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經旨贊----京西明道場沙門 曇曠  撰

金剛般若經旨贊      京西明道場沙門 曇曠  撰

  夫實際無言,必即言以辨實,真宗匪相,要假相以顯真。言即實故,雖說而無說,相即真故,現形而無形。無說而說,何言說而不盡,無相之相,何形相而不周。故說非□□□□名具,□無法可說,是說法焉。斯乃般若之真宗,覺者之師母也。故使四生□□□□積之有惑。二乘漸悟,斷深密之無明,諸佛體會,成不壞之四身,菩薩契修□□斷之三慧,顯斯妙用,迥拔群經,假喻金剛,以彰妙智。既前佛後佛,由如是住,大聖小聖,應如是修故。善現啟迪於真筌,如來式揚於奧旨。三問九喻,終始發明。八執五邪,心言盪成,乃真護念付囑,佛種不斷者歟!既為方廣之關樞,大經之鉗鍵,言約而義遠,文密而理該,開闡者莫得其宗源,誦持者但修其章句。故我補處慈氏,創釋頌以贊幽,作宣唱之指歸,為論者之規矩,乃使初聖無著,列諸住於行一;鄰地天親,遣群疑於真際;金剛仙記,會一實於有空,功德施論生二智於真俗。各申雅趣,共釋玆文,雖曰異端,咸階至妙,若不會融諸說,何以委贊幽宗耶?纂殊途□遵同□用通理,以辟玄關,題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者,即到彼岸,能斷慧教,融理事於行位,故稱智慧,碎堅積之疑執,假喻金剛,出生死而至涅槃,雲到彼岸,貫法義而攝群品,目以為經,故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贊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敘教興由。二述經宗趣。三顯經威力。四明經所被。五贊經本文。

  初敘教興,依經及論,總開四義:一為拔苦。二為與樂。三令起行。四令得果。  言拔苦者,為除眾生老病死苦無常,經雲由此三事,應正等覺,出現於世,為諸眾生,說證法等。此雖總言,於別亦轉,佛所證法,唯真般若故,除三事而說,此經令四生等皆入無餘,但滅其生,無老等故,不住色等而生其心,心念不生,離生因故。

  言與樂者,謂眾生佛知見樂,知見即是菩提涅槃在果在因,能所知見為開示故,而說此經。故法華云:諸佛唯一大事故,出現於世,開示悟入佛知見等。諸佛及法,從經出生;如來即是諸法如義;是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次即為開示悟入,經文非一,應尋引之。

  言起行者,隨其所應法外人等起行位故,故無著論,說六因云:為斷疑故,為起信解故,為入甚深義故,為不退轉故,為生歡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是般若波羅蜜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種不斷耶?斷二乘等自無分疑,令入大法,故名斷疑。初入取相,而心未定,生定信故,名起信解。雲定信者,令入二空無為理故,名入甚深。謂得勝處,便樂住寂,令進修故,名不退轉。既進修已,無得而得,自慶悅故,名生歡喜。聞法慶慰,轉為他說,遍流通故,名法久住。由此法故,益遍自他,故說般若佛種不斷。隨所引文,釋廣論義。

  言得果者,為依二諦得無住果故。功德施菩薩論云:佛所說法,咸歸二諦:一者俗諦,即人及法差別假相。二者真諦,即此人法無自性空。此真及俗,體不相離,俗即真故,有而不有;真即俗故,空而不空;非有非空,是中道理。得中道故,不住二邊,由此不住流轉寂滅,成無住處大般涅槃。故佛說經,令悟二諦,即俗觀真,離諸相故,有正智起;即真觀俗,無不達故,有後智生。由後智而興悲故,四生三界,皆令滅度;由真智而無住故,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生智而無住故,不住生死;興悲而度生故,不住涅槃。即成無住大涅槃果,下文皆爾,應尋引之,敘興由竟。

  顯宗趣者,復分為二:初顯所宗,後明所趣。

  所宗有三:即三般若,雖余處說有其五種,今順智論及論喻故:一者實相,即是真如無相妙理。二者觀照,依真所起無相妙智。三者文字,即能筌此名句文等。初即是性。次即是相。後即是因。說智及智處,皆名般若故,更加境界眷為五,既非經宗,如余處說。雖有三種,今所宗者,正唯前二,兼通文字。

  非實相,觀照之智不生;無觀照,實相之理不顯。是故境智為正所宗,其文字者,但是假筌,得證亡教,非正明故,既為證因,兼所宗也。

  所趣有四:一教般若,謂說無說能筌名等,是實巧筌契真實故。二理般若,謂得無得所筌妙理,如能筌證無倒相故。三行般若,謂行無行無相六度,能感能證,無上因故。四果般若,無得而得,菩提涅槃,是所筌證無上果故。如是四種所趣,般若教淺理深,行分果滿,此所說者,正唯理果,是所筌趣深圓法故,兼通教行,雖雲淺分,亦是假者所歸趣故。顯宗趣竟。

  言威力者,略顯此經有十威力,猶如金剛故得此名:

  一最勝威力,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所在之處,皆應敬故,如彼金剛勝諸寶物。故涅槃云:如諸寶中金剛最勝,隨彼寶膜,成彼寶故。

  二難見威力,經義果報,皆不思議,樂小法者,不能受故。如彼金剛,非余能見。故正理云:帝釋頂寶,名曰金剛,非余能見,光赫奪故。

  三除災威力,下品持經,為人輕賤,先世罪業,尚消滅故,如彼金剛能消災毒。如真諦記,有六種寶,皆名金剛,青碧二色,除災毒故。

  四稱求威力,有目能見,普利眾生,能嚴凈土,得菩提故,如彼金剛滿人所願,如六寶中其餘四色,黃赤白空隨須游空,出水火故。

  五堅實威力,能摧我人眾生壽者,法非法相非彼破故,如彼金剛非彼物所壞。故涅槃云:金剛擬處,物無不破,而是金剛無折損故。

  六利用威力,通達無我,得成於忍,以佛眼等,悉知見故。如彼金剛,穿通諸物。故梁攝云:譬如金剛其體鋒利,悉能穿割一切物故。

  七無間威力,不住行施,生無住心,相即非相,無所得故,如彼金剛非物不雜。故對法云:譬如金剛體無間隙,非沙石等所相雜故。

  八一味威力,皆以無為而有差別,諸法如義,皆佛法故,如彼金剛其體純一,故對法云:譬如金剛其體一類,純一無雜,不變異故。

  九能引威力,諸佛及法,從此出生,成不思議無邊福故,如彼金剛能引諸寶。故梁攝云:金剛能招一切寶物,有金剛處寶自集故。

  十遍滿威力,福廣如空,利益一切,離一切相,度一切故,如彼金剛遍滿一切。故對法云:譬如金剛遍一切處,金剛輪等,遍世界故,更有諸文,隨應引說,顯威力竟。

  所被根宜,於中有二:初辨根性,後明教被。

  辨根性中,復分為二:一者正因究竟遠性。二者緣因差別近性。

  所言正因究竟遠性者,即是樹通真如本覺,凡聖本來實無二體,眾生及佛,平等一因,由此實無種性差別,但由無明厚薄不同,所聞教法,邪正有異,佛法因緣,大小頓漸,故說眾生有種種界。由其一體正因佛性,內外因緣,薰習力故,究竟皆得無上菩提故,說眾生皆有佛性。

  所言緣因差別近性者,即是橫克近薰五性:(一)無種性,謂有無明厚重之類,染邪教等,因緣力故,誹謗正法,撥無因果,焚燒一切善根種子,未可記彼出世時故,謂阿闡提名無種姓。(二)聲聞性,謂曾聞說四諦之教,欣樂力故,薰成識種,因種力故,深厭生死,求自解脫,不願利他,由此當得聲聞小果。即說此種,名聲聞性。(三)緣覺性,謂曾聞說十二緣教,欣樂力故,薰成種子,由種力故,樂自寂靜,觀緣起理,舍說聽心,由此當成緣覺中果,即說此種,名緣覺性。(四)菩薩性,謂曾聞說同體真如,悲利自他,大乘滿教,欣樂力故,薰成種子,因緣力故,能發大心,由此當成究竟佛果,即說此種,名菩薩性。(五)不定性,謂聞三乘出世正教,於三乘出世正教於三乘果,俱有欣求,於三乘法,悉樂修習;於三乘果不定趣求。由此應得三乘聖果,即說此種,名不定性。明種性竟。

  次教彼者,若據正因究竟遠性,此經通被一切眾生,用大外緣,薰內體相,令從無明而顯出,故無雲信謗,皆使得聞,豈簡五乘有無定性大悲,依體無別異故若據緣因差別近性,此經正為大乘者由說滿字教,被大性故,令起大行,成大果故;樂小法者,不能受故,佛所說法,無虛設故,若約兼被,亦通四乘,般若能辨二乘地故,感不思議人天果故;令不定性,回趣大故;初後別眾,非唯大故,依兼正通被五乘,明教所被。

  次下第五解經文者,於中有二:先釋題目,後釋經文。

  釋題有五:一解金剛。二明般若。三明波羅,四顯蜜多。五辨經字。

  言金剛者,有總別釋。

  總言金剛,顯能斷義。然斷二障,要具理智,謂若無理,智必不生,因理生智,方能斷惑。是故論言。二義相應,恐謂能斷,唯屬於智,故言二義。顯兼於理,如彼邪正二行雖殊,既俱名見故,此理智性相雖異,皆如金剛,既許所宗通於實相,不應金剛唯喻觀照,故通理智,稍近論宗。

  所言別者,有其三義:(一)者細牢。(二)者能斷。(三)者相似。如次即喻實相,觀照,文字般若。(一)言細牢者,所喻實相,而為智因,不可壞故,謂此實相,其體真實,因證能生真實正智,故說實相,名為智因。非有為相之所間雜,如彼金剛非沙石等所相雜故,名之為細;又非二障所能損壞,如彼金剛其體堅硬,非物所壞,故名為牢。論以細牢義殊,故各別釋,今以所喻體同,故合為一。是則深契論之本意。(二)言能斷者,謂即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慧所斷之障,乃如金剛斷處而斷,即此觀照聞等三慧所斷之障,如彼玉石即是金剛之所斷處,而為觀照智所斷故,故說觀照,名為能斷。(三)言相似者,謂即如彼盡金剛像,若金剛杵,兩頭則闊在中即狹,有堅勝用;若金剛神,膊[月+舍]即闊,在腰乃狹,有動作義。文字般若,亦復如是,前後即闊,在中乃狹。前後闊者,信行佛地中問,狹者謂凈心地,是勝所依進趣處故,此顯示不共義也。謂前二義,名金剛者,即余般若,皆得此名。實相、觀照,通諸部故。若依後義,唯在此經,文字闊狹,非余經故,不同餘經,名不共義,是故此經,獨名金剛。

  言般若者,即是梵音,華言譯雲無分別慧。此有二種,謂生法空,皆通加行根本後得,隨其所應,有漏無漏,然慧與智,而有通別。通謂智慧,其體無別,皆別境中慧數攝故,故說第六,名智慧度。別謂智慧,其用不一,擇法決斷,用各異故。故說十度,智與慧別。前以相從,通三五種,今據克性翻為智慧,以能斷伏二重障故,故以金剛而為喻也。

  問:題稱般若,既曰所宗,何故行中,乃舉其施?答:約前引後,即檀度收,以後凈前,即智度攝五,舉其一理實皆齊。若爾應名金剛布施?答:施為萬行之初,粗而易習,智為百法之極,勝而難成。題令企敬,標般若之勝名,行引初機,舉檀那之首號,故題與行所舉有殊,皆喻金剛,無理乖返。

  言波羅者,此雲彼岸,即是佛果菩提涅槃,由對此岸,得彼名故。即已起苦集為此岸,當起苦集名中流,六度妙行為舟船,佛菩薩等是能度,修行人是所度者。既超生死得至菩提,故說佛果名為彼岸。

  言蜜多者,離義到義,要由修習最勝施等,離出生死此岸中流,達至菩提涅槃彼岸,故說施等為離到焉。今此所說,無住六度。故深密云:施等一無染著故,無顧戀故,無罪過故,無分別故,正迴向故,由斯方得到彼岸名。

  所言經者,梵雲素怛攬,乃目四義,謂衣綖席經,今取綖義,及取經義。如綖穿花,風不能散,以教貫義,邪不能除,如經持緯,方織物成,以教攝生,令得聖果,故以教法目乎經。若真實論,說有五義:一曰湧泉。二稱繩墨。三名結鬘。四謂出生。五號顯示,若准此方,經者常也法也逕也。古今不易故,揩定正邪故,津通物理故,佛教同之,亦無有失。總云:令此所筌,如金剛智慧,能斷二障,達到彼岸,以其教法貫穿攝持,是其凡聖常行之道,故云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贊曰﹞上釋題目,次解經文,依佛地論,彌天法師,大判經文以為三分:初從如是我聞,至敷座而坐,教起因緣,說經由致,名為序分。次從時長者須菩提,至應作如是觀,聖教所說,正談經體,名正宗分。後從佛說是經已訖至經依教奉行,歡喜弘通,名流通分。

  序中文二,此段經文,諸經共有,故名通序。爾時已下,當部別緣,名為別序。初傳法者,引證令信,亦名證信序;後說位者別緣發起,亦名發起序。釋此三門分別:一起之因由。二說之所以。三正釋其文。

  起因由者,佛化緣畢,將歸涅槃,侍者阿難,親愛未除,悶絕擗地,不能自醒。時阿那律,以水灑面,而語之曰:佛付汝法,今迷悶失所受時事,豈得名為護正法者。大師世尊,今日則在,明日則無,設有疑者,當於何問?汝依我語,當問於佛,如來在世,以佛為師,世尊滅後,以何為師?如來在世,依佛而住,世尊滅後,依何而住?世尊在世,自調惡人,滅度之後,云何共住?如來在日,自能說經,滅度之後,一切經首,安置何言,令眾生信。

  爾時阿難,如從夢覺,既問如來,世尊告曰:我涅槃後,以戒為師,斷一切惡,修一切善,設我在世,無異此故。依四念處,專心而住,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由此能除常等四倒,既出生死,得成聖道,是故常應依之而住。諸惡比丘,梵檀治之,但莫與語,自當調伏。一切經首,當置如是我聞等語,則眾生信。因阿難請,而置此文,即是此中起因由也。

  明所以者,略有四義:一為除疑。二令起信。三為簡邪。四為顯正。

  言除疑者,微細律云:於結集時,阿難升座,以法威力,形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大悲從涅槃起。二疑,別佛從他方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如是等,三疑並斷。

  言生信者,智度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又是道元功德母故;又拔眾生,出生死泥。須舉信手授於教手,序生信手,正宗教手,兩手相接出於泥故。如人有手至山取寶,若無手者,空無所得。有信心人,入法得證,若無者,雖解無益。是故經初,令生凈信。  言簡邪者,但無如是六句經文,當知皆是外道教收,如有外道,一切教初,皆必安置阿漚二字,阿表於無,漚表於有,言其教旨,不離有無。今置六句,為簡於彼。故智度云:一切經首,當置何言,簡異外道。  言顯正者,真實論云:三寶最吉祥故,我經初說佛為佛寶;我聞阿難及比丘眾,名為僧寶;如是一時舍衛國等,所說時處,皆為法寶。以玆四義,置如是等立所以竟。

  正釋文者,准智度論,分六成就: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言如是者,舉所聞法,令眾生信,名信成就,今括諸說,以三義釋,初以二字,各別訓釋。次乃總申二字之意,後帶我聞以解如是。

  言別釋者,自古多解,大意不離教理行果,故今依此四義釋之:教能顯理為如,文不乖義稱是;理順教顯為如,義不差文稱是;依教起行為如,順理亡相為是;依願得果為如,果稱於因為是。言總申者,顯說此經,離四種過,故言如是:一離自說,佛所說法正如是故。二離差異,文義決定,皆如是故。三離不信,若有信者,言如是故。四離非法,若正法者,稱如是故。後帶我聞釋如是者,依佛地論及諸釋意,如是總言依四義轉:

  一依問答,顯離自離說傳聞過失,謂結集時眾咸問言:汝當所說,昔定聞耶?故即答言如是我聞。

  二依譬喻,顯離增減異分過失,謂當所說如是文句,如我昔聞,齊此當說,定無有異。

  三依許可,顯有自在堪能功德,眾咸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四依教誨,顯起恭敬信受功德,謂告結集諸時眾言:如是當聽,如我所聞,應正聞已,如理修行。功德施等,所說諸義,應知皆是此四義攝。

  言我聞者,舉能聞人,顯自親聞,名聞成就,謂傳法者,自指己身,言如是法我自親聞,我謂諸蘊和合假者,有主宰用故,稱為我。聞謂耳根發識聽聲,意隨耳識而取於聲所發名等,薰習在識,聚集顯現,總說名聞。廢別就總,答顯藉眾緣故,謂聞法要,故名我聞。

