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新思考
作者:李 林
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著力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在指導思想、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等方面充分體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這對於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中國特色法學生長並植根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塊土地之上,堅持和弘揚法學理論體系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是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的必然要求。當前,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應當堅持以下幾點。
堅持科學性
法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科學性是法學最基本的屬性,否則就可能只有「法」而沒有「學」。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必須秉持科學精神、採用科學方法、遵循科學規律。
科學精神包括理性精神、批判精神、求實精神、探索精神、創新精神。科學方法是觀察法律現象、研究法律對象、回答法律問題、構建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的手段、措施和方式。英文「Law」的基本含義是指規律。這裡的規律,既包括自然規律,也包括社會規律和人類生存發展規律。法律科學就是要發現規律,把握規律,駕馭規律,使法學理論和法治體系體現並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基本特徵和內在要求。
重視實踐性
法學本質上屬於應用之學、實踐之學。實踐性是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必須具備的一個重要屬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是檢驗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的唯一標準。法學是實踐應用之學,要求憲法和法律不是「閑法」和擺設,必須得到尊重和實施。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這集中反映了我國憲法和法律的實踐性特徵,折射出作為憲法法律理論支撐的法學理論的實踐性。
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不僅要研究概念、原則、範疇、價值等基本法學問題,構建憲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等法學科學體系,研究法律規範創製、法治體系建設、法治運行機制等重大法律問題,而且要關注和回應社會現實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把「紙面上的法」、「條文中的法」切實變為「生活中的法」、「行動中的法」等法治實踐問題。中國特色法學創新的動力來自於實踐,法學研究的成果服務於實踐並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和完善。
堅持政治性
政治性是由法律(法治)的階級性、國家意志性和執政黨黨性等要素決定的,是法學的基本屬性。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的政治性,最核心的是執政黨的黨性,體現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階級性、國家意志性、執政黨黨性和人民性的集中體現,是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的本質特徵。
理解和堅持法學理論的政治性,應當把握好以下重點:一是要處理好黨和法治的關係,這是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的核心問題。二是堅持黨的領導和法治的統一。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三是要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四是執政黨必須堅持依憲執政、依法執政,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緊密結合起來。五是執政黨應當高度重視馬克思主義法律觀、法治觀的中國化,高度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的研究、建構和宣傳,不斷提高全黨的法治觀念、法治意識和法治理論水平,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能力。
體現人民性
我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是通過立法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的人民共同意志。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這種本質特徵,決定了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必然具有鮮明的人民性。這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要求法學理論必須始終堅持人民主權原則和人民至上的主體地位,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與基本自由;二是堅持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促進共同富裕;三是堅持立法為民和民主立法,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四是堅持執法為民和執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五是堅持司法為民和司法體制改革,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六是堅持政法為民和「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體現包容性
中國特色法學理論既繼承中華法文化的精華,又學習借鑒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堅持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法學原理的基本立場觀點方法,又重視中國共產黨長期法治探索的實踐創新,具有兼收並蓄、求同存異、開放創新的包容性。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構建道路,把法學理論創新植根於中國經濟社會的實際。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不等於關起門來搞法治。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於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包容性是我國加快法治建設和推進法學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特點。中國法學理論體系具有很強的包容性和開放性,充分體現了它的獨特文化特徵和深厚文化底蘊,充分展現了大國法治文明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重視創新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法學理論的繁榮發展,經歷了不同階段,大致採取了引進、模仿、改造、探索、創新等不同模式。在全面依法治國新起點上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最重要的是必須堅持實踐探索基礎上的法學和法治理論創新。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其精神實質和方法論要求,是完全適用於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構建的。
事實上,中國法治建設的每一次重大進步,中國法學理論的每一項重要發展,都充分體現了我國法治和法學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水平。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需要不斷解放思想,積極改革探索,敢於超越:一是超越「言必稱西方」的西方法學中心主義,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發展道路;二是超越主導法學話語體系的「西醫法學」理論,走「中西醫法學」相結合併以中(中國法治國情)為本的法學發展之路;三是超越法治形式主義和法治工具主義,超越法治萬能主義,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四是超越法治虛無主義,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充分發揮法治在構建和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總之,構建中國特色法學理論體系是一個長期探索實踐、不斷改革創新的過程,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法治體系,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這個方向和道路。(李林)
關於「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新思考
推薦閱讀:
※葛兆光:重建關於「中國」的歷史論述(2)
※關於提高依法治軍水平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河洛派紫微斗數——關於化忌的界說
※濕疹:一個關於「濕」的話題
※關於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