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天文曆法是如何確定歲首的
「歲首」顧名思義就是一年第一個月,我國俗稱為正月。確定歲首所在是曆法的最基本問題之一。早期完全憑藉某一天象來確實新年伊始,比如特定恆星的升落。待到天文學發展到能夠立表測影的階段便逐步採用測定冬至日,以冬至所在月為標杆來決定新的一年的開始。隨著觀測精度的提高,歲首也就逐漸固定下來,西漢太初曆所採用的冬至後兩個月為正月的習慣也就保持下來,成為中國農曆的新年。
一、觀象授時階段的歲首選取
在遠古時期人們往往通過觀測一顆或幾顆特定的恆星來確定一年的開始以及預報季節的交錯。相傳我國在顓頊帝時期就專門任命「火正」一職來觀測大火星(心宿二)在黃昏時分於東方地平線上升起的時刻以確定新年,同時宣告春天的來臨。根據《尚書·堯典》的記載,傳說帝堯時期曾任命專人對鳥、火、虛、昴四星在黃昏時分上中天的日子來報告分至,從而劃分出兩季。(當時還沒有能夠認識四季)
傳說是夏代曆法的《夏小正》一書給出了一種結合物候的星象歷,《夏小正》的曆法一年有十二個月,每個月記載著當月的特殊天象以及物候、農事等情況。其中正月部分寫到:「鞠(虛宿一)則見;初昏參中,斗柄懸在下」,可以看到這個歲首是根據特定恆星的出沒以及北鬥鬥柄的指向來確定的。儘管《夏小正》真的是夏代曆法的可能性很小,根據現代學者的研究,《夏小正》中所給出的星象跨度很大,從夏代到西周都有可能。但無論如何,這是一部典型的「觀象授時」階段的曆法無疑,並且有著夏民族的特色。
總的來說,這個時期的曆法特點不同於後世的推步曆法,此時的曆法完全是被動的,確定一年的開始和季節的方式是根據實際觀測得來,而不是預先通過推算安排好的歷譜。世界上其他古代民族也都採用過類似方式確定歲首,如古埃及通過觀察天狼星來宣告新一年的到來,這些都反映著觀象授時時期的被動曆法。
到了殷商時期天文曆法仍舊沒能擺脫觀象授時階段的特色,對於大火星的觀測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繼承,並且大火星在當時的商人心目中有著極其崇高的地位。出土的甲骨卜辭中包含著大量殷商曆法觀測大火星來確定歲首的信息。但需要知道的是,不同季節觀測同一顆恆星在天空中出沒的方位是不一樣的,這就有了四季星空的變化。因此搞清楚觀測一顆恆星是黃昏時分上中天的「昏始見」還是清晨的「旦始見」就至關重要了。
結合卜辭中「正月一日食麥」(即殷歷正月是吃到新麥的日子)來推測出殷商時期應該是觀測大火星在黃昏上中天時刻來確定出歲首的。但因為當時的觀測條件和技術所限,可以想像這種觀測肯定存在著誤差。並且殷商時期的曆法是一種陰陽合曆,這種曆法的特點是既然考慮回歸年也要考慮月相的變化。由於回歸年和每月的長度並不能通約,為了讓兩者大體上協調一致就要隔幾年安置一個閏月,使得當年有13個月。殷商時期的曆法雖然已經有了一定之規,但置閏方面尚不能認識到規律的存在,只能通過具體觀測來安排閏月,這也就很大程度上影響到歲首的固定。觀測的誤差和置閏方法的缺陷使得這一時期的歲首實際上並不固定,而殷商時期的曆法也正處於觀象授時階段的被動曆法向推步曆法過渡的階段。
西周在曆法上承襲殷商陰陽合曆的傳統,並且更加註重對月相和太陽的觀測。西周已經可以進行冬至、夏至的測量,並且不再以某顆恆星在特定時間上中天的方式確定回歸年,而是存在一個歲與年的區別。《周禮·春官宗伯》中記載「正歲、年以序事。」東漢鄭玄註:「中數為歲,朔數為年。」西周時期還沒有產生節氣的概念,但已經能夠測量分至,因此中數為歲的意思是說從冬至到冬至或者從夏至到夏至為一歲,而「朔數」則指朔望月之數,從正月到下一個正月為一年。而「正歲、年以序事」便是要協調好歲與年之間的關係,已經有將冬至與月份對應的含義。
西周曆法的重大改革在於改變了以往以新月作為一月之始的傳統變為日月合朔定為每月一日,這種變化大概是從西周中後期開始的。這在曆法理論上是一次大的進步,因為不像新月朔是看不見的,而必須是在對朔望月長度有了準確認識後經由推算得到,這就使得曆法從單純的觀測到理論預報邁出重要一步。
關於西周的歲首古人多認為是以冬至所在月為一歲之始,不過這是個未有定論的問題。而且西周雖然能夠測定冬至時刻,但實際測量中誤差不小,歲首漂移也是在所難免的事。
二、曆法推步階段的歲首選取與「三正之說」
進入到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天文曆法開始擺脫觀象授時階段的被動曆法向推步曆法發展。不過這一時期雖然已經能夠通過圭表測量回歸年長,並且在長期實踐中認識了一定的置閏規律,但觀測誤差和置閏規律不定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就使得歲首仍然很難完全固定下來。