  問:何須如是廢別就總?答:顯藉眾緣故,謂聞法時,要具八緣,若一一陳,遂成繁廣,但舉其一,義用不周。顯假具緣,言我聞矣。  若爾,何不言無我聞?答:除怖畏心故,恐諸外道,及凡夫等,聞無我聲,既言無我,誰聞誰學,怖畏佛法,不肯入故。  若爾,何不言阿難聞?答:顯自在德故,我謂主宰自在之義,顯傳法者有所堪能,總持三乘廣大教法,若稱名字,無是義故。  若爾,何異凡愚妄執?答:隨世流布故,世間皆說自他彼我,染凈因果,所作事業,今傳法者,雖無妄執,隨順世間,令生決定信解之心,入正法故。而順世俗,假稱我焉。  若爾,何獨指阿難耶?答:是傳法者故,過去供養誦經沙彌,今得多聞總持第一,佛法海藏,流入其心,如彼寫瓶,無有遺失。又親侍佛二十餘年,人天所識,傳必生信故,佛以法而付囑之,既傳教主自指己身故,我聞者囑阿難矣。  若爾,亦有傳聞之失?答:佛為重說故,阿難請佛說已前經,然諸聖者,理無重語,佛粗舉其端,則悉通一切,況聞授記菩薩所行,得覺法性自在三昧,諸佛法藏,尚能憶持,況已前經,而不通悟。雖二十年後,方侍佛聞經,稱我聞者,理亦無違。  若爾,應言我見覺?答:推功歸佛故,此所傳教,屬佛世尊,是諸如來,現覺而說。阿難因位,覺道未圓,若稱知見,謂言自說,恐余不信,故但言聞。況乎此界,聲為佛事,名等詮法,不依色香,希證菩提,要聞深法,多聞薰習,為出世因故,但言聞不雲見覺。更有問答,如余處明。

  言一時者,顯所聞法善合時宜,無非時失,時成就也。謂明說此一部經時,於一時間,在某處說,則顯說此一部經時,余時復說無量經故。眾生根熟,為感如來逗機,而應葯病相應,隨言得益,說者聽者,時分無差,共相會遇,名一時矣。外道世典,無如是名能故,我佛教名一時也。前簡說聽余部經時,後簡說聽前後之時,顯佛教勝,令生信也。  若爾,諸法應非唯識,說一及時,心外法故?答:雖言一時,不離心識,謂此識心,隨色分齊,妄相建立一之與時。若離色心,則不可得故,不應行蘊取攝,攝論說為世識數識所聞之法尚不離心,況一及時而別有也。  若爾,三世應皆是有,說一時者,對過未故?答:五蘊諸法,生已即滅,生則酬前,滅而引後,所酬為過去,所引為未來,已滅未生,雖不可得,假對此二,說現在焉。如知往因,應觀現果,知未來果,當觀現在因,豈則一人有三身也。但是現在一念妄心,今說聽者,隨心分限,變作短長,事緒終訖,總名一時。如夢所見,謂有多生,覺後唯心,都無實竟。  若爾,何不同下經等,言四八時十二時等?答:顯佛教勝簡外道故,如諸外道,皆是凡愚所說,諸法悉是顛倒虛妄,說者聽者,根緣不同,雖有教旨,不成藥石,徒增惡業,虛長邪心,既無證悟,寧階聖道,故彼教首,不言一時,今言簡邪言一時矣,若言四八,何異邪經?不言四時十二時等。更有問答,非要不明。

  所言佛者,顯說經主,是最勝尊。表經可信無非主失,主成就也。若不言佛,不知此經是誰所說,一切生疑。又智度論說,能說有五:一佛世尊。二聖弟子。三天龍等。四神仙等。五變化等。若不言佛,恐謂余說。今言佛說,表可崇信。佛者梵語,應言勃陀,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具三覺人,故名覺者。謂從煩惱,而得開覺,具一切智,永出生死。如從夢寤,故名自覺。斷所知障,而得種智,說自覺法,令他開覺。如蓮華開,故名覺他。諸障遍斷,諸行遍修,諸境遍知,諸果遍證,出過眾聖,故名覺滿。初勝人覺賊異凡夫,次覺勝天鼓異聲聞,後覺勝千日異菩薩。三者備矣,受佛名焉。

  然佛世尊,有其三身。今此經者,是何身說?若對地前,則化身說;如對地上,即應身說;若法報身,亦無說法,自受法樂,不說法故,佛不相為說法故,非諸菩薩所見身故。既三身者,其體不殊,是則三身,無說不說,諸經有言薄伽梵等,依梵本譯。今言佛者,隨方生善,亦有經說佛婆伽婆,為簡辟支及外道故。

  言在舍衛國祇樹等者,是說經處,顯說此經,必有其處,無非處失,處成就也。若不說處,未知此經何處而說,一切生疑,為令生信,故說其處。舍衛梵音,此雲豐德,謂豐財寶、女色、多聞、解脫四德,故名豐德,亦名聞物。以多寶物,及以人物,諸方聞故,正雲室羅筏,謬雲舍婆提,是憍薩羅國之都城名。以是王都,而言國也。

  只謂祇陀,此雲戰勝,即勝軍王之太子也。太子生日,王破敵軍,因而立名,謂之戰勝。祇陀有園,地周十里,在於城南五六里余。花卉滋繁,泉池交影,於園囿中,特為殊勝。

  給孤獨者,國之大臣,本名藉達多,此雲善德。施仁而聰敏,積而能散,拯乏濟貧,哀孤恤老,時美其德,號給孤獨焉。有七子男。六已婚娶,因為小兒耽室,遂至王舍大城。佛初成道,正在彼國,見佛聞法,果證預流,遂請世尊降臨舍衛,如來既許,願造僧坊,佛命鶖子隨而瞻揆,唯有此處,堪造僧坊,遂詣太子,殷求貨買。太子戲言:金遍乃賣。須達聞之,心豁如也。即出藏金,隨言布地。太子感念,而告之曰:若佛非是良田,寧使輕金貴土,我植善種,亦是其時,地任卿收,樹當自施。須達得地,大建僧坊,崇飾已周,遙請佛降。大悲聖懸監,乘通而來,既至伽藍,謂大眾曰:林樹祇陀自施,園地須達買施。二人同心,式崇功業,君上臣下,世典格言,自今已後,應謂此地為祇陀樹給孤獨園,游化居心,目之為在,游化在城,居心在園,雙舉城園,顯斯二義。二義雖異,俱名在焉。故名在舍衛國等,此舉化佛所居,化土為對小根,令生信故,顯佛慈悲,救重障故,理實亦有二身,實土凈穢之方,無別質故。

  言與大等,舉同聞眾,顯說此經,必稱根宜,無非眾失,眾成就也。若不列眾,不知此經與誰同聞,一切生疑。為生信故,舉同聞眾,與者兼并共及之義,謂與阿難,問在一時,同一集會,同無漏心,同離諸惡,同無學見,同我空道,同斷煩惱,具此七義,故名為與。此同聞眾,而言大者,眾數多故,名稱高故,皆羅漢故,離重障故,德難測故,王等敬故,向佛果故,破外道故,總□諸釋,有斯大義。  比丘梵言,具含多義:一怖魔,初出家時,魔宮動故。二稱乞士,乞食及法,資身心故。三謂凈戒,離身語意諸過惡故。四名凈命,離五邪求惡活命故。五雲破惡,能破見修薰煩惱故,言含五義,無以譯之,但存梵語,顯斯五義,由此五義,故曰比丘。眾者僧也,四人已上,理事二和,得僧名故。同戒見等,名曰理和;同布薩等,名曰事和,以和合故,名之眾也。  千二百五十人者,即優樓頻迦攝五百弟子,伽耶迦攝,那提迦攝,各有二百五十門徒,舍利弗,目乾連,共有二百五十弟子,此等五師外道,門徒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佛初成道,初會度之,常隨如來,影響正法,故諸經律,多皆舉也。理實亦有餘比丘眾,以此皆是凈行出家故,五師門徒故,邪舍歸正故,初會所度故,善來得戒故,得二解脫故,人天所識故,具斯七義,故偏舉之。  俱者,同時一處義。前以阿難,對彼名之為與,此以自同時處,名之為俱。故與前說,無重言失。故總說言千二百等。佛說經時,應有菩薩,而今但列聲聞眾者,總依經論,略顯二義:一餘聲聞趣大果故,見為聲聞,說如是法,便生念言:彼尚聞此,求無上果,我亦應然,已回心者,更不退轉,未回心者,亦發心故。二令小菩薩不退轉故,彼見聲聞,尚能聽此,求無上果故,便生念言:彼小乘人尚發勝進,況我今者,而生退耶?便勵其心,不退轉故,由斯二義,但列聲聞。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贊曰﹞上明證信,下顯發起。言發起者,即表彰也。言明內真,先與外化,表正宗之意義,行發起之事相,然釋此文,總分二義,先別明化相,後總顯其意。

  於中則顯十種化相。爾時世尊者,即化主也。指陳控引,名曰爾時,當爾世尊說經時也。具足六義,備有三德,更無與等,世所欽重,名曰世尊,即十號中,第十號也。故佛地論六義頌云:自在熾盛,與端嚴名稱,吉祥及尊貴,具此六種最勝義成。薄伽梵功德名,婆伽婆名,與此無別。

  言食時者,即化時也。謂即辰時,以此時中人家饌食,或即初熟,或當正飯,求之易得,不惱自他。若乞得已,還至本處,正時齋前,不失時節。若過於此,即是外道諸惡鬼神,畜生食時。今顯出家清凈勝法故,於此時而行乞也。

  言著衣等,顯化具也。著初三衣出家凈居之衣,初無田相,後變成故,然出家法,皆畜三衣。若於行道作務之時,著安多會五條之衣。若於大眾及說法時,著郁多羅僧,七條之衣。若入王宮、乞食等時,僧伽梨九條等衣。總名袈裟,依色立稱,亦名功德衣,成勝功德故。亦名消瘦衣,衰損諸障故。亦名福田衣,是世福田故。亦名涅槃印,要服得度故。亦名佛標相,諸佛儀服故。持四天王所舉石缽,及三衣並錫杖等,各有所在,如來懸記,展轉隨緣,至於漢地,非如儒道,唯有虛名。此即為入城故著衣,為乞食故持缽。

  言入舍衛大城者,顯化處也。城過十延,居家九億,處廣人多名大,自外之內名入。

  言乞食者,顯化緣也。然佛身者,金剛為體,豈資於食而行乞耶?有多因緣,示行求食。瓔珞女經說二十益,瑜伽論說由十因緣,今總參揉有其十意:一為引攝已乞未乞,令住頭陀功德法故。二為未來作大照明故,免生譏毀乞食事故。三為救引粗弊外道,既不歸伏因行化故。四為正彼承聲起謗,現妙相儀令驚信故。五為處中未信眾生,以其少功獲多福故。六為雖信放逸眾生,令生愧恥而修行故。七為六根不具眾生,種種災患,皆靜息故。八為六種有障苦人,見佛植福,離苦障故。九以八部導從世尊,令世間人深歸學故。十令八部羨仰世人,勤加護故,賓衛無災害故。於其等者,明化等也。謂由內證平等理故,慈悲之心,無偏濟故,不簡貧富貴賤人故,而於美惡無愛憎故,具大威德,無所懼故,永離諸過,無猜謗故,降二乘人之偏濟故,止外道之嫌疑故,具斯八義故,於城中次第乞已。

  還至本處,明化終也。前已知足,乞不過量,此□少欲,顯其樂靜,本自祇園,入城乞食,既等乞已,故還本處。

  飯食訖者,顯化滿也。本言利生,入城乞食,今若不食,事涉憑虛,為滿福田,故示飯食,雖金剛身實無食事,為成滿福故食訖焉。

  收衣缽者,顯化息也。本以入城乞食故,藉著衣持缽,今既事終食訖,乃須並攝資緣衣缽,不收攀緣心起,既增勞慮,豈得安禪,雖復佛無散心,為後軌模故,須收置,即疊僧伽梨大衣,還著郁多羅僧七條,洗滌其缽,著常著處,故言收衣缽也。

  洗足已者,顯化凈也。由諸如來受步行法,途跣而行,故須洗足。然佛行時,下生蓮華,豈有塵垢而須洗耶,表清凈義,故言洗足。

  敷座而坐,顯化儀也。謂將說法,自施座具,敬佛母故,不使人敷,即於此座,結跏跌(編者註:「跌」疑是「趺」)坐,端其身,正其念,一心不亂,對真境也。雖四威儀佛常在定,為後軌模故,敷座而坐。前來已顯發起事相,既發起者,表彰之義,即表眾生本凈而後染,因說經故,返動而歸寂。謂眾生心,本來清凈,具恆沙德,是真法身,無明覆染,遂入生死,味著五欲,輪轉四生。六道巡環。八苦更受,因佛說經,返照心本,永離貪著,除滅無明,顯凈法身,常住安樂。爾時世尊者,即表眾生真法身也。食時著衣持缽者,即為無明覆染時也。入舍衛大城者,入於生死大苦趣也。言乞食者,染著世間六塵境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者,於六道中備受輪轉也。還至本處者,由般若力,照心本也。飯食訖者,永離貪著也。收衣缽者,除滅無明也。洗足已者,顯凈法身也。敷座而坐者,安樂無為世,從始至終,表彰斯意,是故現此發起事焉。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贊曰﹞上明序分,下顯正宗。准無著論,有七義句:一種姓不斷。二發起行相。三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應知前六義句,正所明宗;第七義句,釋經名字。就前六中,初三別配經文,後三住處通義。既前三句別配經文,後正宗分,分之為三:

  初從時長者,至善付囑諸菩薩,名種姓不斷。次世尊善男子,至願樂欲聞,名發起行相。後從佛告須菩提,至應作如是觀,名行所住處。即初明贊佛,為請說之由。次問修行,為趣大之本,後佛廣說,辨修伏之宗。天親等論,既無科文,但逐便明不假預述。

  初種姓不斷中分二:初善現請儀,後正申不斷。此文初也。將申贊問,先整儀形,若處座居,然匪咨咨之,禮故表虔,奉而現敬儀。須菩提者,梵語訛也。梵語典音雲蘇步位,此雲善現,或雲善吉,以初生時家物皆空,父母驚怪,以問相師,相師答言:善相現耳,唯善唯吉,因斯瑞相,而以名焉。十弟子中,解空第一。言長老者,嘆其德命故。有釋云:德長年老故。余經本名為具壽,謂即具與福慧命故,此即東方青龍陀佛,為弘般若正法,影響正法,示處下乘,為佛弟子。在大眾中者,明混跡於聲聞。即從坐起者,彰穎拔於群輩,通肩披衣,示敬之相;袒其一膊,驅榮之容;左膝著地,降今昔之執情;合掌恭敬奉,冥合於妙理,將發疑問,敬法重師,若不避廗虔恭早躬,屈己何以表身心之府順,明信向之深城,故盡敬儀,方申請問,啟辭道意,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贊曰﹞此正申不斷也。前以身行肅敬,表自恭勤,此乃語盡虔誠,述其尊德。希有世尊者,總談妙德。善護念等者,別嘆勝能。希有有四:一時希有,曠劫難逢故。二處希有,大千唯一故。三德希有,福慧起絕故。四事希有,救護巧便故。雖有四種,今者唯取事之希有,此為總標。善護念等,是別釋故,護念付囑,巧便事故,由能護念付囑,菩薩未成熟者,而成熟之;已成熟者,轉復增進,當成正覺,紹佛菩提,展轉相續,佛種不斷。故護念等,是佛勝能。善現欲表佛說此經,能令眾生佛種不斷,偏舉此德,以嘆如來,即因贊佛顯經意也。故說此經名種姓不斷,加衛覆攝,是名護念,加被擁衛,覆陰攝受,即是此中護念義故。委託授與,是名付囑,故委大訓小,托深化淺,委杖憑托是付囑故。謂佛世尊,斷一切障,心歸本源名曰如來。由此方能護念付囑。雖菩薩等亦能攝付,今就最勝,唯說如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說一切位,極深妙法,能遍攝付,非余能故,故說如來善護念等,如彼師父勝昆友等。

  雖佛大悲普皆饒益,然行二利,求三菩提,余乘不能,唯大乘者故。菩提者智所求果,言薩埵者,悲所度生。具此智悲,名為菩薩,由此能勝,而偏攝付,猶如三子及三田等。然菩薩者有大有小,根熟未熟,可退不退。若佛在世,轉*輪時,以菩薩法,而為護念。若入滅時,以菩薩法,及未熟者,付大菩薩。如父在日,悉陰諸子;及臨終時而付囑故。

