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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九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九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天台 智者 疏 並記

四明沙門 道成 入注

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第十四

  此安樂行品。是跡門流通分中。第四明外凡初心弘經方法也。今古釋此品。皆有生起。十緣五緣。及明來意。三意五意。今則不爾。但隨品文勢。逐義釋之。不必一概。故至釋此品。應委騰前四品之意。謂法師下。三通以法師室衣座三。為流通之軌。故釋前三品題。及以消文。咸依此三。明品元意。若隨文相別。生起不同。文起盡耳。以法師是流通之始。是故具列三法為軌。況流通者。演布正說。令說者依三建志。方能光顯所弘之典。令物慕仰。法可弘通。冥資顯益。是如來使。若不爾者。何故世尊命弘經人。量其功用堪掌任者。故使此土他土。上方下方。進否異轍。若己自行。不長物信。如熱病者。而貨冷葯。是故不可率爾傳經。故三周開顯。若法若喻。不逾三德。若修若性。准而則之。性德不當開與不開。修得隨時。轉名赴物。在今同異無非一乘。一乘者佛性也。具如大經佛性三種。即是秘藏。故流通之首。還約此藏。以之為軌。所以法師名室衣座。於敷弘義便故也。寶塔品中。若從塔說。塔涌在空。座也。處處證經。室也。眾寶莊嚴。衣也。若從釋迦。在空座也。入塔衣也。命弘室也。又以三佛表於三身。此亦三耳。多寶衣也。釋迦座也。分身室也。若從三變所表說者。初變表破見思。座也。次變表破無知。室也。後變表破無明。衣也。故命弘者。令依三法。弘此妙三。若調達中。身為狀座。若非深達此三。安能輕生重法。故相好之身。必有法報。法身衣也。報身座也。應身室也。若從調達因行。五波羅蜜。衣也。般若波羅蜜。座也。慈悲喜舍。室也。況師弟成道。具足三身。至持品偈文。彰灼三法。而弘此經。此安樂品。雖為始行。亦以三德。而用題品。以一品內。無非三德及三德行。於中為五。初以三義總釋。次明四行來意。三明四行次第。四明四行體異。五正解釋。

  △初三義總釋中。自為二。初疏略釋題。次廣解各三。初依事。二附文。三約三法門。先略釋中。初事解者。身無危險故安。心無憂惱故樂。身安心樂故能進行。二業安樂。進於弘經。口業之行也。次附文釋者。經雲。著如來衣。則法身安。入如來室。故解脫心樂。坐如來座。故般若導行進。此附上文。約三德三軌故也。法身若有二德之行。故使所嚴法身安也。若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故具三法。共導弘經之行。附今文者。下經雲。住忍辱地故身安。而不卒暴故心樂。觀諸法實相故行進。即進為行。秪由自進。是故弘經。三約法門釋安樂行者。安名不動。樂名無受。行名無行。不動者。六道生死。二聖涅槃。所不能動。既不緣二邊。則身無動搖。上文雲。身體及手足。靜然安不動。其心常憺怕。未曾有散亂。則安住不動。如須彌頂。常住不動法門。故曰安也。樂者。不受三昧。廣大之用。不受凡夫五受。乃至圓中五受生見。亦皆不受。有受則有苦。無受則無苦。無苦無樂。乃名大樂。無行者。若有所受。即有所行。無受則無所行。不行凡夫行。不行賢聖行。故言無行。而行中道。是故名行。即法門也。今更廣事解。夫安樂者。即大涅槃。從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從因得名。諸餘因果俱苦。如常見外道。行於苦行。還得苦果。若因樂果苦。如斷見外道。恣情取樂。後得苦報。若因苦果樂。如折法二乘。無常拙度。加功苦至。方入涅槃。今言安樂行者。因果俱樂。即是大品如實巧度。大經雲。定苦行者。謂諸凡夫。苦樂行者。聲聞緣覺。定樂行者。謂諸菩薩也。絓七方便。粗因粗果。皆非安樂行。獨妙因妙果。稱安樂行也。此廣事釋畢。更廣依文釋者。安樂行。是涅槃道。涅槃有三義。謂三德秘藏。行有三義。謂止行觀行慈悲行。止行者。三業柔和。違從俱寂。即是體法身行。即上文如來衣也。觀行者。一實相慧。無分別光。即體般若行。即上如來座也。慈悲行者。四弘誓願。度一切。即體解脫行。即上文如來室也。總此三行。為涅槃道。總於三德。為行之境。境稱安樂。道稱為行。故曰安樂行也。大論雲。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因時用此三行法。導三業為行。二業凈故。即是凈於六根。六根若凈。發相似解。而得入真。果時名佛眼耳等。因名止行。果名斷德。因名觀行。果名智德。因名慈悲行。果名恩德。又因名三業。果名三密。四時慈悲導三業利他。果時名三輪不思議化。如此觀時。無復分別。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一切眾生。即大涅槃。不可復滅。行於非道。通達佛道。此即絕待明安樂行。此行與涅槃義合。彼雲。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如來是人。安樂是法。如來是安樂人。安樂是如來法。總而言之。其義不異。別亦不異。此明寂滅忍法空座如來室。彼明金銀寶樹。寶樹即無漏寶林。無漏與空寂滅忍合。金沙大河。直入西海。即一實慧。與諸法空合。得道女人。則無諂曲。此無緣大慈。與如來室合。彼呼為無餘義。此呼為無上道。又五行義。亦與衣座室意同。問。大經明親附國王。持弓帶箭。摧伏惡人。此經遠離豪勢。謙下慈善。剛柔碩乖。云何不異。答。大經偏論折伏。住一子地。何曾無攝受。此經偏明攝受。頭破七分。非無折伏。各舉一端。適時而已。理必具四。何者。適時稱宜。即世界意。攝受即為人意。折伏即對治意。悟道即第一義意也。廣法門釋者。應明不動門。不受門。不行門。種種三法。通釋此文。具如十種三法。準例可知。略不記也。已上是初三義。總釋題竟。次明四安樂行來意者。初明深行不須。次正明始行須者故來。先明深行不須者。即二萬八十億那由他。受命弘經也。深識權實。身不令與二乘共住。恐受權法故。廣知漸頓。令口不說漸法之過。令不倚圓蔑偏故。又達機緣。不須第三行。令將護二乘。不令以圓訶別。故又神力自在。不須第四行。令後得神通。方令入實。深行能此方。可濁世惱亂中。不障通經。不俟更示方法。此深行者。持品中世尊。視八十億諸菩薩等。是深行不須之人也。次明始行須用四安樂者。即初依始心。欲修圓行。入濁弘經。為濁所惱。自行不立。亦無化功。為是人故。須示方法明安樂行。故有此品之來意也。三明四行次第者。此安樂行。有何次第。然法華圓行。一行無量行。不可思議。何定前後。今且寄前法師品。以明次第不同之相一緒。法師品略示弘經。則以益他為本。先明入室。此中辨末法弘經。安諸逼惱。先著如來衣。前後互現耳。若約行次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若乖寂起相。應先以般若盪累。則初坐座。諸法不生。而般若生。同體慈悲。憫眾故行道。次入如來室。既以慈悲化世。必涉違從。決須安忍。次著如來衣。雖作此次第。說時非行時。行時入空。即具一切法。況慈忍即。此明四行次第意畢。四明四行體異者。一身業。二口業。三意業。四誓願安樂行。此四行中。須以止觀慈悲。導三業及誓願。方稱佛意。何者。身業有止。故離身粗業。有觀。故不得身。以不得身業。不得能離之身。以無所得故。不墯凡夫。有慈悲故。勤修身業。廣利一切。不墯二乘地。此是身不墯二邊之過。身有止行故。著忍辱衣。身有觀行故。坐如來座。有慈悲故。入如來室。此身具三方軌也。身有止行離過。即成斷德。身有觀行無著。即成智德。身有慈悲利他。即成恩德。此即身業中。具三德也。又恩德資成智德。智德能通達斷德。是名身業安樂行也。余口業。意業。誓願。三種安樂行。例亦如是。當知三業俱有慈悲。誓願亦具止觀。故知還用前品三軌。為今行相。若不爾者。非善弘經。已上四義。總釋題竟。次隨釋經文。此品文中有問有答。初問又分為二。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甚為難有。敬順佛故。發大誓願。於後惡世。護持讀誦。說是法華經。

