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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到底能不能打?

「孩子到底能不能打」這個問題,一直是中國的國民話題。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父母「教訓」兒女被默認為正義和負責——「不打不成材」「棍棒之下出孝子」。然而在美國,「打孩子」並不是一個可以被討論的問題,無論你是否是孩子的父母,「打孩子」都被直接定性為「虐待兒童」,從19世紀開始,就已經被劃入「違法」的範圍。對他們而言,不存在「孩子到底能不能打」,只存在「打孩子究竟會引發多重的刑罰」。

美國社會開始全面探討「打孩子」的問題,始於「瑪麗案」。

起因是一位名叫「瑪麗·威爾遜的小姑娘被養母「毒打虐待」將近8年,當社會各方準備組織營救她時,卻發現美國「沒有防止虐待兒童法,卻有防止虐待動物法」。

「瑪麗案」結束後,美國迅速開展了相關法律制度的建立。

1874年,第一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在紐約成立。

1899年,第一個保護受虐兒童的少年法庭建立。

1912年,保護兒童利益的專門機構——美國兒童局創立。

1974年,《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案》通過,為聯邦各州規定了虐待與忽視的最低標準。各州必須根據這條法律對虐待和忽略兒童的解釋制定本州的有關法律。

展現東西方文化差異的經典電影《刮痧》中,華人爺爺對孩子進行「刮痧」治療在孩子身上留下的痕迹,偶然被老師和鄰居看到,直接導致孩子的父母被鄰居起訴虐待兒童,引發了一系列文化衝突,甚至連監護權也被剝奪。這是文化的差異,也是這一法律以及「孩子不能打,即使你是父母」在美國作為國民普遍意識的體現。

拋開法律不談,對於「打孩子」究竟能不能「成材」,或者所謂的「對孩子好」,朋友圈最近被媽媽們刷屏的一篇題為《在孩子出生以前,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我竟然會打他》的母親的親身體會也許更能說明問題。

洋洋這兩天特別乖,玩玩具規矩了很多,吃飯也自覺了,出去玩也非常聽話——倒不是不摔玩具了,只是他摔玩具之後,我看他一眼,他就不再瞎折騰;倒不是不挑食了,只是他吃少了或者企圖逃離飯桌的時候,我拉長語氣叫他一聲,他就知道自己乖乖坐好,大口大口吃飯;出去玩,跟小朋友搶東西的時候,我說兩句要跟小朋友分享,他也就癟癟嘴不再爭了,叫他回家,他雖然不情願,至少不會又哭又鬧了。

所有的變化,源自於我打了他。

生孩子之前,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我會動手打他。

打他之前,我也沒想過,揍他一頓的效果會這麼好。

難道孩子真的不打不成材?

洋洋今年3歲了,這是我第一次打他。

因為他偷吃了半盒過期的維生素D3,最重要的是,他不承認自己偷吃了。

我哄了他很久,承諾「媽媽不是怪你,但這不是糖糖,不可以隨便吃,媽媽希望你記得。你做錯了事情沒關係,只要勇敢承認,媽媽就不會怪你的。」

沒用。

兇巴巴地吼他,「做壞事不承認比做壞事還該打!」

也沒用!

他一直哭個不停,直到哭聲引來了奶奶。看到奶奶,他哭得更慘了,一個勁兒地往奶奶懷裡鑽,邊哭邊告狀,「媽媽冤枉我!」

他不只不聽話,還會說「冤枉」!還會狡辯!還會搬救兵!

我大概就是被這些新發現惹怒的。

雖然看過很多育兒書,也一直立志要做個有耐心、能包容孩子的媽媽,但在那一剎那,我腦海里還是只剩下一個念頭,「該打!必須打!」

反了你了!

與其說生氣,不如說我在焦慮和擔心。

說謊的洋洋,開始會狡辯的洋洋,開始不聽話的洋洋,他怎麼會這樣?他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這樣?是我太放縱他了嗎,是我表現得太過好說話怪壞他了嗎,為什麼他突然就「不聽話」了?——是不是他開始長大了,我們家也需要樹點權威、立點規矩管管他了?

往他的小胖屁股上呼巴掌的時候,我的心都揪在了一起。我不停地在懷疑,該不該打?這次打了,以後是不是都要棍棒教育?挨打會不會讓他很傷心?打他一頓真的管用嗎?