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大都有自己的曆法,歲首也有所差別。為了便於各國往來,在曆法還未統一之前人們便提出一種月建方法來作為標準,《淮南子·天文訓》中有記載:「斗指子則冬至」,按照北鬥鬥柄指向地平方位子位時確定為冬至,這樣就將地平方位的十二支來紀月份。冬至所在月為子月,第二個月為丑月以此類推。如果以冬至所在月為正月就叫建子,冬至後一個月為建丑等,此為建正。
考察春秋時期的《魯歷》可知,僖公、文公前多建丑,其後多建子。這一發現很可能說明僖公之後魯國曆家有依據冬至日來確定每年正月的基本概念,但由於置閏規律的不成熟建正擺動也是時有發生。
同樣的,春秋其他地區也存在建正不固定的情況。總的來說春秋諸國曆法以建子居多,建丑次之。這也很好理解,很可能當時流行的趨勢就是以冬至所在月為一年開始,但由於觀測誤差和置閏的緣故使得有些年份歲首漂移到下個月去了。
到了戰國有了六部主要曆法,被後世稱為「古六歷」。在春秋後期魯國曆法家已經對十九年七閏的置閏規律不自覺的應用其中,並且也知道了朔望月長度,這些都為之後歷家提出規整曆法準備了必要條件。戰國古六歷皆為四分曆,這種曆法以365又1/4為回歸年長,以十九年七閏為閏周,四分曆的誕生標誌著曆法正式進入推步階段。
春秋戰國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思維極為活躍的時期,誕生了無數思潮,一些具有政治色彩的理論也在此時應運而生。有關歲首就有一種「三正之說」流行起來,並在後世上升為新王朝建立時必須進行曆法改革的一種理論。《左傳》記有:「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圍五月。」在《史記·曆書》中對三正說的具體內容有所記載「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政若循環,窮則反本」即古人認為夏、商、周三朝施用不同歲首,夏建寅,商建丑,周建子。古人非常相信這種這個說法,這其中包含著人們對古代王朝曆法的一種理想化的想像,同時也給新王朝找到了一種加強自己政治合法性的理論。比如秦所施用的顓頊曆本來以寅月為歲首,但秦認為自己可以和三代並立於是秦顓頊歷就將歲首改為十月。
事實上三正之說是不可能成立的。冬至晷影的測量最早也只能追溯到殷商,並且殷商又以大火星昏始見為一年開始,也不可能是建丑。根據錢寶琮先生的研究所謂三正之說不過是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不同地區使用的不同曆法罷了,到了秦統一中國後借用此說抬高新王朝地位而已。
三、太初曆歲首延用後世
西漢初年漢武帝太初改歷為中國天文學史上第一次大規模改歷活動,關於這次改歷活動在《史記》和《漢書》中都有所記載。《史記·曆書》稱改歷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即新曆的歲首按照三正之說為夏正,也就是冬至所在月後兩個月建寅。不過宣布改歷時漢武帝的詔書卻定周正,冬至所在月為歲首。
實際上太初改歷改了兩次,第一次是司馬遷等人組成的改歷團隊,當時定周正為歲首。但這次改歷遇到了極大困難,甚至有人上書「不能為算」,建議漢武帝招募新人。於是就有了第二次改歷,從民間召集了鄧平、落下閎等曆法專家共同合作研究這才制定了太初曆。第二次改歷歲首用的是夏正。
兩次歲首的不同說明儘管有三正之說的存在,但在當時對於歲首選取的要求卻並不像曆元那樣嚴格和具有政治意義,僅僅只是一種習慣上的人為約定,甚至可以隨意更改皇帝詔書中欽定的歲首。而最終定為歲首的建寅比較符合我國人民以正月、二月、三月為春季的季節劃分習慣。因此,後世也將建寅的歲首固定下來,直到今天我國農曆新年依然延續西漢太初曆時的歲首。
參考文獻:
中國天文學史整理研究小組編《中國天文學史》科學出版社1981.05
陳美東《中國科學技術史天文學卷》科學出版社2003
張培瑜《中國天文學史大系--中國古代曆法》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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