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可:伊斯蘭教、宗教暴力與恐怖主義的關係 | 田野拾遺

宗教暴力、恐怖主義與全球化 ·

文|范可

導讀:

宗教暴力與宗教有關,但宗教本身卻未必是暴力之源。伊斯蘭歷史上確乎存在著恐怖主義的土壤,但這絕非意味著伊斯蘭必須為其現代極端主義者的恐怖主義活動負責。作為現代性的後果之一的全球化,導致了人類社會關係的密集化。外來的文化和價值觀念的衝擊,以及與現代性如影隨行的世俗化,使伊斯蘭社會出現了震蕩。這是近一二十年來伊斯蘭極端組織的恐怖主義活動密集化的深層原因。人類學有關許多本土社會面對外來衝擊時所出現的「振興運動」的洞見,可以作為理解現代恐怖主義運動的參照系和另外一種視角。該文為兩周前南京大學范可教授在華東師大人類學吳澤霖紀念講座作同名講演,文章原發於《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6年第6期。經作者和版權方授權,「田野拾遺」全文轉載推薦。

引言

9·11恐怖襲擊之後不久,筆者受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伊斯蘭研究權威路易斯(Bernard Lewis 2001)發表在《紐約客》上文字的啟發,寫了一篇文章,題為「恐怖主義與伊斯蘭——理解的誤區」投到《廣西民族大學學報》。稿件很快被接受,但主編覺得題目敏感,在發表時將之改為「文明衝突與和而不同」(范可2003)。這一改動雖無大礙,卻也使我看到存在著的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恰恰是我在文章中指出來的。顯然,許多人已經不自覺地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主編也正是忌憚這一點才改了題目。正如我在原來的題目中表達的那樣,把伊斯蘭與恐怖主義聯繫在一起是一個理解的誤區。作為學人,我們必須運用自己的學識為社會公眾糾偏。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其結果是伊斯蘭被進一步污名化,這其實是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所期待的,因為這一結果的表象會刺激許多穆斯林的情緒,甚至導致將部分伊斯蘭信眾推向恐怖主義組織。換言之,這種愚蠢的,把伊斯蘭與恐怖主義直接劃等號所造成的對這一偉大宗教文明的惡意想像和誹謗,必將成為伊斯蘭極端主義組織為國際恐怖主義活動進行社會動員的法寶,從而令國際社會陷入與恐怖主義活動無休止糾纏的陷阱。

9·11恐怖襲擊事件

難道伊斯蘭是恐怖主義的淵藪?難道恐怖主義是伊斯蘭的專利?歷史告訴我們,世界上大部分的宗教都有過殘暴的行徑,這就是所謂的宗教暴力(religious violence)。但並不是所有的宗教暴力活動都可列為恐怖主義。恐怖主義在今天的國際社會有著特殊的定義,其內涵與外延並不是以某種宗教為本,而是根據施行的目的、對象和效果而定。因此,一提到恐怖主義便將之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無疑是錯的。但是,對於宗教暴力與恐怖主義之間的關係,我們應當有所了解。另外,我們都身處全球化時代,思考恐怖主義問題離不開這個語境。為什麼各類恐怖主義行徑和暴恐活動頻仍發生,這與全球化有何關聯?在我看來,全球化不僅直接導致大規模恐怖主義襲擊成為現實,而且本身也成為恐怖主義者的「工具」。換言之,全球化之所以加快步頻,有賴於致使流動性成為其主體的現代高科技產品以及資本和人的跨國跨大洲移動。這種現代性條件也幫助了恐怖主義的全球化。一切正如費孝通所言,全球化不僅是經濟的全球化,也是問題的全球化(費孝通 2005)。恐怖主義成為國際性問題就是全球化的消極面之一。

以下,本文首先就宗教暴力和恐怖主義這兩個概念的由來與如何定義做一討論。繼而,筆者將著重思考為什麼許多人總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的問題。再次,我將把恐怖主義置於全球化的框架里來追尋其何以頻仍發生。換言之,我希望理解全球化究竟在哪些方面給恐怖主義活動提供了動力。筆者認為,人類學關於「振興運動」的洞見可以為我們理解恐怖主義運動近些年來何以猖獗提供另外一種視角。

宗教暴力與恐怖主義

在我們的印象里,所有宗教均勸人為善。但在歷史上,因為宗教而導致的暴力事件不僅屢見不鮮,而且有些宗教在特定的情況下也賦予行使暴力的正當性解釋。當然,允許施暴的對象往往是被宗教視為叛逆者或者反抗者或者有違天意者。例如,美國在上個世紀80和90年代發生的多起襲擊人工流產診所的暴力事件,這些事件的策劃者與兇手就是持這樣的看法。在這些事件中,診所的醫護人員被殺,診所被毀。襲擊人流診所的兇手手持致命武器,但都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煽動懲罰有關醫護人員和策劃這些襲擊的布萊伊(Michael Bray)是基督教極右翼原教旨主義者。他對他和他的追隨者所作的一切給予了自己的神學理解。他的兇手朋友希爾(Rev. Paul Hill)受到他的神學,竟然援引《聖經》里的「詩篇91」的句子「你不必怕黑夜的驚駭或白日飛的箭」來支持他的暴恐行動。換言之,他們把殺戮人流診所醫護人員的兇殺行為視為一種「自衛」。布萊伊就說,「殺一個退休的人流大夫和正在執業的人流大夫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種報應(retributive),後者是防衛性的(defensive)」,但在本質上是自衛而不是懲罰,因為這些醫生在殺戮嬰兒,因此得防止他們繼續屠殺嬰兒(Juergensmeyer 2001: 23-24))。宗教暴力最為頻繁的時段莫過於政教合一時期的歐洲。其時的基督教世界除了忙於剿滅各種所謂異端而自相殘殺,還在長達兩個世紀的時間裡多次發起十字軍東征,更不用說頻繁的「獵巫」。而伊斯蘭則在基督教世界忙於內部廝殺時向外傳布,在其傳播的過程中也不乏暴力與血腥。

