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分工理論:從柏拉圖到亞當?斯密及之後
勞動分工理論:從柏拉圖到亞當·斯密及之後
---讀柏拉圖著作札記(二十二)
張念瑜、
【提要】柏拉圖把國家的起源歸於社會分工,社會分工又根源於人的自然性品質,是真理與謬誤的混合。社會分工、生產過程中的分工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一系列的重大創新,推動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到17、18世紀後,生產過程中的分工才得到深入研究。
馬克思、恩格斯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私有制和「三大差別」自然消亡,實際上是社會分工的自然消失。這是未來的事情。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要通過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加強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的法制建設,促進分工與創新。
分工是創新活動。分工或創新的實現條件的關鍵因素是價格。不斷完善市場價格機制,促進分工與創新。同時,促進人工智慧技術的產業政策應以人為本。
一、引言
人類社會的勞動分工(Thedivision of labour)實踐與勞動分工理論是相互聯繫的兩回事。
人類社會初期往往以人自身的生理條件差異為基礎而自然形成分工,在自然分工體系中,不同的生產者個體分別擔負不同的勞動或生產職能,最明顯的是男女的分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提出的發生在東大陸原始社會後期的三次社會大分工,即游牧部落從其餘的野蠻人群中分離出來;手工業和農業的分離;商人階級的出現。國家形成後,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形成了社會分工。而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形成,工作項目和組織內部的勞動分工協作不斷發展,以此為基礎,按照優勢互補、交易互利的經濟規律形成了地區之間、國家之間的分工。
勞動分工理論是對人類分工活動的解釋和論述。威廉·羅雪爾(1817-1894年)「明確地宣布亞當·斯密是分工規律的發現者」(馬克思恩格斯,1972e:269);門格爾(1841-1906年)仍然相信亞當·斯密是分工規律的發現者(馬克思恩格斯,191965:563)。我國學術界許多學者也認為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第一次提出了勞動分工的學說(尹伯成,2005:29;姜達洋,2010:135)。這種說法並不準確。
在西方,柏拉圖在其著作《理想國篇》提出,國家的起源在於社會分工。這種分工是以人性的自然不平等為基礎的。他的同學色諾芬認識到分工與專業化發展對城邦的繁榮所帶來的好處。從柏拉圖、色諾芬到亞當·斯密,時間跨度二千多年,其間許多作家對分工理論做出了各種貢獻。但柏拉圖是西方分工理論的鼻祖。
限於篇幅,本文重點介紹柏拉圖和斯密的分工理論,同時,對馬克思、恩格斯的分工理論做必要的介紹。
二、柏拉圖的共和國及其分工理論
柏拉圖在《理想國篇》中以正義為基礎,構想一個超經驗的烏托邦式的共和國(Republic)。共和國是國家。在古希臘人那裡,國家與城邦是等價的,但要與政府相區別。
柏拉圖認為,之所以要建立一個城邦,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我們需要許多東西。「由於需要許多東西,我們邀集許多人住在一起,作為夥伴和助手,這個公共住宅區,我們叫它作城邦。」(369C)因此,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於勞動分工,因而他將理想國中的公民分為衛國者、武士、勞動者三個等級,分別代表智慧、勇敢和慾望三種品性。
衛國者是由哲學家擔任。衛國者依靠自己的哲學智慧和道德力量統治國家;武士們輔助治國,用忠誠和勇敢保衛國家的安全;勞動者是專門從事生產勞動的階層,他們包括農民、各類手工業者、建築工人、醫生、詩人、畫家等,以及專門從事國內外商品交易的商人。
哲學家王是統治者,武士是哲學家王統治的輔助者,勞動者是國家中的被統治階級。三個等級各司其職,各安其位。柏拉圖認為這就達到了城邦的「正義」。
