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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義

攝大乘論釋義

佛滅度後九百年間,北印度有二大士造論弘揚唯識。其一為阿僧迦,華言無著;其一名婆藪盤豆,華言天親,又名世親。此二大士,北印度富婁沙富羅,華言丈夫國人,婆羅門族,其父為國師,姓矯屍迦,生三子同名婆藪盤豆,雖同一名,復有別號,長曰阿僧迦,此雲無著,季子別名持跋婆,華言母兒,兄弟皆有別號,故次子但云婆藪盤豆。無著與世親是同胞兄弟,亦屬師生關係。

無著弘揚唯識,主要是造《攝大乘論》,顯揚唯識的教、理、行、果。世親作釋,細闡唯識妙義。並陸續造《二十唯識論》,破外道小乘的邪執,以維護唯識了義;造《三十唯識頌》以成立唯識的正理。繼起者有德慧、安慧、親勝、難陀、火辯、凈月、護法、勝友、勝子、智月十大論師著書立說,宗了義經及無著、世親之學,弘揚唯識,而中道了義之唯識法相學,如日中天地光昭五印。玄奘法師西遊印度,深究瑜伽唯識,歸至長安,將其學授以窺基;基師將十大論師的著述,糅集成書,以釋《唯識三十頌》,廣顯唯識妙理,名《成唯識論》。由是無著、世親宗了義經及瑜伽學所倡導之唯識了義得以流行於中華勝地。  攝大乘論者:「攝」是總持義,大乘與小乘佛法有嚴格區分:小乘但求自度,雖是佛法中的一部分,而願小、力小、行小、果小;大乘佛法自覺覺他,廣度無邊眾生,願大、力大、行大、果大,故稱大乘。大乘佛法汪洋浩瀚,深廣無邊,總持其中綱要:《阿毗達磨大乘經》十種殊勝建立大乘綱領,總有十分:1、依所知依殊勝殊勝語,立阿賴耶識名相業用;2、依所知相殊勝殊勝語立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3、依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立唯識性;(以上三分屬大乘境。)4、依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顯布施、持戒、安忍、精進、禪定、般若六波羅蜜;5、依彼入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立菩薩極喜、離垢、發光、焰慧、極難勝、現前、遠行、不動、善慧、法雲十地;6、依增上戒殊勝殊勝語立菩薩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的戒學;7、依增上心殊勝殊勝語立加行、根本、後得三無分別智的大乘慧學。(以上五分顯大乘行)9、依彼果斷殊勝殊勝語立大乘無住涅槃;10、依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立大乘法、報、化三佛身。(以上二分屬大乘果。)   大乘法門雖深廣無限,而此《攝論》所說十處殊勝,建立如上所說十門要義,包括無餘,故特名《攝大乘論》。   一、總標綱要分   總標綱要分有三段大義:1、標十殊勝殊勝語以顯大乘境、行、果之正確之偉大的具體內容;2、次顯大乘十殊勝殊勝語真是佛說,以破小乘所說達成非佛說的謬論;3、最後一段顯十殊勝殊勝語的次第是隨資糧、加行、見道、修道、究竟五位的先後次第建立。   此分是《攝大乘論》的序言,它根據《阿毗達磨大乘經》十殊勝語立阿賴耶識等大乘十要,甚似此論目錄。同時引《阿毗達磨大乘經》所說大乘十殊勝,有力地破斥了當時小乘毀謗大乘所說「大乘非佛說」的誑言。   「阿毗達磨」具有四義:1、對法,此經闡明諸諦、解脫門、菩提分法,對向無上大涅槃法;2、數法,此經數數宣說無量差別法門;3、伏法,此經所說義理殊勝,能降伏他論余宗;4、通法,能通釋如來所說契經、調伏、本母三藏。佛經中對論藏一般名「阿毗達磨」。   此分二頌應連成一氣解釋:所知依(阿賴耶識)及所知相(三自性),彼入(唯識性)、因果(六度)、彼修異(十地),三學(戒、定、慧)、彼果斷(涅槃)及智(三身),最上乘攝是殊勝。(此顯大乘真是佛說,諸小乘人所說大乘非佛說,全是無稽的謬論。)   二、所知依分   此分詮阿賴耶識,其中有四大段:1、釋阿賴耶識異門(異名);2、顯阿賴耶識相;3、依正理顯阿賴耶識決定是有;4、顯阿賴耶識所有差別。   薄伽梵:如來之異名,謂破天、死、煩惱、諸蘊四魔。   伽他:「頌」字的梵語。   《阿毗達磨大乘經》頌云:「無始時來界(界是因義,即種子的別名,種子即是一切事物的潛能。阿賴耶識即種子識,是無始本有),一切法等依(此種子識是有為無為染凈諸法所依的根本)。即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因有此種子識,才有六道的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的世間法和出世間的涅槃法)。」   「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由於此識能攝藏一切諸法的種子),故名阿賴耶(所以種子識名阿賴耶,阿賴耶即含藏義),勝者我開示(超過二乘的大乘人名勝者,此阿賴耶識是佛對大乘人所開示的殊勝正法,而不是對凡夫二乘所應講的法)。」   阿笈摩義為傳來,此阿賴耶識是三世諸佛展轉傳來的殊勝法,阿賴耶識名藏識,藏有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三義,故名阿賴耶識。   三世諸佛展轉傳來的《解深密經》頌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阿陀那義為執持,阿賴耶識執持根身、種子,故名阿陀那。此識所執持的諸法種子,是一切法的潛能,不斷運動轉化,有如江海,洪波巨浪的滾滾奔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佛對凡夫、二乘不說此阿賴耶識,主要是恐怕凡愚聽了在其第七識執賴耶的俱生我執外,更起第六識執賴耶的分別我執。)   《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說:「阿賴耶識亦名為心。」心是集積和集起義。一切諸法的種子集中地存積在阿賴耶識里,阿賴耶識集積諸法種子,遇緣即能生起諸法現行,據此之義所以阿賴耶識又名為心。   世尊常說:「心意識三」,如《解深密經》、《厚嚴經》等均有明文,心如前解,意義怎樣?意有二義:1、依等無間緣,說無間滅意;此意是過去義。2、依第七末那識說染污意;此意是思量義,恆審思量執賴耶為我,故第八識中常以第七識為意。   染污意決定是有,其理有如下六種:   1、因有染污意,才有恆行不共無明。若無染污意,「恆審思量我相隨」的不共無明,能令有情日夜昏迷的煩惱和事即不得有,成大過失。無明有三: ① 意識中與貪、嗔、慢等六根本煩惱和中隨煩惱、大隨煩惱共起的相應無明。②意識中有獨立與忿、恨等十小隨煩惱相應的獨行不共無明。③在末那識染污意中常有不明真理執第八識為我的恆行不共無明。獨行不共是獨與小隨煩惱行相猛烈的忿等相應,而不與其它煩惱相應,故名獨行;末那識中恆有一種與我見、我慢、我愛諸煩惱同起,而不與意識中諸煩惱同起,故名恆行不共。  2、若無染污意,則前六識中眼等五識皆有所依的根,而第六識就會沒有與五識相同所依的根,因染污意是第六意識的根,若無染污意,則意識無根可依,而五同法不能成立,成大過失。   3、佛常說末那識恆常思量第八識為我,故執第八識為我的意,訓釋為思量;若無染污意,則思量為義的訓釋詞不應有,成大過失。   4、無想定是外道所修,滅前六識,故言無想;滅盡定是聖者所修,滅第七識轉識滅盡,故名滅盡定。若無染污意,則無想定與滅盡定無有差別,成大過失。   5、外道修無想定,後生無想天,一期生中,雖無前六識,而有第七識,起俱生我執,不得清凈;若無染污意的第七識,則生無想天應成清凈解脫,而實不如是,故無染污意,成大過失。   6、染污意若無,一切異生在其前六識起善、無記心時,即無恆行無明執我,而應生清凈心,得出離解脫;然而,一切異生起善、無記心時,意識雖無煩惱,暫時清凈,而常有第七末那識執第八識為我,不得清凈解脫。據此事實,可見無染污意,成大過失。   為顯此六理,說四重頌:一頌言若無染污意恆行不共無明,與五識同法的意根和思量為意的訓釋詞,三皆無有;二頌言若無染污意,則生無想天應無我執,成大過失;三頌言若無染污意,則無恆行不共無明,與五同法二,同時也應無訓釋詞和無想定與滅盡定的差別,生無想天無有我執的三,便與教理相違;四頌言,若無染污意,一切異生第六意識起善、無記心時,應無俱生我執,而得出離。   由上六理,可見末那識染污意決定是有。   此染污意以有覆無記為性,常與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相應。三界眾生皆依此識恆常執我而昏迷沉淪。   賴耶識與第七染污意及無間滅意,如是三者,既各有體,又以阿賴耶識為其所依。無間滅意即是六轉識。學者當知心意識之名於八識中,既個有專稱,賴耶名心,末那名意,前六識名識;同時此三亦是八識的通稱,賴耶識亦可名意及識,前六識及末那識亦可名心。   如來於大乘經中多處宣說阿賴耶識,亦於小乘經中間有密意,顯示阿賴耶識:《增壹阿含經》中說世間眾生愛、樂、欣、喜阿賴耶;大眾部經中,說賴耶為根本識;化地部經中,說此為窮生死蘊。窮生死義謂成佛入金剛喻定,永斷生死流轉,在未成佛入金剛喻定長期過程中,只有阿賴耶識恆隨有情一類相續境智而轉,有成佛入金剛喻定時,才舍阿賴耶識轉得大圓境智,阿賴耶識名「窮生死蘊」。   總結阿賴耶識所有異名有:所知依、阿賴耶識、阿陀那識、心、根本識、窮生死蘊等種種異名。然復當知,余處復說此識名異熟識、藏識海等。此外,我個人最近對阿賴耶識下了一個定義,說明此識是「宇宙萬有能量不斷運動轉化、無限推陳出新的總根據地。」亦可以此定義作為阿賴耶識現代化的新名。   以上顯阿賴耶識的異門竟。   為破小乘異執,諸小乘人執心意識文異意一,此說非理。識意二者,由上證知,其義各別;心與意其義亦異,理顯易知。   另有一類小乘,為救自宗,常謂五取蘊為阿賴耶;貪俱樂受為阿賴耶;薩迦耶見為阿賴耶。如是諸執,皆不如理,以彼諸說皆不明達阿賴耶究為何法,是愚痴見,故不可從。其中必須以如前所講阿賴耶識為阿賴耶,方可恰到好處。何以故?生惡趣有情,於五取蘊常生厭逆,故執五取蘊為阿賴耶,其理不成;色界四禪但有舍受,遠離喜樂,若執樂受為阿賴耶,其理不成;於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恆有厭逆薩迦耶見,於中執藏,亦不應理。以賴耶識為我是七識所執,非前六識境,故為「內我性攝」。生惡趣中,其有情常求離苦,但常有內我隨縛,不肯求離;生四禪天,常厭喜樂,仍有七識執藏的內我隨縛;信解正法資糧、加行二位學法者,深厭我見,但仍有七識執藏的內我隨縛。若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無此諸過,故為最勝。   次顯阿賴耶識相。其相有三:依熏習義顯彼自相;依賴耶識持種,能生種種雜染品法,以為此識因相;依一切雜染品法熏習阿賴耶識,賴耶識方得有種可持,而為賴耶識,是為賴耶果相。   什麼是熏習?能熏、所熏,同時相應,和合而轉,能熏的氣分積於所熏法中,成為習氣,亦即種子,有再生能生法的潛能,是為熏習。此如苣蕂(胡麻),苣蕂與花香同時俱轉,和合相應,花香熏習苣蕂,其習氣存於苣蕂根部,能使苣蕂再生諸香。貪、嗔煩惱熏習賴耶,賴耶攝持其習氣,能復生貪、嗔煩惱等。修出離行者,多聞熏習、如理作意,其聞思氣分熏習賴耶,成為習氣,能生凈法,是為此中熏習義。阿賴耶識與其所持種子為一為異?應言非一非異。   善惡染凈同熏賴耶,為什麼習氣不相混淆?此論以染花紋布卷為喻。現亦可以服藥為喻,醫師處方,一般有多種葯,病人服之,藥性各有所屬,功能各異,毫不混淆,例此亦可證明阿賴耶識受善惡染凈諸法熏習,而其種各別,互不相混,亦復如是。   次顯賴耶有二緣起:一、分別自性緣起,亦名因緣緣起,即指心、心所、色等諸法,熏習賴耶,成名言習氣;復由名言習氣為因緣,能生心、心所、色等諸法自性。而、分別愛非愛趣緣起,亦名業感緣起,或名增上緣緣起。即一般所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等十二緣起。善業招樂果,可愛;惡業招苦果,謂非愛,此指生人天善趣和生三塗惡趣的異熟果而言。一般外道由不通達賴耶識的自性緣起,便生種種邪見謬論,如印度數論執有自性或勝性變生大等廿三諦,五唯、五大、十一根;如尼犍子執前生所作罪業,生起今生苦果,須盡量修苦行,以求出離;又如婆羅門執由大自在天能變能化,創生天地萬物;更如勝論執有實我(梵天和人我為作者生起萬物);它如一般常人往往計執一切事物皆是自然而有,無因無緣,即是無因論者,對於一般人不達賴耶愛非愛緣起,妄執有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起種種謬執,如生盲摸象,摸鼻執為犁柄;摸牙執為杵;摸耳執為箕;摸足執為臼;摸尾執為帚;摸脊執為山。如是一切妄執,皆由不達賴耶二緣起所起之邪見僻執。   以下依阿賴耶識熏習及種子特點,說有五頌:   一、外內不明了,於二唯世俗,勝義諸種子,當知有六種。(此頌上二句言種有內外,外種如谷麥等,為世俗有,內種指賴耶識中種,為勝義有。不明了者,一般人但知世俗之種,於勝義種全無所知。下二句總言內種特點有六。)   二、剎那滅俱有,恆隨轉應知,決定待眾緣,唯能引自果。(此顯種子義有六種:1、剎那滅:種子時時生滅不停,也就是內種是一種潛化的能量,不斷運動轉化,無有絲毫停頓;2、果俱有:指內種生果,因果同時,非因滅後,乃有果生,因因既滅,則無生果的能力了;3、恆隨轉:言種子寄存於阿賴耶識中,恆常隨賴耶識轉動不失;4、性決定:言內種染種生染法,凈種生凈法,善種生善法,惡種生惡法,其性決定,互不混淆;5、待眾緣:種子生起現行不能單獨起用,一定要眾緣和合乃能生果,如眼識種生眼識必待九緣,耳識種生耳識必待八緣,乃至第七識生必待五緣,賴耶識種生必待四緣,因緣和合,根據與條件相配,乃能生法,是必然的規律;6、引自果:言內種生果,是各自相引,眼識種只能生眼識,耳識種只能生耳識,現行耳識只能熏耳識自種,余識於法之生,例此可知。此與性決定不同者,彼言寬泛,此言精細。)   三、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所熏非異此,是為熏習相。(此頌顯示阿賴耶識為所熏,具四特點:1、堅住性:謂阿賴耶識恆常一類無覆無記性,前後相似相續而轉;2、無記性:其性無記,能受善惡法熏,能受染法熏,也能受凈法熏,以性不相違故;3、可熏性:言阿賴耶識沒有我法執著,體常顯露,故能受熏;4、與能熏共和合性:能熏所熏同時同處,和合無乖,故能受熏。此是阿賴耶識能受熏之由。本論但從賴耶識上講,僅談及所熏四義,理實轉識為能熏,亦具四義:1、有生滅:指有為法剎那生滅,運動不停,乃是能熏,若無為法湛然常寂,如凈虛空,常無動作,絕非能熏;2、有勝用:指自利利他的善法,與自害害他的惡法,勢力強盛,故是能熏,若無記法,勢力羸劣,即非能熏;3、有增減:善法雖是能熏,但於未圓滿時,有增有減,故是能熏,若佛果上,圓滿無缺,不增不減,即非能熏;4、與所熏共和合性:能熏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方成熏習。賴耶與轉識,各具四義,相應無乖,故有熏習,能成習氣。)   四、六識無相應,三差別相違,二念不俱有,類例余成失。(此頌言前六識不具所熏四特點,故言不相應。前六識有善、惡、無記三性,與能熏之法,其性相違,因所熏是善,便與惡法不相應,不能受惡法熏,所熏是惡,與善法不相應,即不能受善法熏。「二念不俱有」者,前六識自類前後二念不同時,故自類不能相熏。其餘諸法自類相熏,皆成過失,與六識同例。)   五、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此頌顯內外種,皆有生因、引因二類。因初生果,是生因力;生後發展,茁壯成長,乃至成熟,是引因用。且如谷麥等外种放泥土中,隨即發芽,是生因用;芽生之後,長藤發葉,放花結實,乃至枯萎死滅,是引因用。故此頌末句言「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一、「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此頌上二句顯外種或有熏習或無熏習,非如內種定有熏習,是內外種最根本的差別。外種有熏習如苣蕂,無熏習如谷麥。頌下二句顯內種定由熏習所生,以學習文化知識言,不通過聽聞思維,而能使文化知識積累增長,決無是處,由此可見,內種定有熏習。   二、「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為緣,由依彼熏習。」頌意若有人言不作某業,而得某果,或作了某業,而失去某果,遂成無因斷滅過失,皆是不達內種定有熏習,而業果絲毫不爽所致。故內種定有熏習,有熏習作了某因,必得某果。頌下二句言外種非實是種,因彼是由有熏習的內種為緣,然後乃有外種產生。因谷麥等種皆是四大造色現行和合隨業感生,故外種非實種子,唯世俗許有,而內種定由熏習所成,理最微妙,事最真實,故稱勝義有。   為顯異熟果識,為緣變生自體(異熟總報)及前六識受用器界所產生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境界(異熟生別報),復引《辯中邊論》頌云: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頌中「一則名緣識」系指異熟識為因緣,內變根身為正報、外變器界為依報的色法,此中緣識指異熟。「第二名受者」指前六識主持根身受用衣食住行等生活為異熟生。「此中能受用」指受蘊。「分別推心法」中,「分別」謂想蘊,「推」謂行蘊,「心法」謂識蘊,此頌總言因有異熟果識時才有異熟和異熟生兩相結合的異熟果,十二緣起中「識緣名色」即是此義。   賴耶識與轉識、心、心所、色等諸法,通過熏習,便有互為因果的關係,以故《阿毗達磨大乘經》頌云:「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轉識心、心所、色等諸法熏習阿賴耶識,其習氣存積於賴耶識中,而有以持種為性的賴耶識,由是心、心所、色等諸法為因,而持種的賴耶識為果,是之謂「諸法於識藏」。賴耶識積集諸法種子,遇緣復生起心、心所、色等的現行,由是賴耶識為因,而現行的心、心所、色法為果,是之謂「識於法亦爾」。如是因果展轉往複,前前無始,後後無終,是之謂「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總結阿賴耶識所有諸相,能熏所熏共和合性的熏習義,是為賴耶的自相。賴耶與轉識通過熏習常常更互為因,更互為果,是為賴耶的因相與果相。如是三相屬賴耶的自性緣起。在熏習中,前六識造或善或惡的業力熏習成種,變生人天善趣的可愛果,或三塗的不可愛果。業報展轉相續,而有前前無始、後後無終的異熟果,這就是賴耶識所屬的業感緣起。因緣緣起是生起萬法的親因,業感緣起是生起萬法的助緣,有此賴耶種子上的內因內緣,是生起萬法的根本,也就是形成人生宇宙的根本,故賴耶識有「根本識」之稱。然復當知,在業感緣起的過程中還有能受用的轉識(異熟生)和被受用的賴耶所變根身正報、器界依報的關係,由斯引生出轉識在生活上受用異熟苦樂的緣起。如上緣起總括八識。   八識之中無論何識,其生皆以各各自種為因緣作為生起的內在根據,還需待其自類前念無間開導自類後念為等無間緣,緣慮了別其所應了別的境界為所緣緣,還需待其它多種有關助力為增上緣,故諸識緣生如果不談其內在根據的因緣,則可說待三緣,若將其本有的根據與其所待三緣合論則為四緣。   以上各節談阿賴耶識相竟。   第三顯阿賴耶識決定是有一大段,於中有三小段:一、若無阿賴耶識即無雜染法。此一段內有三部分義:1、若無阿賴耶識即無煩惱雜染;2、若無阿賴耶識,即無業雜染;3、若無阿賴耶識,則無生雜染。二、若無阿賴耶識,即無清凈善法。此段中有二部分義:1、若無阿賴耶識,即無修色界、無色界禪定的世間離欲道;2、若無阿賴耶識,即無出世離欲道的清凈法。(於中首言煩惱、業、生三雜染離阿賴耶識不成,次言世間、出世5清凈法離阿賴耶識不成,以說明阿賴耶識決定是有。)三、若無阿賴耶識,轉依義不成。此段中有三部分義:1、修出世聖道時,菩薩正住定位,早無前五識,亦無第六善心意識,爾時若無阿賴耶識,誰是被轉者?若無被轉依的對象,則修轉依的聖道亦無有益,為什麼要作此無義利的事?2、若無阿賴耶識持雜染種,則無所對治;既無所對治,若言修對治道即是轉依,亦不應理,因為修對治道時並未永斷煩惱,即是有因無果,也就是說有修出世聖道之因,並無永斷煩惱,證得涅槃的轉依果。假若以因為果,則是非顛倒,其理不成;3、轉依修對治行必須有煩惱種為所對治,亦必須以永斷煩惱種轉得涅槃為轉依體。若無持煩惱種的阿賴耶識,則無所對治法,亦無永斷煩惱轉得涅槃的轉依體,故無阿賴耶識,即無此轉依所攝的二點,而轉依就成了空談。由此可見,從出世清凈道的轉依來看,阿賴耶識一定是有。   若無阿賴耶識,煩惱雜染不成,其理有三:1、六識受煩惱熏,持煩惱種無有是處;2、色、無色界有情歿來生欲界,處識應由愛等煩惱俱識取著境界;3、對治初起,一切煩惱無有種子,應永不起。以上三理,證成阿賴耶識為煩惱雜染所依,決定是有。   若無阿賴耶識,業雜染不成,亦有二理:1、若無賴耶持業種子,有漏福、非福、不動三業感果定不可得,是之謂行緣識不相應;2、若無阿賴耶識持業種,愛憎名取,即業習氣被愛取潤已,能有生果功能,若無賴耶持業種,愛憎煩惱潤業生果不成,是之謂取為緣有亦不相應。據此之理,故知若無賴耶識,業雜染定不得有,亦足證賴耶識決定是有。   