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北宋富弼夫婦墓誌研究

洛陽北宋富弼夫婦墓誌研究

趙振華 史家珍

(洛陽師範學院河洛文化研究中心 河南 洛陽)

摘 要:洛陽富弼夫婦墓誌2008年出土。墓誌詳細介紹了富弼夫婦的生平,內容豐富,涉及北宋中、後期許多重大歷史事件,是探討北宋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文化、對外交流、藝術等方面的重要實物資料。

關鍵詞:富弼夫婦墓誌;韓維;蘇軾;司馬光

2008年2~6月,洛陽市第二文物工作隊在洛陽中邁置業有限公司「王城之珠」經濟適用房住宅小區進行考古發掘時,發現北宋宰相富弼夫婦墓,墓內出土墓誌兩方,詳細介紹了富弼夫婦的生平[1]。本文對富弼夫婦墓誌略作考釋,以期引起專家學者重視。

一、富弼墓誌

富弼(1004-1083)北宋名臣,字彥國,洛陽人。天聖八年(1030)以茂才異等科及第,歷知縣、簽書河陽節度判官廳公事、通判絳州、鄆州,召為開封府推官、知諫院。夏景宗李元昊寇鄜延,大將劉平戰死,黃德和誣其降敵。富弼參與審理此案,昭雪劉平之冤。慶曆二年(1042)為知制誥。遼重兵壓境,遣使求關南地,富弼奉命出使遼朝,拒絕割地要求,以增加歲幣而還。三年,任樞密副使,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除積弊為本。與范仲淹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不久被排擠,出知鄆州、青州。時河北大水,流民南至京東。富弼動員所轄地方出粟救災,山林河泊之利任流民取以為生,募數萬饑民為兵,活人數十萬。至和二年(1055)與文彥博同時被任為宰相。嘉佑六年(1061)﹐以母喪罷相。英宗即位,召為樞密使,因足疾解職,進封鄭國公。熙寧元年(1068)入覲,神宗問邊事,以「願二十年口不言兵」為對。二年,以左僕射、門下侍郎拜同平章事,竭力反對王安石變法,稱疾求退,出判亳州。青苗法出,他拒不執行。後退居洛陽,繼續請求廢止新法。拜司空封韓國公。元豐六年(1083)病亡,年八十,謚文忠。今存《富鄭公集》一卷。

富弼少篤於學,提筆能文,胸有大度。范仲淹見而稱奇,譽為「王佐之才」,薦之宰相晏殊(991-1055),納為女婿。弼為政清廉,好善嫉惡,歷仕真、仁、英、神宗四朝,三拜宰相。仁宗時,宋、遼關係又趨緊張,契丹屯兵北境,要求遣使談判,劃地與遼。當時北宋朝臣上下因敵情叵測,無人敢擔使者之任。面對主憂臣辱,富弼挺身而出,兩度出使契丹。在談判中詳述雙方利害關係,不卑不亢,仁而有威,致使契丹主自知理虧,遂息兵寧事。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戰事,天下稱善。富弼官居相位而性情至孝,恭儉好修,與人言必盡敬,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有禮。《宋史》卷三一三有傳。

媒體公布富弼墓誌出土的消息後,引起轟動。檢閱資料得知,有關富弼人生履歷最早和最為詳盡的文獻是范純仁撰的《富公行狀》,在文忠公卒後一月內,范氏據富府提供的的素材即撰就了。他寫到:「某謹具公之家世、歷官、行事,次為行狀,將以求立言者,銘於墓,紀於碑,及請謚於考功而書於國史,謹狀。元豐六年七月,具位范某狀。」[2]這篇約9000字的長文成為《宋史·富弼傳》、韓維撰《富弼墓誌》和蘇軾撰《富鄭公神道碑》的藍本。司馬光、范純仁住在洛陽,富弼老死於家,聞訊來府吊哭。時范氏貶職為直集賢院權管勾西京留守司御史台,是長子紹庭初被孝服時請他寫的。他還懷著敬仰和思念的心緒寫下了《祭韓國富公文》,頌揚其英概輔時為國立勛,緬懷其情均父兄恩重山丘[3]。范純仁(1027-1101),字堯夫,哲宗朝宰相,卒謚忠宣,范仲淹(989-1052)次子,《宋史》有傳[4]。范氏父子與富弼、司馬光同朝執事,政見一致,相助互利。