  菩薩法者,即下所說依等五義,於中別詮菩薩所行,名菩薩法。以是菩薩三種轉道,斷惑證理,生智義故。是故論言:其五義中菩薩法,而建立故等。雖所攝付皆菩薩法,然其行相,各有差別,謂各六種,第一義故,且護念中六種義者:一時。二差別。三高大。四牢固。五普遍。六異相。

  所言時者,顯菩薩法,是二世勝得,現世安樂,當來利益故。言差別者,顯菩薩法,是超過勝,不同世間二乘法故。言高大者,顯菩薩法,是最上勝,非余護念所能及故。言牢固者,顯護念法,是究竟勝,乃至成佛,非可舍故。言普遍者,顯護念法,是廣大勝,問護念者,誠二利故。言異相者,顯護念法,是清凈勝,異於地處未凈法故。

  言付囑中六種義者:一入處。二法爾得。三轉教。四不失。五大悲。六尊重。

  云何入處,為佛以法付囑,根熟與未熟,作入學故。云何法爾得,謂根熟者,得佛付囑,於未熟者,法爾攝故。云何轉教,謂現以法付囑根熟,令其轉教根未熟故。此三如次,即是後三。云何入處,而名不失?謂前根熟,作入處故,不失而化,應時攝引,令根未熟,不失行故。云何法爾得,名為大悲,得付囑者,於未熟人,法爾生悲,又由悲故,於未熟人,法爾攝故。云何轉教,而名尊重?謂佛付囑,令其轉教,由尊重佛,及尊重教,於未熟人,能轉教故。

  由佛最勝護念力故,乃令根熟諸菩薩等,得智慧力,成就佛法;得教化力,成熟眾生。初即大智,後即大悲,得此二身,固於佛行。故佛付囑,名故善巧,由其最勝,付囑力故,令根未熟,諸菩薩等,於已修得大乘行願,而不退失;於未修得大乘行願,而能進求。故佛付囑,亦名善巧,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巧護義應知  加彼身同行  不退得未得  是名善付囑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贊曰﹞次下第二發起行相,於中有三:初善現發問。次如來印發。三善現敬承。  此初也。言行相者,謂即般若。行謂行解,所修行法;相謂體相,所行相狀。即行所住,其所修行,能住修伏般若行相。善現創為啟發,如來重垂印發,由斯廣說,行所住中,所修智慧,名發起行相,即因問而許宣,亦因許而廣說,故問及許,俱發起焉。

  此文三節,初標所為,善現所問,非自有疑,為善男子善女人故。次彰問本,謂因發心,而為發問,若不發心,不為問故。

  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三藐言正,三者言等,菩提雲覺,總雲無上正等覺。謂顯諸佛三身覺智,起因三乘,故言無上;離二邪障,故謂之正;遍達真俗,故稱為等。成無上覺,二處明之,無上正覺,即正體智;無上遍覺,即後得智,諸釋有此開合異故。若人發心,求此菩提,故言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後正申所問,即應住等。

  此問意云:善男子等發心,求此最勝菩提,必有所修,及有所斷,安住何行?而成修行。降伏何障?使行清凈,由斯當得所求菩提。修覺所要,故申二問。然修行中,有初後位。初住加行,後正修行,故余本經,開為三問,謂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即發心者,求佛果時,安住何心?修行何行?若有障垢,云何降伏?余經以其初後位,別開住為二:即有三問,此經以其同所修,故合為一住,故唯二問。故此彼本,亦不相違。

  由此諸論,依三問解。故無著論,釋三問云:彼應住者,謂欲願也。欲謂希求,願謂思念。凡欲修行,先住欲願,希求思念,方修得故,即發心者,欲修行時,云何住於欲願心也。彼應修行者,相應三摩缽帝時也。三摩缽帝,此雲等至,即無分別等持真定,由修此定,發生般若,即發心者,正修行時,云何修行此三昧也。云何降伏者,折伏散時也。若有散亂,執著心生,如實覺悟,令不得起,即伏執著散亂之心,令還入定,名降伏心。即發心者,若時散亂執著心生,云何降伏。

  即由三問,顯發三道:初成攝道,攝取眾生,誠加行持,成攝生戒,攝取化身,恩德因故。

  次成熟道,修成佛法,大圓滿持,成善法戒,及成報身,智德因故。  後不失道,折伏煩惱,不起諸遇,使行清凈,為律儀戒,成其法身,斷德因故。

  修學所要,不過此三,故為三問不增不減。其功德施論,所釋三問意,乃令經意問答乖違,既非應理,此中不敘。

  問般若深宗,正被菩薩,何故大人緘默,而小聖問耶?由此論云:何故上座須菩提問耶?答:般若以無相為宗,善現以解空成德,現冥至理,可以對揚,將欲引攝聲聞,及以進持菩薩,由斯善現而發問焉,如眾成就所說之相。

  是故論雲有六因緣:(一)若二乘者,於大乘中,恐自無分,懷猶豫故者,便得斷疑向大乘故。(二)初心菩薩,樂著福德,於無相教,心未成熟,聞多福德,起信解故。(三)雖得已定信心得成熟,然於二執,未入二空,便勵其心,住真理故。(四)雖得勝理,能不自輕,而樂住寂,便能受持,有勝福資,不退轉故。(五)雖已進修,順佛攝受,然未真證,尚取相者,便能證悟,極慶慰故。(六)雖能證悟,樂觀法流,弘教利生,未能發起,便於現當,能久傳故。然此六因,或略為四:合第六因入前五中,即是前五所學法故;合第二三,同名攝受,信解甚深,皆稱理故。是故論言:疑者令見樂福,已熟而攝受故,得不輕賤者,令精勤心故,已凈心者,令歡喜故。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贊曰﹞次下如來印發,於中有三:初明證印。次敕聽許宣。後正發起。

  此初也重言善哉!智度論云:此顯佛喜之極甚也。善現所陳有其二意:一所贊稱德,(二)護念付囑。稱佛德故,既因嘆佛,兼顯經宗,種姓不斷,意趣玄遠,實為善哉!二所問稱根位,修降伏攝諸行盡,稱大根姓所應,希學發起行,行之相狀,故亦為善哉!由所贊問,稱德稱根,深善其辭,故重贊印。印述等文,文易可解。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贊曰﹞此敕聽許宣也。汝今諦聽,即是敕聽;當為汝說,即是許宣。諦謂審諦,顯離三失,謂即散亂輕慢顛倒,如次猶如覆漏穢器,而即能生三種功德,謂聞思修,勝三慧也。由此方堪聽受正法,故智度論所說偈云:聽者端示如饑渴,一心入於語義中,聞法踴躍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故先敕聽,方復許宣。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贊曰﹞此正發起也。言如是者,指陳控引,我當為汝,委細宣說,如是注心,修行降伏,既為控引行所住文故,說此文為正發起。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贊曰﹞此善現敬承也。唯然者,敬諾之辭。願樂者,喜承之意。既蒙敕聽,未可安然,況復許宣,寧得緘默,故申唯諾承,奉尊言故。十地論樂法偈云: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善現亦爾,言願樂等。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贊曰﹞次下第三行所住處,是前所發住心,修行降伏三種,別修行相雲總所依,道理處所,名行所住處,謂依此中歷行別明,廣分十八所應住法,文義相攝,勒為八種,以行就位,略束為三。

  言十八者:一發心,如經佛告須菩提,至即非菩提至即非菩薩。二波羅相應行,如經複次須菩提,至如所教住。三欲得色身,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菩薩見如來。四欲得法身,曲分為三:初言說法身,如經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何況非法;次智相法身,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而有差別;後福相法身,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佛法。五修德勝中無慢,如經須菩提須陀桓,至阿蘭那行。六不離佛出時,如經佛告須菩提,至無所得。七願凈佛土,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而生其心。八成熟眾生,如經須菩提譬如,至是名大身。九遠離隨順外道論散亂,如經須菩提如恆河中,至如來無所說。十色及眾生身搏取中觀破相應行,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名世界。十一供養給侍如來,如經須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至是名三十二相。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如經須菩提若善男子,至是名第一波羅蜜。十三忍苦,如經須菩提忍辱波羅蜜,至見種種色。十四離寂靜味,如經須菩提當來之世,至執果亦不可思議。十五於證道時離喜動,如經爾時須菩提,至三菩提者。十六求教授,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名一切佛法。十七證道,如經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至無眾生無壽者。十八上求佛地。

  已下文是,於中分為六種具足:一國土凈,如經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至說名真實菩薩。二無上見智凈,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來說得福多。三隨形好身,如經須菩提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至是名具足色身。四相者,如經須菩提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至是名諸相具足。五語語具足,如經須菩提汝勿謂如來至是名說法。六種心具足。

  已下文是,於中復開有六種心:一念處,經闕此文,余本即有,謂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等,至下當知。二正覺,如經須菩提白佛言,至名善法。三施設大利法,如經須菩提若三千大千,至即非凡夫。四攝取法身,如經須菩提於意云何,至不可以具足相故得阿耨菩提。五不住生死涅槃,如經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至說不受福德。六行住凈。  已下文是,於中顯有三行住凈:一威儀,如經須菩提若有人,至故名如來。二破名色身自在,如經須菩提若有善男子,至是名法相。三不染。  已下文是,於中顯有二種不染:一說法,如經須菩提若有人,至如如不動。二流轉,如經何以故?至應作如是觀。文義相攝,勒為八者:一攝住處,即前發心,於此文中,攝取菩提心,攝取眾生故。二波羅蜜凈,即前波羅蜜相應行,由無相智,與行相應,得清凈故。三欲住處,合前三四色身法身,皆是所求佛果身故。四離障礙,合前十二,總為一住,始從第五修道得勝,乃至十六求教授,文皆能離彼所除障故。五凈心,即前證道,由證道時凈心故。六究竟,即前上求,是所上求究竟果故,第七廣大,第八甚深,是前十八住處通義,皆有廣大甚深行故。

  以行就位,束為三者:一行信地,即十八中,前十六住,皆是地前所依行故。二凈心地,即第十七證道住處,是無滿心所依位故。三如來地,即第十八上求佛地,求如來果所依地故,雖以廣略三種料經,然今且依三地料判,依位起行,寬攝狹故。行所住總分三地,信行地中,分之為四:即八住中,前四住處,以信行地三十心中,皆有發心修行求果,離障四行,無不起故。

  若依無著,十八住處,住處文中,皆答三問。若依天親,別以三文,單答三問,余皆斷疑。經文是一而論異者,一會之中,根有利鈍,樂有廣略,行有定散,障有執疑,是故聖教,雲有單重,義有橫堅,理有隱顯,治有破遣,由斯二論,各據一明,具顯深宗,不相乖背。無著第一發心住處,即是天親答住問,文顯以四心而明所住:一大廣利益心,謂能遍緣一切眾生,而起悲心,思拔其苦,由無所簡,名平等恩。二第一利益心,謂起慈心,思與其樂,令得涅槃第一樂果,由唯與此,名不施恩。三常利益心,離眾生相,不取度相,而常喜慶一切眾生,由心無著,名善意恩。四不顛倒利益心,不見我人壽者等相無心住相平等舍相,由無妄取,名真實恩,正是菩薩所應住處故,明四心而答住問。

  若依無著,此及諸住,皆顯三義。而答三義。言三義者:(一)七義句。(二)八住處。(三)即五義。

  (一)七義句者,文如前列,前六正所明宗,第七釋經名字,此一義句題中已顯,就前六中,初三別配經文,其義句相,已隨文釋,後三住處,通義諸住,皆有能治能證所依地故。就後三中,對治顯行相為能治,不失顯行相為能證,正是諸住所應住修降伏之法地,是此二法之別位,而無別體,不離此故。對治有二:一邪行。二共見正行。若生起心,我能如是行如是行,是名為邪行。菩薩雖行,不生心故,若謂對治此邪行故,雖行諸行,不作行相,此即名為邪行對治。雖名正行,仍猶二見,謂能如是不住行,不住行與見俱,名共見正行,為離此見,行不行相皆應不住,即名共見正行對治。

  若有二見障無相心,雖行諸行,不稱般若,故諸住處,皆應住修此對治道,而降伏之。不失是離增損二邊,謂一切法皆歸二諦:一者俗諦,因緣假有。二者真諦,無自性故空。如是二諦,其體不異。俗即真故,有而非有,真即俗故,空而不空。非有非空,是中道理。若執法有,是增益邊;若執法無,是損減邊,離此二邊,是真般若。故諸住處,皆應住修降二邊,心不失中道。

  (二)八處住者,有文有義,已如前列,前六別配經文。後二住處,通義廣大,甚深通是諸住,住心修行降伏處故,度一切眾生,修一切善法,離一切諸相,名廣大行。雖行廣大之行,不見能行之相,由證真空甚深理故,行亦甚深,名甚深行。  (三)五義者:一依義,即諸住處所對治法,謂不住修降伏等障,依此所斷方說能治,住心修行降伏行故,所治者名為依義。二說相,即一住處,能所斷證,依義攝持,安立顯現所有文義,名所說相。三攝持,即諸住處,欲願住心,凡欲修行,初生欲願,修行降伏,勝行方成,即攝後行以令生,持後行令不退,故說欲願,亦為攝持。四安立,即諸住處,第一義諦,內證真理,名非安立;今以言說,而施說故,故說真如,名為安立。五顯現,即諸住處,所修無相相應,定慧現量,顯了證真如故,名為顯了。折伏散心,亦是此攝,如爾焰境,制令住故,即初依義,是所斷障;第四安立,是所證理;攝持顯現,是能治行,前之三問,但問能治,就勝問故,影略問故,須佛廣答,具明三種,欲顯斷障證理修習,若有一時,必有餘故。前七義句,及八住處,通顯住修降伏之處,今則別顯斷修證法故,說五義而答三問,如是三義,既遍諸住,此亦三義而答三問,於中有二:初總標,後別顯,此文初也。此中應言諸菩薩等應如是住降伏其心,舉終括始,但言降伏,謂應如是住其心等,即五義中,初依義也。顯示所治不降等故。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

  ﹝贊曰﹞次下別顯。准天親論,顯別四心,即分為四:所有已下,名廣大心,我皆等者,名第一心,如是等者,名為常心,何以故下,不顛倒心。若依無著,顯答三問,即分為三:

  初答住問,即前二心。次答修行,即前常心。後答降伏,即不顛倒心。

  初答住問,復分為二:初名願所度之生,即廣大心。後欲願,令生所得之果,即第一心。

  初中復二:初標舉,後差別。

  此初也。所言眾生,有其三義:

  一眾多念生,謂本一心,言無動念,而為無明所薰染故。五意意識,眾多妄念生,而生起故,名曰眾生,即此依於起信意解。

  二眾多緣生,謂因五蘊,及十二處十八行等,眾多因緣,而生起故,名曰眾生,此即依於智度論解。

  三眾多類生,謂有四生三界五趣,多生類故,名曰眾生,此即依於無著意解,由初種種妄念生故,即有蘊等眾多緣生,遂受趣等眾多生類。始終三義,名曰眾生,今言一切,遍舉此等。復言之類,意簡非情,謂外道等邪教邪思念說草木名為眾生,而佛教等不同於彼,具前三義,有情識者,方是佛教眾生之類。

【「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贊曰﹞次辨差別也。謂以三類,顯生差別。卵生等者,受生別故。若有色等,依正別故。若有相等,境界別故。受生別者,卵等異故。五蘊初起,名之為生,依聲方出,名為卵生;含藏而起,名曰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有稱化生。由內思業外聲胎藏濕潤四緣,而蘊生起。於四緣中,卵生具四,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唯一,謂內思業,藉緣多少,如是次第,以此四生,攝五趣者。如俱舍論頌此義云:人傍生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二。多少勝劣,如余處明,依止差別,即身異也。身通五蘊及四蘊成,若具五蘊,而成身者,名為有色,即欲界二十處,色界十七處,皆有形質故。若唯四蘊而成身者,名為無色,則空處等,無色四天,厭色生彼,無形質故,雖有定果色,而無業果色,由此但名無色界耳。境界差別,即心異也。若有分別境界相者,名為有相,即欲界地,除睡悶位,下三靜慮,第四靜慮,除無想天。三無色全並無粗境,心相分明,故約有境,名為有想,若都無境,名為無想,即第四禪,無想一天,諸外道等,計為涅槃,修行無想定,生彼天中,於五百劫,全無心相,不緣境界,故名為無想,若雖有境而不分明,則彼心想,亦復昧劣,名非有想非無想也。謂有頂地以次,下地心心所法,而為所緣境,既微細心亦闇劣,不同於前諸有想地,心想分明,名非有想;亦不同前無想有情,全無心想,名非無想。謂此一天,雖無明想,而有闇想,是故雙非。如是遍舉三類生者,意顯普攝眾生界盡,並是欲願所度之生,菩薩皆以大慈之心,而當濟度,無所簡故,名廣大心。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贊曰﹞此欲願令生所得之果,即第一心,如前所說。三類眾生,為生死苦之所煎迫,菩薩發心希求思念,皆願度脫,與第一樂。第一樂者,即是涅槃,寂靜殊勝,名為第一。希願彼故,名第一心。

