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遺囑、遺產留給了誰?
描述張愛玲最後的日子,
作家們總說「想必如此」。
這當真讓讀者無所適從。
以訛傳訛,錯了又錯,
到底什麼才是真相?
1995年9月8日中秋節,張愛玲被房東發現她逝世於加州韋斯特伍德市公寓,終年75歲。
1992年2月14日,張愛玲在洛杉磯市立了一份遺囑,內容有三:
「第一,我去世後,我將我擁有的所有一切都留給宋淇夫婦。
第二,遺體立時焚化,不要舉行殯儀館儀式,骨灰撒在荒蕪的地方,如在陸上就在廣闊範圍內分撒。
第三,我委任林式同先生為這份遺囑的執行人。」
張愛玲晚年真的落魄寒酸?
這裡要先介紹一個人:宋淇。
宋淇曾任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主任,與夏志清、張愛玲、錢鍾書等人有深交,在文學批評、翻譯、《紅樓夢》研究上頗有造詣,是《紅樓夢》的英譯者之一。1961年秋,張愛玲在香港編寫《紅樓夢》的劇本,有一段時間就住在宋淇夫婦家中。
1992年2月25日,張愛玲立遺囑後又給宋淇夫婦寫了一封信。信中說,自己已託了李開第(姑丈)去處理大陸版權,最近補領了公民證就可以辦授權與立遺囑了,「現代醫療費是一個無底洞」。
信中提到了自己遺產的處理:
「如果我的錢有剩,那麼,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如關於林彪的一篇英文,雖然早已明日黃花。(《小團圓》小說要銷毀)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二是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即使有較多的錢剩下,也不想立基金會作紀念。」
據宋淇兒子宋以朗回憶,張愛玲給他的印象是「她幾乎不出房門,看東西湊很近」。張愛玲知道宋淇夫婦身體不好,這封信其實就是叫他們拿錢去用,但她又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
張愛玲繪畫作品
宋以朗講述,張愛玲的遺物中有一個清單,在花旗銀行、美國銀行等共有六個銀行戶頭,共取出2.810771萬美金,那這筆存款摺合20萬港幣多一點,「在當時不算多也不算少」。
父親在香港幫張愛玲買過一些外幣及其他存款,母親鄺文美也為張愛玲開立過銀行戶頭,共有近270萬元港幣。
所以張愛玲的晚年生活並非外界所說的那麼寒酸。
為何違背張愛玲遺囑出版《小團圓》?
張愛玲在遺囑中明確提到「《小團圓》要銷毀」,何以還是出版流傳?
1975年,張愛玲將《小團圓》書稿寄給宋淇,囑託他將小說先在香港、台灣的報章上發表,隨後結成單行本出版。
宋淇並沒有這麼做,給張愛玲寫了7頁長的紙說明理由。《小團圓》的情節與男女主人公設定很容易讓讀者將張愛玲與胡蘭成主觀帶入。那時,胡蘭成剛由日本前往台灣任教,被余光中等作家質疑「為自己文過飾非的漢奸如何有資格在台灣教育下一代?」,胡蘭成因此被學校撤職,寫文章也只能使用筆名。
宋淇認為,如果讓張愛玲與「漢奸」牽扯上,「身敗名裂也許不至於,台灣的寫作生涯是完了,而以前多年來所建立的goodwill一定會付之東流。」但對主要情節和男女主人公的修改並非短時間可以完成。況且那時張愛玲正忙於另一部作品《色戒》的寫作,《小團圓》的更改便擱置了。
直到2008年,宋以朗稱他第一次見到父親轉交給台灣皇冠出版社社長平鑫濤的《小團圓》手稿複印本。張愛玲一筆一畫認真謄寫,每一頁右上角都編好了頁碼,整整628頁,絲毫看不出有不許出版,必須銷毀的跡象。
對此,宋以朗的理由是,父親當年沒有出版《小團圓》已經是「不遵從」了,當他可以選擇「不做不錯」的心態避免人們質疑時,宋以朗堅信,如果自己什麼都不做,才是辜負了張愛玲以及父母的囑託。」
張愛玲的遺囑並無法律效益?
