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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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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述

《禮記-文王世子》曰:「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東漢鄭玄注曰:「釋奠者,設薦饌酌奠而已……」據《說文解字》,「奠」即「置祭也」;「釋」,按《說文》及唐代顏師古等的註疏,即「解也」、「放也」、「置也」。「釋奠」是古代學校的一種莊重典禮,內容為陳設酒食以祭奠先聖、先師。

釋奠禮最初是祭奠周公和孔子的,後來演變為專門祭奠孔子暨諸弟子的典禮。釋奠禮的目的,在於通過簡明的形式來表達對先哲、對中華文明的誠敬心,提倡文明教化與和諧人倫……為弘揚華夏精神和中華文明的主體性,釋奠禮逐漸成為古代中國最重要的祭祀之一。從漢代開始,共有十一位帝王、十八次到曲阜祭祀先師。開此先河的是漢高祖劉邦,在他即位十二年時,從淮南返京經過曲阜,用太牢之禮祭祀孔子。自東漢始,除了曲阜聖廟繼續祭祀先師之外,各郡縣開始在各自的學校祭祀。明孝宗弘治十七年,釋奠禮由六佾升為八佾,籩豆等禮器的數目盡與天子等同。釋奠禮在每年仲春、仲秋的第一個丁日隆重舉行,因為五行中丙丁屬火,象徵禮樂文明,而丙為明之初,丁為明之盛,故而在丁日祭奠先師。

祭禮延續千年,維繫禮樂文明,安頓國家民生,炎黃神器保而不墜。然近代內憂外患頻襲,無知者崇夷鄙夏,逐私慾而壞人倫,綱常廢亂,禮樂蒙塵,人道幾喪墮於萬劫不復之深淵。幸大道恆貞,日月不泯,天佑華夏,族體重現。乙酉仲春,儒門同好匯聚聖城曲阜,十三志士發奮忘己,齋明盛服以承大願,千秋盛禮光復人間。摯友歡呼,華夏開顏,復得海內外有志者鼎助,遂成乙秋丙春之禮,又有太原祭禮、正定祭禮、德陽釋奠、鄒城亞聖之祭,民間儒風方興未艾,神州氣象今朝復來。儒門師友倡議推行祭禮,以使先人禮樂之澤廣被世間,故不辭淺陋編輯眾學友智識之英華,以成儀程經驗之推薦,企為巍巍山嶽添得一縷。所推薦之儀程僅述明禮之通則,簡化暫設之儀惟權應同仁勉力主辦而條件有所不具者,僅供選擇試行。

一、祭服

昔者嫘祖「治絲繭以供衣服」,「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民眾因之得以遮羞蔽體,文明由是而生。故,「衣冠」向來是中華文明的代言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故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古代社會凡一個政權更迭,「定正朔、易服色」更是其首要之大事。衣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簡單來說,古人有祭服、朝服、公服、婚服、喪服等等之別。

《詩》云:「君子至止、黻衣綉裳、佩玉將將、壽考不忘。」《書》曰:「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宗周文明,輿服之制早已有之,這也是吾國服飾定製之時代。《禮記》雲:「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傳統祭祀,與祭者必穿祭服。古者凡吉禮皆冠冕,而服飾亦隨事而異。《周禮·春官·司服》言「六冕服」:一大裘而冕、二袞冕、三鷩冕、四毳冕、五希冕、六玄冕,分別用於不同的祭祀對象。《司服》云:「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鄭玄註:「自公之袞冕至卿大夫玄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

《後漢書》曰:「夫禮服之興也,所以報功章德,尊仁尚賢。故禮尊尊貴貴,不得相逾,所以為禮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順禮也。順則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縟。」作為祭祀先師的釋奠禮,其與祭人員之祭服更是重中之重。

歷代《輿服志》對祭服衣冠羅列頗詳,本文僅述說明、清、民國三時代釋奠禮之祭服耳。

明制

《大明會典》:凡上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祀,則服祭服。因此祭服是文武大臣陪從天子舉行國家高等祭祀時的著裝,是最隆重的禮服之一。

明初,因為唐宋時期基於品官傳統的祭祀冕服被朱元璋列入御用,文武官員在分獻陪祀時,只得另設祭服。明代祭服與朝服的規制相近,惟顏色和個別附件及使用場合方面有差異。明代朝服、祭服見於會典的記載有兩次定製,一次洪武二十六年,一次嘉靖八年。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僅去方心曲領,余俱與朝服同。可見明代祭服除上衣顏色及方心曲領之外,其他形制均同於朝服,因此形成了最後的定式,並以嘉靖朝制度為最終的標準。

衣冠與配飾

祭服: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

上衣,青羅皂緣,長與朝服同(其長過腰指寸七寸,毋掩下裳);下裳,赤羅皂緣,制與朝服同。下裳七幅,前三後四,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襪、履,俱與朝服同。中單,白紗為之,青緣。

此外,品官祭服還規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嘉靖之後祭服不再用方心曲領),四品以下並去佩綬。同時規定雜職祭服,與九品同。

朝服:朝服又稱「具服」。古時用於陪祭、拜表等朝事活動。《唐會要·章服品第》:「舊儀有朝服,亦名『具服』。一品已下,五品已上陪祭、朝享、拜表大事則服之。」明襲唐制,朝服用作文武官員在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等隆重的朝事活動中穿著的禮服。

明代規定:凡文武官員朝服具著梁冠,赤羅衣、白紗中單皆用青緣,赤羅蔽膝,大帶為絹制赤白二色,革帶佩綬,白襪黑履。

梁冠:古稱「進賢冠」,朝服的等序區大體為:一品冠、七梁;二品冠、六梁;三品冠、五梁;四品冠、四梁;五品冠、三梁;六品七品冠、二梁;八品九品冠、一梁。

另外,祭服梁冠與朝服梁冠為同樣制度,並未見有別制祭冠的記載。

配飾:

蔽膝:赤羅。

大帶:表裡俱素,惟兩耳及下垂緣以綠色,又用青組約之。

佩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用玉。四品以下用藥玉。佩玉外亦有用紗袋,多為絳色。

笏:公侯駙馬伯一品至五品用象牙,六品至九品用槐木,塗以白色。無論質地如何,笏都有一定曲度。

襪履:會典記載為白襪、黑履,但參考容像,除明初楊洪畫像符合外,後來一律用雲頭履,赤地綠緣。

大綬:嘉靖時期定大綬各照品級花樣織造,綬環不織於大綬,以小綬編結懸掛。

祀典之日,釋奠禮從夜半子時開始。與祭者各著祭服,其相應的服飾如下:

帝親至祭:袞冕、通天冠、絳紗袍、皮弁服(略)公服、儒服

公服:用盤領右衽袍,材質採用紵絲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

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

襆頭:漆、紗二等,展角長一尺二寸;雜職官襆頭,垂帶,後復令展角,不用垂帶,與入流官同。

笏:依朝服為之。

腰帶:一品用玉,或花或素。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五品以下用烏角。鞓用青革,仍垂撻尾於下。靴用皂。

「洪武二十九年,從禮臣言,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與九品同。」由此而知,九品以下的執事官員著九品祭服。

明代士人還有一種襕衫形制,用於各地鄉學祭孔之服飾。可在現存圖譜中得到例證。

忠靜冠服

《大明會典》規定:「凡王府將軍中尉、及左右長史審理正副紀善教授等官、俱以品官之制服之。儀賓不得概服。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下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官、在外方面官、各府堂官州縣正官、儒學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許服。其餘不許。」

因此,八品以下翰林院、國子監、儒學教官服忠靜冠服。其形制如下:

忠靜冠,即古玄冠。嘉靖七年定,冠匡如制。以烏紗冒之。四品以下去金。邊以淺色絲線緣之。

忠靜服,即古玄端服。色改用深青。三品以上用雲。四品以下用素。

深衣,用玉色;素帶、如士大夫之帶制;青表,綠緣邊並里;素履、色用青、綠絛(用絲線編織成的花邊或扁平的帶子,可以裝飾衣物。)結;白襪。

進士巾服

《明史·輿服志三》云:「洪武二十三年定儒士、生員衣,自領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二十四年,以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甄別之……凡三易乃定。」

《明史·卷一百三十八》「薛祥傳附秦逵傳」云:「洪武二十二年進尚書……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更易之,命逵制衣以進。凡三易,其至始定。賜監生藍衫絛各一,以為天下先。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雲。」

進士巾如烏紗帽之制,頂微平、展角闊余、長五寸許、系以垂帶、皂紗為之。深色藍羅袍。緣以青羅、袖廣而不殺。槐木笏,革帶、青鞓,飾以黑角,垂撻尾於後。廷試後頒於國子監,傳臚日服之。上表謝恩後,謁先師行釋菜禮畢,始易常服,其巾袍仍送國子監藏之。

