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注正訛(嘉興藏B290)

  金剛經注正訛

  A 金剛經注正訛序

  夫般若真空。金剛妙義。使人悟自本性。達自本心。頓脫萬擾根塵。能虛一切身相。始為詮注。咸從自心流出。圓明凈妙。渾如皎日。照耀多千佛土。?悉無遺。然金剛一經。有五譯之異。獨秦鳩摩羅什創譯。廣大流通。盛行於世。吾鄉仲子士石。幼攻鄒魯眾聖典墳。晚訊竺干諸經奧旨。每嘗讀誦金剛般若經。竟忘歲月。智慧從生。於夢幻泡影。審其虛妄。不真於人我眾壽。了其根元無相。彙纂諸注。刪繁簡要。解義正訛。似懸金鏡於當台。妍[媏-而+(一/蟲)]悉露。如納眾流於巨海。洋溢清澄。無論若緇與素。按覽咸明無上菩提矣。間得王際時廣文久耽禪學。校正參詳。裒諸善信。剞劂流行。倘遇再來大鑒。聞誦因無所住。忽悟本來。庶幾功用不淺。貴當領取言外。知歸自然。虛空消殞。求文字相了不可得。真入不可思議。願讀者信受斯語。方有得焉。

  旹

  B 金剛經注正訛序

  西竺梵書來我華夏。歷千七百餘??矣。會其旨者。明性復元。代有明喆意。其文似無舛訛。如金剛一經。自鳩摩羅什譯之長安。名舍衛國。嗣是支流初譯於雒陽。名舍婆提。真諦再譯於秪樹林。佛陀耶舍三譯於祗陀林。後玄奘又譯於誓多林。凡此五譯。其文其義。果同符協一與。如同符協一也。則一譯安用再譯。其否也。則此是彼非者。將何去何從。是誠啟訛之竇。即釋義自謝靈運曇琛注後。越今數十百家。行世者。惟中峰圭峰長水三家言耳。然二峰之注。果優於謝子乎。長水之言。賢於二峰乎。否。意五經傳注朱程。是尚要朱程。亦屬射覆。若百世以下之人。能與百世以上之心。同符協一。又曷貴乎見知也。況於萬里外千載前之蟲書鳥篆。欲詮其心法。即令其人。再生自考。不無今是昨非。而欲執我見期印前人之志。譬之逐影形。愈勞而影愈馳矣。無惑乎訛之日滋也。竊願讀金經者。毋佛誹儒。毋重儒外佛。弗以儒傅佛。勿以佛泥儒。當以儒解儒。即以佛證佛矣。全部金經。約其指歸。只應如是住一語。與虞書安汝止之言。寧有差等。奈人強生分別。是猶土偶笑木偶也。樹若仲子名儒也。於經於史。無不擷其芳茹其英。篝燈研露之餘。旁獵金經。凡句讀之訛。音聲之訛。釋解之訛。一一正之。俾誦習者。燎若藜火。其功當與丁鴻白虎觀。考正五經同異等。可雲經獅律虎矣。然余竊有疑焉。如來說法。鹿苑以不立文字為宗。余宗之素矣。今仲子以此書。契期證禪。那恐居余左。或雲。慧業文人。應生天上。仲子具慧心慧舌。有此慧業。余之不立文字者。又居仲子之後。奈何請以一言。正余之訛可否。

  康熙丙辰六月同學徐來賓九一甫拜題

  金剛經注正訛

  清 長水 仲之屏 士石 甫彙纂

  天都 王維新 際時 甫校正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經。釋迦文佛所說。阿難迦葉述之以垂世者。金為萬物之寶。其性最剛。遇火不變。喻人真性歷劫不壞。般若。智慧也。波羅。彼岸也。智慧明了之心。能斷一切執著。便是金剛不壞之身。非精力如金之剛。即無此智慧。故曰金剛般若。心迷則此岸。心悟則彼岸。眾生流浪生死。不離此岸。若能勤修般若。離生死此岸。便到涅槃彼岸矣。無住般若。即為涅槃彼岸。非般若外更有彼岸也。蜜訓和。以一性和合眾性也。經訓徑。佛以言教明心之徑路。是超生死之捷徑。夫具善根者。始誦經。終悟理。得堅固力。金剛是也。具大智慧。般若是也。度生死海。登菩提岸。波羅蜜是也。全經俱詮般若妙義。故如來號為般若波羅蜜經。

  ○法會因由分第一

  此經三十二分。乃梁時昭明太子蕭統所分。自如是至敷座。是說法眾會之處。故稱法會因由。

  如是我聞。

  自此至五十人俱。是一經總序。如者。揣摹之義。是者。指證之辭。謂一經所言也。佛法無我。此雲我者。就闡揚佛法之身而言。阿難迦葉自謂也。聞者。耳根發識。緣彼名句而生慧解也。阿難升座說法。因謂此經。所言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於某處某眾等。而初非有臆說也。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西天東土。正朔不同。故不標年月。只雲一時。乃機緣會合。說此般若時也。諸方時際。延促不同。故但言一。佛者覺也。內覺無諸妄念。外覺不染六塵。自覺覺人。覺行圓滿。故獨稱佛。即世尊釋迦牟尼佛。名悉達多。父凈梵王。摩耶其母也。在者。明其處所。偶然卓錫。非是常居。舍衛國。在西域天竺之東。波斯匿王所居。祇樹。是匿王太子祇陀所種。因以為名。給孤獨。匿王大臣須達拏長者別號。園本祇陀太子園。因須達常於其中布施孤獨貧人故即名給孤獨。須達請佛說法。佛令先卜勝地。惟祇陀太子園。方廣嚴潔。往白太子。太子戲曰。若布金滿園。我當賣之。須達歸家運金。側布八十頃。園並滿。太子不復受金。同建法林精舍。請佛住此說法。二句是記者以所聞所見。證如來現身說法。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與者。並及之義。比丘。弟子之稱。去惡取善為小比丘。善惡俱遣名大比丘。大者。以其通達道理。猶高座弟子。是阿羅漢之類。眾者。理事和合。多而若一也。佛成道時。先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並其徒眾千人。次度舍利弗等百人。次度目犍連百人。又耶舍長者五十人。一一法會。常隨佛不舍。故諸經首列大眾。皆雲千二百五十人俱。俱者。同處園中聽法也。此言佛在此地而從之者眾。見能化諸弟子處。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

  此為別序。爾時。當是時也。佛為世界之尊。故稱世尊。諸天神旦食。諸鬼夕食。諸佛日中食。食時者。午前辰巳之交。著衣者。服伽黎忍辱之衣。持缽者。將維衛所傳之缽。為顯教示跡以出行也。入者。自城外而入。舍衛大城。舍衛國之豐德城。即波斯匿王所居。身為王子。而乞食自卑。蓋以折己憍慢。感化眾生。又使後世比丘不積聚財寶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次第乞。不是如來一身去乞。尚有千二百五十人與俱者。迦葉行乞。舍富從貧。為貧者造福。空生行乞。舍貧就富。為富者易施。佛皆訶之。次第者。平等待人。無有選擇分別。不越貧從富。不舍賤從貴。次第遍及。彀足一己一日之食。明日從未乞者起。乃得周遍。見佛自如。無有忙迫。已者。竟也。乞過則已。並不留一毫未已之想。本處。即給孤園。仍歸祇園食之。凡聽法伺候者。此時皆飯食訖矣。收字。照上著持二字。乃安置袈裟。浣滌盂缽。此日不再出也。洗足者。佛行跣足。以水濯之。亦凈身業意。洗去煩惱垢染。顯出清凈法身。故僧稱為白足。敷。布也。布坐具而跏趺。正晏息入定也。凡卧則昏沉。行則掉舉。坐則疲倦。惟跏趺打坐。是為正法。佛形相端嚴。不左右顧盻如此。此段描寫世尊及時中節。正顯甚深般若。不出尋常日用。佛直從乞食趺坐中。和盤托出。俾上達根性。目擊道存也。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歲四月八日。井泉溢。宮殿震。夜恆星不見。太史蘇繇佔為西方聖人生。其釋迦之誕降歟。

  ○善現起請分第二

  須菩提先贊如來而後請問。故云善現起請。

  時長老須菩提。

  時者。善現起問時也。德尊年劭曰長老。見與眾比丘不同。須菩提是梵語。此雲空生。亦名善現。以其頓悟空寂之性。真是菩提。故名須菩提。空中能生萬物。故名空生。空性隨緣應現。利人利物。故又名善現。凡與釋迦問答者皆是。非止一人也。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修行人了不求異。故云在大眾中。即千二百五十人內也。大眾因聽法而皆坐。獨善現從坐間起立而請法自此至恭敬。乃弟子請法。先行五種威儀。所謂三業虔誠也。北土謝過請罪。則肉袒。西土興敬行禮。則偏袒。其時所衣。則偏袒而掛之右肩。西域衣制皆然。非善現獨穿此也。右膝著地。今之跪禮。不言左者。省文也。右是正道。左是邪道。正能去邪。所以西土之儀。尚右為敬。合掌恭敬。只是求世尊說法意。白。表白也。

  希有世尊。

  善現不率爾而問。先用贊佛之辭以誠感動之。然後啟請。希有者。佛性含容萬法。非尋常所能。世尊者。智慧超過三界。神聖無有能及。德高無上。一切咸恭敬也。此從日用極尋常之內。覷破千古極非常之人也。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既稱世尊。又稱如來。蓋如來是佛號。可以通稱者。如乃真性之本體。慧照而無有障礙。來乃真性之應用。感通而無不昭彰。兼佛體用言。護念二句。正所稱希有事。此先述佛之素行以啟其慈也。護者愛護。念者注念。謂如來慈悲深重。於親得聞法者。曲加愛惜顧念。與智慧力。令自成就。與化導力。令亦度生也。付者委託。囑者叮嚀。謂如來智眼明凈。於天下後世不及親聞者。能委曲誨示。反覆精詳。令皆感悟。從大付小。為之授記。囑大護小。使之有成也。兩稱善者。當理會機。既不勉強以導。豈可聲色而求。但循循善誘。為最後垂範而已。諸者。不一之義。菩之言照。薩之言見。此菩薩。乃初發心菩薩。即下善男子善女人是也。梵語本雲。菩提薩埵。茲略其文而稱菩薩。以便於稱喚也。菩提華言覺。薩埵華言有情。謂之覺有情者。能起善念。而猶未絕情想也。若到佛地位。直謂之覺。而不言有情矣。諸菩薩。則人之有情而向善者。故佛護囑之。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

  凡有咨啟。即稱世尊。以表敬也。此下四句。乃發問之端。善男女。在千二百五十人之外者。男子。該比丘沙彌優婆塞三眾。女人。該比丘尼沙彌尼優婆夷式叉摩那四眾。即經末所謂比丘優婆等。佛欲廣度男女皆向善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應字在云何上。見李騰芳及朱?劬諸本。此又深體護囑之心。以求誨示也。凡人有此心而溺於情慾。則不能發生。譬如萌芽方茁而為物掩。則欲茁而不得茁矣。發者。萌芽之謂。順其所生也。阿是助語辭。耨多羅。猶言無上。三藐。正等也。三菩提。正覺也。謂真性高出情慾。是無上。物物具足。是正等。光明普照。無業緣染蔽。是正覺。上正字作證字解。下正字作中正字解。謂男女發此善念。日用之間。酬酢萬變。應若何而優遊閑定。得近自然。於無住中而若有所住也。住者。止觀之義。有真心。即有妄心。須於邪心續起時。以大覺力降伏之。如制毒龍。如縛猛虎。如御強寇。稍不能降。反為所中。所住者常。則所伏者潛消而默化矣。二句是求一入門路徑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善現所問。切於修心。妙稱佛意。故佛印可雲。善得我心哉。善得我意哉。蓋既贊其是。又呼而述其說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諦聽者。了達聲塵。勿逐語言。詳審而聽也。佛將說法。常先戒敕。令聽者一心靜默。我當以微妙之旨。為汝委細言之。則所說者皆真諦矣。下文所稱是也。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佛就所問而答之。謂一切男女菩薩。若欲修行。發無上真正無法不知之心。我有道理教汝。應如是般若法。無有過。無有不及。恰好到此地位而住。如是般若法。一切魔障惡道。盡行銷歸住處。而降伏其妄想之心。蓋懸指下文所答之意。二句須串看。非一心住。又一心降伏也。蓋於所當住者住之。則所不當住者自然伏之矣。此非具戒定慧者不能也。戒是防非止惡。定則寂靜不動。慧乃明照先知。如海中現萬象。必須水清。欲清無過水靜。欲靜勿令起波。止波似戒。水靜似定。水清似慧。所現物像。似慧之達一切法。全在住與降伏處得之。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才說應如是題頭。未發明如是之實。善現即會佛意。不覺喜聲難禁。唯然應諾。呼佛名號。謂我願傾心樂聞如是住二句之旨也。善現恐來世眾生。不能躬遇如來。更冀曲垂方便。俾眾生因有言而獲無言。由文字而證實相。欲護念付囑。垂諸無窮也。一經之要。善現所問。不過住伏。如來所答。不出破執斷疑而已。