邙山出土的韓維撰富弼墓誌有6400餘字,見於《南陽集》卷二九,題為《富文忠公墓志銘並序》[5]。由「孫永書,司馬光篆額」,二文相同。蘇軾撰《富鄭公神道碑》[6],亦長達6700餘字,開首即詳論碑主出使契丹事,寫法雖異於一般碑銘,但同樣取材於《富公行狀》。

這位知名宰輔的墓誌和神道碑的來歷,也非同一般,先是家人請託後由皇帝欽定,值得一談。先說韓維(1017-1098),字持國,億子,與韓絳、韓縝等為兄弟。以父蔭為官,英宗即位,召為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知通進銀台司。神宗熙寧二年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因與王安石議論不合,出知襄州。哲宗即位召為門下侍郎,出知鄧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紹聖二年定為元祐黨人,再次貶謫。元符元年卒,年82。傳世有《南陽集》三十卷等。《宋史》卷三一五有傳。蘇軾撰《富鄭公神道碑》云:富弼「平生所薦甚眾,尤知名者十餘人,如王質與其弟素、余靖、張瑰、石介、孫復、吳奎、韓維、陳襄、王鼎、張昷之、杜杞、陳希亮之流,皆有聞於世,世以為知人。」具體情形在《卻掃編》里有明細的記載:「富韓公之薨也,訃聞,神宗對輔臣甚悼惜之,且曰:『富某平生強項,今死矣。志其墓者,亦必一強項之人也。卿等試揣之。』已而自曰:『方今強項,莫如韓維,必維為之矣。』時持國方知汝州,而其弟玉汝丞相,以同知樞密院預奏事,具聞此語,汗流浹背。於是急遣介走報持國於汝州,曰:『雖其家以是相囑,慎勿許之。不然,且獲罪。』先是書未到,富氏果以墓誌事囑,持國既諾之矣,乃復書曰:『吾平生受富公厚恩,常恨未有以報。今其家見托,義無以辭,且業已許之,不可食言。雖因此獲罪,所甘心也。』卒為之。初,持國年幾四十,猶未出仕,會富公鎮並門,以帥幕辟之,遂起,其相知如此。」[7]也是一位肝膽相照的忠義之士。皇帝主動點名確定韓維為富弼撰志,可謂得人。墓誌撰作於元豐六年十一月葬日之前。

