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在民國監獄:國民政府是「誤國政府」

[導讀]在獄中的陳獨秀迎來了許多國民黨政要,他們以老朋友的身份勸其悔過,北大校長蔣夢麟、教育部次長段錫朋、鐵道部長顧孟余等先後來「探監」,條件是只要寫一個悔過書,就可自由,但都悻悻而歸。

摘自圖書《失落的巔峰——六位中共前主要負責人親屬口述歷史》 周海濱 人民出版社

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陳延年、陳喬年相繼被國民黨殺害。陳延年和陳喬年於1922年6月至1923年先後赴法國勤工儉學和赴莫斯科東方大學學習。陳延年曾先後任中共廣東區委組織部長、區委書記,中共江浙區委書記,江蘇省委書記,1927年6月29日犧牲時,年僅29歲。陳喬年先後任中共北京地委組織部長、北方區委組織部長,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長等職。1928年1月19日犧牲時,年僅26歲。大半年時間內,陳獨秀痛失兩個愛子,身心受到巨大摧殘。

陳獨秀曾經對濮清泉(濮德治)說:第五次代表大會,自己成為眾矢之的,大家罵我是「右傾」機會主義、投降主義,我投降了哪個?蔣介石把延年、喬年都殺了,我投降他嗎?汪精衛高唱:「革命的到左邊來,不革命的滾開去。」不僅我以為他是「左派」,連斯大林也認為他是「左派」。

1929年11月5日,陳獨秀被開除黨籍。在這期間,陳獨秀逐漸接受了蘇聯托洛茨基的觀點,對共產國際的獨裁專制頗為不滿,辦刊物、寫文章聲明中國的問題應該由中國人自己研究解決。

陳獨秀雖被開除黨籍,但他並未放棄信仰和追求,並且堅決反對南京國民黨政府的黑暗統治。

1932年10月,在上海家中,國民黨以「危害民國罪」為名將陳獨秀逮捕入獄。

陳獨秀是被費克勤出賣被捕的。上海市長吳鐵城獲悉後立即電告南京政府,蔣介石電示稱陳獨秀系危害民國罪,應交法院審判,將其押解南京軍事法庭審判。

1933年4月14日,江蘇省高等法院開始公開審理陳獨秀的案件,指控他「危害民國」。陳獨秀大聲抗辯:「我只承認反對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卻不承認危害民國,因為政府並非國家……孫中山、黃興等曾推翻滿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謂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國家,那麼國民黨豈非已叛國兩次?」旁聽席上傳出一陣鬨笑。

陳獨秀的辯護律師是他的好友章士釗。章士釗引經據典、長篇大論,並以陳獨秀被中共開除黨,成為托派為辯護的基點,指出陳獨秀「國民黨取掎角之勢以清共也」。

陳獨秀聽罷立即起立聲明:「章律師之辯護全系其個人之意見,並未徵求本人同意……本人之政治主張,不能以章律師之辯護為根據,應以本人文件為根據。」讓章士釗尷尬難堪的「本人文件」即是《辯訴狀》。

陳獨秀在國民黨監獄中的日子

為了應付這次審訊,陳獨秀早在2月2日就寫好了《辯訴狀》。這份文件從法理上將國民黨政府與國家作區別,稱「國民黨才是『危害民國者』」,國民政府是「誤國政府」,這樣的政府如不早日下台,「則必定會喪失國家前途」。他始終不承認自己已經偏離了共產黨背棄了自己所信仰的主義,他認為自己是黨內反對派,即他的詩中所說:「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

陳獨秀和章士釗的辯訴,縱然有理有據,法院還是按著當局的旨意判處陳獨秀有期徒刑13年,剝奪公民權15年。宣判完畢,陳獨秀當場大聲抗議:「我是叛國民黨,不是叛國!裁決不公我要上訴!」

事後,老友柏文蔚曾對陳松年說:「你父親老了還是那個氣,想當英雄豪傑,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幫的忙也幫不上。」

