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投資移民擦亮眼 總統站台也不一定靠譜(15.7.13)
匆忙「下單」無疑會增加風險。近年來,作為EB-5申請主力軍的中國投資者,被「坑」的例子屢見不鮮。
今年9月30日,美國投資移民EB-5臨時法案即將到期。不出意外,新法案推出後投資金額將由50萬美元上漲至80萬美元,因此吸引大批申請者趕在漲價前急忙出手。
匆忙「下單」無疑會增加風險。近年來,作為EB-5申請主力軍的中國投資者,被「坑」的例子屢見不鮮。究其原因,紐約財富首席執行官麥慧琪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政府背書、知名開發商、大型項目這些在中國看似很有「保證」的字眼兒,變成了不少移民中介挖的坑。「只要出現『保證移民』一定不要信,投資都有風險。」
中國申請者「壟斷」EB-5
「如果你有50萬美元的資金,可以考慮EB-5這種一人投資全家移民美國的項目」這句看上去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宣傳語近年來在各大移民推介會上火了起來。
所謂的EB-5有兩種運作模式,一種是通過區域中心,每位投資人向美國政府指定的目標就業區(TEA)中的項目投資50萬美元,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即可在投資人提出申請後兩年左右拿到2年期的臨時綠卡。如果項目不出意外,可在擁有臨時綠卡21個月後申請正式綠卡。
與其他投資移民方式相比,通過區域中心這種方式,價格較低,更重要的是不需要申請移民者在美國經營,適合仍在國內工作的家庭。「與最開始幾批投資移民美國的中國人相比,現在申請者普遍資產並沒有非常雄厚,越來越多的中高凈值家庭為了小孩投資移民,」麥慧琪對本報記者說道。
此外,她介紹稱,如果投資的EB-5項目順利完成,申請者不但能夠獲得美國綠卡,幾年後可以拿回當初投資的50萬美元,「相當於移民只花了四五十萬人民幣的行政法律及管理費用,是目前各主要移民國最便宜的一個。」
據統計,去年約85%的EB-5簽證被中國投資者獲得,來自中國投資移民申請的飆升,直接導致EB-5簽證名額短缺,也因此引起了美國有關部門的重視。今年5月中旬,美國政府宣布,對於2013年5月1日以後遞交的,來自中國大陸的EB-5投資移民申請,需要排隊,以控制中國申請者所佔名額在一定比例內。
雪上加霜的是,9月30日後,新的EB-5投資移民法案即將公布,而業內人士預計除了目標就業區內投資額度上調至80萬美元外,區域中心法案延期、關於就業人數創造的最新認定標準、以及監督和審核機制的強化等新規都將進一步增加移民難度。
政府背書也白搭
隨著9月30日漲價大限的臨近,各大移民中介又打出了「抓住最後3個月移民申請黃金期」的標語,前來諮詢的人也明顯增多。
對於中產階級來說,50萬美元的投資算得上一筆相當可觀的數目,因此篩選投資項目時更要擦亮眼睛,目前美國各州項目繁多,同時監管力度不足,大部分中國居民通過中介申請而本身對項目知之甚少,最終不但可能導致移民夢碎,拿回投資款也變得遙遙無期。
麥慧琪對本報記者表示,「政府支持」成為很多中國移民申請者被忽悠的首要原因。「當年的美國總統還曾為一個加州的太陽能公司站台宣傳以推廣綠色能源發展,這則消息被廣泛用於當時與太陽能有關的EB5項目宣傳以證明太陽能項目的優勢,但沒想到那家公司第二年就倒閉了,可美國政府也沒有因為支持新能源的發展為該公司買單。」
因政府背書而「上當」的例子比比皆是。「兩三年前在芝加哥有一個很大的EB-5醜聞,當時開發商邀請芝加哥市長來中國一起站台推廣項目,但最後也被證實是場騙局。」據報道,這個名為「芝加哥會議中心」的EB-5項目當時涉及200多名中國移民投資者,投資金額達1.5億美元。
此外,中國投資者常有的另一個誤區是「知名開發商的大規模項目是信心的保證」。
「近期典型的例子是紐約的一個重點基建項目,這個項目其實在第一期的建造過程中,由於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整個工程被迫拖延,本來預計2019年完工的第一及第二期工程已經延誤到2035年了。關於這個項目的各種問題報道在美國非常公開,但在2013年底時我還看到有國內知名的移民中介在推廣這個項目,其實當時資金鏈已經出現嚴重問題,需要找新的開發商注資,且項目還存在著諸多的環保及訴訟挑戰。」
麥慧琪認為,國內移民投資者獲得的信息極度不對稱。「美國現在有600多家移民局批准的區域中心,而很多區域中心又有多個EB-5項目,需要大量資金,各個州之間、項目之間競爭非常激烈,很多項目為了籌到錢,在宣傳時會故意誇大優點,隱藏潛在問題,尤其是說些中國投資移民者愛聽的話。」
對於那些懷揣希望通過EB-5投資移民美國的人來說,該如何識別項目的優劣呢?
首先投資移民項目顧名思義就是與「投資」有關的「移民」項目,在衡量風險方面需要從投資的角度去作詳細的分析。目前EB5業內最大的問題是整個行業由欠缺投資經驗及真正了解美國的移民中介與律師主導,而造成在項目風險把控方面的嚴重缺失。所以投資者首先應該從投資美國商業項目風險分析的角度切入去挑選項目,然後再找專業的移民律師辦理案件。
另外,投資者還要認清一個投資項目的三大主體,地產開發商或經營者、區域中心、移民律師。「這三者應該是相互制約的,不能有利益關係。」麥慧琪說道,「現在有一個現象是,很多開發商主動去申請作為區域中心,移民律師有不少本身也擁有區域中心,直接參与開發EB5投資項目,因此這三大主體經常出現利益衝突問題,起不到項目監督的作用,容易滋生風險。
此外,投資移民申請者在篩選項目時,應該重點關注這個項目的資金組成。如果一個項目50%以上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且貸款利息較低,說明銀行在對這個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後,給出了一個比較安全的評價,相當於是銀行做了背書。相反,如果一個項目大部分資金都來自EB-5投資,很有可能是銀行不願意提供貸款,這時候投資者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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