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哈特:由案例構建理論的機會與挑戰

《美國管理學會學報》(AMJ)近年來在各主要學刊中率先垂範,相繼著力推出各種以充分利用豐富的實證數據見長的另類研究方法。在該刊「主編特薦」系列中,學者們充分翔實地介紹了這方面的若干題目,諸如質性研究(Gephart,2004),紮根理論(Suddaby,2006),數據豐富性的價值(Weick,2007)和單案例的說服力(Siggelkow,2007),等等。本文將著重探討由案例構建理論的相關策略,尤其是多案例的理論構建。

迄今為止,學者們已經運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在各式各樣的題目上開發理論,如群體過程(Edmondson,Bohmer&Pisano,2001)、內部組織(Galunic&Eisenhardt,2001;Gibert,2005)、戰略(Mintzberg & Waters,1982)。知名老牌學者(Chandler,1962;Whyte,1941)和AMJ上令人矚目的新秀(Dutton&Dukerich,1991;Sutton &Raphaeli,1988)一樣,都使用過這種方法。事實上,那些由案例來構建理論的文章常常被認為是「最有趣」的研究(Bartunek,Rynes & Ireland,2006),並且成為AMJ中引用最頻繁的文章(Eisenhardt,1989a;Gersick,1988),其影響力與數量恰成反比。因而最新一屆AMJ最佳論文獎的獲得者們(Ferlie,Fitzgerald,Hawkins,2005;Gilbert,2005)倚重這種方法,也就不足為奇。

通過案例研究構建理論是指運用一個或多個案例、根據案例中的實證數據創建理論構念、命題和/或中程理論的一種研究策略(Eisenhardt,1989b)。案例研究是通常基於多途徑數據來源、對於某種現象的具體表現進行豐富的、實證性的描述(Yin,1994)。案例可以是歷史性回顧,例如Weick(1993)對1949年明尼蘇達州曼恩·高奇森林火災慘痛教訓的研究;但更多的是對當前事件的即時描述,如Gilbert(2005)對報業公司適應非連貫環境變化的研究。案例研究的宗旨是以案例為基礎從中歸納產生理論。而理論的產生完全是由於其根植於並升華於案例內或案例間的構念之間的關係的模式以及這些關係所蘊含的邏輯論點。

由案例研究構建理論的核心在於其可重複性(Eisenhardt,1989b),即,每一個案例都可視為一個獨特的實驗,是自成一體的一個分析單元。而多案例正像一系列相互關聯的實驗室實驗一樣,通過這些不連續的實驗對所產生的理論進行重複、對比、擴展(Yin,1994)。但不同的是,實驗室實驗要將研究現象從其背景隔離,而案例研究則突出現象發生的豐富、現實性背景。理論的構建就是通過在案例數據、所產生的理論及現有文獻三者之間的反覆循環而進行的。雖然由案例構建的理論常常看似「很主觀」,但成功的案例理論卻往往令人驚訝地「客觀」,因為其與數據的唇齒相依而使得研究者保持「坦誠」。這些數據對理論的約束,與數學在正式的分析模型中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妙。

由案例研究構建理論之所以引人矚目並具顯著意義,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它是溝通豐富的質性數據和主流的演繹式研究之間的最佳橋樑之一(如果不是唯一最佳橋樑的話)。由於歸納式的案例研究強調開發新的構念、量度和可驗證的理論命題,使得它與強調理論的可驗證性的主流演繹式研究保持一致。事實上,歸納法和演繹法的邏輯是相輔相成的:歸納式的案例理論構建從數據中產生新的理論,而演繹式的理論驗證研究則通過數據來驗證理論從而完成完整的研究周期。而且,由於案例研究是一種根植於豐富實證數據的理論構建方法,所以通過案例構建理論更有可能產生準確、有趣、可驗證的理論。因此,案例研究是對主流的演繹式研究的自然補充。