幅巾深衣

正規禮服用於帝王將相的朝覲、祭祀;士人未為官者及雜職人員則穿深衣,需戴方巾或儀巾,配大帶。古禮規定士大夫以上男子禮服是裙子。「通裁」長袍型衣,作為內衣或私居的便服,外出或見賓客。要外加衣、裳,這種成套的「衣、裳」名叫「弁服」,可是「通裁」方便而不雅,弁服守禮而不便,於是發明「深衣」。深衣具有「弁服」的實質又有「通裁」的便利,因而大行其道,深衣可作士大夫以上的次級禮服,可作平民的禮服,文人可作常禮服,武人也可作為戎服,應用範圍非常廣泛。在釋奠禮中,禮生以及觀禮儒士著幅巾深衣或進士巾服。

禮生、樂正、執事者服飾

「禮生」、「執事」,包括通贊、鳴贊、引贊、樂正,以及其它配合服務於祭禮者。「禮生、執事人員的服飾,卻史無明文。由於此等人員招自當地的儒學員生,自是服用彼等慣用的服飾。」

樂舞生服飾

明初,《明史·輿服》規定協律郎、樂舞生冠服:郊社宗廟用雅樂,協律郎襆頭,紫羅袍,荔枝帶;樂生緋袍,展腳襆頭;舞士襆頭,紅羅袍,荔枝帶,皂靴;文舞生紅袍,武舞生緋袍,俱展腳襆頭,革帶,皂靴。朝會大樂九奏歌工:中華一統巾,紅羅生色大袖衫,畫黃鶯、鸚鵡花樣,紅生絹襯衫,錦領,杏紅絹裙,白絹大口袴,青絲絛,白絹襪,茶褐鞋。其和聲郎押樂者:皁羅闊帶巾,青羅大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皂靴。其中,國學舞樂生著蟬冠朱盤領袍,革帶雲履:蟬冠,夏布為之,漆黑色,如梁冠,但樑上不設金,而於正前抹額上塗金繪作金蟬,取其高潔之義,再加青絲為冠纓。

清制

入清以後,男子全部改穿滿洲服飾,與前代之袞冕服飾形制迥異,僅取袞服十二章之文而已,傳統的華夏袞冕之制幾亡,清代的禮服同時具備朝服與祭服的功用,而僅以顏色區別之。《清會典·卷三十六》云:「凡祭服,皇帝有事於郊廟,皆御祭服。祀天青色,祭地黃色,朝日赤色,夕月玉色,余祭均黃色,陪祀王公百官咸朝服。」

民國(北洋)

民國肇造,1914年,北洋政府政事堂禮制館再次制定自大總統、文武官員至士庶人等的漢式祭服——祭祀冠服,頒布了《祭祀冠服制》、《祭祀冠服圖》。祭祀冠服主要由爵弁制的祭冠、玄色的上衣、纁色的下裳以及中衣、大帶、靴等所組成,分為一至五等六種級別,以祭冠前部所綴的「冠章」和祭服上衣上的章紋圓補等內容作為等級的區分。

祭祀冠服:民初北洋政府制定的祭祀用服飾,於民國三年(1914年)公布,由政事堂禮制館刊行的《祭祀冠服制》《祭祀冠服圖》。民國十七年(1928年)廢止。——需要說明的是,這套祭服的標準是非常詳盡的。由於版面限制,我們難以一一羅列了。

使用範圍:據《祭祀冠服制》:「…均為臨祭而設…上自元首下逮國民於祀天暨其他祭禮各得用之。」

祭祀冠服由祭冠、祭服、帶、中衣、靴所組成,其中祭服又分為衣、裳兩部分:

一、祭冠:採用古「爵弁」制,冠武(即冠戴於頭部的圓匡部分)上平置覆板,覆板前圓後方、上黑下紅,冠無笄,大總統祭冠的冠武上裝飾赤地金錦和纁色組纓(即系帶),官員冠的冠武裝飾藍地金錦和紫色組纓,士庶冠的冠武用青素緞和青組纓。大總統祭冠和官員戴的一至四等祭冠冠武前方還裝飾有圓形的嘉禾「冠章」,以所綴的不同珠石材質及數目區別等級,士庶祭冠只綴矩形玉片一塊。

二、祭服:採用衣裳制。皆依品秩服之。

1.衣:均為玄色(實物為黑色),右衽,袖長過手五寸、袖寬為衣長之半(舊照與實物的衣袖多窄於此),左右有開衩,大總統衣用圓領,以下都為交領。在領、袖、開衩處有寬二寸五分的鑲邊,大總統衣鑲赤地金錦、一至四等衣鑲藍地金錦、五等衣鑲青素緞。自大總統至四等祭服的上衣採用傳統的「章紋」裝飾,以十二章、九章、七章、五章、三章的差異來表示等級,章紋均以團紋體現,團紋數與章紋數一致:

大總統衣十二團十二章紋(日、月、星、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前胸、後背、兩肩各一團,兩袖兩面共四團,前後下端各二團;

2.裳:均為纁色(實物為暗紅色),共七幅,分成兩片,前片三幅、後片四幅,每幅上端有三個「襞積」(即打的褶子),上齊腰、下及踝。裳兩片的四周鑲有緣邊,稱為「綼緆」,大總統裳鑲赤地金錦、一至四等裳鑲藍地金錦、五等裳鑲本色緣邊。除大總統裳上裝飾有雲海紋外,其餘各等裳均無任何紋飾。

七章紋二等祭服衣、裳、大帶

民初的祭服有男子禮服和女子禮服之別,男子禮服則有兩種:大禮服和常禮服,大禮服又有禮服和晚禮服之分;常禮服亦有兩款,一為西式、一為中式,西式即西裝、中式即長袍馬褂,皆可用於一般性的正規場合。

三、中衣:白色絲織品製作,均為右衽交領,大總統中衣領鑲赤地金錦緣邊、文武各官中衣領鑲藍地金錦緣邊、士庶中衣領鑲素緞緣邊。

四、帶:寬三寸,前有結,並有垂帶二條(稱為「紳」)。大總統帶用赤地金錦、朱里,文武各官帶用藍地金錦、素里,士庶帶不用錦,隨裳色,絲織品。

五、靴:用皂色絲織品、粉底,大總統至士庶款式相同。

穿著順序及層次:亦有明確規定,據《祭祀冠服圖》:「凡著祭服,先著中衣,次系裳後幅,再系前幅,乃著衣,加帶,垂紳。」

台灣

1968年,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祭孔禮樂工作委員會更訂「國家祭祀典禮」,認為:釋奠禮是我國的傳統祭典,應採用本國衣冠,不宜用舶來之「西裝」。遂依闕里舊制,並參考《宋史》、《大明集禮》、《樂律全書》、《樂學軌範》、《南雍志》、《三禮圖》等史籍,突出「禮」、「容」特徵,改進並頒定了國家祭孔釋奠禮著裝要求。其對獻官、禮生、樂生、舞生、麾生、節生的服裝要求有著極其詳盡的規定。

獻官:沿襲北洋原制,即:藍長袍黑馬褂。

執事人員:冠用「爵弁」。質色同與衣一紺色。夾里用藍。弁的下部同與「進賢冠」,冠上施以三「梁」,梁色用黃,青纓系頜,緌的長度十二公分,冠部有「武」,「武」前加蒼玉浮雕國徽「冠章」,直徑二公分半。冠上加長方形的綎,質、色同與冠、衣。爵綎的尺寸比照獻官的冕綎、闊和長各減兩公分。爵綎前後相平,不同與冕綎的前低後高。爵弁制度起自先秦,歷代往往用與祭祀執事人員,故此採用。

樂生:冠黃梁青纓民黑介幘,著紅綢以稱其袍,瀾綢腰帶,白綢褲,蹬黑靴。

舞生:冠采明朱載堉著《元代小舞譜》及《欞星小舞譜》載童子髮式,戴明式假髮,頂髻插白色骨簪並束紅緞帶。著黑金邊黃綢袍,綠綢腰帶,白綢褲,蹬黑靴。

麾生:(麾與節皆是旌旗之一種,在祀典中作指揮用。麾以淺紅色絲帛做成。釋典禮設麾生二人,於祀典開始「各司其位」令後,分別引導東、西列樂班由兩側向中庭成對前進,升東西側階就位,並在奏樂中指揮演奏。)與樂生同,唯衣服顏色作草綠色單綢袍。

節生:(節,亦旌旗之一種,祀典指揮用。佾舞時,佾舞生前方有二人持節,為「節生」,或「旌節生」。與麾生相同,其作用為發號施令。露台左右兩側的被稱為「東節」、「西節」。祀典開始「各司其位」令後,分別引導東、西列樂班由兩側向中庭成對前進,升東西台階就位,並在奏樂中指揮「起舞」和「止舞」。)與舞生同,唯衣服顏色與麾生同作草綠色單綢袍。

大體來說,民國新制第一系列部分規定:

獻官及陪祭、與祭、監禮官員服飾:概用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明令頒行《國民禮服條例》所定之中國傳統袍褂。正服:男性,藍色袍,黑馬褂,不戴帽;女性,藍袍。足服,黑皮鞋。