這些都是發生在數百年前的歷史事實。啟蒙時代以後,現代文明的傳播以及歐洲的政教分離,按理說,宗教暴力行為當大幅度減少,但事實並非如此。這裡,當然有許多宗教成員因為對某種政治經濟過程所導致的世俗化憤慨不滿,從而尋求報復的暴力現象。幾個世紀以來,這類宗教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幾乎遍布全世界。例如美國基督教右翼的暴力發泄、中東的猶太人和穆斯林之間的衝突;在南亞則有印度教徒與穆斯林;在非洲和印度尼西亞,暴力也經常發生在眾多的本土宗教社區之間。參與暴力的個體,無不將他們的政治認同維繫在宗教上,堅信他們所信仰的宗教為他們提供了報復的正當性和意識形態。

那麼宗教究竟在哪些方面與暴力「暗中聯繫」?沒有人相信宗教會鼓吹暴力,那為什麼信仰者經常以「神」的名義進行暴力活動?是否所有宗教暴力都是恐怖主義活動?如果不是,那如何區分二者?總之,我們應當清楚宗教在哪些方面可能與暴力存在著「結盟」(alliance)。以基督宗教為例,其神學當中就有關於「正義的戰爭」(Just War)的說教。雖然說「正義的戰爭」可以追溯到前基督教時期的古代羅馬西塞羅,但在後來卻為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所發展。奧古斯丁雖然不主張暴力,但認為政教合一,基督徒是政府的組成部分,神授予他們在好的理由下行使劍的權力。因此,一旦政府要求保衛和平懲罰邪惡,基督徒不應恥於使用暴力。900多年後,神學家托馬斯. 阿奎那(ThomasAquinas) 則指出,如果滿足三種條件,戰爭就是正義的:第一、戰爭必須由合適的權威機構——如國家所發起(合適的權威代表人類公益——為了人類的終極真理——神,需要和平);第二、戰爭必須為好的和正義的目的而不是為了自己獲利(「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發動戰爭就是非正義的)或者行使權力;第三、和平必須是暴力的目的,即便在戰爭進行中也不能忘記這點。[註:Just War theor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ust_war_theory)]值得注意的是,這類「正義戰爭」論直至今日,依然是一些基督徒理解道德性行使暴力的主要裝飾物。一些現代基督教神學家在他們的解放神學(liberation theology)采借了正義戰爭論,主張教會應當擁戴「正義革命」(justrevolution)。

托馬斯. 阿奎那

由於行使暴力者經常引經據典以為其行動尋求正當性,人們經常將他們同原教旨主義聯繫起來。但也得注意,並不是所有的原教旨主義者都有暴力傾向,有不少原教旨主義者完全擯棄暴力。簡而言之,所謂原教旨主義指的是:既定的信仰必須是被完整地根據其文本而堅定地尊奉,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折衷、軟化、再詮釋和弱化。對於原教旨主義者而言,宗教的核心是「教義」(doctrine),而不是儀式 (Gellner 1992: 3)。但對許多研究者來說,何為原教旨主義難以界定。有學者指出,即便可以指認一個宗教內部存在著原教旨主義者,也很難將他們整齊劃一;其次,原教旨主義來源於美國基督教的保守主義運動,將之用來描述出現在其他宗教中的類似取向是否合適,也是個問題(參見:Voll 1994)。[註:事實上,「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是1979年英國《衛報》報道伊朗「伊斯蘭革命」時首次使用(范可 2003)。]儘管如此,有一點是無法否認的,那就是文本和教義對任何宗教的原教旨主義都至關重要。雖然原教旨主義未必必然帶來宗教暴力,但考慮到與這個詞有某種親和性的辭彙,諸如:傳統主義、保守主義、正統(orthodoxy)、「正宗做法」(orthopraxy)等等,我們似乎可以從中體察到為何原教旨主義者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更易於有暴力傾向。

暴力與宗教的「結盟」並不僅限於某一特定的宗教,而是在所有的宗教當中都存在著。應該說,由於國際社會對恐怖主義有著較為一致的認識與定義,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宗教暴力活動都可定義為恐怖主義。正因為如此,我國政府並未將所有的宗教暴力行動稱為恐怖主義事件,在大部分情況下,用「暴恐」來定義事件的性質。雖然「暴恐」未必專屬宗教,但是發生在國內的這類事件總與宗教相聯繫,故而「暴恐」幾乎專指與伊斯蘭極端主義有關的暴力行徑。曾幾何時,我國曾經把這類惡性事件都定義為恐怖主義襲擊,但得不到國際社會的認同,以至於有不少人批評某些國家在反恐問題上存在著雙重標準。根據我個人的記憶,國際社會第一次用「恐怖主義事件」來報道發生在我國的暴恐事件大概是2014年5月21日清晨發生在烏魯木齊早市爆炸事件。該事件造成31人死亡91人受傷的慘劇。儘管並不是把每一次暴恐事件都界定為「恐怖主義襲擊」或者「恐怖主義事件」,但每一次中國境內的暴力恐怖襲擊,都遭致了國際社會的譴責。可見,「暴恐事件」與「恐怖主義事件」看似沒啥不同,其實意義全然不同。前者往往只是對事件的單純報道,會使用負面的詞語來描述事件的後果;後者則會有立場的申訴——往往援引所在國官方的態度與立場。由於存在著「新疆問題」和「西藏問題」,國際上「疆獨」和「藏獨」的支持者自然會對這些事件有不同的態度。但是,這些人無法代表所在國政府。有一點是確定的,各國政府都不會對任何形式的暴恐襲擊感到——或者表現出——幸災樂禍。

