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的對外戰略(1868—1945)

在近代國際政治中,衡量一國是否為「大國」的標準,除經濟實力外,其要素還有:

(一)在海外擁有殖民地或享有諸多條約特權;

(二)強大的軍事實力;

(三)廣泛的國際影響力。

特別是後二者,是決定性因素。關於日本崛起問題,學界有這樣一種看法,稱日本有兩次崛起,「一次是明治維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一次是戰後至今」。確切地說,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是日本第一次崛起及衰亡時期,戰後至今的日本正處於邁向大國的途中。

日本的崛起是在1868—1905年間,以明治維新為起點,以日俄戰爭的勝利為標誌,前後用了37年。1905—1922年,這17年是日本崛起後的持續發展時期,契機是第一次世界大戰;1922—1931年,這9年是日本大國地位面臨困境時期,主要受華盛頓體系的束縛及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1931—1945年,這14年是日本走向衰亡的昭和前期。在日本興衰的77年歷程中,其崛起歷時最長,衰亡則較為短促。

逐步崛起的三十七年(1868—1905)

近代列強的崛起,主要靠堅船利炮,將繁盛建立在落後及弱小民族的血淚之上。日本也不例外。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大力發展資本主義,國勢日盛,野心漸強,「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於四方」成為其基本國策,這一國策化為對外戰略,就是「脫亞入歐」,具體步驟是,先行脫亞,後求入歐。

日本古代的統治者,為求權位的穩固及合法性,曾屢次要求中國冊封。足利時代(1336—1537)的1381年答應每10年向明朝貢一次,願以藩屬身份加入華夷秩序。1403—1551年間,日本一般按約朝貢,但1592—1593、1597—1598年豐臣秀吉挑動日明戰爭後,此種關係斷絕。幕府統治時期,日本處於「鎖國」狀態,僅與朝鮮、琉球互通信義,建立平等的「通信關係」,卻把對中國、荷蘭的貿易限於長崎一地,實行有限的「通商關係」,由此形成獨特的「大君外交」格局。1610年,日本致書中國,誇大其詞,竟稱其「德化所及」,朝鮮入貢,琉球稱臣,他如越南、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蠻夷之君主酋長,「莫不獻表納貢」,意即在華夷體制之外,還有一個以日本為中心的「日夷體制」。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將中國納入不平等條約體系,華夷體制開始露出破綻。與此同時,日本也受西方侵壓,被迫開國通商。但明治維新以後,日本遣使西行,一切向西方學習,廢除了不平等條約,短時間內擺脫了西方羈縻。日本躍上「文明」台階後,將中國等亞洲國家視為「惡鄰」,不願與之為伍,採取了「脫亞」政策。1894—1895年甲午一戰,日本打敗中國,中國割地賠款,華夷體制進一步崩潰。1900年,日本重兵參與鎮壓義和團運動,《辛丑條約》以後,華夷秩序完全解體,日本卻一躍而成亞洲強國。

馬關條約簽訂時的場景

日本根據1895年《馬關條約》,要求清政府割讓遼東半島,此舉嚴重損害了俄國利益,而1892年俄國已與法國結成聯盟,德國威廉二世深恐在歐洲的地位動搖,率先支持俄國的干涉建議;法國在得到印度支那後,覬覦台灣,因此也決定加入干涉行列。「三國干涉還遼」之際,日本想尋求英美聲援,欲以國際途徑解決,但英美既不願得罪三國,也不願日本坐大,雙雙宣告中立,日本無奈還遼。1902年,日本與英國締結同盟,終於在西方找到了一個盟友,跨出了「入歐」的第一步。1904年,日本偷襲俄國的旅順港艦隊,發起日俄戰爭。日俄戰爭的勝利,雖沒有給日本帶來多大實利,其影響卻遠大於10年前的甲午戰爭,日本自此躋身列強行列,成為有實力的「堂堂大國」,進入了所謂「世界大日本」時代。