柏拉圖把國家的起源歸於勞動分工,勞動分工又是個人的品質或天性所決定的。柏拉圖認為:「為了把大家的鞋子做好,我們不讓鞋匠去當農夫,或織工,或瓦工。同樣,我們選拔其他的人,按其天賦安排職業,棄其所短,用其所長,讓他們集中畢生精力專搞一門,精益求精,不失時機。」(374C);「如果說護衛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他就需要有比別種人更多的空閑,需要有最多的知識和最多的訓練。」(374E)因此,恩格斯指出:「柏拉圖把分工描述為城市(在希臘人看來,城市等於國家)的自然基礎,這在當時說來是天才的描述。」(馬克思,恩格斯,1972c:269)
同時,柏拉圖指出:「每個人只能幹一種行業而不能幹多種行業,是不是?如果他什麼都干,一樣都干不好,結果一事無成。」(394E)然而,柏拉圖並沒有把勞動分工作為理想的事。丹尼爾(Silvermintz)指出:柏拉圖的經濟思想史學家主要是根據柏拉圖的《理想國》所提出的論點,把他作為分工的早期支持者。儘管如此,丹尼爾認為:「雖然柏拉圖承認分工在經濟和政治上有好處,但他最終批評了這種經濟形式的安排。因為它妨礙了個人通過在審慎和理性的基礎上培養自己的靈魂獲得靈活性。」[3]。
三、從柏拉圖到亞當·斯密
從柏拉圖(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到亞當·斯密(1723年-1790年)的二千年間,有許多作家對勞動分工理論做過論述。在古希臘,柏拉圖的同學色諾芬和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就職業分工都做過論述。阿拉伯史學家和哲學家伊本·哈勒敦(IbnKhaldun,1332年-1406年)強調生產過程的勞動分工[1]。對製造業分工的分析,只有在等到17世紀和18世紀工業的初期發展和經過19世紀進一步的本質變化以後才成為可能(伊特韋爾.1992:977)。在此,我們重點介紹幾位對亞當·斯密分工理論有重要影響的作家及觀點。
(一)威廉·配第的分工理論
威廉·配第(WilliamPetty,1623-1687年)被馬克思稱為「政治經濟學之父」、「統計學的創始人」。
威廉·配第爵士是第一位注意到分工的現代作家。配第在《政治算術》(1672年)一書中把分工當作生產力來論述,認為分工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和商品價值。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是一國財富增長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又取決於分工的水平與規模。他曾分析17世紀荷蘭經濟強大的原因,強調分工的重要作用。根據《政治算術》中的資料,當時荷蘭稱雄時期的歐洲船隻總噸位數約為二百萬噸,其中英格蘭人佔五十五萬噸,荷蘭人佔九十萬噸,法國人佔十萬噸,漢堡人、丹麥人、瑞典人和但澤人佔二十五萬噸,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義大利人佔二十五萬噸。配第認為,壟斷海上貿易的人,由於所花運費比別人少,比必須負擔較大運費的人會獲得較多的利潤。原因是這樣:譬如織布,一人梳清,一人紡紗,另一人織造,又一人拉引,再一人整理,最後又一人將其壓平包裝,這樣分工生產,和只是單獨一個人笨拙地擔負上述全部操作比起來,所花的成本一定較低。同樣,壟斷航海業的人,可以建造細長的船隻,以載運桅檣、樅木、木板、梁木等物品,同時也可以建造短身的船隻,以載運鉛、鐵、石塊等物品。在開往不會有觸礁危險的港口作買賣時,他們可以用一種船,而在航行十二小時內就要擱淺兩次的地方,他們又可以用另一種船(配第,1978:24-25)。
(二)曼德維爾的分工理論
伯納德·曼德維爾(1670-1733年)生於荷蘭鹿特丹的一個醫學世家,後旅居英國,專修醫學和哲學。其代表作《蜜蜂的寓言》既是一部經濟學著作,也是一部重要的倫理學著作。
曼德維爾在《蜜蜂的寓言》中引用了大量的古希臘、古羅馬的作家的詩文和歷史。曼德維爾將「蜂巢」比喻為「宇宙間的哪個國家」(曼德維爾,2003:2)。蜜蜂群體中有蜂王、工蜂和雄蜂三種類型的蜜蜂,群體中有一隻蜂后[4]。這與柏拉圖《理想國篇》將城邦劃分為衛國者、武士、勞動者三個階級的做法是相似的。同時,柏拉圖也把「哲學家國王」稱之為「蜂房中的蜂王」,用「雄蜂」比喻那些只是生活資料的消費者,諸如乞丐等(552C)。曼德維爾在《蜜蜂的寓言》中沒有提到柏拉圖及其著作,但他在討論「愛」時,可能使用的是柏拉圖的定義(曼德維爾,2003:110)。曼德維爾提出的「私惡即公利」的命題是非柏拉圖的。這個命題不為休謨所接受(休謨,1997:28),卻由亞當·斯密所繼承(熊彼特,1991:280),也得到凱恩斯的欣賞(凱恩斯,2004.p.340)。
曼德維爾討論了社會分工,曼德維爾指出:「使一個民族獲得幸福和我們所謂『繁榮"的偉大藝術,便在於給每個人以就業的機會。按照這樣的方針,一個政府最應關心的事情,便是促進人智所能想到的各種製造業、藝術及手工藝的發展;其次是鼓勵農業、漁業各個分支的發展,並迫使所有的土地也像人那樣盡其所能。這是因為:前者是將大量的人吸引到一國去的、百試不爽的座右銘,而後者則是養活這些人的惟一方法。」(曼德維爾,2003:152)。
