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感冒—浙江9月10日起購買感冒藥需帶身份證
本報訊 從9月10日開始,如果到藥店購買感冒藥等含麻黃鹼類的復方製劑,你得帶上身份證件,並配合藥店如實登記姓名、住址以及銷售藥品時間、名稱、數量等信息,而且,一次購買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記者昨天了解到,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草擬,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管理的通知》,並定於9月10日開始在全省實施。
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品種不少,和大家日常生活中接觸比較多的有感冒藥和滴鼻葯等等,這種以物理原理製成的復方製劑,非常容易從中分離提取出麻黃鹼,而麻黃鹼或者偽麻黃鹼是製造冰毒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最近幾年,警方在偵辦毒品案件中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管理相對較鬆散的零售藥店,通過多藥店購買、多人分工購買、甚至僱傭社會閑散人員對沿途所經藥店實行「掃街式」購買等形式,非法獲取大量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一時間這類製劑價格被炒上二三倍,甚至造成真正需要的患者買不到感冒藥的情況。警方發現,這類製劑被大量收購後,主要用來製造冰毒。
據了解,省政府此次《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的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生產企業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本企業下一年度生產計劃,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備,並按照年度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既實行總量控制,又確保醫療用藥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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