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國鋒的若干史實(4)--

關於華國鋒的若干史實(4)

作者:韓鋼來源:《炎黃春秋》2011年第2期

2011年02月11日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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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毛澤東欽定的接班人,又長期接受了意識形態的灌輸,華時刻擔心觸碰毛澤東,反覆申明:「搞思想解放不是為了貶低主席思想……解放思想,不是要從主席的思想里解放出來,根本不是這個意思。」華未必真的想繼續進行過去那種「階級鬥爭」,很可能想以此為盾牌,他不願也不敢在意識形態層面和政治層面有違毛澤東。這一點,華的確不如久經沙場因而謀慮深遠的鄧小平。

  「兩個凡是」的由來  華國鋒最受垢病的,就是「兩個凡是」的問題。「兩個凡是」,華當然脫不了干係。但事情也不像長期流行的一些說法那麼簡單。  1977年1月,是周恩來逝世一周年。年初開始,北京許多市民已經到天安門廣場送花圈,寫詩詞,貼標語。除了紀念周恩來,很多內容涉及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表達了對高層的不滿。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華國鋒肯定「小平同志的問題,要解決,但不要急」。關於天安門事件,華承認「此事確實受到『四人幫』壓制」,甚至說「天安門事件是壓出來的」,但也說「確有少數反革命」。他強調此事「毛主席有指示」,「一定要說毛主席指示錯了,會在群眾中引起很大爭論」。對這些動向,華顯然不滿,但態度卻比較溫和容忍。對天安門廣場的情況,他表示「悼念周總理,貼大字報,送花圈,讓他送」,還說「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緊,要引導,領導這一層要講清楚」。總的精神,華是要求「服從同『四人幫』鬥爭這個大局」,「毛主席、毛澤東思想這把刀子不能丟」。華和高層不是不解決兩件大事,但希望事情按照高層設想的步驟解決,以免干擾高層預設的「大局」,其關鍵是不能「損害毛主席」。這是華和高層的政治底線。  第二天,汪東興指示李鑫組織寫一篇社論,注意引導大家學文件,把對天安門事件、鄧小平問題的注意力轉過來。文件指的是《論十大關係》和華國鋒在第二次全國農業學大寨會議上的講話。這大概是汪落實華國鋒「要引導」指示的第一個動作。  1月8日,李鑫召集中央理論學習組布置任務。過了幾天,情況有變化。14日,汪東興布置新任務,為華主席起草兩個講話,一個是在小範圍內談談小平同志問題,一個是在學大慶會議上的講話。李鑫向理論組作了傳達。「小範圍」就是前述高層準備在1月份召集的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華國鋒要在會上講話,要求準備一個講話提綱;學大慶會議則是將在4月份召開的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華也要講話,要起草一個講話稿。李鑫還強調要批小道消息,狠駁分裂中央的言論。所謂「小道消息」、「分裂言論」,指的是社會上關於鄧小平和天安門事件的輿論。社論稿的起草因此擱置下來,理論組轉而起草華的講話提綱和講話稿。  1月17日,李鑫主持討論講話提綱的起草問題,講了這樣一些意見:現在人們提出的問題,一個是鄧小平同志出來工作的問題,一個是天安門事件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要從大局講起;幹部和群眾的言論和行動要服從中央的整個戰略部署。還說:要講高舉毛主席的旗幟,處理這兩個問題要肯定毛主席正確,不能損害毛主席的形象。按照李的意見,理論組寫出了講話提綱的第一稿。  1月21日,理論組討論修改第一稿。在李鑫主持下,第一次在稿子里寫了這樣兩句話:「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不能違反;凡是有損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不能容忍。」這是第一次提出「兩個凡是」,即「兩個凡是」的第一個版本。  為什麼寫了這樣兩句話?李鑫後來說:「在起草過程中,最難處理的就是,在當時的情況下,要穩定局勢,就要高舉毛主席的旗幟,不能講毛主席有錯誤,不能提『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錯誤的;同時,又要講請小平同志出來工作是正確的,必需的。這樣,起草工作就十分為難,怎麼說也說不圓滿。由於我強調了高舉毛主席的旗幟,穩定局勢,在講話提綱第二稿中出現了『兩個凡是』的提法。」這說明,「兩個凡是」有特定的指向,針對的不是鄧小平復出,而是當時有關鄧小平復出和天安門事件平反的社會輿論。  講話提綱稿修改到第四稿,情況又有變化。