若無阿賴耶識,生雜染不成,其理有九:   1、非等引地(欲界)有情歿來生欲界,先住中有位,以七日為一期,遇父母緣時,中有身意識得父母緣見貪愛染污相,引生貪慾,名潤生惑,身隨謝滅,而入母胎,賴耶識入胎初住羯羅藍位(胎稀凝狀),即是賴耶最初執持胎身。賴耶執持胎身,意識無有此能,若謂意識執持胎身,便有三因不成: ① 意識有貪等煩惱染污,非是無記,而不能執持胎身; ② 意識有間斷,欲執持胎身,胎兒生命便有中夭; ③ 意識緣顯了境,胎身在母腹中形象幽隱,意識無境可緣,而不得生;意識分別作用突出,胎兒無顯著分別相。有此三因,故謂執持胎身是意識作用,理定不成,以故執持胎時一定是阿賴耶識的作用。  2、有情出胎執持根身,全由賴耶起用,因其餘轉識各有根依,又不堅定,故不能執持色根,因之,執持出胎後的根身定不離阿賴耶識。   3、賴耶識執持根身,與色、受、想、行、識五蘊的名色,猶如蘆束更互相依,若離阿賴耶識,相依不成。   4、阿賴耶識執持根身,能使根身茁壯成長,一期生中相續活著,業盡方已,阿賴耶識對此如飲食,有滋養身心作用,故稱識食,若離賴耶,其餘諸識皆不能起著如飲食那樣能滋養身心的作用。故離賴耶識,滋養身心的識食決定無有。   5、欲界有情歿,生色界等引地,在結生相續位,必有中有身意識對等引定地起極濃厚的愛取,方能往生。若離阿賴耶識,持此類的雜染種,下界歿生上界必無結生相續的染污意。   6、生無色界有情無有根身,無有五識,但有細意識,若無阿賴耶識持欲界意識種子,則欲界意識無有生因,亦無不動定業為作依持的增上緣。   7、無色界有情,無漏出世心現在前時,世間心於識盡滅,爾時若無,阿賴耶識持異熟種則應得離系果,然而彼有情仍在無色界,則知爾時有異熟識持彼異熟種。   8、生非想非非想處和無所有處有情,為進修出世道,斷彼地煩惱,爾時雖生出世心而仍未離彼地異熟。若無阿賴耶識持彼地異熟種,則非想非非想處和無所有處的有情應無彼地異熟,而實不爾,故二地有情,生出世心時,仍由阿賴耶識執持彼二地異熟種,為二地異熟所依。   9、有情業盡身歿,皆有冷觸漸起,造善業者,當生上界,冷觸必下而上;造惡業者,當生下界,故其冷觸自上而下。所以然者,因阿賴耶識執持根身,其身自有溫度,彼離身時,溫度便絕。若無阿賴耶識離身,有情歿時,冷觸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皆不應有。故知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若離阿賴耶識,修世間色無色諸定的清凈法皆不得成。其理由是:如欲界眾生為離欲界欲勤修九止、六觀、了相、勝解作意諸加行,然後證得色纏心,此離欲修加行善心,與色纏心不俱生俱滅,不應以色纏心為所熏,積其種子,故知有阿賴耶識執持離欲修加行善心種子展轉傳來,為色纏心親因緣,而以所修諸加行為增上緣。離欲界欲,修諸加行,得色界初靜慮如是,其餘諸地離下界欲勤修加行,得上界定心,亦復如是。也就是說依止初靜慮修二靜慮心乃至依止無所有處心修非想非非想處心,皆以自地加行善心為增上緣,以阿賴耶識所攝持第二靜慮定乃至非想非非想定心種子為因緣。若如是者,世間清凈得成,若無阿賴耶識,世間清凈不成,以無彼種子為因緣故。   若離阿賴耶識,出世清凈亦不得成,其理有二:1、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此出世心不與聞正法之耳識俱生,亦不與如理作意的意識俱生,亦不與耳識、意識之法和合俱生,故出世心不能熏習耳識,意識積其種子,而必有阿賴耶識持有出世心種為出世心因緣。2、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兩者從未俱生俱滅,而出世心絕不能熏如理作意相應世間心,積其種子以為其親因,故知別有阿賴耶識執持出世心種。由此可見,離阿賴耶識,出世清凈心法決定不成。   顯離阿賴耶識出世清凈法不成文中先辨阿賴耶識原持雜染種,何故又能為出世對治雜染法的無漏清凈心之因?答言:此出世心從最清凈法界等流正聞熏習賴耶種子所生。如來所說教法是由他親證清凈法界平等流出的體現,由學佛者無倒聽聞熏習所生。   此聞熏習所成出世凈種,與持雜染種阿賴耶識關係如何?答言:此聞熏習隨在某一學佛有情所攝阿賴耶識中進行熏習,其習氣寄存於賴耶識中,和合俱轉,猶如水乳,故此聞熏習凈法種既非賴耶識中原有雜染種,但亦不離賴耶識而有。   出世清凈心其熏習成種相,有三次第:先由多聞熏習成下品清凈種,次由如理作意、靜心思維成中品清凈種,後由勤修加行成上品清凈種。   此聞思修所熏種子,從菩薩果位說是法身因,從菩薩因位說,彼清凈種能對治部分煩惱,能對治惡趣異熟,能對治久遠惡業習氣,更能與諸佛菩薩結相逢緣。如是一切義利是大乘人成就法身的因素;此聞思修熏習所成凈種,於聲聞獨覺乘人是其所得解脫身的因素。此聞思修所熏成的清凈種通過長期展轉熏習,不斷增盛,乃至圓滿;同時賴耶識中彼對治的雜染有漏種不斷減少,終至全滅,這時便舍阿賴耶識成就轉依。   此小節解義如上。   以下言出世清凈心不離阿賴耶識中有五小節:   1、入滅盡定,識不離身是佛所說,滅盡定為佛、獨覺、阿羅漢、不退轉菩薩所入,余不能入。既入滅盡定即無前七轉識,而言識不離身,當知此識即是阿賴耶識。   2、若有人執「入滅盡定賴耶識亦已離身,是指出滅盡定後,賴耶識復生,名不離身」。此說非理。賴耶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無有間斷,安有復生之理?   3、若有人執「入滅盡定仍有意識不離於身,無勞別執有賴耶識不離於身」。此說非理。其理有七:①入滅盡定若有意識即有想受,何得名為滅盡定、想受滅?②滅盡定中轉識心與智俱無,賴耶雖有,而極隱微難知,純是一片空寂境相,哪裡還有意識起分別的所緣境呢?③既滅盡有意識,則滅儘是善性,即應有善心所與之相應,而實無有;④既有善心所與滅盡定心相應,則應有遍行心所中的想受現行,安得名為想受滅呢?⑤既有想受,則必有根境識之和合相應的觸心所,而滅盡定中前六識的根境全無,安得有觸?⑥既有觸,則應起受想思而有造作,既有造作,何得名為滅盡定?⑦若人救言:「滅盡定但滅心所不滅心法,故雖無想受心所,而意識仍在。」此說非理。有與想受相應的心所,就必有與之相應的心法,因心法是心所所依,若無能依的心所,怎能有所依的心法?具此七理,故執滅盡定有意識執身全屬非理。   4、若執滅盡定中有意識,試問此意識於善、惡、無記三性,何性所攝?皆不應理。   5、若有人執色法無間生色法,心法無間生心法,故心與色皆自類成種,何得熏賴耶識乃能有色心種?此理不成,如前已說。自類前後二念不同時,安能前念熏於後念?又若從色界歿,來生欲界,若色自類相生,則此類有情應復感受離飲食男女欲的色界境相。從無色天歿還生欲色界中,應無色生;從無想天歿還生有心地中,從滅盡定出還生心心所法,皆不應有種,以生無想天一期生中和入滅盡期中皆無轉識,安得有自類心法,前後和合熏習成種生起後心呢?又如阿羅漢證入無餘依涅槃時的心為後心,自此以後入了無餘依涅槃便永無轉識心生起,若執心法前後自類為因緣相生,則阿羅漢入了無餘依涅槃再有心生起,而不成其為「無餘依涅槃」。據此可知,色心自類前後只能作等無間緣,不能作因緣,而作色心因緣的決定是有阿賴耶識受色心等法熏,保持其復生色心的種子為因緣。   據上所述,可見離阿賴耶識,出世間所有記功法皆不得成,而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後有三頌顯離阿賴耶識轉依不成。   初頌有:「菩薩於凈心,遠離於五識,無餘心轉依,云何汝當作?」此頌意謂菩薩出世聖道心,全無眼等五識生起,亦無其餘意識生起,既有漏前六識全無,則誰持雜染種為出世道所對治?既無所對治,則修能對治無用,為什麼聖者要作此出世道的修持呢?   「若對治轉依,非斷故不成,果因無差別,於永斷成過。」此頌意謂若執彼對治初起聖道即是轉依,若無阿賴耶識持雜染種為所斷,則無所斷之法而不成其為轉依,初修對治染法聖道即是轉依之因,最後永斷煩惱習氣,證得涅槃,即是轉依之果。若執對治聖道即是轉依,則是因果顛倒而轉依不成。   「無種或無體,若許為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此頌意顯若無雜染種子及無雜染種子所依之體即為轉依,則無阿賴耶識持雜染種而所對治之雜染種與雜染種所依之體二皆無有,怎能成轉依的事實?故無阿賴耶識即不應有諸佛聖者的轉依聖果。   以上諸節釋無阿賴耶識,雜染清凈不成義竟。   大段第四,顯阿賴耶識心體中有哪些不同的組成部分,此從賴耶所藏種子與所生現行兩方面分析。藏種方面,顯有名言熏習種子、我執熏習所成種子、染污業熏習所成種子三類。在賴耶所起現行方面,分析有引發、異熟、緣相、相貌四種差別。   什麼是引發差別?此依新起熏習的業種和臨時所起的貪愛執著的增上緣立說。阿賴耶識以心、心所、色熏習所成諸名言種,為生起內變根身、外變器界諸雜染法的因緣,但必須以身口意善惡造作所熏習的業種的力量為助緣,才能引發諸因緣種,生起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的異熟果,若無新起的業習氣作增上緣,賴耶識中生起諸法因緣種,即不能生起現行,是之謂若無引發因,行為緣識不得成,結生相續時若無貪愛生起的潤生惑,即不能滋潤業種,有感新生生滅的功能,而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是之謂若無引發因,取為緣有亦不得成。   什麼是異熟差別?謂身口意所造善惡諸業,能感人天善趣樂果與三塗苦果的異熟果。   什麼是緣相差別?謂法我、人我二增益執所熏的習氣,能生起似我似法的所緣境相。以上三種差別與上節所說名言、有支、我見三種熏習有因果關係。   什麼是相貌差別?此有共相、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四種,此四種名雖不同,而實唯有二,共相即無受生相,不共相即有受生相,由有情所造共業種感有情共同所依的器界,即是共相;有情各別所造感各別所有的根身為不共相。然復應知,不共相的根身所有的扶根塵,有情自他可以互變,是謂不共中共。有情共業所感共相的器界,賴耶雖變現而無執受,雖有損益,無苦樂感,故名無受生相;有情各別自業所感各別根身,由賴耶執受,有苦樂感,與器界不同,故名有受生相。   為顯世間離欲與出世離欲修對治所有與不共相根身及共相器界的關係,特說二頌及別頌如下:   「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瑜伽者心異,由外相大故。」此頌意顯諸修對治者,對自己的根身易於該轉,對器界共相是共業所感,供人所依,既難斷除,又難遍知。如修禪定的瑜伽師,自己所見共相中部分能見空凈,而其餘眾生所顯部分仍現存在,原因是共相器界是眾生共業所變,廣大無邊,不能隨某一有情的業識力量而完全改轉。   「凈者雖不滅,而於中見凈。又清凈佛土,由佛見清凈。」此頌意顯已得轉依的凈者,雖不滅在因位所居的雜穢器界,但能於中自見一分清凈國土,以心清凈,即見土清凈故。又如清凈佛土,由佛的清凈心而自見其土清凈,彼化身佛雖居有情雜穢土,有情見穢,而佛自見莊嚴清凈。以境由識變故。《維摩詰經》云:「心清凈故,有情清凈;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又云:「若人心凈便見此土功德莊嚴。」正是此義。   別頌云:「諸瑜伽師於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此頌意顯境由識變,識外無境,特舉有禪定智慧瑜伽師隨勝解不同而變境有異為例。瑜伽師由定發通,隨勝解不同便見有種種不同的色境:如見地理解為水,即變為水;見水理解為火,即變為火;見高山大陸理解為汪洋大海,即變為汪洋大海。如是一切皆隨其理解不同而境自隨心轉變。   由阿賴耶識執持內外大種造色各別種子,以是為因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由是安立。若無阿賴耶識持兩種不同的共相種與不共相種,則有情根身與世界的差別應不得成。   前面從有漏眾生的賴耶說共相、不共相等四相,現在從染凈有情相對說賴耶有七相貌相:1、粗重相;2、輕安相;3、有受盡相;4、無受盡相;5、譬喻相;6、具足相;7、不具足相。煩惱種子及現行能令有情沉淪生死,長期累贅,不得輕安,故名粗重相;善法種子及其現行能令有情輕鬆愉快,故名輕安相;善惡業種感果有盡,故名有受盡相;名言習氣展轉往複,無有窮盡,故名無受盡相;阿賴耶識及其所藏諸種皆緣生法,相似相續,如幻、焰、夢、翳,毫不真實,凡夫執為實有,聖者達彼為空,是為賴耶譬喻相;有漏眾生煩惱所知二障習氣悉皆具足,名具足相;聲聞、獨覺、菩薩、如來或永斷煩惱障,或漸斷煩惱所知二障,或對煩惱所知二障的現行和種子一切永斷,是名不具足相。   最後顯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阿賴耶識不造善惡業,故性是無記,又無我法執,不與煩惱相應,與第七識有覆無記性不同,故其性是無覆無記。此異熟識是善惡業所招感之果,業在過去,果在現在,業在現在,果在未來,異時而熟;業有善惡,帶道德性與非道德性,其所感果,或樂或苦,不帶道德與非道德性,異性而熟;同時此業種在異熟識中變異成熟,乃能感果。具此三義,故名異熟果。善惡諸業所感異熟果識,屬增上果,業種不能作異熟果因緣,非等流果,故業是善惡,其所感果為無記性之異熟識,若阿賴耶識是善惡性,則因果長時性質固定不變,安能有解脫出離之可言?故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其理決定。   以上四大段顯所知依義竟。然復當知,此論所顯所知依阿賴耶識與《成唯識論》所顯阿賴耶識互有詳略,如講無漏菩提種,此論但講聞思正法新熏所成,而《成唯識論》則講種性有五,菩提種性即事佛性,既有新熏,也有法爾本有。此論所講賴耶諸差別相,《成唯識論》又未完全講到,故研究唯識學者,必須將此論與《成唯識論》及《百法明門論》、《八識規矩頌》諸書,相對互參為佳。   三、所知相分  所知相即法相,法相雖無量種,舉其大綱,不越依他起、遍計執、圓成實三自相。此分對三自相廣顯其義,詳細分析,對三自相依四方面加以顯示:   1、辯三自相各各體相,總唯是識,顯所知相;2、廣辯三自相;3、依三自相通經論奧秘;4、根據三自相造論釋經。   色心等法,依他因緣之所生起,名依他起,屬有為法,是事物相;凡夫不達諸法實相,周遍計度,執種種我法,顛倒夢想,是虛妄相;我法二空的真理普遍圓滿,現成真實,故名圓成實,是清凈相。依他起相有染凈二分,染分依他與遍計執合,是世間相;凈分依他與圓成實相合,是出世相。故此三相,遍攝世出世間染凈諸法,故言所知相但講依他、遍計、圓成即攝一切法相盡。   依他起相即虛妄分別所攝諸識:身(無根)、身者(執持根身的本識)、受者(末那意根生起意識受用諸法)、彼所受識(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彼能受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世識(過去、現在、未來三時)、數識(天文、地理無數事實)、處識(器界處所)、言說識(依語言文字分別種種事物)。以上九識是名言習氣所生。自他差別識(有情身像自他差別),此由我執習氣為因,所生起的身心差別相。善趣惡趣死生識(三界五趣,眾生流轉,死此生彼,展轉往複),此由業習氣為因所生起。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   無義(外境)唯有識中,似義(依相似相執為實物)顯現,是為增益所有的遍計所執。   於依他起上似義(增益所有種種我法執著)永無有性,是為絕對真理的圓成實性。   以上屬顯三自相成立唯識義提綱。   「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至「得真智覺,此覺乃轉」。此段要義有兩點:   1、唯識無境而似有境,如夢境,如幻事,如陽焰,如翳眩,所見諸境,皆是似境而實無境。特別是人在夢時,內見有自我人相和他人相,外見天地、日月、山河、草木、宮室、樓台皆似實有,而實只是自心所現種種似實有的影像,亦無實我實人、實天實地、實山河實草木、實宮室實樓台,而只有能現此似實境之識。當知此識亦是識所變現,似實識相,而非實相。因唯識無境的實義是心境俱空,均如夢幻,了不可得,故《辯中邊論》頌云:「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2、必須有真覺,也就是要生般若智慧才能真覺心境俱空,而入勝義的唯識,其法應在隨時隨處的現實事境上觀如夢幻,知無實境而心內外無住,生清凈心,也就是成就真覺。故《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學人真能觀一切所知所見及能知能見,皆如夢中但有影像,而實毫無所有,即能頓見真實,得相解脫。   「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云何比知?」至「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此段顯依比量通達唯識無境,主要是由教及理,思維觀察,知唯有識。   由教及理者:《華嚴經》云:「如是三界,皆唯有心。」《解深密經》佛答慈氏問:「諸三摩地所行影像,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此二經義意謂諸識所緣,唯識所現,離識無別實境,故是唯心。同時識所緣境,是識隨因緣勢力變,能緣的識亦是識隨因緣勢力變,以故心與境均如夢幻,絲毫無有實心能取絲毫的實境,故心境俱空,隨可悟入但唯有識,實無實境。   意識緣境,隨起影像,成立唯識,淺顯易知,五識所緣色、聲、香、味、觸是有體相的性境,怎麼也是唯識呢?當知如夢等喻可以比知,人在夢中亦見色、聲、香、味、觸諸性境界,一但醒來,都無所有,由此可知,五識所現,色塵境界,亦唯是識。   以上顯悟入唯識方法竟。   下有三項問答:   一、外問若色等物質亦是識變,何故色境前後相似相續,堅住無間,而不與識剎那生滅相同?答言:色境雖由識變,而識隨業力轉變,業感異熟,賴耶內變根身,外變器界,隨引業力一期生中所變根身、器界一類相似相續,無有間斷,正由於識隨業力變現身器有一定時期的相似相續,所以才有引起種種虛妄分別的雜染法和離虛妄分別的清凈法。此中頌言:「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此中「亂相」指色境,是種種虛妄分別所緣的對象,故名「亂相」,也就是色識。亂體即能起種種虛妄分別的諸識,故稱「亂體」,也就是非色識。若無賴耶隨業所變,內身外器一期生中相似相續堅住無間的色境,則世間遍計所執不得有,出世清凈法亦不得有,故名「若無餘亦無」。   二、何故身(五根)、身者(執持根身的賴耶)、受者識(末那)、所受識(六塵)、能受識(六識)在一身中各司其職,而又和合無乖,成一統一體呢?答意業因招果,主要表現在或苦或樂的生活感受上,為了圓滿一期生中生活相對的需要,故能受諸識與所緣塵境共俱一身,和合而轉。   三、外問何故世、數、處、言說、自他差別和可愛、不可愛等業果相差別顯現?答意過現未三世無始時來展轉相續,時間無窮;天文地理所攝種種物像,千差萬別無有數量;村邑聚落眾生住處無有數量;隨見聞覺知而起言說,亦無數量;眾生各有身形,自他差別,亦無數量;造業感果,善惡各殊,三界五趣,流轉無窮。如是萬象森羅,無有窮極,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生基本法則所形成,唯識變境受緣生基本規則的支配,法爾如是,不可思議。   次言安立唯識有三相:1、唯識法爾而有,系客觀真實,是建立唯識的客觀依據;2、八識之中無論轉識本識皆有相見二分,相分為被認識的對象,見分是能認識的主體,有能認識與所認識就構成唯識;3、意識遍於一切諸法,也就是遍於八識而起種種我法分別,依此種種我法分別,熏習賴耶,諸識生時便有種種似我似法相顯現,而成萬法唯識。據此三義,立下一頌:「唯識(法爾而有)二(見相二分)種種(意識有種種虛妄分別,熏習本識,便有種種似我似法相顯現),觀者意能入(瑜伽師修法觀者,即能悟入此三成立唯識之義)。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離(彼指心識,由悟入唯心之理,爾時自覺境由識變,如幻非真,識從緣生,亦識所變,也非實有,由斯便能伏滅種種虛妄分別而實證唯識)。   為顯唯識無義的含義,特用一意識師所說:但唯有一意識,而別無眼等五識那樣的道理為喻。無著本人不同意一意識師以一意識代替前五識,而六識只是一意識的主張,今不過借用唯有一意識別無餘識的含義來顯唯識無境的含義而已。一意識師認為意識依眼根起見色用,即是眼識,乃至依身根起觸塵用,即是身識,故雖有眼、耳、鼻、舌、身諸識之名,而實唯有一意識,只不過依意識的作用不同而假立彼彼名而已。一意識師所引聖教頌語,論證其說。頌云:「若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此難調心,我說真梵志。」第六意識具善惡無記三性,而變化轉動極劇;有現、比、非三量,而活動能力最強;緣性、帶質、獨影三境,而活動範圍最廣;造善惡業熏習賴耶,賴耶隨業種變現各趣根身、器界,而三界、五趣、六道輪迴依之建立,故成「遠行」。八識之中無有任何一識能與意識的作用席哪個比,故稱「獨行」。此意識不依身中色根而住,而眠伏於最深隱處,故曰「無身寐於窟」。此識常與根本煩惱六,以及小隨、中隨、大隨諸煩惱相應,散動掉舉極難調伏,故曰「調此難調心,我說真梵志」。梵志謂修凈行者,若能調伏此遠行、獨行的意識,就真算得樂阿蘭那行者。