  涅槃梵音,此雲圓寂,圓謂圓滿,具足三德故;寂謂寂靜,異生死喧故。涅槃不同,有其四種:

  一性清凈,謂諸眾生本靜心體,此體即是諸法真如,具恆沙德,常恆安樂,雖為二障之所覆染,在二生死處於輪[迦-加+向],而亦不失本清凈性,其體本寂,故名涅槃。

  二有餘依,謂即真如,出煩惱障,此有三種,若二乘人,雖斷煩惱,余苦依身,猶未棄捨;若諸如來,雖無煩惱所感苦身,而有無滿功德依身,雖實無苦,而有示現苦所依,所依身皆名有餘,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三無餘依,謂即真如,出生死苦,此有二種,若二乘人,先斷煩惱,令舍分段粗苦之身;若諸如來,永離生死,是故皆得名無餘依,而苦永寂,故名為涅槃。

  四無住處,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今無餘者,即前第三,離生死苦,永安樂故。

  言滅度者,滅障度苦,即滅二障,度二死苦,寂靜安樂故名為滅度。唯得無餘,滅障度苦,故入無餘,而滅度之。

  問:眾生既廣,六道類多,亦五乘性別,有緣無緣,可不可度,若一人而能遍救,則諸聖何置劬勞,故令皆入涅槃,此乃非所應,問何故而願此不可得義耶?答:菩薩發心,希成佛果,資乎福智,本乎慈悲,願行之興,依坐以立,若有所棄,豈曰弘慈。凡起大心,皆無所簡,生所攝者,我皆度之,性類雖多,皆是生攝,但念普救,勝行克成,度生無多,速自成佛,睹斯妙益,勸發其心,是故經言,我皆令入。

  若爾,則是意願弘通,故知實理,非皆度盡,然應度者,亦通四生,其胎化生,多人夫攝,有色有想,或具身心,既非難處,可容滅度;卵濕二類,固則不然,既居難處,又未成熟,如何亦使入涅槃耶?答:若在難處,要待其時,若未成熟,而令成熟,已成熟者,而解脫之,皆入涅槃,亦何疑難。

  若爾,涅槃言諺四種,足令滅苦,樂果昭宣,長言無餘,起非煩迂?答:但言涅槃,恐濫方便,凡夫外道,六行所成,未免淪回,尚拘苦網,為簡於彼,要舉無餘,是故不但言涅槃矣。

  若爾,有餘亦能滅障,既非方便,聖者方成,何故不言余滅也?答:由三義故,不言有餘:一是共果故,有苦無苦,所依身者,皆共所得,解脫果故。二宿業得故,謂二乘者,要依故業,分限之身,而證得故。三佛說得故,謂近聞法,修行所得,苦依未滅,非究竟故,非如無餘,是其究竟,要無苦依,故業身盡,任運謝滅,而方證得,是故不說,令得有餘。

  若爾,自性即是真如,諸佛所師,眾聖所趣,何不令入自性涅槃?答:自性涅槃,眾生本有,但未離障,尚處淪迥,眾生無明,不能契悟真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苦本空,得而不覺,拔苦與樂,是曰慈悲,願與本性,何所利益,況皆本有,豈願與之,是故不願與其自性。

  若爾,菩薩有大悲心,應願與其最勝之果,何不願與無住涅槃?答:無住涅槃,唯大乘有,而今般若,通被三乘,能辨聲聞獨覺佛地故,舉三乘通得之果,是故但說無餘涅槃,故亦不是佛無餘涅槃也。

  若爾,不應名第一心,二乘無餘非第一故?答:對生死苦,亦名第一,希願此故,名第一心,如摩訶薩初發心位,亦得此名,此亦爾故,即此無餘,是第一果,是諸眾生,皆所應得。是故菩薩,發大慈悲,四生三界,一切眾生,皆以無餘而令滅度,正是菩薩廣大之行,令一切生得滅度故。亦是菩薩,離損減邊,能度眾生不執空故。亦是欲願能攝持心,攝持修伏度生行故,既是應住願樂之心,故說此文,名答住問。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贊曰﹞此常利益心,答修行問也。如是滅度者,牒前第一心;無量等者,牒前廣大心。三世言之則無量,十方求之乃無邊,種類言之即無數,故言無數無量無邊等也。實無等者,釋成常義。二論意云:由依無相相應定慧,觀一切法,平等真如,生死涅槃本來不異;眾生諸佛,性自無差。由妄想故,菩提為煩惱;若了悟也,生死即涅槃。由此言之,凡聖一如,眾生我身,實無別體,豈我身外,別有眾生?由得如是同體大悲,他縛即我縛,他度即我度,由無彼此,不生勞倦,故能常度一切眾生,如是皆因得無相定慧,悟無相理,此即菩薩。菩薩邪行對治,遠離執著我能度故,亦是遠離增益之邊,不執實有眾生度故,亦名安立第一義諦。第一義中,無生度故,亦則名為甚深之行。廣度眾生,無度相故,亦名顯現。二量顯了,證真如理,無度相故,既為菩薩常利益心,亦即名為大喜無量,無相定慧,既有此能,是故菩薩,應如是修相,應定慧無相之行。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贊曰﹞此不顛倒利益心,答降伏問。前令修行無相定慧,起同體相,而常度生;此恐散亂起顛倒心,取自他相,故相為遮止。於此文中,有徵有釋。征之意者,何所以故,滅度眾生,不取度相?釋之意云:若有自他,二相不亡,則於自他身,而起我相;亦於他身,起人等相,是有顛倒之心,寧得名為菩薩!既無同體悲智,豈能常度眾生!且身本無我,孰為能度?眾生本空,曷為所度?妄生取相,見自他耶?故凈名云: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達是意。

  夫真菩薩者,一於自身,無其我相。二者於眾生,離其法相。故能常度一切眾生。汝今發心,欲度眾生,故應不起自身我相,亦不於他起人等相,若能如是,名真菩薩,方能濟度一切眾生。則是共見正行,對治遠離我,能不住相故,亦即同前是顯現,心除自他相,了真如故;亦是所住不顛倒心,遠離我等顛倒相故;又是菩薩大舍無量,能離自他,住平等故。離自他相,既有此能,菩薩應當如是降伏,勿起妄念而有自他。若能如是,菩薩則能攝菩提心,攝取眾生,正是菩薩四利益心,別修行相之總住處,豈唯別答前之三問,及是總答云何住義。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廣大第一常  其心不顛倒  利益深心住  此乘功德滿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贊曰﹞次下第二明其修行八住處中,波羅蜜凈;即十八中,波羅蜜相應行住處。前令發心以希佛果。次令修行為菩提因行,若不修,果不成故,故說萬行為圓滿持,能持佛地圓滿果故。

  若爾,妙業八萬四千,何故此中但言其施?答:以施為萬行之初,且粗而易習。況言包於六度,亦舉此而統余。其義者何?施有三種:一生資施,謂以資財資彼生故。二無畏施,謂以慈愛令彼安故。三者法施,謂以善法濟其苦故。以此三施,攝彼六度,初資生施,攝初施度,施彼資財資益彼故。次無畏施,攝彼戒、忍,由持戒故,不損惱他,於菩薩所,未加惡者,知不行惡,不生怖故;由忍辱故,能忍他害。二菩薩者,知能忍耐,終無返報,亦不怖故。後善法施,攝進、定、慧,若為眾生,說法之時,由精進故,不憚寒熱,不告勞倦,常勤說法;由禪定故,不貪敬養,能善知心稱根說法;由智慧故,解了於法,無有倒錯,如實而說。既以三施,具包六度。施言通三,即六度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檀義攝於六  資生無畏法  此中一二三  是名修行住由行如是六度行故,一一皆得二世果報,現在報恩,恭敬供養,常謂六度諸別異果,施得大財富,戒成大尊貴,忍招善眷屬,進獲果不絕,定感身無損,慧根利悅樂。

  然其修行,有其二種:若求此果,名住相行;不求此果,名不住行。若不求報,而行施者,便與七種最勝相應,既皆得彼,到彼岸名近成,此報遠成佛果。若求果報而行,行者心有垢故,行不精淳,既不得到彼岸名焉。感菩提極果,為遮住相之施,故令不住其心。

  又文中分二:初明不住行施,以答三問。後釋此疑難,勸勉令修。

  初文復二:初明三不住施?答其住問,後令不住於相,合答修伏問。

  初中復二:初不住於法施,後不住六塵施,此初也。准余本經,有三不住,是故諸論依三以解。三不住者,不住於事施,都無所住施,不住六塵施。初中事者,有其三義。謂於現生,自身體事,於彼資生,所施物事,於當來世,施物果事,者於現在,愛著自身,為存己故,起不行障;設不獲已而行施時,或復生苦,或復追悔,或由住著,求當物果,由此不成所求勝體,設得當果,而不圓常。為遮此故,是故經言:不住於事,應行布施。既離三事,說此經文,是故三論,各明一義。下二不住,亦准此知。

  次下所住,有其二義:初住現在,報恩供養,成僻行障,為邪僻因;後住當來邪僻之果。

  此復有二:或無畏施,戒忍二果,或除財施,餘五度果,皆是通別當來果故。若求此等,心既邪僻,名求異事,勝果不成。為遮此等,是故經言:都無所住應行布施。戒忍等果,不可別分,故總說言都無住也。財及五果,皆當果法,自身報恩,皆現在法,資生、無畏皆世道法,是故此經總合兩文,名為住法。既皆不住,故總說云:於法無住。雖與此本,作此道理,終成譯主咸文妄耳。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贊曰﹞此不住六塵施也。文言所謂,似釋前標三不住施,文義既殊,前文非標,此亦非釋,又是譯者妄加文耳。此文亦通或總或別。六度所得,二世果報。二世之果,皆有二種:現二報者,外得供養世間五塵樂,內成適悅現法涅槃。當二報者,近得美妙五欲之樂,遠得法身萬德之果。此二世果,或通六度,或別法施之所成就,若求現、當五塵果者,名住色等而行布施;求現涅槃當法身者,名為住法而行布施。若住此等而行施者,心不順故,名倒行障,不契菩提,名求異事。為遮此等,是故經言: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經以粗細有殊,別開其色;論以寬狹有異,別釋其法。經論開合,理不相乖,為顯如此三不住義故,天親論而說頌云:  自身及報恩  果報斯不著  護存己不施  防求於異事如是於三不住行施,正是菩薩邪行對治,以無所住,治住著故。亦是不失中道正行,不住於相,而行布施故。亦是廣大甚深二行,以無住心行大行故。亦名依義,依所住著,顯示無住能治法,故亦名說相,說一住處,所治階治,而證相故。亦是欲願能攝持行,攝持無住清凈行故。亦名安立第一義諦,順第一義無所住故。菩薩若時在散位中,應觀如是殊勝道理,應行如是三不住施。故天親說答修行問,即是無相定前加行,菩薩欲入無相定慧,得成真實。無相施者,應如是住欲願心也。故無著判為答住問。經有二意,論隨一明,所顯似殊,理極相順。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贊曰﹞此即合答修伏問也。一切諸法,其體皆空,何有施者、受者、財物?不應於中強生分別,起住著心,而行布施。若能離相而行於施,行既清凈,心又稱理,乃是共見正行,對治離住,不住取相心故。又是顯現,不住於相,現量顯了,證真如故。既達彼岸,當感菩提故。諸菩薩,應修無相相應定慧,而行布施;勿起散心而住於相。由修定慧,能不住相。故無著說答修行問,若心散亂取相心生,亦應如是,而為降伏,如爾涅槃境。不取於相,由於散住有取相心,應可降伏,是故兩論,亦說此文,答降伏問。故天親論障伏頌云:  調伏彼事中  遠離取相心  及斷種種疑  亦防生成心上半顯降伏義,釋此經文;下半明斷諸疑,釋征已下文。然准無著,乃至下文,皆答三問;若天親論,略答三問,下皆斷疑。所以如是兩論異者,修行之人,有二種障,既生取相,或復懷疑。由有疑故,不肯修行;由取相故,行非稱實。然經為斷而起勝行,略答問而多斷疑,令離執而行稱真,廣答問而明正行。  經文既有二意,論者各據一明,同契至真,共彰妙旨。天親前來,已答問訖,下凈前義,而斷法疑。

【「何以故?】

  ﹝贊曰﹞此下第二釋此疑難,勸勉令修,於中有二:先征後釋。此征也,以諸菩薩心有相故,貪於福德,疑無相施功德是無,於無相行,心不堪樂。今佛將欲斷彼疑心,堪樂修行無相行故,以彼疑情,而征問之云:夫行施行為住福田,今令不住,何所以也。不存施相,豈有福乎?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贊曰﹞下釋疑情,於中分三:初標福廣。次喻校量。後勸修住。

  此初也,夫善以順理為義,若取相則乖背於真乘,必能離相而修行,乃玄契於如義。法性之體,既自無邊,順性而修,福乃無限。亦何必取相而有大福耶!故應舍儒末之小心,從江海之大志,勿謂無福,固滯相迷,是答前征,是斷疑意也。故下半頌,釋此經文,謂於此中非但降伏。及下諸文,斷種種疑。下文所斷二十九疑,疑非一故,故云種種。其下諸文,亦如此中,防其初後取相之心,故言「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贊曰﹞此下喻顯校量,於中有二:初舉喻問答,後正顯校量。

  前中有二:初舉東方,後例九方。

  初中復二:初如來問,後善現答。

  此初也。虛空無像,其際叵量。施而不住,其福無限。故以施福,借喻虛空。西國尊人,坐皆東面,且隨所向,偏指東方,故問善現,於汝之謂為云何耶?東方虛空,應可以意思慮度量得邊際不?

【「不也,世尊!」】

  ﹝贊曰﹞此善現答也。虛空之體,無際無涯,不可以意思慮度量得其邊也。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贊曰﹞此下重例餘九,文亦分二。此初佛問也,前舉東方,足彰福廣,重問餘九,顯利尤多。然虛空者,無礙為名,實不可說,有其方所。且隨色相,假說十方。若無其色,無虛空故。言四維者,即四隅也。余文易解,不繁廣釋。

【「不也,世尊!」】

  ﹝贊曰﹞此重答也。文准前知。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贊曰﹞此正顯校量也。然以虛空總有三義,故無著說有三因緣若具而言,有其六義,與無相福,正為校量。(一)周遍礙非礙,無住施福,通感色法,有相無相,二身果故。(二)含容色非色,無住施福所有因果,含有為無為一切德故。(三)該通情非情無住施福,所有因果,通於凡聖染凈心故。(四)不為塵垢染,無住施福,所有因果,淳凈無有業惑染故。(五)畢竟無變異,無相施福,所有因果,究竟常住,無變異故。(六)無有窮盡時,無住施福,所有因果,所成利樂,無盡期故。論以義類同故,合之為三;此以具義別故,開之為六。由此諸義,猶如虛空,亦復不可意思量得邊際也。故勝天般若經云:若此福德,有形相者,空界不受。且以虛空,為少分喻,然無住福,出過虛空,不舉虛空,無所喻故。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贊曰﹞此勸修住也。無住布施,順法性修,既如虛空,其福無限,因之與果,福德如斯,是故菩薩,作應如我所說之教,於無相施,住心修行,勿疑無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三明其求果,即八住中,欲住處也。前既發心。次修諸行,若不求果,心行無依,顯行所依,故明求果。然果有二,謂色非色。色相果者,即相妙身;非色果者,即真法身。故於此中,分之為二:初欲色身,後欲法身。

  初欲色身,即十八中,第三欲得色身住度,斷其第一求佛作相疑,令修稱真求色身行。謂佛色身,依真而起,欲成色果,要見法身。若執色相為真,迷法身而不成色果。若能不報色相,得真體而成色身故。欲求佛色身,先觀無相法體。然初學菩薩,未悟真身,執化相身,為真究竟,既懷慢執,遂有疑生,寧求有相佛菩提,令行無住之施,由執故不成所求之果,由疑故不修感果之因,故執與疑,為果之障,今佛欲斷疑、執之心,令成所求色身之果,故顯佛體非相好身,既為二意,而說此文,是故兩論,各明其義。無著約其破執,判為欲得色身;天親就其斷疑,名斷求佛住相。文分為二:

  初問答如來法身非相;後結成前義,以答三問。

  初中又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將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其離相而觀法體,故寄與問起:此義云何?以有為生住異滅三十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贊曰﹞此答也。以須菩提懸解佛意,答言不也。不可以有為生住異滅三十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也。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何所以故,不以有為生住異滅三十二相觀見如來真法身耶?