持續發展的十七年(1905—1922)

按常理,一個國家崛起後,起碼有一個前沖的慣性。日本崛起之後,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續行「脫亞入歐」戰略,且「脫亞」及「入歐」並重,具體手段是,一方面吞併朝鮮、攫取在華特殊權益,一方面出兵西伯利亞,甘當干涉俄國革命的急先鋒,維持並鞏固了自己的大國地位。

正如美英所預料的那樣,日俄戰爭以後,日本開始在亞洲樹立霸權。朝鮮一直是日本大陸政策的首要目標。1905年,日本將朝鮮變成保護國。1907年11月,日本與朝鮮簽訂協約,解散了朝鮮的軍隊,把持了朝鮮各部門。1910年8月,日本逼迫朝鮮簽訂合併條約,正式吞併了朝鮮。這樣,日本雖屬後起的大國,但除台灣外,又新增了一塊殖民地。日本對台灣、朝鮮的統治,效法歐洲模式,採行總督制。在鎮壓台鮮各地初期的反抗後,改行「同化政策」,以求「內外一體化」。

第一次世界大戰

1905年以前,日本利用《馬關條約》、《通商航海條約》等不平等條約,攫取了種種在華權益。日俄戰爭以後,隨著旅大的租借,滿鐵株式會社的運營,以及關東都督府的設置,日本將「北進」作為了戰略重點。1909年,日本強迫清政府與之簽訂《關於安奉鐵路備忘錄》、《關於間島問題條約》、《關於滿洲五案協約》等條約,擴大了在東北的侵略權益。辛亥革命以後,日本陰謀分裂中國,1912年策劃「滿蒙獨立」運動。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8月23日,日本以日英同盟為借口,對德宣戰,先是出兵山東,奪取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繼而在10月初佔領了德屬南洋群島,並要求英國支持其永遠保有赤道以北的德屬各島,將參戰時沒有領土野心的聲明拋諸腦後,「各國的擔憂變成了現實」。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5月9日,袁世凱被迫答應,5月25日,中日簽訂《民四條約》,日本據此條約再次獲得一系列特權。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日本計划出兵干涉,以乘機奪取貝加爾湖以東的西伯利亞,控制北滿和內外蒙古,建立起防止英美勢力向亞洲滲透的戰略基地。8月2日,日本發布出兵宣言,1.2萬人開往海參崴,後增至7.3萬人,逐次佔領了貝加爾湖以東各軍事要地。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以保護西伯利亞地區的權益、防止共產主義向東蔓延為由,拒不撤兵。1920年,又以保護僑民、防止蘇聯向滿鮮擴張為借口,陸續派兵進入北庫頁島等地。由於蘇聯紅軍的反擊以及國內外輿論的壓力,日本被迫於1922年10月撤出西伯利亞駐兵。

第一次世界大戰為日本的經濟發展提供了絕佳機會,此時歐洲諸國忙於戰事,日本商品乘虛進入亞洲市場。大戰推動了日本工業經濟的發展,日本從農業國迅速轉為工業國。如果說日俄戰爭以後日本還是一個地區性大國的話,經一戰時趁火打劫,各方面實力已與英美等國比肩。

面臨困境的九年(1922—1931)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形成了以美英為主導的國際秩序,美日在亞太地區競爭激烈,美國為遏制日本,攜手他國頻向日本施壓,並在軍備上給日本設限,加上國內經濟危機頻發,階級矛盾激化,日本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此時,日本不得不保持低調「入歐」姿態,與英美蘇等大國相協調;在中國問題上,先是以經濟手段滲透,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又怕蔣介石危及其既得利益,遂拋出令世界輿論嘩然的「田中奏摺」,所謂「脫亞入歐」模式首次出現搖擺。

1921年11月12日,戰勝國代表齊聚華盛頓,召開協調遠東及太平洋地區事務的會議。12月13日,美英日法簽訂「四國條約」,規定各國互相尊重在太平洋區域內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權利,日英同盟同時廢止。昔日的盟友成了路人,日本代表無奈地對英國代表說:「無論如何,你們已經給條約安排了一個盛大的葬禮」。