一意識師又引經言為證,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為彼依,此亦是意識依五根起緣色、聲、香、味、觸之用,而唯有一意識,無別眼等五識。   《中邊論》云:「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故一意處,攝六識身。一意識師所謂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即本此而言。一意識師主張本非正論,無著引之只取其但唯一意識,別無餘識的詞語,以喻唯識無義的含義而已。讀者不必隨波逐流,取彼非正論的主張。   阿賴耶識含藏諸種,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是其唯識義的根本;六識、六根、六塵,以及阿賴耶為本所變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業果識,都是所分別的法相;能起分別執著的第六意識和第七末那識就是見諸法相的見識;因有最廣泛的相識,能引起種種最廣泛的見識,故曰「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據上之義,安立唯識顛撲不破。   以上安立唯識義竟。   為了深入理解唯識無境,特引如來所說「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作證。四智如下:   一、成就相違實相智。如見江河,人見清水綠波,天見寶莊嚴地,魚見遊園舍宅,鬼見膿血。同是一事,隨業識不同,所見迥異,達此事理,可知非實有境,但唯是識。   二、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識未對現境時,而有境界隨心現起,如回憶過去,預想未來,境界隨現,又如人在夢中,本無現境可緣,而夢境分明顯現。據此可見,心如何生,境如何現;境非實有,唯是一心。   三、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若人以為境是實有,非內識似彼顯現,則應一切愚夫執境為有者,不由功用,自然應得無顛倒的真實智慧,然而不然,故知境非是有,但唯有識。   四、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1、「得心自在菩薩,得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菩薩得心自在,與成就靜慮的行者,隨心意如何想,即有如何的境界現前。如見山理解為河,見海洋理解為陸地,即變為陸地等。由此可見,唯識無境,此理決定。2、「得奢摩他修法觀者,才作意時,諸義顯現。」謂得定者,依於定境,思維法義,剛一作意,便有境界顯現,此亦足見境由識變,唯識無境。3、「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謂諸菩薩得根本無分別智時,一切境界悉皆空寂,都無所見,此亦說明唯識無境。   以下廣辯三自相。   下言三自相的成因和得名。謂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為因所生,依他增上等緣所起,此為依他成因;生後無力自在,以此一點及上成因,兩相結合,名依他起。遍計所執本來非有,但由無量行相意識遍計,有顛倒相生,執為實有,故成遍計執。也就是說意識緣於無量行相起種種分別,周遍計度有無、一異自他差別,形成種種我法相,是為遍計成因。依此成因,故遍計執名遍計執。圓成實性有三特點:一是常恆不變的絕對真理;二是聖者清凈智慧所衙的清凈境界;三是最極殊勝的善法。具此真常、清凈、殊勝三殊勝義,成圓成實,也就是勝義勝義,得圓成實之名,亦由於此。   在此顯三自相成因及得名段中,附顯遍計所執形成的複雜性。其中以分別最盛的意識為能遍計,以一切識緣生法為所遍計,以能取所取兩相結合,所取種種增益而有的我法相為遍計所執。同時在意識遍計所執上緣名為境,在依他起諸法上取種種相貌,由顛倒見起執著,由於意言境相轉為性的尋起語,於見聞覺知諸境上起種種言說,通過這一些曲折而複雜的過程,便形成在本來清凈但唯有識的法上增益而有種種我法妄執。   三自相為同為異?應言非一非異。所以然者,主要由一依他起性,因由依他起具有為所遍計相及依他所攝的意識為能遍計的特殊意義成遍計所執;由依他起上具有本來清凈,無有遍計所執的特殊意義,成圓成實。由此可見三自性皆依依他而有,是依他起上所具意義不同而分而為三。離依他起則無三自性,故言非異;但各具特殊意義得名,故言非一。此中異門一詞,即是特殊的意義,也就是特殊的理由。   三自相各各所含類別怎樣?約言之,各有二種,依他起性有純由種子所生的依他起,同時也有因起妄執則成雜染分,因離妄執則成清凈分的依他起。遍計所執有於某物上依名取相執為實有的自性遍計所執;同時也有於諸物上起種種常與無常,美或不美,乃至或是或非,或善或惡等種種分別的差別遍計所執。圓成實性當其受遍計所執蒙蔽時,即是在纏真如,名自性圓成實;用無分別智照破迷情執著,其體顯露,名出纏真如,即為清凈圓成實。   遍計有四:1、對某事某物的自身依名分別,名自性遍計;2、對某事某物的自體上起常無常、美不美等差別分別,名差別遍計;3、自己能對事物分別覺了,亦能用名言分別告訴餘人,餘人所覺所了,亦能用名言公之於眾,是為有覺遍計,即指人天趣眾生的意言境;4、若自覺了不能用語言表達於外,令餘人覺了,或對餘人所說的語言亦不能有所覺知,是為無覺遍計,也就是指旁生諸趣眾生所有的意言境。   遍計復有五種:1、依名遍計義自性:謂乍聞彼名,便執有此事。如聞日月之名,便隨執實有日月。2、依義遍計名自性:謂乍某事即執有是事之名。如 日月,隨即用日月之名詮釋之。3、依名遍計名自性:謂新聞某名,不了其義,還以余名詮釋之。如聞天名,《說文》用「天者顛也」加以詮釋。如聞佛名,注家用「佛者覺也」加以詮釋。4、依義遍計義自性:謂先見某事,未識其名,還以餘事詮顯之。如乍見飛機航空,不知其名,或用此是鷹隼,或是大雁加以理解。5、依二遍計二自性:謂依一名復以余名計度,更計其事;依事亦爾,既見彼事,隨說彼名,更執實是此事。如聞犬名計即說狗,實是其狗,此是依名計事義;又如見狗,說此名狗,更執實是其狗,此依名義計名義。   遍計即是分別,分別雖無量種,總而言之,不外十種。因分別依所分別法起,所分別之法大類不外以下十種:1、阿賴耶識是生起萬法的根本,對此進行分別即是根本分別;2、色等六塵是所緣相,對此進行分別,即緣相分別;3、眼等諸識能顯現色等影相,對此進行分別,即是顯相分別;4、色等六塵,隨業力、識力感受等不同,而有種種變異,對此進行分別,即緣相變異分別;5、眼等諸識亦隨業力、緣力種種不同而有種種變異,對此進行分別,即顯相變異分別;6、隨社會政教、學術、友朋等影響而起分別,名他引分別;7、受不正的政教、學術、友朋等影響所起的分別,名不如理分別;8、受正教、正理、善友影響所起的分別,即如理分別;9、從我見出發,所起種種分別,如佛典所說六十二見等即執著分別(於過去五蘊各執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便成二十我見;於現在五蘊各執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四見,合成二十我見;於未來五蘊各執有去、無去、亦有去亦無去、非有去非無去四見,合二十見;三二六十見,再加我與無蘊合、我與五蘊離二見,即成六十二見。);10、諸菩薩眾修清凈慧常住定中,若心散動所起分別,即散動分別。   菩薩為破遍計所執修般若波羅蜜多者,必須對治一切虛妄分別,有分別即是散動。勝義離言,即是無相。對無相起分別,即是無相散動;為對治此無相散動,佛在般若經中向舍利弗指出「實有菩薩」,其所觀空,自性是有。世俗尚明,即是有相,於有相上生起分別,即名有相散動;為對治有相散動,佛對舍利子指出「不見有菩薩」,遍計所執自性,永無有故。實我實法是增益而有,於此若起分別,即增益散動;為對治此增益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子指出「色自性空」。於依他、圓成二自性上,若執為空,便是損減,依此損減起諸分別,即損減散動;為對治損減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不由空故」等。一切諸法皆有其平等的一面,謂之一性,若於此一性上生起分別,即名一性散動;為對治此一性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色空非色」,凈不凈境,性各別故。一切諸法皆有其差別的一面,謂之異性,若於此異性上生起分別,即名異性散動;為對治此異性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色不離空」,謂遍計所執色自性無所有即是空故。諸法各有自相,於此自相上,若起分別,即名自相散動;為對治此自相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一切法上皆各具有常、無常,或同或異等差別義,若於此上生起分別,即名差別散動;為對治此差別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無生無滅」。依名取相而起分別,是名如名取義散動;為對治此如名取義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見義取名而起分別,即如義取名散動;為對治此如義取名散動,佛於般若經中對舍利弗指出「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如是一切菩薩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此意說言於名於義如實了知無妄執著。」   前面所說十種分別,十種散動,皆依遍計所執中能遍計立說,外表上是屬遍計所執的內容,實質上是屬依他起性,因能遍計、所遍計,皆是虛妄分別緣生法攝。   「若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一段,答意雖依特殊義,於依他起性立三自性,可是依義有別,故三性非一,細思即得,不須詳辨。   依他起上雖眾生常執種種我法,依名取相,而不稱體,其理由有如下三點,各見頌文。   「由名前覺無,多名、不決定;成稱體、多體,雜體相違故。」頌中上二句言名不稱體三種理由:1、於某事物未立某名以前,人們見了,並無某名的感覺;2、於某一事物上往往立有多名,如孫中山一人,又名孫文、孫逸仙,名雖有三,而其人並不隨之而有三。又如毛主席,本名澤東,又名潤芝,名雖有三,而其人並不隨之而有三;3、往往一名之上含義複雜,如一「天」字,一般指地的上空,日月運行,興雲降雨曰「天」,但是封建時代臣以君為天,子以父為天,妻以夫為天,而「天」字所詮的事物,並不隨文含義雜亂,而其體雜亂。如是三因,足見依名取相的遍計所執與所遍計的依他起性並不相應相稱。頌下二句總顯三名與三體相違的事實,由第一名前覺無成稱體相違,由第二多名理,成多體相違,由第三名不決定理,成雜體相違。   此中復有兩種疑難,為釋此難,說第二頌:   「法無而可得(一難),無染而有凈(二難),應知如幻等(釋初難),亦復似虛空(釋後難)。」頌中上二句提出兩種疑問:1、若遍計所執的法,依他起上本來無有,為什麼人們又現覺其有?2、若遍計所執的雜染法本來無有,為什麼又有清凈的圓成實?頌下二句釋上二難,初句言此如幻事,幻師能幻出象馬人等諸相,其上本無實象、實馬、實人等,而人們見時還有象、馬、人等的種種感覺。由此足見依他起上雖實無種種我法可得,而凡愚能於其上迷情妄見有實我實法,故初難非理;後句言此如虛空,虛空雖有雲煙等蒙蔽,而其性本自清凈,但必須雲煙散盡後,其本自清凈之相,乃得分明顯露,依他起上雖其性本自清凈為圓成實,但必須迷情所起遍計所執的雜染法斷除之後,圓成實的清凈相乃得分明彰顯,故最後一難亦不成理。   上段破凡夫執幻為實的增益執,此段從「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至「若無依他起,……恆時無染凈。」一頌破惡取空,執世出世間染凈因果皆無的損減執。文義易解。   「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方廣教」至「總攝一切清凈法盡」一段,主要取聖言量為據,顯三自相各別的特質:遍計所執全由迷情妄執而有,如龜毛兔角,體相俱無,故世尊依之立相無自性;大乘方廣教所說「云何應知遍計所執自性?應知異門,說無所有」正是此義,此顯遍計所執的特質。依他起性從因緣生,雖無實體,而幻相宛然,有而非真,世尊依之立生無性;方廣教中世尊所說「云何應知依他起性?應知譬如幻、焰、夢、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即是此義,此顯依他起性的特質。圓成實性遠離名想言說、分別執著,如太虛空,清凈無相,世尊依之立勝義無性;方廣教中世尊所說「云何應知圓成實性?應知宣說自性、離垢、得此道、生此境四清凈法」正是此義,此顯圓成實性的特質。真如本性,世出世法平等共有,自體本凈,故名自性清凈;真如法性,離煩惱、所知二障塵垢,於佛果位,名離垢清凈;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四攝六度等勝行,是證真如法性的正道,故名得此道清凈;能緣的聖道必仗所緣境的聖教乃能生起,故名生此境清凈。諸佛所說經律論諸教法,是佛親證法界等流的體現,雖假語言文字以為方便,而是聖者妙智所緣的境界,故與遍計所執有本質上的區別,故亦得名清凈,而為圓成實所攝。世親云:「於中初二無有變異圓成實故名圓成實;後之二種無有顛倒圓成實故名圓成實。」隨後二頌,重宣前義,茲不贅釋。   如前所說依他起性所有幻、焰等八喻,附釋其由,令學人深入通達依他起性的特質。說幻事喻,為除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的疑難;說陽焰喻,為除無義心心法轉的疑難;所說夢喻,為除無義而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的疑難;說影像喻,為除無義而有隨凈不凈業招愛非愛果的疑難;說光影喻,為除無義有種種識轉的疑難;說谷響喻,為除無義而有種種戲論言說的疑難;說變化喻,為除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的疑難;說變化喻,為除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的疑難。   以上各節詳辨三自相竟。   此下依三自相通經奧秘:   「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一段,主要依依他起有遍計所執雜染分和圓成實性的清凈分,隨勝義諦三法平等,故言不得生死,不得涅槃。   「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三種」一段及「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一段,均以三自性配釋,文義易知。   下有五頌,連成一長頌,第一頌專顯依他,是遠離二邊的中道,次二頌以依他與遍計合論,後二頌以依他、圓成合論。依此三自性所具有無、染凈、常無常以及俱非諸義,於聖教中所有密意、妙義皆能會通。   「如法實不有(如凡愚在依他起上所執實我實法皆無所有),如現非一種(依他起上所現種種假我假法,其相非無),非法非非法(實法不有,幻相不無),故說無二義(故世尊說一切法非有非空的不二義)。依一分開顯(依一依他起性顯示),或有或非有(實體不有,幻相不無);依二分說言(依依他遍計二分合顯),非有非非有(遍計所執非有,依他起性非非有)。如顯現非有(如依他起上所顯現的眾相其實體非有,而愚夫顛倒妄執實有),是故說為無(故說此遍計所執空無所有);由如是顯現(依他起上卻有如夢幻泡影的相狀分明顯現),是故說為有(故依他起性是有非無)。自然自體無,自性不堅住(依他起性無始時來純以內因緣所生,無有自然而有的第一性,但有幻相而無自體,緣聚則生,緣變隨變,無因自滅,故其自性常不堅住);如執取不有,故許無自性(如遍計所執實我實法的自性了不可得)。由無性故成,後後所依止:無生滅本寂,自性般涅槃(由於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實我實法無有自性,故形成後後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圓成實性)。   通達三自相,亦能於聖教中所有意趣秘密,皆能方便善巧而得通達。不直言其義,而含另一意義以詮此事,是名意趣;不直顯此法,而以余法顯示此法,是為秘密。意趣對人而言,秘密對法而言,是為此二差別。   意趣舉四為例:如經雲我昔曾於彼時彼分,即名勝觀正等覺者。佛雖各別,但其智慧、悲願、功德一切平等,故說此言是含平等意義而說,故謂之平等意趣。又如說言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此二聖言,非謂誦多寶如來名將是便能成佛,發願生極樂,非即時往生,而含意說後時可能達到目的,是為別時意趣。再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此言解義,非是逢事無量諸佛方解文義,而此說是含有逢事無量諸佛必能證解諸法離言實義之意,是為別義意趣。再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贊布施後還毀訾,如於布施,如是屍羅及一分修當知亦爾。此言對布施等先贊後毀,非布施本身可先贊後毀,而是隨某有情的習性不同而方便善巧,對機施教,作如是說,故此言語是含有對機施教的意義,是為補特伽羅意趣。   於大小乘中某些有情根性淺薄,為令趣入聖道,先就世俗諦談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蘊、處、界等各有自性,而暫不講我法二空之勝義諦,是令入秘密。依依他、遍計、圓成三自性顯諸法相,而不詳談蘊、處、界、緣起、四諦、菩提、涅槃等相,是為相秘密。貪觀不凈,嗔觀慈悲,痴觀緣起,慢觀界差別,如是等各別對治,而非通修、通治,有八萬四千煩惱,即立八萬四千法門,而不講一法不立的諸法實相,是為對治秘密。謂於是處已說余義諸言諸字轉顯余義。如有頌云:「覺不堅為堅,(定境安和,雖不剛強,而有力能伏煩惱,故應覺其為堅),善住於顛倒(凡愚執無常為常,苦惱為樂,無我為我,染污為凈,是為顛倒,菩薩把凡愚顛倒了的顛倒過來,而以無常為無常等安住其中,如如不動)。極煩惱所惱(為度眾生,常受劬勞,是為煩惱,而菩薩為利樂有情,必須難忍能忍,不厭其煩),得最上菩提(菩薩能如是修持,定證無上菩提)。」如是等以反義詞顯示道理,是為轉變秘密。   以上依三自相通經奧義竟。   此下言菩薩疏經造論,弘揚大乘佛法必須從三自相著筆寫文。   造論三要:1、由說緣起,頌云:「言熏習所生(必須說由阿賴耶識受熏、持種生起心、心所、色等法),諸法此從彼(轉識所攝心、心所、色等法皆從彼阿賴耶識中種子生起,同時又能熏阿賴耶識,存積轉識所攝心、心所、色諸習氣,也就是能再生現行諸法的潛能),異熟與轉識,更互為緣生(阿賴耶識與諸轉識種現熏生,互為因果,此是主要的緣起義,其中也包含自性緣起和業感緣起、受用緣起三者在內)。」2、由說從緣所生法相:此中有二義:①頌云:「從有相有見,應知彼三相。」「有相」指六根六塵,「有見」指眼耳等識,相由識顯,統稱唯識。即此唯識是依他起,依他起上雜染分是遍計所執,清凈分是圓成實性,故言相見二分,即具依他、遍計、圓成三自相。②說顯計執與圓成相違,凡夫由遍計執即不得圓成實,有真覺者得圓成實,即不得遍計執。頌云:「依他所執無(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空無所有),成實於中有(圓成實性在依他起上真實而有),故得及不得,其中二平等(迷者得計執,即不得圓成;覺者得圓成即不得計執,得與不得,二皆平等)。3、由說語義:先說初句,下筆首先寫出全文總綱的語句,然後用其餘的言句將總綱初句的內涵分別釋顯。或以顯如來功德為文作例,或以顯菩薩所應宜作事為文作例。   顯如來功德為文作例者,最清凈覺是其初句,以下無二現行、修無相法等列出二十一種功德,即後以余句分別顯示,茲列如來最清凈覺所攝二十一種功德表於後:   再以菩薩應宜修持為文作例。何謂菩薩?謂於一切有情常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者是名菩薩。此是先立全文總綱的初句,以後列舉菩薩所應修學的三十二法,即是以余句分別顯示其義。茲將菩薩於一切有情常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所攝三十二法列表於後:   總結釋經語文或由德處,或由義處一頌云:   「由最初句故,句別德種類;由最初句故,句別義差別。」此中上二句顯造論、讚揚如來功德之文,以最清凈覺為初句,次立二十一功德是後以余文分別顯其義。下二句是言造論說明菩薩應宜修學之文,於一切有情常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為初句,故立三十二法是其後以余句分別顯其義。   以上從六方面辨三自相,顯所知相竟。   四、入所知相   入所知相,即是悟入依他起、遍計所執、圓成實三自相;也就是悟入唯識實性。