  初文殊先嘆前持品二萬八十億那由他。深行諸菩薩。轉不退輪。能如此弘經。

  世尊。菩薩摩訶薩。於後惡世。云何能說是經。

  次問外凡淺行菩薩。云何末世宣說是經。

  △上是文殊問竟。下第二佛答。中有三。一標四行章門。二解釋修行方法。三總明行成之相。

  佛告文殊師利。若菩薩摩訶薩。於後惡世。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初佛答。先標章。

  △一者下。第二解釋方法。即為四別。初文又二。一釋方法。二結行成。修行有長行偈頌。長行又二。初一者下標行近。次文下釋其行近。

  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初雙標行近處。

  △次釋中又二。謂行處近處。

  文殊師利。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佛初總標。今約三法。明其行處。

  若菩薩摩訶薩。住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又復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亦不行不分別。

  釋此行方法。須約三法釋之。初約一法明行處。次約二法明行處。三約三法明行處。方稱佛意。初一法明行處者。直緣一諦。而立三行。但云一法者。以能從所。但受一名。一諦為一切作所歸。為一切作本。而遍無分別。此且列一法功能。言一切所歸者。即忍辱地也。地即中道。諸法歸之。故名為地。眾行休息。故名忍辱。此即行不行之行也。二為一切作本者。如萬物得地而生。眾行得理而成。若得理本。在剛能柔。在逆能順。在暴能治。在驚能安。無量功德。從中道地生。地無所生。而生功德。即不行行之行也。三遍無分別者。則不分別不行與行差別之相。故云又復不行不分別等也。即是非行非不行。無三行而三行。故名為行。同一實諦。故名為處。如此行處。合上經文。休息眾行。合如來衣。隨生功德。合如來室。遍無分別。合如來座。是名一法釋行處。明弘經方軌也。次約二法。即生法二忍。二忍即生法二空。二空異二乘。何者。人法二空。約真俗假實。明二空。二忍悉見中道。故不同二乘。若更開者。即四忍。若作五忍。指善字為信忍。若作六忍。指和字為和從忍。若對地。即開四十二忍。一地尚有四十一地功德。一忍寧無四十一忍法耶。今且約四忍消文。謂伏。順。無生。寂滅忍四也。此四忍與別教異。彼前二忍。是生忍。位則淺。後二忍是法忍。位則深。今圓生法悉通。四忍亦通。何者。二空理即是中道。初住修四忍。入中見二空理。乃至後心。亦窮二空理。大經雲。發心畢竟二不別。若約無淺深。判四忍者。從初發心。圓伏五住。至金剛頂。皆名伏忍。初後悉不違實相。名順忍。初後悉不起二邊心。名無生忍。初後悉休息眾行。名寂滅忍。聞生死。不忽卒畏苦。聞涅槃。不忽卒證樂。聞佛常與無常。二乘作佛不作佛。聞生死涅槃異與不異。聞佛道長短。難易。非長非短。非難非易等。皆不驚怖。行此行者。從始至終。以二空理。忍諸法。即著如來衣。安住二空理。即坐如來座。愍諸眾生。即入如來室。二空四忍。名之為行。理即是處。是名約二法釋行處。為弘經方軌也。又復應知。四忍即是二空。真俗假實。通於三教。今意在圓。真諦即法空。俗諦即生空。俗假真實。故玄文雲。世諦破性。真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空。故真俗不二。二空俱時。為對所破。以分真俗。即不思議之真俗也。通中亦有此之二空。名同義異。俱時不殊。善須斟酌。應知開生法為四忍。以柔和為伏忍。用善順為順忍。即以經又復下。為無生忍。亦不下即寂滅忍。成四忍。若約五者。即離順忍中善字。為善忍成五。若六忍。即離伏忍中和字。餘五忍同此。明開合義。若約三法釋者。即不思議三諦。住忍辱地。總論三諦。如有地可據。方能忍辱也。柔和善順者。善順真諦。能忍虛妄見。愛寒熱等。故言善順也。而不卒暴。心亦不驚者。安於俗諦。忍眾根緣。稱適機宜。故云不卒暴體忍違從。故心不驚也。於法無所行等者。即安中諦。能忍二邊。故云無所行。正住中道。故云觀實相。亦不得中實。故云不分別。此則據三諦之地名處。忍五住之辱名行。行亦為三。謂止行即行不行。觀行即非不行。慈悲行即不行行。合上衣座室等。是為約三法明行處。辨弘經之方軌也。

  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三結行處。

  △下第二釋近處。文自為三。遠十惱亂。即遠故論近。亦是附戒門助觀。修攝其心。即近故論近。亦是附定門助觀。觀一切法空。即非遠非近論近。亦是附慧門助觀。上直緣理。住忍辱地。今戒門廣出眾辱之緣。應修遠離。非持刀杖。亦不棄捨。但以正慧。而遠離之。當知遠近。廣上行所不行也。上直明不暴驚。今定門廣出修定心。修定處。修定要門。以定力故。在暴而治。在驚而安。當知即近論近。廣上不行行也。上直明無所行。今廣觀一切空。具歷諸境。無量無邊。無礙無障。當知非遠非近。廣上非行非不行也。

