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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容易把《老子》讀錯的七個地方

容易把《老子》讀錯的七個地方 作者:李健

  《老子》一書既是哲學,也是文學,既具有理性,又具有藝術性。學習和研究《老子》一書,有三個方面的問題容易忽視。一是忽視本體論的理性高度,就很難把握思想的核心;二是,忽視前後文的邏輯關係,就容易斷章取義,片面理解;三是忽視語言的藝術處理(如修辭的使用),也會因望文生義而遮蔽思想的原義。

  一、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郭店《老子》甲本、帛書本《老子》、王弼本《老子》等權威版本,均是「王亦大」,由於一些學者受到傅奕本、范應元本的影響,而擅自改為「人亦大」,導致當下大量的出版物採用了「人亦大」的提法。學者採用「人亦大」主要有兩個方面的理由,一是認為「人亦大」跟下文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相對應,二是認為「王亦大」屬於忠君思想,這兩個理由都不是不成立的。一是,「人亦大」 跟下文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並不對應,相反,是矛盾的。原因在於,如果「人亦大」(人與道、天、地都是同大的,人就是自足完美的),那人何必還要法地、法天、法道呢?如果前文是「王亦大」,後文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反而是符合邏輯的,因為人在成為王之前是不自足,不完滿的,人通過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自然指自身的本然)而實現完滿成為王,才能與道、天、地同為四大;二是,「王」並不是侯王(君王)的含義,《春秋繁露·王道》中提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庸能當是?」另外,郭店《老子》甲本抄寫年代在戰國中期之前,是迄今為止發現最早的《老子》版本,也是「王亦大」,我們有什麼理由相信神奕本、范應元本呢?

  二、閉其兌,塞其門。

  「閉其兌,塞其門」,這一句常常讓人認為老子是消極的,是不求上進的,這種理解也是一種曲解。「閉其兌,塞其門」是針對如果體道而提出的方法,由於道是本體,道不是現象之物,要體道,不能通過經驗的方法,不能通過感官和欲求去實現,它需要進入一種理性的高度和靜默的狀態,因此需要閉合其感官,堵塞其欲門,即「閉其兌,塞其門」,這樣才能進入一種深奧的同一,才能體會到整全的道(「是謂玄同」)。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凡是形而上意義的哲學,都需要理性思維,而不是經驗感官所能達到的。

  三、道之為物,惟恍惟惚。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這一句,經常被理解為道是玄乎隱晦的、神乎其神的,這也是一種曲解。「恍惚」或「惚恍」是在描述道若有若無,既有又無(有和無是道的兩個要素,上文論述過)。道既包含著有的要素,所以老子說:「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又包含著無的要素,所以老子說:「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四、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老子並不主張回到嬰兒狀態,而是「比於赤子」,只是打個比喻而已,因為嬰兒有成年人不具有的道性和厚德,比如嬰兒不對其他生命體產生傷害,嬰兒少私寡慾,嬰兒返璞歸真,嬰兒精氣和氣充足,嬰兒不會自我構建一種虛妄觀念而自我異化。比喻不等於事實,冰心說,「生命像一棵小樹」,我們不能解讀為「人要成為植物人」。

  五、絕學無憂。

  「絕學」不是指「杜絕學習」,且看老子的表述:「為學日益」(治學的人越學越有益,越學越豐富),是「杜絕學習」的意思嗎?「絕學無憂」之「絕學」是指最高的學問,是指通道的學問,「絕學」的「絕」和「絕妙」、「天下第一絕」的「絕」同是一個含義,是最、特別之意。如果「絕學」是「杜絕學習」,那我們如何理解張載的「繼聖人之絕學」的含義呢?

  六、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老子由於主張棄智(「絕智棄辯」,智是指巧智、二元對立的分別心),所以揚愚。愚不是愚昧和愚民,而是指質樸的人、行道的人。在人心大壞的年代,老子期望人民能夠回到質樸的狀態,這是理想的,也是積極的。老子語境中的愚,是大智若愚,是質樸之心,並無愚蠢白痴之意。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老子是一個激進者、啟蒙者,老子說:「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還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這完全是站在人民的角度說話的,怎能說是愚民呢?