  ○大乘正宗分第三

  此心不能降伏。為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種情妄。馳逐去來。輪轉不息。故令度九類生皆入無餘涅槃。四相既盡。則此心不待別有降伏而自然寧謐。非正宗而何。此分與四分是一頭。猶大學之有聖經。中庸之有天命章也。一經大旨。已括於此二分。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善現言善男女。此雲菩薩者。蓋未發心。則是凡夫。已發心。則是菩薩也。摩訶薩者。心量寬廣。不可測識。於諸菩薩中而又為大菩薩也。言大菩薩。亦不過從此入門。入門之法。只是一個降伏其心。問先住而答先降伏者。正以勇猛精進之法告也。人心最難降伏。惟能以勇猛力量。精進神思。得步入步。便是降伏工夫。故應如是。下文即降伏之所以然也。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發心修佛行。以度生為要務。調攝眾生。即是調攝自心。故為降伏之實。自諸天及蠢動。皆不免有生。所以謂之一切眾生。該下九種言。類者。不可勝舉也。若者。是一一指點處。合三界眾生。有自殼而生者。如大而鳳鸛。細而蟻虱之屬。有脫胎而生者。如大而獅象。小而貓鼠之屬。有依濕而生者。如魚蟹及水族細蟲。有從變化而生者。如蟬蝶等。四種單指物言。不涉人類。若有色下。單指人言。不涉物類。有色者。是有色身。溺於情慾之輩。無色者。雖有色身。而斷絕情慾之輩。有想者。近於神鬼之精靈。無想者。等於冥頑之木石。非有想非無想者。似呆蠢無思。而又非真呆蠢無思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我指發菩提心者言。非佛自謂也。之字。指上九種眾生。涅槃者。如來真性明覺。超脫輪迴。與天地終始。永無斷續。乃修行之極則。由小乘聲聞果。至大乘十地菩薩。然後及等覺。及勢至位。及觀音位。乃入如來而歸涅槃。必歷劫修持到此。眾生各有涅槃妙心。發心菩薩。皆當令之見性。悟入如來之大涅槃。九種既分人物。便有靈蠢之殊。如何令皆滅度。惟不分靈蠢而皆滅度。所以為無餘涅槃。四字相連。滅度。不是生滅之滅。是言如來度人。妙於潛移默化。使之盡行化度而毫無形跡也。然滅度工夫。總不出降伏其心時耳。

  ○十地。歡喜地。達物境界。發光地。靜極明生。離垢地。同異性滅。焰慧地。明極覺滿。現前地。同異不至。不動地。一真如心。難勝地。性凈明露。善慧地。發真如用。遠行地。盡真如際。法雲地。覆涅槃海。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承上言。我雖開悟此等無可限量。無可計數。無有邊際一切之眾生。化之皆得成佛。亦適還其本然。不以我之化度而成證果。何所加益。而謂我得滅度之哉。

  ○度生。經中共有四處。此是世尊離我度生。於眾生自完本性。實無有度。二是佛家亦無法度生何由自知有度。三是不見度生之為真實。如雲大身之止為虛名。四是戒人莫執度生之相。總之念念在度生。念念皆忘執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佛問何由不見有度。遂呼善現而反言之曰。若菩薩作一念。謂我當滅度眾生。而謂我之一身可以度之。則菩薩心中。不能了證無我。而有度生之我相。見彼沾我功勞得度。即是人相。則前此九種眾生。便分靈蠢高下。而存一眾生相。既有眾生相。將欲以我之身。永長於世而化度一切。便生壽者相。如此。則妄念紛紜。不能降伏。自己儘是生滅之相。安能度人。則非發菩提心。修菩提行者矣。此論人空以明無我能度。無眾生得度之義。

  ○人與我對。自我之外。三界六道皆人也。眾生與壽者對。自眾生而上。一切賢聖諸佛菩薩。皆壽者也。計著有諸佛菩薩涅槃。不生不死。便是壽者相也。了得四相。直下頓空。則妄心頓滅。所以雲應如是降伏其心。降伏自相。即得自住無餘涅槃。亦能令眾生安住無餘涅槃。故上實無眾生句。正降伏之要也。

  ○我人四相。在根為見。在境為相。當境而起者多。故經中多言四相。

  ○妙行無住分第四

  佛謂心有所住。即是愚痴。心無所住。乃是般若。自色之一法。至菩提涅槃。俱不令有所住。不惟布施一法。乃至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亦無所住。其無住而住之功。雖十方虛空之大。不可比量。故稱妙行無住。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此答應云何住之問見如是住。以無住為住也。上說無四相。此問正發明無相之旨。是時善現從座起立。故世尊使復坐於位次而告之曰。人心原無住所。但菩薩修行。離不得一法字。度生又執不得一法字。法即無四相之法也。極意執著四相。便不得空諸所有。故求正覺者。應當無所住著。更當以我無住者。教化眾生。行於布施。而令眾生之心亦無住著。篇中七住字。上六住。俱作執著解。末住字。作止住解。即以六度中布施一節言之。亦不可以執著行之也。布。普。施。散也。此段不重布施。世尊仍為大眾說法。而借布施一事。以發明無住相耳。不住色等布施。是以無住行施也。二句頂上來。布施而單說色者。凡人之念。只為功德修於目前。福報留於身後。便刻刻為自己地步。非普度之大願矣。故言不住色布施。不特於六塵中。生此吝惜眷戀而為住。即使盡蠲一切。其不忘福報之心。終著色相。身不著觸。如冷暖勞佚之類。意不著法。如晨早想日中所為。夜眠思明日欲行之事。若離六塵。即落斷滅。若不離六塵。又起輪迴。菩提之心息矣。眾生得滅度乎。佛所謂不住者。非離非即也。

  ○六度。一曰布施。為檀波羅蜜。二曰持戒。為屍波羅蜜。三曰忍辱。為羼提波羅蜜。四曰精進。為毗離耶波羅蜜。五曰禪定。為禪波羅蜜。六曰智慧。為般若波羅蜜。六者全。為到彼岸。故曰六度。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如眼為色根。耳為聲根等是也。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如色為眼塵。聲為耳塵等是也。六賊根與塵相引。淆亂真性也。五蘊。一曰色。著念物色。二曰受。心自領納。三曰想。思惟不已。四曰行。造作流轉。五曰識。分別取捨。以其積聚。謂之五蘊。又遮掩本性為五陰也。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是字。即指上不住六塵。相即六塵之相也。佛又謂善現轉教菩薩。應如是行施。了達體空。不住於相。蓋欲菩薩降伏其心也。夫不住六塵之法。即真空常住之法。以是行施。則內不見有能施之我。外不見有受施之人。中不見有所施之物。雖終日施。盡人施。而實未嘗施。是為不住相之施。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善現問施本求福。曰不住於相。其意云何。佛答雲。學道之人。以法性了徹為福德。不以世緣豐厚為福德。人疑離相布施。或無福報。豈知世福有盡。性福無窮。此不住相之施。雖不徼福。歷千劫而不古。超三界以長今。其福德何可思惟量度耶。此非以果報引誘眾生。只緣眾生布施一念。求福者多。故以福德聳動之。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於意云何者。是教善現於意中自去忖度一番也。菩薩教人。每每劈頭提喚。使之自證自驗。正提撕警覺諄切處。蓋鼓舞機關。勝於當場棒喝也。經中三十個於意云何。及何以故。皆作是解。菩薩行施。心無希求。獲福如虛空之不可量。故又以虛空喻福德。以無。為福。非有心可較也。佛在西方。遠對東方。故問東方虛空。可以意料窮盡否。善現謂東方虛空。我思量之。實無可思量也。故言弗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四維。四隅。上天。下地也。佛又問南西北方。及干艮巽坤四隅天地虛空法界。合之為十方。佛眼立見十方世界。故藉此以比福德之廣遠。須菩提會佛意。有十方。便有處所。而此十方盡屬虛空。無有邊際不可思惟量度。故又雲弗也世尊。虛空中本無東南西北。若見東南西北。亦是住相。不得解脫。佛性本無我人眾生壽者。若有四相可見。亦是住相布施。若菩薩將住相求福之念。一反虛空。則妄心盡而妄相亦除。只有性福無邊。亦復如上所云十方之無窮盡矣。此段正言不求福德而福德自至。蓋以其無執著也。空雖無相。非謂無空。福雖不住。非謂無福。況乎世界有盡。空虛無窮。有漏有窮。無漏無盡。然則無住之福。實稱法界。豈思慮所能及哉。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所教。即上無住相布施之教。佛又恐人生果報心。又呼其名。汝轉教諸菩薩。但當依我所說之教。不住於相而降伏其心。則此心便有定向而得所住止矣。此言法空。蓋結無住相而並結降伏也。要見無住行施。乃發心者吃緊工夫。不得分為兩事。自此以上。已竟降伏安住之問矣。

  ○如理實見分第五

  上言降住之法。俱不住相。則佛果遠矣。將無落斷滅見乎。豈知如來正不在遠。著相即迷。離相即顯。所以汰其空見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自此至十六分。反覆發明住心降心之義。亦猶學庸之分章也。不住相之外。更無降伏。是住義甚為緊要。故又闡發上文無住相之旨。是現身說法處。上言無相無住。皆無心之修。佛恐其猶疑有身。故呼而使其自思。此兩身相。並下一句身相。皆指色身言。此兩如來。皆指佛性。即佛法身。此是以色勘驗。是色非六塵粗色。乃發菩提所求佛身相好之色。若果於此不惑方堪付囑。故以彼眼所見驗之問果可以現在說法之身相見如來否。乃總收住伏二處文字也。時善現當下直認雲弗也。又稱世尊而言。色身有相。地水火風。假合成人。法身無相。絕諸形體。不可以今日說法之身相。得執著之以見如來也。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善現隨自發明其意曰。何故不可身相見如來。即自答雲。原佛所說色身之相。原無法身真實之相。即猶是也。非。猶不也。文法似倒。正言。不是也。如來以法為身。身相。不過真身所現之影像。若執影像。誤 真身則如來掩矣。故不可得見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佛因其悟色身非相。遂擴之雲。汝知身相。不是法身真實之相。則不獨佛身然也。有相之相。中無真實之理。凡世間所有變現之相。盡屬虛空妄設。無有實際。若能灼見紛紛外相。不是實相。則不止佛有法身之非相。一切眾生。皆有一非相之相矣。一切眾生既有非相之相。則一切眾生能見此非相。便生智慧。本性如來。若真見之矣。何必但認佛為如來耶。此二句。明說人人有佛心。而不可存佛相佛心刻刻在念。無相而相真。佛相或留於世。有相而相假。見得即心即佛。不落障礙。方為無住相也。

  ○見如來凡四處。此是執色身。則不得真性。二是色身有壞時。惟性為真實。三是不離色身而想真性。四是不即色身而得真性。恐學佛者就佛身起念。故屢諭之。要識自己本性。即是如來耳。

  ○正信希有分第六

  今之信般若者。皆昔於無量佛所深種善根而來。夫般若之心。乃名正信。得福無量。則不復執相滯見。而墮虛妄。然不執相滯見之法。亦欲令舍。何況執相滯見之非法而不舍者。非愚而何。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善現聞不可身相見如來之說。恐人因此一言。而並佛言皆屬空虛。故白佛言。頗有。疑其未必有也。眾生得聞應如是住。與不住於相等言說。及經中一章一句。生信心而奉持否乎。信佛者有。實信為難。實信者。非泛然浮慕也。法華會上。猶有五千退席聲聞。況求實信於末世眾生。其可必乎。此慮末世不見佛相。但聞佛言而生懈心。故有是問。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

  佛訶善現雲。莫作是生實信之說。此中章句。不論世代遠近。無有不信者。五百歲。是如來約略之時。世運以五百歲而一治亂。此時出而復為化度。所以視五百歲為期也。不惟我現在時。聞此般若法門。不以為難。即使如來於五百歲之前說此言。而五百歲後僅有言在。其有持佛戒而修福德者。遇此章句能生信心。汝所謂實信者。寧有他哉。正以此為實也。一佛出世。謂之一佛。當知斯人之善根已深。不特於一二善人。及三四五之善人。持戒修福。得此善根。已於無可限量之善人。至千萬善中。會著源頭。得此種子。根深蒂固。故聞此章句。乃至無住相一念中。生凈信心。信此經能除一切煩惱。成就出世功德。則是如來之言。雖世遠人湮而且信從。況近代乎。實信者。真確不虛。凈信者。純一不雜。蓋至凈信。則實又不足言矣。