此分顯悟入唯識實性,從五方面著筆:1、顯悟入唯識性所依的凈業和最初悟入證得見性的殊勝情景;2、顯悟入唯識性修學的具體方法;3、顯大乘悟入三自相願力及先後修學殊勝;4、大乘現觀與小乘現觀的差別;5、引證聖言量作結。   「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可見?」至「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一段。   此言入所知相實證唯識性所依。菩薩欲求悟入所知相,必先親近善友,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依意言境,也就是意識用名言尋思似契經等法,似諸法實相、唯識實義進行分別,便有似所知相唯識實義的影像相生,依此意言影像分明覺了,有接近實證諸法實相的覺見生起,由此便能進一步實證現觀入見道位。   「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至「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菩薩」一段。   此言悟入所知相的人,必須是善備福慧資糧,於若干佛前種諸善根的菩薩。   「何處能入」至「治一切障故,離一切障故」一段。   此言悟入所知相實證唯識的處所,也就是菩薩在資糧、加行、見道、修道、究竟諸位次之不斷升華進行唯識性的悟入。   以上言入所知相所依竟。   「由何能入?」至「緣法義境止觀恆常殷重加行無放逸故」一段。   此言能悟入所知相總的凈法有三,文義易解,其中斷四處,指一斷作意,二斷異慧疑,三斷法執,四斷分別。   「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至後三頌一段。   此言修菩薩行必須先發上成佛道的菩提大願,廣度無邊眾生而運同體大悲的清凈意樂和成就自覺覺他的無漏勝善,必得出世殊勝凈果的優異正見。由菩提大願知十方無量有情中剎那剎那皆有成就佛果的大士,彼既是人,我亦是人,彼能成佛,我亦能成佛,由斯便克服佛道難成的退屈心而勇猛前進。由運自他平等的同體大悲的清凈正行,便於修習六波羅蜜多有大堪能,而不因修行的苦難生退屈心。由思世間有情修有漏善尚得殊勝異熟善果,況我修無漏至上妙善,其必得無上出世妙果無疑。由此三種思維,鼓勵自心,生大勇氣,便能於悟入所知相,實證唯識性的加行,有大堪能,奮發前進。   「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故」至「現前自然住」頌一段。   此顯悟入所知相實證唯識性,必須與下乘作意、大乘異慧疑、分別我法執、妄想分別四種遠離。故頌言:「現前自然住,安立一切相,智者不分別,得最上菩提」。加行位菩薩自然安住在佛所安立依他、遍計、圓成諸相中,而不起依他、遍計、圓成諸執著相,由斯遠離種種言說分別,悟入唯識,即得見道,而漸證無上菩提。   由何種因、用何種方法而得悟入唯識性呢?謂由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所攝,對契經所說諸法及其所具諸義引生種種有正知正見的意言,而得悟入,由斯悟入。   「由四尋思,謂名義差別假立尋思」至「於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一段。   此言謂勤修加行,依四尋思、四如實遍智悟入唯識,也就是修唯識觀達到見道。四尋思者:1、推求名唯是名,而不是事;2、推求事唯是事,而不是名;3、推求色心等法的自性唯是依名假立;4、推求色心等法自性所有常無常等的差別唯是依名言假立。四如實遍智者:1、尋思名決定唯是名,而非是事;2、尋思事唯是事,而非是名;3、尋思色心等法的自性決定唯是依名言假立;4、尋思色心等法自性上常無常等的差別決定唯是依名言假立。由斯四尋思、四如實遍智即能依似文似義的意言悟入但唯有識都無實義(境)的唯識理。此依名實不相符的原則建立,《瑜伽》引《轉有經》頌云:「由彼彼諸名,詮彼彼諸法,此中無有彼,是諸法法性」即是此義。然復當知,此既是修唯識觀必須依聞思智深入通達一切諸法,皆是心識隨內因緣勢力之所變現,如夢中所有天地、日月、山河大地、草木人畜,但有影像,都無實體,是為境空;而能變現此夢境之心識,亦是心識隨內因緣之所變現,如夢非真,但有影像,全無實體。由是心境俱空,能所雙泯,語言文字,皆無所施,而自悟入唯識實性。以故《攝論》此分末段所引《分別瑜伽論》頌云:「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所見諸境唯是自心所現影像),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觀自心識亦是自心所現的影像,如夢非真),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境空),次能取亦無(心空),後觸無所得(心境俱空)。   「於此悟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至「由圓成實自性覺故」一段。   此中說明何所悟入與由何悟入兩問題。若名、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假差別六義皆無;唯識所攝所取能取二性現前;一時依意言有四唯識性理境現前。此三是何所悟入的內容,暗中繩現似蛇,蛇性全無,喻遍計執;知蛇雖無,繩覺猶在,喻依他起;仔細分析,此繩唯是色香味觸和合所顯,由是繩覺亦除,喻悟入圓成實性。如是三喻,是由何悟入的內容。   以上顯悟入三自相的方法竟。   「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至「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一段,文義易解。   為釋前所說住一切義無分別名的名義所攝種類,特說頌云:「法、補特伽羅,法、義、略、廣、姓,不凈、凈、究竟,名所行差別。」菩薩所談名類略有十種:1、法名(色心等法);2、補特伽羅名(凡聖諸有情);3、法名(十二分教);4、義名(教所詮義);5、略名(無為法);6、廣名(有為法);7、姓名(「阿」字為初,「訶」字為後);8、不凈名(異生);9、凈名(見諦);10、究竟名(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此名有十,以無分別智觀之,一切平等,住無分別。   「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至「此即名為菩薩見道」一段。   此言菩薩悟入唯識實性名為見道,登極喜地,已證如來法界家中,已得大乘正信離生,為佛真子,紹隆佛種,使不斷絕,是故說明生如來家。四聖六凡均屬緣起性空,其性平等,故經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菩薩見道實證性空絕對真理,故言得一切有情乃至如來平等心性。   以上顯菩薩已入三自性的情景。   「複次,為何義故入唯識性?」至「於所幻事於諸相中及說因果常無顛倒」一段。   此言悟入唯識性及已入唯識性的殊勝義利。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此言根本無分別智);由此後得種種相識智故(此指後得無分別智)。由得此二無分別智,為斷及相(因)阿賴耶識諸種子、為能觸(長養)法身種子、為轉所依、為欲證得一切佛法、為欲證得一切智智,如是五種欲求皆能成就。由此便能依後得智現幻化身廣度無邊眾生,說染凈因果,於自一他均無顛倒。   「於此悟入唯識性時」至「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一段。   此言修四尋思、四如實智屬加行位,有四定為依。依於暖位有明得定,在此位中修四尋思,初覺境空,如到火前,略見光明,故名暖位,初得智慧光明,故定名明得。次依頂位,有明增定,繼續修四尋思深達境空,尋思位極故名為頂,智慧光明增強,故定名明增。繼續前修,依於忍位,有印順定,又名真義一分定。印前境空,順後心空,故定名印順。此位初得四如實智,對境空心空均能忍解,故位為忍。再繼續前修,依世第一法,有無間定,在此位中剎那無間,即入見道,故定名無間,在此位中深達心境俱空,是世間第一,故位名世第一法。雖未直接見道,而已挨近見道,故名現觀邊。   「如是菩薩已入於地」至「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一段。總顯菩薩證得現觀入見道位,繼續依修道位所攝十地,次第前修,證得轉依,成就法、報、化三種佛身。   以上顯大乘悟入三自相願求及先後修學的殊勝竟。   「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一段,顯菩薩現觀有十一種殊勝,超越小乘,文義易解,總顯大乘現觀非小乘可比。   將入真觀,故說二頌:「名事互為客(名與事互不相稱),其性應尋思(名與事其性各別,故當尋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名事以外的自性差別二種,亦當推求,唯有識量思維所成的假法),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三(如實遍智觀無實境實心,但有名、自性、差別三種分別),彼無故此無(義無故分別亦無),是即入三性(觀名事互為客故,即是悟入遍計所執;觀見二種本無有義,唯有分別量,唯有名自性差別假立故,即是悟入依他起性;觀義無分別無,即是悟入圓成實性)。   以上二頌對悟入所知相作結,以下更引《分別瑜伽論》二頌,《大乘莊嚴經論》五頌的聖言作證。《分別瑜伽論》二頌解見前,《大乘莊嚴經論》頌云:   「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於法思量善決已,故了義趣唯言類。」此頌顯資糧位,依聞思立,修學六度,由布施、持戒、安忍三度,廣積福德,由智慧度廣積無漏智慧;精進、禪定二度,與前三度俱,即積福德,與後一度俱,即積智慧。菩薩在此位中廣積無邊福慧資糧,為修證得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勤修加行,打下堅實基礎。   「若知諸義唯是言,即住似彼唯心理。便能現證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此頌前二句屬加行位;下二句與第三頌屬見道位。   「體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智者了達二皆無,等住二無真法界。」此頌與上第二頌下半句屬見道位。   「慧者無分別智力,周遍平等常順行,滅依榛梗過失聚,如大良藥消眾毒。」此頌顯修道位,在此位中,依於十地,次第修習十波羅蜜,證十真如,斷十重障。   「佛說妙法善成立,安慧並根法界中,了知念趣唯分別,勇猛疾歸德海岸。」此頌顯究竟位,在此位中,成就佛果,安立種種殊勝法門,教導眾生令自與他,起根本智,並安住在離言絕慮的一真法界中;同時又令自他生起無漏方便智,念諸義趣,知此念趣唯是分別。由是勇猛精進,廣度眾生,令其速證無上菩提,歸於如來無量功德的彼岸。   以上釋入所知相分竟。   五、彼入因果分   在資糧位修行六波羅蜜,廣積福慧資糧,勤修加行,乃得悟入唯識,見性登地,故修學六波羅蜜,是悟入唯識之因。悟入唯識之後,不斷勝進,使修學六波羅蜜更加殊勝清凈,故修學六波羅蜜又是悟入唯識之果。以是義故,此分特名「彼入因果分」,而特繼「入所知相分」而來。此分對六波羅蜜,從一數、二相、三次第、四訓詞、五修、六差別、七相攝、八所治、九功德、十更互抉擇進行顯示。   數者,波羅蜜唯有六數,主要依成立對治所治障、證諸佛法所依處,隨順成熟諸有情之因而立,數唯有六,恰到好處。相者,主要有菩提心為所依、具足現行、為利益有情安樂事、無分別智所攝受、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斷除煩惱所知二障六相。次第者,前前波羅蜜多,隨順生後後波羅蜜多,依此自然規律,故有如是次第。訓釋詞者,能破裂慳吝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糧,故名為施;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能滅盡忿怒怨仇,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能遠離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精慮;能遣除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慧。修者,有現起加行、勝解、作意、方便善巧、成所作事五修能令六波羅蜜多圓滿,故名為修。差別者,施有法施、財施、無畏施;戒有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忍有耐他怨害、安受眾苦、諦察法;精進有披甲、加行、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靜慮有安住、引發、成所作事;慧有加行、根本、後得三無分別智。相攝者,六波羅蜜多能攝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所治者,六波羅蜜多能對治煩惱所知二障種現。勝利者,在有學位能得富貴、大生、大業、無惱害、通諸明;在無學位按住妙菩提座,常能現作有情一切義利,是名六波羅蜜所有勝利。更互抉擇者,一切波羅蜜多修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故名更互抉擇。如是十方面顯示六波羅蜜,自然形成此分中十段,故後總結頌云:   「數相及次第,訓詞修差別,攝所治功德,互抉擇應知。」   加上首段共成十一段。   「如是已說入所知相,彼入因果云何可見?」至「已圓滿白法」等三頌。   此段顯示六波羅蜜是悟入唯識的前因後果,並指出大乘人從資糧至究竟車工佛的五位,皆需齊修六波羅蜜。從而說明修六波羅蜜的重要性和優異性。   「何因緣該,波羅蜜多唯有六數?」至「如是隨順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數,應如是知。」   此段顯示由對治所治諸障、證佛法所依以及成熟有情所需三因唯立六數。   「此六種相云何可見?」至「如是於餘波羅蜜多亦作四句,如應當知。」   此段顯示六波羅蜜多具有所依最勝等六相。   「何因緣故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此次第說?謂前波羅蜜多隨順生後波羅蜜讀故。」   此段顯示六波羅蜜多的前後次第,是隨順前前引發後後的自然規律所形成。   「複次,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云何可見?」至「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慧。」   此段顯示六波羅蜜多,各各所具能對治法,及各各所引最殊勝法,為各各之含義。   「云何應知修習如是波羅蜜多?」至「諸惡業障亦當消滅,何況菩薩?」   此段顯示六波羅蜜多有現起加行等五種修,其中前三修屬資糧、加行位,第四屬見道、修道位,第五屬究竟位,成佛所應作事。作意修中有廣大等六種意樂,菩薩依此六種意樂修六波羅蜜,其餘菩薩亦依如是意樂修六波羅蜜,更希諸有情聞依此意樂修六波羅蜜,而生起欣慕,亦作如是修,長養善根,同登彼岸。   「此諸波羅蜜多差別,云何可見?」至「三無分別後得慧」。   此段顯示施等波羅蜜多各有三品。如文易知。   「如是相攝,云何可見?」至「是等流故」。   此段顯六波羅蜜能攝一切善法,如無貪、無嗔、無痴三善根,是六度自相;信、慚、愧等是六波羅蜜的隨順;佛十力、四無畏等是六波羅蜜等流故。   「如是所治攝諸雜染,云何可見?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此段顯六波羅蜜所對治之雜染,有三方面:1、所對治慳、犯、忿、怠等是雜染自相;2、不信、惡見是雜染法因;3、煩惱所生諸惡業惡果,是雜染果。如是六波羅蜜皆能對治。   「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所得勝利,云何可見?」至「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名勝利。」   此段顯修六波羅蜜在佛因位能感種種世間所攝大生、大朋、大富、大貴、大屬、大事業等美滿善果。在佛果位,能作利益一切有情廣大善行,是名六波羅蜜所有勝利。   「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互相抉擇,云何可見?」至「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   此段顯示修六波羅蜜隨其所應,以某一波羅蜜為主,而兼修其餘波羅蜜。如初地修施為主,而亦同時兼修其餘五波羅蜜,二地修戒為主,而與同時兼修其餘五波羅蜜,以此類推,任何時、任何處皆應如是,有主有次,同時兼修,是為六波羅蜜互相抉擇。   最後一頌,如文可解。   六、彼修差別分   此分顯示修道位需經十地,地謂境地,在修道位修行的方法上斷障的深淺上,證真如智慧的勝劣上,形成的境地有種種差別,約而言之可分十種,故稱十地。   此分對十地從七方面顯示,在文體上自然形成七段:一、列十地名;二、為對治十種無明,故安立十地,此顯十地安立之由;三、釋十地各別得名之由;四、顯示得十地有勝解、正行、通達、成滿四相;五、顯於十地中依五相修,得五勝果;六、顯於十地中依各特點,各別配修十波羅蜜多;七、修十地修行時間由初地至七地需經一阿僧祗劫,由七地至成佛又需經一阿僧祗劫,與資糧、加行二位所修時間共經三大阿僧祗劫才能成佛。   「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云何可見?」至「十法雲地」。   此段列十地名。   「如是諸地,安立為十,云何可見?」至「於聲聞等非染污,於諸菩薩是染污。」   此段顯對治十種無明,故安立十地。十無明者:一、障初地所證遍行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異生性障;二、障二地所證最勝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誤犯現行障;三、障三地所證勝流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暗鈍障;四、障四地所證無攝受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微細煩惱現行障;五、障五地所證類無別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於下乘般涅槃障;六、障六地所證無染凈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粗相現行障;七、障七地所證法無別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細相現行障;八、障八地所證無增減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於無相中作加行障;九、障九地所證智自在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於利他中不欲行障;十、障十地所證業自在真如的無明,《成唯識論》名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為對治此十無明十種重障,故於大乘修道位中,特立十地,此十無明屬所知障,於聲聞乘不作障礙,唯於大乘有所障礙。   「複次,何故初地說名極喜?」至「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   此段說明十地得名之由,文義易知。   「得此諸地云何可見?」至「謂修諸地到究竟故。」   此段顯證得十地之因及果,所謂四相:1、對十地教法能如實通達,名得勝解。2、對十地所修正行,能一一如法修持,(此十正行即書寫、供養等十事),名得正行。以上二種是得十地之因。3、證得初地,通達法界,即能順利地成滿十地,如有頌言:「如竹破初節,余節速能破,得初地真智,諸地疾當成。」是名通達。4、於十地中地地成滿,最後能到究竟位,成滿佛果,名得成滿。此二得相是得十地之果。

