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訂票訂旅遊團,這些貓膩你都知道么?
日前,攜程網被央視曝光,稱機票旅行套餐不按航空公司規定,收取旅客高額退票費,幅度達93%。新報新媒體記者梳理髮現,網站除了高額退票的問題,還有偷換機票、捆綁套餐以及強制搭售保險、不予改簽、支付泄密等諸多問題。
1低價促銷藏「陷阱」
此外,另一名網友也遭遇了類似事情,預訂好的酒店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被網站單方面全部取消訂單,原因也為沒有特價房,需重新預訂。
2預訂旅遊度假產品,單方面毀約
來自福建省的一個消費者投訴,之前預訂過中秋前往泰國的旅遊度假產品,下單付款7000多元,行程單和發票都出了。結果半個月後,客服打電話稱航班包機「因為人數太少取消了」,要取消訂單。
3私自偷換機票牟利
2014年4月,一個微博認證用戶稱攜程私自退票,以換低艙位機票的手段從中牟利,使消費者的里程積分和退改簽等權益受損。
旅遊網站通過預先買下高價機票,支付票款後,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退換成低價機票,也就是從低折扣艙退改成高折扣艙,從而賺取差價。
從9折的B艙到5折的E艙,損失的是旅客支付的差價以及由100%變為40%的里程反饋。
事實上,類似第三方機票在線銷售的不端行為並非個案。
4旅行套餐不提供行程單
在旅行套餐產品中,存在更多的限制,讓消費者出乎意料。如購買機票列印行程單這個理所當然的步驟,被強行禁止。
新報新媒體記者在航空公司方面得到的答覆是:只要乘客付款,航空公司都會出具行程單。
5機票不予改簽
如果說高額退票費,令人煩惱。來自廣州的一位消費者面臨更大的窘境是,機票不予改簽。
去年4月,李先生拜託朋友買了兩張5月18號廣州到成都的機票,因為臨時有事,需要改簽。但通過致電客服,對方表示不予改簽,也不予退票。如果要退,只退燃油費機建費和保險費。
6強售航險,價格暴利超10倍
網站在其部分機票預訂欄內提示消費者,預定該機票需同時購買保險。而同樣的機票,在航空公司的官網,卻沒有強制消費者購買。不僅如此,這類強制購買的20元保險,在相關保險公司官網上僅為1.16元,價格差距超過10倍。此外,一些火車票業務,也存在搭售捆綁保險行為。
這一新模式比單獨賣機票的舊模式利潤大得多。 7消費者信息泄露
漏洞研究機構烏雲平台曾曝光攜程系統開啟了用戶支付服務介面的調試功能。這使包括信用卡用戶的身份證、卡號、CVV碼等信息均可能被黑客任意竊取。 旅遊質監公布「2009年十大旅遊案例」 約定行程被取消○回放:夫婦二人參加某旅行社大連游,合同規定要遊覽旅順、大連市區、「發現王國」等行程。但在大連期間,地接社只安排「發現王國」和旅順,因時間關係取消了大連市區遊覽。投訴後,旅行社按合同金額30%對投訴人予以賠償。
●提示: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不得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市民出遊前,一定要認真閱讀旅遊合同內容,詳盡約定各項條款,口頭承諾、旅遊廣告要明確載入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內容。 「爭議」費用強迫交 ○回放:市民朱某參加「北京單飛單卧」旅遊團,合同約定:「成人1500元∕人,兒童750元∕人,兒童不提供床位、門票、半餐」。北京遊玩結束後,旅行社要求朱某支付兒童返程火車票費用,稱此費用不包含在兒童旅遊團款中。 ●提示:根據規定,「旅行社和旅遊者簽訂的旅遊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有利於旅遊者的解釋。」遊客與旅行社進行磋商時,應對合同相關條款進行書面詳細約定,以避免發生糾紛後沒有相關依據進行維權。 消費項目私自加○回放:某旅行社地接導遊帶團出遊期間,為謀取經濟利益,告知客人「如配合去一個購物場所,可以增加一個海邊自由活動項目」。隨之,在未通知組團社和地接社的情況下,誘使遊客參加行程外的購物項目。質監部門對該導遊員扣減導遊分值8分。 ●提示:出遊前要認真查看旅遊合同及行程表,遊客有選擇消費的權利,導遊員擅自增加行程外的旅遊項目,遊客有權拒絕。 免費旅遊是騙局○回放:3位市民在周邊地區旅遊時,遇到攬客者稱可提供免費班車送到景點、免費導遊講解的「市內免費一日游」。在答應每人交100多元門票錢後上車,但免費班車先將其帶至購物點,後來才去景點,買完門票後也並未有導遊提供免費服務。 ●提示:「免費一日游」屬「黑社」、「黑導」所為,其收取的門票錢高於低價團體票,用以賺取利潤,往往誇大服務項目攬客,使用費用低的「黑車」接送客人,甚至還會中途甩客。