  ○信心。經中凡四處。此是種善根之人難得。二是能離相之人希有。三是稱其人功德之大。四是引勸眾生。前雲善護囑。正於此等人。所謂善男女諸菩薩是也。令入無餘涅槃。其根器辨於此。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即此凈信一念。正佛與眾生平等之心。如來即從今日照見未來眾生。從歷劫修行。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者。發明無量福德句也。後世眾生中特出其人是諸清凈心之眾生。夙世陶鎔。盡空諸相。無復一毫迷戀。不惟我人等相皆空。並法相與非法相。一切清凈。故得如來知見最深也。無法相者。章句說法。難於拘泥。無著有心也。無非法相者。法以垂教。不可不遵。並無著無心也。凡此皆為凈信。而慧性即如來。所以得福無量也。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故要無諸相。此下反言之。是諸眾生。若心中先有一相而取之。以為我或求西方。或求天上。或求後世為人。則為著四相而念不凈。此句多一為字者。以四相本無。而我自為此相耳。若以世故留心。偏於有。而認法相取之。我得般若波羅蜜法。則執心外有法。拘泥難通。及隨世態。即著四相而念不凈。若偏於無。而認非法相取之。我不行般若波羅蜜法。則執頑空為法。任意而行。即著四相。而念不凈。凡此皆為不種善根。安能凈信而得福耶。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上既正言反言以示勸戒。此復結言執取之非宜。惟如來之法。不可偏有偏無。離了法。便是非法。取法著有。取非法著無。是故不應取法。而徒托於章句。不應取非法。而竟入於斷滅。正以是無住相之義。皆不可以有無之心執著故也。知其故。則此義非從今日言之。如來常語諸弟子云。汝等今日聽法之比丘。當知我所說度生布施諸法。不可倚靠。正如涉川之舟楫一般。筏字宜斷。此處不必補出及其既渡。即為舍筏若是心體明凈之人。觀空照了。聞言頓悟。此喻者也。如魚飲水。冷暖自知。此時任是說玄說妙。廣大神通到此都無用處。故曰法尚應舍。此正所謂得魚忘筌得兔忘蹄也。何況非法本無。出自己意。而可誤執也哉。惟其能舍。所以直到彼岸。而有如是無量福德耳。如此說來。文勢順而易曉。若如筏喻者為句。理已難通。下。法尚應舍句。又如何接得去。若解非法作邪魔外道。何喻及舍筏之已悟者耶。

  ○觀法尚應舍句如來於此。又超出章句。已深於前言說章句生實信矣。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為法。三界惟心也。有差別。萬法惟識也。心無為。故說性。識差別。故說相。總欲人會相歸性。轉識歸心。安得有法有說耶。故此分名無得無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此承上法尚應舍來。是設疑以啟悟善現意。無得無說。是大柱子。因善現疑佛得菩提。疑佛說法。故遂順其意問之曰。汝今意中若何。謂樹下得道。如來得菩提不得耶。諸會說法。謂如來說法不說法耶。則法不當舍矣。耶者。未定辭。蓋試其解不解也。善現答雲。如我解。佛所說不取諸相等第一義。若是有定。則可名而可得。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極其神化變通。無執無著。何有實相而名菩提。既無有得可名。只可性修。難以口喻。應機而酬。隨叩而答。何有實法如來而說之。蓋謂無道可證。無法可說也。此正所謂解佛所說義也。

  ○法不可定者。不是千條萬緒。多而難定。只因人人有此正覺。便應直造無上。一泥於法。即落窠臼。而覺性反為法泥。下句說一亦字。見如來得之於己。與喻之於人。皆從性真活潑處發出。並非有成法而為說法也。

  ○無得凡四處。此是原無定法故無得。二是師以心傳。不以言傳。故無得。三是菩提乃自己之心。何從而得。四是證果之後。自還本真。雖得而不謂之得。無說亦有四處。此是法非真實。則說亦無說。二是理入玄妙無容說。三是入門有得。不復待說。四是悟到真空。不可言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何故無定法。無定說。如來開示眾生。非不說法。然如來所說無上菩提。非有真實之法。此不可以一定之法取。亦不可以一定之法說。惟不可取。則亦不可說。到此。說不得是法。亦說不得不是法矣。將以為法。卻又非法。將以為非法。卻又非非法。然如來隨應有證有說者。蓋得非有非無之體也。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然所以不可取。不可說。既謂非法。又謂非非法者何。蓋有取有說。法非法等。皆屬有為。即經末所謂有為法也。無相無住。順其自然。無假人為曰無為。以用也。一切之菩薩而稱為賢。如來之地位而稱為聖。皆不假造作強為。造成賢聖。但其中先知後覺。各自不同。故以後覺者為賢。先知者為聖。而微有差等分別耳。無為乃自證之體。差別乃化俗之用。人之差別雖異。法之無為則同。法惟無為。所以不可取。不可說也。豈得以人有差別而疑之乎。無為。照上凈信句。凈則無為。不凈。則紛紛錯起。而為之不勝矣。

  ○依法出生分第八

  佛謂有人於般若章句。自一句至無數等句而能受持。不惟超過河沙七寶布施之福。當知般若體中。能出生諸佛。及阿耨菩提。故名依法出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佛恐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毀棄言教。將何信解。使諸佛出生。故較量持說福德。謂舍財修福。不如施法修慧。以結六分以下一支也。不住相布施。非教凡夫慳貪。專為凡夫昔種福田。今有財施。然彼但知求福而不知求慧。則福有盡而業愈深。故教其修菩薩行。佛問。假如人以三千大千。而又滿此世界。無有脫空。盡著七寶布施。為種來生福因。是人所得之福德。多乎不多乎。善現答言甚多。隨自究其甚多之故。即自答雲。此寶施。特世間福德事。而非般若福德性。若福德。本之於性。更何處計其多少。如來就事相論。故說寶施之福德多。以其有限。得計多寡也。世間財有盡。福亦有盡。但可計其甚多。不得為無量。此問答俱設詞。

  ○心凈色空。如鏡無塵翳。心凈見色。如鏡無翳。即能現諸像也。人為色身起妄心。遂分別爾我。於一切順情境起貪心。違情境起瞋心。力護自身。反受煩惱勞苦。其名為痴。貪瞋痴。壞其性矣。當思世人無有不死者。只死後靈性不能泯沒。故佛教人修福德性。以性能歷劫常存耳。經只於此一露性字。其實一經所言。無非要人見性。

  ○日月所照。為一小世界。中間。有須彌山。日月繞山運行。南為閻浮提。西為瞿耶尼。北為??單越。東為弗婆提。是名四天下。日月運行。在此山中腰。此山高出日月上。山上分四方。每方八所。中間又一所。共三十三所。謂之三十三天。日月運行於四天下。謂之小世界。如此一千小千世界為小千。如此一千小千世界為中千。如此一千中千世界為大千。以三次言千。故云三千大千。其實只一大千耳。是謂一大世界。三千。極言世界之多。至於大千。多之已極。七寶。金。銀。琉璃。珊瑚。瑪瑙。真珠。玻璃也。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世尊因以福德性言之。其惟持經乎。若菩薩於此經中。先自明心見性。解悟真空實相妙理。受之而不忘於心。持之而不厭其久。多則全經。或自一句二句三句。乃至四句偈。等字不單指四句言。復憫此眾生。隨機開導。此為自性福德。不可思量。豈寶施所能及哉。持說少許。尚有無量福德。況不止四句者。此是第一番較量經勝。

  ○不明指四句為何說者。欲人自悟偈在何所也。

  ○持經較福。共有七處。各自為意。此以滿世界寶施。不及持經。二以河沙多世界寶施。則加廣矣。三以河沙等身命施。不及持經。四以一日三時。無量身命施。又加廣矣。五以世尊前生供養諸佛。亦不及持經。則佛因又加於布施矣。是外財兩次。內財兩次。佛因一次。較量已極。故後兩稱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外又有兩處相似。一以見經有善法之當修。一以見演說教人之有功。非更有贊較而意多重迭也。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何故持經者之得福。勝於寶施耶。須知一切古今諸佛。何佛不從般若。成一切道果。受持此經。則煩惱自斷。妙慧自新。妙慧即諸佛法身。是佛從此經出也。一切古今諸佛。具般若真智。導引眾生。隨緣說法。從菩提心生。即菩提法。是法從此經出也。故知此經非指文句。謂般若性體也。蓋諸佛之身。及所證之法。無不從般若而生。以此施人。則一佛化為無數佛。一法演成無數法。性中福德。豈不甚多也耶。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然猶恐其拘泥佛法。又呼而告之。所謂佛法者。佛得之。而餘人未得。故曰佛法。然其實人人自具。佛本非佛。法亦非法。佛法不出眾生日用。切莫執諸相為佛法。向外尋求也。必自證本性。超悟法外。以之覺人。方為福德性。而可言無量耳。推勘至此。非法非非法之旨。不益彰乎。

  ○一相無相分第九

  善現謂二乘。人獨證四果。亦未免滯於所得。不能離四相四見。然後自述無心於事。無事於心。已至無諍。故佛稱善現為解空第一。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上無為法有差別之語。大契如來本懷。佛慮其仿效所得。或生執心。故復就賢聖位次。由四果至如來。極之六度萬行。莊嚴佛土之菩薩。一一探其見地虛實。以結住伏也。此下三分。申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此指無為法有差別樣子。人心止有降妄法。別無住真法。故智慧愈大。心體愈空。無所取。無所得也。須陀洹者。謂初入門。已斷見惑。粗重煩惱不生。不受修羅異類之身。此聲聞所證初果也。作是念當玩。凡人居一地步。貴其無念。蓋經意只要人斷念也。詰雲初果之人。能作如是證果之念。我得其果否乎。答以無所取而自成若了無相法。即無得果之心。微有得果之心。即不名須陀洹。故言弗也。

  ○果字各有分別。因果者。以前之所因。而得今日之果。證果者。以今之所證而得當下之果。果字又有二義。一是果決之果。一是果報之果。此處應以果決解。蓋四果菩薩。俱從勇猛精進。而堅修以得之者。入流一往來諸名。正是證果處。

  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何故。人住六塵。即滯凡流。不則入聖流。更無別法為所入。彼初悟道果者。已斷見惑。離四趣生。故脫凡流而入於聖賢之流。究之何所謂流。便是入焉俱化。不著一念知入於此。實無所得入流之心。只見塵緣可畏。而絕念不入六塵不凈境界。則煩惱不著。弗逆聖流。但我相未忘。此須陀洹之所以名也。此是一菩薩。是初入佛門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次詰雲。汝意若何。二果之人。能作是般若之念。我得二果否。答以無所取而自成。何故。欲界有九品思惑。二果之人。較之初果則已進矣。名一往來者。凡人於塵相。有一往而不來。有既來而復往者。此則曾於其中一往來。而絕無顧戀。實無往來。但人相猶存。斯陀含之二果無得也。此是二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又詰雲。汝意若何。三果之人。能作如是般若之念。我得三果否。答以無所取而證果。何故。三果之人。已悟人法俱空。念念不退菩提。較第二果則又進矣。於六塵四相。一一證空。通徹前後。了無障礙。不特不往。直覺塵相無可來之跡。而實無不來者。心空無我。不作念有不來法。不知得是果。是阿那含之所以名也。然眾生見未為遣盡。阿那含之二果無得也。此是三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再詰雲。汝意若何。四果聖人。能作如是般若之念。我得四果道否。了悟所學。道幾有得。故不言得果。竟言得道。果通於四。阿羅漢獨稱道者。以得盡無生二智。聲聞道極。故謂之道。今問自知得四果道否。答言無所取而得道。

  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阿羅漢。此言無學。謂無法可學也。較之第三果則更進矣。何故名無學。諸漏已盡。無復煩惱。雖名為阿羅漢。似於壽者見或未盡除。然實無有法名阿羅漢。情無逆順。智境俱亡。蓋見道而不著於道也。再啟世尊而反言之。若使其見道而有所著。止成阿羅漢之道而已。豈能脫此四相哉。即為著句。是反言以見念不可著。則前三果若作念雲我得須陀洹等果。亦即著我人等相矣。此可類推也。作念雲我得此果。即是著相。著相即是取有所取。即是有為。今言不作念不著相。乃是得而無得。無所取而謂之無為也。看一法字。總前四果皆法也。看一道字。見前四果未證道也。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此引自己所證離著。以所得無為則同。面彼自取證有差別耳。述告世尊雲。佛於往日。曾稱我獨得無諍。凡人一念要明理。又一念要祛欲。兩念相爭。便內自諍矣。無諍。則理欲消亡。不起諍念。三昧者。梵語。譯之為正定。人心不能覺則昧。正其覺。則正其昧矣。以其所覺而正其不覺。是為三昧。非入神之稱也。十大弟子。各有一長。皆為第一。如阿難多聞。目連神通皆是。於此三昧人中。稱我為最第一。不但是三昧人中作第一等人。亦於諸離欲羅漢中稱為第一大羅漢也。細微四相不生。愛染不著。外無欲境。內無欲心。已離欲界而至於無諍。便是與欲相離。故謂離欲。道得於己。情慾盡絕。又四果之進級。此佛平日贊善現之言。善現謂佛雖如是許我。我實不作是念。雲我是離欲得道果之人。與前四果。同除所得心者。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我者。善現自稱。須菩提。亦善現自稱也。阿蘭那。此雲寂靜。相盡於外。心息於內。內外俱寂。何時不靜。即無諍之異名。樂阿蘭那行者。好為無諍而見於行也。再啟世尊而反言之。假若我起意思。我得阿羅漢道。即著離欲之想。得心未除。便有凡心妄念。世尊必輕鄙之。於諸弟子中。定不稱我是好樂無諍之行者。萌之於心曰念。見之於事曰行。又正言之曰。以我雖有是行。而實無所行其離欲之心。此照前不作是念。不謂得道。乃心之無著無得。然後稱說我得無諍。樂而行之者。此段是善現因聞四果。自述以無心而得離欲之果。以就正於佛也。則上四果。亦以無心而得愈明矣。要之四果無取無得。只此不入六塵功夫到絕頂處。便是無上菩提也。