曼德維爾討論了生產過程中的分工。曼德維爾舉了一個生產大紅或深紅色的布料的例子。他認為,需要多個行業的能工巧匠的分工合作才能生產大紅或深紅色的布料。這些工匠包括羊毛梳理工、紡紗工、織布工、織機工、洗布工、染料工、安裝工、製圖工、包裝工等(曼德維爾,2003:225)。同時,曼德維爾看出了各行各業之間的投入產出關係。例如,運輸商會破產,而這又可能危及布商、染布商、打包商、其他相關商人或中間商(曼德維爾,2003:225)。
(三)詹姆斯·斯圖亞特的分工理論
詹姆斯·斯圖亞特(JameStuart,1712-1780年)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發展時期的一個重要代表人物,是「建立了資產階級經濟學整個體系的第一個不列顛人」(馬克思,恩格斯.1962:47)。1767年,斯圖亞特發表了《政治經濟學原理研究》。這是第一本題為「政治經濟學」的著作。他在該書的前言部分解釋這個術語的用法時說:經濟一般是提供家庭所有需求的藝術,而政治經濟學則是尋求為所有居民爭取一定的生活所需資金,以避免所有可能出現的各種危機,為社會提供需要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並以自然的方式僱用居民......來創造它們之間的相互依賴關係,從而互相提供對方的需求。斯圖亞特經常被認為是產生大衛·休謨和亞當·斯密的蘇格蘭啟蒙運動的一部分,但斯圖亞特是重商主義經濟學派的最後代表之一。
斯圖亞特是第一個將分工和交換價值的生產直接相聯繫起來的人。他認為,分工與交換價值是同一的。他把農業區分為「作為生產直接生存資料的農業」和「作為商業部門的農業」,並認為前者不屬於經營活動,因為它不是通過自身轉移而是謀生的手段;後者卻是為了經常讓渡或經常出售的農業,農業勞動者的活動和勞動產品都依賴於交換。他又認為,當我們假設某物具有共同的價格標準的時候,只有出售才能規定價格,只有頻繁的出售才能確立一種標準(馬克思,恩格斯.1980:470-471)。
圖亞特在這裡考察的分工是社會分工,是表現為交換價值生產的分工。馬克思在評價他這一思想時指出:「我們在闡述交換價值時沒有進一步去說明分工,而僅僅把它看作同交換價值是一回事… …斯圖亞特則最先把分工和交換價值的生產看作一回事,他把這一點看作社會生產和社會物質變換的以特殊歷史過程為媒介的形式。」(馬克思,恩格斯.1980:304)。
(四)休謨的分工理論
大衛·休謨(公元1711年-公元1776年)是蘇格蘭的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歷史學家。休謨與斯密是蜜友,但他們的世界觀(休謨有無神論傾向)以及道德、經濟學等許多方面存在較大的差距。根據坎南在整理出版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學的講稿時說,斯密寫這些講稿時大量利用了休謨的經濟論文(胡企林,1997)。
休謨認為:「人類所需要的維持生活的食物不易為人類所尋覓和接近,或者至少是要他花了勞動才能生產出來,而且人類還必須備有衣服和房屋,以免為風雨所侵襲:雖然單就他本身而論,他既然沒有雄壯的肢體,也沒有猛力,也沒有其他自然的才能,可以在任何程度上適應那麼多的需要。人只有依賴社會,才能彌補他的缺陷,才可以和其他動物勢均力敵,甚至對其他動物取得優勢。社會使個人的這些弱點都得到了補償;在社會狀態中,他的慾望雖然時刻在增多,可是他的才能卻也更加增長,使他在各個方面都比他在野蠻和孤立狀態中所能達到的境地更加滿意,更加幸福。當各個人單獨地、並且只為了自己而勞動時,(1)他的力量過於單薄,不能完成任何重大的工作;(2)他的勞動因為用於滿足他的各種不同的需要,所以在任何特殊技藝方面都不可能達到出色的成就;(3)由於他的力量和成功並不是在一切時候都相等的,所以不論哪一方面遭到挫折,都不可避免地要招來毀滅和苦難。社會給這三種不利情形提供了補救。借著協作,我們的能力提高了;借著分工,我們的才能增長了;借著互助,我們就較少遭到意外和偶然事作的襲擊。社會就借這種附加的力量、能力和安全,才對人類成為有利的。」(休謨,1991:525-526)
同時,休謨認為:「每一個國家的大多數人口,可以劃分為農民和工匠兩大類。」(休謨,1997:5),除此之外的從事滿足奢侈需求的手工藝者,是「多餘勞力」。這些「多餘勞力」如果不完全用於為社會服務(主要用於為君主和軍隊服務),這個國家就不能繁榮昌盛起來。實際上,休謨已經觸及到了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比例問題。休謨指出:「哪裡的製造業和機械技術不發達,哪裡的大多數人就得躬耕力田,從事農業。」(休謨,1997:10);「只有製造部門積存了大量的產品,社會可以對這些產品提出所有權,而又不致於剝奪任何人的生活必需品時,製造業才能增強國家的實力。」(休謨,1997:11)休謨已經認識到:必須正確處理消費生產部門和生產資料生產部門的比例問題。