  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

  初明即遠而論近。先通標近處。

  △下正釋即遠而論近。為十。

  菩薩摩訶薩。不親近國王王子。大臣官長。

  初心菩薩。先須遠離豪勢。初似小益。久則大損。

  不親近諸外道梵志尼犍子等。及造世俗文筆贊詠外書。及路伽耶陀。逆路伽耶陀者。

  二遠離邪人法。外道等法。恐人染習迷於正理。正觀未成。切須防斷。在家事梵。名為梵志。出家外道。通名尼??。世俗文等。如此土禮儀名教。庄老玄書。及路伽耶。此雲惡論。亦名師破弟子論。逆者。逆君父之論。亦名弟子破師論。

  亦不親近諸有凶戲。相叉。相撲。及那羅等。種種變現之。戲。

  三遠兇險戲者。恐散逸故。那羅此雲力。即是捔力戲。亦是設筋力之戲也。

  又不親近旃陀羅。及畜豬羊雞狗。畋獵漁捕。諸惡律儀。如是人等。或時來者。則為說法。無所希望。

  四遠旃陀羅者。此雲殺者。是屠兒之類。令人無仁慈之心。

  又不親近求聲聞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亦不問訊。若於房中。若經行處。若在講堂中。不共住止。或時來者。隨宜說法。無所希求。

  五遠二乘眾者。令人遠菩提。故西方不雜。故云或時來者。既未受大。無妨小志。故云隨宜。

  文殊師利。又菩薩摩訶薩。不應於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為說法。亦不樂見。若入他家。不與小女。處女。寡女等共語。

  六遠離欲者。害菩提心故。委如止觀。

  亦復不近五種不男之人。以為親厚。

  七遠離不男。壞亂菩提志故。五種不男者。謂生劇妒變半。生謂胎中。或初生劇謂截等。妒謂因他。變謂根變。半謂半月。余如論文。不能廣釋也。

  不獨入他家。若有因緣。須獨入時。但一心念佛。

  八遠危害難處者。不合入故。念佛。能除事理障。

  若為女人說法。不露齒笑。不現胸臆。乃至為法。猶不親厚。況復餘事。

  九離譏嫌者。謂增他不善心故。

  不樂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亦不樂與同師。

  十遠畜養等者。妨人正修業故。如是十法。諸教皆然。但離二乘。諸教小異。今弘圓經。須屬圓人。此當因緣約教兩釋。若立本跡。本雜十種二邊境界。跡示離十種惱耳。觀心十種。應作總別二義示之。若總觀十種心者。無非法界。何所可離。何所不離。非離非不離。而論離耳。還同非遠非近而論近。初心雖了一切本無。而複數數近於遠離也。若別教觀者。遠離三教教主豪勢。二邊之行。即是邪行。二邊人者。即名邪人。云何二邊。分上十種。為二邊。九是生死。一是涅槃。二俱遠離。即寂滅之異名也。二觀神通。名為凶戲。三惑尤害。殺三智命。偏空滅想。名二乘眾。偏觀真俗。名為欲想。乃至尚離上地法愛。滅色住空。名為不男。方便觀智。皆害圓極。一切俗境。名為譏嫌。遠離魔外。名不畜養。一一皆以所離為境。皆以三觀為近。皆以三惑為遠。已上從初遠離豪勢。止此。釋即遠論近竟。

  常好坐禪。在於閑處。修攝其心。

  二釋即近而論近者。即定心。定處。定門三種也。經且從要。列心處二。心謂能期之心。處謂五緣中處。門謂五事調心。未暇廣論。故二十五方便。隨要列三。近此近法。故云近近等也。

  文殊師利。是名初親近處。

  三結近處。

  △次明非遠非近而論近。為三。一總標境智。二別釋。三結成。

  複次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空。

  此初總標境智也。觀者中道觀智也。一切法者。十法界境也。若單論智。智無所觀。故舉一切。以顯皆空。然今正明觀。何以舉一切法耶。舉所顯能。故空顯於觀。即一切法家之空觀也。又復應知。智即方便品初。五佛智慧。境即方便品初。所嘆十如實境。但下空字。隨位判之。彼屬五佛所顯。此屬弘經之行也。

  △二別釋境智。下如實相三字。別釋境也。不顛倒。別釋觀也。然境為觀中諸句所觀。但能觀觀。部內尚少。故於此中。經文稍廣。為初心弘經觀故。初直消經文。又作十九句。對十八空釋。又作九句約觀。體觀相釋。方妙盡經意。

  如實相。

  二邊三諦無一異。名如。非七方便。故名實。以實為相。故言實相也。此即第一空。

  不顛倒。

  無八倒也。無於常無常等各四。即表中道。然常等之名。名兼界外。以變易中。非但獨有無常等倒。望於雙非。仍有出假常等四倒。即內空。無六入我我所。

  不動。

  不為二邊所動。以諸法即中故。無二死。即外空。不為六塵流動。

  不退。

  心心寂滅。入薩婆若海。以從圓故。因立果名。即內外空。十二入空故。故言不退。

  不轉。

  不如凡夫轉生死。不如二乘轉凡聖也。即是空空。空破諸法。諸法是所破。空是能破。無復諸法。唯有空在。此空亦空。故言空空。空既空故。無復能轉。故言不轉。

  如虛空。

  但有名字。字不可得。中道觀智。亦但有字。求不可得。即是大空。執方計破。故如虛空。

  無所有性。

  無自他共無因等性也。即畢竟空。諸法無遺余。故名畢竟空。以畢竟空故。無所有性。

  一切語言道斷。

  不可思議也。即一切空。一切空不可說。故言語道斷。

  不生。

  惑智理皆不生也。即有為空。有為是因緣和合。既不合。即不生。

  不出。

  如來所治。畢竟不複發也。即無為空。無名出離。法空。故名不出。

  不起。

  諸方便皆寂滅也。即無始空。求原初。不可得。故無起。

  無名。

  名不能名。即性空。理非名故也。

  無相。

  相不能相。即相空也。又十境所不相。

  實無所有。

  無二邊之有。即不可得空也。

  無量。

  非陰界入諸數法也。即有法空。有法即有量。有量既空。故言無量也。

  無邊。

  無方所也。即無法空。無法則是邊表。今空故則無邊也。

  無礙。

  遍一切處。無礙也。即有法無法空也。二不可得。故言無礙。

  無障。

  即散空。妨障不可得。故言無障。即無能遮止。已上雖復多句。秪是能觀無相無作。與境一合。然十八空。皆是中道正慧。皆名為空。隨十八種境。故言十八耳。大經雲。如來常修十八空義故。故用十八空。以釋十八句也。