諸禮生:(含現場樂、舞生以外所有諸多執事赴祭之全體員生),概用新設計之古制衣冠,以與樂舞生之服飾相組合。首服:紺色爵弁,設黃梁三.冠飾以玉,青纓,余垂為緯.正服:曲領色禪(單)衣,本色緣領、袖、裾。衣身寬於常服,袖長掩手,袖闊為自肩至膝之半。制材無織紋之絲品。

其實該次釐定祭服,獻官的祭服還有一套參照古代的弁服設計方案,不知何故並未見其廣泛使用而鮮為人知。其方案為:上衣下裳,衣玄色,裳纁色,裳外加韍,韍也是纁色。衣形方領右衽,寬身廣袖,袖口的闊度五十公分為準。衣和裳都有黑色的「純」,都以沒有織文的絲織品縫製。內襯白色「中衣」,同於執事。 獻官之冠用「冕」,色、質同於上衣一表面玄色,夾里硃色。冕的下部同與進賢冠,五梁色黃。冠頂加置長方形的「綎」。「綎」的闊度此照冠圈的直徑而左右各增二公分半,長度比照闊度增二分之一,前圓後方, (註:前俛(俯一低)後仰(高)。不用「旒」。「冠武」的前額加附圓形白玉浮雕國徽「冠章」。徑二公分半。「綎」之「前俛後仰」,乃是表示謙卑和眾。又在「綎」的左右各垂一條黃色的「紞」,「紞」下各垂系一個黃色絲球(名「纊」),當耳。「纊」的直徑二公分。

總的來說,現在台北孔廟釋奠禮現行官方定製的獻官、執事官祭孔禮服,大體仍是洪憲帝制時期的禮服樣式,但爵弁、上衣、下裳都改為了暗紅色,並且在爵弁鑲嵌有中華民國國花的那種圓形梅花紋樣,正獻官服用之禮服前胸後背有章紋圓補,七章,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執事官無補。但在實際使用上,台北孔廟釋奠禮祭服,仍然是這種漢式禮服與民國時代的官定全套中式禮服——藍長袍配黑馬褂相結合的。

大陸釋奠禮基本遵照曲阜闕里舊制,參考大明禮儀制度,不再贅述。

二、釋奠雅樂

闕里雅樂,由來已久。東漢元和二年(85年)章帝過魯,祭祀孔子,作六代之樂,此為孔廟用樂之始。劉宋元嘉二十二年(445年),皇太子劉劭釋奠孔子,舞用六佾,樂用登歌。這是由政府正式明確釋奠樂舞。後世遂相沿不替。釋奠用樂,古制一貫,歷代雖有損益,仍宗於成周,樂用八音:「匏、土、木、革、金、石、絲、竹。」八音,據《禮記·樂記》之說及八卦,均各有立意,以喻達四時之氣,宜八方之風。

《禮記·樂記》云:「鐘聲鏘,鏘以立號;石聲磬,磬以立辯;絲聲哀,哀以立廉;竹聲濫,濫以立會;鼓聲讙,讙以立動。」《左傳》眾仲曰:「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亦曰:八音者,所以達四時之氣,宜八方之風,故奏之能和神人,舞鳥獸,易寒暑,召風雲,皆此器也。

《闕里文獻考》云:「論其精者,則匏之音,於卦為艮,其方東北,其風條,立春之氣也;竹之音,於卦為震,其方東,其風明庶,春分之氣也;木之音,於卦為巽,其方東南,其風清明,立夏之氣也;絲之音,於卦為離,其方南,其風景,夏至之氣也;土之音,於卦為坤,其方西南,其風涼,立秋之氣也;金之音,於卦為兌,其方西,其風閭闔,秋分之氣也;石之音,於卦為乾,其方西北,其風不周,立冬之氣也;革之音,於卦為坎,其方北,其風廣莫,冬至之氣也。」

《宋史·樂志》論八音:「匏、土、木、革、金、石、絲、竹,是八物者,生天地間,其體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聖人製為八器,命之商則商,命之宮則宮,無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間至相戾之物無不同,此樂所以為和而八音所以為樂也。」

舉凡「釋奠八音」者,約略如次—— 匏音:笙、竽;土音:塤; 木音:柷、敔、舂牘; 革音:晉鼓、建鼓、應鼓、鼉鼓、搏拊、相鼓: 金音:鏞鍾、特鍾、編鐘; 石音:特磬、編磬: 絲音:琴、瑟; 竹音:排簫、洞簫、笛、篪。

【祭孔樂器:鏞鈡】大鐘謂之鏞。《尚書·皋陶謨》:「笙銹以閑。」鄭註:「西方之樂謂之銹,庸,功也。」故鏞鍾也叫大鐘,亦名特懸之鈡。與特懸大鼓——晉鼓相應,是為鐘鼓齊鳴、左鈡右鼓。乃祀典之重器,置於大成門之右。祀典告畢,擊鏞鈡一百八十響,以示結束。「左鈡右鼓」是等級到一定級別的祠廟方可具備,鍾又是古代祭祀宴饗所必用之器,自古以來地位極其重要。

【祭孔樂器:鎛鈡】形如鍾而大。本字作「鑮」。 《周禮·春官·鎛師》借「鎛」為「鑮」。有紐、平口,可直懸敲擊。孔廟樂制一般高81厘米,寬41厘米。與編鐘、編磐相和。《聖門樂志》:「凡作樂先擊鈡,所謂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祭孔之樂,鎛鈡與特磬相配,必以鎛鈡奏於一曲以始,而後眾樂齊鳴。祀典之樂,鎛鈡一響宣起律首,特磐一聲而告樂終,以象「金聲玉振」之意。

【祭孔樂器:編鐘】《周禮·小胥》「凡懸鐘磬,半為堵,全為肆。」編鐘一組曰「一肆」,其數不一、其形不一。孔廟編鐘十六枚,分陽律陰呂各八。祀典雅樂用於樂章每句之始。先擊一響,以引眾樂。每樂章八句,共擊八響。編磐以和,用以尾聲。清制孔廟編鐘,圓形、雲龍紋,鈕為雙龍。編鐘有副鈡及登歌鈡。

【祭孔樂器:特磬】古人云不編之鈡、磬皆可曰特鈡、特磬。《文廟丁祭譜》載其用法及形制:「中開一孔,結黃絨紃以擊之。春仲釋奠特懸一簴,簨左右刻鳳首,趺飾卧鳧,白羽朱喙。簨及幾形制尺寸,以及所銜五彩流蘇均與鎛鈡懸同。」特磬用於每曲之終,收結眾音,以示曲終,「為樂之終條理也」,屬樂之重器。

【祭孔樂器:編磬】孔廟編磬與編鈡相和,數亦十六。《文廟丁祭譜》云:「兩面繪金龍,股修七寸二分九厘,波五寸四分六厘七毫。」其在樂懸中「將能」以收一句之終。演奏方法為樂章每句之末字將收音時,擊一響,以收一句聲韻。與編鐘每句間開頭收尾,前後呼應。另有登歌磬,亦名歌磬,清代以後遂廢。

【祭孔樂器:琴】漢儒以琴為天人合一之體現,有超越他器之最高琴德。闕里孔廟自明以來,一直沿用七弦十三徽制,於雅樂中素居「堂上樂」之位,且有別於演奏俗樂。祭孔樂承襲古中和之樂,故取「天地之中氣」為祭祀作樂之本。《聖門樂志》:琴以中徽為君,中徽者,第七徽也。其位黃鐘,中聲寄焉。

【祭孔樂器:瑟】琴瑟皆古雅樂之主要樂器,為絲屬之屬。孔廟瑟之演奏分「清」、「中」之律,且沿用雙手合作之指法。必須做到「中清」相應諧和、快慢一致。此即古人所謂「兩弦兼彈者,取陰陽相配也。」宋政和三年頒定「宮懸之樂」,計古瑟52台,占樂隊總數349件之六分之一。闕里孔廟至民初,皆襲古制。

【祭孔樂器:鳳簫】即排簫,亦名參差、比竹。孔廟鳳簫比竹而制,計十六管,以左右排編,分陰陽各八管。《孔廟祀典考》「髹以朱,繪金龍,中以金書康熙御制,下施小環,垂五彩流蘇。」《聖門樂志》錄其律呂音序,吹奏之法。演奏時,以雙手捧持,吹管上端之口。

【祭孔樂器:洞簫】《聖門樂志》:「空洞無底也,有通也。所以通眾音之壅滯,而使之舒暢也……所以究極中和,遂萬物之情也……琴瑟以定黃鐘,非簫不為動,吹者宜緩取其音,斯悠揚不迫。」「凡是琴瑟點笙簧全賴此器定黃鐘之聲。」《孔廟祀典考》:「今用紫竹為之,前五孔後一孔,口開半竅名山口。」