四、亞當·斯密的分工理論
亞當·斯密·弗里沙(1723-1790年)是蘇格蘭經濟學家、哲學家和作家,也是蘇格蘭啟蒙運動時期的一位道德哲學家,是政治經濟學的先驅和關鍵人物。
1750年後,亞當·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學擔任過邏輯學和道德哲學教授,還兼負責學校行政事務,一直到1764年離開為止。這時期,亞當·斯密於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論》獲得學術界極高評價。而後於1768年開始著手著述《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1776年,《國富論》出版後引起大眾廣泛的討論,影響所及除了英國本地,連歐洲大陸和美洲也為之瘋狂,因此世人尊稱亞當·斯密為「現代經濟學之父」和「自由企業的守護神」。
斯密在《國富論》的開篇就論述分工問題。按照他的邏輯,各種生產力的最大改善,起因於分工。有分工,必有交換;有交換就要有貨幣。貨幣是助長分工所必須的,因而,勞動分工依存於交換條件。這就自然而然地走向實行交換的條件,即價值和價格。斯密的分工理論包括製造業生產過程的分工和社會分工。我們把斯密的分工要點歸納如下幾點:
1.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分工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斯密認為,勞動生產率最大的改進,以及勞動在任何地方運作中所體現的技能、熟練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為此,斯密舉了一個「扣針製造業」的分工例子(斯密,2001:8-9)。斯密把勞動分工的有利影響歸為三個因素,並獲得三種好處,即:(1)熟練程度的提高,使工作數量增加;(2)節約勞動時間而得到更多的利益;(3)便利和簡化的那些機器的發明得益勞動的分工。由此,分工的結果,各個人的全部注意力自然會傾注在一種簡單事物上。所以只要工作性質上還有改良的餘地,各個勞動部門所雇的勞動者中,不久自會有人發現一些比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來完成他們各自的工作。
2.地區、行業的分工有利於促進交換,增加社會財富。
斯密指出:「在每一種其他的工藝和製造業中,勞動分工的效果也同在這種微不足道的製造業中一樣,雖然在它們之中的許多行業,勞動不能如此細分,每項工藝也不能變得如此簡單。可是在每一種工藝中,只要能採用勞動分工,勞動生產力就能成比例地增長。各種不同行業和職業的彼此劃分,似乎也是由這種好處造成的。在享有最發達的產業和效率增進的那些國家,分工也進行得最徹底。」(斯密,2001: 9)
3.引起勞動分工的原因。
斯密認為,分工不是是人類智慧的結果。他把分工起因歸於人性中的交換傾向。交換受到自利心的鼓勵,並導致分工。同時,斯密指出:「不同的人所具有的天賦才能的差異在實際上比我們所想像的要小得多。…例如一個哲學家和一個普通的街頭搬運夫之間的差異,似乎不是由於天賦,而是由於習慣、風俗和教育所產生的。」(斯密,2001:19-20)這是非柏拉圖的觀點。
這與柏拉圖關於分工的原因的解釋是有很大差異的。熊彼特指出:「柏拉圖的等級制度,是根據源於對某種分工的必要性的認識。他對經濟學上這個永恆的、顯而易見的現象特別小心地加以發揮。在這方面假使有什麼令人感興趣的地方,那就是他(以及亞里士多德)強調的不是分工本身所引起的效率提高,而是由於分工使每個人專做最適合他性格的工作而帶來的效率提高;這種對人們內在能力差別的認識值得一提;因為後來幾乎完全被人遺忘了。」(熊彼特,1991:91)
4.勞動分工受到市場範圍的限制。
早在古希臘,色諾芬已經認識到實現分工的水平取決於市場的擴大(馬克思恩格斯,1979b:321)。
斯密認為,分工的程度要受交換能力大小的限制,或者說,要受市場廣狹的限制。如果市場過小,那就不能鼓勵人們終生專務一業。因為在這種狀態下,他們不能用自己消費不了的產品剩餘部分,隨意換得自己需要的別人勞動生產物的剩餘部分。這在斯密時代,「卻是一個全新而且重要的新見地。只有通過拓展市場,分工的全部利益才能夠得以實現。美國的締造者們最早把斯密所倡導的思想付諸實踐。當時,他們禁絕國內貿易的壁壘,並把禁止內部關稅載入美國憲法之中,150年後,歐洲追隨了這一做法,建立了共同市場。」(斯皮格爾1999:213)
5.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的比例。