  △上別釋境智竟。此下結成非遠非近故論近。又有三義。委示三諦等。

  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

  但以因緣有者。總結諸句。莫非因緣。上直明中道觀慧。今明雙照二邊。理性畢竟清凈。如上所說。非解非惑。而從惑因緣。生生死。從解因緣。生涅槃。今此重釋照於二邊。用結諸文。以顯中觀不思議體。中體無作。二邊從緣。以無作觀。照緣解惑。此約初句。但因緣有。初雙照二邊境釋也。然初義不釋顛倒。顛倒即是說由。故不別釋。次明重以初句對次句。為雙照境者。又因緣有。有於涅槃。從顛倒生者。生於生死。此則雙照意顯。第三義釋者。合前雙照二句。同為三諦之境智者。常樂觀如是等法者。即三諦等法釋也。又但因緣有從顛倒生者。結不思議三諦境也故說者。不思議教也。常樂觀者。結不思議三觀也。已上是結來意解三義畢。更全作觀體觀相。作九句釋者。又前觀一切法空如實相。標觀體也。不顛倒去九句。釋觀相也。又為九句者。不為二邊八倒所動。名不顛倒不動一句也。不墯二乘凡夫二地。故云不退不轉。二句。如虛空無所有性。理非三世。三句。一切語言道斷四句。不生等五句。無名等六句。無量等七句。但以因緣有八句。常樂等九句也。九句與十八空。單復有異。應知上初釋。由顛倒故說。次釋。由二邊故說。第三釋。由不思議故說。雖三釋不同。共顯一致。雖顯一致。不無親疏。初說從機。故云顛倒從機語通。次說漸親。由二邊故。中本無說。第三全約不思議三諦體說。雖有親疏。觀法無別。同觀三諦一實之境。故知結文。結上諸句。今總別者。於前九句。除後二句。以餘七句。離為十七。進取如實相句。合為十八。以前七中。初之三句。二二為句。第四句單。第五六句。三三為句。第七一句。四句為句。故使句法盈縮不同。此十八空。從所得名。能空秪是大空耳。大無大相。即圓空也。此中疏文甚略。委釋相狀及以離合。具如止觀第五記。若曉妙境及圓十觀。方了此中十八觀境。若不爾者。彼止觀文。乃成徒設。故彼止觀。正當安樂行人之觀法也。故知始行須達彼止觀意已。方可弘經。若其不愜。為利。為名。為眾。為勝。復肯同於二乘小道否。大乘進退。審自思之。所以勤勤於弘經者。願共沾斯大利故耳。故彼境境結成大車。故彼觀觀皆依實相。四十餘年。秘要之教。教已難睹。所詮行理。何由可曉。自非四依弘法之力。末學迷滯。安遇斯文。遇斯教而不求。何異日月於盲者耶。何異雷霆於聾者乎。但今文中觀法未周。屬在彼部。經雖不委。名相略周。今粗點之。使緣心有在。何者。實相妙境也。慈悲發心也。止觀安心也。一切破遍也。十八道品也。亦不分別通塞也。離十惱亂助道也。夢中所見。表後三也。故知經文通括四行。十觀略周。通論又以四行助十。若四若十。並涉因果。四總十別。若總若別。俱通橫豎。四行事儀。且在於始。十法道理。無不克終。豈涅槃行。獨在於始。又此十八。名在大品。大論委釋。經通三教。論釋復含。但簡二乘。而不細辨通別菩薩。是故讀者。彌須置心。故須對經一一圓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經家語。偈有二十八行三句。為三。初一行。頌標章。次二十二行。頌修行。後五行三句。明行成。長行行近別釋。偈中合頌。正言意同。開合互現。廣略之解。彌復可依。上行近二文。各有三。今偈合頌。不複次第。

  若有菩薩。於後惡世。無怖畏心。欲說是經。

  初一行標章也。

  △下應入行處去。十四行。頌事遠近。上即遠而論近。有十種遠離。頌中略不次第。在文可見。亦是頌人空行處。取意即兼頌近處三意。故偈雲。是則名為行處近處。

  應入行處。及親近處。常離國王。及國王子。大臣臣長。兇險戲者。及旃陀羅。外道梵志。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者。深著五欲。求現滅度。諸優婆夷。皆勿親近。若是人等。以好心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不懷希望。而為說法。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勿親近。以為親厚。亦莫親近。屠兒魁膾。畋獵漁捕。為利殺害。販肉自活。炫賣女色。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淫女等。盡勿親近。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法時。無得戲笑。入里乞食。將一比丘。若無比丘。一心念佛。是則名為。行處近處。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常離國王者。比丘親近國王。有十非法。一陰謀王命。二王誅大臣。三典藏亡寶。四宮人懷妊。五王身中毒。六大臣諍競。七二國交兵。八王吝不施民。九斂民物。十多疾疫。謂比丘行咒。有此十事。一切臣民。謂是比丘所作。作此謗比丘。即謗法亦謗佛。故佛不令親近王也。外道梵志者。摩隥伽經雲。初人名梵天。造一韋陀。次名白凈。變一為四。一名贊誦韋陀。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禳災。一一各三十二萬偈。合成一百二十八萬偈。有一千七百卷。乃至廣分別。成二十五韋陀。及二十五諦。皆外道法也。又復外道常思佛過。若親近此。或謂比丘須彼。則佛法不如於彼。故誡內眾勿親近外道法等。委如止觀。小乘三藏學者。佛在波羅柰。最初為五人。說契經修多羅藏。佛在羅閱祇。最初為須那提。說毗尼藏。佛在毗舍離獼猴池。最初為?耆子。說阿毗曇藏。五百羅漢。初夜集阿毗曇藏。相續解脫經。此為三藏學也。寶積經雲。有四法。急走遠離百由旬外。一利養。二惡友。三惡眾。四同住者。多戲笑。深著五欲者。四天下人。龍。須輪。四天王。皆根相到。俱舍雲。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如中阿含。外人問薄拘羅雲。汝八十年。起欲想否。答。不應作如是問。我八十年。未曾起欲想。未曾起一念貢高。乃至未曾視女人面。未曾入尼寺。未曾與尼問訊。乃至道路。亦不共語。故知衣食等欲想。一切尚無。況復染欲想耶。弘法之徒。觀斯龜鏡。世人笑他濫大乘者。以為合雜。在小檢者。亦可思詳。況今弘經。息譏為本。寡女處女者。阿難問佛。如來滅後。見女人云何。佛言勿與相見。設見勿共語。設共語當專心念佛。及諸不男者。有男女形。不能男女事也。入里乞食者。雜阿含雲。有一羊。往糞聚飽食。還群貢高。我得好食。比丘亦如是。得四事已。起染著欲想。不知出要。設不得。恒生想。設得。向諸比丘貢高。毀蔑他人。我得彼不能得。是羊比丘乞食。若師子王。遇大獸即啖。不味不著。得小獸即啖。不鄙不薄。比丘亦爾。得四事供養。不起染著。無有欲想。自知出要。設不得利養。不起亂念。無增減心。是為師子王比丘乞食。乞食。行。役。病。四事。而前後八時。明八精進八懈怠。乞食前。作是念。為修道。補飢瘡。乞雖未得。不廢念行。乞食得已。為報恩。念道不輟。前後兩時。倍加精進。餘三事。前後亦如是。反此名懈怠。寶雲經明。乞食作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一分與丐人。一分施鬼神。一分自食。

