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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與小三共處20年算哪門子婚姻

因為自己經濟弱勢,62歲的趙女士(化名)20多年來忍受了「兩女共侍一夫」的現實,接受了比自己年輕20多歲的第三者阿花。但最終因城中村拆遷補償分配問題,趙女士憤而舉報丈夫重婚,將年過六旬的老伴送進大牢。(南方都市報 4月9日)

1977年,經人介紹和自由戀愛,當年28歲的盧先生(化名)和26歲的趙女士登記結婚,沒幾年便兒女雙全。夫妻倆其後開了一家「奇上奇飲食店「,盧先生掌勺,趙女士負責招呼客人、收賬等雜務。

1990年,年過四十的盧先生在一次外出後,把比自己年輕24歲的阿花帶回家。想到自己人到中年經濟弱勢,帶著兩名未成年子女,飯店生意又依靠當廚師的丈夫支撐,趙女士默許了自己婚姻中第三者的出現,還讓阿花在飲食店中幫手打雜。之後,阿花又先後為盧先生誕下一雙兒女。

「三人行」的生活原本相安無事。多年來,兩房人共同經營飲食店,常常一起吃飯,相處還算融洽,阿花的女兒還是趙女士幫忙帶大的。2002年,盧先生和阿花在黃埔購置公寓,登記在阿花名下,搬了出去。趙女士兒子阿暉娶妻擺宴時,還向趙女士和阿花都敬了茶。

矛盾自阿暉加入飲食店經營後開始,兩房為利潤分配問題產生了爭執。最終,盧先生和「小三」阿花另起爐灶,經營一家新的飲食店。

黃埔文沖村拆遷改造消息公布後,「正室」和「側室」的矛盾徹底爆發。趙女士和盧先生在文沖村有一套宅基地房屋。趙女士以盧先生已資助阿花另購房產為由,要求拆遷款項多分給自己的兒女,而盧先生只願意與趙女士對半均分。協商不成後,2011年11月,趙女士憤而向公安機關舉報丈夫重婚。2012年,盧先生被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阿花則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

同時,趙女士也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分割二人財產。日前法院判決,登記在阿花名下的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由於盧先生有過錯,所以把夫妻共有的文沖村房屋大部分面積的使用權判給趙女士。

「原配與小三和平共處20年因拆遷散夥訴老伴重婚」,笑貧不笑娼的社會裡荒唐的事情太多了,居然連婚姻都可以拿來做買賣,真不曉得這對老夫妻是如何過來的。

要說這位原配能夠容忍第三者的出現也是有原因的。畢竟作為一個生意人,能多一個人幫忙自然是一件好事。唯一讓她感到意外的是,自己的丈夫居然和第三者過去了同居的日子,不過這個原配也挺能容忍的。20年了,這樣的生活恐怕他們早已習慣了。但是當房子拆遷要分配賠償款時,這個原配終於坐不住了,把丈夫高上了法庭。其實,這能怪誰呢,都怪自己當初不果斷,一時心軟允許了丈夫的出軌行為。

要說這個丈夫是不是觸犯了重婚罪也應該具體分析。現在的男人恨不得能夠一個人擁抱幾個,在泛綠嚴厲的約束下,只能採取文中類似的方式去「拈花惹草」,杜絕男人的「一夫多妻」現象不僅僅是法律應該做的,作為妻子的更應該負有責任,同時整個社會的風氣也應得到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據法院判決,登記在「小三」阿花名下的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點是特別需要女性朋友注意的,婚姻不僅僅意味著要得到一個人,更要得到安全感和客觀存在的房子。這只是一個必要的準備而已,畢竟離婚如同結婚一樣,充滿了太多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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