將勞動分為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在休謨的經濟論文中已經有了必要的闡述。斯密在《國富論》第二篇第三章開始就給出了生產性勞動和非生產性勞動的定義。斯密認為,能生產價值的勞動就是生產性勞動;不能生產價值的勞動就是非生產性勞動。製造業工人的勞動是生產性勞動;家僕的勞動是非生產性勞動。因此,斯密認為,生產性勞動的比例依存於利潤、地租和償還資本的產物的比例(斯密,2001:374-375)
。
五、亞當·斯密之後的分工理論的爭論
斯密之後,19世紀的許多作家諸如西尼爾、詹姆斯·斯圖亞特·穆勒、巴貝奇(Babbage)、馬歇爾,他們在著作中仍然把分工放在突出的位置。在20世紀上半期,分工理論不再是經濟學教科書中的一個主題(伊特韋爾.1992:977)。
分工與私有制被認為是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礎。在這個問題上,馬克思主義與奧地利學派是存在爭論的。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國際分工體系的重建也是存在爭論的。限於篇幅,我們在此點一下題。
(一)馬克思偏重於分工的消極作用。
馬克思的主要著作是在揭示資本主義的發展規律,並對私有制進行批判。馬克思在方法論上非常重視「分工」,馬克思所講的分工一般是指社會分工。
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哲學手稿》認為,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產生了社會分工和私有制,而社會分工和私有制又產生了異化,「物的增值與人的貶值成正比」,即在工業社會的財富不斷增長和廣大勞動人民的極度貧困化。馬克思指出:「分工和交換是私有財產的形式,這一情況恰恰包含著雙重證明:一方面人的生命為了本身的實現曾經需要私有財產;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現在需要消滅私有財產。」(馬克思,2000:138)
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把「分工」作為歷史唯物主義分析的基礎之一。他們認為:「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取決於每一個民族的生產力、分工和內部交往的發展程度。」(馬克思恩格斯,1972a:25)這裡講的「分工」是社會分工,如工商業與農業的分離,並引起城鄉分離和城鄉利益的對立。因而,「分工發展的不同階段,同時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種不同的形式。」(馬克思恩格斯,1972a:26)但他們又說:「其實,分工和私有制是兩個同義語,講的是同一件事,一個是就活動而言,另一個是就活動的產品而言。」(馬克思恩格斯,1972a:37)。所以,在共產主義社會,私有制和「三大差別」將消亡。實際上也是「社會分工」的消亡(馬克思恩格斯,1972a:37-38)。
馬克思的《資本論》開篇首先講的是「商品和貨幣」。這與斯密《國富論》講「勞動分工」沒有根本性差別。因為「產品要表現為商品,需要社會內部的分工發展到這樣的程度:在直接的物物交換中開始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分離已經完成。」(馬克思,1976a:192-193)實際上,馬克思沿襲了斯圖亞特的觀點,把分工與交換價值等同起來了。在斯密那裡,分工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主要原因之一。馬克思說:「勞動生產力是由多種情況決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練程度,科學的發展水平和它在工藝上應用的程度,生產過程的社會結合,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條件。」(馬克思,1976a:53)這個定義把斯密的有關分工的效果都包括進來了,但卻沒有具體講「分工」。
馬克思沿襲斯密的傳統,在《資本論》第二卷和第三卷,以及《剩餘價值理論》等著作闡述了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馬克思認為「生產勞動」是與資本相交換的勞動,非生產勞動是不創造剩餘價值的勞動。在非物質生產領域,資本主義生產只是在很有限的規模上被應用,「資本主義生產在這個領域中的所有這些表現,同整個生產比起來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馬克思,1976d:443)
(二)奧地利學派偏重於分工的積極作用。