挨打這事兒彷彿每個人都能無師自通,沒打兩下,洋洋便開始哭著說,「媽媽我錯了……下次不敢了……」

看著他哭得漲紅的小臉,我再也下不去手,趕緊給他擦眼淚、擦鼻涕,抱在懷裡忙著安慰、忙著教育。

洋洋小肩膀一抽一抽地,用力吸著鼻子,表現得特別配合。

那天之後,我便得到了一個乖孩子。

我真的沒想到,這頓打這麼立竿見影。

洋洋變乖了,變懂事了,好帶了很多,但我又總覺得哪裡不太對,沒辦法放下心。

沒過多久我們就發現,洋洋確實變乖了,可是他看我的眼神有了躲閃,找我抱抱的頻率明顯變低了,而且,更喜歡粘爸爸了。

一周後我去幼兒園接他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在爭搶玩具的過程中,一向講理的洋洋第一次打了小朋友。

回家後,我把打小朋友的事跟洋洋爸爸說了,本來想讓他一起跟我批評教育洋洋,可他卻把我拉進了房間,說:「洋洋打人,可能是跟你學的。因為你上次打了他,教給了他一個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方法。」

當頭棒喝!

最近看的尹建莉的《好媽媽勝過好老師2》中的一段文字瞬間在腦中復甦,大意是:孩子打人和被別人欺負的根源其實是一樣的,通常都來自於家長「打孩子」。在家裡挨打的孩子,一般都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學會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去欺負其他孩子;另一種就是習慣在受到欺負時忍氣吞聲,成為「受氣包」。

這本書本來是我買來的,沒想到老公比我先看懂。而我之前沒有懂的話,在這一次打人事件之後突然就完全明白了。

「通過立規矩、強迫孩子服從來確立的權威,只會讓孩子在家中感覺自己是一個『被統治者』,並最終非常不幸地把自己的寶貝精心地培養為一個『賤民』。如果孩子在家裡『一定要有個怕的人』,那就說明他同時也有『不怕的人』。這種情況下,孩子就很難建立平等的公民心態——他一方面是『怕的人』面前的臣子,另一方面又是『不怕的人』面前的國王,既卑躬屈膝又頤指氣使。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孩子家裡家外兩個樣,或一方面膽小怕事,另一方面驕縱蠻橫的原因。」

「在家庭中被尊重的人,到外面才有尊嚴。」

打孩子,是對孩子尊嚴的無形踐踏。

我究竟是想要一個怕我的「乖孩子」,還是一個真正會尊重別人也被別人尊重的好孩子?

書里還說,打孩子的家長是「穿西裝的野蠻人」,「父母的『權威』不是靠打孩子、立規矩、強迫孩子服從來確立的。那樣樹權威,本質是成人恃強凌弱、以大欺小,可能會獲得孩子表面上的『順從』,卻會讓孩子在內心更鄙視你,甚至埋下仇恨和怨毒的種子。」

「不打不成材」,打出來的,究竟是「材」,還是把暴力視為正常之後,只能通過表面的迎合來壓抑自己內心的不快樂的人?

我再也沒有打過洋洋。

雖然還是會在他淘氣的時候抓狂,但我忍著,再也沒有突破過打他這條底線。

因為我雖然希望他聽話,但我更希望他日後成長成為一個受人尊重的人。當然,也有私心——我不要他怕我,也不要他把打人的媽媽作為「榜樣」。

後來專門去聽了尹建莉老師的講座,有媽媽問起:覺得孩子不打實在是沒法教了怎麼辦?尹老師反問:在「安全」和「道德」這兩個底線之上,孩子的所有所謂的胡鬧、任性、折騰,如果你多一點點耐心,究竟有什麼是需要非打不可的「惡行」呢?

像畿米說的,「孩子的錯都是大人的錯」。

像尹建莉老師在《好媽媽勝過好老師2》中說的,「我希望孩子未來活得像「公民」,而不是「賤民」,就不要讓孩子在家中感覺自己是一個被統治者。」

因為「母愛不是對孩子恆久的佔有,而是一場得體的退出。母愛的第一個任務是和孩子親密,呵護孩子成長;第二個任務是和孩子分離,促進孩子獨立。」

摘選自《好媽媽勝過好老師2:自由的孩子最自覺》。

所有圖片均來源於:TOPI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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