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暴恐」事件

至此,我們大體可以清楚,宗教暴力是一個更大的範疇,雖然許多恐怖主義行動可以歸入這一範疇,但僅此而已。因為發動恐怖主義襲擊者或者策劃恐怖主義行動的訴求可以是無神論者或者與宗教全然無關。例如:因此,宗教暴力就是恐怖主義,或者恐怖主義一定是宗教暴力——這樣的陳述一定是錯誤或者邏輯上不嚴密。這應當是個常識性的問題,鑒於國內媒體、學界和政界人士常常忽視這一點,所以有必要再次說明。由於這幾個渠道在不同程度上都具備權威性而易於在公眾中產生影響造成印象,我們在言說當中應當排除任何武斷任意的分類,以免給公眾在認知上造成刻板印象。

行文至此,應當給宗教暴力與恐怖主義下定義。對宗教暴力而言,宗教自然至關重要,因為它為之提供了道德制高點、殺戮的正當性、天意之戰的想像,使之堅信自己是在從事精神事業(參見Juergensmeyer 2001: xi)。如是說並不意味著宗教引發暴力,也不排除在某些個案里,宗教暴力可以用其他的尺度來審視。簡單而言,我們可以認為,宗教暴力就是以宗教為名義所行使的暴力。但是,除了無神論者和不以宗教為名義的暴力行為,宗教極端主義者的恐怖主義行動不也是如此嗎?上述簡單定義及其表述實際上揭示了宗教與暴力的「結盟關係」。從更深的層次上而言,它所揭示的是:任何被「崇高」話語面紗所遮蔽,或者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意識形態,實際上都與暴力「聯姻」。宗教如此,極權主義亦然。抽象而言,正如波蘭尼(Michael Polanyi) 所言,那種鼓勵個體為集體獻出生命的說教都是「道德逆反」(moral inversion)(波蘭尼 2006: 98)。不同之處在於,宗教的崇高說教在於神的至高無上,但它同時也強調家庭、婚姻等被視為維繫人類社會最基本紐帶的價值。因此,在宗教說教里「我」是存在的。然而,在極權主義意識形態說教里,鼓吹的卻是「集體」、「國家」、「民族」這類完全消解個體、鼓吹崇高超乎個人理性的價值和一般社會道德的道德性「無我」或者「大我」。從具體的思想結構分析來看,恐怖主義行為的精神結構更像是後者。因此,貌似宗教暴力的恐怖主義其實與一般的宗教暴力在精神結構上是有所不同的,儘管二者之間有不少重疊之處。所以,考慮恐怖主義切不可忘記波蘭尼「道德逆反」的概念。

恐怖主義(terrorism)顧名思義自然是「去恐嚇」(to terrify)。這個英文字來源拉丁文(terrere),原意是「引起顫慄」(to cause to tremble)。「恐怖」(terror)成為日常語彙是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恐怖統治」(Reign of Terror)的後果,是為公眾對暴力的反映——顫慄、恐懼,等等。所以,「恐怖」於是從民間進入學術殿堂用於描述社會因為政治動亂所引起的恐懼的氛圍。如果讀過阿. 托爾斯泰的《苦難的歷程三部曲》就會對其中《兩姐妹》一書所描繪的俄國革命之後的動蕩歲月和恐怖年代留有印象。但是,「恐怖」畢竟是某種政治高壓所帶來的客觀效果,它與恐怖主義有所區別。

「恐怖主義」一詞頻繁出現在國際政治話語里是20世紀70年代以後的事。其原因與發生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幾起震驚國際社會的事件有關。[註:首先是1967年在為時六天的中東戰爭中,以色列在戰場上擊敗了敘利亞、埃及、約旦等阿拉伯國家。1964年成立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中的某些激進分子開始尋求其他方式來與以色列作鬥爭。很不幸,他們選擇了非常規的策略。平民和非軍事目標成為他們的打擊對象。1970年三架分別屬於美英瑞士三國的民航飛機被劫持到約旦首都安曼;接著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期間,巴勒斯坦「黑九月」組織襲擊和刺殺了數十名以色列運動員。在1973年,又有喀土穆的沙烏地阿拉伯使館被占事件,此舉導致了兩名美國和一名比利時外交官身亡。其後,各種自殺襲擊和其他形式的恐怖主義活動屢屢不絕。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關注和對一些伊斯蘭激進組織的注意(見范 可: 2003)。]恐怖加上「主義」二字洞穿當事人的主觀世界,更多地反映了事件製造者的主觀動機——通過製造恐怖事件來達到震懾的後果。如何才能達到震懾?顯然,襲擊軍事目標不足以達到,所以它必定選擇民用目標。只有在民用的「公共空間」製造恐襲才可能達到屠殺平民的目的,而只有大規模殺戮手無寸鐵的平民才能在民眾心目中造成恐懼,恐怖主義者從中獲得勝利的快感。恐怖主義因此更像是一種精神勝利法。因此,對於製造者來說,與其說是一種策略還不如說是一種象徵性的宣言,因為每一次成功的恐怖襲擊一定都激起所有恐襲共謀者興奮的幻象。除了選擇繁忙的公共場所進行襲擊外,襲擊的受害者不一定是襲擊者所聲稱的敵人。路易斯認為,當今的恐怖主義活動並不以重創敵方的武裝力量為目的,而在於彰顯自我,吸引輿論和媒體的注意力,追求精神勝利(Lewis 2001, 范可 2003)。

