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沒有一個人,讓你奮不顧身
親戚家的真事——那時應該還在民國時期,真事中的男主角出身於書香世家,父母為他包辦了婚姻,那妻子和他青梅竹馬,從小仰慕他膜拜他,兩家父母素有來往,也覺得這女孩不錯,雖然男主不以為然,女的卻是日思夜想終於如願,二人成婚不到一年,男主去外地讀書離開家,留下懷有身孕的妻子獨守空房。
這一別就是十年。十年間,男主在學校認識了一生的伴侶,和新妻子結婚生子,而他結髮的妻,一邊撫養年幼的女兒,一邊侍奉男主的雙親,後來男主回了家,帶著新妻子,稱呼髮妻為「姐姐」,住了幾天後,又離開了老家。
從此只有幾年才能回來一次,髮妻就處在這麼不尷不尬的境地,將公婆侍奉終老,將女兒撫養長大,女兒出嫁後沒幾年,有一天,鄰居在柴房裡發現了她上吊的屍體。
第一個故事講完了,再說說第二個故事。那是我的高中同學,一個性格活潑的女孩子,長得談不上多漂亮,但她的開朗正能量讓她擁有很多朋友。她那時暗戀班上一個男同學,那個男同學身材高大,打得一手好籃球,她總是在他打完球後給他遞一瓶水,送上一包紙巾。
她卑微地暗戀了他半年之後,還是朋友幫她告的白,男生欣然接受,她高興得不行,每天為他買早餐,中午去食堂排隊打飯,他喉嚨痛就給他泡羅漢果,他發燒她為他買葯,照顧得可謂無微不至,然而兩人交往半年之後,男生劈腿,戀上了班花,這班花,還是她的閨蜜。
班花閨蜜完全沒有負罪感,甚至撂下話:我見你對他那麼好,心裡就好奇,他到底是有多好?
她黯然神傷了一陣子,這期間,班上另外一個愛慕她已久的男生追求她,遇到此機會表了白,兩人在一起了。而班花,和她那位前男友交往沒半年,也分開了。
第三個故事是我以前單位的同事。女孩高挑漂亮,才貌雙全,一直是矚目的存在,她男朋友也是我們單位的,我們至今不知道這個男生是怎麼追求到女孩的,反正女孩跟了他之後沒多久,男的就辭職在家了,女孩白天工作一把好手,晚上回家洗手做羹湯,做飯洗衣一手包辦,男的在家養狗、打遊戲,靠女孩的工資過活,這還不算,男孩的朋友來家裡一住就是一個月,吃喝拉撒全由女孩負擔,她實在支撐不下,就問男的他朋友們什麼時候走,結果男生勃然大怒,動手打罵,拳腳相加,竟然把她趕出了出租房。
女孩和男孩分手了,可男孩還經常來騷擾,要求複合,她最終辭了工作離開了這座城市,在新的環境遇到了一個也為情所傷的男子,兩個人閃婚了。
或許,女人總要經歷幾個渣男,才能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情。但我想,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貿然傾盡所有投入一段感情,不是張愛玲,不要低到塵埃里開出花來;不是王寶釧,不要把自己封在寒窯十八年。愛情不是單行線,一直付出得不到回報的那不是真愛,將付出歌功頌德抬高立牌坊的,那無異於謀殺,謀殺了一個女人最美的青春年華,和最真最深的愛戀。
愛情是兩個人的循環往複,我愛你一分,你愛我一點,點點滴滴匯聚江河。愛情從始至終,就不應該有飛蛾撲火的奮不顧身,那是犧牲,是賭博。愛情若不能讓自己幸福,那這種愛情,不要也罷。
愛別人的前提是愛自己,你奮不顧身地將自己踩在腳下,又怎能奢望你愛慕的那個人會將你捧在手心視若珍寶?
要戀愛,請先學會深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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