當時陳獨秀已經53歲,這也是他一生之中第五次被捕入獄。

不過,黨史學界對陳獨秀一生被捕的次數有四次和五次之說,陳長璞取信的是「五次說」。爭議的是1913年7月的第一次被拘是否算被捕。陳獨秀時任安徽都督府秘書長,協助都督柏文蔚參加討伐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卻因柏文蔚部下胡萬泰叛變而失敗,在途經蕪湖時被駐軍在此的龔振鵬「繩綁」。《陳獨秀大傳》著者任建樹認為,「被捕是司法術語,而這次陳獨秀被龔振鵬從座上客捆綁起來,與政權機關捕人性質不同」。所以他採信「四次之說」。

1934年,陳獨秀在獄中作詩《金粉淚》56首,詩中以翔實的歷史,借古諷今,抨擊了以蔣介石為首的四大家族的黑暗和腐敗統治,他在詩後落款則用「所謂民國二十三年」;在獄中為劉海粟大師《古松圖》的題詞:「黃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孤與不孤,各有其境,各有其圖,此非調和折中與孤與不孤之間也」及「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1937年應上海一位知名紳士甲原先生之請,陳獨秀題詞:「公理沒有強權,便是無力的廢物,強權不講公理,終於崩潰」。在陳長璞看來,爺爺的個人魅力及革命決心在這裡可以顯露出來。

在獄中的陳獨秀迎來了許多國民黨政要,他們以老朋友的身份勸其悔過,職位高的予以傳訊,職務低的前往探監。1932年10月25日,軍政部長何應欽傳訊。陳獨秀稱之為「半談話半審問」,聽了陳獨秀對時局的看法和對中國共產黨的態度,勸其同政府合作,會見後還向陳獨秀「索書紀念」。此後,北大校長蔣夢麟、教育部次長段錫朋、鐵道部長顧孟余,以及陳公博、徐恩曾等先後前來「探監」,條件是只要寫一個悔過書,就可以自由,但都是悻悻而歸。

魯迅評價陳獨秀說:「假如將韜略比做一間倉庫罷,獨秀先生的外面豎一面大旗,大書道:『內皆武器,來者小心』但那門卻開著的,裡面幾支槍,幾把刀,一目了然,用不著提防。」

"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

1937年,由於抗日戰爭的爆發,國民黨釋放政治犯,陳獨秀於當年被南京高等法院提起釋放,他在獄中被關押了五年。1937年8月21日,司法院下發了陳獨秀減刑的公文,稱:「該犯入獄以來,已逾五載,近以時局嚴重,愛國情殷,益深自悔悟……將該犯陳獨秀原處刑期減為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以示寬大。」陳獨秀對這一說法非常生氣,出獄以後立即給《申報》編輯部寫信:「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

出獄後,老友胡適勸他去美國做「寓公」,蔣介石請他出任國民黨勞動部長,均被他拒絕。國民黨政府又出資10萬元請他另立「共產黨」,參加國民政府,陳獨秀未被利誘。

蔣介石讓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陳果夫出面,請陳獨秀當勞動部長,以每年10萬元經費和國民參政會5個名額為籌碼,由國民黨中央秘書長朱家驊出面,要陳獨秀組織一個新的共產黨。陳獨秀聽後表示:「蔣介石殺了我許多同志,還殺了我兩個兒子,關了我5年牢,我與他不共戴天,現在大敵當前,國共合作,既然國家需要他合作抗日,我不反對他就是了,要我組織新共產黨,要我參加政府,真是異想天開!」

1937年七七事變後,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根本的轉變。陳獨秀出獄後,審時度勢,批評了托派的極「左」主張,宣布與托派決裂,擁護國共合作,擁護中共的抗日綱領,積極投入全民族抗戰行列。

陳獨秀出獄之時,日軍正在進攻上海。上海的托派有人要陳獨秀去上海重振「黨組織」。陳獨秀說:「我的意見,除陳獨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為中國大多數人說話,不願為任何黨派所拘束。」

1937年9月9日,陳獨秀乘船離開南京赴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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