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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時尚的奴隸

當今社會,有些人總喜歡追著時尚的屁股跑,非要當個性的先鋒,專門買那些剛剛上市的高新技術產品,從手機到電腦,從電視到DVD,擁有了這些半時尚的產品,的確會在它們剛剛出現的時候讓一些追逐時尚的虛榮者噴噴稱讚:「看人家,都看上等離子電視了,都用上3G了,多牛!」   這些人批發著相同的表情和動作,喝著千篇一律的卡布奇諾和冰水,到千篇一律的星巴克,吃一樣的哈根達斯,家裡擺著一樣的宜家傢具,櫃里放著一樣的村上春樹的作品。他們購物的宗旨就是:「只求最貴,不求最好。」為什麼?不為別的,就為追求時尚,追求時尚和格調就是他們的專利,他們簡單而錯誤地把時尚理解成穿著、氣質、愛好的品位和室內裝潢等表面的東西,其實這不叫時尚,只是時髦,時尚必須具有獨立思考和個性生活這兩大要件,而時髦只不過是物慾和世俗的同義語。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人的生活已陷入了追逐流行和時尚的怪圈。他們看見一面新的旗幟就急急忙忙地跟上去,即使是一面陌生的旗幟也不要緊,只要能跟著繼續向前跑就行,唯恐自己會落伍。他們步伐儘管是那樣凌亂,儘管深一腳,淺一腳,步履踉蹌,儘管追得氣喘吁吁,但他們依然不管不顧,不停下來歇一歇或調整一下步伐,而是懷著決不能被「新潮流」拋下的念頭,懷著唯恐被歷史拋棄的恐懼感,急急如喪家之犬般地追逐著「新」的潮頭,一副風塵僕僕的樣子!殊不知流行、時尚只能像流星雨般匆匆而過,各領風騷的時間很短而已。   追求時髦就必須擁有足夠的金錢,對時髦的追求說白了已經成為對金錢的追求了。當莎拉·布萊曼轟動地推出專輯《月光女神》的時候,社會上早已有了一批「月光」女神。她們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月亮仙子,而是月月花光薪水的時髦女郎。她們往往上午向朋友借錢準備晚上的生日晚會,下午就把借來的錢換成了時裝;到了晚上,又打的去向另一個朋友借錢,然後讓計程車司機載著她急急奔向五星級大酒店……她們夜晚去泡酒吧,卧室里還有一張去馬來西亞的旅行機票,抽屜里還有一張欠賬單……她們的錢包和她們的身材一樣,永遠那麼骨感,決不會長膘。   許多年輕人是追求時髦的先鋒,他們有份不錯的工作、有錢,還很任性,高興了就會跑到非洲逛一逛,不高興了就去歐洲散散心,而且哪裡偏僻、荒涼就在哪裡扎帳篷。簡單概括起來他們就是喜歡花錢買罪受的一類人,他們崇尚的是「今天花明天的錢。」   蘇珊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她看見時裝就想買,根本不顧及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結果她第一次在信用卡上籤完名後,得到了一件漂亮的晚禮服。第二次簽名後,她又擁有了一套式樣新穎的牛仔服……一年後,她已經在16張信用卡上籤了字,總計消費高達2萬美元。   這些追求時髦的人幾乎是伴隨著債務過日子的,他們對自己的消費缺乏長遠考慮,並且只顧自己的享樂,絲毫不為別人的利益著想,他們的口號就是:「不懂得花錢的人就不曉得賺錢,不懂得享受的人就不懂得生活!」可是等到他們發現錢的真正用途時,已經太遲了。他們貪圖一時的安逸享樂,花天酒地,揮霍無度,不得不提前去支取存款,提前領取工資,拆東牆補西牆,寅吃卯糧,結果必然是債台高築,不得翻身,嚴重影響了自己的行動自由和人格獨立。   其實時尚不等於消費,時尚不等於流行。如果一個人總是在慾望的世界裡倘佯徘徊,那麼他離奴隸狀況也就只有一步之遙了。他絕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時時處於淪為別人奴隸的危險之中,欠了別人的錢就接受別人為他開具的各種條件。生活中,他多少總會有些奴顏婢膝,因為他不敢勇敢地面對現實,一旦身處逆境,他要麼靠別人的施捨恩典度日,要麼靠給貧民的救濟生存。   有一次,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和一位朋友開車去希爾頓飯店,到了飯店前,發現停了很多車,車位很緊張,而旁邊的貴賓車位卻空著不少。朋友建議把車停在那兒。   「哦,這要花12美元,可不是個好價錢。」比爾·蓋茨說。   「我來付。」朋友堅持說。   「那可不是個好主意,他們超值收費。」在比爾·蓋茨的堅持下,他們最終還是找了個普通車位。比爾·蓋茨最討厭物不等值,對應花的錢,他從不小氣,看看他這些年為慈善機構捐款的數字就知道了。   一個世界首富尚能如此「小氣」,我們這些靠薪水過日子的人,是否應該從比爾·蓋茨身上學到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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