【「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贊曰﹞此釋也。如來所說有為諸相,非是法身真實之相。以法身者,即是無為無相,為相非有為故,是故化身有為身相,即非法身真實相也。若能如是觀於如來,是即名為邪行對治,離執有為邪行心故;亦是遠離增益之邊,不執化身為實相故;亦是依義,以依所治色身之慢,顯能治故;亦名說相,顯說欲得色身住處,文義相故;亦是安立第一義諦,第一義中無色相故。由是義故,菩薩但行先住之施,得無相果,勿執化身為真佛體,返疑所修無相之行。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贊曰﹞下顯結成前義,以答前三問。

  於中有二:初答住心問,後答修伏問。

  此初也。將欲成滿善現所言,令於無相而住修伏故,復遍遣一切相也。非但在佛諸相非真,若凡若聖,情與非情,有之與空,相與非相,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焉。由達諸相皆虛妄故,即是欲願能攝持心,攝持離相觀真行故,諸菩薩應如是住。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贊曰﹞此答修伏問也。既執諸相,是其虛妄,不見如來,明知離相是其真實,則見如來。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分別有為體  防彼成就得  三相果體故  離彼是如來既能觀相皆是非相,即是共見正行對治,非相相見相皆遠離故,亦是不失所修中道,離虛妄相,見真佛故。亦是廣大甚深二行,觀相非相,見如來故。亦是顯現離相觀佛,現量顯了,見真理故。由如是義故,諸菩薩應修無相相應定慧,離一切相而觀法身,若心散亂執相復生,還應如是降伏其心,亦拘執相而為真佛,若能如是見真如來法身,既成色果,亦備依體起相,理恆數故。

  問:諸佛身相,悲智所成,豈得為說虛妄相也?答:佛之色相,圓智所成,既遍十方,亦無分限,隨其根性,所見不同,然非是佛本真實體。若執為實,自為虛妄,豈於佛相,有虛妄耶?但除其病,非除法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贊曰﹞下明法身,即十八中,第四欲得法身住處,於中顯有三種法身,謂即言說、智相、福相,欲三法身,即分別為三。第一欲得言說法身,當斷第二不信空說疑,令修稱實持說之行。前文既言:欲得如來色身果者,當觀法身。故此令其欲得法身,然夫法身,有其二種,謂佛菩薩,福之與智。此福及智,是功德法,及依止故,皆名法身,此依言說教法而生故,此言說亦名法身。由能生詮福智身故。猶如實相、觀照二種,正名般若;能詮文字,能生詮故,亦名般若;故此文字,亦名法身。  既此言說,是法身因,若欲希求福智身者,應先欲得言說法身。現在當來,俱流行世,若欲流行,不應取為法非法相,而為持說,既令希願當現流通故,即於此而生疑念。向法無相行於布施,是因深義;又說如來非有為相,是果深義。因深果遠,邃旨難知,佛在之時,尚難信解,況佛滅後,時惡、根微,豈更離相而為信解,云何令我當現流通?既無信者,寧非空說,此即由先欲得,有此疑生。疑念既興,便不希願。今者欲斷彼疑念心,令其希求現當持說,故說惡時有信持者,既為二意,說此經文,由此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令希願,名欲得言說法身;天親就斷疑心,名斷不信空說。文中有二:初善現發問,後如來為說。

  此初也。善現意,欲斷彼疑心,令希求故,而發問云:於當後世,豈有眾生聞此言說法身章句,而生真實信解以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

  ﹝贊曰﹞以下如來為說,於中有二:

  初正答前問,後明法身要義。

  初中復二:初止說無,後正答有。此初也。勿謂當來無信受者,而作是說。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

  ﹝贊曰﹞下正答有。然此答有,有其二意,近答生實相問,遠答住修伏問。

  於中有二:初明生實相因,以答住問。後明能生實相,答修伏問。

  初中有二:初有時,後有因。

  此初也。即佛滅後五五百歲。大集經說,佛滅度後,第一五百年,解脫牢固,樂行聖行,多得聖果故。第二五百年,禪定牢固,雖不得聖,深樂禪定故。第三五百年,多聞牢固,不習禪定,多持文義故。第四五百年,福德牢固,又舍多聞,樂修塔寺故。第五五百年,斗諍牢固,又舍福德業,多樂忿諍故。如是五種牢固之時,出家之人,於彼行增多分而說,非越此時不修余行。如初五百解脫堅固,然亦有人,修餘四行。如阿育王,廣造塔等故。於後後時,亦有前前行,但約多分而作是說,此望佛在,皆名為後,故經說言後五百歲,皆佛滅後,惡世代故,或可偏指第五五百,以是極惡鬥諍時故。明於彼時有信經人,況余好時而不信也。

【「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贊曰﹞次明有因,於中有四:一久修三學行。二遇佛集妙因。三為佛所攝受。四離障得勝報。由此四因故,能信受。

  此初因也。言三學者,謂戒定慧。以此三學,備攝諸行。具三學者,知教順理,故具三學,能信此經,以此經為真實稱理,既有信者,亦不空說。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說因果深義  於彼惡世時  不空以有實  菩薩三德備言三德者,即三學也。然此文中,闕其智慧,若准余本,應合有之,以譯經者隨此義雲謂信經者,有教理別,此戒定因,但信於教。下由智因而信於理,故天親論:隱智不論,離我相中,方明智慧。故於此中,隱智不舉,雖有此理,終譯者失。佛豈不解而說之耶?持戒二學修福定學,謂有持戒修定慧者,以此經為實,而生信心也。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

  ﹝贊曰﹞次遇佛集妙因,於中有三:初非供少佛。次久事多尊。後舉劣況勝。

  此初也。言善根者,即前戒定。謂非少佛修戒定慧,非謂財供而種善根。財供養時,不以為喜;正行供養,方歡喜故。

【「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贊曰﹞此久事多尊也。顯於多佛,具修三學,故言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故論頌云:  修戒於過去  及種諸善根  戒具於諸佛  亦說功德滿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

  ﹝贊曰﹞此舉劣況勝也。意說,一念生凈信者,尚於多佛久種善根,況不取相而為持說,當知必有廣大功德。是故菩薩,應住欲願之心,而為攝持持說之行,故諸菩薩,應如是住。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

  ﹝贊曰﹞次為佛所攝受也。此顯信經,是根熟者,佛所記錄,而攝受之,故能於經而生實相。言悉知者知其心,言悉見者見其身,顯佛世尊以其願智三昧之力,於一切時,現知現見,非比智知,非肉眼見,是故雙說悉知悉見。

  如來知見,有五勝益:不為魔惱壞其道行,修斷事中有勇猛力,不敢懈慢作諸非法,常自慶慰修行不倦,雖入三空門不墮二乘地。由此不敢自說己德,求於供養,及求恭敬,便能清凈信受持說,勤於斷修,喜無倦等。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佛非見果知  願智力現見  求供養恭敬  彼人不能說

【「得如是無量福德。】

  ﹝贊曰﹞此離障得勝報也。顯持經人,雖無如前戒定慧等三種勝因緣,但由過去無法障故,得是無量福報之身,故能不謗而信持說,即復由此持說經故,當得如是無量福德。顯斯二意,總說得言,非准信經當生福也。

【「何以故?】

  ﹝贊曰﹞上明生實相因,答□問竟。次明能生實相,答修伏問。

  於中分五,問、答、征、釋、結。

  此初也。此問意,云何以要由修三學等,前四種因,方能於經生實相耶?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贊曰﹞此第二答也。文中二節:初我後法,然初我相,有總有別,總謂四種,皆名為我,皆執諸蘊有主宰故;別謂四蘊,於三世蘊,總別分別,執我等故。若約三世差別五蘊,總執主宰,名為我相。執過去我是今世我,多生不斷,名眾生相。執現在我一期命住,是我之壽,是名壽者相。執我當來複生異道,數取趣故,名為人相。以梵語云補特伽羅,俗語目人典數取趣,經依俗譯,論依典文,故生異道,以釋人相,故論釋此四相頌云:  差別相續體  不斷至命住  復取於異道  是我相四種如是我相,若隨總別,行相不同,乃有四種,若隨能起此我相人合四,總名外道邪取,多是外道妄所起故。然其法相,亦有總別,總則四句,皆名法相,皆是迷真四種謗故。別謂四種不執有,殊法非法等。

  四種別故:一者法相,即諸聲聞,及大乘中內法凡夫,由處下位,不了法空,執有二取實法相體,即增益謗經,隨執執相,名之法相。論依起執人,名聲聞內法邪取。

  二非法相,即增上慢菩薩,聞遣相空,便撥真如,及諸功德,皆是空無究竟理,此即損滅謗,經隨執著相,名非法相。論依起執人,名增上慢菩薩邪趣故。

  三者相,即外道等,聞非有無,便執諸法亦有亦無二相違相,即相違謗。由此執故,迷真滅理,執有想定,為勝涅槃,經隨執行,故名為相。論隨執心所求之境,亦名世間共想定邪取。

  四者非相,即二乘等,不了諸法非非有無,便執諸法定非有無取,既非遮表,言成戲論,即戲論謗,既執諸法非有非無,便樂滅心,離有無相,執滅定等,為勝果等。經隨執行,名為非相。論約執心所求之果,名為無想定邪取。此依人境,或合為五故。無著論名五邪取;若依行相,乃有八種,故天親論,開為八執;若以類分,總為二種,所謂我相,法相異故,由依執八,有能離八一是故,經言無我相等。故天親論總別頌云:  彼壽者及法  遠離於取相  亦說知彼相  依八八義別初句總顯我法二相,壽者亦是我總名故。次句顯離我法二相。其第三句,明能離心即釋,經言無我相等。其第四句,釋八所以,由依執八,能離八故。

  無我相者,謂無我性,以三世蘊皆無實體,非主宰故。

  無人相者,其未來蘊,未生無體,非今至後可當得故。

  無壽者相者,現在諸蘊,念念不住,無有壽命性可得故。

  無眾生相者,其過去蘊已滅無體,無有自性可至今故。

  無法相者,謂真如上,遠離能取所取二相,以真空無一切物故。

  亦無非法相者,謂真如理,雖無二取,而體不無,真如實有功德體故。

  言無相者,謂真如理,性離言說,非有非無,不可說為有空相故。

  亦非無相者,謂真如理,雖不可說,而為迷者,以依言辭而演說故。

  而此本經,但有二者:合彼無相,入無法相,同遣相故。合亦非無相,入亦無非法相,同遣無相故。是故二句,能攝四種,雖有此理,終譯者失。無著具釋我法二相,而不別顯無我相等,天親但顯四種我相,不顯無我及四法相,而但解釋無法相等,皆是影略互顯其義。故天親論法空頌云:

  一切空無物  實有不可說  依言辭而說  是法相四種然諸外道,內法凡夫,及二乘等,無戒定故,隨應不離五邪八執,既無智慧,不生實相。今此菩薩,由前四因,能離我法,有智慧故,故能於經而生實相。是故要由三學行等,方能於經而生信解,故以此文,答前問也。

【「何以故?】

  ﹝贊曰﹞此第三征也。我相多是外道所起,虛妄執故,故信經者,可無外道所起我等。然此經教法體,不無於經生信,應有法體,無法等者,何以故耶?

【「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贊曰﹞次第四釋,於中有二:初總明取相我執不亡,後別顯取於法非法相。此初也。然諸我執,依法執生。如要迷杌方謂人等,若取教法,既為法執,由此亦生我人等相。二執既起,實相是迷,由如迷凈空過由翳目,既有法相,即我等生故,雖信經而亦不取。以取經時,暫伏我相,由有法執,我執種存,根本不亡,枝葉當起。是故經言:若心取相即著我等。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贊曰﹞次下別顯於中有二:初明取法相,後顯取非法相。

  此初也。然前總云:若心取相,即前所說,四種法明。四種不離法與非法故,此別明法非法相,若執教法,既為法執,由此便生我等相也。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贊曰﹞此顯取非法相也。何以故者,曲問辭也。執教為有,是法執故,可有我生;撥教為無,既稱實相,應無我等。而前所言,無非法相,何以故耶?故即答云:夫實相者,離有離空。若執法無不稱實相,既為法執,我執亦生。故取非法相,亦即著我等。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贊曰﹞此第五結也。是前取於法非法相,皆是法執,著我等故,不應於經取法非法。然夫信經,有其二種:一信教,謂雖無智而有戒定,以恭敬心,而生實相,即前所說,一念凈信。二者解理,即因智慧,不如言聲,而取於法,亦不撥教,能順於理,即是不取法非法相。契證於真,而生實相。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彼人依信心  恭敬生實相  聞聲不正取  正說如是取上半顯由戒定信教,下半明由智慧解理。若離信教而不悟理,由此不能廣大持說,諸菩薩等,若欲得此言說法身,現當流轉,應亦於理而生實相,是解理者故,不如聲取法為有法,離言故亦不棄撥法,順真故不如聲取法,故能離法相,順教而修,故離非法相,離相非相,契證於真,由此便能現當持說。故諸菩薩,應如是修離相非相持說之行,若心散亂取相復生,亦應如是降伏其心,如前不起法非法相。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贊曰﹞上來總名,正答前問,此即第二法身要義,欲令遠離前法非法,故引昔說筏喻之義,令於教法雜有無相,如於船筏離取捨心。如已到岸舍筏故,知當可舍,不應先著,未到彼岸取筏故,知憑而渡,不應捨棄。教亦如是,不應取捨,知法離言,但假詮故,當得證智,既舍不住故,雖未證亦不執著,順第一義之正說故,必因此法,而得證智故,未證者依之而修故,於教法不應取捨,然佛所說皆離有無,執法非法,不契中道。執法為有,尚應舍之,況執非法而不舍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彼不住隨順  於法中證智  如人舍船筏  法中義亦然若能了達筏喻之義,離法非法,契證於真,便能經廣大持說故,判此文法身要義,其依義等三種大義,住文中既皆具有,如前應知,不能煩述,但約答三問義解經文義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贊曰﹞次下第二欲得智相至得法身住處,斷彼第三佛有得說疑,修無得說真智相行。前明欲得言說法身,以為證得法身之因,此明證得法身之果,然所證果,通福及智,皆因果位所證,法身智為福,依福田智起,是故先辨智相法身。然智智性相理事雖殊,對福相故,總名智相。理智無至,是功德法,及依止故,皆名法身。言至得者,即證得義,是修行人,不證得故,得此身故,便得佛果,說法度生,希求此故,故言欲得智相至得法身,雖於俗諦有德有說,據勝義諦得說皆無,由達勝義無得說故,方於俗諦能有得說。然諸菩薩,未達勝義,執有得說,求智相身,既有執心,便生疑念,義如前說。

  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如來非有為相者,何故釋迦證得菩提,而名為佛?云何說法,以度群生,有得有說,非無為故。由執故迷智相之正行,由疑故,不修智相之行因,今欲令得智相法身,故說佛身無得無說。既以此文,斷其疑執,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遣執而修正行,名欲得智相法身。天親就斷疑而修行因,名斷佛有得說。文分為二:初問後答。此初也。真實理中,可有少法是能證得有所說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贊曰﹞下答有三:初正答,次征起,後釋成。

  此初也。然佛說法,常依二諦:一者俗諦有法,諸法緣生故。二者真諦空法,緣生無性故。如是二諦,既不相離,空而不空,有而不有,故佛不說,遠離二邊,今於此中,顯斯中道。若約俗諦,有應化身,有得菩提,有可說法。義就真諦,應化非真,非得菩提,非說法者。既彼真俗,自性無差,得而無得,說而無說,為顯是義故,言如我解佛不說無定法等。論依是義而說頌云:  應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  說法不二取  無說離言相上半釋此經文,下半釋征已下文,則謂佛果無得而得,無說而說,是智相身,真實得說,正是菩薩所應希願故。諸菩薩欲成如是智相法身,真實得說,於無得說,應如是住。

【「何以故?】

  ﹝贊曰﹞此征起也。有何所以不得菩提,不說法耶?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贊曰﹞次下釋成,於中有二:初依征釋,後轉征釋。

  此初也。分別性非有故非法;法無我性真實,故非非法。既所說法,離有無相,非法非非法,故說者不可以言顯示法非法相,聽者不可如言執取法非法相。故前半頌,顯此義云:「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此即顯說內證之法,不可取說非法非非法,以成於前無得說也。

【「所以者何?】

  ﹝贊曰﹞下轉征釋,於中有二:初轉征,後轉釋。

  此初也。此有二意,前征意云:以何義故,不可得說而經答雲以何說法,依彼內證,不可取說非法非非法,故今轉征云:此所說法,得如是者,何所以耶?又前所征,無得無說,而但答云:如來所說,不言所得,所以者何?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贊曰﹞此轉釋也。由能內證無為法故,得名聖人,及能說法。然無為法,既不可取說,非法非非法,故所說法,亦不可取說,非法非非法也。又彼無為是能說因,由證此故,方能說法,故雖但言說,亦顯其證得,若不證者,不能說故。然無為者,真如理也。由證此理,得成聖人,隨證滿分,聖有因果,諸佛圓證,無學智成,余證隨分,名為有學聖。既因轉釋,兼顯無為非獨佛證,故言一切賢聖皆以無為而有差別。既由內證無為,方得成於聖智,故諸菩薩,應如是修無分別定,以證無為。若分別生,亦應降伏。順於智相,以住無為。是釋前征,答修伏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三福相至得法身住處,斷彼第四持說無福疑,令依經修勝福身行,前令修證無為,當成智相之果,智不孤立,必假福資故。次相明其福相之果,然其福身,通因果位,果謂所感萬德佛身,因為所修持經之福。因中少持四句,福尚多,而難量,況廣持說此經,當感法身福果故,應希求當果,而專持說此經。然諸菩薩,未悟深宗,聞前所說,不可取說非法非非法故,遂疑無福,不能持經。今者將斷彼疑惑心,令持此經希當福相,故以施福校量持經,既為二意,說此經文,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令希願,名欲得福相法身。天親就斷疑情,名斷持說無福。文分為三:初問,次答,後校量顯勝。

  此初也。此舉不為七種最勝所攝受施,而為校量,若七最勝所攝受施,與持經福差別故。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贊曰﹞次答有三:初標,次征,後釋。

此初也。余本更有甚多善逝,論釋顯示攝心持心,謂經福中,有其二行:一受持,二者顯說。今自令他攝心持心,不外散亂,成勝福聚故,於此中預舉二相。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據真諦理,物我皆空,施尚不存,寧有其福?設就俗諦,施福不亡,但招生死,不趣菩提,而言福多,何以故也?