  七、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這句話的矛盾性在於,大怎麼叫逝呢?逝怎麼叫遠呢?遠怎麼叫反呢?

  「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實際應為「吾強為之名曰大、曰逝、曰遠、曰反」。「吾強為之名曰大、曰逝、曰遠、曰反」就不再有矛盾性,邏輯上就通了,意思是:我勉強為道取名叫大(自足完滿)、叫逝(運動變化)、叫遠(永恆深遠)、叫反(相反相成)。

  「吾強為之名曰大、曰逝、曰遠、曰反」,表述為「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這種表達的轉換是修辭的需要,用頂真修辭能達到一種一氣貫注、無懈可擊的效果。

  同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實際應為「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

  人為何要法地、法天、法道,是因為地、天、道都是自足完滿的;人法自然(人以自身的本然為法則。自:自己;然:本然),是因為人的自然狀態沒有受到社會異化,保留著道性和德性,是接近道的(「含得之厚,比於赤子」),另外,人有自身的特殊性即規定性,所以人還要法自然。「道法自然」成為老子的重要思想,是我們對老子的最大誤解,實為「人法自然」。

  人向外法地、法天、法道,向內法自然,人才能成為王而實現完滿,與地、天、道同為實存(本體和現象)中的四大(「域中有四大,王居一焉」)。王不是指侯王(或君王),而是指參通天地人而通道的人,王是理想人格的狀態。

  人以地為法則、以天為法則、以道為法則、以自然(自身的本然)為法則,還是老子的法學思想。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種矛盾性在於,地怎麼能法天呢?天怎麼能法道呢?道怎麼能法自然呢?法是動詞,是能動的,是人的行為,而地、天、道在老子看來都沒有主觀性和意志性。另外,難道人只法地,而不法天、不法道嗎?

  「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表述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只是頂真修辭的需要。

  同理,「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實際應為「天下之物生於有、生於無」,這正好與郭店楚簡《老子》甲本相符合。

  「天下之物生於有、生於無」的表述,有雙重重要意義:第一,有和無是並列關係,不是先後關係和輕重關係,這符合老子「有無相生」的表述;第二,說明道包含有和無兩個要素,這符合道作為本體的地位。道只有包含有和無兩個要素,道才能作為物產生和變化的根本依據。如果道僅是無,而物又代表有,那道就無法包含物,道和物互不相干,相互分離,道就無法成為本體。天下之物生於道,而道有無相生,故云:「天下之物生於有、生於無」。

  「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矛盾性在於:第一,與老子「有無相生」的表述自相矛盾;第二,「有生於無」,把無和有預設為先後關係和輕重關係,不符合本體的性質。這也是「道就是無」錯誤觀點產生的根源,這種錯誤觀點現在廣為被接受。其實,「天下之物生於有、生於無」表述為「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只是頂真修辭的需要。

  「天下之物生於有、生於無」還跟「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一致。「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句話是互文修辭,原意是「無和有,是天地萬物之始和母」。始和母同義,如,「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道包含無和有兩個要素,所以無和有同是天地萬物的本原。

  同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實際應為「道生一、生二、生三、生萬物」。道生一,是說道自己生自己,道是終極的絕對的,一就是同一、整全(「是謂玄同」);生二,是指道生有和無(「天下之物生於、生於無」),上文論述過;生三,是說道生陰、陽、和(「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生萬物,是指道生整個現象世界(「可以為天下母」)。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直接理解,導致百思不得其解,無限賦予一二三的含義,讓抽象的老子思想變得玄虛而不可捉摸。我們會困惑,二怎麼會生三,三怎麼會生萬物呢?在理解二生三、三生萬物時,把道給切割開了。

  「道生一、生二、生三、生萬物」,表述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只是頂真修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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