「修此諸地云何可見?」至「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此段顯十地修相總有五種,地地皆依止觀而修:1、集總修,謂法隨法行,依佛所說經論要義總為一聚而觀察之;2、無相修,隨順勝義諦離分別言說執著,而現觀實證;3、無功用修,於無相觀中,不用加行,任運自然而修;4、熾盛修,於無相觀雖不用力,然有勝有劣,應舍劣從勝而修;5、無喜足修,不斷前進,日新月異,不自滿足而修。如是五修能招五果:1、由於常常依止觀力修習六度,念念熏習賴耶,集聚凈種,不斷對治賴耶識中原有的染種,名念念銷融一切粗重依止;2、寄心於一真法界的苑囿中,自在解脫,輕安無盡,妙樂重重,名離種種想,得法苑樂;3、法界周遍圓滿,無有分限,寄心其間,般若親照,內外明澈,光明無限,名能正了知周遍無量分限相大法光明;4、當來佛果名清凈分,以上行境能引佛果,名順清凈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5、十地名法身圓滿,佛果成辦,名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以上所說是為十地依五相修得五勝果。   「由增勝故,說十地中修十種波羅蜜多。」至「如是法門,是波羅蜜多藏之所攝。」   此段顯十地與十波羅蜜多的配合,雖十地中地地皆諸度同修,但隨特殊情況,各地皆有主修。如初地修波羅蜜多以施為主統攝其餘;二地中修波羅蜜多,以戒為主,統攝其餘,故論言「由增勝故,說十地中修十種波羅蜜多」。十地修十波羅蜜多,其次第是十地的次第與十波羅蜜多兩相隨順,故初地修施,二地修戒,乃至九地修力,十地修智,其文易知,茲不詳述。   「複次,凡經幾說修行可得圓滿?」至「清凈增上力,堅固心升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   此段顯十地前後學佛成佛有五種人經三無數大劫乃能成佛。資糧位與加行位的勝解行者經初無數大劫乃能見道。見道位的清凈增上意樂行者,與二地至七地有相行與無相行補特伽羅,需經第二無數大劫。從八地至十地中的無功用行者,需經第三無數大劫,乃能成佛。   頌中「清凈增上力」指由佛所說清凈教法,多聞多思的力。「堅固心升進」,指學人由發堅固菩提大願,具大勇氣,在學修問題上,不斷升華前進。此二句依《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慈氏向佛問大乘止觀何依何住?佛答依菩薩藏假安立及菩提大願為依為住而言。「如是二力是菩薩在資糧位初修之行,故頌言「名菩薩初修」,依此初修教力和願力,不斷前進,通過自資糧、加行、見道、修道、,直至成佛的過程總經三無數大劫。   七、增上戒學分   「增上」是增添力量,助彼生成義。以戒為依,增添力量,引生禪定,故名增上戒學;以定為依,增添力量,助生智慧,故名增上定學;以清凈慧學為依,增添力量,能得菩提涅槃,故名增上慧學。如是戒、定、慧三增上學,通大小乘,此論所顯三學專就大乘立論,蓋顯大乘的戒、定、慧較之小乘,極為殊勝。   大乘戒學瞿沙方廣契經言之最詳,《瑜伽師地論》約為自性戒、一切戒、難行戒、一切門戒、善士戒、一切種戒、遂求戒、此世他世樂戒、清凈戒九相顯示,此論在《瑜伽·菩薩地》所講戒學的基礎上更加精鍊,從四方面顯示戒相,即:一、差別殊勝,顯戒有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三類。二、共不共學處殊勝,顯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與彼不共,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三、廣大殊勝,顯菩薩戒學有四廣大:1、種種無量學處廣大;2、攝受無量福德廣大;3、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4、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四、甚深殊勝,顯菩薩由悲智力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菩提;變化身語兩業,亦屬屍羅。   「如是已說因果修差別,此中增上戒殊勝云何可見?」至「四、由甚深殊勝」。   此段點出此增上戒學分根據《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所講而加以提煉,以差別等四殊勝義,以顯大乘菩薩戒內容之豐富與優異,迥非小乘戒學可比。   「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至「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此段顯大乘菩薩戒有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三部分殊勝義。小乘但有律儀戒,大乘在律儀戒的基礎上還有攝善法、饒益有情二戒,共有三種,是為差別殊勝。大乘戒學必須有此三類,其故安在?茲詳之如下:   一、大乘學佛成佛必須伏斷煩惱,凈化身心,才能攝善法和饒益有情,故此論云:「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殺、盜、淫、妄等十惡業自性是罪,必須戒除,才能使三業清凈,故名性罪戒。菩薩是教育眾生止惡修善、轉染成凈的導師,必須以身作則,樹立光輝榜樣,才能使眾生心悅誠服,接受教導。所以,菩薩一定要在能引起犯戒的隱微處,防微杜漸,能使人懷疑處遮嫌蔽疑,故有遮罪戒。性罪、遮罪二戒俱持,是立道德的根本,故大乘首須建立此律儀戒。   二、佛陀名兩足尊,就是要福德、智慧一切善法悉皆圓滿,故學佛的大乘人必須廣積眾善,要言之必須修橋補路、治病救災、興學育材、移風易俗等世間善法,努力積集;同時對造塔建寺、供養三寶、誦讀經論、思維正法、修習禪定智慧等出世善法,更需夙夜匪懈,拚命修集,以迴向無上菩提,如有頌言:「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這就是大乘戒學必須建立攝善法戒之由。   三、修菩薩行主要是廣度眾生成佛,以破我執,所以,衣食住行、視聽言動,一切生活活動,無一而非度化眾生。故學大乘者常起慈心,為眾生與樂;常起悲心,為眾生拔苦;見眾生離苦得樂,止惡修善,便生喜心;但是施恩不望報,度人不著相,故常不取人相、眾生相,而行大舍。這就是大乘戒必須建立饒益有情戒之由。   「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至「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此段顯菩薩戒與小乘戒在學處上有共不共殊勝義。所應修持所應制止處,名為學處,菩薩戒學處與小乘學處約有三點共不共:1、律儀戒菩薩有小乘共;攝善法、饒益有情二戒唯大乘有,不與小乘共。2、同是律儀戒,在性罪戒方面菩薩與小乘同樣遵守,與之相共,在遮罪戒方面,聲聞但求自利,有些處所不能去,菩薩為利他故可以去;有些事和人,小乘人不應接觸,菩薩為利他故,可與之接觸,這不與聲聞共。又如遮罪戒中掘生土、斷生草與殺業相似,小乘人必須遵守不犯,菩薩如修農禪對此相似遮罪可不禁止,這是不與聲聞共處。3、小乘唯求自覺自利,菩薩既自覺自利,又需覺他利他,故在持戒的深度廣度上也與聲聞不共:聲聞持戒重在身口外表,而不重在內心,故其深度廣度不足,菩薩持戒既重身語與小乘共,同時也深知善惡業的形成,主要取決於內心的動機,故《唯識二十頌》云:「意罰為大罪」,所以在持戒上特重意戒,而不與小乘共。   「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至「四、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此段顯示菩薩戒廣大殊勝義。其廣大有四:1、種種無量學處廣大: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攝善利他,種種品類學處,博繁無量,是為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殊勝。2、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菩薩所攝善法,包括世出世間,自利利他,無量無邊,種種善行,其所招世出世間所有福德亦無量無邊,是為菩薩戒律攝受無量福德殊勝。3、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殊勝:菩薩饒益有情,常常行無緣大慈,運同體大悲,常起我於一切眾生無恩、一切眾生於我有恩的荷恩意樂;所修諸波羅蜜功德迴向一切眾生,使之獲得種種殊勝異熟善果的大志意樂;恆興以修一切波羅蜜的功德,施與無量眾生,使之皆能成就無上菩提的純善意樂。諸如是等,是為菩薩戒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殊勝。4、建立無上菩提廣大殊勝:菩薩所持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諸戒,能廣積無量福德智慧,引生無上菩提的佛果,是為菩薩戒建立無上正等菩提的廣大殊勝。以上四方面的殊勝總顯菩薩戒律非常廣大。   「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至「是名菩薩所學甚深殊勝」。   此段顯示菩薩戒甚深殊勝義。菩薩為利眾生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菩提。此類情景,不是一般常情所能推比,因一般眾生有我法執,起貪嗔痴等煩惱,所造殺生等純屬惡業,必招苦果。菩薩破我法執,律儀等三種戒相互貫通,行殺生等是出自大悲大智,純從利他出發,迥非凡情可比,故是甚深。又諸菩薩以神通力示現變化身語兩業,教導有情,止惡修善,轉染成凈,亦屬甚深。如以神力,變現國王,用刀山、劍樹、油鑊等殘酷徒刑,令余有情見而心畏,止惡修善。又諸菩薩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令實有情生起凈信,重視業報因果,而止惡修善,舍染趨凈,終至成熟道業。如是等類不是一般常情可能理解,而必須知是從悲心出發,用方便善巧的妙智,所作化眾利他的善舉去理解,乃能合拍,故是甚深。   「由此略說四種殊勝」至「如毗奈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說」。   此段顯示從以上差別等四殊勝說明大乘戒學,只是抓綱提要,還有許多殊勝內容,未能詳述,學人慾求其詳,可取《瞿沙方廣契經》究習。 八、增上心學分   戒助定生,修定即修止觀,故定學即止觀學。然定主要是心專註一境,也就是止的意義。佛法的定學著重是依定修觀以發慧,單言定不能攝觀,止觀雙運即心之用,故定學玄奘譯之為心學。大乘心學內容豐富殊勝,迥異小乘,故《攝論》此分特從六差別以顯大乘心學之殊勝。   六差別者:1、所緣差別,菩薩修止觀以大乘教義為所觀境,也就是「法隨法行」義。2、種種差別,菩薩修定內容非一,約而言之,有大乘光明等四種。3、對治差別,定主要是攝持其心,令不散動,但大乘定力特別殊勝,普能除遣和對治賴耶識中煩惱、所知二障粗重,也就是「以楔出楔」義。4、堪能差別,菩薩常住靜慮,故其定學有大堪能,可以隨願往生,雖處入胎、住胎、出胎,而常在定中,心不散亂。5、引發差別,菩薩靜慮,有大威力,既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也能引發十種難行的堪能,更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凈佛國土等諸大義利。6、作業差別,菩薩靜律所作諸業主要是十八變、三化神境智通的活動,同時也包括如前所說修到彼岸,成熟有情,凈佛國土諸殊勝作業。   「如是已說增上戒殊勝,增上心殊勝云何可見?」至「由作業差別故」。   此段顯示大乘增上心學與小乘心學相較,有六差別,並一一列舉其名。   「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至作業差別「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此段顯示六種差別各別所屬之主要內容,文義易解,前已略釋,茲不詳贅,但於作業差別中十八變略加解釋:   1、振動:依定自在,普能振動村邑聚落、城郭國土,乃至無量無數三千大千世界。   2、熾然:依定自在身上發火,身下注水;身下發火,身上注水。入火界定,舉身洞然,遍諸身分出種種焰,青黃赤白,紅紫碧綠,頗胝迦色,是名熾然。   3、遍滿:其所發火焰光芒流布各處,能遍滿十方世界。   4、顯示:示現下諸惡趣,上諸天界,或余佛土諸佛菩薩種種境界,皆能令其現見現知。   5、轉變:或於地起水勝解,或於水起地勝解,如是乃至於水火風等,轉變水火風為地等。色、聲、香、味、觸等,隨欲轉變,亦復如是。   6、往來:隨意往來,牆壁山石不能障礙,十方世界來去自由。   7、卷;8、舒:能卷一切雪山王等如一極微,舒一極微令成雪山。   9、眾像入身:依定自在能將山河大地、草木土石納入身中。   10、所往同類:隨彼所化各種有情,皆能似彼言音,同彼像貌,如彼名義而為說法。   11、顯;12、隱:於大眾前隱沒自身,或復顯現,令人不測,而化導故。   13、所作自在:凡所作為都極順利,無有障礙。   14、伏他神通:謂諸上地菩薩,其神通力能遍制伏下地菩薩,或聲聞、獨覺及外道等所有神通。   15、施辯:於諸有情辯才窮盡能與辯才令不窮盡。   16、施念:若遇有情於法失念,隨即能令其記憶不忘。   17、施樂:能令聽法有情,心生法樂,又能令諸患病受災有情除病脫災,身心安樂。   18、放大光明:或令諸惡趣蒙光息苦,或令威德天人、八部蒙光覺悟,皆來集會,或令余方諸大菩薩皆來集會,成辦無量有情利益事故。   菩薩大乘如意通,除十八變,還有化身、化語、化境的三化,均是大乘禪定所引發的作業,同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漏盡等通的活動,亦是此中作業所攝。   修習禪定怎樣會引發神通呢?主要修習禪定,遠離散動,心行平等為基礎,再在此上面聽聞修神通的教法深入理解,按法作意,生起能隨順神通的種種意想,自會引發神通。《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云:「複次,依止靜慮發五通等,云何能發?謂靜慮者,已得根本清凈靜慮,即以如是清凈靜慮為所依止,於五通增上正法,聽聞受持,令善究竟,謂於神境通、宿住通、天耳通、死生智通、心差別通等,作意思維。復由定地所起作意,了知於義,了知於法,由了知義了知法故,如是如是修治其心,由此修習多修習故,有時有分,發生修果五神通等。又即如是了知於義了知於法,為欲引發諸神通等,修十二想,何等十二?一、輕舉想;二、柔軟想;三、空界想;四、身心符順想;五、勝解想;六、先所受行次第隨念想;七、種種品類集會音聲想;八、光明色相想;九、煩惱所作色變異想;十、解脫想;十一、勝處想;十二、遍處想。」   神通有凡聖兩類,其差別安在?凡夫有我法執,其所修定,但憑作意力,性屬有漏,勢力亦較低劣。聖者破我法執,其所修定,多屬現觀,故《瑜伽師地論》主張神通與現觀密切相關,現觀純屬無漏,故其所成的定慧與神通亦純屬無漏,其勢用殊勝,遠非有漏之凡通可比。   大乘小乘所修之定均屬無漏,其所引發的神通亦屬無漏,其間有何差別?小乘大乘所得現觀,所有定境,雖同屬無漏,但小乘只破我執斷煩惱障,大乘雙破我法二執,其所證現觀、所得禪定,最極清凈,至真至善,故其所發神通,亦至真至善,其勢用亦極殊勝,遠非小乘所具神通可比。故佛經常謂阿羅漢勢力限於中千世界,獨覺神通勢力限於大千世界,大乘菩薩證初地者,其神通勢力達百大千世界,以上諸地菩薩所有神通的威德次第倍增,至佛果果位,其神通勢力遍一切世界,無有障礙,由此可見,大乘神通遠非小乘所得神通可比。   「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至「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   此段顯大乘禪定能引發十種難行的堪能。1、自誓難行,菩薩發上成無上佛道,下化無邊眾生的大宏誓願,唯大乘人乃能發此大願,凡定性中、小根人均不能發此誓願,故是難性。2、不退難行,此大誓願內容包括極廣,行持時間須經撒大阿僧祗劫,令人疲倦而生退墮,唯大乘菩薩大雄無畏,勇往直前,毫不退屈,故稱難行。3、不背難行,菩薩悲心廣大,若遇行邪有情,知是煩惱為害,而實非有情之過,故對行邪惡眾生依然攝受,而不棄捨,故是難行。4、現前難行,菩薩常修忍辱,雖遇懷怨有情現前毀害,心能安忍,毫不抱怨,而反加饒益,遠非常人可能,故是難行。5、不染難行,菩薩住世度生,常不為「八風」所動,絲毫不為世法所染,有浩然之氣,乃能如此,故是難行。6、勝解難行,菩薩聞大乘甚深難通達的教義,暫時雖未解了,而仍熱誠質直,堅信不疑,故是難行。7、通達難行,小乘但能通達人無我理,菩薩既通達人無我理,又能通達法無我理,悟境深遠浩瀚,遠超凡愚,故是難行。8、隨覺難行,菩薩上根利器,於佛所說甚深密意言詞,隨即覺了,毫不滯礙,非中下根人可能,故是難行。9、不離不染難行,菩薩度生不離世間,而常不為世法所染,故是難行。10、加行難行,大乘從發心直至成佛,經三大阿僧祗劫常修加行無有間斷,同時亦能修佛所具無功用行,非具大悲、大智、大勇者決不如是,故是難行。   「複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秘密言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至「如於布施,於戒為初慧為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此段顯示隨覺難行所攝秘密言詞所有類別。先以施為例,如言「云何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此類秘密言詞,絕不能隨文解義,而必須依義不依語進行解了。菩薩度生常懷自他平等意趣,施他即是自施,故無少分行施,具此平等意趣,故常能行施。「云何菩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欲樂。」此言菩薩心常安住涅槃,行施亦常在涅槃樂境中,以是義故,常樂布施。「云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朱菩薩不信如來而行布施。」此言菩薩常懷同體大悲,行施是自身分內事,故非相信如來的開導而行布施。「云何菩薩於施策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此言菩薩數數行施,習慣成自然,故不需策勵,而自然行施。「云何菩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施。」此言菩薩常施、廣施,故無暫時少有所施,以是義故,於施耽樂。「云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離娑洛想。」「娑洛」是流散義。菩薩心常寂靜,不稍流散,以此行施,力量廣大。「云何菩薩其施清凈?若諸菩薩殟波陀慳。」「殟波陀」是拔除義。菩薩不貪戀財位,故不慳吝,以此行施,遠離煩惱雜染,故常清凈。「云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究竟。」菩薩行施窮未來際,無有止竟,故云不住究竟,正因不住究竟,所以其施究竟圓滿。「云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不自在轉。」菩薩行施,降伏慳貪,因此慳貪於中不自在轉,以是之故,其施自在。「云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薩不住無盡。」菩薩行施證得圓滿無盡增上究竟佛果而不安住,故其施無盡。以上對施所攝密意,皆依義不依語進行隨覺,其於戒等諸度,所攝秘密言詞,一一皆當作如是解。   「云何能殺生?若斷眾生生死流轉。」至「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   此段顯示性罪戒所攝密義言詞的隨覺內容。「云何能殺生?若斷眾生生死流轉。」斷眾生的生死流轉,即是能殺生。此段所攝密義言詞的隨覺,亦如前段所說。從文字的反面,依義不依語去理解。菩薩大悲度生,即斷眾生的生死流轉,是殺生義。「云何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菩薩修道,重視利他,為諸眾生作不請之友,攝受饒益。「云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菩薩於境界欲、分別欲了知是邪行,而常修正行。「云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說為妄。」菩薩於諸虛妄相,如實說為虛妄。「云何具戌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戌尼」是空常義。菩薩常住最勝空住,也就是住無所得。「云何波魯師?若善安住所知彼岸。」「波魯師」密詮住彼岸。菩薩證無住涅槃,故常住彼岸。「云何綺間語?若正說法品類差別。」菩薩說諸法相有種種品類差別,互相間離。「云何能貪慾?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上靜慮。」菩薩常常安住無上靜慮,愛樂不舍。「云何能嗔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煩惱。」菩薩知人無我和法無我,故於人於法不生憎恨,唯於惱害有情的煩惱生起憎恨。「云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菩薩常具般若智慧,於諸邪行,知其為邪,而常起正見,常修正行。   