【「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贊曰﹞此釋也。若就真諦,法皆空故,不可分別執有福德,況此不能招感菩提,非如收質,進趣福德,說福德性即非福德。今於俗諦,施福不亡,又能感招多生死果,是如擔重押溺福德,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贊曰﹞次顯校量,於中有三:初明福勝,次詰所由,後釋所以。

  此初也。以彼施福但招生死,不趣菩提,故福為劣。若於此經,受持演說,當感菩提,其福勝彼。是故菩薩,應斷疑情,勿謂無福而不持說。故天親論,斷疑頌云:  受持法及說  不空於福德  福不趣菩提  二能趣菩提所言偈者,梵雲伽他,伽他不同有二種戍路迦,戍路迦者,此雲數字,不約顯義,但數八字,數八字為句。四句為偈,即如此方數紙言等。嗢陀南者,此雲攝散,不限字數,但依顯義,顯義周圓,即名為句。四句成偈,如詩頌等。今四句偈,但取前義,異此云云,皆為謬說。言乃至者,顯就少說極,少受持一四句偈,福尚勝彼,況能盡持,所成佛果,福相法身故。於福相,應如是住。

【「何以故?】

  ﹝贊曰﹞此詰所由也。文字之法,非是法身,況所說法,不可取說,受持福勝,何以故耶?

【「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贊曰﹞下釋所以,於中復二:初正釋,後轉釋。

  此初也。謂即正釋福勝所由,以能為彼二種佛因故,持經福勝福也。一切諸佛,即報化身佛也。由報化身各自差別,無數量故,故言諸佛及諸佛阿耨菩提法者,即報化佛所依法身,法身是彼二佛所依,無上正等菩提法故,故言諸佛阿耨等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於實為了因  亦為餘生因  唯獨諸佛法  福成第一體上之二句,釋此經文,以持此經,福相殊勝,於實法身,而為了因,於余化報,而為生因,是故皆言從此經出。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贊曰﹞此則轉釋,通外難也。何故佛法,從經出生,是則應經說經,先佛後佛既未有,誰說此經,如何乃言,佛從經出故,余經本有。何以故?顯通此難,故有斯文,兼顯出生佛之所以。言佛法者,即佛三身,報化名佛,法身名法,約俗有故,假名佛法。就真空故,佛法則無,既此真俗,自體無差,空而不空,有而不有。空而不空故,所謂佛法;有而不有故,即非佛法;非有非空,是真佛法。此理深妙,性相常存,要證此理,方得成佛。既成佛已,皆發大悲,為未悟者,如證而說,此所證說,並得名經,故說教理,俱為經體。  若約理經,經先佛後故,說佛師所謂法也。佛從經出,所謂佛法。  若論教經,佛先經後故,說佛出方轉*輪,佛非經出,即非佛法,理既無始,佛亦無初,依證而說;教亦無始,依教悟理,亦得成佛。  教理相應,亦名佛法,唯獨佛說,不共二乘,顯不共義,即非佛法,既說理教,皆能出生故,說諸佛從此經出,由能為彼第一法因故,福德中此福為勝。故下半頌,顯此義云:  唯獨諸佛法  福成第一體故諸菩薩,於此佛法,應如是修。若有疑惑,執著心生,亦應降伏。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贊曰﹞上明求果,下明離障。八中第四離障礙處。十八之中,十二住處,謂從第五至第十六,於中修行十二種行,對治慢等十二種障故,合名為離障礙住。

  十二障者:一慢。二少聞。三少念攀緣修道。四舍眾生。五樂隨外論散動。六於影像相自在中無巧便。七福資糧不具。八於懈怠等樂味。九不忍苦。十闕少智資糧。十一喜動。十二無教授。離十二障,即分十二,第一離慢,即是第五修道得勝中,無慢住處,斷其第五諸聖得說疑,令修無慢真實勝行。前既發心,普攝眾生。次能修行,遍起諸行。後求佛果,希色法身。由此便生得勝之慢。既懷高舉,為障已深,更迷無相,返生疑念。若說聖人無為得名無為之法,無取無說,何故四果,皆能自知,我得彼果,如證而說?若無取說,何要修行?由慢故雖修而不進趣,由疑故復不欲修行,今者將斷疑慢之心,令修得勝無慢之行故,說小果智德至微,尚於證時,無取無說,況爾菩薩而懷慢心,返疑聖人有得有說!既以二意,而有此文,是故兩論,各舉其一。無著約除其障,名離慢住處;天親就斷疑情,名斷諸聖得說。

  文分為二:初問答四果,欲明離慢;後尊者善現,引己為證。

  初問答四果,即分為四,四文皆四:問、答、征、釋。所問意者,正證果時,叵作是念,我能證得預流等不?答之意云:正證果時,不作念也。征之意曰:不作證念,何以故耶?所釋意云:梵雲鬚陀洹,此雲入流,亦名預流,能除見惑,而證無為,得成初果,預入聖人之流類故,名為預流。既證無為,離一切相,於內不見入流之相,於外不受六塵之境,由亡內外,復離能所,故正證時,不作是念。

  斯陀含者,雲一往來,謂斷欲界修惑六品,而證無為,成第二果,由下三品,令其聖者於其欲界,一往天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名一往來。

  阿那含者,此雲不來,亦名不還,謂斷欲界九品惑盡,以證無為,成第三果,生上二界,便般涅槃,更不還來欲界生故,故說此果,名不來等。

  阿羅漢者,此雲無生,謂斷三界見修惑盡,而證無為,成第四果,更不復受三界之生,故第四果,名曰無生。

  此文有二:同前順釋,影前返顯,實無有法名羅漢者,此順釋也。雖得聖果名羅漢等,於正證時,離一切相,實不有彼無生等念,故言實無有法等也。阿那含中,應言而實無不來,但言而實無來者,少其不字,譯者忤耳,非經意也。  要由無得,乃證無為,是故得名阿羅漢等,世尊等者,是返顯也。若正證時,有我得念,即同凡夫,未證真者。著我見等,豈名聖人,既無如是我人等見,故得果時,不作念也。此於羅漢,有返顯文,影前三果,有此義也。此約入觀正證時說,若出觀時,前三果人,尚有俱生我見未盡;第四果人,法見猶存,既有我生已盡等語,亦應作彼我得果解。今就正證故,不作念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不可取及說  自果不取故  依彼善吉者  說離二種障上之二句,釋前經文,即顯聖人正證之時,不取無為法,以不取自果故。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贊曰﹞上舉四果,以明離慢;下顯善現引己為證,於中有四:一明佛印許。二表自無心。三卻釋佛言。四順成前義。

  此初也。於中顯得二種功德:一不共有,無諍三昧,唯俱解脫,方能得故。二者共有,離欲羅漢,雖慧解脫,亦成就故,然諍與欲,皆煩惱名,於生貪勝故,偏舉欲,諍因惑起,舉果顯因,若得第四靜慮邊際勝定,觀他惑諍,令不得生,名無諍三昧;由得金剛喻定,斷諸惑盡,得無生果,更不受生,名離欲阿羅漢。善現既是利根無學,能得如是共不共德,而所得中行增於人,故我世尊,於諸經中,偏說須菩提得無諍三昧,及是離欲阿羅漢矣。

【「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贊曰﹞此表自無心也。由離煩惱內證無為,不作是念,我能得相,欲令他人信無得說故,舉自身不作念也。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贊曰﹞此卻釋佛言也。若有取相,我得之心,內有惑纏,外起他諍,佛即不說我是能行無諍行者。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贊曰﹞此順成前義也。以無起念我得羅漢,及無諍行,離煩惱障,及三昧障故,我世尊名須菩提是樂修行無諍行者故。下半頌顯此義云:「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離煩惱障故,說為離欲阿羅漢;離三昧障故,說得無諍三昧,善現雖得,既無得相,故四果人亦無取說,故汝諸菩薩,不應妄生得勝之慢,返於聖人所證無為,疑有取說。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贊曰﹞次下第二離少聞障。十八之中,不離佛出時住處,斷其第六佛有說受疑,令修圓滿真多聞行,然諸菩薩,信行地中,既未親證應學多聞,然其多聞,總有二種,求外善友,數聞正法;內自思惟,離所得相,要具三(編者註:「三」疑是「二」)種,是真多聞。故涅槃云:聞涅槃經,不作字相,不作句相,若各偏住,非真多聞。是故華嚴及本事經,皆以偈頌,而為呵責。此二相即是四親近行: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如法修行。由此便能薰出世種,常不離佛,近大涅槃。

  前雖令離我得之慢,若不能修二多聞行,由此便成少聞之障。由少聞故,便生疑念:若說無為無取無說,何故過去燃燈佛所,釋迦有受,燃燈有說?既有說受,寧說聖人由無為故,無取說耶?既由疑故,不修多聞,由此便成少聞之障。今欲斷彼疑、執之心,故說過去然燈佛邊,雖住八地,都無所得法,駛流中任運而轉,相用煩惱,都不現行,尚近然燈,聽受正法,況信行地諸小菩薩,不近善友,聞正法耶!然所聞法,本自無相,然燈雖說,無說無示;釋迦雖受,無聞無得,寧不思惟,而執文字,不如法修乃取相乎,返疑如來有於說受。既以二意而說此文,由是論者各明一義。無著約其除障,名離少聞住處;天親就其遣疑,名斷佛有說受。文中有二:初問,後答。

  此初也。我於往昔然燈佛所,於真實法,有所得耶?

【「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贊曰﹞此答也。以真實法無得無說,以真實智,證此理時,既不見有所得說相,故於法,昔然燈語下,於真實法,實無得說。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佛於然燈語  不取理實智  以是真實義  成彼無得說此頌意密,今略釋云:佛於昔日然燈語下,不取證理,有實智故,以是理智平等離相,真實義故,成彼前說,無為之法,無得說義。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贊曰﹞次下第三離少念攀緣修道障,即十八中,第七願凈佛土住處,斷其第七嚴土取相疑,令修無相真凈土行,前令多聞生出世果,當果必有所依凈土故。次令修願凈土行,然其凈土,有其二種:一真凈土,嚴飾無涯,即以智如為其自體。二應化土凈穢有限,隨彼根宜,依真變起。若修無相,隨順無為,此即名為真嚴凈土。真土既成,化土亦就。是故經言:欲得凈土當凈其心。乃至廣說。

  然諸菩薩,未識真嚴,希求色聲,以為凈土,行有相行,少念攀緣,既懵真嚴,返生疑念,若如前說無為得名,無為之法,無取說者,云何菩薩,莊嚴佛土?由執故,設修不成真土,由疑故,復不欲修行。今說此文,斷其疑執,令修無相真嚴凈土,故說應生清凈心等。既以二意,而說此文,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其除障,名離少念攀緣;天親就彼遣疑,名斷嚴土取相。

  文中有二:初興問答,令舍有相莊嚴;後勸生心,當修無相清凈。

  初中有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久修菩薩,於真理中,見有莊嚴有相土不?

【「不也,世尊!】

  ﹝贊曰﹞此答也,久修菩薩,證第一義,不以形相而莊嚴也。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何故不嚴有土相耶?

【「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

  ﹝贊曰﹞此釋也。清凈土者,智如為體,但習真識,通達真如,真土既成,相土自得,豈執色聲為實,而嚴形相土耶?是故形相莊嚴者,即非真實莊嚴,若能離相,自凈其心,是名第一莊嚴佛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智習唯識通  如是取凈土  非形第一體  非嚴莊嚴意言嚴意者,即凈心也。即以形嚴非第一,意嚴為第一。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

  ﹝贊曰﹞下勸生心當修無相清凈,於中有三:初總令發意。次不住六塵。後結都無住。

  此初也。既其有相是為雜染,非真莊嚴,則知無相是清凈行,為真莊嚴。是故菩薩,應生如是清凈心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贊曰﹞此不住六塵也。既以形相非真嚴土,不應著於六塵境界,生有相心,求凈土也。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贊曰﹞此結都無住也。既其取相,非真莊嚴,故於無住真如理中,應生無住,契證心也。雖復無住,何有生心,乃是凈心,不取相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贊曰﹞次下第四離舍眾生障,即十八中,成熟眾生住處,斷其第八法王取身疑,令修成熟眾生妙行,前令遠離小念修道,隨順無為,修凈土行,土不虛設,必有眾生故。次令離舍眾生障,而修成熟眾生真行,然雖度生應觀空理,離眾生相,而成熟之。故大品云:不見生相,方於眾生常利益。縱於欲界,成熟眾生,大如修羅,量如須彌,尚不分別為大身相。由證無為,無取說故。何況其餘一切眾生,而諸菩薩,不順無為,執實身相,返疑報佛有其自取,若順無為,無取無說,不見眾生大身相者,何故受樂報佛,取自法王身,世間復取彼是法王身,既見能化報身,應見所度生相,云何不見所度生耶?既因執著,而起疑心,由此便是舍眾生障。今欲斷彼疑、執之心故,說大身如山王喻。既以二意,而說此文,由是論者,各明一義。無著約除所度之執,名離舍眾生障;天親就遣能度之疑,名斷法王取身。文中有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所化身如修羅,其量如彼高山王,是身為大不?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

  ﹝贊曰﹞此答也。能化所化身,如山王其量甚大。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能化所化,俱離分別,而言甚大,何以故耶?