【祭孔樂器:笛、篪】孔廟樂懸竹笛,稱「龍笛」。源自明初,洪武元年定殿內「侑食樂」,其編製為龍笛四管。孔廟龍笛,屬於沿襲古雅頌樂伴奏之「雅笛」,其用律標準要求,與民間俗樂不同;篪,亦作「竾」。與笛相似,然篪兩端封閉,音色凝重。孔廟之篪,丁祭各用一調,備有「股姑洗篪、仲呂篪」各一管。

【祭孔樂器:大鼓】也稱「大成鼓、晉鼓、賁鼓」,位於大成門之左,與鏞鈡相應而「左鼓右鈡」。此鼓用於釋奠開始前,以專奏「儆戒、三嚴」之效。孔廟大鼓,務求莊嚴,其聲震天撼地,上達天聽,此古古制以揚子鱷皮製作,且造於「驚蟄」日,以應雷聲。《詩》云:「虡業維樅,賁鼓維鏞。於論鼓鍾,於樂辟雍。」

【祭孔樂器:鼉鼓】位於杏壇內,專為樂舞生進退班而用。釋奠時,先擊大鼓三百六十響,為樂舞發出儆戒,繼而就是鼉鼓為進班擊鼓三通:第一通樂生俱升堂,第二通俱入室,第三通俱就位;祭祀完畢,又如「初起、三通、結尾」徑,以節其樂舞生從「卷班、齋位、致事」到「拜辭」而散。兩端共擊鼉鼓七十二。

【祭孔樂器:應鼓、足鼓、鞀鼓】應鼓,設於階東,釋奠時每歌一句之末,即擊之,以示眾樂皆收。是雅樂中起、止節度的主要樂器;足鼓,《禮記·明堂位》云:「夏後氏之鼓足,殷楹鼓,周縣鼓。」這裡的「鼓足」就是「足鼓」。也就是說,足鼓商稱楹鼓、周稱縣鼓、漢稱建鼓;鞀鼓,《周禮》雲「凡樂事播鞀」,狀如民間撥浪鼓。釋奠奏樂中,定製兩件,其聲居高臨下。其制:鼓面直徑18.8腹徑24.9長20.8柄長140厘米。

【祭孔樂器:搏拊、相鼓】搏拊,其形類似一般堂鼓,但略小。鼓身一側設兩環,演奏時掛於頸上,以雙手同時撫拍。《文廟丁祭譜》云:「以木為之,冒以韋,如鼓而小,實以糠。」其聲柔和不鏗,特為釋奠樂而擊節;相鼓,又稱田鼓,其聲與搏拊相和,演奏結束後均置於特設木架上。二者均為釋奠奏樂必備之器。

【祭孔樂器:柷】形如方桶,以木製之,中有椎,搖動自擊。奏樂時,先擊柷。柷亦名控。《禮記·王制》:「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鄭玄註:「將,謂執以致命。祝鞀皆所以節樂。」孔穎達疏:「漢禮器制度:祝狀如漆筩,中有椎,將作樂,先擊之。」狀如木鬥上寬下窄,以木棒撞擊其內壁而發聲。《釋名》說「柷以作樂」,擊柷是雅樂開始的節拍。古「柷、俶」同義,俶意開始,故釋奠時擊柷而起樂。麾旛舉起,吉柷生以「止」(椎)下端撞擊其內壁三面各擊一響,而後鎛鈡一響,引發眾樂齊鳴。吉柷之槌有兩種:止(椎)即木棒、木槌。

【祭孔樂器:敔】敔,形如伏虎,以木為之,背有刻。擊之以止樂。字亦作「圉」。敔亦稱楬。背刻27齒,此即「齟齬」。 《周禮·春官·小師》:「掌教鼓、鞀、柷、敔、塤、簫、管、弦、歌。」鄭玄引鄭司農註:「敔,木虎也。」《丁祭譜》:「凡樂曲終,鼓聲即畢即擊敔。先三擊首,而後櫟其背,於齟齬上橫櫟之,所謂敔以止樂也。」釋奠時,樂工持」籈「(竹製掃把)掃敔齟齬三響,以示清潔餘音。柷、敔各主雅樂首末,諧儷呼應,皆屬雅樂之重器。

【祭孔樂器:笙、塤】孔廟之笙有巢笙和笙之別,《爾雅》說「大笙謂之巢,小笙謂之和」,二者實乃大小之差。釋奠時巢笙和笙皆十七管。笙具和聲之功,音色明亮,與鐘磬相和,故曰「笙」奠時塤成對使用,孔廟之塤有五孔六孔之別,其數量亦不相同。《文廟丁祭譜》:「陽月用黃鈡塤,陰月用大呂塤。」

祭孔樂器,八音俱全。《聖門樂志》說聖廟樂器備考三代遺制,鑄造精密,最為近古。《樂志》載:「學士大夫誦法先王,考稽莫據,幸登闕里廟堂,聲容可接,名物燦然,君子辨器以審音,審音以知樂,播之管弦羽籥,而彷彿《簫》《韶》之遺響者,其為大成樂乎。」

三、釋奠佾舞

《左傳·隱公五年》云:「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春秋時期,「禮崩樂壞」,魯國大夫季桓子以八佾為舞,孔子認為這是不可容忍的僭禮行為。《論語·八佾》中記載:「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何晏《集解》曰:「佾,列也。天子八佾,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為列,八八六十四人。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

佾舞,古代樂舞八人為一列,一列即一佾。此乃「佾」之本意。八列即八佾,故八八六十四人。此乃天子之等級;同理,六佾,即六列,六八四十八人。這是諸侯之等級;四佾,就是四列,四八三十二人。這是大夫之等級;二佾,兩列,二八一十六人。此乃士之等級。

《周禮·春官·大司樂》:「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六舞,指《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六者。周代所存上古五種大舞,加上周代所制定的《大武》,這六種樂舞,都是舞與樂相合,被後世稱之為「六代樂舞」。

《大司樂》云:「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鄭玄註:「此周所存六代之樂。黃帝曰云門大卷,黃帝能成名萬物,以明民共財,言其德如雲之所出,民得以有族類。大咸,咸池,堯樂也,堯能禪均刑法以儀民,言其德無所不施。大磬,舜樂也,言其德能紹堯之道也。大夏,禹樂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國也。大濩,湯樂也,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大武,武王樂也,武王伐紂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賈公彥疏:「此大司樂所敢是大舞,樂師所敦者是小舞。案《內則》云:『十三舞勺,成童舞象。』舞象謂戈,皆小舞。又云:『二十舞大夏。』即此六舞也。」

此「六代樂舞」中,《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所代表的各個時代,都是由禪讓而治天下,稱為「文舞」;《大濩》和《大武》則是歌頌以武力而安天下的有道君主商湯和周武,屬「武舞」。文武二舞,象徵文治武功二方略。六代之樂,遂成為華夏禮樂的正統儀典。 舜帝乃中國道德文化之鼻祖,太史公譽之曰「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傳說為了用音樂教化民眾,舜帝模仿鳳鳥之形狀,用竹子製作了鳳簫;用泗水之濱的砭石製作石磬,而創作《大韶》之樂,用來歌頌帝堯之聖德,並示忠心繼承。《竹書紀年》載:「有虞氏舜作《大韶》之樂」。 因以竹簫、石罄為主要伴奏樂器,又名《簫韶》。此即《尚書》所云「簫韶九成」。夏商周三代均把《韶》作為國家大典之樂。周公二次分封,姜太公以首功封營丘而建齊國,《韶》傳入齊。昔孔子入齊,於高昭子家中觀賞齊《韶》,「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乃至發出「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之感喟,加上先師對顏淵雲「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或可遙見《韶》樂感染力之大之強。 《呂氏春秋·古樂篇》云:「武王即位,……乃命周公作《大武》。」《周禮·大司徒》亦云:「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民之情,而教之和。」周公制禮作樂,將六代樂舞整理增刪,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禮樂制度。周代樂舞的文化精神是以崇尚華夏民族氣節之「文德」教化為主要特點。這也正是夫子念茲在茲的「周監乎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之所在。周公整理後的六代樂舞被稱為宮廷雅樂,是中國音樂舞蹈的高峰,更是中國古代禮樂文明進入成熟期的里程碑和象徵。 宗周雅樂分為祭祀樂和燕饗樂,祭祀樂用於祭祀天神、地祇和人鬼;燕饗樂用於朝堂、宴會等處,此即佾舞之由來。樂舞亦稱為隊舞,對樂舞的人數和排列方式,周禮明確規定:「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用四,士二。」 佾舞的人數禮法固定,如果諸侯用八佾,即為僭越。樂隊的排列方式,周禮也規定,在月台的四面設樂隊的,謂之「宮縣(懸)」,這是天子等級;三面設樂的叫「軒縣(懸)」,此乃諸侯之制;兩面設樂的為「判懸」,為大夫之用樂;一面設樂者曰「特懸」,為士之用樂等級。這種編製完備的大型演奏樂隊,乃人類文明史上最古老的交響樂團,比西方交響樂之父——奧地利作曲家海頓生生早了2000餘年!

