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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癌生存」不是夢

 文/何裕民 何裕民上海中醫藥大學教授 目前,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已將提高腫瘤患者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時間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列入腫瘤療效評價標準。 因此在臨床上,經過規範治療並經世界衛生組織(WHO)療效評定標準被確定為「部分緩解」或「穩定」的患者,則應該考慮實施「帶癌生存」,給予中醫和生物治療,同時密切監視體內腫瘤的活動情況。一旦腫瘤進展,再及時進行二線治療,爭取再次緩解。相反,讓這些「部分緩解」或「穩定」的患者反覆接受不同方案的化療,結果最多也是「部分緩解」或「穩定」,而且造成了巨大的身體、精神和金錢損失。所以說經典的腫瘤治療模式——將腫瘤完全殺滅的概念,在強調整體醫學的今天,已經顯示出明顯的弊端,因為它往往造成了腫瘤的「過度治療」。

「帶癌生存」三特點 「帶癌生存」是指患者經過有效的抗腫瘤治療後,常見的癌性癥狀(如出血、癌痛、咳嗽、吞咽困難等)消失,瘤體局部進一步縮小,癌細胞不再擴散,病情長期穩定並趨於好轉,患者一般狀況良好,可獨立工作和生活;換句話說,就是機體免疫保護功能大於腫瘤擴散能力,使癌細胞長期「靜止」、「休眠」,患者處於臨床治癒的健康狀態。 「帶癌生存」是中晚期癌症患者得以長期存活的出路,也是我們科研的主攻方向。臨床經驗告訴我們:「帶癌生存」只有依靠有效的抗腫瘤治療方能實現;中晚期癌症患者即使出現大量胸水、腹水或骨轉移、肝轉移等情況,如能進行及時有效的抗腫瘤綜合治療,大部分患者仍可長期「帶癌生存」。

「帶癌生存」有三個特點:

第一是生存期延長 晚期癌症或手術、放化療結束後出現轉移、複發者,其生存期短者3個月,長者僅一年。若能及時服用中藥,其生存期均可得到延長,短者2年,長者6年甚至10餘年或更長。

第二是生存質量提高 晚期癌症,或癌症轉移、複發者只要堅持服用中藥,其種種不適,均可得以改善,即使惡液質狀況也可減輕。多經中藥治療半年到一年後體力恢復,飲食正常,生活不但能自理,並能戶外鍛煉,外人甚至無法看出其是癌症病人。

第三是腫塊依然存在 雖然手術但腫塊無法切除,雖然經過放化療但腫塊未完全消失,或轉移灶明顯無法再進行手術、放化療,通過服中藥數年,腫塊變化不大,或縮小、或稍有增大,但生存期延長、生存質量提高,這也是「帶癌生存」的最大特點。

我們有上百例肝癌、胃癌及胰腺癌等患者,經單純的中醫保守治療,帶癌生存已過5年,年齡最長的胰腺癌患者已90歲,求治時62歲,現仍健在。這些就是明證。

「帶癌生存」兩條件 當然,「帶癌生存」是有條件的,總結起來有下面兩點:

1.堅持服用中藥數年 「帶癌生存」者都有堅持服用中藥的共同之處。與手術、放療、化療相比,中醫中藥在殺滅癌細胞方面比較弱,扶正祛邪、平衡陰陽則是其長處與優勢。

2.充分調動患者的主觀能動性 得了癌症,患者的精神狀態極其重要,開始悲觀消極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迅速脫離出來,樹立良好的精神面貌與狀態,堅定信念,與癌症做抗爭,那麼其生存質量必然大大提高,有利於生存期的延長。

摘自:《家庭用藥》2006年10期 作者:何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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