  ○莊嚴凈土分第十

  如來自色之一法。至菩薩涅槃。皆不生所住之心。則於阿耨菩提。不見有所得。於佛土不見有莊嚴。猶無相法身。隱於諸相。雖須彌山王之大。不可得比矣。如無所得之得。非莊嚴之莊嚴。無以異也。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上說得果。便著一得相。故又將己所得問。是試善現認真得字否。恐疑佛有師傳。因先使之自思。再從當身指點雲。我往昔在師處聽法。師必有法開示。不知果有法可得否。善現答以法無所得。蓋法以發人清凈心。如來本自清凈。於本性中自得真悟即在然燈佛所。不過以心印心。不專靠師之授記而得。心若有得。即是住相。不能清凈。豈如來而有所得也耶。然燈是定光佛。即世尊授記師生時有光。於眼耳口鼻百孔中放出。遍照十方。如燈之明。至成佛時。遂名然燈。八王子皆師妙光得道。而最後成佛者然燈。十六王子出家為沙彌。皆得如來之慧。最後者釋迦牟尼。是則世尊得無上菩提法。為諸釋法王。於法寧無所得。第不存所得心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上說然燈。因想諸佛現身說法。或尚莊嚴佛土。佛土。喻菩提本念。莊嚴。喻心之清凈。無邪妄牽擾也。佛問菩薩果以入定無倚。而具此菩提心否乎。善現會意。答雲。實無此心也。何故無此心。莊嚴者。心入於定而不著依倚也。佛土二字。是就菩提心入定者言。人於操心時。存一分矜持。心意便不定。說到入定。心無可持。正所謂無為法也。心言土者。方寸之地。本是良田。不侵削而加滋培。何在非佛土。凡言即非者。皆為無異。乃破相顯理。凡言是名者。皆為虛聲。乃就事顯理。原佛所說莊嚴之意。原無此莊嚴之想。故謂即非莊嚴。特名之為莊嚴耳。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上文得無所得。而莊嚴之想俱無。此心幾於枯槁。故此段說一生字。以見諸想皆空。而心從虛中生出。凡須菩提等。應如是而生此清凈心。心至清凈。則六塵俱斷。又何有於色聲香味觸法以住其心。清凈心言生。六塵亦言生。二生字有別。上生字。言心中一無掛礙而生此心。下生字。因六塵所染。而心反為其所生。應與不應。一勉一戒。正相照應。無所住。心中毫無執著也。八字連讀。不言心之生。而言生其心者。正以心本虛靈。原存生生之理。特為情慾所制。生機漸消。人於一念不起時。反觀內照。覺得此心有油然而生者。非他心。其心也。應無所住句。全是心之覺處生之。無所住者。心中儘是覺處。不應的走不得來躲閃。便在在皆明覺之生心。靈光透出。何生之非其心。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因上人心清凈。則其心大矣。惟人有此大心。可譬有此大身。非反說到外也。身字即作心字看。佛欲廣善現之心。而復以身如須彌山王為問。善現即悟佛意色身雖如須彌山王。皆是法身顯化。故應曰甚大謂人心大。有如身大也。恐眾生不悟。遂自闡揚之曰。何為信有大身。蓋佛自說清凈心。充滿六虛。乃生心之妙用。非說身軀之身。法界為身。無有形將豈須彌山王足喻哉。非身。即無相二字。法身也。亦即清凈真心也。人不清凈其心而染於六塵。不為小其身乎。以其遠離諸垢。名之為非。以其尊崇奇特。名之為大。然非心無住著。何以得此。

  ○須彌。西域山名。猶雲妙高。四寶所成曰妙。突出眾峰曰高。此山為四天下中最大。廣三百六十六萬里。為眾山之長。故稱山王。人身豈有如是之大。世尊欲人從色身中悟法身。故托此為問。蓋以須彌為眾山之尊。法身亦為眾身之尊也。

  ○此段問答。言無所得。無有莊嚴而至於心無所住。則此心方為廣大。此又佛開悟善現一則也。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此即莊嚴分不盡之詞。謂七寶施。不免生心住相。若受持般若。於心無所生。於相無所住。是謂無為福勝。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四果以下至非身大身。節節言佛法不可取。既法不可取。則持經有何利益。故此第二番又較量經勝。以見持說之不空也。上言山。此言河。俱是喻說。此段甚言世界之多。恆河者。西國祇桓精舍側近之河。從阿耨池東西流出。周四十里。如來說法。常因眾見而取此為喻也。佛問如恆河中所有許多沙數。如是一粒沙等類一恆河。於汝意下若何。是諸多恆河沙。寧為多否。欲令善現先悟此沙之多。為下文張本。善現會佛意。如來不是妄說。佛具正遍知。照見盡虛空。遍法界。故先答言甚多。世尊。但一沙一恆河。諸恆河尚然無可算數。何況諸恆河中所有之沙。又可算數耶。佛呼善現。此喻非是謊言而可實信。我今實言告汝。上泛言物情。今說作福事。故為實言。以如是沙類諸恆河。諸恆河中所有之沙。一沙等一世界。其世界之多又何如。若善男女以七寶滿此世界。布施於人。其布施之多何如。得福之多何如。前只滿世界。今滿河沙世界。尤無數矣。亦無是理。只甚言其得福。善現會佛意。恆河沙固不可勝數。又況一沙是一恆河。又是一世界。如此布施。其得福豈不甚多。佛告善現。若有善男女受持隨分四句偈等。為他人解說經義。使之明悟。此福德歷劫常存。勝前寶施著相之福德也。前說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此說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有別前兼說經。此單說偈。見得以四句偈與人說。其福尚然無量。則持全經者。又不知何如矣。蓋布施必待七寶而得福。若經與經中之偈。則不論貴賤貧富。隨人皆可持說也。

  ○世人住相布施建塔造廟。莊嚴佛土。只為福德之念不清。不知財寶布施。無論一大千世界。即無量大千之寶施。不出六塵。總屬有為。不若此經四句。自利利人。照徹本來面目。彼此可超生死。成無上道也。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一是恭敬其說法之處。一是恭敬其受法之人。一是恭敬其藏經之所。是為尊重正教。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既言持經福勝。當知經可尊重。故複次及之。受持解說。不論何地。若隨地而說此經。乃至者。下及之辭。等者。綜貫之義。般若無多。舉一便該全旨。故四句可以度生。此處。雖謂有經之處。卻謂此心也。以清凈心說法。即生人清凈心。一切世間存有為之心。如天上之神。世間之人。及八部鬼神中兇狠之阿修羅。欲求化度。正當生恭敬心而供養之。視說經之人。巍巍高顯。如舍利所藏之塔。奕奕莊嚴。如佛像所居之廟。而無不瞻禮也。人但恭敬塔廟。而不恭敬說法之人。殊不知說法之人。便是法身。即為塔廟。可不尊敬耶。

  ○阿修羅。魔王名。即羅剎國之主。有大神力。能與如來之法相敵者。如來說法時。作比丘相而至。如來能以慧眼覷破。阿修羅無可施。其魔力。遂反邪歸正。所以此經每說一切天人阿修羅。正從此時證果者。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善言妙義。與心相會。如膏助火。心觀益明。故此分加讀誦二字。承上言隨說少許。尚感得天人供養。何況於此一經全文。盡能受持。坐則對卷而讀。行則釋卷而誦。其為天人阿修羅所供養者。更當何如也。則知是人見性無疑。成就最上第一乘出世希有之法。更當何如恭敬乎。此言其人也。且不獨說經與持誦。若是經典所在之處。隨何方所。便同如來身歷之地。而佛無不在。不特佛在。並持戒修福而為人所尊重之弟子。如菩薩摩訶薩。亦無不在矣。而可不崇敬乎哉。

  ○上從說經處。以及持經之人。自四句以及全經。是由淺入深也。此從持經之人。以及經所在處。自成就佛菩薩。以及有佛與弟子。是由深而又淺也。總反覆發明經勝。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般若非般若。名相空也。說法無所說。法相空也。塵界非塵界。世相空也。身相非身相。我相空也。一切皆空。方從經義解脫。是謂如法受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上說經典如此之妙。善現因問此經當以何名。若有經名。我等何以敬奉而心持之。佛告其經之名。則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謂用堅固之智慧。出生死苦海。而以一性和眾性。是此經之大旨。金剛所擬。物無不碎。智慧所照。物無不空。所以名為金剛般若。凡人智慧之性。從無始而具。不著漸染。如金之出火。純潔而無夾雜。此時私慾不入。何等堅剛。一為私慾軀遣。便柔軟而失其本然。不得登岸矣。惟率其最初。而堅持固有之智慧。不使少有虧欠。則回頭是岸。以此名義。汝當奉持於心。然其所以行此奉持者何哉。言出於口。雖是佛說。止為口說而已。必有默傳此心。超出言表者。法相本空。不可取著一名字相。況究實言之。只奉持其心。行住坐卧。弗令昏昧。何有般若可名。蓋學無要領。則泛而無歸。知有統宗。又執而不化。故曰即非般若波羅蜜。為奉持之故。於無名中。強立名為般若波羅蜜。並般若而空之也。固知經可定名。經中之法不可名。法可師授。法之為理不能授也。即非者。掃跡之談。是名者。本具之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名相盡掃。則智障悉空。智障既空。尤當並空言相。般若波羅蜜之名。既為贅語。則又何有般若波羅蜜之法。可以言說也哉。佛慮善現疑有名字該奉持。則如來有所說法了。故又以此詰之。而善現了知說即無說。乃答雲般若無法可得。如來亦不能以文字而說也。如來秪是傳心。何曾說法。會得個中。則名亡說泯。經義全彰。言相何可執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言相不可執。則器界相亦何可執。因惟難說之理。先使其思。今以物之至細至大者觀之。眾生性中妄念。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纖微塵埃。何處不有。是為名否乎。善現會佛意。世界。喻法身。微塵喻妄念。即答言甚多。一切眾生。被妄念微塵遮蔽佛性。不得解脫。若妄念得盡。便現真如矣。佛又呼善現謂。般若所以為金剛者。為不同於塵界及色身也。不知微塵雖多。以清凈心對之。無非虛妄之散布。變幻無常。體非真實。但據形色。名之為微塵耳。是微塵可說。而微塵之理無可說也。佛說世界。世界雖大。以明眼人觀之。只是虛妄之結聚。劫數窮盡。終有混沌。亦非真實。但據跡象。名之為世界耳。是世界可說。而世界之理不可說也。微塵。該盡宇內人物。世界。該盡天地始終。此外更有何說。上句形起下句。重世界一邊。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器界相既不可執。如來之身相亦豈可執乎。佛將三十二相現身說法。又呼善現。汝意如來所修三十二相為實相否。善現會意。佛雖由於四大凝成。現三十二相報身。至涅槃考終。同歸烏有。故言弗也。相是色身。不可以此得見真佛。此如來。謂真性佛也。下如來說三十二相。則謂色身佛也。何以故。是三十二相者。只就如來幻身言之耳。此身雖與眾生不同。而究竟色身終屬幻形。難久住世。是非真實相。特強名為相。是佛身可說。而佛身之理無可說也。乃知一住著即經義。亦非般若。一解脫。即報身器界。無非般若波羅。以是心持經。方為凈信。又何必捐身棄世。以求度脫生死乎。此與上節。大意謂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妙而佛之色身。皆虛妄名。亦應上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