或許會有這樣的問題:國家有時也發動造成巨大傷亡的襲擊或者鎮壓,而且未必都是軍事目標。但為什麼通常卻不把這些行動稱為恐怖襲擊,例如美國布希當局以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由所發動的武裝入侵?這裡涉及到了何為國家的問題。韋伯(Max Weber 1958: 78)有關國家的定義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他有關國家是其領土內唯一合法使用暴力的機構的定義,迄今仍然是最具權威性。由於國家出現與建立一定社會秩序的社會籲求相適應,社會很自然地將之接受為統治、管理、監控和治理的唯一機構體系,國家權威性由是而生,其使用暴力彷彿擁有了無可置疑的權力。除了一些左翼政客和學者將國家濫用武力斥如恐怖主義行徑之外,很少有人用恐怖主義行為來指責國家暴力。但是,這不等於說國家有權使用武力就可以濫用武力,人們就可以無條件地認可國家的暴力行徑。在國際社會裡,濫用暴力的國家必定遭致嚴厲譴責,甚至遭致國際社會的武力干涉。儘管可以把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發動入侵視為恐怖主義行徑(韋伯的國家定義也國家暴力合法使用限制在所轄領土內),但在對用語有嚴格界定的學術界卻少有稱之為恐怖襲擊者。除了國家擁有使用暴力的特權所造成的現實之外,恐怖主義者發動襲擊的目的與國家所發動的打擊是不一樣的。後者通常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但也有對本國之內特定政治單元或者特定地域——的打擊。如俄羅斯對車臣的打擊。正如已經指出的那樣,前者的追求更具象徵意義和精神勝利,後者則是為了徹底解決有危「國家利益」的問題。另外,時至今日,人權高於主權幾成國際社會共識。除了經由聯合國認可對反人類和踐踏人權國家實施打擊之外,由國家所發動的打擊通常也都禁止襲擊民用目標,儘管這經常難以避免。而恐怖主義襲擊則與此完全相反。由於襲擊政府設施和軍用設施困難太大不易成功,因此恐怖主義襲擊對象無一例外地都是民用目標,和人煙密集之處,試圖由此造成最大程度的平民傷亡。所以恐怖主義者發動的襲擊實質上是非常規的戰爭。

將國家對他國的武裝入侵與恐怖主義襲擊區別開來是有道理的。首先,有助於在研究當中辨明不同性質的戰爭或者暴力事件。毫無區別地用恐怖主義來指所有的濫用武力殘殺無辜的現象,除了表達憤怒之情之外,對於深入理解事件的整體結構毫無益處。為了區分恐怖主義與國家發動的非正義戰爭,有人將後者稱為「國家恐怖主義」(state terrorism)。 其次,反恐主要還得靠國家,而反恐行動導致跨國越界的情形很是見,例如擊斃本拉登的海豹突擊隊行動就是如此。從常規意義上而言,該行為也侵犯了所在國家的主權。所以如果把所有越界「入侵」都視同恐怖主義行徑,那不啻是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恐怖主義。所以,對恐怖主義的嚴格區分還在於定義另外一種戰爭形式——這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而是文明與野蠻之戰。不同國家在對付恐怖主義問題都有著共識,而且同仇敵愾。「上合組織」就是我國和中亞國家為聯合起來共同反恐而成立的。所以,恐怖主義問題的全球化導致了反恐成了全人類的共同任務。

2015年10月,一架從埃及飛往俄羅斯的客機墜毀,ISIS宣稱對空難事件負責。

可以認為,恐怖主義是由非主權國家組織發動的「非常規」戰爭行動。之所以「非常規」乃因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震懾國際公眾以求精神勝利;襲擊的目標都是繁忙的公共場所而非軍事目標,以求最大程度地造成民眾傷亡。恐怖主義者利用每次襲擊所造成的影響來彰顯自我,因此,在每一次暴恐襲擊之後,都會有不同的恐怖主義組織爭相宣稱為襲擊負責,儘管有些事件顯然與特定的恐怖主義組織全然無關。嚴格而言,當今最大的恐怖主義組織ISIS實際上是准國家形態,它在行政上與國家組織幾無二致,也有自己的所謂「領土」,唯缺國際社會認可耳。然而,其恐怖主義性質使它永遠無法得到國際社會接受。

當下,一提恐怖主義,宗教往往被聯繫在一起。這是因為近一二十年來的國際恐怖主義活動大多為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所為。但是動輒把恐怖主義與宗教聯繫在一起,對宗教來說實在是有欠公允。前面提到的幾起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有關的恐怖襲擊就是一個明證。參與者不僅有穆斯林也有巴勒斯坦的基督教徒,其鬥爭的焦點是誰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與宗教毫無關係(Lewis 2001,范可 2003)。此外,上個世紀70年代發生在以色列特拉維夫盧德機場(現名本-古德里安國際機場)的殺戮也是如此。1972年5月30日,三名日本赤軍成員混入機場候機樓之後,從提琴箱子里取出自動武器,朝著剛下飛機的旅客猛烈掃射,造成了26人死亡、80多人受傷的重大恐怖主義事件。赤軍是日本著名的激進左翼組織,主張在世界範圍內進行暴力革命。這三人採取這一行動時在該組織被日本政府取締走向絕境之後。這一行動是兇手向極左的「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要求,並得到支持和配合。三名恐怖主義將襲擊視為革命行動。在他們的眼裡,以色列是美國支持的,而美帝國主義是世界人民的公敵。他們的行動與宗教完全無關。這類恐怖行動在上個世紀60和70年代在世界上許多地方都曾出現,有些組織到了21世紀還在活動,但已是強弩之末,如,北愛爾蘭共和軍、義大利紅色旅、斯里蘭卡的泰米爾猛虎組織、西班牙巴斯克獨立運動,等等。這類組織的恐怖主義活動是為其奪取國家權力服務的。顯然,恐怖主義也多有與宗教無關者。

恐怖主義的伊斯蘭問題

近二、三十年來,由伊斯蘭極端激進組織發起的恐怖主義襲擊在所有的恐怖主義和暴力恐怖活動中佔據了中心位置。這就給人們造成了這樣一種印象,彷彿恐怖主義活動都是穆斯林所為,從而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於是,伊斯蘭與恐怖主義似乎如影隨行須臾難以分離。早在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成為問題之前,歐美社會就一直把伊斯蘭和穆斯林視為另類,無視伊斯蘭世界和穆斯林內部的多樣性,將之視為同質性的對象加以刻劃,使之成為西方文明的「他者」,造就了「東方」(指中近東)的非理性、暴力、殘忍、野蠻的刻板印象。使「東方」成為一種象徵,代表著「一大群恐怖、具破壞性、惡魔般的野蠻人」(Said 1978:59)。歐美國家文化產業對穆斯林形象的塑造,至少帶來三種消極後果。