再說蘇軾(1036-1101),自幼時聞富弼為寬厚長者。富公葬後3年,即哲宗元祐二年二月辛卯,「詔賜富弼神道碑,以『顯忠尚徳』為額,仍命翰林學士蘇軾撰文,從其子紹庭請也」[8],額由御篆[9]。《富鄭公神道碑》亦敘其事云:「紹庭請於朝曰:『先臣墓碑未立,願有以寵綏之。』上為親篆其首,曰『顯忠尚德之碑』,且命臣軾撰次其事。」在這些檯面雅言的背後富紹庭私下懇求蘇東坡賜文的事也見於記載。蘇洵微時同韓琦、富弼等在朝人士都有交往。《石林燕語》說,歐陽修向朝廷舉薦蘇軾的父親,當時富、韓當政,韓公想越級擢拔,富公卻要慢慢來,故止得試銜初等官,蘇洵也不滿意。「元祐間,富紹庭欲從子瞻求為富公神道碑,久之不敢發,其後不得已而言,一請而諾,人亦以此多子瞻也」[10]。往事數十年,後代並不在乎先前父輩間的些許恩分怨責。幾年後的元祐六年七月,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侍讀蘇軾為了拒絕皇帝令他為人撰寫碑誌,向朝廷狀奏:「臣平生不為人撰行狀、埋銘、墓碑,士大夫所共知。近日撰《司馬光行狀》,蓋為光曾為亡母程氏撰埋銘。又為范鎮撰墓誌,蓋為鎮與先臣洵平生交契至深,不可不撰。及奉詔撰司馬光、富弼等墓碑,不敢固辭,然終非本意。況臣危病廢學,文辭鄙陋,不稱人子所以欲顯揚其親之意。伏望聖慈別擇能者,特許辭免。謹錄奏聞,伏候敕旨。」[11]除了不敢堅辭,後來朱熹認為蘇軾承諾撰富公碑有其深層思慮。朱子「曰:富公在朝,不甚喜坡公。其子弟求此文,恐未必得,而坡公銳然許之。自今觀之,蓋坡公欲得此為一題目,以發明己意耳。其首論富公使金事,豈苟然哉!道夫曰:向見文字中有雲,富公在青州活饑民,自以為勝作中書令二十四考,而使金之功,蓋不道也。坡公之文,非公意矣。曰:須要知富公不喜,而坡公樂道而鋪張之意如何。曰:意者,富公嫌夫中國衰弱而夷狄盛強,其為此舉,實為下策。而坡公則欲救當時之弊,故首以為言也。先生良久乃曰:富公之策,自知其下。但當時無人承當,故不得已而為之爾,非其志也。使其道得行,如所謂選擇監司等事,一一舉行,則內治既強,夷狄自服,有不待於此矣。今乃增幣通和,非正甚矣。坡公因紹聖元豐間用得兵來狼狽,故假此說以發明其議論爾。」[12]利用機會以碑文迂曲地向社會宣示個人的政治主張。

最後要談司馬光(1019-1086),墓誌前有題曰「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內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二百戶、食實封玖伯戶司馬光篆蓋」。熙寧三年,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出知永興軍,改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六年,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宅居洛陽獨樂園主編《資治通鑒》。宋代洛中人士繁盛,「士大夫以老自逸於洛者,於時為多」,文彥博、司馬光等十餘遺老匯聚於富弼宅第,置酒相樂,時人謂之「洛陽耆英會」,司馬光在元豐五年正月作《洛陽耆英會序》,見之於文獻與石刻[13]。記載議會之始與會人物年鬢。直到哲宗即位召主國政才赴任於東京。司馬溫公在《涑水記聞》中以平實的語言客觀評價了他長期交往的摯友:「富公為人溫良寬厚,泛與人語,若無所異同者。及其臨大節,正色慷慨,莫之能屈。智識深遠,過人遠甚,而事無巨細,皆反覆熟慮,必萬全無失然後行之。宰相,自唐以來謂之禮絕百僚,見者無長幼皆拜,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送客,未嘗下階;客坐稍久,則吏從旁唱『相公尊重』,客踧踖起退。及公為相,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抗禮,引坐,語從容,送之及門,視其上馬,乃還。自是群公稍稍效之,自公始也。自致仕歸西都,十餘年,常深居不出。晚年,賓客請見者亦多謝以疾。所親問其故,公曰:『凡待人,無貴賤賢愚,禮貌當如一。吾累世居洛,親舊蓋以千百數,若有見有不見,是非均一之道。若人人見之,吾衰疾,不能堪也。』士大夫亦知其心,無怨也。嘗欲之老子祠,乘小轎過天津橋,會府中徙市於橋側,市人喜公之出,隨而觀之,至於安門,市為之空,其得民心也如此。及違世,士大夫無遠近、識與不識,相見則以言,不相見則以書,更相弔唁,往往垂泣,其得士大夫心也又如此。嗚呼!苟非事君盡忠,愛民盡仁,推惻怛至誠之心,充於內而見於外,能如是乎?」[14]回憶的話語中充滿了對故人樸拙襟懷高潔節操的思念之情。溫公平日最推重富公,又作五律輓詩四首[15],懷戀耆英會的同仁。本來富弼長子朝奉郎紹庭是要請他撰志的,可是司馬光晚年恪守不為人撰志的心緒。他在回絕兩浙提舉趙宣徳托請的信中寫到:「顧以光不為人作碑誌已十餘年,所辭拒者甚多。往歲有孫令以書見屬,欲令光譔其伯父之翰碑。光時復書,敘不可為之故頗詳。是後又辭王樂道、曾子固等數家,皆以此書呈之。去年富公初薨,光往吊酹,其孤朝奉在草土中號哭自擲,必欲使光作墓誌,又遣人來垂諭至於三四,光亦以所以語孫令者告之,竟辭不為。」[16]態度非常堅決。然而還是以老到的筆觸書大字為墓誌篆蓋。