路德維希·海因里希·艾德勒·馮·米塞斯(1881年-1973年)是奧地利學派第三代掌門人。他和他的學生弗里德里奇·哈耶克(1899-1992年)強烈反對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主張以私有製為基礎的自由的市場經濟,他們也反對馬克思的理論,包括有關分工的消極主張。哈耶克的《知識在社會中的利用》認為,價格體系已為多數人所接受,即使有分歧也是方法論上的,而非政治上的。價格體系不僅可以實現分工,而且可以優化資源配置。
(三)全球化和全球分工。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出了絕對成本國際貿易理論,大衛·李嘉圖在其代表作《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提出了比較成本貿易理論。戈特哈德·貝蒂·俄林(1899年-1979年)開創了現代國際貿易理論和國際資本運動理論。俄林認為,一國在國際分工與貿易中的地位主要由其要素稟賦決定。
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基於比較優勢的世界貿易的擴張,必然會對各國的就業、產業結構產生重大的影響。各國都希望充分利用全球化的好處,避免對開放貿易的衝擊,盡量減少某些弱勢產業工作崗位的丟失,盡量增加優勢產業和相關產業的新就業機會。這必須會引起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政策的博弈。倡導自由貿易政策,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是一個老問題,也是一種新情況。
六、結束語
第一,柏拉圖把國家的起源歸於社會分工,社會分工又根源於人的品質,是真理與謬誤的混合。
在學術界,關於國家的起源問題並沒有一種標準答案。但將國家的起源歸於社會分工,無論是從邏輯還是從歷史經驗來考慮,都沒有多少解釋力。而柏拉圖將社會分工歸因於人的品質等自然條件,亞里士多德是接受這種觀點的,他曾說,有些人天然就是奴隸,「男女間的關係也自然地存在著高低的分別,也就是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亞里士多德,2012:15)。不過,不同性格的人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對於提高效率是有幫助的。這一點被斯密和馬克思錯誤地拋棄了。同時,柏拉圖將其超經驗的理想國的人民劃分為三個階級,並沒有完全脫離當時的雅典城邦的現實。但與中國西周和戰國時代的實際情況相差更遠。西周和戰國時代的階層主要是由血緣關係決定的,個人的自然條件是次要的。
第二,社會分工、生產過程中的分工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一系列的重大創新,推動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按照恩格斯的論述,在早期的人類歷史上,有三次社會大分工。第一次社會大分工是畜牧業和農業的分工,發生於原始社會後期。這次社會大分工促進了勞動生產力的提高,引起了部落之間的商品交換,為私有制的產生創造了物質基礎;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是手工業和農業的分工,發生於原始社會末期。這次社會大分工促地了勞動生產力的進一步提高,促使私有制的形成;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是出現了專門從事商品交換的商人階級。它發生於原始社會瓦解、奴隸制度形成的時期。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將分工與所有制的形成聯繫起來。他們認為,分工促進新的所有制的形成,但又超出了分工本身的效果。這些分析直接促成了歷史唯物主義方法論的形成。
到17、18世紀,隨著機器的使用,生活在「工業革命」之前的配第和斯密已經深入研究了生產過程中的分工。他們卓有成效的工作,預示著現代工業的本質。
第三,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通過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加強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的法制建設,促進分工與創新。
柏拉圖並不滿意社會分工,認為社會分工會束縛靈魂。馬克思偏重於分工的消極作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私有制和「三大差別」消亡,實際上是社會分工消亡。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定的活動範圍,每個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我有可能隨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但並不因此就使我成為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者批判者。」(馬克思恩格斯,1972a:37-38)。社會分工能不能消失,需要留待歷史的檢驗。