六代樂舞之文字完整記載於《周禮·春官》之中,然《史記》云:「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備三歸。」由於春秋初年平王遷都、諸侯征戰以及「鄭聲」等民間俗樂之衝擊,宗周文明「禮崩樂壞」。至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文舞中僅余《大韶》,武舞中亦惟有《大武》。故而夫子只能對《大韶》、《大武》進行評價「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而無緣欣賞六代樂舞之原貌了。 《隋書》記載了孔子之後《韶樂》流傳的歷史:秦始皇滅齊,得齊《韶》樂;漢高滅秦,《韶》傳於漢,高帝改名曰《文始》。秦漢時期均把《韶》定為祭祀之樂。曹魏時期,魏文帝曹丕將《文始》復稱《大韶》。至南朝梁武帝,自定郊廟祭祀之樂,以《大韶》名《大觀》。隋楊以訖,《韶》樂雖幾經改換名稱,但均居於帝王用樂之列,在郊祀、祭祀宗廟和祭祀孔子時表演的皆為《韶樂》,屬於祭祀的最高等級,更是華夏民族保存至今最為悠久的古代樂舞遺存。 《泮宮禮樂疏》李之藻氏云:「孔子沒,天下學者宗焉,天下萬世師,則天下萬世所公祀,魯國烏得而私諸?遭秦滅學,祀秩闕然,雖漢髙過魯,剏祠太牢,乃晉魏以前學廟未設,太常釋奠,肇於正始元嘉,權奏豋歌。北齊乃舞六佾,春秋二仲,歲有事焉。拜孔揖顏,每朔一舉,隋備四仲之祭,日用上丁,其猶古者四時皆祭之意歟?貞觀定名先聖,開元樂備宮縣,而天下諸州配享從祀彬彬盛矣。」

李之藻此言,述及釋奠禮歷史大概。南朝齊武帝永明三年(西元485年):「元嘉立學、裴松之儀、應舞六佾,以郊樂未具,故從權奏登歌,今金石已備,宜設軒縣之樂,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這是歷史上樂舞並用祭孔儀式之始,由是而降,泮宮禮樂漸臻於大成。

隋開皇九年,文帝平定南朝陳國,獲得了南朝宋國及齊國所保存的華夏傳統古樂。仁壽元年(601),由太常卿牛弘、內史舍人虞世基、禮部侍郎蔡征等人領導、參與並創製隋代宮廷雅樂。該宮廷雅樂包括了祭祀先聖先師之樂章,此為祭祀孔子以專用樂章之始。

《周禮·春官·籥師》云:「掌教國子舞羽吹籥。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鄭玄註:「文舞,有持羽吹籥者,所謂籥舞也。」祭孔佾舞,主旨表現是謙遜禮讓,立德立容。在祭祀時,只有三獻禮部分才加入六佾舞。釋奠佾舞應《大韶》、《大武》之節,故亦有文舞、武舞之別:武舞亦名「干舞」,舞時執朱干玉戚;文舞亦名「羽舞」、「籥舞」,舞時執夏翟葦籥。「羽舞」之舞生,手持籥翟,象徵文德;「干舞」之舞者手持干戈,象徵武功。《禮記·文王世子》云:「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鄭玄註:「干,盾也。戈,句孑戟也。干戈,萬舞,象武也。用動作之時學之。羽籥,籥舞,象文也。用安靜之時學之。」《宋史·樂志》亦云:「文舞九成,終於垂衣拱手,無為而治;武舞九成,終於偃武修文,投戈講藝。 」此言即謂:文舞代表著垂衣裳、行拱手禮就可以賓士天下,武舞則寓意偃武修文,投戈講藝。。佾舞之時,佾舞生前方有二人持「節」,曰「節生」。其作用是發號施令。站在露台東西兩側被稱為「東節」、「西節」。當東節下令「起舞」時,佾舞生配合詩樂的節奏起舞;當西節下令「舞止」時,則恢復肅立姿態。

《詩·邶風·簡兮》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籥主陰,翟主陽,故籥在內而翟在外。如《詩》所云,釋奠佾舞生所執籥翟源流極為古老:籥是一種非常古老的吹奏樂器,它不僅是橫吹之笛、豎吹之簫、直吹之簧哨類樂管的先祖,還是歷代聲律及度、量、權衡制度的根本。大禹時期皋陶氏作「夏籥九成」,是邊吹邊舞;西周時期,古籥被定為「文舞」的代表性樂器,是華夏禮樂文明的重要標識之一。《爾雅·釋樂》云:「籥,樂之竹管三孔,以和眾聲也。」成語「天籟之音」的「籟」字意思就是三孔之籥。秦漢以來,雅樂淪喪,古籥的吹奏之法逐漸失傳,只是一根徒有「籥」之名的棍狀舞具而已。釋奠用籥,為竹製三孔,長一尺二寸,三竅朱飾以導舞。

翟,以木為柄,塗以朱漆,雕龍頭飾金漆,龍口夾一根或三根錦雉尾而制之。取立容之意。朱髹之柄長一尺四寸,其巨細度籥孔足容。龍首長五寸。《禮記·祭統》云:「夫祭有畀、輝、胞、翟、閽者。」鄭玄註:「翟,謂教羽舞者也。」舞生執翟,以聽樂歌以示動作。

《聖門樂志》曰:釋奠佾舞之時,舞生正立,「籥用左手橫執之,有竅而不吹。翟用右手執之。凡執籥秉翟俱右手在外,左手在內。大指在內,四指在外。縱則如繩,橫則如衡,執秉者不可忽也。」

隨著祭孔祀典的歷史演進,祭孔佾舞在不斷的藝術實踐中亦形成了一套嚴謹的結構形式。祭孔佾舞的「授、受、辭、讓、謙、揖、拜、跪、頓首」等舞姿以及「舉、衡、落、拱、呈、開、合」等舞具動勢,是以體現儒家道德觀念與禮樂治道精神為立意;以《周禮·大司樂》「中、和、祗、庸、孝、友」樂之六德為舞蹈語言基礎,分別按照歌詞字形字義,賦予其象徵性舞蹈辭彙。故而釋奠佾舞從其立意上集中彰顯為「德」;其表現形式則集中彰顯為「禮」。古人所謂「舞容」,一個舞蹈造型,代表一個字。歌生唱一個字,樂生奏一個韻,舞生跳一個動作。每一獻藝禮共記有三十二個舞姿,三獻禮共記有九十六個舞姿。手勢有起手、垂手、出手、拱手、挽手。步調有進步、退步。體態有屈身出手下伸為「授」,再屈身出手上舉為「受」,拱手後退為「辭」,拱手向左右為「讓」,低首屈身拱手為「謙」,出手兩肘拱手齊心為「揖」,低首屈身至地為「拜」,屈膝至地為「跽」,點首為「叩頭」,蹺一足屈一足拱手左右為「讓」。嚴格來說,其實這正是一套中華古禮儀的規範動作。

現今留有文獻所存佾舞舞譜僅有明、清兩代可考。明朝的舞譜又有前期的《南雍志》和後期的《頖宮禮樂疏》之別;清代的則主要保存在《聖門樂志》和《文廟丁祭譜》、《闕里文獻考》中。概而言之,釋奠佾舞均樂用三成,配以三首樂章,每樂章由四言八句(三十二字)的歌辭組成,共有九十六個動作。明代舞譜前期三成佾舞用於「奠帛」、「初獻」、「亞獻」、「終獻」;後期三成佾舞,則分別用於「初獻」、「亞獻」、「終獻」。清因嘉靖制度,三成舞以三獻之中。

明代釋奠佾舞之組合形式為:「八大舞容」、「三十九節」、「十一動勢」、「九十六字」:

八大舞容即:「立之容、舞之容、首之容、身之容、手之容、步之容、足之容、腰之容(亦曰禮之容)。」

三十九節即上述各種舞容包含之節,即「立之容」五節、「舞之容」二節、「首之容」三節、「身之容」五節、「手之容」五節、「步之容」二節、「足之容」七節、「腰之容」十節。

十一動勢指舞具籥翟之運用姿勢。其分別為:「執、舉、衡、落、拱、呈、開、合、並、垂、交」。

九十六字,三獻三個樂章之歌詞,即前言每章三十二字,計九十六字。作為古《韶》樂遺存的祭孔樂舞是集樂、歌、詩、舞、禮為一體的廟堂祭祀樂舞,有「聞樂知德,觀舞澄心,識禮明仁,禮正樂垂,中和位育」之謂,自古以來具有巨大的文化和藝術價值。其高雅之辭章、古樸之舞步、平和之曲調,則展示了古代雅樂融歌舞樂於一體的傳統藝術特色,昭示著儒家文化禮樂教化之精髓。

釋奠佾舞所用樂曲譜、宮調和舞譜圖示,和祭孔祝文一樣歷代均由皇帝(政府)審定欽頒,而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下舉幾例: 隋代祭孔樂章歌詞:「經國立訓,學重教先。三墳肇冊,五典留篇。開鑿理著,陶鑄功宣。東膠西庠,春誦夏弦。芳塵載仰,祀典無騫。」

