第2章 社交要讀心理學——人們總是在被互相影響著(1)

第2章 社交要讀心理學——人們總是在被互相影響著(1)生活中的每一天,我們總是與他人在打交道,我們在影響著別人而同時別人也在影響著我們。生活離不開社交,社交離不開心理,而研究社交心理學必須先明白人們是怎麼在互相影響的。本章作為社交心理學的基礎知識,為您展現的是生活中我們常見到的生活現象,從而進一步理解社交中的心理影響。社交與心理:影響人際關係的心理因素探析社交與人際關係中的心理學,我們首先應該明確什麼是人際關係。人際關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人際關係是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社會中所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切方面。但此定義沒有揭示出人際關係的特殊性。狹義上,人際關係是指人們在物質交往與精神交流中發生、發展和建立起來的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的心理關係。人際關係是社會關係的一個側面。從歷史上考察,它是同人類起源同步發生的一種極其古老的社會現象,其外延很廣,包括親子關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同學關係、師生關係、同事關係等等。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有不可分割的聯繫:一方面,人際關係是社會關係中較低層次的關係,受生產關係和政治關係的決定和制約;另一方面,人際關係滲透到社會關係的各個方面之中,是社會關係的「橫斷面」,反過來影響社會關係。它直接影響著群體內聚力的大小、人們的心理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好壞。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各種各樣現實的、具體的人際關係之中。人際關係受到認知、情感、人格、能力等四種心理因素和行為舉止因素的影響。(一)認知因素認知因素是人際知覺的結果,包括三個方面,即自我認知、對他人的認知和對交往本身的認知。對自我的認知會影響人際交往中的自我表現,對他人的認知會左右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對交往本身的認知影響交往的目的、廣度和深度。人際交往是雙方彼此滿足對方心理需要的過程,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滿足而忽視對方的需要,否則會引起交往障礙。(二)情感因素人際交往中的情感因素,是指交往雙方相互之間在情緒上的好惡程度、情緒的敏感性、對交往現狀的滿意程度以及對他人、對自我成功感的評價態度等。人際交往中的情感表現應該適時適度,隨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不良情感反應會影響交往。比如,如果交往中反應冷漠,對常人可因之而喜怒哀樂的事情無動於衷,會被他人認為你麻木、無情,不宜交往;如果情感反應過於強烈,不分場合和對象地恣意縱情,別人會覺得你輕浮不實;如果情感不夠穩定,變化無常,也會讓人覺得你不宜交往。(三)人格因素人格因素對人際交往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一些不良的人格特徵,如虛偽、自私自利、不尊重人、報復心強、嫉妒心強、猜疑心重、太過苛求、自卑、自傲、孤獨、固執等等,容易給人留下不愉快的感受乃至一種危險感,會影響人際交往。因此,好的人際交往離不開雙方良好的人格品質。(四)能力因素交往能力欠缺是影響人際交往的原因之一。比如有些人,交友願望強烈,然而總感到沒有機會;想表現自己,卻出了洋相;想關心他人,但不知從何做起;想讚美他人,可怎麼也開不了口;想調解他人的矛盾,可好心經常辦壞事,等等。人際交往的能力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通過有意識的鍛煉來提高,關鍵要多進行交往實踐、多動腦筋。(五)行為舉止交往行為舉止,包括交往的舉止、氣度、表情、手勢以及言語等所能測定與記載的一切量值。適度、優雅的交往舉止,會給人留下好的印象,有效改善人際關係。行為舉止的決定因素是交往心理,當然,培養鍛煉也是很重要的。在上述幾個因素中,情感因素起著主導作用,制約著人際關係的廣度、深度和穩定度。通常所言的「友情」、「親情」、「人情」都是著重從情感方面來說的。可以說,情感的相互依存是人際關係的首要特徵。但一般來說,在非組織關係中,是情感成分承擔著主要的調節功能;而在正式組織關係中,行為舉止是調節人際關係的主導成分。動機與期望——人際交往的心理原則儘管人際關係紛繁複雜,每個人的交往動機、要求和期望差別巨大,但仍然有共同的心理原則可言。心理學家從最一般的方面總結出了四條人際交往的心理原則,即交互原則、功利原則、自我價值保護原則和同步變化原則。(一)交互原則大量研究發現,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重視與相互支持。因此,社會心理學家指出:人們在人際交往過程中,必須首先遵循交互原則。