雖然由案例構建理論變得日益引人注目,但要用這種方法撰寫可發表的論文仍然存在諸多挑戰。一些擅長大規模、假設驗證型研究的論文評審者對這種方法存有誤解(如期望隨機抽樣),或者想當然地認為他們自己的方法更優越。另一些採用其他研究策略的評審人,儘管也使用豐富的實證數據(如自然問詢法),但強調長篇大論的描述,而對提出可驗證的、普遍性的理論並不感冒。還有一些評審者雖然也贊成那些基於豐富實證數據的研究,但卻被用來描述這些研究方法的形形色色的術語給搞糊塗了,包括紮根理論、質性研究、案例構建理論和自然問詢法等等。我們對這些作者特別同情,因為我們自己都曾參與過多項由案例研究構建理論的研究項目並撰寫過多篇論文。因此,我們希望通過本文褒揚使案例構建理論有別於其他研究方法的優勢,指出這種方法的一些共同挑戰,並提出一些可能的解決之道。

一、證明理論構建的合理性

優秀的實證性研究通常以紮實的相關文獻回顧開始,發現以往研究的不足,並提出解決此不足的研究問題。但當採用案例構建理論的研究方法時,研究人員還必須增加一個額外的步驟,來證明為什麼理論構建式研究能比理論驗證式研究更好地解決這個研究問題。這其中隱含的想法就是:與大規模假設驗證式研究相比,案例理論構建研究不那麼精確、客觀、嚴格。而且,如果在文章頭幾頁不能使評閱人相信理論構建研究的恰當性,那麼他不等讀到研究的結果部分就會將投稿棄之一旁。換句話說,評閱人會問:為何非得歸納性研究不可呢?

應對這一挑戰的一個關鍵步驟就是澄清為什麼這個研究問題是重要的,以及為什麼現有的理論無法提供一個適宜的答案。僅僅指出現有理論的矛盾之處是不夠的。相反,關鍵是要使讀者相信這個研究問題對組織和/或理論是至關重要的,並且證明現有理論要麼完全沒有解決此問題,要麼是解決得不充分或可能不對。

讓我們以一項早期的有關快速戰略決策的研究為例(Eisenhardt,1989a)。該文的導論部分開門見山地指出,快速戰略決策對高速動蕩環境中的公司的績效來說是決定性的,並給出了一個因為管理層決策緩慢而導致公司破產的例子。然後,導論部分又繼續說明現有的研究文獻幾乎忽視了這一重要的研究主題。文章的背景部分介紹了涉及決策速度問題的相關文獻(即使很間接的)中的幾種不同思路,但隨後指出這些觀點隱含的邏輯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例如,雖然一些文獻暗示集權化戰略決策也許很快,但集權化並不能解決諸如了解相關信息、決策實施、面臨不確定性環境的決策信心等問題。因此快速戰略決策不可能僅僅是集權化的問題。文章背景部分結束時,提出了「快照式決策」是否現實的問題。

證明歸納性的案例研究方法正當性所面臨的挑戰,部分地取決於研究問題的性質。如果是那些以拓展現有理論為目的的理論驅動型研究問題(Lee,Mitchell & Sabylinski,1999),研究者必須在現有理論的背景下設想其研究,然後說明為什麼歸納性理論構建是必要的。一般來說,研究問題需緊扣現有理論的背景,而要證明歸納性案例研究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質性數據能否對一系列複雜社會過程給出定量數據所不能輕易揭示的洞見。例如,Greenwood和Suddaby(2006)研究了處於一個行業核心中一項眾人矚目的制度變革是如何發生的(即,會計行業著名公司對變革的推動)。他們認為自己所採用的方法拓展了制度理論,而且他們的質性數據能夠揭示其所包含的複雜社會過程,因而是合理的。

與此相反,對於那些由現象驅動的研究問題來說,研究者在研究構思時必須強調此現象的重要性和現有理論的貧乏。此時研究問題界定寬泛,因而賦予研究者更多的靈活性。而對於歸納性案例研究的合理性的證明則依賴於研究現象的重要性以及強有力的理論與實證性證據的缺乏。例如,Bingham和Eisenhardt(2006)在他們對「企業高管們在參與一種重複的組織過程(在他們的研究中,指的是企業國際化)時學到了什麼」這一問題的研究中是這樣證明自己的案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的:他們指出,學習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組織過程,但大量關於學習的實證性文獻卻都忽視了實際學習的內容。更廣泛的說,由案例構建理論的研究一般在回答未開發研究領域中那些「如何」和「為什麼」式的研究問題時特別有效(Edmondson& McManus,2007)。反之,這種研究方法在回答有關「頻率」、「次數」和不同構念的相對實證重要性等問題時效果不佳。