  △又復不行下。第二八行。頌上非遠非近理遠近處。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亦不分別。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知不見。是則名為。菩薩行處。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顛倒分別。諸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在於閑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觀一切法。皆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不生不出。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頌上非遠非近理。不行上中下等者。約廢權說。故前三教名上中下。或指三乘。或三菩薩。

  △第三頌結行成。五行三句。又三。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入是行處。及親近處。說斯經時。無有怯弱。

  此一行半。標行成也。事成外儀無失。理成內心無滯。故云無怯弱也。

  菩薩有時。入於靜室。以正憶念。隨義觀法。從禪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演暢。說斯經典。其心安隱。無有怯弱。

  第二三行。行成而得安樂。入靜室下。釋安樂之因。因修禪定。止於過惡。得人無我。外則不損。因修智慧。離諸取著。得法無我。內無顛倒。是則心不怯弱。不怯弱名安樂也。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華經。

  第三一行一句。頌長行總結也。已上總是明身止觀。慈悲安樂行竟。

  △第二明口安樂行。亦長行偈頌。長行又為二。一標章。二釋行法。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於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初標口安樂行章也。

  △下去釋行法。又二。謂止行觀行。止為四。一不說過。二不輕慢。三不嘆毀。四不怨嫌。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

  初不樂說人及經過者。人聽有過。法有何過。七方便法。是隨他意語。名不了義。若過其法。則惱其人。非安樂行相也。

  亦不輕慢諸餘法師。

  二明亦不輕慢者。不倚圓蔑偏。重實輕權也。何者。佛尚以異方便。及余深法。用助正道。後學順教。豈可固違。習實尚微。而蔑偏小。須順佛旨將護物機。問。偏圓與權實何別。答。通則不別。別論小異。偏圓約教。權實約法。法即教下所詮。通於理智行等。問。佛世觀機。恐物墯苦。先以小接。次以偏引。末代弘法。豈必然耶。答。今雲助者。舉況而已。恐倚圓蔑偏。然弘經者。隨其行位。若始行者。具如今文。不以小答。若深位人。始末弘法。必須生滅等三。方能顯於圓頓。具如止觀諸文。皆先漸後頓。

  不說他人好惡長短。於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讚歎其美。

  三不說他人長短者。初不說一切人。次別舉聲聞。夫人, 惡聞其失。故不譚短。面譽對毀。故不稱長。如對二人偏譽一人。其不譽者。義當對毀。然好譽者。必當善毀。令他懷此。故須並息。面譽如對毀。故智者息之。問。經贊小善。安遮面譽答。好面譽者。未必贊善。贊善通隱顯。制面防諭。故安樂行人。自護防彼。不得約張說趙長。趙謂以他長譏己短。寄彼諷此。乃至美惡俱息。大論雲。自贊自毀。贊他毀他。如是四法。智者不為。何以故。自贊是貢幻人。自毀是妖惑人。贊他是諂[佞-二+〦]人。毀他是讒賊人。若嘆小者。令失大故。若毀二乘。或令大小俱失。日藏雲。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禪。誦經修道。背捨生死。向涅槃路。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食知足。頭陀抖擻。不放逸行。繫念思惟。心不馳散。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

  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四不怨嫌者。謂其人法妨害我道。即是怨心。謂其鄙劣。即是嫌心。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故不生怨嫌也。怨字去聲。損己則怨。違情曰嫌。若作平聲者。傷己未重。心積大仇。安樂行者。尚去順己之喜。況構無怨之恨。況安樂行。為弘大典。將護小行。又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俱舍。方稱正行。此口安樂行中所言心者。為制口故。止行竟。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第二明觀行門。觀諸法空。無所取著。心不苟執。不逆人意。不違法相。則不說小乘法答。但以大乘答者。若見無大機。而說小。得方便益。若不見無大而說小。妨其大緣。等是不見。但說大乘無咎。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十六行半。為三。初二行頌標章。次九行半。頌前行法。後五行。明行成。

  菩薩常樂。安隱說法。於清凈地。而施床座。以油塗身。澡浴塵穢。著新凈衣。內外俱凈。

  初二行。頌上住安樂行。上總稱應住。頌中別出行相。行相者有三義。安隱說法者半行。欲令前人得安隱道及果。即入室義。清凈地等者半行。即坐座義。油塗身等一行。即著衣義。三法導口業。名安樂行也。

  △此下九行半。頌行為二。初五行半。頌止行。次四行。頌觀行。上止行有四。今具頌。

  安處法座。隨問為說。

  初隨問為說半行。頌不輕慢。慢則不隨。頌坐座。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諸優婆塞。及優婆夷。國王王子。群臣士民。以微妙義。和顏為說。若有難問。隨義而答。

  二兩行半。頌不說長短。但依義不譚人好惡。若有難問隨義答者。有二。一可答。二不可答。問答相難詰。相上下。若勝負。則自知。是為智者語也。自放恣。敢有違者誅之。是王者語也。長短是非。皆不知。唯覓勝而已。是為愚者語。不可答。