其一,它為極端主義者提供了發起所謂「聖戰」的口實。伊斯蘭極端主義恐怖組織甚至從這些污名化的文本和表述中得到啟發,以至於策划了更為有效的襲擊。對紐約世貿雙塔的911襲擊是為其例。在此之前已有美國的有關電影中有類似情節。其二,它會把一部分穆斯林推動極端主義者陣營。其三,這種聯想建構起一種特殊的歸類,如同把少數民族與貧窮落後聯繫起來所產生的刻板印象那樣,把伊斯蘭同恐怖主義不加分析地加以聯繫,也會使人們產生把穆斯林與野蠻聯繫產生認知上的歸類。所以,在反恐動員的話語中,分寸的掌握至關重要,一定要把伊斯蘭極端主義者與一般穆斯林民眾嚴格區分。反恐所面對的終歸是一小撮人而不是整個族群。因為暴力恐怖分子來自某一族群或者某一民族,便對該族群或者民族另眼相看,或視為另類,是缺乏智慧的愚蠢做法。

話雖如此,但這些年代伊斯蘭極端主義組織的恐怖活動增加卻是不爭的事實。僅在過去的兩年間,法國就發生了數起嚴重的恐怖主義襲擊事件。先是對《查理周刊》和里昂的襲擊,接著是不久前發生在尼斯的卡車襲擊事件。如果說對《查理周刊》的襲擊具有爭議性,[註:發生在去年年初的《查理周刊》事件固然是一次惡性殺戮,但這是件原先可以避免的殺戮。其起因是該刊物發表了褻瀆伊斯蘭的漫畫,並相信他們所尊奉的自由是普世的,其他人也得與他們一樣。這種對他人信仰的蔑視導致了該周刊成員遭致慘禍。而在行兇的過程中,與一般恐怖襲擊所不同的是,殺戮者顯然專為懲罰而來,目的性很明確,而且未傷及無關的鄰人與行人。參見(范可 2015)。]里昂和尼斯事件則絕對是真正意義上的恐怖主義事件。此外,ISIS 令人髮指的恐怖行為每天都在發生。該組織善於利用現代高科技傳媒手段,將他們的殺戮行為製成視頻向全世界發布,他們公開發表各種類型的政治宣言,宣稱向所有非穆斯林開戰,並且熱衷為各種恐怖主義事件「負責」,儘管有些恐怖行為並非其所為。ISIS的這些做法說明,除了通過有組織、有對象的「復仇性」殺戮之外,他們還試圖通過濫殺無辜向全世界昭示,他們是真正的恐怖主義者。這個組織尤其樂於向新聞記者施暴。每一次對媒體人的殺戮都有視頻流出來。由於新聞記者的職業特殊性,囚禁他們、折磨他們和殺戮他們,往往會最大程度地使恐怖行徑在世界範圍內傳播,而這正是恐怖主義組織所希望的。他們的存在足以使人們改變對伊斯蘭的印象,這是伊斯蘭本身也必須面對的問題。

2016年7月14日,尼斯市法國國慶日慶祝活動遭襲

除了今年來在歐洲的一些恐怖襲擊之外,巴以爭端中也經常出現恐怖主義襲擊,如襲擊機場、慕尼黑奧運會和劫持飛機之外,還包括了屢屢發生的在公共場所的汽車炸彈襲擊。此外,在其他一些國家也出現了類似事件。在我國,來自伊斯蘭極端保守主義者的暴恐襲擊和恐怖主義活動近十多年來也呈現上升趨勢。這一趨勢直到這一兩年有所遏制乃因政府的強力打壓。但是,正如已經指出的那樣,在中東等西亞地區發生的恐襲事件並非全因為宗教的因素,也不是所有的參與恐怖暴力行動的暴徒都是穆斯林。事實證明,巴勒斯坦的基督徒也參與其中。但因為中東地區是恐怖主義襲擊和暴恐活動最為頻繁的區域,而這一區域的居民以阿拉伯穆斯林為主,這就容易使人們將這些恐怖主義活動與伊斯蘭聯繫在一起。這是為什麼世界範圍內有此刻板印象的原因。

除了中東地區之外,我們看到,踐行伊斯蘭的其他區域,如阿富汗、巴基斯坦、中亞地區,以及俄羅斯境內的若干區域,也經常爆發恐怖主義襲擊和暴恐活動。這就足以印發我們的思考,到底伊斯蘭和暴力之間存在著什麼關係?以及,伊斯蘭究竟為恐怖主義提供了什麼樣的資源?這並不是說伊斯蘭引起恐怖主義,而是我們得明白:恐怖主義者究竟如何從伊斯蘭文化或者傳統中提取那些他們認為可以為他們的殘暴行徑提供合法性的資源。換言之,我們得理解恐怖主義者如何應用和曲解伊斯蘭教義來為他們的「聖戰」服務。