二、案例的理論抽樣

由案例構建理論的另一個經常遇到的挑戰是關於案例的選擇。一些讀者錯誤地認為,挑選的案例應該具有一定的總體代表性,就像在大規模假設驗證研究中的數據一樣。換句話說,他們常常發出這樣的疑問:「如果這些案例不具有代表性,那理論如何能推廣呢?」

應對此挑戰的關鍵就是要澄清,案例研究目的是發展理論而不是檢驗理論,所以理論抽樣(不是隨機抽樣或分層抽樣)是合適的。理論抽樣就意味著選擇一個案例正是因為它非常適合說明和擴展不同構念間的相互關係和邏輯。正如實驗室實驗也不是從一個實驗總體中隨機抽樣而是抽取那些能夠提供理論新意的樣本一樣,案例也是根據理論原因來抽樣的,如揭示一個不尋常的現象、重複驗證其他案例的發現、對立重複、排除其他可能的解釋、闡釋新理論等。

單案例的理論抽樣是直接的。選擇案例的原因或者是因為它們非同尋常的啟發性,或是極端的範例,或是難得的研究機會(Yin,1994)。例如,Weick(1993)就使用了一個在曼恩·高奇森林火災中喪失感覺尋求的極端案例。Galunic和Eisenhardt(1996,2001)研究了一家過去數十年來堪稱典範的世界上績效最高的技術公司的組織適應性。Dutton和Dukerich(1991)對紐約港務局進行了研究,因為他們通過朋友取得常人不易獲得的數據。因此,單案例研究往往提供了在極其稀少或極端的情況下探究一種重要研究現象的機遇。

雖然單案例研究能充分的描述一種現象的存在(Siggelkow,2007),但多案例研究往往能為理論構建提供更堅實的基礎(Yin,1994)。同樣,與實驗室實驗類似,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基於多案例實驗的理論構建基礎更牢固、更準確、更具普遍性。多案例能夠相互比較,澄清是否新的發現僅僅是單案例所特有的,還是能不斷被多個案例重複得到(Eisenhardt,1991)。多案例也能創建更堅實的理論,因為其中的命題更深地根植於多種實證性證據。它同樣也能更準確地描述不同的構念及其相互關係,因為從多案例中更容易確定準確的定義和構念抽象的適當層次。例如,Brown和Eisenhardt(1997)發現:雖然一些企業依靠結盟來探索未來,但另一些卻依靠未來學家和試驗性的產品。通過多案例的研究,作者確立了一個比個別事例(即,結盟、試驗性產品)更恰當的抽象層次(即,探索)。多案例研究還能促進對研究問題更廣泛的探索和理論提煉。例如,Brown和Eisenhardt(1998)又補充了成功和不成功的轉變案例,從而為自己的理論增添了縱向成分。因為案例的數量一般很少,因此即使新增很少的案例也能顯著影響理論的質量。比如在一個單案例的研究里新增3個案例,就數量來說並不算多,但其分析效力卻提高了4倍。因此,運用多案例研究來構建理論往往能產生比單案例研究更堅實、更普遍、更可驗證的理論。

但雖然多案例研究可能產生更好的理論,可其理論抽樣卻更複雜了。案例的選擇不再基於特定案例的獨特性,而更多基於案例群對理論發展的貢獻。也就是說,多案例的選擇是基於理論原因,如可重複性、理論拓展、對立重複以及排除其他可能的解釋(Yin,1994)。例如,在Graebner和Eisenhardt(2004)從賣方角度來研究收購行為的研究中,作者首先使用了3個重複的案例即管理層賣掉了自己的公司;然後又研究了一個對立的重複案例,即管理層本來可以賣掉公司卻沒賣;隨後作者又使用了來自不同行業的案例研究以探討行業層面的解釋。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理論抽樣方法就是「兩極模式」:研究者抽取極端的案例(如績效非常高與非常低的情況),以便更容易地發現數據中對立的模式。雖然這種方法由於所得到的理論總能為其實證數據所支持而令論文評閱人驚詫,但是這種抽樣方法確實能夠清楚識別所研究對象中的核心構念、關係、邏輯的模式。