  因緣譬喻。敷演分別。以是方便。皆使發心。漸漸增益。入於佛道。

  三一行半。追頌不樂說人法過。若說人過。生人毒念。今不說過。故使發心入佛道。從佛道喜生故也。

  除懶惰意。及懈怠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

  四一行。頌無怨嫌。怨嫌心起。則懈懶憂惱。今以慈心說法。無怨嫌者。精進無憂。上長行。皆約止善說。頌中皆約行善說也。

  晝夜常說。無上道教。以諸因緣。無量譬喻。開示眾生。咸令歡喜。衣服卧具。飲食醫藥。而於其中。無所希望。但一心念。說法因緣。願成佛道。令眾亦爾。是則大利。安樂供養。

  第二四行。頌上觀門。上雲但以大乘法答。頌雲說無上道。上雲今得一切種智。頌雲願成佛道。

  △第三五行。頌口安樂行成。為四。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能演說斯。妙法華經。

  初一行標行成。

  心無嫉恚。諸惱障礙。亦無憂愁。及罵詈者。又無怖畏。加刀杖等。亦無擯出。安住忍故。

  二明內無過。則外難不生。如無臭物。蠅則不來。

  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能住安樂。如我上說。

  三一行。明內有善法。所以行成。如我上說者。若內無過。如長行中說。若內有善。如偈中說。

  其人功德。千萬億劫。算數譬喻。說不能盡。

  四一行。格量功德。已上總是口止觀。慈悲安樂行竟。

  △第三意安樂行。亦長行偈頌。長行又為三。標釋結成。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阿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

  初標章也。

  △次釋中。亦先止次觀。止中自分為四。

  無懷嫉妒諂誑之心。

  初明不嫉諂。夫二乘欲速出生死。先除貪慾。菩薩先除瞋見。嫉是瞋垢。諂是見垢。嫉忌。違慈悲之心。非化他之法。諂誑。乖智慧之道。非自行之法。智慧被障。將何上求。慈悲苟妨。將何下化。安樂行菩薩。最須棄之。

  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短。

  二不輕罵也。不應以圓行呵別。知機可責。不知勿罵。容有退善根義。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無得惱之。令其疑悔。語其人言。汝等去道甚遠。終不能得一切種智。所以者何。汝是放逸之人。於道懈怠故。

  三不惱亂。不應以圓行呵通。其本無大機。強以圓呵。乖心成惱。通既被呵。圓復未解。前疑後悔。大小俱失。去道紆迴。名甚遠。此惱別行人。沈空取證。名不得。此惱通人。厭生死。名懈怠。悲華明小乘者名為懈怠人。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四不諍競。是制嘲謔之論。妨安樂行耳。不須引中論凈名大論。非有非無。是戲論法等。故知釋義須望本經。棄淺從深。未為當理也。

  △起大悲心去。明觀行。亦為四。

  當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

  初於一切起大悲想。違於嫉諂。

  於諸如來。起慈父想。

  次違於輕罵。凡求佛道。即是學人。敬學如佛。不得輕罵。諸者通三世。此即未來如來也。

  於諸菩薩。起大師想。

  三違於惱亂。理論三乘皆是菩薩。有化訓德。皆眾生師。應起法師之想。勿言其短也。

  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心恭敬禮拜。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四違於諍論。平等。破偏執諍也。不多不少。量器利鈍故也。

  △三結成止觀二行。又為二。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說是法時。無能惱亂。

  初由止惡故。惡不能加。故云無能惱亂也。

  得好同學。共讀誦是經。亦得大眾而來聽受。聽已能持。持已能誦。誦已能說。說已能書。若使人書。供養經卷。恭敬尊重讚歎。

  二由觀行。故勝人來集。得好同學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六行。為二。

  若欲說是經。當舍嫉恚慢。諂誑邪偽心。常修質直行。

  初頌止行四中。初一行。頌第一違於嫉諂。

  不輕懱於人。

  次一句。頌上第二不輕罵。

  亦不戲論法。

  三一句。頌第四不諍競。

  不令他疑悔。雲汝不得佛。

  四半行。頌第三不惱亂。止中四行竟。

  △此下頌觀行。又為四。

  是佛子說法。常柔和能忍。慈悲於一切。不生懈怠心。

  一行。頌觀行中第一起大悲想。

  十方大菩薩。愍眾故行道。應生恭敬心。是則我大師。

  次一行。頌第三起大師想。

  於諸佛世尊。生無上父想。

  三二句。頌第二起慈父想。

  破於憍慢心。說法無障礙。

  四二句。頌上第四平等說法。已上明觀門四竟。

  第三法如是。智者應守護。一心安樂行。無量眾所敬。

  此一行頌行成。

  △下從又文殊去。第四誓願安樂行。有二。初長行。次偈頌。長行又為二。初明行法。次嘆經。就行法為三。標章。行法。結成。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受持法華經者。

  初文標章。

  △次明行法。為三。

  於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

  初明慈誓境。通取曾發方便心者。而未出三界。名在家。斷通惑盡。名出家。此攝得兩種二乘三種菩薩。此輩亦具無明。亦應是大悲境。但其皆曾發心。與慈誓相應。須與其圓道圓果之樂。故言生大慈心也。

  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

  二明悲誓境者。非菩薩人。通取未曾發方便心者。名非菩薩。全不歸向方便。況復真實。此悲境攝得一切三界內者。此等亦須與樂。但其流轉無際。正與悲誓相應。宜拔其罪因罪果。故言生大悲心。應知與樂拔苦。隨舉一邊。故各釋妨。令通大旨。

  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

  從應作是念。至隨宜說法者。即起慈之由。由諸樂小。執佛方便。以為真實。不會圓道。故言大失。大失是慈誓之由也。

  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

  此下悲誓之由。由未發偏圓心。不聞偏圓二道故。以不聞偏道。無聞慧。不知者無思慧。不覺者無修慧。又是無圓三慧。何者。不問故不聞。不信故不知。不解故不修。偏圓三慧。權實皆無。甚可憐憫。起悲之由。

  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經。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是法中。

  三正發誓願。彼雖不問不信偏圓二道。菩薩不約偏發誓。但欲與其圓道三慧。故言雖不問不信此經。我得三菩提。引令得入也。誓願菩提。智慧神通。皆約安樂行得。何者。深觀如來座故。得智慧力。四辯莊嚴。能以慧拔也。深觀如來室如來衣。得大善寂力。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神通福德莊嚴。先以定動也。

  △三結行成。為三。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於如來滅後。有成就此第四法者。說是法時。無有過失。

  初總結。無過失。則是行成。行云何成。以立大誓願故。入如來室行成。以其知四眾失圓道故。即如來座行成。以其誓制其心。不懈怠故。如來衣行成。三行具立。故言行成。無過失者。慈悲成故。無瞋垢失。如來衣成故。無懈怠。如來座成故。無諂曲。

  常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國王王子。大臣人民。婆羅門。居士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虛空諸天。為聽法故。亦常隨侍。若在聚落城邑。空閑林中。有人來欲難問者。諸天晝夜。常為法故。而衛護之。能令聽者皆得歡喜。