  ○三十二相。一身相。修廣莊嚴。容儀端整。二體相。上下等量齊肅。三面相。如一輪滿。望日之月光彩可尋。四頂相。高顯周圓。形如天蓋。五發相。右旋盤曲。一絲不亂。六耳相。低垂過肩。七眉相。灣環凈皎。如  弓。中高而兩垂。八眉毫相。間有白毫。柔軟若綿。又如珂雪。九眼相睫相紺青而美。色平整若牛之長  眼大而左右齊整不偏。十眼睛相。色青鮮白。而眶環微紅。十一鼻相。豐高而下垂。十二唇相。潤若丹朱。十三口相。閉若瓠形。開若海口。十四牙相。上下四十。肉深根固。整齊平凈而密。十五齒相。四齒潔白鋒利。十六舌相。廣薄修長。吐垂面輪。至耳髮際。十七音聲相。梵音詞韻。和雅而眾聞。十八額相。方正隆準。十九肩相。平正圓滿。與項相稱。二十項相。實而厚。二十一背相。盎然周正。充滿廣豐。二十二腰相。鯁直有威。二十三手相。十指尖圓。纖長豐白。骨節柔軟若綿。二十四臂相。平立垂可摩膝。如象王鼻。二十五脅相。兩肋圍抱。如鹿之腨攝。二十六毛相。皮上每孔生一毛。青宛如絲。軟如兜羅。二十七皮相。望之金光晃耀。肌理細潤不住垢膩。二十八乳相。凝實不枯。二十九臍相。窅深可容細果。三十足相。兩底平滿。下有千輪輻文。三十一足指間有雁 紋。狀若綺畫。三十二足趾廣長。坐與趺相稱。趺與距相稱。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善現但知身相不可取。未知身相亦不當舍。今人具有幻形。或能空其相。故又呼善現。若有善男女。欲求了悟。以為舍此有漏之身。可得無生之理。於是敲骨擊髓投岩赴火。刎頸割肉。燃指卸臂。將此身命。如恆河沙等以為布施。身施。如屍毗王之代鴿。命施。如薩埵之飼虎。如此種種。可為極矣。若復有人。將此般若經義。受持於己。開導他人。比之捨身命者。其所得靜妙福德。不更多哉。蓋身命之舍。終有盡日。而修性之功。歷劫常存。思及於此。真不可說也。此第三番較量持經。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須菩提於此感悟。復嘆後五百歲。有信解受持般若者。決不為四相所纏。既離諸相。即名為佛。佛雲不惟信解。但聞此般若。不生驚怖。已自希有。復引因中以持般若故。得離諸相。雖遭割截。了無嗔恨。復引不生心。不住法。及入闇處明之喻。此分名離相寂滅。旨哉。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凈。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自此至十六分。總明受持之難。功德之大也。深解大徹悟也。善現知捨身命所感之福。不如持說之勝。遂悟真空無相義趣。感佛恩深。不勝欣喜之至。故反流涕發悲。贊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般若甚深經典。我從昔日受教以來。夙植善根。所得如來慧眼。於無上菩提。覿面成迷。自傷所聞之晚。昔未聞而今聞二句正涕泣心事也。善現是阿羅漢。於五百弟子中解空第一。豈不聞如是深法。況世尊說時。聞者不少。只恐聲聞小乘。聞而未必能信。故以此策勵同學。謂信心而有善根。清凈而卻六塵。便是無相之相。則生實相。信經如何能生實相。以經所詮皆無相之理。因經修證。離妄去執。諸相。亡而實相見矣。當知是人。成就出世大事。功成果滿。故言功而不言福。豈非第一希有乎。第一。即無上菩提也。

  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因說實相。隨遣之以表奉持。是實相者。不過藉以生空相之資。其實理以無相為真。欲人反求諸心。故曰實相。究非有執著之相。此如來平日之名言。非我今日之臆說。故又引以證之。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信解者。信其義而曉解。受持者。受其義而持行。不足為難者。起下希有之詞。言我今身親值佛。獲聞如是般若經典。親見如來印證。信解受持。不足以為難聞。而未來眾生。不得遇佛。能依是法。即為希有。前雲成就。此言即為。正以末世能信。尤可快也。蓋佛在之日。雖有中下根基。能往問佛。佛即隨宜開示。無不契悟。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去聖遙遠。但存言教。人若有疑。無處咨決。於此時中。無緣面授。僅得耳傳。清心敬信。自解自悟。是最上根器。較之我聞。最為難得。何以信經之人。得為希有。以此人依此經修行。盡離妄識。已是超脫四相也。所以無四相者何哉。了悟四相俱妄想。不是本來心。故曰即是非相。非。猶無也。非相。即實相也。何故非相宜去。蓋佛以覺言。外覺離一切有相。內覺離一切空相。於相離相。於空離空。得真空無相之妙故即名之為諸佛中人。佛非第一希有乎。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丞稱如是。是接引世人意。不但以其言之是也。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大乘之法。非大乘根器。猝聞諸相不生。言下即佛之說。未免一往怪愕而驚。進退張皇而怖。恐懼阻難而畏。因?勵後世學者。若復有人。信心清凈。得聞此理。歡喜受持。如有夙契而不驚。若曾行習而不怖。勇猛承當而不畏。此人悟入法門。速離眾生下劣之見。非久種善根。安能直造如來第一義諦。則豈非甚為希有乎。蓋實難其人也。

  ○以下通說後世持經之人。反覆申明。在無實無虛句結穴。後說以要言之。而不說要言在何句者。佛不以一句實法。生後人執著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承上言。何故不驚怖畏。得為希有。蓋以此經為萬法宗源。凡經皆從此一經會出。諸法波羅蜜。皆無以尚之。是為第一波羅蜜。然是人正無第一相也。心中若存第一相。便落二三小乘。不為第一希有矣。如來嘗說第一波羅蜜。非有第一相。所以名為第一波羅蜜。前曰佛說般若波羅蜜。重在般若。此雲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重在第一。前曰即非般若波羅蜜。並般若而遣之。此雲即非第一波羅蜜。並第一而遣之也。此又空善現第一相也。以上皆論智慧。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智慧必從實行證驗始真。故又告之曰。人聞第一波羅蜜而不驚怖畏者。法相空也。又不若試之利害生死。而證人相之亦空也。即如辱之所在。人不能忍。而有忍之者。是即入法之一門。故如來說忍念皆去。辱自消亡。而何有忍辱相乎。遇值險巇。恁地平平打過。方是真降伏。李屠諸本。俱無是名句。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何故忍辱如無。人之於辱。不惟能忍為難。而能忘則尤難。因自舉歷劫修行事證之。佛有時自稱佛。自稱如來。自稱我。我。特謂我身。如來與佛。則謂己與諸佛如來皆然。經中盡如是也。佛三世轉身為如來。歌利事在第一世。受記於然燈在第二世。如我昔為。十一字為句。蓋藉此以證忍辱。並忍辱皆忘之意。乃。見割截於王。非佛身自為王也。割截。即下支解。割至耳鼻。截及手足。辱斯甚矣。而佛能忍。毫不起四相之見。蓋五蘊本空。縱患害相加。如吹光割水。湛然不動。此段是正說。因自問此何故哉。又反言之曰。我昔支解時。若有四相。則瞋恨往往而生。冤魂相報。莽撞投生。不復更去修行矣。所以無四相者。忘其辱。並忘其忍也。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不特此時為然。從今追念前生五百世入山求靜。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佛所歷之世。亦善現歷過者。又正言之曰。此時早無我人等相。認為宿世應受之報。乃不昏亂真性。托生再修。是忍辱之證。後人修行者亦宜如是。見苦是苦。由於我相不化。若離我相。則誰為辱者。誰為忍者。身空則無痛者。心空則無覺痛者。不見為苦。自然成忍也。上是引己以證。此又引多生以證。然則如來之無瞋恨久矣。豈偶一能之者哉。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此承上無相之故來。佛累世行忍辱行。以無我故。得成菩提。故凡修行菩薩。於一切相。盡應解脫而離之。發無上道心。不應住色聲等相生希求福利之心。蓋無上正等正覺心。乃清凈無相心。豈可染於六塵。住色者。眼前美好。屋宇器用服色之類。聲香五者。謂凡音樂馨香滋味感觸事情利己者。凡住著處。皆不起念。收上兩句。應前離一切句。兩應字。兩不應字。甚著力。此是故。及下是故。與上數何以故。緊相呼應。此意已見四分十分中。復詳言之者。恐弟子聽之不審。或有續來聽者。經中重迭處。義皆如此。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前是正言。此又反言之。若心中稍有所住。此心終為六塵把持。則妄念紛馳。已著諸相。取捨愛憎。無有休期。便落人天小果。不證無上菩提。何有住足之處。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此也。上四住。作住著住字。末一住。作住止住字。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論修行人之心。亦應無住。菩薩所行六度。皆應離相。色為六塵之首。施為六度之初。故云不應住色布施。五識皆因色相而起。故此止以一色總該無住。如是行施。欲使含靈抱識。盡被恩澤。各得無相之體。即前所云滅度無量眾生。實無滅度者。不度而度。乃所以深為利益也。菩薩為普度眾生。而以布施利濟益物。原為人而不為己。則知不當復有嗔恨。應如是以我無住之法而布施之耳。若存施受之心。即非無住矣。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即以如來之說證之。一切人我諸相。俱非真實。儘是空華。故不應住。又說一切眾生。儘是假名。不見佛性。名為眾生。若離妄心。見自性佛。即無眾生可得。故不應住相布施。下二句。是明上二句之所以也。蓋以眾生若有。則說不得諸相為無若眾生既無。則諸相之無。益可知矣。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此如來之語人不信心。則以為妄。孰知其真故不偽而切人。實故不虛而有據。皆適如其心之所言。而不加毫末。不減分寸不以虛誑之言而使人惑。不以異同之言而使人疑。蓋以破眾心之狐疑也。此泛說平日如來所有的話。皆一一可信。如此。則又何疑於持經證果之言。為不然乎。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向雲如來無所得。今雲如來所得法。即前無相無住之謂。數語即法之所在。此所說之法。真體常存。以為實耶。而六塵四相皆空。以為虛耶。而四果所得皆有無實。故不住於有。無虛。故不住於空。非空非有。執情盡化。乃為真得。虛實合說。虛中想出實際。實中想出虛理。靠不得實。著不得虛。虛實相形。乃成如來妙法。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

  無實無虛之法。佛已說出要領。故又言若悟得此法。則無所住之心。在在皆然矣。即以布施言。布施。謂法施教化眾生也。若菩薩自家修行。心住於法。而又以此行於布施。心為法所拘。彼此都受法障。即以貪愛自蔽其明矣。便如人入闇中。有何所見。此行法之失也。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若自心不住於法。而又以此無住者行其布施。則觸處皆通。無有障礙。便如人之有目。加以日光照之。秋毫皆矚。何色不見。此色字。與六塵之色不同。滿眼乾坤山河大地。無非是色。故謂種種色。此言法之所在。必能空而後能照。甚言執法者之不得法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汝計末法無傳。豈知不解脫。則此經是文字。能解脫即是佛智慧。如來用此啟發後人者。專望流通之人。當來之世。邪法競起。正法難行。若有善男女得遇此經。從師稟受。誦讀精進。非由口耳之傳。直究心學。這便真正是能了。何愧如來證果。即是一佛出世。如來豈庸釋我。無論世遠於五百歲。以自心之佛智慧。照見自心。未有不洞徹者。以此流通佛法。豈不成就作佛功德乎。無量者。不可稱量。非特利一身。將普施群生。無邊者。無有邊際。非特利一時。且遍千萬億劫也。言人能如此。則人人可為如來。世世見有如來。故說功德之無窮耳。受持四字相因。欲受其文故讀。欲持其義故誦如來悉知見。示非臆說也。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如來謂此般若章句。專為發大乘心者說。又能三時受持。即是負荷菩提良器。其樂小法。著四相者。烏足語此。又謂此般若章句。在處即是佛塔。天人圍繞。豈過分哉。故云持經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第四番較量持說福德也。初日分者早晨。中日分者日午。後日分者晚間。日有六時。舉此以該終日耳。恆河沙及無量劫。俱借言。蓋身命。人所最重。以此為施。比七寶施尤甚矣。故佛呼善現而言。若有善男女。於一日三時中以身命布施。如恆河沙之多。且歷百千萬億劫之久。其布施之願極矣。若人能以其心。實信此經而無違逆。其受出世福。已勝彼身命之施。何況書寫傳布。行解相應而受。勇猛精進而持。心不散亂而讀。見性不迷而誦。兼以為人解說。化導多方。捨身豈能及之耶。此較前加書寫二字。欲人利導以廣濟度也。佛恐人執著如來忍辱之說。徒以身施。於己性人性。毫無利益。故十三分已言之。此復救其失也。