三、處理訪談數據

案例研究適合於各種各樣的數據源,包括訪談、檔案數據、問卷調查、原生態研究和觀察資料等。例如,Hargadon和Utton(1997)在其對Ideo設計與創新諮詢公司的日常創新活動的案例研究中,綜合了他們對該公司頭腦風暴會議的觀察、對公司主要人物的訪談,以及兩個諮詢項目過程中的原生態記錄。但是,如果研究使用了多個案例,並且研究的關注點從日常工作現象轉移到像收購、制定戰略決策這些偶爾的、戰略性的現象時,訪談經常成為主要的數據來源。訪談是獲得豐富實證數據的一種高效方法,尤其是當研究現象非常偶然或十分罕見時。但訪談也會造成受訪者下意識的反應,即出於印象管理和事後諸葛亮等機制導致訪談數據的偏差。因而細心的讀者會問,「你這個理論是不是愛面子的受訪者事後諸葛亮式的體會?」

訪談數據面臨的挑戰最好通過能夠減少偏差的數據收集方法來緩解。一個主要的方法就是訪談多個了解內情、對研究現象有不同視角的對象。這些受訪者可以包括各個組織內部不同層級、部門、團體、地域的主要人物,以及其他相關組織的知情者和外界觀察員(如市場分析人士)。如此眾多形形色色受訪者全都進行事後諸葛亮式的美化和印象管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例如,在我們從賣方角度來研究收購行為的研究中(Gaebner& Eisenhardt,2004),我們的訪談對象包括了買賣雙方各兩級高管、雙方的董事會成員以及提供併購背景信息的投資銀行家們。

另一個消除偏差的主要方法就是將回顧式案例和實時性案例結合起來(Leonard-Barton,1990)。回顧式案例依賴於訪談(和檔案數據),因而能迅速積累案例的數量和深度,由此能使研究者接觸更多的訪談對象並增加案例的數量。如果所研究的事件是新近發生的,那這種回顧式訪談尤其準確。相反,實時性案例採用的是通過訪談並更經常是觀察法來進行的縱向的訪談數據收集。這兩種方法都有助於緩解回顧式方法所帶來的事後諸葛亮式的美化效應和印象管理的影響。

還有一個更為微妙的挑戰來自於質性數據和質性研究之間的混淆。理論構建型案例通常極大地依賴於從訪談和其他渠道,如觀察、歷史書籍、檔案等取得的質性數據。這樣的研究經常被冠以「質性」之名僅僅是因為它非常依賴質性數據。但質性研究還包括其他也使用質性數據的研究策略,這些研究並非將數據整理成為案例並使用重複性邏輯來構建理論。例如,Elsbach和Kramer(2003)在他們關於好萊塢個人面試的研究中積累了大量關於個人說服力的質性數據,但他們將這些數據匯總起來而不是將其組織成案例。更複雜的是,一些學者對什麼是「質性研究」有著非常嚴格的定義,遠遠超出數據類型的範圍。例如Gephart(2004)將質性研究描述為「運用解釋性的、自然主義的方式來研究問題的多種方法並用的研究」(Denzin &Lincoln,1994)以及「針對的是關於社會經驗是如何產生並被賦予意義這一問題」(Gephart,2004)。根據這種觀點,質性研究是高度描述性的,它強調現實的社會構建過程,關注的是現有理論在特定事例中如何發揮作用。這種觀點在研究活動、目標和方法論上不同於更客觀、更實證性的通過案例構建理論的方法,也不同於其他同被稱之為質性的研究策略。這裡的關鍵在於一些讀者可能會混淆本非同類但卻看似相似的研究只因為它們都運用質性數據。而一旦這些研究不符合這些讀者所理解的「質性研究」的定義,他們會覺得大失所望。

解決有關「質性研究」混亂涵義的最直接了當的辦法就是乾脆避免用這個術語。另外,明確界定自己所用的研究策略,並強調其與其他有著不同方法論前提的「質性」方法之不同。特別是當從案例中歸納理論時,應當清楚說明構建理論的目標,並特意用腳註來註明質性研究的多重涵義之間的區別。此處的關鍵在於明晰理論構建策略,同時避免含義混淆、哲學性陷阱以及不切實際的讀者期望。