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五國簽訂限制海軍軍備條約,規定各國主力艦總噸位的比例為5:5:3:1. 75:1.75。按此條約,日本保有低於英美的海軍力量,在強國中居於中流,其無限制的膨脹軍力受阻。同日,出席會議的九國代表簽訂關於中國問題的《九國公約》。該約體現了美國堅持的「門戶開放」政策,否認了日本在中國的「特殊利益」。華盛頓會議以後,日本的國際地位下降,「在遠東更加孤立了」。

戰後初期,日本國內發生了經濟危機,戰時景氣消失,銀行倒閉,企業破產。在工農運動日益高漲的情況下,日本政府不得不調整它的外交路線。1924年6月,幣原在就任外務大臣時表示,日本將在巴黎和會及華盛頓會議諸條約、諸決議等所明示或暗示的框架內行事。為了保持日本在華利益,幣原制定了對華四原則,即: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安全、嚴守不干涉主義、增進兩國的共存共榮關係和經濟上的提攜、使用合理手段維護在華權益。在「協調外交」的主導下,日本在對華問題上表現出少有的剋制。在1924年9月直奉戰爭時,幣原發表了「無意對華干涉」的聲明;1925年「五卅事件」爆發後,幣原婉拒了英國共同出兵鎮壓的建議;同年,日蘇簽訂協定,兩國恢復外交關係,日軍撤出北庫頁島。1927年3月「南京事件」後,幣原拒絕參加英美炮擊南京的行動,堅持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幣原的協調外交雖建立在「正當權益」不受損害的基礎之上,僅在策略或手段上有些「消極」,但仍受到國內輿論的詬病,被斥為軟弱外交。

皇姑屯事件

1927年4月,田中義一上台,推行強硬外交。6月27日,他主持召開「東方會議,發表《對支政策綱要》,提出滿蒙地位特殊論,表示當該地權益遭受侵害時,將採取適當的措置。1928年4—5月,日本第二次出兵山東,攻佔濟南,製造了「濟南慘案」;1928年6月,關東軍製造「皇姑屯事件」,炸死張作霖,進入「最黑暗的政治時代」。田中內閣遭內外攻擊,1929年7月全體辭職。民政黨濱口雄幸組閣,幣原再任外相,繼續走協調路線,再遭「櫻會」少壯派與右翼分子的群起攻擊。1931年8月,日本政府利用「中村大尉事件」和「萬寶山事件」,宣稱「滿蒙特殊權益受到了中國侵害,現正處危險中」,煽動訴諸武力,一舉解決各項懸案。日本為擺脫困境,走上了法西斯擴張之途。

走向衰亡的十四年(1931—1945)

九一八事變

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公開向凡爾賽—華盛頓體系挑戰。1932年1月,史汀生向中日兩國通告了「不承認主義」,國聯理事會同時要求日本履行九國公約義務,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日本政府置若罔聞,於1932年3 月建立「滿洲國」。國民政府對此發表宣言稱,日本非法侵佔東北各地,成立傀儡政府,中國政府及人民概不承認。為調解中日爭端,國聯於1932年初派遣調查團前往東北等地。調查人員多方聽取意見,細心研究所獲證據,最後得出結論,即所謂「滿洲國政府」,在當地中國人心目中,僅是日人的工具而已。針對國際輿論的非議,陸相荒木貞夫譏諷「報告書不過是一篇旅行日誌」,外相內田康哉則強硬地表示,在承認「滿洲國」問題上,日本要舉國一致,即便國土化為焦土,也不能退讓一步。9月15日,日本搶在報告書發表之前與偽滿簽訂《日滿議定書》,正式承認了「滿洲國」。1933年2月,在日內瓦國聯全體會議上,松岡洋右宣布拒絕國際仲裁,退出國際聯盟,公然與國際社會決裂。