  第二別結慈悲行成。以慈悲成故。攝得四眾人天。供養聽法。誓願成故。感佛神通。諸天作護。如來座成。聽者歡喜故也。

  所以者何。此經是一切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神力。所護故。

  第三釋誓行成。三世佛尚守護。況諸天耶。

  △下去第二嘆經難聞。又二。法說譬說。法說又二。

  文殊師利。是法華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

  初昔未曾顯說。故昔不得。

  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二今日乃得也。

  △次譬說亦二。一不與珠譬。譬昔未曾顯說。二與珠譬。譬今日得聞。二譬各有開合。不與珠。開譬為六。

  文殊師利。譬如強力轉輪聖王。欲以威勢。降伏諸國。

  初威伏諸國。輪王。譬如來化世。降伏諸國。譬陰界入諸境。

  而諸小王。不順其命。

  二小王不順。譬煩惱等。未得無漏調伏。名不順其命。

  時轉輪王。起種種兵。而往討伐。

  三起兵往伐。起種種兵。譬七賢中方法為前軍。須陀斯陀中方法為次軍。阿那羅漢中方法為後軍。所破者是三毒。等分八萬四千之寇盜。能破者是八萬四千法門之官兵。八萬等是昔小乘八萬而已。俱舍雲。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非關於大。

  王見兵眾戰有功者。即大歡喜。

  四明有功歡喜。

  隨功賞賜。或與田宅聚落城邑。或與衣服嚴身之具。或與種種珍寶。金銀琉璃。硨磲碼瑙。珊瑚琥珀。象馬車乘。奴婢人民。

  第五隨功賞賜者。出即三昧。宅即智慧。聚落初果二果。邑即三果。城即涅槃。衣服即慚忍善法。嚴身之具。助道善法也。種種七寶。即七覺等。象馬車乘。即二乘盡智無生智也。奴婢即神通。得有漏善法。如人民。即賢位法也。

  唯髻中明珠。不以與之。所以者何。獨王頂上。有此一珠。若以與之。王諸眷屬。必大驚怪。

  第六而不與珠。有出分段機。為小功勛。有出變易之機。為大功勛。驚怪者。未有大勛。忽賜髻珠。諸臣皆怪。譬眾生大機未動。忽說此經。二乘疑惑。菩薩驚怪也。

  △下合六譬。

  文殊師利。如來亦復如是。以禪定智慧力。得法國土。王於三界。

  初合上威伏諸國也。

  而諸魔王。不肯順伏。

  第二合上小王不順。

  如來賢聖諸將。與之共戰。

  第三合上起兵討伐。

  其有功者。心亦歡喜。

  四合有功歡喜。

  於四眾中。為說諸經。令其心悅。賜以禪定解脫。無漏根力。諸法之財。又復賜與涅槃之城。言得滅度。引導其心。令皆歡喜。

  第五合上隨功賞賜。

  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第六合而不與珠喻。已上開合各六。並昔未與譬竟。

  △下去是今日與珠譬。開合各二。

  文殊師利。如轉輪王。見諸兵眾有大功者。心甚歡喜。

  初開喻與珠。初有大功勛。

  以此難信之珠。久在髻中。不妄與人。而今與之。

  第二正喻與珠也。明珠者。明譬中道智。圓譬於常。在頂者。極果所宗。髻中者。實為權所隱。解髻即開權。與珠即顯實。

  △下去合與珠譬。

  如來亦復如是。於三界中。為大法王。以法教化。一切眾生。見賢聖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勛。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

  第二合喻中。初有功勛也。見賢聖者。大集雲。知苦壞陰魔。斷集離煩惱魔。證滅離死魔。修道壞天子魔。今不雲天子魔者。以小乘多斷三魔。未壞天子魔故。然亦有壞義。雲大功等。如來見此小乘賢聖。已除界內因果。名與陰戰。至般若後。名大功勛。故知三毒等言。且在昔小乘中為言。

  爾時如來。亦大歡喜。此法華經。能令眾生至一切智。一切世間。多怨難信。先所未說。而今說之。

  至一切智。智即果名。行一文也。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是諸如來第一之說。於諸說中。最為甚深。末後賜與。如彼強力之王。久護明珠。今乃與之。

  第一之說者。是教一文也。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諸佛如來秘密之藏。於諸經中。最在其上。長夜守護。不妄宣說。始於今日。乃與汝等而敷演之。

  二合喻與珠也。秘藏是理一。兼得人一。已上開合各二。並今與珠譬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十四行半。為二。初四行。頌上行法。次十行半。頌嘆經。初頌行法。又為二。

