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入門(5)

次句言丁酉、辛酉兩日取用之法。丁酉日佔首課為巳加丁,辛酉日佔首課為酉加辛。因此作"己丁"、"酉辛"云云。 綜上釋疑,改別責課訣曰: 四課不全三課備,無遙無克別責例: 剛日干合上頭神,柔日支前三合取, 中末不必詢剛柔,行來總在幹上眠。 剛三柔六共九課,先賢隱秘訣存偽。 戊午戊辰寅作初,丙辰干合上加亥, 若問中末在何鄉,丙戊幹上午為親; 辛丑辛未各二課,丑未加干巳亥初; 丁酉當為巳丁是,辛酉原來是酉辛。 庚.八專課 兩課無克號八專,陽日日陽順行三; 陰日辰陰逆三位,中末總向幹上眠。 四課兩兩相重,止得二課,無賊、無克,不復取遙,若陽日自日之上神順進至第三位發傳,陰日自辰之陰神逆退三位取用;餘二傳均用幹上神。這種取用發傳的法則即"八專法"。 這一課式有一個特例,即正月己未日酉時占,天盤酉加未,辰陰亥逆退三位至酉發傳為用,中、末傳亦皆是酉,是三傳一例,名"獨足課"。 辛.伏吟課 伏吟有克還為用,無克剛乾柔取辰。 迤邐刑之作中末,從茲玉曆識其真。 若也自刑為發用,次傳顛倒日辰並。 次傳更復自刑者,沖取末傳不論刑。 當天、地二盤位位相同時,名曰伏吟,當循此訣發用。 伏吟課若有克有賊,仍取賊、克發用。中傳取刑初傳之神,如初傳是辰、午、酉、亥自刑之神,則以日支上神為中傳;刑中傳之神為末傳,若中傳仍是自刑,又不再以刑論末傳,而另取沖中傳之神為末傳。 若課內無克,六陽日佔之,以幹上神發用,中、末二傳遞刑取之;若初傳自刑,取上支上神作中傳;刑中傳之神為末傳,如中傳又值自刑者,亦取沖中傳者為末傳。反之,是六陰日佔的,即用支上神發傳,中、末用刑;中傳自刑的,另求之於幹上神;末傳法同上。 在取刑發中、末傳時,還須注意一點,即當初傳為子或卯時,因子、卯之刑僅二神,故末傳不以刑取,亦求之沖中傳者。此點在《六壬大全》總鈐圖中有明證。 壬.返吟課 《六壬大全》云:返吟有克亦為用,無克別有井欄名。若知六日該無克,丑未同干丁己辛。丑日登明未太乙,辰申日未識原因。 返吟課是天、地盤位位相衝時的取傳法則。此訣前數句均講得十分明白,唯最末"辰申日未識原因"一句,排盡返吟課式,支上無申(占日地支的上神是申,其日支必在地盤寅宮),幹上無未(幹上作未,則其占日天干必定是地盤丑宮所寄之癸)。乃詳之總鈐圖,知是"辰中日末"之誤。今改正之曰: 返吟有克克初生,輾轉沖取傳中末。 六日無克井欄名,丑未同干丁己辛; 丑日登明未太乙,並乘驛馬傳作初; 移易歸計另立法,辰中日末識原因。 返吟課有賊、有克,仍取賊、克為用;沖初傳者為中傳;沖中傳者即末傳。 返吟課無克者,僅丁丑、丁未、己丑、己未、辛丑、辛未六日有之。其初傳丑日佔用登明亥,未日佔用太乙巳;日支上神為中傳;日幹上神為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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