  ○人不悟道。欲破生死。舍財不已。至捨身命。不知捨身修福。不如施法修慧。縱三時捨身。都是住相布施。有何利益。若聞般若經典。信之於心。不逆於理。以之自度。則超生死。得涅槃。福已勝彼三時布施。何況受持讀誦之餘。加以書寫解說。廣為流傳。以之度生。而成無上道者乎。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承上文來。三時捨身。亦是有盡之言。若據實理。而以經義之簡約者言之。說經之要。原自無多。過心境界。不可思惟。過言境界。不可擬議。不可名物稱不可淺深量。其中有大無邊際及人功德。然則前雲身命之施。尚在思議稱量有邊之域。烏足與此較哉。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言乎經之功德。此經如來非為修因種福說。專為發度己度人之大乘心。像車乘之大。普載一切眾生者說。亦非為權淺之大乘說。為發菩薩阿羅漢等登大乘之最上乘心者說。大乘者。諸菩薩是也。為大乘說者。說此六塵四相之應空而入於法也。最上乘者。佛如來是也。為最上乘說者。說此空相之心。皆歸於空而並無所謂法也。第一句。是引眾生而證入諸菩薩。第二句。是引諸菩薩而證入於佛如來也。此正以要言之之意。乘取通遠之義。乘有輪始可轉行。故以法為法輪。諸經皆謂大乘者。取法輪轉通之義也。若有最上機。發大心之人。能持誦廣說。則其所知見。與如來合體。如來自悉知其所知。悉見其所見。超情量。絕名稱。直入不思議地。成就者。滿足之意。此再述前言。以見其必然也。如是人等。即為大乘最上乘之法器。荷擔自性如來在身內。而共成無上菩提。必至物我一時解脫。方舍此擔也。背之所負曰荷。肩之所承曰擔。此應前即為如來也。如來所以將此經啟發此人。使繼往開來。而諸佛賴之也。其所成就何如乎。世間上乘之人。入聖至易。中材之人。超凡最難。故佛往往從第一等佛菩薩。直說到學為佛菩薩者。是成就中材。不使其恍惚無據也。

  ○佛家三乘。一曰聲聞乘。羅漢得道。全仗佛語。指示為聲聞。二曰緣覺乘。辟支佛得道。緣己感觸而心悟。是佛緣特達為緣覺。三曰菩薩乘。能修六度。已為佛矣。此則通修萬行。功非為己。志在廣濟。故以大道為名。是登大乘。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此反結上文。以明大乘最上乘之旨也。何以見其荷擔之故。若鈍根下劣之徒。為聲聞緣覺。其所好樂。不脫於小乘法。不發大心。而沾沾章句之末。即為妄著四見。毋論能持。且不樂聽受讀誦。寧得於如來深法。解說以度人耶。則信此經非易語。而菩提非易擔矣。此言其人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然荷擔之人不易得。則經宜護持。以待後之能信者故囑善現雲。眾生果能因經。悟此法性。便是心上工夫。所在之處不一。若有此經。一切天神世人凶神。抱有為之心。求解脫者。固應敬事崇奉此經。當知此般若經卷所在之處。如牟尼寶珠。瑞光輝映。即為如來法身舍利寶塔。發心菩薩。豈不皆應恭敬。而以清凈心供養皈依頂禮環繞拜頌。而以清凈身供養。四撒華香。而以清凈物供養也。華香散處。即所謂恭敬之文也。持經功德。不亦大乎。

  ○能凈業障分第十六

  佛謂受持之人。以今生輕賤之微垢。能易當墮惡道之重愆。復引因中供養諸佛之功。不如末世受持般若少分之福。故云能凈業障。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特說出果報。為下乘人開自新法也。世人喜惡嫉善。一見是人為人輕賤。便謂受持無益。福報虛語。使人生退轉心。不知輕賤亦忍辱中事。故佛言持經之人。該天人恭敬。或因疾患貧窮衰老。反被世人輕賤。何哉。佛申明之曰。是人雖今生無業。或宿世業重。應墮地獄。等惡道。以今生持經力。止為人輕賤罵辱。前生大過。即為消除。時雖忍辱。力加進修。當證無上佛果。持經功德。可謂大矣。豈可因輕賤而隳精進哉。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第五番。佛舉自行。較量福勝。以見經不可不持也。阿僧祇。無數也。那由他。甚無數也。言此時之佛。實有千千萬萬耳。佛自追思前生。於過去無量劫數未遇然燈佛之前。此時無此經典。求道甚難。得相值百千萬億之佛。悉皆敬奉承事之。與之參究宗旨。而無一人空過。不與說明此經義者。今有此經。非法非非法。若復有修行之人於後末世。雖目中不見有諸佛。只須受持讀誦。會諸佛之源。從自心性。一日了悟。則較我歷劫事佛之功德。彼得一分。勝於我之百分。彼得百分。勝於我之千分。豈算數譬喻。如微塵恆河沙等所可及哉。用力何其省。而悟道何其易也。

  ○供佛雖感福報但是事相。終屬有盡。況供養承事。無關自性。自性若迷。福無可救。若持經。則能生理解。得證菩提。故供佛雖多。總不及持經者百分中一分。千分萬分億分中一分也。上節為罪重者說。以持經力。罪滅之後。漸漸修行。方得成佛。此節為無罪者說。故因經力。一悟本性。遂超入如來地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此結上文也。再言其人。深寓屬望之意。此經非大乘根器。不能持誦。末法眾生。德薄垢重。嫉妒彌深。若善男女於此時中。受持讀誦。心求真諦。超登覺岸。所得自性功德。在人神悟。豈容辭說而使人可聞乎。具者。詳盡之義。與上以要言之相反。如來非不欲詳晢言之。無如下乘之人。便謂如來與上乘說者。又與下乘不同。則將疑如來不一其說。其心因入於狂亂。以致如來之經。反生狐疑而不信。所以不欲具說耳。狐性多疑惑。每渡河冰。且聽且渡。故曰狐疑。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義者。般若妙義。即性體也。果者。如華結實。報者。如響應聲。言理之必然也自此已後。贊較都絕。故此結上無住無相之妙。又結上佛不具說之旨。余所較量。但是別意斷疑。與前次第不同。

  ○此處果字加一報字。與前四果果字不同。前說得深。此說得淺。前是自證自果。此則以果得報。此段全要發出下愚自新求善。而又恐其為善不卒。以致狂亂狐疑。故以果報結之。是如來開導庸愚一片婆心也。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善現復理最初之問。世尊亦如前答。又引因中以無法可得。契空有兩融。故蒙然燈授記作佛。使我當時有少法可得。則不與我授記矣。必至通達無我法。始是真菩薩。故為究竟無我。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自此至末。偏重法空。總欲淘汰二乘人所得心。遣除凡夫業福心。故每說經一番問以較福一番也。降住之法。佛前此已為詳答何必再請。蓋善現見佛所說皆破除我執。無佛可求。無生可度。未嘗實言何處可以住心。何法可以降心。將令初發心菩薩茫無住向。又自前身相見如來。下十段。總說無我。謂除卻我。則誰為住心降心。若有住心降心。則又乖無我之義。所以因上不可思議。覆思前所問住伏之說。亦不可思議。而又申明無我之旨也。不知人我之相不立。即無降伏之降伏。得法之想不生。即無安住之安住。故下仍以無生可度。無法可得告之。佛告以下。是答住心人惟一點靈心運用。凡發菩提心者。何嘗有我。當生如是無我之心。謂我當化度一切卵胎濕化等眾生出於輪迴。已。盡也。度生那有盡時。一度即有一己。即化度之盡只了得我性作用。豈可於清凈虛空中。妄生執著。而起一眾生可度之心。及我能度之之念乎。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以何義故。普度眾生。而不起眾生念耶。若有滅度念謂我得度生之法。人得我法而度。眾生得我法而度。生生不已之眾生。俱得我法而度。則私心未絕。執而不化。四相總成一我。何能伏住。而名菩薩清凈心乎。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所以不能破除四相者何。前說當生如是心。似發心有法。豈知真性虛空。原無有菩提心。心既強名。發豈有法。非徒無一切眾生即發此度生之菩提心。亦不可得。菩提心不可得。又安有可住可降之心乎。發菩提心之法不可得。又安有住心降心之法乎。住心降心之法且無。則所謂我者安在。而無我之旨益明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

  如來。佛自謂也。然燈以下。歷舉如來無得法之果。以明學者無得法之因。如來以昔在師所。有法得菩提為問。善現深解無相之理。故言弗也。所說義義字。指上實無有法句。謂從心自發。外心無法。有何所得。正悟如來之得法。得之於心不執師之法以為有得。佛然其說。重言如是以印可之。不但稱其言之是。而謂我之所得。真在心。而不著於師之說耳。此皆無我意。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此反覆告之者。欲善現知法無所得也。覺本非發。何況有法。諦審於是。乃知人法俱空。一念不起。是為真降伏耳佛深當意故隨順善現所說。而先正言其實無所得。凡僧初入門祝髮。其師訓言曰授記。然燈沒後即是來世。非兩人又隔世代也。如來法法皆空。心心無住。謂我若得法為來世化度眾生之人。此時授記師應以法傳我。令今世就成佛道。即不以我為來世當得作佛而有佛之名號矣。釋迦。此雲能仁。言能以至仁之心。而普度一切也。牟尼。此雲圓通。言有此普度一切之心。而能圓通四大。靡所不遍。毫無窒礙也。當日命名之意如此。已上蓋反言之也。又正言之曰。我惟不存一得法心。所以授記時。師曾作是當得作佛之言。而以釋迦牟尼名之。然燈但作是言。則知然燈自成然燈。釋迦自成釋迦。實無有法可授受明矣。此正結引證意。總無無上菩提心。從心自發而已。所謂無法得者。何以見其無所得。諸法千條萬緒。而其一貫之旨。總歸於如言如義而不言如法。如如中著不得法相也。言諸法而同歸於如義。正是百川之流。銷歸大海。不見增益。又何有一法之可獨名乎。當生如是心至此。是前後照應。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此反覆推明以釋人疑也。得者。自外而得。真性豈由外得哉。言如來得菩提者。不過凡人之言耳。如來實無有法得菩提也。故呼而告之。以正人言之妄。然不可謂如來不得菩提。但得之於真性。性本無法。故其中據以為實。則全無憑藉。見以為虛。則觸處圓通。無實無虛。法安所施。前無實無虛。是言如來所得之無相。此無實無虛。是言如來豎義之無法。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因是之故。即以如來平日所言證之。天下之可恃者皆法也。法至一切。則無論大小。何處不是修行成佛之法。不必於諸法外另覓菩提也。此釋諸法如義。佛又恐人泥法。故呼善現。所言一切法者。假此修行。不得認為真實。有所得。則不用之。原無有實。不過是虛名耳。不可於諸法之內。執有菩提也。人可泥法而不知真性乎。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承上起下之辭。人身長大。喻一切法之多。法非真有可譬。前雲人身等須彌山之長大。善現會無實無虛之意。謂如來所說人身長大祇是幻形。豈有真實大身。惟此清凈無為之心。離一切相。遍一切處。是法身大。功德無量。是報身大。是名大身耳。明大身非身則無實無虛。愈可知矣。

  ○此性不明。雖有長大之身。終為虛殼。以喻雖有一切法。而不能得之於心。則一切法。總屬成法。非我獨得之真諦矣。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

  前言如來無滅度法。恐人以佛為然而菩薩未必然。故呼善現雲。如來無法得記。菩薩亦當無法度生。然菩薩之果。亦豈真實也耶。不過如大身之虛妄。徒有其名而已。蓋以菩薩通乎佛性。所差一間。若使菩薩作是言謂我當化度無量之眾生。便是執於化度之法。而不可名之為菩薩矣。以菩薩著相即是眾生也。

  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佛又自問。何故一切眾生為有情不名覺眾生。隨呼善現而自答雲。實無有法名覺眾生也。修行賴有佛法。此雲實無有者。謂非真性有之也。又推其故。佛說一切緣覺聲聞之法。以除四相為主。四相無。而念中豈有滅度眾生之由我者。言佛。則菩薩之不落於化度法可知。菩薩既不存化度心。則心中清凈。不為清凈所拘。若菩薩作是言。我當飾金寶於世間。見有佛可取。則滯於法相。是凡夫之見。不得名為菩薩矣。此何故哉。如來只說心為佛土。清凈無相。不假外飾。若是觀想西方。不達一真法界。外飾即非莊嚴。惟以定慧之寶。莊嚴心之佛土。乃是真相。非虛名耳。然佛土是假名。莊嚴是假法。則菩薩豈可作意莊嚴佛土哉。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度眾生是大悲。嚴佛土是大智。皆菩薩分內事。一作於念。便非菩薩。然則起何等心。方名菩薩耶。凡相皆是有我。如度生著相。歸功於我。莊嚴著相。徼福於我。今曰無我法。只前無相無住之說。必也以天下之身為我。不以一己之身為我而人無我。當布施。不惜己有以濟物。當忍辱。雖割肢體而無嗔。而法亦無我。觸處洞然。而得心契圓融之妙者。斯則如來稱名真正修行。而可授記作佛耳。章內三言非菩薩。謂有我故。此言真菩薩。以足實無法得之旨。法尚本無。云何而求於住也。世尊到此。卻把四相。收為一我相。要除四相。只在通達無我。下皆明我法意也。