馬克思、恩格斯同時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兩個同義語」(馬克思恩格斯,1972a:37)。同時,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私有財產是生產力發展一定階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這種交往形式在私有財產成為新出現的生產力的桎梏以前是不會消滅的,並且是直接的物質生活的生產所必不可少的條件。」(馬克思,恩格斯,1972e:410-411)所以,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仍然需要大力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完善民營經濟產權制度,以此促進分工與創新。
第四,不斷完善市場價格機制,促進分工與創新。
古典政治經濟學對分工是十分重視的。馬歇爾之後的西方主流經濟學不再重視分工問題。奧地利學派拋棄了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商品」(commodity)概念,改用了「財貨」(goods)概念;熊彼特提出了「創新」概念,但創新的利益實現問題卻語焉不詳。
我們在前文已述,斯密的《國富論》是以「勞動分工」為基點的,馬克思的《資本論》雖然以「商品與貨幣」開篇,與斯密的做法沒有本質的差別。分工是創新活動,分工或創新的結果是形成新產品或提供新服務。而產品或服務只有通過交換才能算分工或創新的實現。所以,價格是分工或創新實現條件的一個關鍵性因素。
不是講價格高就有利於分工或創新,價格低就不利於分工或創新。關鍵是要有一個完善的市場價格機制。市場價格體系既是一種密集了供求信息的指示器,又是一套激勵機制。在這樣的市場價格體系下,分工或創新才能形成一種符合公平與效率原則的商業行為。我們過去支持創新用了很多價格補貼政策,實踐證明,其效果是不好的,扭曲了市場價格。例如,長期讓人病詬的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是一種典型的價格逆調節現象。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涉及到許多部門,從新葯審批、藥品列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採購等環節的表面看,似乎都合情合理,但最後形成的結果是「藥品價格虛高」,葯價越高越好賣。這種局面對醫藥創新是致命的。據2016年麥肯錫報告披露,我國醫藥創新能力仍屬世界的第三梯隊,許多臨床研究能力不足,藥品、治療方案九成以上依靠國外。由於創新能力薄弱、缺少原始創新,產業發展的實際回報率低。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所以,沒有完善的市場價格機制,講合理分工或創新都是一句空話。
第五,促進人工智慧技術的產業政策應以人為本。
因社會分工和生產過程中的分工,客觀存在少數行業和一些崗位,容易導致勞動者身心的傷害。隨著人工智慧技術和機器人技術的發展,這些行業和崗位可以逐漸由機器替代人。人工智慧車可能減少交通事故,也是一種公益性顯著的產業。實際上,德國的工業4.0就是在「工作的人性化發展」理念下發展起來的(哈特曼,2015:11-15)。所以,我國促進人工智慧技術的產業政策也應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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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蜜蜂群體中有蜂王、工蜂和雄蜂三種類型的蜜蜂,群體中有一隻蜂后(有些例外情形有兩隻蜂后)。工蜂是一種缺乏生殖能力的雌性蜜蜂,在蜂群的雌性蜜蜂中,僅有蜂后擁有生殖能力。但有研究發現一些工蜂通過繁殖來延長自己的生命欺騙蜂王。多數的雌蜂在幼蟲時期,僅有最初幾天可食用蜂王漿,之後改餵食一般的蜂蜜,因而無法完成生殖能力的發育,最後便會成為工蜂。雄蜂比工蜂大,全身長滿毛。雄蜂的職責是繁殖後代;雄蜂-生只能與蜂王交配一次,交配結束後幾分鐘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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