范仲淹長子純佑「幼有知略,十餘歲時,在洛與富氏家子游。富氏引葬陳設、從葬器用甚盛,觀者如堵。器用蓋錫造者,公在側取一器,擘以示眾曰:『此錫器,爾等謂何物耶?』富氏子大怒,以為笑己。公徐謂曰:『爾何所見,吾正恐愚民致疑,害爾先塋耳。』富子服其言。」[17]純佑於寶元(1038-1040)、康定(1040-1041)年間已經成年,活躍于軍中,富弼於仁宗天聖八年(1030)丁外艱,錫器等物大概是其父富言的隨葬品。惜此墓未發掘,目前難以印證。由引人圍觀可見富家舉辦喪葬活動聲勢很大,瘞品豐厚就很容易使人覬覦財寶而遭發掘之禍。

墓誌由「端明殿學士、太中大夫、知陳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上輕車都尉、樂安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三百戶、食實封壹伯戶孫永書」。孫永(1020-1087),字曼叔,以祖蔭為將作監主簿。仁宗慶曆六年進士,補襄城尉。英宗治平二年為諸王府侍讀。神宗即位,歷河北、陝西都轉運使,知秦州、和州、瀛州。熙寧六年,權知開封府。八年,知潁州,權判北京留司御史台。元豐元年,知太原府。七年,知陳州、潁昌府。哲宗元祐元年召拜工部尚書,改吏部。二年,進資政殿學士兼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68,謚康簡。《宋史》卷三四二有傳。其書法規矩沉凝,墓誌6000餘字,筆筆規矩,一絲不苟。

富弼、韓維、孫永、司馬光,四位人物身份顯赫地位高貴,學識明審行政宜民,正史立傳為世所稱。富弼墓誌是一方宋代的由名人撰文、名人書丹、名人篆蓋的名人墓誌,可謂墓誌四絕。

新出土的墓誌和傳世的文章是一對相同的文本,兩種不同的收藏方式。從目前的保存狀況看,都基本完好而小有缺失,如《南陽集》中有兩處標註「闕」,核對出土墓誌,確實掉了幾個字。而出土墓誌的左下方缺了一小角,掉了38個字,以及文中個別瘢痕缺字也都可以依靠《南陽集》來補苴完整。韓維以質樸的語言平允鋪敘富弼充滿傳奇的一生,司職諫院的極言進諫,再盟契丹的機警果毅,安撫京東的救災活民,宰輔國政的戮力同德,阻撓變法的稱疾引退,是其人生的亮點。應乃孫富直柔之請晁說之撰《韓文忠富公奏議集序》有句云:「上帝降靈之生公也,實左右我國家治隆甚盛之際,古之所謂社稷之臣者哉!或撥亂以創業,或扶危以中興,而公乃與之埓者。」[18]評價中繩。

(二)富弼妻晏氏墓誌

晏氏(1014-1086)墓誌云:「夫人之考封燕國,贈太師,謚元獻。」即知名宰相晏殊[19]。晏氏之母李氏,為工部侍郎虛己之女,李虛己,《宋史》有傳[20]。墓誌說晏殊之長女幼而慧悟,七歲善女工,為女子之傑。時富弼參加茂材異等科的科舉考試,文章德行高超卓越,晏元獻公遂以長女妻之,時年十八。富弼的婚姻亦見其本傳記載,弼「少篤學,有大度,范仲淹見而奇之,曰:『王佐才也。』以其文示王曾、晏殊,殊妻以女」[21],傳為愛情佳話。晏氏勤操家務,和睦上下,自持儉約,寬濟族人。