【「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贊曰﹞此釋也。然能所化,俱, 離空有,雖緣生故約俗假有,而無性故,就真是空,若就緣生,世情所見,假若義說,可是大身;若約性空,真理而說,無實身相,即是非身。如彼山王,其體性空,又不自取我是山王。世人妄取是實山王。況佛報身,非可分別,有漏自取身故,而乃自取我是法王,既於自體,尚無取心,況於所化了達空,可取為大身相也。經言非身,非有實體,有為有漏,分別身故。言大身者,是其假有,無為無漏離取身故。而佛所問,身大不者,說彼妄情所取身相,我隨所問,答言甚大,若據實理,悉是非身,即說非身,為大身耳。若能了達身非身相,即能成熟一切眾生。故諸菩薩應知報身無為無漏,不自取故,亦於所化,不應取為大身相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如山王無取  受報亦復然  遠離於諸漏  及有為法故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遠離隨順外論散亂住處□□□□□□□□□□□□□□校量顯經福勝攝屬第八斷疑□□□□□□□□□住處文以義一段令知教勝起於離亂觀□□□□□□□□□進行故,初財校量顯四勝德起前三行,後身校量□□□□□□□□初顯依經成。二勝德起離亂□□□□□□□□□□□□□□□□□□□□時□□□□□□□□□□□□□□□□□□□□□□□□□日□□□□□□□□□□□□□□□□□□□□□□□□□令□□□□□□□□□□□□□□□□□□□□□□□□□□□□為□□□□□□□□□□□□□□障後破如言執,初中又二:初布施福多,後持經福勝。初中□二:初施福多,後持經福勝。

  初中有二:問答少數欲□定界,後以界持財,正為行施。初中復二:初問後答。此初也。言恆河者,即四大河之一數也。本出阿耨達池,南面深而且闊,細沙□流布,佛常近故,偏舉也。文相當知,無□解。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贊曰﹞此答也。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贊曰﹞□□□□□□□□行施文□□□□□□□□□□□□□□□□□□□□現□□□□□□□□□□□□□□□□□□□□起□□□□□□□□□□□□□□說多福□□□□□前重□□□□□□□□□□□差別義故:一漸化義,欲令眾生漸次信解入上妙義故,復漸以勝福校量。二成勝德,前說此經能為佛因,未顯有何殊勝功德,今為明此,故重校量。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說多義差別  亦成勝校量  後福過於前  故重說勝喻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贊曰﹞□□□□□□□□□一攝□□□□□□□□□□□□□□□□□□□□□初□□□□□□□□□□□□□□□□□□□□□明□□□□□□□□□□□□□自他故,能出三界故,能斷無明故,能凈法身故,福不然故,福為劣故。迦攝經而說頌言:若恆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施諸如來,不然如一法,寶雖無量,不如一法施,一偈福尚勝,況多難思議,既攝勝福,故持四句,所生福德勝施福也。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贊曰﹞此天等供養也。塔者梵□□□□□□□義,廟□□□□□形貌義,即齊□處置佛龍□□□□□□□□□乃是法身舍利,三世諸佛此出□□□□□□□□何處即是諸佛舍利塔,應天人修羅三種勝趣有智慧故應供養也。既說經處是可尊崇,故持經福勝施福也。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贊曰﹞難作能作也。乃至一偈福尚勝前,況盡受持實為希有。四句受持尚不可得,若盡能持,頌為難作,既於難作而能作之,當知是人能顯法身,成就報身,得起化身,以得如是三身果法故,言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既受持人是可尊崇故,持經福勝施福也。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贊曰﹞此第四起如來為念,若有持說此經典處,則是大師是法身在皆報化身,於此說法故,於此處起有如來菩薩等念,既說受持憶念解說,當知是人行普賢行故,於是人起佛菩薩聲聞等念,既施財處無如是德故,持經福勝施福也。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尊重於二處  因習證大體  彼因習煩惱  此降伏染福初句釋複次隨說是經,已下諸文總別顯其二處尊重,餘三句釋如來無所說,已下經文皆是校量顯經福勝,內經既有如是勝德,非彼外論而相此對,從長散亂,為障極多,是故菩薩不應樂著,但應依經修行離障住處之行。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贊曰﹞次下第二破如言執,於中有三:初問名體持。次告示令舉。後正破彼執。

  此初也。既聞勝福生希有□未□經終且申啟問既有斯德,當是何名,又恐聞福多而隨言執實,言令知說而無說,離執而依受持生福方多故,勝外論顯斯二意特異諸經,是故居中而請問也。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贊曰﹞此告示令學也。金剛妙慧,能到彼岸,依此名字,當勤奉持。

【「所以者何?】

  ﹝贊曰﹞下正破執,於中有三:初征,次破,後問答重成。

  此初也。然佛常說不應如名取著於法,而今乃言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何所以耶?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贊曰﹞此破也。佛說般若,破迷假說,即非所證真實般若,以真理中離言說故,故雖說而無說,但是假詮般若,是故不應如言執實。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贊曰﹞下問答成,先問後答。

  此初也。為但此經真實般若離言相故,說而無說,真勝義中更有餘法是可說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贊曰﹞此答也。非但般若,是無所說,亦無餘法,是佛說者,以一切法其體平等,無非般若第一義故,故一切法亦無所說,此平等理,諸佛同證,如證而說,亦說般若,既非此佛獨說之法,是故亦言如來無說。既同證說,故法可尊,施福不然,不可為比,是故前頌第二句雲「因習證大體」也。因習般若而成大體,同證同說而福勝也。然楞伽經佛不說法有其二義:一內證之法離言說故。二本住之法諸佛同故,既有二意,兩論各明同,同契至真因無乖返。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六離影像相自在中無巧便障,即十八中第十色,及眾生身搏取中觀破相應行住處。財施校量顯經勝中,第三明經能離煩惱,令其依經起觀破行,前令遠離樂外論障,依經受持發生勝福,然應契證二空真如,發起神通化導群品,若欲發起殊勝神通,應觀五蘊為空非有,既無掛礙,便能發通。以五蘊身是心影像,雖有假相,體非真故,然諸菩薩不了蘊空,執為實有,蘊和合相,法執既起,煩惱隨生,造種種業,受諸苦果,由此拘礙不能發通,既由此執,不得巧便,即是無慧巧方便障。今為破此無方便障,令其折觀五蘊搏相故,說世界所有微塵蘊假合,如界假塵,塵界既空,蘊相寧有,故舉塵界以況內身,破彼五蘊搏取相也。既依經故能離煩惱,故前頌雲「彼因習煩惱」,經能離障福為勝故。故諸菩薩,應依此經,發巧便慧,觀破五蘊搏取之相,而發神通。然世界言慧內及外,內謂眾生五蘊身相,外謂山河器世界相。經言世界所有微塵有其二意:一喻顯施福能生多染,如界起塵。二為觀破眾生內蘊和合身相,既有二意而說此文,是故論者各明一義。天親就喻以顯經名,彼論因習煩惱;無著約法而起行名,離無巧便障。文中分三:初問,次答,後告。

  此初也。色身世界,所有微塵;施如世界,所生染塵,此二界塵,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贊曰﹞此答也。折觀身界以為微塵,施如世界所生染塵,此二界塵,皆甚多也。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贊曰﹞下告有二:初告令觀色身非實,後告觀名身,亦復。

  此初也。然其內蘊總有二類:一是色,即初色蘊,以有形質可表示故。二者是名,即餘四蘊,以皆是心法,不可表示故。此名及色似為一搏和合身相,愚夫不了,執為實有,一合相故,二執便生,今欲破彼搏執故,顯色及名皆不可得,是故此初破色身也。

  然破色身有二方便:一折方便,即折粗色以為細塵。二不念方便,即說微塵亦不可得。前言三千世界所有微塵者,即是第一分折方便明此身,此界用多微塵成,虛假不實,令悟我空也。此文所言:微塵即非微塵等者,是其第二不念方便令觀微塵,於心內外皆非實有,念悟法空也。佛令折觀彼粗色故,假說微塵眾,但是觀者心量所現,即非實有心外微塵,但是假名微塵眾矣。能成微塵既不可得故,所成身為非實有,即是破其色身相也。故瑜伽說佛說微塵有五勝利,應撿敘之。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贊曰﹞此後告令觀名身亦假也。言名身者,即餘四蘊受想行識非可表示,皆但名顯故總雲名。經言世界即此名身,雖世界言通色非色,今此但取名身四蘊,以彼色蘊前已破故。然此名身皆非實有,四緣假合,三相遷流,過現未來,皆不可得,故知無實四蘊名身。

  今佛所說眾生界者,為破眾生虛妄執故,隨世流布而說世界,即非實有名身世界,但是假名名身世界,此即以其不念方便,破彼名身,為非實有。前三色身可分折故,具二方便;今此名身,不可分折,故唯不念。既以依經修二方便,破彼五蘊和合搏取,發巧便智,契證二空,起勝神通化導群,而正是修行離障之法故,名色及眾生身搏取中觀破相應行住處故。亦說經能離煩惱,非如施福能生煩惱,如彼世界能起微塵。亦以界塵喻施因果,又界起塵,不生煩惱,塵但坌色,不污法身。施福因果尚劣界塵,何況得比。持經功能勝福,有斯別義,言即非等,以此釋經,義可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七離福資糧不具障,即第十一供養給侍如來住處,財校量中當其第四降伏染福,修真供養福資糧行。諸菩薩等為趣菩提,信行地中修二資糧,鳥翼車輪,闕一不可,若欲成就福德資糧,無過供養給侍於佛,以福田中為最勝故。若行供養應觀法身,是無限礙真實體故,故行給侍成福資糧。前雖令離蘊識影中無巧便障發起神通,而猶未離法執,貪著取色分齋供養如來故,不能具廣大福德,即是不具福資糧障,今佛欲令觀於法身而行給事侍破其執障故,說如來非以相見,既因經故成福資糧,當感法身無相真體故,持經福勝布施福,顯斯二意說此一文,是故兩論各以有約一義。無著約其離障,名離不具福資糧障;天親就其校量,名為持經得凈勝報。文分為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法身無相真體故,問:善現可以色身三十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不?

【「不也,世尊!】

  ﹝贊曰﹞此答也。不以色身三十二相觀為如來真法身也。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不以色相見如來者,何以故耶?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贊曰﹞此釋也。如來說彼三十二相即是非真,化身假相,以佛真體即是法身,法身乃是無相故相,故三十二即是非相,是名應化假身相也。然相好果別福因招,真佛法身持經福感,既以約果而談法身真佛色相非真,即知約因而說持經之福勝相因福,其布施福感有漏報,尚不如彼色相福因,何況得此持經功德。故論頌云:此降伏染福,是故菩薩應當受持成福資糧,感法身果。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贊曰﹞次下第八為離懈怠利養等樂味障,即第十二遠離利養疲乏熱惱,於精進若退,若不發住處,於彼第八斷疑分中,內財校量顯經福勝,令其依經發起精進,前為令其福資糧故,依經修學供養如來,修福因時,應須舍離懈怠利養,而常修行持說等行,答修行時愛味利養,身有疲乏心有熱惱故,生懈怠不發精進,即便不能行勝持說,不得近供養如來,資糧不具,菩提難滿,今為對持此諸過障,令勤依經修勝福行故,舉內財而為校量。既由經故能離此障,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所除之障,名離懈怠利養;天親就能除勝教名內財校量。

  文分有五:(一)對捨身福破著身懈怠。(二)破聞福已生如義相執。(三)令小菩薩生慚愧策勤。(四)破二乘人驚怖不精進。(五)令生不放逸,第二慚愧處。

  初中又二:初如來校量,後善現悲對。

  此初也。此中意云:捨身命雖復勝前施,實功德不及持經四句偈福,以現捨身苦身心故,何況更求當苦法果而行舍施因果俱苦,而得比於持經勝福,以此經有七種勝,能持說經時,因果俱樂,是故勝彼捨身功德。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苦身勝於彼  希有及上義  彼智岸難量  亦不同餘法  堅實解深義  勝余修多羅  大因及清凈  福中勝福德初一句釋此經文明經福勝。次六句釋下經文,舉七種因釋勝所以。後一句總結福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贊曰﹞此善現悲對也。聞舍多身不如經福,領解此經為菩提因,深妙理趣,法喜之極感激生悲。謂我昔得見道真智,契證無為,雖名慧眼,未曾聞是希有之法。即義中法門希有,准余本經,此下更有何以故?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即七義中法門,第一頌中上義「智岸難量」,釋此文也。何以故者,征不聞之所以;佛說已下,釋不聞之所以。此智岸有二種義故,雖慧眼而未聞也:一是智岸勝上義故,故云佛說般若波羅蜜。二以智岸難測量故,故云即非般若波羅蜜。由斯二義特異余經故,總說為法門第一。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凈,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贊曰﹞次破聞福已生如義想執,於中有二:初總標勝能,後拂彼情想。

  此初也。為欲破彼懈怠利養令發精進故,說持經勝捨身福,不應如言執實功德,若能依此實相之經,生實相智,而發精勤,當知是人為第一希有也。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贊曰﹞此拂情想也。言實相者無相為相,為令離於虛妄執故,非謂即有此實相也。若離虛妄契乎無相,是故佛說為實相耳。既於此經詮實相理,余經未說,不同餘經,即頌七義中亦不同餘法。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

  ﹝贊曰﹞次令小菩薩生慚愧策勤,於中有二:初今逢佛說信受不難,後未來信持方是希有。

  此初也。一類菩薩而懷懈怠,令生慚愧而策勤故,故說惡時尚有持說,況佛在好世,而不發精勤,將欲激令慚愧,發生勉勵之心故,言我今信解受持不足為難。

【「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贊曰﹞未來信持方是希有,於中有二:初標,後釋。

  此初也。多障難世,土劣機微,若但生信心,或深解義理,領文在□,攝義在心,當知是人第一希有。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贊曰﹞下釋所以。文復分三:初達我空。次悟法空。後順諸佛。

  然其三文皆有徵釋,此達我空也。何所以故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以能斷伏人我相故。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

  ﹝贊曰﹞此悟法空也。無我等者,何所以耶?以能依經悟法空故。由彼我執,依法執生,法執尚除,我見寧有?諸相非相,是法空故。

【「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贊曰﹞此順諸佛也。何故能離我、法見耶?以持經人順諸佛故,佛離妄相,其智堅實,能契深妙,而說此經故。經所詮堅實深妙,而受持者,順佛而行發堅妙智,能除二執故,當來世信解受持第一希有,即頌七義中堅實解深妙也。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贊曰﹞次破二乘人驚怖不精進,如來昔於二乘教中,說有諸法即蘊處等,及說空法即無我等,有為無為皆說為有。今說此經,有空發遣,於聽聞時,乍聞有法是無,恐謂此經為非正道,如坑谷等,非處行故,遂生驚懼;又聞空法亦無,其心猶豫,不能斷疑,故為恐怖;後思惟已驚怖轉深,一向不迥,總生畏憚。今此經者,兼被二乘,令其回心趣無上覺,既由驚等不能策勤故,今破之令發精進,謂真實理遠離二邊,若執有、空不契中道,為破執相故說二無,非謂都無有、空等法故。二乘等能悟此理不驚怖等,為希有也。又復此經顯三無性,為破遍計空有執心,非謂撥無依圓二經故。二乘等聞相無自性性故不驚,聞生無自性性故不怖,聞勝義無自性性故不畏,皆為希有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贊曰﹞次生不放逸第二慚愧處,文中征釋有何所以不驚怖等,即說此人為希有耶?謂由此經有三勝上故,使聞者不驚怖等為希有也:(一)余契經故,謂於六度所詮義中,唯詮慧度為導等故,即頌七義中「勝余修多羅」。(二)能為大因故,大謂佛果菩提涅槃,由此所詮無分別慧,以能出生法報佛故,即七義中大因義也。依斯二義故,經說言如來說第一波羅蜜等,能詮所詮皆殊勝故,言即非者破取相心。(三)諸佛同說故,即余本言彼無量諸佛亦說第一波羅蜜,即七義中清凈義也。由佛同證此清凈理,如其同證亦同說故。

  此經即有如是勝上,二乘今能不驚怖等而為信持,汝等菩薩云何放逸,不勤動修也。前第二文已勸味著利養懈怠諸菩薩等生慚愧已,今此復令不起精進放逸菩薩生於慚愧,名第二處,既說此經有七種因勝捨身福,是故菩薩應當舍離懈怠利養,而常精勤修勝因經。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贊曰﹞次下第九離不忍苦障,即第十三忍苦住處,斷其第八經成苦果等,斷三種疑心,依經修行忍辱之行,前供養處,令依此經而行供養成福資糧,離懈怠處,令起精進;舉經勝益,而為勸勉勸勵,雖成須能忍苦,若修行時不能忍苦,即有退轉,便成障礙。忍有三種,能除三苦:(一)諦察法忍,於二空理審觀察故,不見生死流轉苦相,能發大心求無上果。(二)安受苦忍,由能安受寒熱等故,不見疲乏老病等等苦,能發精勤克成上果。(三)耐怨害忍,由能忍耐他怨害故,不舍慈悲,無苦惱相,能廣攝化,速成大果,即由初忍能起後二,由察空理無怨等故,若心起於我法等相,見有苦想,不起此者便樂流轉,或樂住寂不發大心,不耐疲乏不起精進,見怨害苦而生退心,便於佛果而成障礙。而諸菩薩不能依經,離我人相起三忍故,返疑此經能招苦果,若謂捨身苦身心故,因果俱苦故,福劣者依經行,行遭寒熱等亦苦身心,云何福勝?由執故,不能依經而起忍,由疑故,不樂起忍之經,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其依經成忍行故,故說割截無我人等。無著約除執障,名離不忍苦障;天親就斷初疑,名斷經成苦果故。

  依無著離不忍中文分為四:(一)如所能忍即是忍體。(二)明忍相及生忍處。(三)如忍差別即種類忍。(四)明對治不忍因緣。

  此初也。文中二句,初句令如所證真境而行能忍,謂如所證法無我理起前所說三種忍度,皆依真境而能起故,忍體即是無嗔勤慧,如所證境無嗔等故。故前標云:如所能忍由依真境而行真忍,即是波羅蜜清凈善根體,是故經雲忍辱波羅蜜;後句令如所證真境,離其忍相,由離相故,即是彼岸,德不可量,是最勝義。能離我相及嗔恚相無苦惱相,不但無苦,並有慈悲共樂和合,由是等故,經言即非忍辱等也。既如所證行離相忍,是故論雲如所能忍,既由有此離相忍故,依經苦行而是其善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能忍於苦行  以苦行有善  彼福不可量  如是最勝義  離我及恚相  實無於苦惱  共樂有慈悲  如是苦行果如前彼福不可量等等,皆是此中依經苦行所得苦果故,故雖行忍而有忍度,不同捨身而有苦果。

【「何以故?】

  ﹝贊曰﹞下明忍相及生忍處,於中有二:初征,後釋。

  此初也。於何處故而生忍相,既令生忍,而復言非,何以故也?