「聖戰」(jihad),早年是伊斯蘭用於鼓舞穆斯林的口號。我們對這一概念的產生的理解不能脫離伊斯蘭建教之初的社會環境。在綿延數百年與基督教世界的紛爭中,不斷爆發血腥衝突。以奪回「聖地」為名實為掠奪的十字軍東征,斷斷續續延續了200多年。在這過程中,對穆斯林而言,對聖戰的理解當然只有血腥的一面。毋庸諱言,在伊斯蘭的擴張和許多地區伊斯蘭化的過程中,的確有過武力征服。對於伊斯蘭而言,整個世界分為兩大部分:伊斯蘭世界和戰爭世界。前者為穆斯林主宰,行伊斯蘭教法;後者為異教徒之所在並為他們所主宰。顯然,二者之間只能是戰爭狀態,直到整個世界歸於伊斯蘭(Lewis 2001, 范可 2003)。但是,穆斯林很早就知道,他們需要認真對待的只有猶太教和基督宗教,因為這兩個宗教與伊斯蘭相似,而且還有親緣關係。而且基督宗教也一直在努力擴張和傳教。所以兩大宗教一開始便存在著極度的緊張。但是,聖戰並不妨礙兩大宗教之間締結合約,伊斯蘭世界的軍隊甚至偶爾與十字軍結成盟友打擊自己的伊斯蘭對手。而且,在伊斯蘭世界裡,雖然猶太人和基督徒在法律上是二等公民,但也只是向他們課以特殊的附加稅。他們在繳納賦稅之後,可以繼續他們的宗教實踐並有相當程度的自治。這同中世紀的基督教世界裡幾乎毫無生存權利的「異教徒」之悲慘狀況不可同日而語。可見,宗教戰爭在本質上還是為了政治經濟利益,而不是某一宗教的好戰本性(參見:范可 2003)。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不妨這樣來理解恐怖主義與伊斯蘭之間某種「關聯」:伊斯蘭極端主義者將最初一些今天已經不再被奉為金科義律的說教重新解釋並重新尊奉。所謂的「聖戰」就是如此。《古蘭經》里多次出現「聖戰」的訓示,是「為神而奮鬥」(striving in the path of God)。在過去,這經常被解釋為在捍衛和發展伊斯蘭而進行的武裝鬥爭(Lewis 2001, 范可 2003)。今天,「聖戰」中武力抗爭的內核可以說早被揚棄。在伊斯蘭世界裡「聖戰」所保留的最基本的內核,其實是與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理一樣的。它意味著在神指明的道路上修鍊以求自我完善。但是,在面對不公平與非正義面前,其所具的武力抗爭含義會被重新強調。伊斯蘭極端主義者的恐怖主義宣傳就是利用了這一點。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正義之舉嗎?顯然不是。無論本拉登或者其他恐怖主義組織或者個人發動「聖戰」的初衷和終極目的是什麼,濫殺無辜平民的血腥絕對與伊斯蘭的宗教精神沒有關係,而且是違背其基本原則和教義的。

《查理周刊》遭恐襲一周年特刊:兇手仍逍遙法外

退一步設想,如果極端主義者的襲擊是因為感到自己受到屈辱或者其他不公平的原因而「情有可原」(justifiable),[註:在是否「情有可原」的問題上,唯一有爭議的可能是血洗《查理周刊》事件。]他們也不應採取濫殺平民的恐怖主義方式。那麼,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自殺襲擊呢?是否伊斯蘭教義為之提供了某些似是而非的正當性資源?對於後面一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這又是一個被當代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所曲解的資源。伊斯蘭極端主義者在策略的邏輯上實際上與薩伊德所批評的西方傳媒和文化產業對穆斯林和伊斯蘭的妖魔化毫無二致。如果說西方文化產業曾將穆斯林整體性地妖魔化,伊斯蘭極端主義者則是尋求建構一種大而無當、似是而非,然而卻有巨大潛能可資利用的認同,來進行動員或者妖魔化對方。在這一過程中,歷史成為極端主義「聖戰」者獲取精神動力的資源。我們最多只能認為,伊斯蘭歷史可能存在者孕育恐怖主義的土壤,但這並不意味著伊斯蘭必須對今天的恐怖主義活動負責。正如我們不能苛責基督教文明和民主制度,儘管它們曾經催生希特勒和納粹黨人。但是,我們需要在特定的宗教、文化和歷史語境中來解讀這些反人類現象(范可 2003)。

無疑,歷史上伊斯蘭發動的對非穆斯林的戰爭比基督教的對外戰爭來得頻繁。蘇丹和哈里發們熱衷於對非伊斯蘭地區到伊斯蘭化,而基督教則對內部到的殺戮和剷除異端更感興趣。為信仰而戰是穆斯林的責任,為此伊斯蘭從一開始就制定了一些與戰爭的有關條款。伊斯蘭法「沙里亞」(Sharia)對戰事的許多方面都有詳細的規定,甚至具體到在不同場合所應使用的武器。這些,成為了現代伊斯蘭極端主義為其恐怖主義活動尋求合法性的依據。在歷史上沙里亞也刺激了許多宗教迷狂組織的出現。他們成為了今天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所效法的榜樣。顯然,極端主義者對歷史有所篩選,他們根據自身的需要把某些具體和特定的東西提升擴大到具有普遍意義得程度。也就是說,當他們在歷史資源中尋求其恐怖行動的合法性時,歷史是非語境化的,任何事件和現象彷彿都是孤立存在。換言之,歷史是被篩選的。

前文提到恐怖一詞來自法國大革命之後的腥風血雨。英文里一些語彙來自於歷史上的一些採取行刺或者其他手段的反抗組織。例如,與「狂熱」有關的辭彙zealous 來源於公元一世紀猶太人反抗羅馬的組織zealots;「暴徒」(或者「惡棍」——thug)則來自印度歷史一個同名組織。該組織以印度教女神卡里(Kali)的名義,據說在長達7個世紀的過程中,絞殺了數百萬人(轉引自:Simon 2016: 123)。最為有名的當屬「刺客」(assassins),這個詞來自伊斯蘭歷史上的一個秘密組織。該組織出現於今天敘利亞和伊朗接壤區域,活躍於11到13世紀(1090-1256)。其時,什葉派穆斯林在這一地區建立了一個稱為尼扎里(Nizari)的政權。「刺客」原來意思為「迷狂者」(阿拉伯字Hashishhin或為hashish-taker)。大概是食用某種藥物使自己處於一種半麻醉狀態為接近行刺目標而壯膽。稱他們為assassins是他們的穆斯林敵人,他們則自稱為「非達因」(fidayeen),意思為「準備獻身者」。該組織的行動與當今的恐怖主義者不可同日而語。首先,他們的襲擊是針對個人,而且只襲擊那些大權在握,卻被認為違背真主意志的穆斯林,如哈里發、蘇丹,以及其他行政、軍事和宗教首腦,而且絕不傷及無辜。其次,在手段上,刺客們只能使用匕首、短刀;弓箭、毒藥等遠距離射殺,或者刺客不在場達到目標被視為是懦夫的行為。再次,這些行刺者雖以死相許,但自殺絕不是手段。他們往往都死在抓獲他們的人的手裡。最後,他們的目標無一例外,全為伊斯蘭內部人物(Lewis 2001, 1968; 范可 2003;Simon 2016)。