  常行忍辱。哀愍一切。乃能演說。佛所贊經。

  初一行。超頌行成也。上總明行成。今頌別顯。常行忍辱。頌著衣行成。哀愍一切。頌入室行成。乃能演說。頌坐座行成。即上雲。如來滅後成就第四。至所護故。

  △下第二三行。頌釋行法。上有三。境由誓等。今偈具頌為三。

  後末世時。持此經者。於家出家。及非菩薩。

  初頌誓願境也。即上雲。於在家出家。生大慈心文也。

  應生慈悲。斯等不聞。不信是經。則為大失。

  二頌總願由也。即上雲應作。至不解等文。

  我得佛道。以諸方便。為說此法。令住其中。

  三頌正發誓也。即上雲其人雖不。至住是法也。已上總是頌行法竟。

  △次下第二有十行半。頌上嘆經難聞。上有法譬合。今但頌譬合。頌譬有二。初開喻。復二。初頌不與珠。為三。

  譬如強力。轉輪之王。

  初頌第一降伏諸國也。即上雲文殊至諸國也。

  兵戰有功。

  二頌第四有功歡喜也。即上雲王見至即大歡喜也。

  賞賜諸物。象馬車乘。嚴身之具。及諸田宅。聚落城邑。或與衣服。種種珍寶。奴婢財物。歡喜賜與。

  三頌第五隨功賞賜也。即上雲隨功至人民等文。上開譬有六。今但頌三。其第二第三第六並不頌。

  △二頌與。珠為二。

  如有勇健。能為難事。

  初頌有功勛也。上雲文殊至歡喜也。

  王解髻中。明珠與之。

  二頌與珠也。上雲以此至與之文也。

  △下第二合喻。有二。初頌合不與珠喻。為三。

  如來亦爾。為諸法王。忍辱大力。智慧寶藏。以大慈悲。如法化世。

  初頌上合威伏諸國也。即前雲。如來亦復如是。至王於三界也。

  見一切人。受諸苦惱。欲求解脫。與諸魔戰。

  二頌合小王不順並往伐。即上雲而諸魔王。至與之共戰文也。

  為是眾生。說種種法。以大方便。說此諸經。

  三頌合隨功賞賜也。即上雲。於四眾中為說諸經。至皆令歡喜等文。其第四有功。第六不與珠。並闕頌也。

  △二頌合與珠。復為六。

  既知眾生。得其力已。

  初合功勛也。即上雲如來亦復。至亦大歡喜也。

  末後乃為。說是法華。

  二合與珠也。即上雲此法華經。至而今說之也。

  如王解髻。明珠與之。

  三合上如彼強力之久王護明珠也。

  此經為尊。眾經中上。

  四合上諸佛如來秘密之藏也。

  我常守護。不妄開示。

  五合上長夜守護不妄宣說也。

  今正是時。為汝等說。

  六合上始於今日而敷演之也。已上開合。總是頌嘆經難聞竟。

  △此下二十三行。是品之第三。總結行成感征之相。以勸修行。文為三。

  我滅度後。求佛道者。欲得安隱。演說斯經。應當親近。如是四法。

  初結勸安樂四行也。

  △次二十行半。舉三報以勸。亦名三障清凈。以三障凈轉。現生後世惡業盡。即得現生後勝報。文為三。

  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

  初明報障轉。轉現報也。滅現世憂惱。即除苦受之報。此轉現報心。無病痛等。即轉報色也。

  不生貧窮。卑賤醜陋。

  二明業障轉。轉生報。轉惡業也。惡業因。應感惡果。經力轉惡因。得好果。即轉生報。不生。即無惡生業。現在持經。不作貧窮業。來世不生卑賤也。

  △三明煩惱障轉。轉後報。又為二。初別明三煩惱障轉。有三。

  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

  初別明貪障轉。多欲者則人忽慢。又障生梵天。慾障轉故。人所樂見。天童給使也。

  刀杖不加。毒不能害。若人惡罵。口則閉塞。遊行無畏。如師子王。

  二別明瞋障轉。舍瞋則除內刀箭。入陣則外刃不傷。

  智慧光明。如日之照。

  三別明愚痴障轉也。

  △下第二有十六行。總明一切煩惱障轉也。亦是後報轉。持經現感此相。當知過去久已成就。今藉緣而發耳。又有成佛因果等相。並是後報。故於夢中。見未來後報之相。百千萬劫事。在一念夢中。用表妙法不可思議。一中無量。無量中一。是相前現。後當克果。又為六。從初信心。乃至妙覺八相成佛。皆如來莊嚴。而自莊嚴。即忍辱報。約初夢。入十信也。此中應明信進念定慧等五根。信根者。於三寶得堅固信。一切不能沮壞。精進根者。得四正勤。念根者。得四念處。觀勤方便。調伏貪憂。定根。得四禪。慧根。是解四諦如實知也。又信根。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凈信心。精進根。於如來所。發心所起精進。念根。於如來發心所起念。定根。於如來所。發心所起三昧。慧根。於如來所起智慧。是故夢入也。十信又為二。

  若於夢中。但見妙事。見諸如來。坐師子座。諸比丘眾。圍繞說法。又見龍神。阿修羅等。數如恆沙。恭敬合掌。

  初慈悲報也。夢者。從須陀洹。至辟支佛。悉有夢。唯佛不夢。無疑無習氣故不夢。從五事故有夢。如偈說。以疑心分別。學習因現事。非人來相語。因此五事夢。又是所更聞見。及諸患。為七事故有夢。問。現在意識。尚不見色。云何夢中意地見色。答。皆是曾見曾聞故想耳。又是吉不吉相耳。問。夢中無通。無宿命智。云何能見未來世事。答。此非願智境界。乃是比知。諸人曾有如是夢。如是果。今以比知耳。問。誰眠。答。五道及中陰皆有眠。在胎諸根具者亦是眠。乃至佛亦眠。問。眠是愚是蓋。此云何通。答。佛起。現前欲調身故眠。非蓋。非愚之眠也。

  自見其身。而為說法。

  二正見無痴報。既雲慈悲。又雲正見及以無痴。慈悲是弘誓似發。正見無痴。是界內真成。即無見修二惑故也。

  又見諸佛。身相金色。放無量光。照於一切。以梵音聲。演說諸法。佛為四眾。說無上法。見身處中。合掌贊佛。聞法歡喜。而為供養。得陀羅尼。證不退智。佛知其心。深入佛道。即為授記。成最正覺。汝善男子。當於來世。得無量智。佛之大道。國土嚴凈。廣大無比。亦有四眾。合掌聽法。

  二夢入十住。證不退智。即為授記者。當知得入初住無生得記之位也。見佛。表自當得八相。即分真無生忍位也。見身處中。表入實也。歡喜。以表入歡喜住。發心見中。與初地等。故亦云喜。得三總持。具三不退。佛智者得記之由。下去得記可知。

  又見自身。在山林中。修習善法。

  三夢修十行。見身在山林。知是十行修習善法也。修習雲行者。前非無行。不別而別。至此最得行名故也。

  證諸實相。

  四夢悟十迴向。既證諸實相。知是十迴向。正觀中道位。又證諸者。諸言正表斷三十品也。

  深入禪定。見十方佛。

  五夢入十地。深入禪定者。即第十地中。無垢三昧。入金剛定。諸佛摩頂受職也。言無垢者。初住已得。為順大經。且從初地。若雲入金剛定。義當等覺。合在第十地中也。

  諸佛身金色。百福相莊嚴。聞法為人說。常有是好夢。又夢作國王。舍宮殿眷屬。及上妙五欲。行詣於道場。在菩提樹下。而處師子座。求道過七日。得諸佛之智。成無上道已。起而轉法輪。為四眾說法。逕千萬億劫。說無漏妙法。度無量眾生。後當入涅槃。如煙盡燈滅。

  六夢入妙覺也。夢八相佛。以知妙覺。此中或是初住。能八相成佛之相。仍前次位。寄談極覺也。

  若後惡世中。說是第一法。是人得大利。如上諸功德。

  三總結行成也。結成者。顯四行功成。能行此行。兼弘經力。化功皈己。果相先彰。故使大士剎那。夢逾億世。表一生弘教功超累劫。安樂既是如來之行。故弘經者。預表果成。故知弘功。其力不小。問。何以至此。即嘆教耶。答。此在跡門流通之末。前已明佛去世後。弘經功深。古佛證經。今佛成道。二萬八十萬億。此土他方宣通之益。不可測量。人獲妙功。良由法實。故流通末。重辨所通。所通者何。三周開顯。故舉輪王威伏。兵眾獲勛。勛有小大。故所賜不同。已上是第三總結行成感征之相竟。此乃第四安樂行品。外凡初心弘經方法畢。始從法師品至此品。總是第三跡門五品。單流通段竟。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九

卍續藏 第30冊 No.0600 法華經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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