四、展示實證數據

實證性研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展示理論歸納所依據的證據。大規模演繹式的研究由被廣為接受的一整套標準來介紹理論和實證型證據,通常是以緊湊的數據表格總括大量數據的統計分析結果。但是案例數據卻不能總括得如此緊湊,因為其中包含太多的質性細節。

在單案例研究中,展示豐富質性數據的挑戰可以輕易化解,只需在文中展現一個相對完整的故事描述。故事一般是敘述性的,分門別類地引用關鍵受訪者的語錄和其他支持性證據。然後故事與理論相互交融,由此揭示實證型證據和新理論之間的緊密聯繫。這種相互交融使得理論和數據在文中都異常突出。Gersick(1994),Hargadon和Douglas(2001),還有Mintzberg和Waters(1982)都是這方面的典範①。

但對多案例研究而言,對每個案例都進行一個相對完整連貫的介紹是不可行的,特別是隨著案例數量的不斷增加。如果研究者每個案例都面面俱到,那理論就會淹沒其中,文章長度則急劇膨脹。因此多案例研究的挑戰是在限定的篇幅內同時展示作為研究目的的新理論和支持這一理論的豐富的實證性數據。對於一本多案例的研究專著或一篇單案例的論文而言,在豐富的故事情節和紮實的理論基礎之間的權衡取捨較為容易。但是對於學術期刊論文,多案例研究者對理論的堅實性和實證資料的豐富性之間的取捨特別困難。尤其難辦的是滿足那些期望看到如單案例研究般大量的故事情節的讀者。他們會問,「案例研究的精彩故事怎麼不見了?」

解決「要更好的故事還是要更好的理論」的矛盾,最好的辦法就是分段形成理論,或者提出若干具體命題來構成理論,每一個命題都有實證型證據支持。因此,理論本身成為貫穿文章通篇的組織框架,而理論的每一部分都有來自至少某些案例的數據資料來證實。但由於在正文中用每一個案例來佐證每一項命題通常是不太現實的,因而大量使用表格和其他視覺手段來總結相關的案例證據對於顯示實證基礎的深度和細節性至關重要。換句話說,使用概括的表格和其他視覺輔助手段來總結案例數據,可以補充正文中選擇性的故事描述的局限性,還可進一步強調理論的實證性基礎的嚴密性和深度。每個理論構念都用一個單獨的表格來概括其證據,是展示案例證據的一種特別有效的辦法。這些「構念表格」概括了案例證據,而且還指出了該構念是如何「測量的」,這也就提高了理論的「可驗證性」,並且建立了一座由定性證據通向理論驗證的堅固橋樑。Graebner(2004),Gilbert(2005)及Zott和Huy(2007)都是把構念表格和有選擇的正文描述相結合的優秀範例。

然而,對於那些期望看到來自實證數據的豐富的細節描述的讀者來說,用表格概括案例數據、圍繞理論來組織正文,會使他們大失所望。這種情況特別可能發生在那些研究興趣重描述而輕理論的讀者身上。因此,提醒論文評閱人你的案例研究的目的是開發理論通常還是有必要,儘管聽起來好像有些畫蛇添足。更重要的是,在開發構思精巧的表格、附錄和其他視覺輔助手段上多花些時間還是很關鍵的,因為這樣可以充分展示理論潛在的實證性佐證和可預期的豐富的案例數據,並明確地將這些表格和正文統一起來。

五、新理論的撰寫

由案例構建理論的目標就在於理論本身。但理論構建研究卻不像大規模假設驗證研究那樣有「確定如此」的撰寫新理論的標準模版。由於不同讀者有各自的偏好,因而他們不免要問:「為什麼你的理論要採用這樣的形式?」

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以不同形式來撰寫理論。首先,在文章導言部分勾勒出新理論的雛形。其次,在正文中就每一構念及構念之間的相互關係,逐一撰寫每一命題(或明或暗地),並將其與支持性的實證證據聯繫起來。這樣當研究完成時,這些命題會與大部分(或者甚至是全部)案例保持一致,因為研究者在理論和數據間進行了有效的「模式匹配」。同樣,清楚地表述出隱含的理論論點也是至關重要的,這些論點指明了一個命題中構念之間的邏輯關係。這些論點可以從案例證據中(例如某受訪者提到了這種邏輯關係)和/或從不太相干的邏輯中提取。最後,要給出一個可視的理論總結,如一個「方塊加箭頭」的圖示或總結性的表格。Eisenhardt(1989a),Gilbert(2005)及Maurer和Ibers(2006)向我們提供了在同一篇論文中如何運用多種方法撰寫理論的範例。運用多重撰寫方法來展示理論往往是初次投稿的一個安全起點。