仁宗至和年間,富弼作相。晏氏侍婆婆入朝,同行的高官貴婦們戴珠佩玉競相炫耀,富弼也給母親買了,晏氏卻毫不在意。有人對她說:「你小為宰相女,大為宰相妻,自身為什麼這麼節儉呢?」晏氏回答道:「丈夫起於寒士,剛做大官,奉祿只夠奉親養賢。我難道要效仿世俗為自己著想嗎?我很幸運,有副笄(古代貴族婦女的頭飾)、象服(古代后妃、貴夫人所穿的禮服,上面繪有各種物象作為裝飾)。服侍婆婆出入宮廷就滿足了,以珠玉盛裝比效奢侈,不是我所想的!」富弼聽到這話動情地說:「真是我的賢妻啊!」

還有幾件事可見晏氏的婦人風範。正月十五上元節(元宵節),皇后在御樓賜宴,晏氏恭敬地攙扶婆婆,上下如在家庭,皇后嘆愛久之。妻因夫貴,可是晏氏兩次主動把受封為君的機會讓出,給了富弼的姊與妹。英宗眷顧富弼,恩越常禮。富弼因病願解重任而未允。於是晏氏入朝,皇帝遽召升殿,問宰相身體何如。晏氏入謁中禁,肅雍有儀,命婦們以為榜樣。神宗熙寧初,富弼再登相位,不久因疾求退,對晏氏說:「我年紀大了又有病。已經不能報效國家,回家養老吧。」妻子體諒聽從。晏氏信仰佛教,常凈心誦經,雖卧病亦不廢福德善行。宅居林園館宇幽遠深邃,夫婦吟笑其間,優遊一紀(十二年),隱遁至老。

晏氏隨著丈夫官職的升遷,誥命不時變動,有長安縣君、宜春郡君、長春郡夫人、安國夫人、許國夫人等。又以明堂恩,封周國太夫人。文忠受命為宰相,皇帝封晏氏為國夫人的誥命云:「乃父以攀鱗附翼作朕肱股,乃夫以茂材異等科為吾耳目,其向天之福可謂備矣。」是十分難得的宋代貴婦誥命片段。

墓誌記晏氏有三子,「孟曰紹庭,朝奉郎,端重孝友,克承先志。名公交薦其才,由夫人之囗囗囗囗,朝廷擢而任之,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便夫人之養。」紹庭,《宋史》有傳。性靖重,能守家法。建中靖國初,除提舉河北西路常平。官至祠部員外郎、知宿州[22]。墓誌記其仲子曰:「紹京,供備庫副使,朴茂純白。」富弼家族墓地出土有富紹京墓誌。墓誌記其季子曰:「紹隆,光祿寺丞,秀囗囗囗囗,勇於有立。仲季不幸,先夫人而卒。」富弼墓誌云:神宗「熙寧元年正月,徙判汝州,且俾入覲。以公足疾,許肩輿至崇政殿門,令男紹隆扶掖以進,且命不拜。又以門距殿遠,更御內東門便殿見之,賜坐從容,日昃始退。仍賜其子緋衣銀魚,蓋近世寵遇大臣未有恩禮如此之厚也。」《續資治通鑒長編》引林希《野史》載弼本末云:治平二年八月,富弼出判河陽。四年正月,英宗崩,神宗即位。「上遣人視弼,弼懼復用,乃策杖見使者,言已病廢不任朝謁,又累章乞解使相,以僕射仍判河南。……明年二月,召弼,辭以足疾不能朝,上召曰:『渴見儀形,想聞嘉論。』許以肩舁入謁。弼留家於洛,與其子紹隆入朝。上御便殿,命弼以繩床舁至內東門,紹隆掖而入,命毋拜,弼再拜而已,賜坐甚久,上嘉嘆,恨見之晚也,面賜紹隆緋魚。退而求補外,章是日上,以僕射判汝州。既至洛,紹隆死,求假養疾,又求致仕。上遣使慰諭之,乃赴汝。……弼嘗使僧智緣治紹隆疾,許以厚報。無何紹隆死,智緣慚,不告而去」[23]。墓誌和《野史》所述一致,看來當年紹隆便病亡了,朝廷上下,演繹了老父小子的最後一段情緣。

