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育需「德」「法」並舉(新論)
孟東方
《 人民日報 》( 2015年02月16日 05 版)
培養大學生法治觀與道德觀,應取「德」「法」並舉之策,把法治精神培養和道德品行養成緊密結合起來,使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連續兩年,江漢大學的情侶小劉和小曾都選擇了相約在武昌火車站,以春運「小甜橙」的角色提供志願服務。在春節來臨之際,這樣的一幕既讓人渾身都是暖意,也讓人對代表中國未來的群體心生更多希望。
過去的一年,不少被輿論持續關注的新聞都跟大學生有關。「復旦投毒案」二審宣判,受害者的命運令人唏噓,而林森浩的來路也值得全社會反思。同樣是身處象牙塔中的學子,為何有些人沒有生長成法律的守護人與道德的修鍊者,有些人卻能夠身體力行地詮釋青春的美好和對道德的尊重?這一群體的法治觀與道德觀,應當引起人們深層的思考。
天之驕子固然是知識的精英,但知識的富有不等於觀念的跟進與精神的追隨。就樹立法治觀本身而言,不僅要形成一種思維觀念、精神訴求,更要化為一種行為的踐行。而法治觀缺失的學生們,往往把學習法律法規僅僅視為學業分數,在名利的誘惑與情緒的支配下行為失范,走向違法乃至犯罪。
還要看到,當代有的大學生在道德觀上出現淪落與迷失。道德不僅關切人們社會交往的倫理訴求,更關注人對生命的尊重和崇敬。在國家層面,它化為一種共同的行為準則和理想目標。在變幻迷離的社會思潮湧動中,少數大學生受消極落後價值觀的衝擊影響,加之思想狹隘偏激,在紛繁複雜的利益誘惑下,容易在逐利與追名中放肆,逾越法律底線。
少年強,則中國強。當代大學生群體的思維最活躍、知識最豐富,他們是我們的未來,更是這個國家能否走上法治軌道、佔領道德高地的關鍵所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更是道德的底線。依法律重器治國理政,憑道德良心讓社會和美,顯然,「法治」與「德治」在內涵要求上的取向一致,其基本目標指向也是一致,兩者相輔相成。現實中也只有互相砥礪,才能相得益彰,共促社會發展和進步。
那麼法治與德治,如何落地生根、植入人心?
當下,培養大學生法治觀與道德觀,應採取「德」「法」並舉之策,即把法治精神培養和道德品行養成緊密結合起來,使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實現路徑上,堅持他律和自律的緊密結合。工作重點是要不斷增強高等教育「德」「法」同育工作的針對性、創新性和實效性,不僅要進一步推進德治與法治內容進學校、進書本、進課堂,更要從路徑選擇、載體建設和手段方式創新上,使德治與法治理念一起入腦入心。同時,還要從優化教師隊伍著力,切實發揮師德的模範引領力;從實踐的平台上,增強學生的感知力和自我內化能力。
總之,只有培養學生理性的思維與包容的情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對「德」「法」的崇敬化為一種自覺的精神追求和行為踐行,才能使大學生真正成為一群有修養、懂規則、守法紀的合格公民。
(作者為重慶工商大學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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