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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憲法成為一種普遍信仰

讓憲法成為一種普遍信仰
秦 丹

  秦丹

  今天是我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有人在中小學生、社區居民中間宣講憲法知識,有的地方在組織公務人員向憲法宣誓,有的單位開展報告會、座談會、憲法知識競賽,有的系統通報違憲違法的案件……形式多樣,無不為樹立大家的憲法意識,保障憲法的實施。

  以往,在不少人心中,法律是威嚴的、冰冷的。但今天,當我們明白了憲法的意義,分明感到它是溫熱的。

  32年前的今天,是現行憲法實施日;13年前的今天,是第一個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4日,承載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法治夢想。古語稱:「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民族復興,離不開良法善治。但是,憲法不僅僅是治國平天下的工具,它更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是人民幸福的源泉。因為它一方面制約公權力,一方面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

  依憲治國,才能最終保證人民各項權利的落實。事實上,人民信仰法律、保護法律,就是為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謀。領導幹部信仰、依靠法律,才能治理好國家和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一切組織,也包括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因此,以權代法、把領導的話當法,都是背棄憲法信仰的行為。

  全民對憲法都應該有一種基本的信仰。不能忘卻的記憶告訴我們,沒有憲法的保護,良法得不到落實,即便身為國家主席,也可能遭受侵害。

  社會的變遷,民心的遠近,讓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異常清晰:「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憲法理應是人民群眾的希望和法寶。假如憲法意識在人民心中扎了根,每個人都能理解法律、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那這個社會將更加公平合理。憲法代表的不只是一套自上而下的治理技術,而是一種普遍的價值和理念,是給一個社會立規矩。

  然而,先秦《商君書》中說:「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明代張居正曾感嘆:「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習近平同志也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如何保證憲法之實施,法治意識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尤其重要。一個國家沒培育起法治精神,一個社會沒有好的法治風尚,人們沒有普遍的法治信仰,那憲治之推行就是一句空話。假如一個社會街頭巷尾都在討論憲法,領導幹部依法執政成為一種習慣,人民群眾依法行事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而且社會上出現了「奉法者強」的普遍情況,那我們就有望看到「奉法者強則國強」的理想局面。由此,人民的幸福,才不會是無本之木、無根之花、無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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