唐玄宗開元中制定的祭孔樂章迎神《誠和之曲》:「通吳表聖,問老探真。三千弟子,五百賢人。億齡規法,萬載嗣禋。潔誠以祭,奏樂迎神。」

宋景祐元年仁宗詔「祭文宣王廟釋奠登歌」迎神《凝安之曲》:「大哉至聖,文教之宗。紀綱王化,丕變民風。常祀有秩,備物有容。神其格思,是仰是崇。」

明洪武六年制定祭孔樂章迎神《咸和之曲》:「大哉宣聖,道德尊崇。維持王化,斯民是宗。典祀有常,精純益隆。神其來格,於昭聖容。」 清乾隆八年頒定闕里孔廟祭孔樂章迎神《昭平之章》:「大哉孔子,先覺先知,與天地參,萬世之師。祥征麟紱,韻和金絲,日月既揭,乾坤清夷。」 台灣現行祭孔樂章迎神《咸和之曲》:「大哉孔子,道德尊崇。繼往開來,誠仁行中。極其高明,道乎中庸。千秋祀典,於穆聖功。」 歌生手持笏板,齊聲吟唱,四字一句,古樸典雅,與《詩經》的雅、頌部分如出一轍。雖然時代不同,立意卻殊無二致。頌揚夫子聖澤之餘,文脈裔嗣,一覽無餘。

從歷史上來看,唐代祭孔是文舞武舞並用;趙宋重文治,取謙遜揖讓儀,取消武舞僅用文舞;明初,文舞武舞俱備。至嘉靖後,取消武舞,定執三羽之翟之文舞;清因明制亦行文舞,但其儀為單羽;民國行明朝嘉靖後之儀:執三羽之翟之文舞。

上古遠在堯舜時代就有用樂舞教育青少年的做法,《尚書·堯典》記載了舜帝對當時的典樂官夔說的一段話:「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周代王官之學學習禮儀首先學習樂舞,用樂舞來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禮記·內則》篇云:「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十三舞勺」、「成童舞象」,舞「勺」即是文舞,即學習禮儀。舞「象」,言武舞,手持干戈以強健體魄。在這一點上,目前台北孔廟的祭孔樂舞做的非常好、更非常中國——台灣的釋奠樂舞生,都是由學生來充當:與台北孔廟緊鄰的大龍小學的學生承擔著每年孔廟釋奠禮樂舞生的職責,該校院牆上「釋奠禮樂舞生充任」的一行大字赫赫醒目。這亦成為該校的文化傳統和校譽之符號。這種方式,或正繼承了原闕里孔廟禮樂二學之一貫精神。

四、釋奠祭器

釋奠禮樂乃中華禮樂文明今日最珍貴之遺存,三禮所記,於斯存焉。這其間又尤以禮器及配製首當其衝、不可不察。闕里祭祀禮器,鑄造精密,保留著濃郁的商周遺風。《聖門禮志》云:「屢有鬚髮彝器,又蒙特旨,釐定宮商禮制樂章,盡美盡善,誠為千古未有之巨觀,所謂崇禮先師,增輝聖德。」「考聖廟禮制,究三代遺蹤鑄造,禮器古樸精詳。(朱熹)知潭州時曾申省部,乞准頒行崇文館,奉勅刊行釋奠儀注及禮器圖式,頒行郡縣。蓋是時,各學宮舊制殘缺,故朱子更為考定,而闕里廟中則斷不至考稽之。」

曲阜孔廟祭孔禮器可以分為兩類:一種為皇帝御賜,僅供陳列所用。諸如著名的「商周十供」;另一類為祭祀所實用。帝王御賜祭祀先師的禮器,最早記載於漢章帝元和二年(85年),章帝過魯祭孔子,留太尊、犧尊、象尊、山尊、雷尊、明水瓶共六事。

當然整個曲阜孔廟的禮器,最有名、最珍貴的莫過於乾隆時期的「商周十供」了。這屬於高等級別之國寶重器。但這些禮器在祭祀時分別是幹什麼的呢?又是有著何等意義呢?

【釋奠禮器:簠】簠,乃古人之食器,這是古人祭祀和宴饗之時盛放黍、稷、粱、稻等飯食的器具。其形製為長方形器,蓋和器身形狀相同,大小一樣,上下對稱,合則一體,分則為兩個器皿。《周禮·地官·舍人》云:「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鄭玄註:「方曰簠,圓為簋,盛黍稷稻粱器。」《禮記·樂記》亦云:「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孔廟盙簋是對稱的,先師位是簠簋各二。簠簋是祭祀時必不可少的禮器,與酒器同樣重要。

【釋奠禮器:簋】商周之時,簋為重要的禮器。尤其是西周之時,簋和列鼎制度一樣,在祭祀宴饗時以偶數組合與奇數之列鼎配合使用而不可或缺。故而古人有「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之說。簋和簠一樣,也是古人的一種食器,簠是盛放黍稷所用,而簋則盛放稻粱。簋的形狀一般來說,圓形,有圓口,圓腹,圓足,足在底部,方座,或有蓋或無蓋。《周禮·秋官·掌客》鄭玄註:「簠,稻粱器也。」又「簋,黍稷器也。」按《詩·秦風·權輿》:「於我乎,每食四簋。」毛傳:「四簋,黍稷稻粱。」鄭玄《三禮圖》云:「簋受一升,足高一寸,中圓外方,挫其四角,漆赤中,蓋亦龜形,其飾如簠,盛稻粱。」(《玉函山房輯佚書》)《聖門禮志》上對簋的形狀用途的要求規定是:「祭器也,夏曰瑚商曰璉周曰簠簋,簠方簋圓,刻木為之,尚質也。方座圓體,口小而腹大,穴其中,以實黍稷。」

【釋奠禮器:籩】古代祭祀或宴會時盛果脯所用,形狀象高腳盤,這是一種竹編器。《說文解字》曰:「籩,竹豆也;從竹,邊聲。《儀禮·鄉射禮》云:「薦脯用籩。」鄭玄註:「脯用籩,籩宜干物也。」《周禮·天官·籩人》鄭玄註:「籩,竹器。如豆者,其容實皆四升。」如上所說,籩的形狀和「豆」類似,祭祀宴饗時用以盛放果實幹肉。明制釋奠禮時,孔子神位前陳十籩,分別盛放:藁魚、鹽、棗、栗、榛、菱、芡、白餅、黑餅、鹿醢等物。後來籩豆改為十二,則增加糗餌、粉粢,乃據《周禮.天官.籩人》之說:「羞籩之實,糗餌、粉粢。」

【釋奠禮器:豆】《周禮·醢人》職:「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豆」,是古人在祭祀或宴饗時專門放肉糜、腌菜等物的一種食器。古代一般為陶制、漆木製。《周禮·冬官·旗人》:「豆實三而成觳,崇尺。」鄭玄註:「豆實四升。」《周禮·秋官·掌客》:「大夫致禮六壺,六豆,六籩。」鄭玄註:「豆,菹醢器也。」孔廟釋奠禮用豆,均為銅製。計十(後十二)個:置在面向神主左手邊,分盛韮菹、芹菹、筍菹、菁菹、醓醢、鹿醢、兔醢、魚醢、脾析、豚膊等。後來籩豆改為十二,則增加嵒食、糝食。「中祀之籩無糗餌粉棨,豆無嵒食糝食」就是這個意思。古代祭祀宴饗時,豆是重要的禮器。

【釋奠禮器:登】《儀禮·公食大夫禮》:「大羹湆不和。實於鐙。」鄭玄註:「瓦豆謂之鐙。」「鐙」,《爾雅·釋器》作「登」。「鐙」、「登」均同。《說文·豆部》:「禮器也。從廾,持肉在豆上。讀若鐙同。」祭祀用登多為銅製。《聖門禮志》云:「登,禮器也,以薦太羹。」太羹,亦作「大羹」,為祀禮等制極高之祭品。《禮記·樂記》雲「大羹不和。」鄭註:「大羹,肉湆,不調以鹽菜。」孔廟用登,僅為夫子獨享,四配、十二哲及東西兩廡均無。鐙、鉶、簠、簋、籩、豆、篚、爵為主要祭器,位置固定。

【釋奠禮器:鉶】數二,分置登之左右,內置「和羹」。兩耳三足有蓋近鼎狀。《周禮·秋官·掌客》:「鉶四十有二。」鄭玄註:「鉶,羹器也。」《儀禮·特牲饋食禮》:「祭鉶,嘗之告旨。」鄭玄註:「鉶,肉汁之有菜和者。」鉶和登都是盛羹之器,其區別是:所盛牛羊豕之羹,並和以菜者,其器曰鉶,其羹曰鉶羹(和羹);所盛僅為牛羊豕之羹,而不和以菜者,其器曰鐙,其羹曰大羹。《聖門禮志》中記載了和羹的製作方法:「以豕脊膂肉切薄片,煮牛淡湯焯過漉起,然後用鹽、醬油、醋、芹、韭絲調勻,又切豬腰如荔形蓋面,臨時以淡牛肉煮汁澆蒲,勺之鉶內」。