「甚深佛法者,云何名為甚深佛法,此中應釋。」至「是故說名甚深佛法。」   此段顯示甚深言詞所攝隨覺內容。此中「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至「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污故」等十甚深句。一一句都不能直率地隨文生解,失如實義,而必須一一從文句的反面或旁面依義不依語去理解,才能如實。若直率地隨文生解便是隨迷,不是隨覺,若能曲折地隨義通達不拘文字,便是隨覺而非隨迷。以是義故,特名甚深。於中諸句論主釋之顯明易知,茲不詳釋。   「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至「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此段顯示心學引發內容非但引發以上所述十種難行能行的堪能,而且能引發自身證得到彼岸的大涅槃,引發成熟有情,令其出離解脫的利他功德,更能引發清凈佛身佛土的大轉依,也就是實現徹底改造人生宇宙的最高理想。此中三點最大的佛果功德,也是增上心學的殊勝作業所攝。  九、增上慧學分   此慧學分主要講大乘加行、根本、後得三無分別智。一般心識緣境,主要靠分別才有所知,為什麼大乘智慧不用分別呢?需知一切事物都是識內因緣之所顯現,既無實體,亦無定相,故不可用語言文字分別執著。凡夫分別雖有所知,實質上知的是約定俗成所立的假名,絲毫沒有認識到事物的實質,事物的實質無有,如夢如幻,有而非真,只能離開語言文字分別執著去覺照,所以《心經》說般若的作用是「照見」,離名絕相,破我法執著,內心寂然,而自然明照事物的本性,所以大乘般若智慧名無分別,實質上也就是禪家所講的「寂照」。直接言思道斷,心行處滅,寂照諸法真空本性,即是根本無分別智,也就是實相般若。在根本智的基礎上,方便善巧,明照事物的幻相,雖用語言文字有所分別,而知語言文字亦是幻相,用語言文字分別事物亦是如幻非真,無實體可得。由是雖有分別,而無執著,這就是後得無分別智,也就是方便般若。根本後得二智,性是無漏,但證此二智,必須先有一定的實習過程,觀我法空,勤修加行,雖欲離文字,而未徹底離名絕相;雖欲無著,而未徹底破除執著,這就是加行無分別智。此智雖名無分別,而性屬有漏,但它卻是順趨根本無分別智的方便,雖非現觀,而已入現觀邊,故亦得以無分別智命名。此諸無分別智能斷煩惱、所知二障,能引菩提、涅槃二果,是證得佛果的有力條件,故皆得以增上慧學為名。   此論此分所講大乘慧學從自性、所依、因緣等十六部分一一以頌文進行闡述,其文組織上的段落次第亦隨之而形成,學者隨文解義,隨義作意思維,隨思維所得真理而躬身實踐,自會於大乘慧學有殊勝的研究與成就。   「如是已說增上心殊勝,增上慧殊勝云何可見?」至「應知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勝。」   此段顯大乘增上慧學,從自性、所依至甚深十六部分加以詳釋。此中十六部分義論主自下各用頌文分別顯示,詳釋如後。   「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相以為自性。」至「應知是名無分別智。」   此段顯示無分別智自性遠離五相:1、諸心心所生時必有作意,此無分別智之生,亦有作意,但無分別,是謂之離無作意。2、於意言境淺深推度,是名尋伺。欲界及初禪名有尋有伺地,過是以上二、三、四禪名過有尋有伺地,此無分別智,雖無尋伺而與過有尋有伺地的世間禪有所不同,因此無分別性是無漏,是之謂離過有尋有伺地。3、滅盡定中,想受不行,名想受滅寂靜。想受滅、無心定但為聖者息勞倦為用,雖無分別,而用非殊勝,此無分別智,能現觀諸法性相,伏斷煩惱所知二障,證得轉依聖果,與想受滅大有不同,是之謂離想受滅寂靜。4、此無分別智與色法有何不同?須知色法是無情之物,頑鈍無知,而此無分別智內外明徹,於諸諦理分明覺了,豈與頑鈍無知的無情之物同類,是之謂離色自性。5、無分別智雖證諸法真實諦理而是正知正見,如實照了,與對真義有邪知邪見的覺了,大相徑庭,是之謂離於真義起異計度。總而言之,無分別智以照為用,與凡夫以知為用相反,顯教謂之現觀,禪宗謂之寂照。《維摩詰經》說:「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是之謂無分別智的自相。下有顯無分別智自性一頌,釋義詳見此處,不贅。   「諸菩薩所依,非心而是心,是無分別智,非思議種類。」   此頌顯無分別智依何而生,當知依清凈心而生,此清凈心是聖者破我法執之所形成,與世俗一般用思量分別的心完全有別,以思量分別的心是世俗有,而聖者的清凈心是勝義有,故言「非心而是心」。後句言「非思議種類」即是說此無分別智所依之心,不是有思議分別的世俗心。   「諸菩薩因緣,有言聞熏習,是無分別智,及如理作意。」   此頌顯無分別智生起的因緣,以於正法多聞熏習,及對所聞法義如理作意,進行思維為因為緣。由多聞熏習,引生聞慧,由如理作意,引生思慧。此聞思智,是文字般若,由此能遣除邪知邪見,而隨順我法二空的正知正見,在這基礎上,勤修加行,遣相觀空,數數修習,自會引生無漏的無分別智,但是這裡僅從引生無分別智的增上因緣來說,理實另有無漏法爾智種為其親因。   「諸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是無分別智,是無分別智,無我性真如。」   此頌顯示無分別智所緣的境界,是不可言法性,也就是無我性真如。諸法本性遠離名想言說,因名想言說是人們約定俗成假安立有,而諸法從因緣生,如幻非真,無有定性,故開口便錯,動念即乖,以名實互為客,本不相關之故,故曰離言法性。法性即真如,真如是我法二空的真理,故稱之為無我性真如。根本無分別智言思道斷,心行處滅,故親證諸法本性,現觀我法二空真如,後得無分別智,雖用語言文字,覺了諸法事相,雖有分別而無執著,於相上見性,有上觀空,雖緣法相而時時反照真空本性,故亦是以法性真如為所緣境。   「諸菩薩行相,復於所緣中,是無分別智,彼所知無相。」   此頌顯示無分別智行境以何為相。需知凡夫用語言文字分別諸法,是行於有相;菩薩無分別智於所行境純是無相,也就是遠離名言分別執著的清凈相。所謂清凈相謂無分別智正行境時,既遣有相,復遣無相,更遣遣相之相,所以《瑜伽師地論》說:「又諸菩薩由深入法無我智,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如實知已,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起分別,唯取其事,唯取真如,不作是念此是唯事,是唯真如,但行於義。」如是之相,最極清凈,即是無分別智所行無相之相。   「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余,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非詮不同故,一切不可言。」   此二頌顯示菩薩無分別智,緣離言法性,達到能所雙忘,親證現觀,能觀智與所觀境如如相應之所以然。世俗用名言文字為能詮,宇宙任何事物為所詮,兩者實不相應,只是由字連綴而為名,由名連綴而成句,名與句展轉結合便有義生,而實與所詮事物兩不相關,而人們迷執此義即是能所相應,實質上毫不相應,這是此中前一頌的內容。菩薩無分別智,言思道斷,心行處滅,能觀智與所觀境,現證現觀,如如相應,這是能緣與所緣融合為一的真實相應。因為能詮的名言與所詮的事相同樣是彼此不相關,也就是名實互為客,因此能詮所詮俱不可言,這是此中後一頌的含義。當知此二頌本著前言無分別智緣離言法性一頌義而來,前者重在言無分別智所緣境,此二頌主要顯離言緣境是智境相融真實的相應。   「諸菩薩任持,是無分別智,後所得諸行,為進趣增長。」   王恩洋先生釋此頌云:「云何任持?謂由如是無分別智為因,有力任持後得諸善功德,令彼進趣後後勝境增長廣大故。如地為依,任持萬物,令生住成長等。……由諸菩薩得根本智,知一切法空無我故,本性平等,故能於諸世間不染不著,於出世間不深願樂,以其大我阿世耶故遍於有情生慈悲心作諸利益,以其諸法阿世耶故遍於諸法不取不舍,由是故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成熟有情生大功德,故諸菩薩後得勝行進趣增長,皆以此智為任持也。」   「諸菩薩助伴,說為二種道,是無分別智,五到彼岸性。」   此頌顯示菩薩無分別智以施、戒、忍、精進、靜慮五波羅蜜多為其助伴。世親釋云:「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者,即是靜慮波羅蜜多。由前所說波羅蜜多所生諸善及諸靜慮波羅蜜多,無分別智便得生長,此智名慧波羅蜜多。」   「諸菩薩異熟,於佛二會中,是無分別智,由加行證得。」   此頌顯菩薩異熟果相。由有漏業熏習賴耶,賴耶隨引業力變現未來根身、器界名異熟果。業在過去,果在現在,異時而熟;業是善惡,果性無記,異性而熟;業在賴耶識中,運動變異而熟。具此三義,名為異熟。無分別智性屬無漏,不直接感異熟果,但能助有漏業使之升華,感殊勝異熟果。菩薩大悲度生,長期在世間教授教誡眾生,廣積福德,故不同小乘速證涅槃,因此要在成佛無學果位,才完全沒有異熟果。菩薩異熟果在何處成就?不即三界,不離三界,故頌言「於佛二會中」。二會者,世親釋云:「謂受用身會中,及變化身會中。若無分別加行轉時,於變化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若已證得無分別智,於受用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為顯此義,故復說由加行證得。」   「諸菩薩等流,於後後生中,是無分別智,自體轉增勝。」   此頌顯菩薩等流果相。世出世間善惡染凈諸法,各自以前前勢力因緣為因,令後後自發勢力增長旺盛,同等流出之果,果名等流。菩薩修學無分別智,不斷前進,日新月異,後後殊勝,後後殊勝之無分別智,即其前前無分別智的等流果,此果無盡,直至成佛方得圓滿。   「諸菩薩出離,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應知於十地。」   此頌顯菩薩出離相。菩薩在資糧、加行二位經初阿僧祗劫,乃得見道登地,生起無漏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與出離相應,名得相應出離;後九地中不斷銷融粗重依止,直至成佛,入金剛喻定,始將煩惱所知二障習氣完全消滅盡凈,證得無住大涅槃,而徹底解脫出離,此名成辦相應出離。   「諸菩薩究竟,得清凈三身,是無分別智,得最上自在。」   此頌顯菩薩修道究竟相。菩薩自覺覺他,經三無數大劫,福德智慧積集圓滿,分別俱生所知二障斷滅盡凈,得大轉依。由第八識轉大圓鏡智,實證自性身,現起自受用身;由第七識轉平等性智,現起他受用身度十地菩薩;由第六識轉妙觀察智,觀察諸法自相共相,有情諸根勝劣,廣為眾生說法度化;由前五識轉成所作智,現種種化身,廣度迷情,在佛果位三身圓滿,乃名菩薩修道究竟,故頌云:「得清凈三身」,二釋俱云:「如是三身初地名得。成佛究竟,故名清凈。」菩薩在究竟位得最上自在。此最上自在有壽、心、眾具、業、生、勝解、願、神力、智、法十種。   「如虛空無染,是無分別智,種種極重惡,由唯信勝解。」   此頌顯菩薩加行無分別智勝利相。依暖、頂、忍、世第一法四加行位修唯識觀,依聞思勝解力得無分別智,性是有漏,而與無漏無分別智相隨順、相近似,故亦得無分別智名,由此加行無分別智,通達我法二空及染凈因果的真實諦理,身口意業如法如理,於微細罪惡雖未徹底免除,然於三塗惡道的罪行,以及五無間的極重惡皆不造作,這就是加行無分別智所有的勝利。世間上也有學佛究教的人,造極重罪惡者,當知此類人於聖教理,心生異解,沒有正知正見,也自無正信,所以在行持上有極重罪惡,需知此類事例絕不能與加行無分別智的造作相提並論。   「如虛空無染,是無分別智,解脫一切障,得成辦相應。」   此頌顯菩薩根本無分別智勝利相。此根本智,實證諸法空性,言思道斷,心行處滅,心境清凈,故如虛空,不為塵垢所染。菩薩登初地得相應,後後地中得成辦相應,對分別俱生我法二執的現行及隨眠,完全斷除,得大轉依,成就大菩提、大涅槃,皆是根本無分別智為其主要的任持。   「如虛空無染,是無分別智,常行於世間,非世法所染。」   此頌顯後得無分別智勝利相。由得言思道斷、心行處滅的根本智後,自然生起用語言文字分別諸法,知其如幻,為利益眾生而無執著的後得無分別智,此智性屬無漏,猶如虛空,清凈無染,雖長期度生處於世間而不為世法所染。世法不越八風:1、利;2、衰;3、譽;4、毀;5、譏;6、稱;7、苦;8、樂。凡夫內執有我,外執有法,見利則趨,於衰則避,聞譽則喜,聞毀則憂,稱則心高,譏則心忿,於苦怖畏,於樂耽求,顛倒紛紜,莫能自主,心狂意亂,捨本逐末,而常忐忐戚戚,不能自在超脫。菩薩由得真空無我智故,了知萬法境界體空,內不執我,外不著物,故能見利不欣,於衰不退,譽稱無喜,譏毀無憂,於樂不耽,於苦無畏,悲智宏深而八風不動。   「如啞求受義,如啞正受義,如非啞受義,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如愚正受義,如非愚受義,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如五正受義,如末那受義,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次第譬三智,應知加行等。」   此四頌總顯加行、根本、後得三無分別智差別相。啞人不能言語,雖欲求領受真實義理,而未遂願;愚者無知,雖欲求達義理,而未能如願;前五識緣諸塵境,不緣義理,雖欲求通達義理而不可能;有人讀書,雖欲解義,而實未解。此四譬喻皆顯加行無分別智相,以加行智雖欲求證真性,而仍未擺脫名言纏縛,仍屬有漏,非無漏故。根本智實證現觀,言思道斷,心行處滅,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而不及言語表達,故如啞人正受義,雖有直接感受而不能用言語表達;又如無知愚人正感受義時,不能用言語表達;又如前五識緣理境時仍然不能表達;更如讀書,初識義理,默識心通,而不及用言語表達一樣。以根本智緣離言法性,遠離分別執著故。後得智方便善巧,用語言文字分別事理,知其如幻,雖有分別言說而無執著,能表達自己所證所知的事理而為他人說法,故其行相如善於言詞的人領受事理,能為他說;又如聰明有智者,其所感受義理,能善為他說;再如末那為根所生的第六意識,既能分明感受境界,又能善巧方便為人宣說;更如明達事理的學者,閱讀經論,既善通義,又善言詞為他人解說。如是四頌,每頌初句顯加行智,次句顯根本智,三句顯後得智,譬喻恰如其分,非常生動,學人可以讀此而知三智行相的差別。   「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目,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相,後得智亦爾。」   此頌顯根本、後得二智體相差別。閉目、虛空,顯根本智無有分別,無所形相。開目、色相,顯後得智是有分別,有所形相。是為二智體相差別。世親釋云:「如虛空者,譬如虛空周遍無染,非能分別,非所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遍一切法一味空性,故名周遍。一切諸法所不能染,故名無染。(此顯根本智遍證諸法一味性空,而不為一切行染義。)自無分別,是故說名非能分別。亦不為他分別行相,(不為他分別所行相故。)是故說名非所分別。如是應知,無分別智,譬如虛空。現色相者,譬如虛空所現色像,是可分別,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是所分別,亦能分別。」   「如末尼天樂,無思成自事,種種佛事成,常離思亦爾。」   此頌顯無分別智不待思維,不需加功,自然而能於諸法性相親證現觀。如意寶珠及諸天樂,不待功用,不需思維而自然放光照耀及出種種和雅妙音,諸菩薩長期發大願力,串習種種觀空遣相和攝善利他諸勝義事,習慣成自然,不待用力而自然成就其所應作諸義利事,亦同如意寶珠和天樂,不需用力,放光出音,而法爾如是有放光出音妙用。   「非於此非余,非智而是智,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   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   此二頌顯根本無分別智所緣境界,是一切法非一非異,不可分別的甚深諦理。一切諸法皆由識內因緣之所變現,是為緣起。凡由因緣所生之法,如夢如幻,有而非真,故實無生滅,實無變異,實無差別,唯是一相,唯是一無分別之實相。根本無分別智緣此無分別之實相,不即從因緣所生之法,故言「非於此」。然離因緣所生之有為法,必無其所顯不可言說分別無相之實相,故根本智所緣實相亦非離緣起有差別之自相法,故言「非余」。加行智依名言分別諸法自相共相,是為有分別智,此根本無分別智與有分別之加行智不同,故言「非智」。然於諸法無分別共相,分明照了,雖是默然寂照,而與無情之色法不同,故又是智。為什麼此根本智名無分別呢?因彼所緣之境界,是離言法性,不可分別,故此智亦與之如如相應,親證現觀,能所俱泯,融為一體,故頌言:「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為什麼諸法實相無有分別呢?需知一切法皆是內識隨因緣力所顯現的影相,全無實體可得,如夢中所見內身外器一樣。夢中所現自身,在夢時雖有像貌可得,一旦醒來,影相全無,故夢中人即是無人。夢中所見天地日月、山河海洋,在夢境中分明有相顯現,一旦醒來,影相全無,故夢中所見的天,即是無天,所見之地,即是無地,所見日月、山河、海洋,即無日月山河海洋。白晝亦是心識隨因緣力所現的夢境,故古人常說「人生如夢」,又常被人稱之為「大夢」,既然內身外器,無邊形相,皆是夢境,當然亦同夜夢一樣,人即無人,天即無天,地即無地,日即無日,月即無月,山河海洋即無山河海洋,既實無此一切相,怎樣可以分別,故頌言:「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本性雲者,即是法爾如是不可分別,既然諸法法爾如是,不可分別,當然人們要得見真,就必須與其本性契合,同樣也要來一個一絲不掛、一塵不染地清凈無相如如相應,絲毫無有分別。這就是根本無分別智所以為無分別之由,及得名之故,故頌云:「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   「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緣、引發、數習生差別故。」   加行無分別智生起有三原因:1、以本具大乘菩提種性為因,遇善友及正法為其增上緣,因緣和合乃得生起加行無分別智;2、由過去生中修習善根之所引發而生;3、由今生依暖、頂、忍、世第一法,數數修習而內得生。   「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王恩洋先生引世親釋云:「應知世間亦有喜足無分別智,謂諸有情至第一有見為涅槃,便生喜足,作是念言,過此更無所應至處,故名喜足無分別智。無顛倒無分別者,謂聲聞等,應知彼等通達真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無常等四顛倒分別,名無顛倒無分別智。無戲論無分別者,謂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真如,過名言路超世智境,由是名不能宣說,諸世間智不能了知。」根本無分別智雖說三種,應知前二皆是假說,菩薩實智唯後一種。   「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   王恩洋先生釋云:「此後得智由作用別,說有五種:1、通達思擇,從根本智出,審諦思擇已能通達真如理故。2、隨念思擇,從彼出已,隨念已得證如智故。當知通達思擇,應是法智。隨念思擇,即類智也。3、安立思擇,從是已後,以諸名言安立諦理,為他宣說所證境故。所證真境性離言故,古為他說名為安立。4、和合思擇,由根本智出,為更修證此真法界,和合諸法總觀皆同此法性故,所謂無性,即總緣智。由此智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已,重起此智。5、如意思擇,此即神通智,由於境界如意轉變成金等故,為得如意故起思擇。是為三智種類差別。   「復有多頌成立如是無分別智」至「當知無有義,由此亦無識。」   此中第一頌顯鬼、旁生、人、天同見一法,隨業識不同,所見境相有異,由此說明唯識無境。第二頌顯人們回憶往事和夜夢境,境本實無,而由心現,亦證明唯識無境。第三頌顯凡夫執境實有,聖者達境實空,若境是真實,則凡夫執境實有,應成無顛倒智,而證佛果,菩薩達境實空,應成顛倒,不證佛果。然實不如是,由此證明唯識無境,其理真實。第四頌顯得自在菩薩和得禪定者,以神通力,對地、水、火、風等隨心轉變,無不自在,故知唯識無境。第五頌顯得簡擇智菩薩和得定者,隨心作意,起某某境,而境隨生,分明現前,亦可證明境由識變,唯識無境。第六頌上半顯得無分別智,一切境界皆不現前,說明境由心滅,本無實境。下半頌說明一切諸境皆隨識變,故境不可得,而能變境之識既是能緣識,同時亦是所緣境,故境不可得,識亦是境,亦不可得,故心境俱空,皆不可分別。