古人言:「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人際交往中,喜歡與厭惡、接近與疏遠是相互的。幾乎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接納和喜歡另外一個人,被別人接納和喜歡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也要喜歡、承認和支持別人。一般地,喜歡我們的人,我們才會喜歡他們;願意接近我們的人,我們才願意接近他們;疏遠、厭惡我們的人,我們也會疏遠、厭惡他們。為什麼會存在這種交互原則呢?心理學家研究發現,每個人都有維護自身心理平衡的本能傾向,都要求人際關係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適當性,并力圖根據這種適當性、合理性解釋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在這種本能傾向的作用下,當他人做出友好姿態以示接納和支持我們時,我們會覺得「應該」對別人報以相應的回答,進而產生一種心理壓力,迫使我們對他人也做出相應友好姿態。否則,自己以某種觀念為基礎的心理平衡被破壞,我們就會感到不安。(二)功利原則日常生活中的人際交往,除了交互原則,更多的時候我們需要保持人際交往的平等性,即把握功利原則。此處的功利包括金錢、財物、服務,更包含著情感、尊重等。換句話說,人們都希望交往有所值,例如希望在人際交往中獲得支持、關心、幫助、感情依託等等。那些對自己來說是值得的,或是得大於失的人際關係,我們就傾向於建立和維持;無所得的人際交往、不值得的人際關係,我們就傾向於逃避、疏遠或終止,否則我們無法保持心理平衡。(三)自我價值保護原則大量的社會心理學研究證明,每個人心理活動的各個方面都存在一種防止自我價值遭到否定的自我支持傾向。這種傾向反映在人際交往中,就形成了自我價值保護的原則。我們在人際交往中應該充分注意這一點,正確理解他人。(四)同步變化原則越來越喜歡我們的人,我們也會越來越喜歡他們;越來越不喜歡我們的人,我們也會越來越討厭他們。我們對別人的喜歡不僅僅決定於別人喜歡我們的量,而且還決定於別人喜歡我們的水平的變化與性質。這就是人際交往同步變化原則,也被稱為人際吸引水平增減原則。用通俗、具體的語言來講,人際交往可以有八條一般的心理原則:(一)平等原則交往中,彼此在人格上平等,互惠互利,因此要平等相待,不可盛氣凌人。(二)誠信原則「誠」是人際交往的根本,自古以來一向受到人們的崇尚。以誠待人,才會贏得別人的真誠相待。世故圓滑、爾虞我詐,永遠不會有真誠的朋友。不要輕易做出許諾,一旦做出了,就應認真履行。倘若言而無信,不僅得不到真正的友誼,還可能眾叛親離。(三)寬以待人原則交往中,不可嚴以對人、寬以對己,這樣有悖公平,只會導致對方反感。只有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方能贏得對方敬重。(四)距離美原則人際交往中,雙方要保持適度距離,不要過於親近。人際關係本質上是人際心理關係,而每個人都需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自衛距離。過於親近會引起對方的不安全感,影響雙方關係。(五)自尊自愛原則人際交往中要自尊自愛,不要熱衷於接受他人的饋贈。好朋友誠心誠意地相互贈送一些小禮物,利於聯絡感情、增進友誼,是很正常的。可對於交往不深的人的禮物,尤其是異性間的饋贈,最好謝絕,不可來者不拒,否則可能受制於人。(六)虛心原則要虛心聽取真正朋友的忠告,不要諱疾忌醫。你也可以在充分尊重對方人格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見解供其參考,不要遇事好為人師。(七)大度原則再好的朋友之間也難免會產生一些小誤會,這種情況下要設身處地,多替對方考慮。即使錯在對方,也不要不依不饒,應該大度地諒解對方,這樣才能有持久的友誼。(八)戒驕戒躁原則人際交往要戒驕戒躁。即使你的身份地位發生了變化,高於對方,也不能擺出一副了不起的架勢,對老朋友尤其忌諱。本能、自我肯定與合群——人際交往的心理需求心理學家馬斯洛曾經指出:人類有五大類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看上去,這裡似乎沒有交往需要的位置。可仔細想想,哪一種需要離得開人際交往呢?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涉及的物質資料(如食物、住房)的取得,離不開人際關係:生理需要中性的需要涉及男性女性的交往;安全感也離不開他人,恐懼而缺乏安全感的人有企盼同類群體的傾向;個體的歸屬就是個體對另一個體或群體的某種依屬關係,這種關係只能是交往的產物;愛的感情——不論是愛誰或被誰愛——同樣是與人交往的產物;對他人的尊重只能在交往中產生,自尊也不可能在人際交往之外形成;自我實現無非是個人潛能的發揮和事業的成功,而發揮和成功的舞台是人際交往之社會。上述每一種需要的滿足都離不開人際交往。交往活動伴隨人的一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缺乏或被剝奪了正常的交往活動,個體就會出現消極情緒反應和心理紊亂,久之便導致心身疾病。