  ○上言六塵而單說色相。以聲香等從色起也。此言四相而獨說無我法。以人眾壽皆從我而起也。通達則彼此無礙。便是一個正覺心。何所容其為法乎。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前言五眼。後說三心。中雲河妙佛世界所有眾生心。如來悉知。雖優劣善惡不同。皆如三心不可得。萬法歸一。一更無異觀。故此分名一體同觀。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答降伏。上言無我。而此以五眼問者。眼亦我身之一官。無我。便應空眼相。不知無我相者。但無我身之累。非並其身而無之也。身累盡忘。而我之慧性。便從眼光透出。所以有此五眼。佛問五根。一步說深一步。善現答五眼。一步見高一步。要之五眼總是一眼。分言之有淺深。合言之無高下也。肉眼者。色身之眼。人有色身。即具此眼。而或見正。或見邪者。此肉眼之所以相遠也。凡人與如來同此眼。而如來有之。便能從此眼得證上果。則謂如來之肉眼可也。天眼者。能普照眾生邪正。若登高視下。纖毫畢見。此從肉眼證果後得之也。慧眼者。如來具三世慧光。不徒見一己之生滅去來。並晰眾生之種種色相。此從天眼中看出。法眼者。所視一軌於法。而非法之事不得再迷。故如來曾以此眼。看破阿修羅之假道亂真。使反魔入正。佛眼者。見眾生皆可成佛。而並無善惡之分。正是開眼憫眾生。合眼盡法界。而無所不入其眼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善現雖知如來具五眼。而未知如來灼見眾生心而為眼。故復問汝意作何理會。恆河所有以下凡五層。一河。二沙。三世界。四眾生。五眾生心也。欲明眾生有種種妄念。故舉無窮之沙以喻。如恆河中沙。佛說是沙否。善現。即答以是沙。極細而無數。故先言之。佛又問汝意若何。一恆河中沙。沙類恆河。謂一粒沙一個恆河也。如是。則恆河不勝其多矣。是許多恆河中所有之沙數。是沙數多不可言。諸佛世界。又如諸恆河中之沙數。是世界多不可言。寧為多否。善現即應以甚多。佛世界謂一佛所設化之世界。此起下文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上說世界多。此則說人心多。國土。是世界中所分者。蓋住心降心。宜一切無心。無心則無相。寂若太虛。烏可得而知。若妄心即有形相。故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眾生何其多。一切眾生所具若干種難計數之心。心又何其多。欲明如來之智。微妙能知。故約所知之境廣多。以顯如來。所具五眼。無不知見。心數雖多。總名妄心。故云悉知。此何以故而悉知。如來說諸差別若干種心。皆屬後起。絕非清凈本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即心之所以名也干。數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此釋非心之所以也。前言若干心。此止說三種心者。見非心不外三種耳。過去心者。此事已過。此心尚留。便多眷戀顧惜。終身迷惑而不悟也。現在心者。即如富貴貧賤。各有其位。不得越位而求。人惟看不破。以我當久於此。則眷戀之心出矣。又以我特暫於此。而厭常之心又出矣。故現在而莫知其為現也。未來者。此境不在目前。而設一或然之想。此境尚在後日。而設一預期之端。便多患得患失之心。三個不可得。不是婉轉啇量。直是斬釘截鐵語也。則夫著相心。並有得有法。度生莊嚴心。俱不可有。況所謂降伏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此也。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如來重引布施因緣。所得福德。皆虛妄非實。雖所施之福多。較之持般若無盡之福。特泰山之毫末耳。故云法界通化。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說諸心非心。乃知無心是為真心。無福德是為真福德。故揭出因緣二字。並結十七分以下一支也。因者。因其舊也。凡事必有因。而後緣之以起。因其善者。即緣善而起。因其惡者。亦緣惡而萌。人以滿大千世界寶施作如是善因。結如是善果。得少得多。似有分寸。故問得福多否。前世是因。今世是緣。今世修因後世受緣。故言如是。凡是果德。皆彼因成。故施多得福亦多。佛諭之曰。世間福德。緣會而生。緣離則滅。若能離卻因緣。方顯自性。自性顯露。是真實福德。福德在性。則不求而得。無相無量。如來不得言多。有實。非住著之謂。蓋布施若關自性。便不墮入頑空。此已超過算數境界。反說不得多了。此二句。說福德性也。惟因緣果報。極富貴繁華。轉眼皆空。生滅萬狀。寶施之福。不關自性。縱施遍河沙。於己性毫無利益是有而若無也。因其有涯涘可測。得計多寡。所以如來說福德多。福德尚不可得。而欲得非心。可乎。知此則前非福德性。及福德多明矣。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佛以具足色相問。而善現了解空義。皆雲不可得見。故世尊許之。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與下。結前身相三十二相節意也。上說諸佛所證。乃無為之法。云何佛身有八十種隨形相好可見耶。故有此問。色身。皮肉血氣之身具足者。五體無缺少也。佛有五體。眾生亦有五體。故言佛可以無所虧欠之肉身相見否。言有此身見之者必生歡喜心也。善現以隨其身形。一一皆好終非真相。故言弗也。又謂此身不離肉身。仍歸烏有。佛性如虛空。安得執此不可恃之色身以見如來耶。此其故何哉。蓋如來法身。固非形色可見。卒。未嘗離於形色而不可見。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諸相。是神通變現之相。不止三十二相也。不應以相見。謂相亦非性也。此何故哉。如來所說諸相之具足從佛觀之。亦是幻妄。原非具足。此具足之所以名也相到具足。是為完人。然貌足而性不全。即非踐形之人。與官之不全者何異。如來發問。意在掃除色相。欲人於自性中求見真佛法身。善現能悟佛旨。即一切掃去。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益明矣。如來說出眾生色相之不可恃。隨言已三十二相之亦無足據其旨歸於無相無法。故下文即以無法申明之。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解般若。故通達無我法者名菩薩。不解般若。故有若干種心。是名眾生。然般若無說而說。乃悲願深重。隨感而應。若有所說。則謗佛也。此理豈可為執相滯見者道哉。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上言無相。此言無法。蓋以法相名因。故必相空而法亦空也。佛言汝勿謂我先作是念。將有所說法以度生。使我先有是念。便是我為法拘。即人之聞我法者。亦莫先作是聞法之念。謂如來將有所說法。而我今得聞之也。此何故哉。蓋無說而說。說即無說。若使其人不達是意。而謂如來有所說法。是徒惑於章句之末。不明說經大旨。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無相般若之故矣。然莫謂如來不說法也。但真性難言。無法可說。即此是真說法。不妨稱性而示也。前如來無所說。謂莫著言說相也此言如來無說處即是說。謂莫著無說相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上言說法與聞法者。皆無法可恃。則來世何所為據。而使人信從耶。善現是天生聰明。以慧為命。慧從性命中來。不緣後起。已得正覺。故以是稱之。謂佛說般若甚深。人雖具亦不識。說亦不信。況末法駑劣之秋無佛開導。從文字遺教中。能信如來者。可有其人否前章實信凈信。指後日得道者言。此信心。是大凡修持之人。故下文只論眾生。佛曉之曰。汝慮末法難信者。執著眾生相也。豈知眾生皆有佛性。卵胎濕化諸種。或有變化而脫於凡者。一脫其凡。便是登岸。故不可以眾生名之亦不可以非眾生名之。自問何故非不眾生。蓋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者。我佛嘗謂汝等皆當作佛。則非眾生可知。是蓋泥其跡而名之為眾生耳。則不必作眾生相也。此結前無眾生相句。凡佛自言。而雲如來說者。謂諸佛亦如是說也。見必能生信意。惟世有信心之眾生。由有說而悟無說。由有相而悟無相。則聖凡不足拘。而如來亦可見矣。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有法可得。即非真空法性。謂無可得者。以本來各各具足故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段見佛於正覺之性。一歸於空也。前四論無得。善現雖知無定法名菩提。尚不脫一法字。佛屢為遣除。此因聞上無法可說。故復問佛得菩提。果無所得耶世尊見其意氣相投。真為以空合空。以水投水。故印證之曰如是如是。人心以覺為體。因不覺而有覺。只為倚著法相求覺。所以不能直下承當。豈知心體湛寂本如虛空。無論萬法消融。即使其中稍有幾微之法。可留。便非真覺性矣。加一少字。甚言其無也。

  ○凈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依般若行。所作皆名善法。了無高下。體性平等安容四相復入。哉。世尊初答以無法可得為正覺。達妄即真也。二答以平等為正覺。法無高下也。三答以正助為正覺。離四相而修善也。故名凈心行善。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言無少法可得。落斷滅見矣故復以實法實修告之曰。此法之所以無可說者。正以此菩提法。千佛同源。無奇異而甚平。無分數而有等。故於其中。若智若愚。共聞共見。不分別諸佛是高。眾生是下。所以名為高而無上。均而正等。悟而正覺。惟此覺性。人人同具則先覺者。正當覺其後覺。而何有四相可存。若觀佛作光明超絕相。觀眾生作垢惑暗昧相。則心不平等縱勤修一切。不得菩提。以。用也佛法即用此不著相清凈之心。修一切日用常行之法。化其不平不等。何善如之。用心行善曰修。復還性體曰得真性我本有之強名得耳。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前言佛法非佛法。統言之而法不可執也。此言善法非善法。析言之而法亦不可執也。法無所為善。因性而善。真性無我。豈法有所助益而為善。善與非善。只在著意不著意間。若執定善法。便落法相。恐人執有故隨說隨剗雲。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但虛名之耳。然說到覺性中之善。則善仍不在法上說矣。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重言受持之功。雖以七寶聚如須彌之高而用布施不惟百分不及一。雖千萬億分。亦不及持經般若之一分。宜乎稱福智無比。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因言善法。又推到布施。因說布施。又歸到受持解說。是從善法連絡下來。佛謂一四天下。則有一須彌山若大千世界。所有百億須彌山矣。人能以須彌山王大之七寶。集聚一處。而不分人我之物以行布施。較三千大千世界更多矣。種因得果。生生享之不盡。然終無解脫之期。故修福不如修慧。若上根人。自得領會者有幾。中下根人。必須將此教典。為入道梯筏。故前止言四句偈等。此處特提般若波羅蜜經。自行持誦。以之教人。其福德萬劫無量。皆因其法之善故也。算數譬喻。總以明其善法耳。自平等。句至下即非凡夫。是因無法可說。生出善法一番問答。自凡夫句以下。則又以無相可說。生出一合相一番問答也。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受持般若。即是度眾生。久之般若智圓。自然眾生見盡。若欲離此。別起心而謂度眾生。則四相儼然。是謂化無所化。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

  上言經義之妙如此。則此經之度人多矣。而如來又言。汝等聽法之學人。勿謂今日說經時。如來設一念。以為我之說經。單為我當度脫後世眾生也。須菩提莫作如此之念。何以故。覺性平等。誰有是性而為能度。誰無是性而為所度。但眾生自複本性。佛實不曾度之。前是佛自視。此是他人視佛如此也。若作念如此。則佛本不著相。人視其有四相矣。二句反言。以明果無眾生可度也。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發明無度眾生之我。如來既無四相。云何假名稱我。蓋對所度眾生言然如來平日。雖未嘗不自稱曰我。心中卻不著我相。不自私已。何有四相。故度我即是度眾生。本不差別。而取相凡夫。亦思度人。乃自謂此經非我不能誦。非我不能解。誤執為有我。則安可以凡夫之執。遂謂有我度生。有生我度哉。此結前無我相也。佛又恐分別聖凡。阻其精進。故又結前無人相而言。凡夫者。如來說當其既悟無我。便是佛菩薩心腸。即非凡夫。則亦是從其在迷。名之為凡夫而已。並凡夫而無之。而又何處有我乎。此見聖凡一體。正所謂是法平等。此正如來借己以喻後人。望後人不作凡夫度世想也。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善現謂觀如來心不可離相。佛言轉輪聖王亦具色相。若果以色相見。音聲求。則遠皆法身非相之義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此段又以色相反覆申明。結前無壽者意也。總是啟發善現悟到一合相處。前言三十二相不可得見矣。此復問可以相觀如來者。正欲善現認清不應以色相見如來意。如是如是。是迎如來之機。且順佛而說以相觀如來。佛恐其執著應身。不達法體。故又以輪王即如來為難。轉輪。即法輪也。輪王管四天下。業福既多。亦同佛具三十二相。若執相觀如來。則輪王亦當是佛。豈知佛相由法身現。王相依業因生。雖似而實異。何可執相論耶。善現迷心頓釋。遂雲如我解佛所說轉輪王之義。輪王雖修三十二行。終不契清凈本來心。則未可遂以如來目之如來仍不應以三十二相觀也。