《辯中邊論》頌雲:「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成唯識論》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二論皆顯一切諸法無論境與識皆由內因緣之所變現,如幻非真,本性離言,不可分別,既所緣境,皆離言說分別,當然能緣其智亦應隨之不可分別而無分別。此中六頌即隨前前多頌成立無分別智之所以然,同時亦說明必須有無分別智乃能如實通達唯識性相。   「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至「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故。」   此段顯無分別智即六度中般若波羅蜜多。如何知然?特引聖言為正。如經言: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故。非處相應者,菩薩無分別智,不與如下五處相應:1、菩薩般若遠離我法執著,故不與外道以我執為中心起邪惡慧,是名遠離外道我執處。2、菩薩無分別智能所雙遣,言思俱泯,故不有未見真如菩薩依名言分析諸法相等,是為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3、菩薩無分別智,所緣境界即無住涅槃,不盡有為,不住無為,是為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4、小乘但破人我執,斷煩惱障,不進破法執,斷所知障;菩薩修無分別智, ,雙破我法二執,雙斷煩惱、所知二障,是為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5、小乘無大悲心,恆常安住無餘依涅槃,而不拔濟一切有情。菩薩修無分別智,不住無餘依涅槃,而常興無緣大慈,運同體大悲,廣度無邊有情,是為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菩薩所得無分別智遠離如上五處,以於我執、名相、染凈、有空都無分別,由不分別,都無所住,由無所住,真到彼岸。故知無分別智能使施、戒、忍、精進、靜慮諸波羅蜜多圓滿,而真是般若波羅蜜多。   「聲聞等智與菩薩智有何差別?」至「世出世滿中,說此最高遠。」   此段顯菩薩般若慧有五相殊勝,超越聲聞、獨覺所有智慧,是大乘般若與小乘般若的差別。五相殊勝者:1、小乘於蘊、處、界等法,取相分別,菩薩於蘊、處、界等法離名絕相,無有分別。2、菩薩無分別智能全面通達真如,入一切種所知境界,普為度脫一切有情,非如聲聞所證所為,但有少分。3、菩薩安住無住大涅槃,非如聲聞等,但住無餘依涅槃,無大自在。4、菩薩入無餘依涅槃,有身有智,非如聲聞等入無餘依涅槃,身智俱無。5、聲聞獨覺所證道果有上有容,菩薩無分別智圓滿,所證道果,無上無容。最後一頌總顯菩薩般若若具如上五種殊勝,無論在世間或出世間都最極高遠,無與倫比。   「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至「現有諸有情,不感菩薩施。」   此最後一段解釋疑難,既然菩薩具增上屍羅(戒),有饒益有情部分;增上質多(定)發大神通,成辦有情無量利益;增上般若(慧)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利濟有情窮未來際,為什麼不令有情得大財位,而常見有彼彼人家貧賤窮困呢?答有五因:1、貧賤有情,尤其先慳吝不施所招,因果所定,法爾如是。2、見諸有情貧賤艱苦,往往生厭離想,造諸善業,若施財位,反令放逸,障生善法。3、見諸有情貧賤困厄,能感覺人生是苦,生厭離想,勤求出離,若施財位,反令其耽著五欲,不求出離。4、見諸有情若施財位,反令其助生煩惱,積集不善法因。5、見諸有情不得財位,無力擾惱有情,若得財位,有力作惡,每多行擾惱其他有情的罪惡事。最後一頌,言由上述所舉五種原因,故見有諸貧困有情不得菩薩施與財位。   以上釋增上慧學分竟。 十、彼果斷分   「彼」字指菩薩修增上戒、心、慧三學,依三學所修正行,是為成佛之因。有此殊勝正因,必得與之相應殊勝正果。此果有二:1、由斷煩惱、所知二障,所顯的諸法真空本性,即是涅槃;2、由轉八識成四智,由四智證法、報、化三身,即是大菩提。涅槃即是無有生老病死諸苦,但有大自在、大解脫的殊勝常樂的生活境界。此有四種:1、自性涅槃,謂一切諸法,皆是內因緣力所現的影像,如夢非真,內身外器,均無實法可得,所以一切諸法本性清凈,法爾解脫,故《解深密經》云:「一切諸法,從本以來,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2、有餘依涅槃,謂聲聞、獨覺和如來,在證果一生中,破我執,斷煩惱障,沒有造新有漏業,不新感有漏異熟果,而前業所感有漏業報身(余依)猶在,即是有餘依涅槃。3、無餘依涅槃,謂聲聞、獨覺、如來在證果一生中,既斷煩惱障,不造有漏業,不續感有漏果,而前業所感的有漏根身亦不存在,這時純是一種寂滅境界,是為無餘依涅槃。4、無住涅槃,此涅槃即是破我法二執,斷煩惱所知二障,所顯我法二空的真如,由大般若智慧知一切染凈諸法皆是內心所現影像,故生即無生,死即無死,由是於有生有滅的有為法上實證無生無滅的無為法,從而不住涅槃,亦不住生死,唯有無所住而無不自在、無所住而無不解脫的妙樂境界,此分最後一頌所說「由是於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即是無住涅槃的寫照。此四涅槃,凡夫有自性涅槃而不能證;二乘無學能證有餘依、無餘依二涅槃,亦證一分我空真如的自性涅槃;菩薩凡位但具自性涅槃,聖位能證自性涅槃和無住涅槃,而未徹底圓滿;唯我佛如來,能圓證此四涅槃,但以無住涅槃為主。   「如是已說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云何可見?」至「對治起時,轉舍雜染分,轉得清凈分。」   此段顯示菩薩功行圓滿,證得轉依中的涅槃相。此涅槃即無住涅槃。菩薩大悲度生,故不捨生死;然由大智破我法執,故能斷依他起上遍計所執雜染分,同時即證依他起上圓成實性清凈分。轉舍雜染,轉得清凈,故此涅槃,得名轉依。但雜染是有漏染識所緣之境,清凈是無漏凈智所緣之境。所緣之境既得轉依,能緣方面自然會轉染心而為凈智,成就菩提上的轉依,此種轉依與小乘不同,小乘但破我執,斷煩惱障,只能轉生死得涅槃,不能破法執,故不如大乘轉識成智,得大菩提,故小乘所得轉依,偏而不中,缺而不圓,不可與大乘轉依同日而語。   「又此轉依略有六種」至「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   此段顯示大乘涅槃方面的轉依,有少分、滿分的次第和大乘與小乘在這方面轉依的差別。大乘人在資糧、加行二位,依聞思力進行修學,能伏一分雜染勢力,增強一份清凈勢力,為順趣見道打下有力基礎,名損力益能轉。從見道至修道位六地通達我法二空的真如本性,伏斷煩惱、所知二障多分現行,及部分隨眠,名通達轉。從七地以加行力使無相觀不斷現起斷細相現行障,證法無別真如。八地修無功用行,使無相觀無間現行。九地修四無礙解,使度終生的方便智慧登峰造極。十地以大法智雲斷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圓滿法身,以故從七地到十地名修習轉,《成唯識論》謂見道位名通達轉,修道位中所有九地名修習轉,可與此處所說對照研究。小乘所得涅槃名下劣轉,大乘所得無住涅槃,名廣大轉。下劣轉存在美中不足,廣大轉有多功德,故學佛者需學大乘佛法,證得廣大轉的無住大涅槃。   「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   此四頌顯大乘所證涅槃,最極殊勝。首頌言一切凡夫不達依他起性的真實相圓成實性,由是一向起我法執,顯出遍計所執的虛妄相;一切菩薩破除遍計所執的虛妄相,由是一向顯出諸法實相,而親證圓成實性。應知第二頌言菩薩既見真義實證圓成實,即轉舍虛妄之遍計所執,而轉得涅槃解脫,隨心所欲,無不自在。大乘所得自在解脫之涅槃,以何為體?第三頌答言:菩薩於生死涅槃平等觀察,生是心所顯現之影像,故生即無生;死是心所顯現之影像,故死即無死。由是生死二者本性空寂,自性即是涅槃。菩薩既證自性涅槃,即於生死不舍而自舍,亦於涅槃不證而自證。菩薩由得無分別智,實證法空真如,世出世間生死涅槃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故亦不捨生死,不住生死;不舍涅槃,不住涅槃,是之謂「無住大涅槃」。此即第四頌所顯示之妙義也。按無住涅槃的實質講:它就是身心安住在諸法真空本性中的大自在、大解脫、大安樂的現實生活;也就是至真、至善、至美最高級的理智生活。  十一、彼果智分   此分顯大乘菩薩所得大菩提果。菩提主要指四智相應心品。四智之用,主要顯示法、報、化三身,故《攝論》此分專言三身為彼果智的內容,是藉用顯體作如是說。此分所言三身:1、自性身,指法身與自受用身和合而言。因法身是阿賴耶識所轉大圓鏡智所證諸法實性無為功德所成,自受用身通稱報身,是諸菩薩長劫自覺覺他,所積無漏有為功德所成。有為無為二法,一理一事,互不相離,故諸佛具體真身是法、報二身和合為一。故《攝論》此分但從法、報二身融合為一來命名為自性身。2、受用身,指七識所轉平等性智,為度十地菩薩所現他受用身而言。3、變化身則指如來成所作智,為度地前加行位菩薩,現千丈大身,度資糧位菩薩、聲聞、緣覺、人天有情現丈六金身,度三惡道有情現隨類化身等變化身而言。   此分對諸佛三身從相、證得、自在、依止、攝持、差別、功德、甚深、念、業、明諸佛等十一方面加以顯示。論文組成形式即依止十一次第形成十一大段,加上首節列三身名共成十二大段。此中十一大段內容及釋義詳見於後。   「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云何可見?」至「證大菩提,轉大*輪,入大涅槃故。」   此段顯示大乘菩提即如來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三種佛身,並略顯示三種佛身的殊勝形象及業用。   「此中說一蘊柁南頌:相、證得、自在,依止及攝持,差別、得、甚深,念、業、明諸佛。」   此頌總顯如來三種佛身,必須從相、證得等十一方面加以顯示,乃能曲盡其妙。以下據此十一門,一一廣釋。   一、諸佛法身其相怎樣,《攝論》此分說法身相略有五種:   1、轉依為相:謂轉滅依他起上雜染分相,轉得依他起上無漏清凈分相。   2、白法所成為相:謂即六波羅蜜多所得十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得受、心、眾具三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得業、生二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得勝解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得願自在;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得神力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得法、智二種自在。   3、無二為相:於中有三:①有無無二,遍計所執諸法是無,我法二執破除所顯諸法實相是有。②有為無為無二,三雜染法非所為,自在示現常有所為。③異性一性無二,諸佛所依有為無為功德無異,無量有情現正等覺非一。為顯此義,特說二頌:「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一切有情由有我執,分別自他各各異性。諸佛法身既無我執,即無自他,如何得有異性分別?即不可說有別依身。若爾,諸佛應是一。「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一切菩薩隨其前因各別,故其證果亦各有異。「種性異非虛,圓滿無初故」,諸菩薩的種性各各別具,所證佛果亦各各圓滿,且無第一初佛,故非一性;可是一真法界名無垢依,是諸佛共所依止,故頌言「無垢依無別」,以是義故,又非異性,總起來看,既不偏一,亦不偏異,故頌言「故非一非多」。   4、常住為相:法身無為功德是我法二空恆常不變的勝義諦理;受用變化二身,是度無邊眾生的宏願所引,廣作拔濟有情的事業無有窮盡。   5、不可思議為相:法身系真如實相,必須離言內證,非世間言數譬喻所能論議,亦非一切尋思所行境界,故是不可思議。   二、諸佛法身怎樣證得?《攝論》此分以為菩薩緣大乘總相法境,多聞熏習,如理作意,勤修加行,生起根本、後得二無分別智,通過十地,次第增長,念念消融粗重依止,至究竟位,煩惱、所知二障習氣,完全斷除,得大轉依,證大法身。   三、諸佛法身所得自在怎樣?《攝論》此分主張轉有漏色、受、想、行、識五蘊,證得五種自在。1、由轉色蘊,證得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自在;2、由轉受蘊,證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3、由轉想蘊,證得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4、由轉行蘊,證得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5、由轉識蘊,證得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在。   四、諸佛法身能為幾處法依止?《攝論》此分言能為三處依止:1、種種佛住依止,佛以無住涅槃為住,住此涅槃與聲聞專住無為法迥別,佛於天住中多住色界四禪天;於聖住中多住空解脫門;於梵住中多住悲無量心,此即如來無住涅槃之住相。此中有二頌:「諸佛證得五性喜,皆由等證自界故」,二空所顯真如法界,及無漏智等無邊聖法,名佛自界。平等圓滿證此自界,名等證自界。由等證自界,諸佛如來得五性喜。「離喜都由不證此,故求喜者應無證」,小乘聲聞等所證涅槃僵死無用,故不得五性喜。故大乘人得五性喜必須證此二空所顯及無漏智,所形成的佛自界。何等為五性喜呢?「由能無量、及事成,法位、義、德、俱圓滿」,由佛能無量,及所作事皆能成辦無量,法味圓滿無量,義圓滿無量,德圓滿無量,由是五因生五大喜,故名五性喜。「得喜最勝無過失,諸佛見常無盡故」,超過三界故名最勝,永斷煩惱習氣,名無過失。諸如來見次前說能無量等最勝無過失喜,窮生死際常無有盡,至無餘依大涅槃界亦無有盡,由是發起殊勝大喜。2、種種受用身依止,成熟修道位中諸地菩薩。3、種種變化身依止,成熟勝解行地菩薩及聲聞、人天等。   五、諸佛法身有幾佛法之所攝持?《攝論》此分說有六種:1、由清凈,轉染污的阿賴耶識為清凈的無垢識,生起大圓鏡智,乃有圓滿的法身證得;2、由異熟,由轉有漏異熟的色身,成就以四智相應心品為主要內容的無漏業報身;3、由安住,由轉眾生安住五欲樂,得安住一切智智的活動境界;4、由自在,由轉世間農工商宦的攝受業,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5、由言說,由轉世間隨見聞覺知所起言說戲論,得令一切有請心喜辯說智自在;6、由拔濟,由轉凡夫為己拔濟一切災橫過失,得拔濟一切有請所有災橫過失。諸佛法身,由此六佛法之所攝持,此攝持與前依止相反,彼以法身為依止,生起其餘的佛法;此由其他佛法攝持力,生起法身所攝種種殊勝義利。   六、諸佛法身有何差別?《攝論》此分謂諸佛法身,應言有異,應言無異?答意諸佛真如無有差異,依止無別。一切皆為利益安樂一切有請,一切皆同利他為勝,現等正覺般涅槃等種種作業無別。故言無異;無量依身現證等覺,故言有異。法身差別非一非異,受用身差別亦是有異、無異。其意樂及業無量依止無有差別,當言無異。一切世界中諸佛國土眾會名號,身量相好,受法樂等,各不相同,當言有異。受用身如是,變化身差別義亦然。   七、諸佛法身有幾功德?《攝論》此分言有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凈、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二十功德。此諸功德總以十六頌一一別解。   解「四無量」頌云:「憐愍諸有情,起和合、遠離,常不舍、利樂,四意樂歸禮。」此中初句總顯四無量,次句中起和合意樂,顯慈無量,慈以與樂為義故;「起遠離意樂」,顯悲無量,悲以拔苦為義故;三句起「常不舍意樂」,顯喜無量,喜以有情常得利樂為義故;起「利樂意樂」,顯舍無量,舍以欲令有情舍樂受等煩惱隨眠為義故。四句顯諸佛法身具此四無量義,故當歸依禮敬。   解「解脫、勝處、遍處」頌云:「解脫一切障,牟尼勝世間,智周遍所知,心解脫歸禮。」此中初句顯如來解脫斷煩惱所知障,超過聲聞,但有八解脫;次句顯示如來勝處,能勝世間一切,超過聲聞等,但有八勝處;三句顯示如來智慧遍知一切,超過聲聞等,但有十遍處。如來具此殊勝解脫、勝處、遍處、應當歸依禮敬。   解「無諍」頌云:「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餘,害煩惱有染,常哀愍歸禮。」此頌顯如來無諍,勝過聲聞等,但令他人於己無諍,而不能滅他人起諍的煩惱。如來大悲度生,不但常修忍辱,於他無諍,而且積極有為,拔除他人一切煩惱,害有染者的煩惱,而不害彼有情,而不害彼有情,如來法身行極大哀愍有情的無諍,應當歸依禮敬。   解「願智」頌云:「無功用無著,無礙常寂定,於一切問難,能解釋歸禮。」此頌顯如來願智有無功用,無著、無礙、常寂定,於他人一切問難皆能解釋五相,超過聲聞等所得願智,隨其所願而入於定,唯能知此,而不知其餘。佛即不爾。由無功用智不作功用,如牟尼天樂,隨願能知一切境界。由無著智,於所知境皆無滯故。由無礙智,斷煩惱障並習氣故。由常寂定,定障斷故。如有頌言:「那伽行寂定,那伽坐寂定,那伽住寂定,那伽卧寂定。」由此所發微妙願智,於一切時善能解釋一切問難。   解「四無礙解」頌云:「於所依能依,所說言及智,能說無礙慧,常善說歸禮。」此中「所依」,謂三藏十二部教法,於此教法無礙覺慧名法無礙;「能依」謂所詮義,於諸法義理,無礙覺慧名義無礙,於一切法自相共相無有掛礙;若於其言無礙覺慧,名訓詞無礙,於諸國土各別境界種種言詞隨自輾轉異想隨說無掛礙;若於分析諸法智中無礙覺慧,名辯說無礙,於能辯析諸法智中無掛礙。如來法身具此四無礙解功德,故當歸依禮敬。   解「六神通」頌云:「為彼諸有情,故現知言行,往來及出離,善教者歸禮。」頌中初句是總句。現善教是如意通,隨所應化故住其所現大神變善教彼故;知言善教是天耳通,聽聞遠住有義言詞,一切音聲,如其所應為說法故;知行善教是他心通,知心勝劣善教彼故;知往善教是宿命通,了達過去善教彼故;知來善教是死生智通,了達未來善教彼故;知出離善教是漏盡通,知斷煩惱善教彼故。如來法身具此六通,故當歸依禮敬。   解「諸相隨好」頌云:「諸眾生見尊,皆審知善士,暫見便深信,開導者歸禮。」法身是現相好所依,故就相好歸禮法身。一切眾生見佛身相好光明,皆審知是能說出離法得大善知識,暫見便生凈信,而聽其開導。   解「四一切相清凈」頌云:「攝受住持舍,現化及變易,等持智自在,隨證得歸禮。」頌中初句顯所依清凈,依止靜慮如其所欲隨樂長短,能於自身攝受棄捨自在;二句顯所緣清凈,化作種種未曾生色名為現化,轉變種種已曾生色成金銀等名為變易,於此一切變化品類皆得自在;三句中等持自在,顯心清凈,隨其所欲三摩地門自在而轉,一一剎那如其意樂能入諸定;三句中智自在,顯智清凈,如其所欲托羅尼門任持自在。隨順證得上四清凈,故當歸依禮敬。   解「十力」頌云:「方便歸依凈,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初句中「方便」,指講因果規律的處非處智力;「歸依」二字指三世業報智力;「凈」字指世間離欲道中三昧禪定解脫智力和出世離欲道所攝餘七智力。《瑜伽師地論》釋十力云:「謂諸如來初成佛時,先起處非處智力觀察諸法,建立一切無倒因果。既觀察已,次起自業智力。若有希求即於欲界同分界中可愛,殊勝異熟果者,方便為說令其遠離諸不善業,令其現行所有善業。次起靜慮解脫等持不善業,令其現行所有善業。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若諸有情希求世間離欲道者,與其教授,令彼趣向世間離欲,令彼獲得如實之道。次起所余如來十力。若諸有情希求出離欲法者,如應為說趣出世間離欲之道。謂於此中先起根勝劣智力,如實觀察希求出離欲者根。次起種種勝解智力,如實觀察彼根為先所有意樂。次起種種界智力,如實觀察意樂為先所有隨眠。如是了知彼根意樂及隨眠已,次起遍趣行智力,如其所應,次於所緣趣入門中而得趣入。次起宿住隨念智力,及死生智力。彼由如應所緣趣入門加行攝住心已,凈修行已,為說中道,令其遠離薩迦耶見以為根本,常斷邊執。為令永斷一切煩惱。從此後起漏凈智力,若有如是正修方便奢摩他力之所任持,雖未永斷一切煩惱,而由獲得不現行故,起不作作增上慢者,令其舍離此增上慢。如是出世離欲道所攝諸力,不僅是二乘解脫證道,而且也屬大乘出離證道,故頌言:「及大乘出離」。如是十力強有力地摧伏外道,對因果規律,業報酬引,及出離解脫道的邪見邪說。故學人對此當歸依禮敬。   解「四無畏」頌云:「能說智及斷,出離能障礙,自他利非余,外道伏歸禮。」王恩洋先生釋云:「能說智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即是煩惱諸漏永盡。如是二種,依自利說。能說出離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法,真實出離。能說能障礙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能障法,真實能礙。