高層原擬召開的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不開了,改為召開中央工作會議。2月3日,李鑫再次召集起草者開會,傳達汪東興的指示:講話推遲,先發表社論。李鑫還說,汪東興同志要求把講話稿中關於「高舉」的那些話加到社論里去。「高舉」的那些話,就包括「兩個凡是」。汪東興顯然此前看過L已經起草的稿子。  理論組再次回過頭來修改社論稿。按照汪的指示,李鑫要求起草者將講話提綱里「高舉」、「維護」的意思加到社論稿裡面。「兩個凡是」的提法就這樣移植到了社論稿里。當然,不是原封不動地「移植」,而是作了些修改,後半句話改成「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社論的第五稿。  第二天,李鑫將稿子報送汪東興。汪批示:「這篇文章,經過李鑫同志和理論學習組同志多次討論修改,我看可以用。」5日,汪東興再批示:「可以發兩報一刊社論,請耿飆、朱穆之、李鑫、華楠、王殊同志閱辦。」但只有李鑫在這個批件上畫圈,沒有聽取其他幾位的意見。據李鑫後來的檢討,是他沒有同宣傳口和兩報一刊的負責人商量,就直接報汪東興審批了。2月6日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全文播發了這篇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第二天,《人民日報》刊出。社論最後說到:「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兩句話成為「兩個凡是」的經典表述。  上述經過說明,這個經典表述不出自華國鋒。華國鋒說沒說過「凡是」呢?說過,但與這個經典表述的背景或詞句並不一樣或不完全一致。一次是1976年10月26日同中央宣傳口負責人的談話。談到揭批「四人幫」問題,華國鋒說:批判中要注意,凡是主席點過頭的、批(示)過的不要去批,比如八個樣板戲還是要肯定的,某演員不好,可以換人。在這裡華針對的是揭批運動的具體問題,提醒揭批「四人幫」不要觸及毛澤東。一次是1977年3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他說:「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在揭批『四人幫』的鬥爭中,一定要注意,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凡是損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注42這個講話,就是前述中央理論學習組起草的那個稿子。講話里「兩個凡是」的表述,與兩報一刊社論不完全一樣,主要是第二句不同。據華國鋒說,講話稿和社論稿分別經政治局討論或傳閱同意。  不久,華就感覺他的講話有毛病:第一句話,說得絕對了;第二句話,確實是必須注意的,但如何制止也沒有講清楚。值得注意的是,華並非「兩個凡是」受到批評後才感覺有毛病的。幾乎所有人都忽視了一個事實,即1977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以後,華再未提過「兩個凡是」,官方文件、官方媒體也不再出現「兩個凡是」。可以說,作為有特定指向的「兩個凡是」,到這時實際已經終結。說華國鋒「堅持『兩個凡是」』,不是事實。至於「文革」之後維護毛晚年的理論和實踐,則是一種相當普遍的政治觀念和政治心理,很難也不應該以有特定指向的「兩個凡是」來概括。  有一點需要澄清,「兩個凡是」不管有什麼真實指向,至少沒有反對鄧小平復出的意思。最早質疑「兩個凡是」意在阻止鄧小平出來工作的是鄧力群。據鄧力群回憶:「1977年2月7日《人民日報》的社論,當天我沒有注意看。第二天,政研室的黨支部書記、一個年輕人朱佳木來找我。他說,老鄧,你看了昨天那篇社論了嗎?我說,我沒看,有什麼事嗎?他說,這個社論提出『兩個凡是』,可值得注意啊。我看了之後,同意他的看法。很快我就找了王震,把這個意思說了。王老說他沒注意。我對他說,這『兩個凡是』裡面問題大了,依照『兩個凡是』,鄧小平就不能出來工作,也不應出來工作……沒過幾天,王震同志就在國防工辦的一個會議上,公開地說,有一個社論,講『兩個凡是』,據說是一個理論家主持和定稿的,然後王老就批了一通,還點名批了李鑫。接著王老找鄧小平反映。」據《鄧小平年譜》記載,1977年2月,王震去看望鄧小平。鄧表示了對「兩個凡是」提法的異議,認為這不是馬列主義,不是毛澤東思想。王震看望鄧小平,很可能就是去反映「兩個凡是」問題的。  鄧力群顯然有誤解。如前所述,華和高層已經在考慮和安排鄧出來工作,不可能發表一篇社論去阻撓鄧的復出。真是如此,如何解釋社論發表之後華還要宣布準備恢復鄧的工作呢?還有一種說法:提出「兩個凡是」是為了繼續「批鄧」。這更無從談起。前面已述,年初高層就停止了「批鄧」,怎麼會用「兩個凡是」去維持一個已經廢止的口號? 拖延和阻撓恢復老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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