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不能結成「小圈子」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領導幹部「不愛百姓愛土豪」,熱衷於和土豪老闆稱兄道弟,經常參加他們各種私人宴請、聚會,成為他們家中的貴客、「座上賓」,老闆們為了收買官老爺,往往抓住領導幹部的弱點,用金錢、美色鋪路,拉他們落水,把他們變成為自己撈錢的傀儡。從中可以看出,作為混跡於這種「圈子」中的官老爺,很容易滋生腐敗問題。事實也的確如此。從近幾年來查處的貪腐案件來看,搞權錢交易的貪官鋃鐺下獄之時,必然有靠公權力謀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後塵。山西官場「地震式」塌陷現象,劉鐵男、蘇榮、令計劃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說明了這一點。據統計,在過去7年落馬的75名省部級高官中,以「官商勾結」形式收受賄賂的有75名,比例高達100%。一些官員公然違背黨紀國法約束,用手中的權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為地方老闆們的「隱形股東」「隱形顧問」,成為親人公司里的「隱形掌柜」,為商人謀取經濟利益,自己也中飽私囊,把自己從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僕蛻化為人人憎恨的貪腐分子。
官商「小圈子」是個毒瘤,給我們帶來很多危害。首先,官商「小圈子」違背了黨紀國法。所謂官商「圈子」,其本質是封建官僚主義的遺留物,是小群體成員之間進行利益寄生、輸送的平台,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有些黨員幹部,熱衷於拉關係、混圈子,一門心思結交權貴、商賈,打著「搞經濟建設」的旗號,胡作非為,撈取政治資本、謀取私利,滿口清正廉潔、黨紀國法,背地裡卻和商人「勾肩搭背」、江湖義氣,官利用職務之便撈取錢財,商利用錢財尋求政策上的便利,於是,兩者一拍即合,這樣以利益為目的的結合,必然做出違背黨紀國法之事。其次,官商「小圈子」損害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些幹部,利用人民賦予的公權力,遊離於商賈之間,以犧牲公共利益為代價,將公權變成自家「作坊」來用,於是就出現了一系列豆腐渣工程,最終受損害的必然是人民群眾。再次,官商「小圈子」斷送個人政治前程。習總書記強調:「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有些幹部自以為聰明,對於對待有利可圖的商人「像春天一般溫暖」,對待人民群眾卻「像秋風掃落葉」一般無情。他們就像變色龍,和商人在一起時像「關公」——喝酒喝得臉通紅;對待群眾像「包公」——冷酷無情沒笑容。他們一心想著「人生在世幾十年,多交朋友撈點錢」,從不放過任何「賺錢」的機會,就像松毛蟲一樣,吃完一山過一坳,人心被他們吃散,百姓被他們吃窮,長此以往,民心盡失。而官商利盡之日,或者分贓不均之時,也往往是他們反目的開始,由於商人檢舉而鋃鐺入獄的官員大有人在,他們最終為自己的貪婪埋單,「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對破除官商「小圈子」,在加強領導幹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還要在制度、機制上找到突破口,從源頭上肅清圈子文化流毒。首先,要提高政府部門辦事的透明度。其次,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加強理想信念和優良傳統教育,引導領導幹部自覺抵制「圈子文化」;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從「八個小時」以內延伸到「八個小時」以外,減少他們不必要的應酬。再次,要加大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在反對腐敗方面力度很大,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領導幹部不敢貪、不想貪,甘願做為人民服務的公僕。
(作者單位:井岡山幹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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