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給我帶來的好處(真實原創)

信仰給我帶來的好處

「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1:1)這是一個偉大的宣稱。因為,神的存在無需證明,也是人有限的理智無法證明的。創世紀中的第一句話奠定了我信仰的根基,我的信仰也因著這句話建立起來。

「信仰」在現代漢語辭典中的解釋是:對某人或某種思想、主意、宗教等抱有堅定不移的信念,以此作為自己的榜樣和行動指南。

「好處」在現代漢語辭典中的解釋是:(1)由於某種行動而產生的利益或好事。(2)具有經濟用途或者能滿足經濟上的某種需要的東西。

我的信仰就是相信唯一的天主,以朝拜耶穌是主基督為信仰的核心。在天主教,信仰不純是心靈寄託,並非只為祈福免禍,也不單在教人為善,也不在追求奇蹟。天主教的信仰是面對現實、腳踏實地、力求上進、講求犧牲與奉獻。

而信仰的這一行動給我帶來什麼好處呢?通過這一年來的學習我對信仰的認識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前期的因為信而信轉變為因為理解而信。隨著我對信仰的深入理解而自覺按照天主十戒的要求去生活,而這樣的生活給我帶來的就是自信、有序、快樂和內心的平靜與安寧。

首先我想談一下我對自信和尊嚴的理解。「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創1:27)天主教認為人人都是天主的子女。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天主是愛》通諭中說:聖經信仰的第一個新意就是天主的肖像;第二個新意,從根本上來講,與第一個互相聯繫,就是人的肖像。人與草木的區別,就是人的尊嚴所在。信仰可以使我們作為天主的子女清醒的認識人類這個區別的存在,使人類不致跨出自身存在的本位,像草木那樣卑賤地活著,或者像動物那樣自相殘殺,毫無理性與道德感可言。尊嚴的喪失,就意味著是自我的腐朽,人性的放棄,存在的失敗。作為一個基督徒我不斷的提醒自己:我是按照天主的肖像造的,在我內不但有人性而且有天主的神性,因此在生活中我應該顯示出神所賜給我的自信與尊嚴。

記得以前曾讀到過一篇感人至深的故事。故事講的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一個饑寒交迫的流浪漢敲開坐落在一條大路旁的一戶人家的大門,請求主人提供給他一個幹活的機會,以換取一頓簡單的飯食。善良和藹的主人看了看流浪漢那飢餓而疲憊的面容,又看了看院子東邊的一堆木柴,高興地說:「正好那邊有堆木柴擋路,請幫我把它移到西邊的院牆下去吧。」流浪漢於是非常高興地幫主人把木柴搬運到西邊。當他幹完活的時候,善良的女主人早已給他預備下了一桌豐盛的飯菜。流浪漢飽餐一頓之後,又心滿意足地上路了。主人的孫子看著那堆木柴總是被不斷前來幹活求食的人搬來搬去,一直弄不明白祖父的用意。直到自己長大後,在一次探險途中錢盡糧絕,不得不像當年的流浪漢一樣,向沿路的人家尋求活干,以獲取一日三餐的溫飽時,才徹底明白了祖父的用意。當年,祖父就是用那堆平常的木柴,維護了別人的尊嚴,點燃了那許多前來幹活求食的人心中的溫暖和希望。整個故事既沒有乞討者,也沒有施捨者,有的只是讓人刻骨銘心的友善;有的只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信賴和相互幫助;有的只是感人肺腑的仁愛與真誠;有的只是對別人(即使是落魄的人)尊嚴的維護和捍衛。人作為天主的子女除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外,也應該幫助別人維護尊嚴。

當一個人能夠不失尊嚴自信的立與天地之間時,他就能夠感受到內心的坦然,感受到人性的高貴。內心的坦然帶來的就是人性良知的平衡,心神的平靜與安寧。信仰給我帶來的就是對人的尊嚴更深刻的認識和理解和作為天主子女的自信和驕傲。

其次我想談一下基督徒的法律-天主十戒。十戒中要求:

一.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三.守瞻禮之日。

四.孝敬父母。

五.毋殺人。

六.毋行邪淫。

七.毋偷盜。

八.毋妄證。

九.毋願他人妻。

十.毋貪他人財物。

前十戒總歸二者。愛天主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隨著對天主教信仰理論的深入了解,十戒在我的生活中顯得越來越重要了。我在生活中盡量要求自己按照十戒去規範自己的行為和生活。例如: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人與人彼此之間缺乏信任,在某些情況下人們為了獲得別人的信任需要通過發誓來告訴他人:我得說話、我的行為是真實的可信的。但我作為一個基督徒從來不會因為需要獲得別人的信任而去發誓的,我會告訴他們我是一個基督徒,我按照天主十戒的要求規範我的行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張維迎教授,從經濟學的角度論證了有信仰的人更加值得信任。當我在生活中獲得越多人的信任、得到越多人的認可時,也就有更多的人意識到基督徒是可信任的。通過信仰我不但獲得了更多人的信任,同時也彰顯了我的信仰。

現代社會,人們都生活在各種法律、法規、規定中,人們必須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工作、生活。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入獄直至被剝奪生命。我們的社會也正是通過法律來規範約束人們的言語、行為,來維持社會的有序穩定。但是法律不是萬能的更不是全能的,法律也有其局限性,法律也有其無能為力的時候。例如法律要求時效性、要有證據。當一個人偷了財物或者殺人了,但是由於沒有證據,司法機關沒辦法量罪定刑,法律也沒有辦法制裁他。相反這個小偷如果是一個基督徒,那麼他就違反了「毋偷盜」這一天主的戒命,不論這個小偷是否被人看到、不論是否有無證據,在他的內人深處他都知道自己犯罪了,全能的天主知道他所作的事情、所犯的罪過,他會受到天主的審判。這就是信仰給人帶來的法律規範,任何一個人的言語、行為和思想都不能逃脫天主的眼睛。因此當我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時候,我首先就會想到這件事是否熹合天主的聖意,是否違反十戒。這時信仰所給我帶來的就是:內心深處要求自己按照天主的旨意去做,不要違反天主的法律。而這樣做帶來的好處就是預防自己去做違法的事情,預防因為那種不被人所知的僥倖的心裡而去做壞事的行為。

第三,信仰帶來力量。我戒煙的過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記得在兩年前我就想戒煙,當時我向家人和朋友宣布自己戒煙了,請他們監督,但時間不久我又開始復吸了,戒煙宣布失敗。後來我在神學輔導班報名後就暗下決心借著天主的幫助我要戒掉吸煙,開學的那一天也是我戒煙的日子。這次我沒有向任何人宣布自己要戒煙了,因為我擔心失敗,也擔心因為戒煙的失敗而讓周圍的人懷疑我的信仰。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了,我在神學輔導班學到的知識在一點點的增長,煙卻一口也沒吸,每當我想吸煙時,就想到我在天主面前所發的誓言,想到在天空有一雙眼睛在時時刻刻注視著我、監督我是否違反自己誓言,因著天主的幫助和監督,想到天空中那雙眼睛我沒有再吸一口煙。此時我體驗到了天主賜給我的力量,我成功的戒煙了,而且我相信在天主的幫助下,我終身不會再吸煙了。

第四,信仰給我帶來冷靜的頭腦,平和的心態。在生活中我們難免要與他人引起爭執、發生矛盾、產生仇恨,此時大多數的人第一感覺就是氣憤、生氣、破口大罵、動手打架、報復、甚至拚命。此時的人非常可怕、他已經失去了理智、可能會做出任何事情,但是當我遇到這種事情時,首先就會想到:「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18: 22)這句話對我來說有非常神奇的作用,每當想到這句話的瞬間,我的頭腦就會逐漸冷靜下來,就會想到耶穌基督要求我們要愛人、要寬恕別人,我就會考慮是否會有更好的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生氣、憤怒、抱怨、漫罵、失去理智。所以信仰給我帶來的不僅是頭腦冷靜,而且更多的也是心態自然平和。在我的工作中,有時會為一個項目競標的失敗而痛苦、有時更會為一個大項目的中標而歡呼雀躍、也許生活的喜、怒、哀、樂、驚、恐等等我們都會體驗品嘗。但這一年來隨著我在神學班學到的知識的增加,我學會了用信仰去調整我的心態,用信仰的角度去看待得失,失敗是天主的安排,成功也是天主的安排,我把自己的一切都託付給上主。聖經中約伯傳告訴我:人要本著信德,將自己的命運全托於天主的照顧。「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適時,並賜給人認識時事的經歷,但人人不能明了,天主自始自終所做的工作。於是我明了:人類的幸福,只有在此生歡樂享受;但人人有吃有喝,享受自己一切勞苦所得,也是天主得恩賜。」(訓3:9-13)。