另一個更微妙的挑戰來自於對「紮根式理論構建」涵義的混淆。一些學者認為紮根式理論構建僅僅意味著在系統收集的實證數據中,通過觀察發現模式來創建理論。這種觀點經常包含分析時在理論和數據間的往返反覆(因此可以持續比較理論和數據)的描述,並要求案例的理論性抽樣(如前所述)。正如Langley(1999)所言,這是一種廣為接受的關於紮根性理論構建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就研究質量而言,理論的質量及其紮實的實證性證據基礎比理論構建過程的具體細節更為關鍵。

但其他學者認為紮根性理論構建有一個更嚴謹精確的涵義,它源於Glaser和Strauss(1967)對社會行為人對行為含義的解釋的初始關注。例如,Suddaby認為紮根性理論構建「最適合用於試圖理解行為人從主體互動經驗中構建行為意義的研究」(Suddaby,2006)。更有學者強調紮根性理論構建的細緻過程和術語,即研究者應當使用層級式的分類結構來收集現場數據並發現理論(Corbin &Strauss,1990)。對這些學者而言,持續的比較和理論抽樣具有確切的含義:「持續比較」意味著數據收集和分析同時進行;「理論抽樣」意味著根據理論構建進展的需要來決定下一步收集哪些數據(Suddaby,2006)。這種觀點認為,是否堅持具體的紮根性理論的構建過程對判斷研究質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嚴格的堅持也會造成對理論普遍性的限制(Langley,1999)以及對個別的實證性起始點的特殊路徑依賴。

正如我們處理「質性研究」的多重涵義的辦法一樣,解決「紮根性理論構建」的多重含義的有效辦法也是盡量避免使用這個術語,除非研究者確實在使用Glaser和Strauss(1967)的方法。另外一個行之有效的消除誤解的辦法,就是在論文中詳細說明系統的數據收集過程和理論構建過程,特別是有關理論是如何從數據中歸納出來的過程(如,對跨案例比較法的說明)。此處的關鍵是表明研究過程的嚴密性、創造性和開放性,同時避免混淆和哲學陷阱。

最後,一個意外的挑戰可能會來自於那些對簡約理論失望的讀者。特別是當讀者熟悉某些單案例研究的特殊細節時,他們會期望看到從這些案例中得出更複雜的理論。出乎意料的是,單案例其實能比多案例創造出更為複雜的理論。這是因為單案例研究者能使他們的理論更嚴格地符合某一特定案例的細節。反之,多案例研究者僅僅剩下了在大部分或全部案例中重複出現的關係模式。由於這些關係模式的數量往往少於在單案例中觀察到的豐富細節的數量,因此,多案例研究所得出的理論也往往更簡約(但也更堅實、更普遍)。應對這一挑戰的關鍵方法就是從所有可能的細微差別、可選擇的其他解釋等方面來保證理論已經充分利用了現有的數據。當然,也有必要提醒讀者,簡約、堅實、普遍性才是優秀理論的共同特點。

六、結論

通過案例研究來構建理論是一種日益普及、意義顯著的研究方法,並以此為基礎形成了一大批頗有影響力的研究。但是像任何一種研究方法的信徒一樣,案例研究法的信徒也面臨很多可預見的挑戰,而其中的一些挑戰恰恰是由於依賴豐富質性數據的研究日益普及而產生的。令人欣慰的是,這些經常是正當合理的挑戰能夠通過準確的語言和周密的研究設計來緩解,包括小心論證案例構建理論的合理性、案例的理論抽樣、限制受訪者偏差的訪談方法、用表格和附錄來展示豐富的案例論證數據以及清楚的論點表達。這樣所產生的新理論牢固地建立了一座從豐富的質性數據通向主流演繹研究的橋樑。這才是案例研究的真諦。

作者:凱瑟琳·M.艾森哈特/梅麗莎·E.格瑞布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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