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和女朋友講道理,否則你會死的很慘
每天一個故事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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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914篇。
我一直認為,兩個人相處,總有一個理性,而另一個是稍加偏執的。
在,也不見
來自月寒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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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都理性得如同哲學家,或者兩個都偏執得如同不經世事的小孩,那麼這段感情,終究是不完美的,也終究走不了多長遠的。
在兩性關係中,女性普遍感性,脆弱,愛胡思亂想;而男性,往往沉著冷靜許多。
這跟學識無關,跟教養無關,甚至跟一個人的脾性無關。
男女之分,本來就是造物主的傑作。
生理上的特徵差異之外,在心理上也有著微妙的劃分。
在面對分歧,面對爭執,面對一個事物不同看法的時候,男人喜歡講道理、擺事實;而女人,很大一部分就憑著自己所謂的第六感的好惡,就把一個人,一件事情在自己心中排列了一個上中下等位。
當然,在大是大非面前,我相信,每個人都會有起碼的判斷,有最基本最簡單的好惡之分,這根男女性別無關。
而往往在面對一些細微的事情時,比如那個男生是不是渣,那個女生是不是綠茶,這家餐廳是不是真的好吃,那部電影是不是確實好看,這個明星是不是私底下道德敗壞……兩者不同的處理方式就很明顯地表露出來。
這時候,女生憑藉著自己以往的好惡,偏執地站在自己的觀點上;而男生,卻偏偏在這時候好死不死地舉出一大堆事實來例證女生的觀點是錯誤的,而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看起來例證清晰,邏輯嚴密,推理也嚴謹,好像馬上就要贏得這場生活中的小戰爭。可是就在自己為自己的舉證楊洋得意的時候,卻發現身邊的女朋友氣嘟嘟地走掉了……
少年,你不是柯南,也不是福爾摩斯,更不是羅素、黑格爾,在這一刻,你只是她男朋友而已。
你是要我誇你思維縝密呢?還是讓我說你情商太低?
面對這種無傷大雅的小事,作為一個男人,你讓讓她又何妨?
曾經就有讀者跑來跟我哭訴,說她要跟男朋友分手。
我問她為什麼。
她說,她男朋友每天在她耳邊一直叨叨叨個沒完沒了,任何一件事情,他都要跑出來跟她理論。舉例子,擺事實,搞得每次跟他在一起好像一場辯論賽似的。
我說,你跟他說啊,說自己不喜歡他整天在自己面前說一些毫無營養的大道理。
她說,我跟他說過,可是他每次反駁我說,他跟朋友兄弟在一起時也是這樣的,做人就要講道理,不能是非不分。
我天!真是為難死他的那群朋友兄弟了。要我有這樣的朋友,見著他我一定繞著道兒走。
更何況,她是你女朋友啊,不是你兄弟,也不是你朋友。
女朋友是怎樣的?是自己身邊最親近的人,是要自己去呵護、去包容、去寵溺的人,她不是你那群可以爭得面紅耳赤摔筷子拍桌子罵娘的人,她只是一個偶爾任性,偶爾有點小私心,偶爾有點小情緒的小姑娘罷了。
其實道理她都懂,甚至有些比你都懂。但是她選擇不講理,就一定有她的理由。她或許只是希望你多重視她一點,或許只是單純的想撒個嬌,或許只是想要試探一下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而已。
這你都不明白,還木著腦袋,擺出一大堆事實案例,你不是傻,是蠢啊少年。
落落之前有談過一個男朋友,說他是一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直男真是算是美化他了。
在大學的時候,落落看中了一款手錶,價值不菲,兩年以來,一直心心念念,每次逛街的時候,都會跑到專櫃去看上一眼,生怕下櫃或者被人買走就沒有了。
去年,落落拿到了一筆還不錯的績效考核獎,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那塊手錶。她興緻勃勃地跟男友說起,放假的時候,一定要去買回來。
可是這個男生呢,從落落提出來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她耳邊叨叨叨,說什麼一款表有什麼好的,又那麼貴,還不如給自己買點好吃的。
落落說,你當我是豬嗎,整天就想著吃吃吃。
真的到了放假的那一天,走到專櫃的時候,男友還在一旁說,為了那麼塊表,花那麼多錢不值得,不如把錢存起來,將來買房買車用,手錶嘛,隨便買一塊帶帶就好了。
落落當時有些難過,他明明知道自己喜歡那塊表兩年了,明明知道自己的小心愿就是有一天能夠把它戴在自己的手上。可是這麼久以來,他不但沒有任何表示,在自己明明能夠買得起還不影響生活的時候,卻站在自己面前橫加阻攔。
六千塊錢而已,難道和自己的心愿比起來,六千塊就那麼重要?
那塊表,最終還是沒有買成功。而下次去看的時候,它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落落想,那天可能是她這輩子最後一次見到它了。
當然,這還不是最糟糕的。落落說,有一次,一個女生在公司當眾侮辱她,她氣不過,就跟人家吵起來了。
最後,因為對方是領導的親屬,她沒事,落落卻得了處分。
回家的時候,落落跟他說起這件事,原本是想讓他安慰一下自己,或者幫著自己在家裡打一下嘴炮,罵罵對方發泄一下。
可是他卻說,這件事情,很明顯就是你考慮不周啊,就算人家侮辱你,你也沒必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跟人家吵吧?這就是你情商太低的表現。另外,你明明知道她是領導親屬,你還跟她對著干,你這不是自找的嗎?
我就呵呵了。
誰跟你說,情商高就一定是在公司里忍氣吞聲低聲下氣,任人欺負的啊?我情商夠高了吧,要換做是我,我不僅撕她,我還要脫下高跟鞋打她你信不信?還有誰告訴你,領導親屬就有侮辱人的特權啊?嘴賤還不允許人懟了啊?全天下就他們一家公司,離開這家公司我就得睡大街,就得翻垃圾桶,就得餓死在出租屋啊?
真有勁!
當然,在半年後,我聽到落落說,她跟他分手的消息時,我跟落落笑著說,恭喜你脫離苦海,我已經給你準備了十萬響的鞭炮。
其實很多時候,兩個人相處,吵架也好,爭執也罷,原本就在所難免。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一個人妥協,而不是站在理論的制高點就一定要贏過另一個人。
道理是永遠是說不清楚的,你有你的道理,她可能也有她的道理。如果真要說起來,把蘇格拉底叫起來,估計也難分勝負。
作為一個男生,在女朋友面前,更多的應該是包容,而不是事事要求說服對方,也不是事事都要辯個輸贏。
畢竟,很有可能,你贏了爭吵,卻輸了愛情。
也正如那個讀者所說,即使你跟同事,跟領導,跟朋友,跟兄弟都是以這種方式交流,但是至少在面對女朋友的時候,要變換另一種方式,畢竟她不是你的同事、朋友、兄弟。或者說,你這麼做,那還不如直接讓她做你的兄弟、朋友好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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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也不見--孫燕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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