伊斯蘭歷史上這些荊軻式人物的事迹不僅在伊斯蘭世界廣為人知,而且隨著奧斯曼版圖的擴張也流傳到歐洲。在現代歷史上他們影響了一些人的行動。歷史上最為有名的行刺——槍擊奧匈帝國斐迪南大公就發生在巴爾幹半島的薩拉熱窩。這次行刺的後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整個巴爾幹半島都曾是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的版圖,有些地區高度伊斯蘭化,而大部分地區在許多方面都受到了伊斯蘭的影響。

但是,僅憑這些就斷定伊斯蘭是一個邪惡的有著恐怖取向的宗教顯然是不公平的。類似行刺事件在基督教世界歷史上的權位爭奪上也經常發生,莎翁名劇《哈姆雷特》就有這樣的劇情。在我國歷史上,王室內部的爭權奪利所導致恐怖事件更是家常便飯。所以,這些與今天的恐怖主義有關聯的歷史事件或者組織的曾經存在看似與宗教或者傳統有關係,但實質上是當時的社會、政治和經濟條件所決定的。脫離這一語境所獲得的答案一定帶有某種本質論的色彩,這有違於當代社會人文學科的要求。

全球化、現代性與恐怖主義

以襲擊平民為目標的恐怖主義事件,如劫機、在公共場所製造爆炸或者屠殺事件,以及自殺式襲擊在近20年來多為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所為。其頻率之高,範圍之廣前所未有。這些襲擊和製造這些襲擊的組織與歷史上的相類事件或者組織相比,差別豈止天壤。首先,由於今天的政府和軍事目標難以撼動,不利於實施襲擊,他們遂把目標轉向無辜的百姓。其次,由於各方面技術的進步尤其是軍事科學的進步,今天的恐怖主義組織成員通常也接受現代軍事訓練,並使用最新型的武器,其機動性更是前所未有。其三,也由於現代高科技和交通的便捷以及金融等資本的流通,使得恐怖主義全球擴散。換言之,主要的恐怖主義組織都是跨國的。因此,世界上任何國家都可能遭受到恐怖主義襲擊。

顯然,全球化與恐怖主義襲擊和恐怖主義分子的跨國界流動有關係。恐怖主義組織顯然藉助了全球化發展壯大,恐怖主義襲擊也藉助全球化四處蔓延。當然,在此過程中,他們也不斷遭受到來自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軍事力量的打擊。所以,考察為何恐怖主義襲擊在今天如此頻仍全球化是一個繞不開的因素。

對於恐怖主義在這個時代興起的原因,除了其他一些考慮之外,全球化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全球化開始於地理大發現之後的殖民擴張(Wolf 1983, 費孝通 2005),但在新自由主義興起的上個世紀70年代加快了步伐。簡單而言,新自由主義最為特殊的一點就是講究「績效」、創新,強調市場的調節作用。新自由主義確實在推動生產領域甚至文化領域的創新居功至偉。但它帶來的負面效應亦很明顯。在全球範圍內,新自由主義的一套不僅造成了資本的無國界流動,而且還順將一些與有些社會的傳統文化全然不同的價值觀念和文化帶入一些較少為現代性所傳染的國家和地區。在伊斯蘭世界,現代性及其伴生的世俗化成為傳統的最大威脅。

關於現代性究竟為何,學界討論汗牛充棟。筆者接受吉登斯(AnthonyGiddens 1990) 的看法,視現代性為17世紀以降源於西方的一系列價值觀念、經濟、政治乃至生活方式的向世界範圍內的擴散。吉登斯將17世紀作為世界歷史一個重要結點是有意義的。因為隨著殖民地的開發和尼德蘭工業革命,在這一世紀,英國也出現了工業革命,這導致了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和社會結構的變動和科層化的發展,文盲日益減少,社會從異質性向同質性過渡(Gellner 1983)。吉登斯把現代性的出現和擴張定在這一世紀,當然也考慮到了殖民地帝國的建立。無疑,現代性的蔓延與殖民地貿易出現之後的整體世界體系的建立有著密切關係。如此說來,正如吉登斯所言,全球化應該是現代性的後果之一(Giddens 1990)。

現代性給我們的世界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它不僅建構了傳統,將自身與之做了切割,二者之間是非延續的,亦即我們所說的歷史的非連續性(historical discontinuity),或吉登斯所說的「時空重組」(reorganizationof time and space), 抑或本雅明 (Walter Benjamin)和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謂的「空洞的同質時間」(homogenousempty time) (參見:Anderson 1983: 24-25),任何與「現代」有關的概念都是「同時的「(meanwhile),都具有「同時性」(simultaneity)。這一巨大的改變所帶來的對社會衝擊史無前例,意義深遠。「傳統」為了反襯現代性被建構出來,成為了「過去」的代名詞,是為「過去」在「當下」空間之表達(參見:Anttonen 2005)。