盧溝橋事變

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日本陸續增兵中國,武漢會戰後,中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1938年11月3日,近衛發表「東亞新秩序聲明」,叫囂建設東亞新秩序是日本國民的「天職」,意欲「回歸」並立足亞洲,打破原有的由美英控制的國際政治格局。「入亞」較之於「脫亞」,二者均以侵略手段,本質上沒有區別,但「脫亞」在於打敗中國,目標是躋身列強,「入亞」在於吞滅中國,建立日本主導的東亞新秩序,其野心更大。當然,「入亞」必將引起美英反彈,致日本陷入「脫歐」境地,這個結果是顯而易見的。1940年3月,日本扶植成立汪偽政府。9月,日德意三國在柏林簽訂軍事同盟條約。11月,日汪簽訂《基本關係條約》,聲稱「兩國將在建設東亞新秩序的共同理想之下,互為善鄰,緊密提攜,以確立東亞永久之和平」。

為儘速解決「中國事變」,謀求和平進駐荷屬印度支那,建成所謂「大東亞共榮圈」,日本與美國舉行談判。1941年11月,美國務卿赫爾在致日方的照會內建議,美日兩國政府放棄此前在中國獲得的種種特權。日本政府認為赫爾照會與日方的一貫主張有霄壤之別,其結果是日本從中國全面撤軍,從而失去兩國間「特殊緊密」的關係。日本政府全盤否定了赫爾照會,於12月8日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日本稱大東亞戰爭)爆發。此後,日本裹挾亞洲諸國,開啟了霸權世界的「脫歐」之舉。

1942年1月1日,美、英、蘇、中等26個國家結成反法西斯同盟。中途島海戰失利後,日本與盟軍展開曠日持久的爭奪。為「集中發揮大東亞地區的總體力量」,1942年11月,日本政府成立大東亞省,下設總務局、滿洲事務局、中國事務局和南方事務局等機構。1943年11月,日本及其傀儡的代表在東京召開「大東亞會議」,宣稱各國將「確立大東亞親和」,「弘揚大東亞文化」,「增進大東亞繁榮」。1945年4月,日本召開「大東亞大使會議」。會議發表了以東鄉提案為核心的共同聲明,從這個聲明可以察知,日本政府的對外政策已悄然發生了變化,即從「中日親善」、「大東亞親和」發展到「國際親和」;從「東亞新秩序」、「大東亞新秩序」發展到「國際秩序」;從「中日經濟提攜」、「大東亞繁榮」發展到「世界經濟普遍繁榮」。聲明強調以和平手段確立國際新秩序,企圖為戰後尋求安全保障,這是日本行將滅亡之際發出的最後哀鳴。8月15日,天皇發布終戰詔書。詔書沒有對日本的歷史做出反省,竟稱此次「終戰」,不是不得已的投降,而是「為萬世開太平」,強調日本對外戰爭的原因,一是「為謀求臣民的康寧,與萬邦同享共榮之樂」,二是「為希求帝國的自存與東亞安定,至於排斥他國主權,侵犯其領土,則非出於本意」。詔書預料今後日本所受的苦難固非尋常,號召「舉國一致,子孫相傳,確信神州不滅,發揚國體精華,傾力於將來建設,以不落後於世界」。這個著名的「玉音放送」,與其說是向盟軍的投降書,不如說是天皇留給其臣民的遺言,它延續了日本的神國觀念,成為戰後軍國主義復活的思想基礎。

二戰以後的日本,雖在五六十年代變成經濟大國,但未能正確對待歷史,一再否認及美化侵略戰爭,並依賴日美安保條約,轉而回到「脫亞」的老路,狐假虎威,散布中國威脅論,不斷在周邊挑起事端,製造釣魚島「國有化」等鬧劇,諸種行徑,不僅嚴重影響了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安全,而且遲滯了自己邁向大國的步伐。(作者為南京大學歷史系、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作者:曹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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