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的診療進展
講者:解放軍總醫院 李春霖 整理:遲妮妮
一、骨質疏鬆症的概念
1.1994 WHO:以骨量減少,骨組織微結構破壞,骨骼脆性增加和易發生骨折的全身性疾病。
2.2001 NIH:以骨強度降低至使機體骨折危險性增加為特徵的骨骼疾病。骨強度實際反映骨密度與骨質量的整和。
二、骨質疏鬆的危險因素
1.固有因素:人種、老齡、女性絕經、母系家族史。
2.非固有因素:低體重、性腺功能低下、吸煙、過度飲酒、飲過多咖啡、體力活動缺乏、制動、飲食中營養失衡、蛋白質攝入過多或不足、高鈉飲食、鈣和/或維生素D缺乏(光照少或攝入少)、有影響骨代謝的疾病、應用影響骨代謝藥物。
三、骨質疏鬆的診斷和相關檢查
骨質疏鬆的臨床表現為靜悄悄(無癥狀)、骨痛、身高縮短、體力下降、骨折。常見骨折為腕骨骨折、脊椎骨骨折、股骨上端骨折。骨折的風險預測:WHO推薦的骨折風險預測簡易工具(FRAX)可用於計算10年發生髖部骨折及任何重要的骨質疏鬆骨折發生概率。該工具的計算參數包括股骨頸骨密度和臨床危險因素,在沒有股骨頸骨密度時,可以由全髖部骨密度取代,不建議使用非髖部骨密度。在沒有骨密度測定條件時,FRAX也提供了僅有體重指數和臨床危險因素進行評估的計算方法。骨密度檢測被國際公認為骨質疏鬆診斷和療效評估的金標準。可以用於診斷骨質疏鬆症、預測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監測自然病程、評價藥物干預療效。骨密度的降低增加骨折危險性。
四、骨質疏鬆的治療
(一)基礎措施
1.調整生活方式,均衡膳食,適當戶外活動和日晒,避免煙酒,預防跌倒。
2.骨健康基本補充劑(鈣、維生素D),鈣劑:正常成年人補充800mg/d,絕經後婦女和老年人1000mg/d,我國老年人食物攝取約400mg/d,需額外補充元素鈣500--600mg/d。維生素D:普通成年人200IU/d,老年人400-800IU/d,治療骨質疏鬆可以達到的劑量800--1200IU/d,理想補充效果的判斷:血清250IU>=30ng/ml,老年人更適用於使用維生素D。老年患者需注意的問題:(1)有腎結石和腎鈣化:不用鈣和維生素D,用藥前、用藥中常規B超。(2)24h尿鈣高(>350mg/8.75mmol),調整鈣和維生素D用量。(3)血鈣高:不用鈣和維生素D、PTH。
(二)藥物治療 抗骨質疏鬆藥物包括
1.抑制骨吸收藥物:(1)雙膦酸鹽:已被SFDA批准治療絕經後骨質疏鬆症,男性骨質疏鬆症和糖皮質激素誘發的骨質疏鬆症。臨床研究證明增加骨質疏鬆症患者腰椎和髖部骨密度,降低發生椎體及非椎體骨折的風險。每周70mg,空腹、白水送服,半小時內身體不要平卧,保持直立體位,避免進食牛奶、果汁等飲料機任何食品和藥品。對於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反流性食管炎患者慎用。患有嚴重口腔疾病或需要接受牙科手術的患者不建議用。(2)降鈣素:能明顯緩解疼痛,最適合用於骨質疏鬆骨折急性期合併明顯疼痛者。包括鮭魚降鈣素(密蓋息)和鰻魚降鈣素(益鈣寧)。鮭魚降鈣素可用於治療絕經後骨質疏鬆症,臨床研究證明增加骨質疏鬆症患者腰椎和髖部骨密度、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研究證據顯示每日200U合成鮭魚降鈣素鼻噴劑降低發生椎體及非椎體骨折的風險。能明顯緩解骨痛。鮭魚降鈣素製劑有鼻噴劑和注射劑二種,鮭魚降鈣素鼻噴劑應用劑量為200IU/日,鮭魚降鈣素注射劑一般應用劑量為50IU/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根據病情每周2-7次。少數患者可有面部潮紅,噁心等不良反應,偶有過敏現象。可按說明書要求確定是否做過敏試驗。(3)雌激素:適用於60歲前的圍絕經和絕經後婦女,特別是有絕經期癥狀及有泌尿生殖道萎縮癥狀的婦女。臨床研究證明增加骨質疏鬆症患者腰椎和髖部骨密度,降低發生椎體及非椎體骨折風險,明顯緩解絕經相關癥狀。此激素依賴性腫瘤(乳腺癌、子宮內膜癌)、血栓性疾病、不明原因陰道出血及活動性肝病和結締組織病為絕對禁忌症,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症、有乳腺癌家族史、膽囊疾病和垂體泌乳素瘤者慎用。嚴格掌握實施激素治療的適應症和禁忌症,使用最低有效劑量,每年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重點是乳腺和子宮。(4)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類:如雷洛昔芬用於已停經婦女,針對需要部位,在骨骼及對膽固醇產生與雌激素類似作用。
2.促進骨形成藥物:甲狀旁腺激素已批准治療男性和女性嚴重骨質疏鬆症,臨床研究證明有效治療絕經後嚴重骨質疏鬆,提高骨密度,降低發生椎體及非椎體骨折的風險。一般劑量為20ug/d皮下注射。用藥期間應監測血鈣水平,防止高鈣血症的發生,治療時間不宜超過2年。高鈣血症患者、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甲狀旁腺功能亢進和Paget「s骨病、不明原因的鹼性磷酸酯酶升高、之前接受過外照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治療的患者、骨惡性腫瘤或伴有骨轉移的患者禁用。
3.其他藥物包括:活性維生素D、維生素K、鍶鹽、中藥等。
聯合用藥原則:鈣劑和維生素D及其類似物作為骨質疏鬆症的基礎治療藥物,可以與骨吸收抑製劑或骨形成促進劑聯合使用。對於骨吸收抑製劑及骨形成促進劑,不建議相同作用機制的藥物同時使用。骨吸收抑製劑及骨形成促進劑(如雙膦酸鹽及甲狀旁腺激素)同時應用,不能取得倍加的療效,應進行序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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