  ○前說見如來。是令善現一眼覷定意此說觀如來。是令善現一心會著意。前說在外。後說在內。此二字之不同解也。故善現已應如是而復悟不應也。總之實得不在外見意。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善現便能解佛難意。佛遂說偈以證之。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法身之體。不離於聲色。然亦不在三十二相上認取我。謂真我。是佛性也。佛不於三界現身意。豈可以光明相好而見。四十九年不說一字。亦豈可以聽受文字而求。若以色相見。音聲求。便失真空無相之旨。誤入於邪道。安得見如來真面目乎。此深辟著相之非。見人當收視返聽。即性而修。不在色相音聲幻妄處求如來也。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般若性體。離一切法。與一切相。苟不悟無斷無滅之理。謂有則墮常見。謂無則墮斷見。皆失般若中道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身相既不可執以觀如來。又烏可緣以得菩提哉。佛又恐離相觀如來。謂人空則法亦空。竟成斷滅見。故說此以見菩提不滯諸相。正所謂無實無虛也。只重斷滅相三字。如來既具此相。而不以一相自存。所以無處不具足耳。是念者。謂以生相觀如來也。若作莫作。反覆言之者。申明色相音聲之不可泥也。若作者。指其失也。莫作者。開其悟也。具足相。即福德相。佛先反其詞曰。若作是取相之念。則如來原不以具足相得菩提。遂正其詞曰。莫起是滯相之念。如來原不以具足相而得菩提。相是外相。菩提是真性。豈因外相而得。是申明上文。乃叮嚀諄切處。佛又反其詞而曰汝若設念。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皆棄置之。斷滅而不用。如說佛身相。幻形終屬有盡。是為斷滅故說。佛又正其詞而示之。不可作是念也。何故不可作是念蓋發求真性心者。須依布施忍辱諸法修行。不可遂斷滅佛法。當知無為是有為之體。有為是無為之用故不用法者為斷滅相理從心得。奚干外相。法以。證心。奚能斷滅。大乘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離取著之相。不同小乘斷滅見。故曰於法不說斷滅相。前辟著相。為已渡者說。此辟斷見。為未渡者說也。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佛謂持般若故。則知一切法無我。能成就無生法忍。其七寶布施之人。豈可與此福德比量。彼布施有貪受。此持經無貪受。以其不受。是名正受。如海納百川。安有已哉。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夫諸法雖不應斷滅然亦不可執著。今不與持經者較。而與得法者較。乃形容佛法之妙。受福德受字。對上布施二字。以其所施。得其所受。作字又對上受字。因其所受。見其所作。此又借布施一段。說出得成於忍。不重布施也。前以布施屬眾生。此又屬, 之菩薩。非謂菩薩去布施。正從此印證菩提心耳。假使菩薩以無量世界寶施。較須彌山王聚更多矣。祗為著相布施一念。貪受福報。便落人天小果。不能成就自性功德。若復有人。知從前所說一切法。只無我盡。之。其所由成。在於能忍。忍者。堅忍不動之義。即前無諍。及一切善法。與忍辱波羅蜜是也。人惟不能忍。便不能有成。忍則六塵愛戀之情。悉堅固無漏。能制妄念。不使之起便可件件放下。到得人法兩空。智與理冥。才是得成於忍。蓋佛以不忍度世。以忍捐我。有大忍於我。斯能大不忍於世也。既得無生法忍。自與住相行施者不同。此菩薩所得無為功德。豈不遠勝寶施有為之功德乎。然所得之故。何以勝於前也。蓋以得之者。我所固有。不假外來。非因一施而一受。以菩薩不受有漏法報故也。善現又疑福所必得。奚曰不受。不知所謂不受者。非雲卻而不受。我所自有。非人授之。何處可容其受。福德是性。非有損益。從何而受。故又言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福德自作之。自受之。若據為我有。求多於福德。則貪矣。此貪字。須會上無為法有差別。則知有為處即是貪矣。貪則未有不著於相者。菩薩所以不受也。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般若智體。與十方虛空。湛然常寂。而不拒諸相。寂而常照。照而常寂。行住坐卧。四威儀中。常住寂滅。無不清凈。故此分名為威儀寂靜。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上言不應貪著。則是法相尤不可著。前論佛之身相。此論身相中之運用也。此段是借來去坐卧四字。以喻如來之。意。四若字。見非真有去來坐卧也。人惟信如來是有形色的。則心中忽設一來念。便覺其若來。而瞻禮敬肅之事起矣。設一去念。而以為若去。則枯禪槁性之說起矣。設一坐卧念。而以為若坐卧。則凡遇一塔一廟。便謂此中有如來趺坐寢息。而依藉之想又起矣。故概以不解所說義。解後人之惑。無所從來二句不對。下句只帶言之耳。如來者如其所性而來便有與生俱來意。非言來時一無所從也。但此性虛靈。若說從何處髮腳。便有影子。故說一無所字。下句玩一亦字。則知佛但說如來。不曾說如去。來曰從來。去曰所去。蓋即以所從來者而還歸於所去也。來者。完全而來。去者。不欠缺而去。即使去而復來。依然如此。何得不謂之如來乎。由此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分與合。無非此理。下文遂暢言之。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佛謂微塵世界。乃事相也。能受微塵者。乃理性也。事相理性。混合為一無所可分。凡夫貪著事相。而不悟理性。所以狥生滅而罔究涅槃。不容無斷說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此與下。發明微塵世界之義。說微塵。說世界。是言小之難容一芥。大之可藏須彌。而大小之形。皆不可著故又反覆申明之。世界原系塵聚而成。非將世界碎作微塵。今言其碎。指妄念言。見有所造作耳。學道之人。不達諸法皆空。將廣大世界。一念分別。使卵胎濕化。紛紜膠轕。剖析為微塵。汝意謂何。寧為多否。此以人所易曉者開發善現。塵甚多。可喻應身歷世務。即悟答雲碎世界為微塵。以凡夫心量計之。不勝其多矣。又白世尊而自問。彼微塵何故甚多。自答雲。微塵之多。無非影響虛妄之建立。若微塵眾為實有。佛即不說碎為微塵眾矣。蓋謂真性為實有。則不可說。而微塵眾非實有。故佛說之。是可說皆虛妄。所以謂不可說。不可取。又自問所以不說是微塵眾者何即自答雲。佛所說碎世界為微塵眾。隨風則散。隨水則凝。本無定體。可執之以為實乎。執之無可執。離之不必離但有微塵眾之名耳。知此。則知如來應身。凡其去來坐卧。不過虛應世而歸於空者。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世界。身之別名。善現悟微塵。並悟及世界。區宇雖大然元會運世。凡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天地亦終。即非世界。此世界之所以名耳。然則如來法身。無來無去。亦不過虛住世而妙於空者。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又自問何故世界非真實。自答雲。若世界為實有。則聚微塵眾而成世界。建世界於眾微塵。即為一合之事相。而無從解脫矣。一合者。一合而不可復分也。未有合之事。先起合之心。心合於事。而相形矣。即如耳目口鼻。未起一念。色聲香味。全然無形。及念起而欲視。則合於色相矣。念起而欲聽。則合於聲相矣。念起而欲口鼻如其意。則合於香味相矣。此因一念所發。遂與事相相牽。如來常說一念相則不然。如來既空塵相。正性所存。俱無執著。其中自有不求合而合之理。納世界於微塵世界即具於一微塵而不見有餘。納微塵於世界。一一微塵各現十方世界。而不見不足。非合非離。是之謂一合相。豈嘗有一合相可名乎。凡言即非。皆謂實無。凡言是名。皆謂虛名也。前由微塵世界及佛相。論其皆非真實而理無可說。以見如來之非有說。此由佛身及微塵世界。論其。皆無真實無同歸於空。以見貪夫之不知空也。

  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恐人妄生執著。故並一合相而掃去之。佛謂此理當俟悟者若以言語為說。不惟中下凡夫。說微塵著微塵。說世界著世界。即上根凡夫。亦說一合著一合。安能超悟哉。事者對理而言。真性即理即事。縱橫無礙。凡夫不明真性。妄著性中所現五蘊六根之事。貪戀而不肯割去。泥一切色身為我。沉淪六道。無由脫離。所以不能空世界而下等微塵也。

  ○合而言一。如膠膝著物。始不相合。才合。便堅固而不可解所以合相易於貪著一者舉其初念而言。初念一起。即合到底著迷。故謂之凡夫云爾。如來無所說之意。至此盡明。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佛言發菩提心者。諸法無相。應如是知見信解。自然於四相中不生知見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以下明離我法二見。此節初離我見也。經首降伏章。若菩薩謂有生可度。即著四相。安住章。若心取相即著四相。四相乃一經所遣之執。故佛問善現。若人言佛處處說有四見者。須菩提。汝且思量。此言佛所取義。必與世人四見不同能解之否。善現謂。如來有真四見不同凡夫。故言弗也世尊。凡人迷妄之習。在境為相。在根為見。外不住相。原於內不住根。世人見相不化無有真見。見猶不見。安能解佛所說義耶。說義何如世尊說真四見。即非如世人之有已無人分別愛憎壽夭之妄四見。若是人明得真上起妄。妄上起真。真妄不分。合而為一。是名四見。何謂真四見。如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見。說一切眾生有無漏智性。是真人見。說一切眾生本無煩惱。是真眾生見。說一切眾生本性萬劫不壞。是真壽者見。

  ○前言我人等相。而此言見有別。言相則尚有相在。言見則並無無相之見矣。見非見之於目。而直見之於心。心有此見。則相雖無。而仍著於有。如來此言。恐後人誤信如來說法。因有四見。欲強制以歸於無。故申言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薩。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離法見也。究竟正覺中。何有四相之名。三如是。指菩提心言。照前應云何住。及如是住句也。不生法相。應前云何降伏。及如是降伏。蓋法相不生。則更無起滅也。此已收到應無所住。又起下如如不動句。收到如是我聞句矣。佛見善現所悟已徹。即其問詞而結之曰。凡聞經修法。發無上覺心者。於經中一切所言修行之法。皆當清心解脫。以如是心知覺。如是心見識。如是心解說。不必生諸法相。而有所取著也。能布施不知施。忍辱不知忍。便不生法相矣。蓋法相者。入門之路而非造極之處。所以藉此引導。不可以此證心。佛又恐善現不知何為法相而令不生。故釋之曰。所謂法相者。非有非無。法到悟時。且不用矣。原不執著。亦豈有相。是法相亦虛名。上達必由心悟耳。蓋通收經中離即離非無住之理也。前於初學。則曰不取法相。此於成學則曰不生法相。前言立法者。則曰即非佛法。此言用法者。則曰即非法相。能不生相而無貪著。庶超塵界。證如來。所以結全經住伏之理也。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聞如來教而生信解。斯則人因法悟。法假人弘。人法相傳。流通無盡。當機大眾。天龍八部人等。歡喜信聞。流通於遐方矣。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此總結全經無住布施。並前後二問也。前此無相之故。已了了分明。此只借布施。發出不取於相。以證如如之旨。菩薩見道之後。福報一念未忘。縱以無量無央數世界中之七寶與人。較恆河沙。更為大且多矣。得福終歸消滅。發心已差。若善男女發心度生。修菩薩行者。只須於此經中四句偈等。心手不釋。悲憫眾生。復為敷演其辭。解說其義。雖不計福。而其福更勝彼寶施。演字與解字不同。解者只以其大意而解之。演則並其字句而演之。使天下後世無不推求詳衍而無一字一句稍存疑義也。佛自問演說之法何如。正以無有人我之相故耳。故說法者。不破所有。只破所取。取則差別熾然。不取則有無平等。故凡一切相皆無足取。而但如其心以應之。上如字虛。下如字實。謂適如其所如也。雖當紛擾之處。而此中卻如如不動。二句是演說之方。無為法要旨也。

  ○如如者。如其所來。如其所往。諸法如義。即佛智慧也。不動者。不為得心所動。不為因果所動。蓋佛設化。不過應緣而說。緣了則寂。乃自如之甚。而心體未嘗動也。不取於相則無住。如如不動則降伏矣。與人演說即是相。云何不取於相耶。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不動是無為法。取相是有為法。佛以無形相而無所為為真性。故以有形相而一切有為為偽妄。總屬因緣。無有自性。縱得福報。倏忽變滅。就如夢之得醒。而夢境成虛。術之有幻。而形聲莫據。水之有泡。而泡滅即無有泡影之隨身。影息而即無有影。與朝露之晞於日。電火之熄其光。六者皆瞬息無形。何有為之法可執乎。人能識真空無相之旨。則在在皆如是矣。觀即般若妙智。能如是觀。則知如來不動之體。可以為人演說。而住心降心。究竟無餘矣。一經始末。皆稱如是。始雲如是住。如是降心。至此又雲如是觀。故知妙智實一經之宗也。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釋迦在祇園說法已畢。爾時弟子中之長老。則有須菩提。前說善男女是何等人。僧眾之比丘男。即千二百五十人之輩。又後來者比丘尼。乃出家尼姑也。在家之優婆塞此言持戒男。是居士。即經中善男子也。在家優婆夷。是道姑。此雲近事女。言其親近比丘尼而承事。即經中善女人也。天神。謂欲界色界無色界諸禪天也。人類。謂王臣兆庶。鬼王之名。阿修羅。有鬼道天道人道六道中之三道也。聞如來說此微妙經義。皆得解脫。無不歡喜之至。信之切而領受其言身體力踐而奉行之。夫聞法醒夢。喜心易生。而身體力行。談何容易。不篤信者不領受。信受而不奉行。雖喜猶弗喜也。必智慧真肖金剛。才斬六根斷絕。佛法之能感人如此。豈非護念付屬之善歟。如來從鹿苑至?提。中間四十九年。未嘗說一字。茲與須菩提問答成經。無非為化導群生而設。然此理說亦無說也。

  金剛經注正訛(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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