因此,人際交往是維持人的正常心理、生理健康的必要因素。心理學家研究認為,人際交往的心理需求可以分為三個方面:本能、自我肯定的需要和合群需要。(一)本能心理學家認為,人的交往需要的是在個體發展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是一種通過遺傳直接傳遞給後代的本能。這恐怕得從人類的祖先古猿說起。他們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很低,在危機四伏的自然界中,必須採取集體行動,依靠大家的力量來抵禦外敵的侵害、保持種族的繁衍。經過漫長的進化和演變過程,古猿逐漸形成了群居習性,並遺傳給後代。大量的研究表明,人類個體早期的社會**往是以後適應社會生活的基礎,也是個體的個性發展的基礎。人類個體最早形成的社會**往是嬰兒和母親的交往:嬰兒一出生就需要周圍環境能為其提供溫暖、舒適、食物和安全,以保證其健康成長;通常母親能為其提供這些需要,於是嬰兒與母親進行了積極交往和情感聯繫。社會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嬰兒通過和母親的積極交往,學會和形成了團結、同情、關心、幫助他人、與人分享、合作、謙讓、尊敬長輩、文明禮貌等等大量的社會行為規範和許多良好的社會行為,習得了最初的社會交往技能,如學會了如何參與交往、發動交往、維持交往和解決交往中的衝突和矛盾等,並積累了社會交往經驗。因此可以說,母嬰關係是諸多其他社會關係形成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嬰兒以後人際關係的形成和質量。人類天生就有與別人共處、與別人交往的本能需要;只有在與別人的正常交往中,保持一定的情感聯繫、形成親密的人際關係,人才會有安全感;人類的這種本能需要影響和制約著個體的健康成長和發展。(二)自我肯定需要隨著自身生理方面的成熟、對周圍環境的認識加深,嬰兒逐漸能夠區分開自己與周圍環境的關係、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也就產生了自我意識。但個體對自己真正的了解,還必須依賴於與他人的交往。二十世紀初的社會學家發現,個體的自我認識開始於認識別人的評價。個體可以從別人對待自己的評價、態度、行為方式之中了解自己、界定自己,形成相應的自我概念。例如,如果一個孩子被他的父母所鍾愛、被老師所重視、被朋友所喜歡和尊重,那麼他就一定會認為自己是一個具有某些令人喜愛的品質的人;如果個體從出生起就沒有接觸人類社會、沒有與人正常交往的機會,那麼他的自我概念發展就會受到抑制,儘管其各方面的生理機能可能發展正常。個體的自我概念會引導個體塑造實際的自我。所以,在有效的社會人際交往中了解別人對自己的態度和評價,我們就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確立自己在群體中的地位、樹立相應可行的奮鬥目標。一般地,我們不會滿足於只知道自己的一些品質或某些特徵。心理學研究發現,個體總喜歡選擇一些心理上願意接受的群體,將自己的態度、價值觀和行為等等都與這些群體對照,並接受這些群體對自己的影響。這個過程離不開社會人際交往。比如,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身高達到170厘米的時候,他一定還會產生同齡人的平均身高是多少、自己在同齡群體中是高還是矮等等問題,而這必須和別人去交流才會獲得答案。我們與他人比較,不僅限於自己生活周圍的同齡人,有時也會與一些理想中的人進行比較,比如自己的父母、老師、英雄人物、青春偶像等,比較之後往往就會受到他們的影響。與他人比較並不是最理想的了解自己的方法,因為別人不一定完全了解我們的內心世界,或者心存偏見,其評價也不一定正確、客觀、公平。過分依賴他人的評價來認識自己,會形成不恰當的自我概念和不良的行為方式。正確的做法是,既要與別人相比,以了解自己與別人的差距和自己的獨特之處,同時又要與自己相比,以看到自己的進步和發展。如此這般,我們才會更好地成長和發展。(三)合群需要個體的合群需要也是產生人際交往的心理需要之一。每一個人都具有合群需要;適當的人際交往是個體滿足自身合群需要的手段。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項實驗:將試驗對象分為高恐懼組和低恐懼組。在高恐懼組條件下,實驗對象被告知,他們將參加一項電擊實驗,電擊會很痛,但不會留下永久性傷害;在低恐懼組條件下,實驗對象被告知,電擊只是有些輕微的震動,不會有任何傷害性後果。然後,在被試等待接受電擊的時間裡,研究者逐個詢問他們是願意獨自等待還是想與其他人一起等待。結果發現,高恐懼組個體傾向於尋求與他人在一起、傾向於尋求他人伴同;低恐懼組個體的這種傾向沒有那麼強烈。可見,與人交往能增加人的安全感。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何嘗不是如此。在漆黑的夜晚,當你一個人走在一條小路上時,你是不是很渴望有人來做伴呢?如果突然聽到人的說話聲,你是不是頓時覺得輕鬆了許多?(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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