墓誌由「觀文殿學士銀青光祿大夫知河陽軍州事上柱國始平郡開國公馮京書」。晏氏生四女,其人是富弼家的大女婿。墓誌云:「夫人謂文忠曰:『吾女皆孝睦無驕氣,當擇詞科之賢者為壻。』遂以長適觀文殿學士馮京,次為繼室,卒皆封郡夫人。」長婿《宋史》有傳,舉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待制、知揚州」[24]。神宗熙寧四年進參知政事(副宰相),為其最高官職。元豐四年(1081)正月,馮京罷知河陽,撰志時為元祐元年末(1086)或二年初,則其於河陽任上已達6年之久。已往河南鄧州出土《翰林侍讀學士賈黯墓誌》(治平四年,1067),由「始平馮京篆蓋」[25],早於此志19年。1981年12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河南省密縣曲梁公社五虎廟村發掘了一座石砌四室夫婦合葬墓,據墓誌判斷,第一室葬馮京續妻富氏,第二室葬馮京再續妻富氏,第三室葬馮京,第四室葬馮京原配夫人王氏[26]。《太和縣君富氏墓誌》(嘉祐八年)記其為富弼長女,「年二十三,以至和二年三月十三日卒於京師」,「追贈遂寧郡夫人」[27]。則生於明道二年(1033),比長子富紹庭年長。《安化郡夫人富氏墓誌》(紹聖元年),記其卒於元祐三年,享年五十,則生於寶元二年。年二十,「會女兄遂寧郡夫人卒,遂為文簡公繼室」[28]。同時出土的富弼婿《馮京墓誌》[29],亦有人據史料加以研究[30]。晏氏的另外兩個女兒嫁給了范家的兩兄弟。富弼墓誌記載為:「次適宣德郎范大琮。次適霍丘縣令范大珪」。兩年多以後晏氏墓誌云:「次適承議郎范大琮。次適宣德郎范大珪。」期間二子官階有升。是富直方墓誌所謂「文忠公欲富范世為昏姻」的實踐。此志還記有范家三代世系:元-鈞-大珪。

范純仁撰《富公行狀》有云:「孫女三人,長適試將作監主簿張俌,次未嫁,次尚幼。」[31]墓誌記晏氏的「孫女三人,長適陝州平陸縣囗囗張俌;次適潁昌府郾城縣主薄劉絢;一幼亡」。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幾年以後當事人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晏氏卒於元祐元年(1086),壽73。元祐二年二月一日祔葬於富弼的墓穴。於是,長子紹庭升朝請求追封其母而獲准。蘇轍撰《西掖告詞》有《富紹庭母》的誥命,原文如下:「敕:朕追懷先正之臣,建功當年,流澤後世。時惟丞相臨淄公,以甘盤之舊,股肱太平;丞相韓公,以魏丙之賢,翼亮數世。風流未遠,家事落然。比因大享之成,重興追遠之念。具官某母某氏,臨淄公之子而韓公之配也。幼服圖史之訓,晚同忠義之勤。有德有年,五福兼備,奄從淪謝,中外咨嗟。茲用不忘舊勛,寵加新命。因其封國之故,以明有子之良。賁爾宗祧,世世無斁。可。」[32]是周國太夫人之封。