第五信仰要求我們彼此相愛。「他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的子耶穌基督的名字,並按照他給我們所出的命令,彼此相愛。」(若一3:23)這要求基督徒彼此關愛的法律包含了:夫妻之愛、朋友之愛、陌生人的愛等等。聖經中說:「同樣,你們做丈夫的,應該憑著信仰的智慧與妻子同居,待她們有如較為脆弱的器皿,尊敬她們,有如與你共享生命恩寵的繼承人:這樣你們的祈禱便不會受到阻礙。」(伯前3:7)當我從一個基督徒的角度去理解這句話並按照他的命令去做時,我就想到夫妻之間的愛是受上主祝福的,是上主要求我去愛自己的妻子,有如「較為脆弱的器皿」,尊敬自己的妻子有如「與你共享生命恩寵的繼承人」,而愛妻子的回報就是「這樣你們的祈禱便不會受到阻礙」。

朋友之間應該彼此下相愛。耶穌說:「人若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3)生活中每個人都需要朋友,需要與朋友去交流、分享,需要朋友的幫助、安慰,總之朋友在我們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我覺得如果我們每個人在與朋友交往中能夠按照耶穌說的話去做,那麼他的朋友一定非常值得信賴和託付。

陌生人之間應該彼此相愛。我周圍的一些朋友、同事甚至是陌生人都會問天主教徒有什麼標記嗎?如何才能辨別一個人是基督徒?我也一直在思考如何顯示出我是的基督徒,基督徒的標記在那裡?若望福音13:34-35回答了我們:「耶穌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可以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

彼此相愛帶給我的就是簡單、自然、融洽的家庭生活與和諧的人際關係。

最後,信仰給我帶來快樂。據一份調查報告說: 現代人的生活比十年前複雜很多。更多的人感到生活上的艱難。人們面臨最多的問題包括:遭受更多的疾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上漲的帳單、失業、和伴侶關係破裂。 那麼現代人還能快樂嗎?正向心理學(Positive Psychology)做過一次調查,什麼最能讓我們感到快樂?研究結果可能會令人感到驚訝:財富、學歷與青春對快樂的幫助都相當有限;婚姻的影響好壞參半;倒是宗教信仰與親情友誼,才更能讓人快樂。

當前社會由於拜金主意的影響,人們專註於對金錢等物質財富的追求、對肉體的享受追求、對口腹之慾的追求,導致越有錢越不快樂、越追求肉體的享受而越難以體驗自然之美、越吃山珍海味越感受不到食物的香甜,此時人們已經把物質追求和精神追求混在一起,後果就是思想浮躁和精神空虛,在這種情況下很難體驗到快樂。

信仰是人們思想精神的寄託,而非物質的外在表現。它使人更容易找到人生的意義和目標,調節著人們的心理,尤其是當人們面對困難和壓力時,信仰讓人很快找到平衡點,從而積極的應對各種不利情況,增加人的快樂感。而我因著自己的信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標,看到了人生的希望。雖然我也和其他人一樣在上班、工作、吃飯、睡覺。。。。。。但我也按照信仰的要求在祈禱、懺悔、在頌揚上主。通過信仰我學會了自我調節,學會了選擇快樂的心態,即使在很不幸的時侯,也可以得到快樂,就象聖經所說的「我們連在磨難中也歡躍」(羅5:3),所以我是快樂的,我要做一個快樂得基督徒,「我的靈魂頌揚上主」(路1:46)。


推薦閱讀:

寧德這四大水宮都在哪你知道嗎?
伊斯蘭原教旨和我們的反思,四
我怎樣才能為主而活?
(已修改)基督教算不算比較極端的宗教?

TAG:信仰 | 原創 | 真實 | 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