在現代性的衝擊下,本土社會往往會有不同的,然而卻是劇烈的反應。於是,各種形式的傳統主義(traditionalism),對正統性的強調,經常都是在傳統與現代性的互動之中出現。按照韋伯的理解,傳統主義是一種將平凡的日常視為當然以及不能被違背的常規之心理態度(Weber 1958: 296)。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傳統主義與原教旨主義在邏輯上是一致的。人類學家注意到,外來的衝擊會給本土社會帶來困擾,從而產生各種各樣的應激。華萊士(Anthony Wallace 1956)將這些應激稱為「振興運動」(revitalizationmovement)。他認為,振興運動是「社會成員蓄意的、有組織、有意識的努力以創造更滿意的文化」。這些運動包括「本土運動」(nativistic movement)、「復古運動」(revivalistic-movement)、「船貨運動」(cargo cult)、「重振運動」(vitalistic movement)、「千禧年運動」(millenarianmovement)、「救世主運動」(messianic movement)等六類。無論這些運動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都是外來文化對本土文化衝擊的結果。華萊士後來也將一些社會裡的「英雄主義」(heroism)等英雄崇拜現象同振興運動相聯繫 (Wallace 2004:152)。如果加以伸延,類似運動同樣發生在複雜社會裡。華萊士所討論的是為什麼工業家在美國社會如同英雄,他當然發現了現代社會當中一些情感性成份在所有人類社會中是共通的。而在前工業化社會裡,當遇到其他文化的入侵,總有一些人想固守傳統而揭竿而起。

振興運動在歷史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華萊士認為,基督教、伊斯蘭教,甚至佛教都可能起源於振興運動。而不成功所帶來的壓抑以及外來強勢文化所帶來衝擊,都會帶來極大的情感衝動,從而要求振興傳統。在這樣的情況下,振興運動就會爆發。義和團運動本質上就是一種振興運動。當然,我們可以從更遠的距離來考察其發生,比如帝國主義的入侵等等。但是,直接的起因就是文化衝突,就是因為基督教的傳教和教民的增多所帶來的對地方的震懾和文化上的震撼所引起的。

伊斯蘭在上個世紀70年代之後重新在世界上崛起也與現代性、全球化有關。以伊朗為例,二戰以後統治伊朗的巴列維王室,謀求發展積極現代化。伊朗在王室的領導下日益世俗化。我記得上個世紀德黑蘭亞運會的電影所展現的伊朗,其繁榮發達與發達國家幾無二致。但是,王室完全忽視了傳統的力量。而且其激進的改革所帶來一些經濟困境則成為激發伊斯蘭革命的導火索。在伊朗伊斯蘭精神領袖霍梅尼的眼裡,巴列維王室的伊朗已然完全墮落。迅速現代化所帶來的衝擊終於使伊朗在1979年爆發了「伊斯蘭革命」,巴列維國王被推翻流亡海外,伊朗重新回到了霍梅尼所希望的軌道上來。

伊朗伊斯蘭運動

最後,讓我們回到全球化的話題上來。如果說重組時空的現代性將人類原先嵌入在地方語境的社會關係拔地而起伸展到更為廣闊的空間,全球化則使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密集化。發生在地方上的事件可以被遙遠之地的事情所型塑,反之亦然(Giddens 1990: 64)。換言之,全球化使得整個世界處於某種「流動性」的狀態。這種流動性指的是因為高科技,如互聯網、衛星手機等的發展所帶來的傳媒的發達以及信息的四通八達,「動」成為了常態,而越是少被現代性濡染的社會則是趨向於「靜」,如費孝通所謂的「阿波羅式」的「鄉土社會」(費孝通 1998: 44)。當「動」遇到「靜」時必然使「靜」動起來,但它動的方向可能反過來遏制「動」。伊朗「伊斯蘭革命」就是這樣發生的。

對伊斯蘭世界而言,隨全球化而來的大量的英美的價值觀念和文化產品也進入相對穩定的伊斯蘭社會當中,這引起了社會裡許多保守人士的不安。導致了他們採取了對抗性的立場。對於許多伊斯蘭保守勢力而言,全球化代表的是美國的霸權和世界文化美國化的過程,這更使其中的激進保守勢力顫慄和憤怒。對世貿雙塔的襲擊不能不說沒有這方面的原因。我們注意到參與襲擊世貿雙塔的多名恐怖分子都是在美國接受教育和成長的,有著良好的中產階級背景。他們為什麼要為恐怖襲擊犧牲自己的生命呢?篇幅限制無法多言,我們只能說,除了他們自己的家庭背景和宗教信仰之外,美國長期以來在巴以衝突中袒護以色列也應是個原因。總之,從人類學的視角來看問題,伊斯蘭極端主義恐怖組織的活躍,其深層原因是價值觀的問題。這種價值觀與他們的宗教背景有關係。我認為人類學當中對振興運動的討論可以作為我們理解現代恐怖主義運動的參照系。雖然這遠遠談不上深入,但不啻為一種有益於加強理解的視角。引發恐怖主義活動加劇還有大量的具體原因,這些留待進一步思考。

簡短的結語

以上,筆者對宗教暴力和恐怖主義以及相關的一些概念與現象做了分析和思考。筆者以為,宗教暴力是一個更大的範疇,宗教暴力並非都是恐怖主義的,而恐怖主義活動也未必都與宗教暴力有關。原教旨主義也是如此,雖然美國的基督教和伊斯蘭世界的原教旨主義派別易於趨向暴力,但並非所有的原教旨主義都意味著暴力。落實到伊斯蘭極端主義者的恐怖主義,筆者認為,雖然伊斯蘭的歷史存在著恐怖主義的土壤,但這並不意味著伊斯蘭必須向恐怖主義負責。既然這樣的土壤在世界上幾大宗教的土壤中都存在著,但為什麼現在大量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都與伊斯蘭有關?全球化固然是問題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因為其他宗教的地域受到全球化的影響更為深遠,但在近幾十年來卻少有恐怖主義事件發生。所以,這是一個韋伯式的命題,仍有待於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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