【釋奠禮器:爵】飲器。容一升,形如雀。木製,亦有青銅製者。爵又為飲器之總稱。《禮記·明堂位》:「爵:夏後氏以踐,殷以斝,周以爵。」此三代之爵名之不同,但均屬爵。其形狀一般是三足、上有兩柱,使酒永不會喝完,古人此意就是旨在告誡人們飲酒以禮。釋奠用數三,為祭孔重要之禮器。《聖門禮志》:「爵,禮器也。《名堂位》雲『夏以棧,商以斝,周以爵。』太常爵制:兩柱、三足、雙耳、侈口,範金為之,象爵形;爵與斝、觚等酒器並用,《儀禮·特牲饋食禮》載二爵、三觚、四觶、一斝。」

【釋奠禮器:尊】尊,可以是禮器之共名,或與彝連文,稱尊彝;也可以是盛酒之器的專名。《周禮·春官·司尊彝》中的「六尊」是:獻(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大尊、山尊;六彝分別是:雞彝、鳥彝、黃彝、虎彝、蜼彝、斝彝。但周禮「六尊六彝」說,尊彝系共稱而非單指。很清楚,釋奠禮所指的「尊」,是後者,這是這是作為一種酒器所用。鼓腹、侈口、高圈足,形制不一。《聖門禮志》:「雷樽,商樽也。鑄銅為之;象樽,周樽也。鑄銅為之;犧樽,周樽也。範金為之;太樽,有虞氏之樽;壺樽,亦周樽也;著樽,商樽也;山樽,夏後氏之樽。」

【釋奠禮器:罍】《周禮·春官·司尊彝》:「其朝踐,用兩獻尊,其再獻用兩象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鄭玄註:「昨讀為酢,字之誤也。諸臣獻者酌罍以自酢,不敢與王之神靈共尊。鄭司農云:……罍,臣之所飲也。《詩》曰:缾之罄矣,維罍之恥。」這是一種大型盛酒器,其等制低於尊,也可用來盛水。短頸、大腹、口制不一。主要流行於商周時期。《周禮·春官·鬯人》:「凡祭祀社壝用大罍。」《儀禮·少牢饋食禮》:「司空設罍水於洗東,有木斗。」罍一般刻有雲雷紋或龜紋,刻有山形圖案的稱山罍,傳說是夏朝時的酒尊。罍,根據大小來分的話,大者為貯藏、盛酒器,小者為飲酒器。在古代,不同的場合用不同的酒器,不可僭越。天子的飲酒器稱斝,諸侯的飲酒器叫角。祭奠山川用蜃尊,蜃尊的圖案是蚌和月;殺牛羊祭祖先用散尊,散尊色彩為全紅或全黑;隨葬死人用概尊,概尊上下為黑色。官職不同,使用不同的爵,所以爵的大小和形制可以標明某人的官階,因而有「爵位」一詞產生。卮,是尊貴的酒器,青少年和婦女是不許用的。孔廟中的罍,在祭祀儀式中不是以酒器面貌出現的,而是以水器出現的。《聖門禮志》云:「罍似壺,大者受一斛。《詩》雲『酌彼金罍,取以佐尊,以其不窮也。』又《書》曰:雲雷,象者。酒取其陽氣發達,盥則取雷震之威,以起敬;故祀孔時盛放清水,作盥器。取其師古之意,故與洗並。」

【釋奠禮器:俎】尊為酒器、籩豆盛菜肴、簠簋為黍稷之器、鉶盛湯、而俎則是用來陳放牲肉的。也就是祭祀時擺放犧牲或宴飲時切割熟肉之案,這也是一種禮器,以載牲體之用。亦稱大房,房俎。《周禮·天官·內饗》:「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鄭玄註:「取於鑊以實鼎,取於鼎以實俎。實鼎曰俎,實俎曰載。」古時烹煮牲體以鑊,熟乃取出,盛於鼎以升。至食時又取於鼎,置於俎上而陳設之。釋奠時其與鼎豆相連並用。《聖門禮志》:「俎,載牲體之器。《名堂位》云:『周以房俎』,謂俎之上下兩間似堂房內。《魯頌》云:『籩豆大房,箋雲玉飾。』俎也,兩端漆中央黑。」俎,古制,有木作有銅作。作為禮器,凡祭祀宴饗不可缺。前圖為銅製。

【釋奠禮器:洗、盥盆】二者都是一種盛水器。洗,是承盥洗棄水之器。《儀禮·士冠禮》:「夙興,設洗,直於東榮。」鄭玄註:「洗,承盥洗者棄水器也。士用鐵。」古盥手、洗爵,皆一人用枓,從罌中挹水,從上澆之,故曰沃盥。其下注之水,謂之棄水,以洗承之;盥,古文盥皆作浣。《儀禮·士冠禮》:「贊者盥於洗西,升立於房中,西面南上。」鄭註:「古文盥皆作浣。」鄭玄《三禮圖》:「盥盤,口徑二尺一寸,受二寸,漆赤中。」《聖門禮志》:「洗,盛水器。凡盥必有洗,以承之,其形如盤。今祭時,罍盛新水,盆盛棄水,洗則用於滌爵,兩旁多為螭首,以示其威之能、剛戒沉湎之意,且以滌舊染之污也。」「盆者,盎也。祭時盥手。」

【釋奠禮器:鼎】鼎乃重器,是所有禮器中最重要、最尊貴者。為盛牲之器。多用青銅製成,圓形,三足兩耳,也有方形四足者。《周禮·秋官·掌客》:「鼎簋十有二。」鄭註:「鼎,牲器也。」《聖門禮志》:「鼎,調和五味之器。圓象陽,方象陰,三足象三公,四足象四輔,黃耳象中金,鉉象斷雲雷,龍鳳象物之文,夏商周皆有之。以為重器,名稱款式各殊。祭祀用以烹牲者,大鼎也;用以焚香者,小鼎也。」孔廟商周十供之中,有兩個「鼎」,一曰「木工鼎」、一曰「方鼎」。前圖為木工鼎。

【釋奠禮器:篚】即竹筐,長方盒形或圓形竹編器,用以放幣帛。《儀禮·士冠禮》:「側尊一甄,醴在服北,有篚實,勺解,角柶,脯醢南上。」鄭玄註:「篚,竹器如苓者。」鄭玄《三禮圖》:「篚,以竹為之,長三尺,廣一尺,深六寸,足高三寸,如今小車笭。」《聖門禮志》:「篚,竹器,如篋。」帛,又叫束帛,一種綉織精美的絲織物,古人以五匹作一卷,故曰束帛;幣,是束帛的一種,以繒製成。束帛除祭祀外亦可用於婚嫁、饋贈等禮儀中;而幣則僅作祭祀之用。幣帛為古制祭祀、婚喪、饋贈之物。祭祀用幣帛又叫制幣、制帛。

【釋奠禮器:枓】音zhu,杓狀。舀水之器,與罍配合使用,為盥洗用具。就是用來自罍中舀水,以供獻官盥洗用。《儀禮·少牢饋食禮》:「司宮設罍水於洗東,有枓。」鄭玄註:「枓,盛水也。」《喪大記》:「浴水用盆,沃水用枓。」鄭註:「以枓酌盆水沃屍也。」

【釋奠禮器:禁、冪、甒、勺】禁,置放酒尊之具。《儀禮·士冠禮》:「尊於房戶之間,兩甒有禁,玄酒在西,加勺南枋。」鄭玄註:「禁,承尊之器也,名之為禁者,因為酒戒也。」鄭玄《三禮圖》:「禁長四尺,廣二尺四寸,通局足高三寸漆赤中青雲氣畫菱苕華飾,刻鏤其足為搴帷之形。」一般來說,孔廟祀典之時,為放置甒的長方盒狀無足台架,四面有鏤刻花紋。甒為盛醴酒之器,形似壺,四面有耳。《儀禮·既夕禮》:「甒二,醴酒,冪用功布。」鄭玄註:「甒亦瓦器也。」古文甒皆作廡。勺,斟酒之用,用來自甒中酌酒,注入爵中。《周禮·冬官·玉人》:「黃金勺,青金外。」鄭玄註:「勺,故書或作約,杜子春云:當為勺,謂酒尊中勺也。」鄭玄《三禮圖》:「勺,受五升,口徑六寸,曲中,搏三寸,長三寸,柄長二尺四寸,漆赤中,柄末亦丹。」冪,用以覆尊之巾,以絳帛為之,中畫雲龍,四邊畫香草迴文,四角綴以金錢。主要為供案之用。禁、冪、甒、勺合置為「酒尊所」,擺放在正壇東南方之桌案上,在獻禮中作供酒之需。

【釋奠禮器:祝版、坫、胙盤、毛血盤、燭台、籩巾、帨巾】《聖門禮志》云:「祝版,祭祀書祝文於版,檠以架,事畢焚之;坫,用以置爵;胙盤,用以盛福胙;毛血盤,用以盛放太牢之毛血;燭台,圓形對稱無花紋。庭燎用架;籩巾,以絺為之,圓幅,玄被纁里,用以覆籩上;帨巾,以白布、帛為之,釋奠時用以拭手、洗爵。」