這裡要再介紹一個人:林式同,張愛玲遺囑執行人。
張愛玲如此介紹:「他本來是土木工程師,因為此地不景氣,要回大陸謀發展。他太太是日本人,不去,還住在這裡,他預備兩頭跑。」
林式同是庄信正(張愛玲朋友)在美國大學時期的同學。他本人並不認得張愛玲,但庄信正託付他幫助張愛玲,他便毫不推辭。
林式同在《有緣適得張愛玲》中留下回憶:「她要馬上火葬,不要人看到遺體。自她去世至火化,除了房東、警察、我和殯儀館的執行人員外,沒有任何人看過她的遺容,也沒有照過相。
張愛玲是躺在房裡唯一的一張靠牆的行軍床上去世的。身下墊著一床藍灰色的毯子,沒有蓋任何東西,頭朝著房門,臉向外,眼和嘴都閉著,頭髮很短,手和腳都很自然地平放著。她的遺容很安詳,只是出奇的瘦,保暖的日光燈在房東發現時還亮著。
對門朝北的床前,堆著一疊紙盒,就是寫字檯,張愛玲坐在這堆紙盒前面的地毯上,做她的書寫工作。」
張愛玲在寫遺囑紙三天後,給林式同寫了一封信。
信中提到,立遺囑是「不想剩下的一點錢死後充公」,「除了點存款沒值錢的東西,非常簡單」。二是想對林式同講:「是否能行,等有空請晚間打個電話告訴我。可行的話,我就拿去登記一下。」,這證明張愛玲的遺囑並沒有完成合法登記。
而且對於這份遺囑,林式同稱「不能把它當回事看,因此就把這封信擺在一邊,沒有答覆她」。所以,張愛玲的遺囑已經失效了。
原國家圖書館副館長,張愛玲研究專家金宏達先生稱,根據相關法律,張愛玲作品版權的合法繼承人應該是她的弟弟張子靜,而並非台灣皇冠出版社。台灣皇冠出版社因版權問題對大陸十幾家出版社出版張愛玲作品的起訴並不具有什麼意義。
《金鎖記》中說「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但是三十年前的故事還沒完——完不了。」
張愛玲和她的一切,也都完不了。
▼
我相信人,但我不相信人性。
▼
人總是在接近幸福時倍感幸福,
在幸福進行時卻患得患失。
▼
笑,全世界便與你同聲笑,
哭,你便獨自哭。
▼
若只是喜歡,何必誇張成愛。
若只是多心,何苦虛張成情。
若只是多情,何苦句句是戀。
若只是神傷,何必虛說成怨。
▼
女人與狗唯一的分別就是:
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寵壞了,它們不戴珠寶。
而且謝天謝地!它們不會說話。
▼
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
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
▼
一個女人,倘若得不到異性的愛,
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這點賤。
▼
正經女人雖然痛恨蕩婦,
其實若有機會扮個妖婦的角色的話,
沒有一個不躍躍欲試的。
▼
媽媽們都有個通病,只要你說了哪樣菜好吃,她們就頻繁地煮那道菜,直到你厭煩地埋怨了為止。
其實她這輩子,就是在拚命把你覺得好的,給你,都給你,愛得不知所措了而已。
▼
以年輕的名義,奢侈地干夠這幾樁樁壞事,然後在三十歲之前,及時回頭,改正。從此褪下幼稚的外衣,將智慧帶走。
然後,要做一個合格的人,開始擔負,開始頑強地愛著生活,愛著世界。
- END -
推薦閱讀:
※後人穿越?一份帝王遺囑竟捍衛四百多年江山
※這世界是你的遺囑。而我是你唯一的遺物。| 每日意圖
※成吉思汗臨死前一句遺囑,直接滅了一個國家,不但被滅還慘遭屠城
※邵逸夫曾與兒斷交 早立遺囑分百億身家避爭產(圖)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房產?立遺囑可以省去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