市民出遊時,切不可輕信所謂「免費旅遊」,一日游也要到正規旅行社報團參加。 不花錢就坐冷板凳 ○回放:遊客高某等四人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桂林游。期間,因不同意參加自費項目,當全陪及地接導遊員帶領其他遊客進入自費遊覽景區時,高某等人只能在旅遊車上等待。而旅遊車司機又拉高某等人去幫助其他旅遊團接客人。因地接導遊員擅自增加購物項目,旅行社賠償高某等人共計400元。 ●提示:旅行社及導遊人員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旅遊項目、不得擅自變更旅遊項目。是否選擇自費項目應尊重遊客個人的意見,導遊員應妥善安置不參加自費項目的遊客,不得強迫遊客下車、旅遊車拉遊客從事本團旅遊活動之外的活動。 無證「黑導」帶團 ○回放:9月初,市質監所在對外地某旅遊團隊檢查時,發現帶團者岳某未通過國家導遊員資格考試即帶團來山東,非法從事導遊業務。帶團三天中一直未佩戴導遊證及出示正規的帶團計劃,而該團30多名遊客也未提出質疑,一直不知道岳某為「黑導」。 ●提示:個別「黑導」私自承攬旅行社的導遊業務或直接組織團隊並帶團進行旅遊,屬非法從事導遊業務。正規導遊員在接團時應佩戴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IC卡導遊證,並持有委派旅行社的「導遊員接團計劃書」等資料。 老人遭特殊收費 ○回放:市民李某夫婦在與某國際旅行社協商參加「澳大利亞、紐西蘭游」時,被告知因二人年滿60周歲,購物能力差,須在正常旅遊團費的基礎上每人加付3000元;市民趙某等六人與某國際旅行社協商參加「香港、澳門游」時,被告知因年滿55周歲,購物能力差,在正常旅遊團費的基礎上每人加付300元。 ●提示:同一旅遊團隊的遊客應享受同樣服務,旅行社不得由於旅遊者存在的年齡或職業差異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的合同事項,市民有權拒絕由於年齡或職業差異而提出不同的合同事項。 衝動罷游己不利○回放:外地團隊遊客暑期來煙旅遊,因入住的酒店並非合同約定的標準要求調換。但因旺季房源緊張無法調換,該團遊客拒絕入住,並欲自行聯繫星級酒店入住,未果後只能滯留於酒店走廊,並稱要罷游。 ●提示:旅遊途中發生糾紛,遊客應查驗合同、及時反映、聽取答覆後再做決定。如情況緊急可撥打當地旅遊投訴電話或組團出發所在地投訴電話。若旅行社違約拒不改正,遊客應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後投訴解決,拒絕入住,罷游等行為有可能人為擴大損失,對自身並無益處。 高額購物被拒退○回放:市民王某參加某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港澳游」時,在行程中約定的某購物店自願購買了價值數萬元港幣的鑽戒。返煙後鑒定被指鑽戒的物品等級不符,要求旅行社幫助給予退貨。旅行社稱無法確認該鑽戒既為原購鑽戒,難以協助退貨。根據處理,旅行社積極履行協助遊客退換貨義務,與遊客達成退貨協議,旅行社幫助遊客退貨,並索回了全部購物款。 ●提示:出遊應以觀光為主,購物為輔。如行程中有購物安排,遊客不要輕信購物店工作人員的誇大宣傳和套近乎,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購物自願。如購買了相關物品,應索要相關票據、質保憑證等,發現問題向有關部門投訴。 不簽合同麻煩多○回放:市民周某等電話聯繫某旅行社報名參加次日的蓬萊一日游。次日乘車繳費後,未簽訂旅遊合同,也未出具收款發票或收據。到蓬萊後,導遊員周某等人只遊玩了蓬萊閣景區,而沒有電話中約定的海底世界項目。根據規定,旅行社未與遊客簽訂合同和行程單以方便遊客行駛消費知情權和選擇權,存在過錯。 ●提示:市民在與旅行社磋商旅遊事宜時,要認真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即使一日、短線旅遊也應簽訂旅遊游合同,切莫因為怕麻煩不簽合同。旅遊合同是遊客與旅行社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有效證據,沒有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旅遊糾紛,旅遊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也會給旅遊質監部門的調查取證帶來影響。煙台市旅遊投訴電話:62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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