【釋奠禮器:香盒】盛放香料的器皿。《聖門禮志》:「香盒,盛物之器。凡有蓋者曰盒,祭祀焚香而以小圓器盛之,名曰香盒。漆以朱,以木為之。」《尚書·君陳》:「至治馨香,感於神明。」凡祭,必焚香。郊祀之「燔燎」,即通過煙氣上達,求諸陰陽之義,以達人神之溝通。

【釋奠禮器:茅沙池、龍冪、燔爐、牌、畢、鍬】《聖門禮志》:「茅沙池,廟庭當階求神灌酒於地,恐不潔,故以黃沙鋪之,白茅藉之。以銅、錫為之;龍冪,用以覆尊者。絳帛為之,中畫雲龍,四角輟金錢;燔爐,焫蕭之器;牌,牓牌皆揭紙於木,張以示眾。祭祀用牌以傳戒誓,以約齋宿。……皆傳命致謹之意;畢,網小柄長為之畢;鍬,鑊也,用以瘞。」

【釋奠禮器:曲柄黃蓋、傘、斧、鉞、提燈】曲阜孔廟的曲柄黃蓋始於清康熙。《清史稿》:「(康熙23年11月)上詣先師廟,入大成門,行九叩禮。……書『萬世師表』額,留曲柄黃蓋」;鉞,銅製,像斧,比斧大;傘,儀仗鹵簿所必須。

五、祭品製作

根據《頖宮禮樂疏》和《聖門禮志》,先師正壇位所陳設的禮器一共有(明制):獻爵3、帛篚1、香盒1、毛血盤1、饌盤1、登1、鉶2、簠2、簋2、籩10、豆10、俎1(牛羊豕各一,共一俎)、彝1、福爵1、斝1、香鼎1、燭台4、鐏6、香盤1、胙盤1、罍1、洗1、盥盆1、燔爐1、茅沙池1。

計:牛羊豕各一;

豋,實以太羹(煮肉汁,不用鹽醬);

鉶(兩耳三足,有蓋),實以和羮(以豬腰羊膂,脊柱兩旁肌肉造);

籩十(用來盛果實、干肉),實以形鹽(特製成虎形或山形的鹽,供祭祀用)、藁魚、棗、栗、榛、菱、芡、鹿脯、白餅(白面造)、黑餅(蕎面造);

豆十,實以菁菹(韭菜花醬)、芹菹、鹿醢、韭菹(韭切去本末,取中四寸)、醓醢(豬肉鮓,用鹽酒料物調造)、兎(tù,同兔)醢、筍菹、魚醢、脾析(牛羊百葉,切細,湯熟,塩(yán,同鹽)酒造)、豚胉(bó,豬兩脅);

簠,實以黍、稷;

簋,實以稻、粱;

篚,實以制帛。

四配壇

每壇羊一、豕一、獻爵3、帛篚1、香盒1、毛血盤1、饌盤1、鉶2、簠2、簋2、籩8、豆8、俎2、香鼎1、燭台2、罍1、壺樽1、茅沙池1。

東西哲壇位

每壇供爵1、帛篚1、香盒1、毛血盤1、饌盤1、鉶1、簠1、簋1、籩4、豆4、俎2、香鼎1、燭台2、罍1、洗1、壺樽1、茅沙池1。

東西兩廡壇位

爵1、簠1、簋1、籩4、豆4、香鼎1、燭台2、獻爵3、帛篚1、香盒1、毛血盤1、饌盤1、俎2、壺樽1、罍1、洗1。

【祭品之標準】

十籩分別盛放有:鹽、藁魚、棗、栗、榛、菱、芡、鹿醢、白餅、黑餅:

一、鹽:即食用鹽。《禮記·內則》云:「屑桂與姜,以灑諸上而鹽之,干而食之。」《尚書·說命下》亦云:「若作和羹,爾惟鹽梅。」但是作為釋奠禮之用鹽,是「形鹽」,就是製成各種行狀的鹽,這需一番加工之後才能使用。古制是築成虎形或山形的鹽。《聖門禮志》載:「用潔凈白鹽即為虎形,印為山形者,即為物形,實籩內。」

二、藁魚:即乾魚。《聖門禮志》:「用白魚大者,剖腹去鱗,洗凈頭尾,腹內俱以鹽搓之,放桶內一日夜,取出晒乾,臨用時溫水洗凈,酒浸、切碎,實籩內。」

三、棗:大棗。棗在祭孔中應用也有著嚴格的規定,《聖門禮志》:「用膠棗煮蒸,去皮,水潤潔凈,實籩內。」

四、栗:即板栗。栗,常被形容成飽滿、堅實、謹敬的樣子。《詩》云:「實穎實栗」,《禮記·聘義》也說:「縝密以栗」。《聖門禮志》中對祭孔用栗的要求是「揀擇大栗,去皮,實籩內。」

五、榛:即榛果。榛子作為祭品,《聖門禮志》雲「揀凈仁潔白者,顆顆砌起,下豐上銳,與籩相秤。」

六、菱:菱角。祭孔用菱,須將菱角外皮去掉。《聖門禮志》:「揀凈實潔白者,顆顆砌起,下豐上銳,與籩相秤。」

七、芡:芡實,俗稱雞頭米。祭孔用芡,也要「揀凈實潔白者,顆顆砌起,下豐上銳,與籩相秤。」(《聖門禮志》)

八、鹿醢:鹿肉醬。《詩》云:「醓醢以薦,或燔或炙。」製作祭祀先師的鹿醢時,要嚴格遵循要求:「以活鹿肉碎切」、「加油、鹽、姜、椒、茴香、蔥白拌肉煮熟,以香為度」、「實籩內。」(《聖門禮志》)

九、白餅:用白面烤熟的扁而圓形的麵食。祭孔所用白餅,《聖門禮志》如是規定:「用白麥面拌以油蜜,內包蜂蜜,熟榛菱為餡,印圓餅如掌大,爐干,籩二十枚。」

十、黑餅:用蕎麥麵烤熟的扁而圓形的麵食。祭孔所用的黑餅,《聖門禮志》的規定和白餅一樣:「用蕎麥麵拌以油蜜,內包蜂蜜,熟榛菱為餡,印圓餅如掌大,爐干,籩二十枚。」

十豆分別盛放有:菁菹、芹菹、鹿醢、韭菹、醓醢、兎醢、筍菹、魚醢、脾肵、豚膊:

一、韭菹:韭就是韭菜。《聖門禮志》記載了這個韭菹的詳細做法:「用肥嫩生韭,切去本末,取中一段,以鹽漬之,實豆內。」

二、醓醢:即肉醬。《詩》云:「醓醢以薦」。製作醓醢,要「用豬膂肉切小方塊,加油、鹽、姜、椒、茴香、蔥白拌肉煮熟,以香為度,實豆內。」(《聖門禮志》)

三、菁菹:箐,即蔓菁,也叫蕪菁。菁菹的做法是「用擇過菁菜以湯芼之,切小段加鹽、姜、油、醋調和,實豆內。」(《聖門禮志》)

四、鹿脯:鹿肉。「用肥美鹿肉加鹽、醬、姜、椒煮熟,切為小塊,臨時再加蒜鹵炒之。」(《聖門禮志》)

五、芹菹:水芹菜,在祭孔中一直有著特殊意義。釋菜禮中,以其代表青年學子。《聖門禮志》中說芹菹的做法極其簡單「用潔凈生芹切作長段,不加作料。」

六、兔醢:兔肉醬。《聖門禮志》中,兔醢的做法與醓醢相同:「用活兔肉碎切,加油、鹽、姜、椒、茴香、蔥白拌肉煮熟,以香為度,實豆內。」

七、筍菹:筍,即竹子的嫩芽。《聖門禮志》云:「用潔凈干筍鹽水煮過,切方片,加鹽、姜、油、醋調,實豆內。」

八、魚醢:即魚肉醬。祭孔所用的魚肉醬必須要用活魚,「將新鮮魚肉碎切,加油、鹽、姜、椒、茴香、蔥白拌肉煮熟,以香為度,實豆內。」(《聖門禮志》)

九、脾肵:即牛羊動物內臟。《周禮·天官·醢人》「其實葵菹、羸醢、脾肵。」鄭玄注說「脾肵,牛百葉也。」關於脾肵的做法,《聖門禮志》的規定是:「用牛羊肚子、百葉刷去里皮,切作細修,沸湯焯過,加油、鹽、醋、姜、蔥、酒拌勻,再炒,以香為度,實豆內。」

十、豚膊:豚,小豬;膊,肩膀。顧名思義,豚膊就是豬的肩膊肉。「豚膊,用豬肩膊肉,取大方塊,抹以油、醬、鹽、蜜、醋、酒蒸熟,實豆內。」(《聖門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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