如是二種,依利他說。如是四種名自他利。非餘外道伏者,顯離怖畏釋無畏義。非餘外道所能降伏,是故無畏。」具此四無畏真實功德,故當歸依禮敬。   解「不護、念住」頌云:「處眾能伏說,遠離二雜染,無護無忘失,攝御眾歸禮。」如來處大眾中,具足威儀,德相莊嚴,能伏他說,三業清凈,不須藏護,名三不護。如來教授,教誡學徒,對恭敬聽受者,不加贊喜;對不恭敬聽受者,不加呵怒,弟子眾中善住念故,遠離愛掛,名三念住。由此無護無忘失,能善攝御諸弟子眾,故當歸依禮敬。   解「拔除習氣」頌云:「遍一切行住,無非圓智事,一切時遍知,實義者歸禮。」如來遍行於村邑、聚落、長途林下往來住息,皆為智慧之所支配,一切如理如律,以其永斷煩惱習氣,隨時隨處,自無放逸,與小乘人但斷煩惱現行,未永拔習氣,三業不徹底清凈者不同。如來無論何時何處,皆有真實智慧的具體表現,迥與外道俗徒,外強中乾,偽裝有德者不同。故如來是實義者,須當歸依禮敬。   解「無忘失法」頌云:「諸有情利樂,所作不過時,所作常無虛,無忘失歸禮。」如來化度一切有情時,必須相時治宜,決不失誤時機,如有頌言:「譬如大海水,奔潮必應時,佛哀愍眾生,赴感常無失。」如來度眾事,不但不失時機,而且重視成效,決不唐捐其功,故言所作常無虛,也就是「布教十德」中所說「成就功德」。如來具此無忘失德,故當歸依禮敬。   解「十八不共佛法」頌云:「由行及由證,由智及由業,於一切二乘,最勝者歸禮。」頌中初問所說「由行」指十八不共佛法中身無失、語無失、意無失、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舍六法;初句中「由證」指十八不共佛法中欲無退、念無退、願無退、慧無退、解脫無退、解脫知見無退六法;次句中「由證」指十八不共佛法中欲無退、念無退、願無退、慧無退、解脫無退、解脫知見無退六法;次句中「由智」指十八不共佛法中一切身業隨智慧轉、一切語業隨智慧轉、一切意業隨智慧轉三法;「由業」指十八不共法中知過去世無礙、知現在世無礙、知未來世無礙三法。此十八法唯如來所具,超越聲聞、獨覺二乘,故名不共。此不共佛法最極殊勝,故當歸依禮敬。   解「一切相妙智」頌云:「由三身至得,具相大菩提,由一切處他疑,由能斷歸禮。」此中所說一切相主要指如來自性、受用、變化三身,以及大菩提所具諸相。菩提所具諸相指一切無為功德相、有為功德相、能證此諸功德所有三十七菩提分法、六波羅蜜等道相、種種所斷煩惱障與種種所知相障,度化眾生時所建立一切教法相。此等諸相總為大菩提所具的一切相。此一切相皆是如來根本、後得二妙智所行境界,故名一切相妙智。如是妙智功德,最極殊勝,故當歸依禮敬。   如來法身與上述二十種功德相應外,還與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能相應六法相應。下有二頌,說明此六法功德相應的具體內容。   「尊成實勝義(法身以真如法性為其自性),一切地皆處(法身之因),至諸眾生上(法身之果),解脫諸有情(法身之業)。無盡無等德相應(法身所具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佛法等無盡功德,與法身相應),現世間(如來變化身)及眾會(受用身),可見(此二身皆有色相可見,名轉功德相應),非見人天等(如來具實義法身,無有色相,故非人天等所見)。   八、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相如何?《攝論》此分以十二頌顯。   「佛無生為生,亦無住為住,諸事無功用,第四食為食。」   世親釋云:「此中一頌,顯示生住業住甚深。佛無生為生者,顯生甚深,以諸如來無業煩惱同諸凡愚所造作生,故名無生。然有與此相違之生,其相難了,名生甚深。亦無住為住者,顯住甚深,無住涅槃以為住處,如是涅槃名住甚深。諸事無功用者,顯業甚深,以諸如來無功用業一切等故名業甚深。第四食為食者,顯住甚深,以佛所食是不清凈依止住等四種食中第四食。四種食者:一、不凈依止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纏有情不凈依止而得住故。二、凈不凈依止住食,謂觸等三食,令色無色纏有情凈不凈依止而得住故。由此依止已離下一地諸煩惱故,說名為凈。未離上地諸煩惱故,說名不凈。是故名凈不凈依止。如是依止由觸意思識食而住,除其段食。三、一向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等清凈依止而得住故。四、唯示現依止住食,謂即四食諸佛示現受之得住,是故諸佛食此第四示現住食,為令能施諸有情類凈信為因福德增長,雖現受食不作食事。如來食時諸天受取施佛意許諸餘有情,由此因故彼有情類速證菩提。如是一切,應知總說為一甚深。」   「無異亦無量,無數量一業,不堅業堅業,諸佛具三身。」   此頌顯安立數業甚深。初句顯安立甚深,諸佛法身無差別故,說名無異;無量依止現等覺故,說名無量。次句顯數甚深,佛雖無量,而同度眾生一業,是故甚深。後二句顯諸佛法身,其業恆常堅住,受用變化二身,隨緣示現,其業不堅住。同是一佛,而其業隨三身差別,亦是甚深。   「現等覺非有,一切覺非無,一一念無量,有非有所顯。」   此頌顯現等覺甚深。王恩洋先生釋云:「現等覺非有者,謂非有實我實法現等正覺,此如經云:『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覺非無者,此顯一切依他起法五蘊假者現等正覺,非是無故。此如經說:『燃燈佛與我授記,作如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一一念無量者,此顯一切覺非正義也。所以者何?以一一念中,無邊世界,有無量菩薩現等覺故。有非有所顯者,謂此如來法身現等正覺有及非有之所顯現,非有實我實法現等正覺故,亦非一切覺都無故。此如經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又雲,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亦可如來現等正覺,不如凡愚執有無相,實證真如,離相分別,故云有非有所顯也。   「非染非離染,由欲得出離,了知欲無欲,悟入欲法性。」   此頌顯示離欲甚深。世親釋云:「非染非離染者,貪慾無故,說名非染。以無染故,離染亦無。所以者何?貪染若有,可有離染。染既是無,故無離染。由欲得出離者,由伏斷貪纏,留貪隨眠,故得究竟出離。若不離隨眠,應同聲聞等入般涅槃故,了知欲無欲,悟入欲法性者,了知遍計所執貪慾無貪慾性,即能悟入欲法真如。」貪慾是染法,然彼從緣生,其性本空,故於欲上得見無欲,也就是於染上離染,諸佛以般若智慧觀照,明欲性本空,不離欲而欲自離,不斷染而自斷。   「諸佛過諸蘊,安住諸蘊中,與彼非一異,不舍而善寂。」   此頌顯斷蘊甚深。諸佛依無漏五蘊超過世間有取五蘊,常恆安住五蘊之本性中,五蘊之性與五蘊法非一非異,故諸佛不離諸蘊,而住諸蘊本性中,正是不舍諸蘊而常寂然不動,《心經》所謂「依般若波羅蜜多,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恰是此中甚深義。   「諸佛事相雜,猶如大海水,我已現當作,他利無是思。」   此頌顯成熟甚深。一切諸佛皆以度眾生為事,縱橫交錯,和合相雜,如大海水,百川會合,融為一聚。於過現未三世利益諸有情事,任運隨緣,不待思維,不由功用,自然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故名甚深。   「眾生罪不現,如月於破器,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   此頌顯顯現甚深。諸佛法身常現不滅,其所說教法,三藏十二部經廣為流布,然眾生不見佛法身顯現,是眾生過,此如天上有月,破器無水,故不現月,眾生心中無有定水,法身無能應現是眾生過非法身常住不現。又如中天皎日,光照萬方而盲者不見一樣。眾生不見法身,而法身常存,故是甚深。   「或現等正覺,或涅槃如火,此未曾非有,諸佛身常故。」   此頌顯現等覺涅槃甚深。如來成熟有情,故顯正等覺;有情既已成熟,即入涅槃,如是現等覺入涅槃相,如世間火,有處燃燒,有處熄滅,無常無定,此是應化身相,非法身相,以佛法身常住不變故,是為現等覺與入涅槃的甚深義。   「佛於非聖法,人趣及惡趣,非梵行法中,最勝自體住。」   此頌顯住甚深。聖住、天住、梵住名最勝自體住。佛緣非聖諸不善法,住空、無願、無相諸聖住中。佛緣人趣惡趣,住諸靜慮等至諸天住中。佛緣非梵行法,住慈悲喜舍諸梵住中。是故說佛最勝自體住。如是天住、梵住、聖住的結合,恰正是無住涅槃相,故名住甚深。   「佛一切處,亦不行一處,於一切身現,非六根所行。」   此頌顯自體甚深。初句顯佛後得智,遍緣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一切諸法;次句顯佛根本智言忘慮絕,不行一處;後二句顯佛三身皆以無漏智指導下所行,非如凡愚但依六根而行。   「煩惱伏不滅,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   此頌顯斷煩惱甚深。菩薩修行但伏煩惱現行,而不滅其隨眠,如以咒伏病毒之現行,而不盡滅毒之自體。為什麼這樣?以菩薩大悲留惑度生,至成佛時方盡一切煩惱習氣,必須這樣才能成就如來一切智智。   「煩惱成覺分,生死為涅槃,具大方便故,諸佛不思議。」   此頌顯不可思議甚深。煩惱生死皆屬有為法,其相雖屬染屬苦,而皆由自心隨業力所現之影相,無實自體,菩薩以大方便智慧,觀煩惱性空,即生無漏智慧,觀生死性空,即證自性涅槃。故佛典常云:「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其中妙義無窮,故是甚深。   「應知如是所說甚深有十二種」一段,總結前文十二種甚深義,不釋自相。   九、諸佛法身偉大殊勝,學人應如何思念法身偉大殊勝,從而努力勤修正道,以期成就佛果,證得法身呢?論文對此說有七種念:1、念佛神通廣大,極為自在;於中有一問題,諸佛有大自在,為何不能以神通力使諸有情不自勤修正道,而自然成佛呢?為釋此疑,特以一頌顯有四點原故,諸佛不能以神通力使有情不用功力自然成佛。①由煩惱、業力、果報三障於一時間障未漸凈,非是法器,佛不能度;②有一類有情,不具佛種性,無成佛因;③由多生串習某染污業,由同類因引等流果,佛不能改轉其造作;④由決定異熟業,感決定異熟果,佛不能轉其定業定報。有此四因,凡愚成佛者必須自身努力修學為主,諸佛聖者只能作助緣,不能作主因,故佛於眾生成佛問題上,無大自在。2、應思念如來法身是以常住不變真如為體。3、應思念如來全離煩惱所知二障纏縛,純潔無罪;4、應思念如來不由功力,而自然造作無邊佛事;5、應思念如來有大富樂,具備眾寶莊嚴清凈佛土;6、應思念如來變化身度生處世,不為世法所染的最極清凈;7、應思念如來長期度生,能成熟無邊有情的雄偉事業。次有二頌總結以上七念,頌中「屬自心」,指自在圓滿;「具常住」指常住圓滿;「清凈」指最勝無罪圓滿;「無功用」指無功用圓滿;「能施有情大法樂」指受大富樂圓滿;「遍行無依止」指離諸染污圓滿;「平等利多生」指能成大事圓滿。如是七念諸學佛者當常對如來法身時時生起,自能勤修六度,廣種凈因,而成大覺。   「複次,諸佛清凈佛土相云何應知」一段,顯如來佛土最極嚴凈,有十八圓滿:1、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顯色圓滿);2、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形色圓滿);3、周圓無際,其量難測(分量圓滿);4、超過三界所行之處(方所圓滿);5、勝出世間善根所起(因圓滿);6、最極自在凈識為相(果圓滿);7、如來所都(主圓滿);8、諸大菩薩眾所云集(輔翼圓滿);9、無量天龍、葯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從(眷屬圓滿);10、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任持圓滿);11、現作眾生一切義利(事業圓滿);12、除一切煩惱纏垢(攝益圓滿);13、遠離眾魔(無畏圓滿);14、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住處圓滿);15、大念慧行以為游路(路圓滿);16、大止妙觀以為所乘(乘圓滿);17、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如門(門圓滿);18、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所建立大宮殿中(依持圓滿)。   身為正報,土為依報,有身必有土,故上言清凈佛身,此言清凈佛土。如來法報二身融合為一的佛身所依的凈土至極微妙,遠離言說分別,唯佛與佛乃能互知互見。他受用身度聖位菩薩,其所依凈土亦極微妙,然可知見。此論所引凈土相,即指上述具十八圓滿的他受用凈土而言。佛與諸大菩薩居此凈土,一向凈妙、安樂、無罪、自在,故亦是佛之凈土。   十、佛身作業。此論說如來法界(法身)於一切時能作五業:1、救濟有情盲、聾、狂等災橫為業;2、拔濟惡趣,令出不善趣,生諸善趣為業;3、拔濟非方便行的外道,令舍邪行,歸趣正行為業;4、救濟有薩迦耶見的凡夫有情,令其破我執、斷煩惱得出離為業;5、救濟不定種性的二乘人,令其舍小轉大,修菩薩行為業。如是五業,諸佛平等,不同凡夫,由五因故,其所作業皆有差異,為顯此義,特說一頌。頌中所說:1、因別:凡夫因異熟因各別,或生人天善趣,或生三塗惡趣,其所作業各別;2、依別:依謂身體,眾生隨身形不同,其作業亦異;3、事別:世間商賈工藝農作種種事別,故業有異;4、性別:性謂意趣,由志願不同,故業有異;5、行別:行謂功用,由所作功用勤惰多少巧拙不同,而業有異。諸佛無此五因,故所作業一切平等。   十一、明諸佛。諸佛義理,至極博大精深,又極微妙,其中奧蘊必須說明,故此論特從七方面加以說明:   1、佛說一乘奧義,論以二頌說明,初頌言如來為引攝不定種性的二乘人,令其舍小轉大,同時又任持大乘人中具不定種性者,畏佛道難成,生退墮想,為救菩薩生退墮想者,說法是一乘,令其信心堅固無退,總之佛說一乘法,為對治不定種性而特作是論。二頌中以八因說法是一乘:①法等:法性真如,大小三乘平等共俱;②無我等:謂三乘有情皆具無我;③解脫等:無論大乘小乘同斷煩惱證得解脫;④性不同:由不定種性聲聞、獨覺終當舍於二乘,得成佛果;⑤因⑥因得二意樂,其一為攝取平等意樂:諸佛攝取有情以為一體;其二為法性平等意樂:小乘大乘皆具平等法性;⑦化因:諸佛為度小乘人亦化現聲聞獨覺同類相引;⑧究竟:佛乘最為究竟,依究竟義故說一乘。佛說一乘法之理,除上述二頌義外,還有最根本的一理,主要是人生宇宙的絕對真理只有一個,就是唯識。如來特依唯識性,也就是一真法界,說法是一乘,因為真理只有一,體現真理的正道也只有一。佛法是改造人生宇宙,實現最高理想的正道,故法只有一乘,也就是大乘一實相印。  2、成佛有多,頌云:   「一界中無二,同時無量圓,次第轉非理,故成有多佛。」   於一大千世界中,在一定時間內,唯一如來主教,故佛是一;可是有無量菩薩同時發心、同時修行、同時資糧圓滿,故雖一佛身現正等覺,而實有無量諸佛共同示現一身布教度生,故外表上見是一佛,而實質上是多佛集中示現一身。有人說:既是多佛,何故不先後次第現正等覺,而於一時集中一身,示成佛相?答言:次第轉非理。因有多菩薩發心修行,圓滿佛果,彼此同時,理不應有先後次第示成佛相,所以說成佛有多。   3、諸佛畢竟涅槃,畢竟不涅槃。諸佛已斷一切煩惱、染業、異熟諸障現行及隨眠,故是畢竟涅槃;但是佛隨因地所發度眾生大願無有盡期,因而廣度眾生作業亦無竟期,故是畢竟不涅槃。也可說言諸佛現八相成道的變化身,有如無餘依涅槃相,而諸佛自性身前前無始,後後無終,永恆常存,故無畢竟入涅槃相。   4、受用、變化身非自性身,本性於此,先以六因顯示受用身非自性身:①受用身有色相可見,自性身不爾;②受用身有無量佛會差別可見,自性身不爾;③受用身隨能見者勝解不同形相有異,自性身不爾;④謂一受用身,非但眾多所化所見有別,即一能見前後所見有變動,自性身不爾;⑤受用身有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相,自性身不爾;⑥受用身系第七末那識轉平等性智所現,自性身是阿賴耶識轉大圓鏡智所得。由此中六因,可見受用身決定非自性身。  變化身非自性身,本論以八因加以說明:①菩薩長劫修行,得不退定,直趣佛果,得自性身;今變化身從睹史多天退,下生人間,故是示現,非自性身。②菩薩長劫修行,精通五明,直至成佛,得自性身,於諸明處方便巧會,恆無減退;而變化身為導有情,示現學習書數工巧等世論,故非自性身。③諸菩薩從久遠來,深知惡說善說法教,明辨邪正是非;而辯變化身為導有情,示現往外道所學習,故非自性身。④諸菩薩從久遠來常修正行,直至成佛,得自性身;而變化身為導有情,示現修外道苦行,故非自性身。⑤菩薩成佛得自性身,行無緣大慈,運同體大悲,於十方世界現無量身,廣度十方世界有情;而變化身但於南贍部洲一處現等正覺說法度生,故非自性身。⑥若有難言:南贍部洲所成如來,是佛真身,其餘諸洲所有諸佛才是示現。此說非理。若言南贍部洲是佛真身,其餘諸洲所成佛身才是化現,那麼佛在睹史多天證果是其真身,其餘四大洲中佛化身示現處,方為如理,今不如是,故所難言,理不成立,由此可見,變化身決非自性身。⑦王恩洋先生釋云:「彼復難言,非無教理,如經中言無二如來俱時出現。若許一切贍部洲中同時多佛平等平等出現於世,便違彼經。為釋此難,故復說言,雖有變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等。由一四洲,攝一世界,於此世界於一時中無二佛出,猶如經說無二輪王同時出世,非千洲等。於千洲等,有多輪王同時出世故。諸佛亦爾,故不為難。次有一頌顯示諸佛化現等覺。二釋俱云:佛微細化身從觀史天下入母胎等,即於彼時化和舍利子等多聲聞眾,其相各異,入自母胎,出生等事,為欲顯示一切種覺是尊勝故,佛作是化。」⑧諸佛自性身悲願無盡,度生無盡,故無畢竟入無餘依涅槃相;而變化身化事既畢,便示現入涅槃相,故變化身非自性身。  5、釋法身常住義,受用身與變化身均是隨緣示現,其相無常,然經言佛身常住,有何密義?當知佛身常住主要以真如為體的自性身說,真如無為常如不變故。其次受用身與變化身由佛大悲願力常常示現,無有終結,所作佛事亦無竟期,亦寓有常住義。   6、諸佛世尊所現化身非畢竟住,此論以六因加以說明,文義易解,不須詳釋,後有二頌總結六因,如文可解。   7、「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頌:佛得無別無量因,有情若舍勤功用,證得恆時不成因,斷如是因不應理。」   王恩洋先生綜合世親、無性兩釋而別作出深入淺出之釋云:「或有難言: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所以者何?諸佛法身,無別無量,皆為普度無量有情,吾人應得受彼度脫自然成佛,何須更勞別作功用?又彼諸佛具足無量大悲願力,及能具足成辦一切有情義利,何須吾人更作功用,為利眾生,修菩薩行,為釋此難,故說彼頌。佛得無別無量因者,謂一切佛皆由大悲願力發勤精進,六度四攝,三大阿僧祗劫修諸難行苦行,度諸有情作諸功德,以是為因乃證得於圓滿法身。如是有情如欲如佛證彼果者,亦當學彼發勤精進,修諸勝因,乃得彼果。如非然者,舍勤功用而欲依賴諸佛,不起悲願舍菩薩行,自然證得諸佛法身,此於恆時不成因也。既佛於我不成於因,我乃斷彼勤功用因而欲自然成佛,無是理也。故云斷如是因不應理。若爾,諸佛於有情作何因耶?曰:作增上因。由彼示教而修習故,依彼修行而證得故,即為諸佛已度有情。故求佛果者,當如佛發心而發心,如佛修行而修行,發勤精進堅固熾然,彼既丈夫我亦如是,如是乃為真實菩薩,乃於無上正等菩提得成就也。由是乃知我佛如來不同異教上帝主宰,亦以是知求菩提者,不可全仗他力,要當悲願宏深奮發有為,特立獨行,普度一切,斯有濟也。」此中一頌,指出證得佛果有正反兩面之因,其正面為證得因,其反面為證得不成因。諸佛在因地必須發宏誓願,起大悲心,勤修四攝六度,大雄無畏,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頓悟漸修兩相結合,功行圓滿,乃能轉依成佛。學佛者必須學佛之所學,修佛之所修,勇猛精進,勤學勤修無上乘法,對於證得佛果,乃有把握,是為「證得因」。若學人舍此成佛正行,而欲藉佛強大悲願智通(此僅能起增上緣之外力),以求成就佛果,是捨本逐末,決難如願,是為此中「證得不成因」。凡學佛者必須對《攝論》最後所提成佛之因,熟讀深思,掌握其主要關鍵,對證得因拳拳服膺,乃能功不唐捐,終證菩提。   「《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世親云:「正趣大乘製造無量殊勝論者軌範世親,略釋究竟。」本人輒謂大乘教義汪洋浩瀚,極難通達,《攝論》條分縷析,令讀者有門可入,有徑可通,功德巍巍,不可思議!近年乘省院課徒之便,隨寫講義作釋,書成之日,歡喜踴躍,欣慶至極,爰賦絕句以為之贊,其詞曰:   大乘妙法廣難通,攝論條分建偉功。   學者據茲勤誦習,攀登無上菩提峰。   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釋成於四川省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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