墓誌由「朝請郎致仕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李藻撰」,此人為鄉里後進,出於富弼門下,已經退休,不見於《宋史》。《邵氏聞見錄》記嘉祐間應舉者李藻字希純[33],許是其人。墓誌由「觀文殿學士正議大夫知河南府兼留守司公事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孫固篆蓋」,孫固(1016-1090),字和父,鄭州管城人。第進士。神宗時為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通進銀台司。出知澶州。復領銀台司。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真定府。熙寧末,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元豐初,同知樞密院事,改樞密副使,進知院事。出知河陽、鄭州。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拜門下侍郎。五年卒,謚溫靖[34]。篆蓋時的結銜見於本傳記載。

原載《中原文物》2009年1期

注 釋

[1]洛陽市第二文物工作隊《富弼家族墓地發掘簡報》,《中原文物》2008年6期。

[2](宋)范純仁撰《范忠宣集》卷一七,《富公行狀》,《四庫全書》第110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淵閣本1987年,第715頁。

[3](宋)范純仁撰《范忠宣集》卷一一,《四庫全書》第1104冊,第655頁。

[4]《宋史》卷三一四,《范純仁傳》: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正月癸酉薨,「詔賻白金三十兩,敕許、洛官給其葬,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忠宣,御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中華書局1977年,第10292頁。

[5](宋)韓維撰《南陽集》卷二九,《富文忠公墓志銘並序》,《四庫全書》第1101冊,第744頁。

[6](宋)蘇軾撰《東坡全集》卷八七,《富鄭公神道碑》,《四庫全書》第1108冊,第398頁。

[7](宋)徐度撰《卻掃編》卷上,《四庫全書》第863冊,第763頁。

[8](宋)李濤:《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九五,中華書局2004年2版,第9629頁。

[9]《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一一,第10000頁。

[10](宋)葉夢得撰《石林燕語》卷五,《四庫全書》第863冊,第575頁。

[11](宋)蘇軾撰《東坡全集》卷六○,《辭免撰趙瞻神道碑狀》,《四庫全書》第1108冊,第1頁。

[12]《朱子語類》卷一三○,《四庫全書》第702冊,第630頁。

[13]北京圖書館金石組編《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第39冊,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45頁。

[14](宋)司馬光撰《涑水記聞》卷一五,鄧廣銘、張希清點校,中華書局1989年,第294頁。

[15](宋)司馬光撰《傳家集》卷一五,《司徒開府韓國富公弼挽辭四首》,《四庫全書》第1094冊,第150頁。

[16](宋)司馬光撰《傳家集》卷六三,《四庫全書》第1094冊,第576頁。

[17]《范忠宣集補編》,《宋將仕郎將作監主簿天成公傳》,《四庫全書》第1104冊,第828頁。

[18](宋)晁說之撰《景迂生集》卷一七,《富公行狀》,《四庫全書》第1118冊,第328頁。

[19]《宋史》卷三一一,《晏殊傳》,第10195頁。

[20]《宋史》卷三○○,《李虛己傳》,第9973頁。

[21]《宋史》卷三一三,《富弼傳》第10249頁。

[22]《宋史》卷三一三,《富弼傳附子紹庭傳》,第10257頁。

[23]《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三一,第5614、5615頁。

[24]《宋史》卷三一七,《馮京傳》第10338頁。

[25]中國國家圖書館網站「碑帖菁華」,《賈黯墓誌(jia an mu zhi )》http://202.106.125.11:9080/dob/servlet/getDob?id=muz6604&xsltype=0301&type=d

[26]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密縣文物保管所:《密縣五虎廟北宋馮京夫婦合葬墓》,《中原文物》1987年第4期。

[27]郝本性、李秀萍主編《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南卷》(壹),上冊,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376頁。

[28]《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南卷》(壹),上冊,第378頁。

[29]《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南卷》(壹),上冊,第377頁。

[30]蔡全法《馮京墓誌考釋》,《中原文物》1987年第4期。

[31](宋)范純仁撰《范忠宣集》卷一七,《四庫全書》第1104冊,第728頁。

[32](宋)蘇轍《欒城集》卷三二,《富紹庭母》,《四庫全書》第1112冊,第345頁。

[33](宋)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十六,中華書局1983年,第175頁。

[34]《宋史》卷三四一,《孫固傳》,第108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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