【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

  ﹝贊曰﹞下釋有二:初明生忍處,後正明忍相。

  此初也。然生忍處有其三種,謂於他處起怨害忍,於寒熱等起安受忍,於法我等起諦察忍,此中應明三忍生處,下忍相中應明三忍,而能所起唯耐怨者,以文略故舉初顯後,顯於昔時作忍辱仙,被斗諍王割截身體,能忍此苦不生嗔心。故但他人所怨害處,即耐怨忍所生處也。

【「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相,於中有二:初順釋,後返顯。

  此初也。由於彼時無我等故,身相既離,他相亦無,不見苦惱,而可嗔恚,故能起彼耐怨害忍。如瑜伽論菩薩地云:若遇他害,應作是思:此我先業,應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既為苦縛,豈成自愛,作是思已,應修五想:(一)攝受想。(二)親善想。(三)唯法想。(四)有苦想。(五)無常想,此於他害不生我相,即五相中唯法相也。由修無我唯法相故,不報彼怨,生初忍也。

【「何以故?】

  ﹝贊曰﹞下返顯中,文復分二:初征,後釋。

  此初也。何所以故知於彼時無我等相?

【「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贊曰﹞此釋也。嗔由我生,若有我見,應生嗔恨,恨依嗔立,懷惡不舍,結怨為性,嗔恨既無明。無我相故,行忍時無我等相。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差別,即種類忍,言種類忍者,此五百世相續苦忍,是前割截極苦忍類,或五百世生生常行前後相似,故名種類忍,非一故名為差別。忍辱仙人者即慈悲仙人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贊曰﹞下顯對治不忍因緣。不忍因者,即三苦想,由有苦想便不忍故。三苦想者:(一)住流轉苦想。(二)住眾生相違苦想。(三)住乏受用苦想。

  由初想故見流轉苦,不忍生死,不發大心,便不能起諦察法忍。由次相故,見怨害苦不能忍耐,眾生違便不能起耐怨害忍。由後想故見有所乏,不能忍受寒熱等等,便不能起安受苦忍。

  今為對治此三想故,生諦察等三種勝忍,對治三想,即分為三:初治流轉苦因緣中,文復分四,總標,別釋,重成,結勸。

  此初也。然三苦忍有總有別,總苦謂初流轉苦想,由不諦察二空理故,見生死苦,見相違害,見乏受用,由此不能發菩提心,常處生死,忍流轉苦,故彼論云: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是過等。總忍謂初諦察法忍,由能諦察二空理故,不見生死,不見疲乏,不見他害,由此乃能發菩提心,共證菩提,同出流轉。故彼論云:以無我相而能發心修忍行等。別苦忍者,謂即此餘二想二忍各依境生,各離相故,今此欲令離總苦想故,以總忍而為對治,故說應離一切諸相發菩提心,即以諦察無我理故,能離我等三種苦想,發心修行忍波羅蜜。故天親論而作頌云:  為不舍心起  修行及堅固  為忍波羅蜜  習彼能學心上二句問,下二句答。「為」者依也。依何等故心不舍菩提想,依何等起行相而修行,依無我等忍波羅蜜而能發心,亦以無我而能修行,行得堅固,是釋經言離一切相發心義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贊曰﹞此別釋也。若執色等以為實有,便起希求追戀慳惜,更增流轉,永處生死,安能離相而發菩提,為遮此等故,勸不住色等生心。

【「應生無所住心。】

  ﹝贊曰﹞次重成中,文復分二:初順成,後返遮。

  此初也。既住色等而生其心,增流轉苦,不能發心。若欲發心出生死者,是故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贊曰﹞此返遮也。前令不生色等心故,故勸應生無所住心,非謂更住無住心相,若有住無住相者,亦是生心,即為非住,以真住者都無住故,若無住者契真理故。即此真理,是佛菩提。若心住於色等相者,彼心不住佛菩提也。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贊曰﹞此結勸也。是有住者,即非忍故。故佛前說諸菩薩心不應住色而行布施,既住色等非真布施故,住色等亦非真忍,是故其心應無所住。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贊曰﹞次顯對治眾生相違苦因緣中,文有其三:初正對治,次令信受。後遣執著。

  初中復二:初總標對治,後別釋所以。

  此初也。雖複發心不住流轉,若有眾生相違苦想,強生忍時,便起勞倦,而生退轉,不能常度。菩薩發心行施等行,本為利益一切眾生,應當如是不住眾生相違苦想而行施,行生相違時勿生嗔恨,而強行忍,當生退轉,只因不住,能利眾生故,於此事相,皆應遠離故。論依此而作頌云:  修行利益生  如是因應識  眾生及事相  遠離亦應知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贊曰﹞此別釋所以也。文中四句:初二句明無我相,後二句明無法相。由諸菩薩不了眾生實無我法見相違害,今欲治彼故說二無,既無相違,寧生苦相。論依此義而作頌云:  假名及陰事  如來離彼相  諸佛無彼二  以見實法故言假名者,即是我相,眾生我相但假名故;言陰事者,即是法相,五陰體事為法相故。由佛證實,故說二無:無我相故,說一切相即是非相;無法相故,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此釋經順論意故。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贊曰﹞此令信受也。即斷第九道非作因疑,令信此經,依而行忍,前令作依經修供養行,當成福果,持說經時,應離懈怠及須忍苦,以是佛因,應勤受持,速成佛故,故說應無我,法等相,忍彼眾生相違苦等。而諸菩薩未離執心,不堪依經行忍行故,不欲信受離相違行,返疑此經非為佛因,若證果中有言說道可說此經為佛正因,令我忍苦而持行之,既證果時,離言說道,云何令我忍受勤苦,而為持說非因經耶?今為令知經是佛因,斷彼疑心,令修忍行故,說四語令其信受。論依此義而說頌云:  果雖不住道  而道能為因  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謂證果時雖復不住言說之道,而言說道亦能為因,得佛果也。則以諸佛有四實智,依實而語無虛妄故。言真語者,總說俗諦為顯世諦,是虛妄相唯修實智,是真實故。言實語者,別說俗諦,謂說小乘四諦之行,此苦集是煩惱行,此滅道行是清凈故。言如語者,總說真諦,謂法無我,第一義諦,是說大乘平等法故。言不異語者,別說真諦,授記三世,依真修行所得之果,記住無住行及當果凈非凈故。不作是釋,兩論相違,名有義者,寧成會釋。其不誑語,譯者妄加,論及余經,皆不舉故。故天親論而說頌云:  實智及小乘  說摩訶衍法  及一切受記  以不虛說故既於四境如義而說,不顛倒故,應信修行。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贊曰﹞此遣執著也。聞前所說真語等故,雖生信受,而名為得如言執故,返成其失。顯佛所說,雖無虛妄,而亦不可如言執取。為遮顯此說無實等,謂言說者,但是假詮。法本離言,言非是法,但是隨順彼證實智。如言可取法非有,故無實;離言智證法不無,故無虛。法既離言言非法,故無實;而能隨順得證智,故無虛。論依此義而作頌云:  隨順彼實智  說不實不虛  如聞聲取證  對治如是說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贊曰﹞次顯對治之受用苦因緣,即斷第十證如不證疑,令作經起安受苦忍,前雖令離相違苦相,若心住於乏受用想,亦不精勤數生退轉,而諸菩薩心有所住,不契真如,有苦想故,返疑真如不遍時處,聖人若以真如得名,此一切時一切處有,而人何故有得不得?而證真者,如何要以不住心得住者,不得由住故,雖修而契證,由疑故不修無苦之因,今欲斷彼疑住之心,令具證如而起真忍故,說心住為入闇等。

  無著約令不住,名治乏受用苦想;天親就斷疑情,名證如不證。

  疑文中有二:初法喻明無智妄住,後法喻明有智不住。

  此初也。謂真如理萬德皆圓無住,內證則無所,少有住,外念即為所之由。諸菩薩心有所住,無明染故,不見真如,由此便於現在世中,見乏受用而生苦想,凡所修行求當樂果,若爾豈唯現乏生苦,當果亦乏,苦想不亡,真如既實遍於時處,智人不住,心凈故得;愚者住法,染故不得。如人入闇,則無所見,不見真故,而見現乏,設於當果寧免苦耶?如彼愚人投闇覓物,無所見得,始終乏故。故心住著,即是所治乏受用因,應離之故,天親論遣疑頌云:  時及處實有  而不得真如  無智以住法  余者無智得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贊曰﹞此有智證如不住,於相即能治行,若諸菩薩不住於相,出無明夜心清凈故,便證真如種種德用,既於現在無乏苦相,所行施等不求當果,當果不乏何所苦耶?如有智人而有慧目智日光照見種種物,隨見而用,始終何乏,即心無住,是能對治故,諸菩薩應無所住,而能發生真安受忍,勿於受用生乏苦想,所行施等求當樂果。論依此義故說頌云:  闇明愚無智  明者如有智  對法及對治  得滅法如是頌初二字總舉二喻,對法即是能對治慧如目及日,對治即是所對治障,如所入闇,得滅法者,證真如理,如破闇已,見種種色,余文可解。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

  ﹝贊曰﹞次下第十為離闕少智資糧,即第十四離寂靜味住處,斷第十疑中,校量經勝令持生慧,勸舍味定,前三住處滿福資糧:初行供養正修福因。次修因時少欲勤進,後精勤時忍而無退故。  前三文成其福行,下修智因亦三住處:初離靜處勸舍定味持續為因發生三慧。次離動處,恐證道時生喜動慢而為智障。後教授處外求良緣,除所得心得成證智,由此唯前文亦三,假信行地中多修禪定,恐生味著成所傳故,而不能修智慧資糧,如何克成無上大果。故為除此寂靜味故,而顯持經殊勝功德,令其修行離味著障。無著約其所除障,名離寂靜味;天親就能除法,名校量顯勝。  文分有二:初明五種殊勝功德,以生三慧,後我念過去,下重釋五中第二福聚。  初中有五:(一)佛念親近。(二)攝取福德。(三)嘆法修行。(四)天等供養。(五)能滅罪障。  初中復二:初所修法行,後嘆佛憶念。此初也。謂有菩薩一向專修等持作意,不欲持經,返疑持經得何福德,本就何業故。論依此疑起頌云:  於何法修行  得何等福德  復成就何業  如是說修行前三句問,後一句結為答,初問故經說雲當來之世,於此經等法行有十:此略舉五:(一)受。(二)持。(三)讀。(四)誦。(五)為人說,謂文字中以其總持初受後持,於義理中以其廣聞初讀次誦,為持故受,為誦故讀,然讀與誦二論開合對文背向。無著分二俱廣聞故,天親合一,此前四法行為自淳熟故,外從他聞便生聞慧,內持不妄得生思慧,數數思惟,乃至修慧。第五法行為化眾生,論頌云:  文字三種法  受持聞廣說  修從他及內  得聞是修智  此為自淳熟  余者化眾生

【「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

  ﹝贊曰﹞此蒙佛憶念也。若能舍離樂味禪定,能於此經具修三慧四親(疑是智)近行,自他利者,佛知見之常親近也。

【「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贊曰﹞次攝福,於中有二:初標福德多,後校量顯勝。

  此初也。以信行他持說經,福雖是有漏,聞熏習故,而能資長本無漏,遠與佛果圓滿四智而為疏緣,近與十地二無漏智亦為增上,亦與十地十王果報為異熟因,能成此因,得此等果故,言成就無邊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

  ﹝贊曰﹞下校量顯於中有二:初舉捨身多,後校聞經福。

  初中復二:初施廣,後時長。

  此初施廣,即天親論明事大也。

【「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贊曰﹞此顯時長,即天親論顯時大也。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贊曰﹞下校量經福,於中有二:初舉劣校量,後況復勝行。

  此初也。於中法行各起四行,自作教他贊勵慶慰。其慶慰者是隨喜,由隨喜故信心不迷,迷者即是不隨喜義,既能隨喜,故心不迷。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贊曰﹞此況復勝行也。不謗少福,彼尚不如,況盡受持,行五法行,不可將彼事大時大捨身功德用為校量,即是答前得何福問。論依此義而作頌云:  以事及時大  福中勝福德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贊曰﹞次嘆法修行,於中有二:初讚歎法勝,後嘆修行人勝。

  初中復二:初正贊,後重成。

  此初也。天親自下顯九種義,答前成就何業。頌云:  非余者境界  唯依大人說  及希聞信法  滿足無上界  受持真妙法  尊重身得福  及遠離諸障  復能速證法  成種種勢力  得大妙果報  如是等勝業  於法修行知頌初十句顯九種義釋經文,其後二句總結勸智。前中初句釋此經文,此勝功德,唯佛與佛乃能自覺,雲不可思,無可及勝,非彼聲聞菩薩所測,名不可稱,以此功德無邊際故,是故偈言「非余者境界」。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贊曰﹞此重成也。為成此前不可稱義故,說為發大乘者說,上乘者說。此二空是菩薩,體雖無別,約義下二:能凈二障,故名大乘;余乘不及,複名最上。希求此人名為發者,大心者論名大人,是前頌唯依大人說,為大人說,故不可稱。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贊曰﹞次贊修行人,於中有三:(一)嘆行德。(二)荷正法。(三)簡非相。  此初也。此法行人所得功德,唯有如來能悉知見,余不能知,以是能成極果因故,即前滿足無上果也。

【「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此荷正法也,無上菩提不過理智,此經詮亦名菩提,今以念慧蘊持在心,即是以肩荷擔何種菩提法也。即前受持妙法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贊曰﹞此簡非相也,先征,後釋。

  何以故法行可難,成大福聚為荷菩提?答中有二:樂不法者,謂二乘人唯信人空,不信法空,有法執故,志意狹劣,不皆聞故。著我見等,即諸外道,未離我執。同謂有智,人、法執縛,不求二空,不能受故。返顯能受,是大乘人,離土(疑是上)者故,能成就如前功德。即前及希聞信法與為大乘者義相違帶,故在第二而義樂此。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贊曰﹞此天等供養,以花鬘等恭敬供養,右繞禮拜故名是塔,說經之處地當可尊。次持經人身可重,生無量殊勝福德,即前尊重身得福也。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

  ﹝贊曰﹞此顯滅罪,於中有三:初明於賤。次彰滅罪。復得菩提。

  此初也。輕賤有二:一謂罵辱。二謂打縛。無著雲輕賤其輕賤。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

  ﹝贊曰﹞此彰滅罪也。余本此文即何以故?贊曰先世有二:(一)過去生。(二)持經,前罪經被輕,所以即以滅罪釋其所由。業有四:(一)順現受。(二)順生受。(三)順後受。(四)不定受。若前先世有順後受及不定受,若後先世慧現生後不定。四業罪業既爾,福業亦然。除謗正法,顯善報人及登地上諸聖菩薩,余說一向偏善惡者,具二業者,隨其善惡有勝劣故受罪福報,彼業盡已受彼業果。而持經人具二業者,由福勝故得持此經;有罪業故,被人輕賤。若不持經,善業勢盡,惡業不亡,當隨惡道。由持經故,輕受毀辱,罪業消滅,故說輕賤,是其善事,若唯一向有痴業者,當隨惡道,豈合聞經;若唯一向有福業者,受極樂果,豈被輕賤?妄興色難,未融妙趣,妨而不通,若作斯何或不遣,此中且據中處受持令持經人遇難勿退,若心邈到,淳至持者,雖無輕賤,重罪亦除。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此得菩提也。得菩提者,顯乎罪滅,由前罪滅,故得菩提,即前頌云:「及遠離諸障」。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贊曰﹞上明五種殊勝功德舍靜味。次下重釋五中,第二攝福德聚,於中唯論下三為三:初顯經滅力。次闕福德多。後何人能說。

  初中復二:初舉余福德,後校量顯勝。

  此初也。我曾過去阿僧祇者,謂成佛前,從金剛定七時滿心,然燈佛後為一僧祇,非此所論。今取已前二僧祇劫,所修供養余持經外有所得行,以用校量故,言過去阿僧祇劫,然燈佛前。然燈佛後,能無相修福慧,廣大不可校量,一剎那福實勝前故。所言八百四千等者者,此順西方倒陳其福。順此方者,即那由他億萬四千八百諸佛,西方數法與此不同,亦余諸經數各差異。但可總言,然燈佛前供諸佛福,不如於此不所於中強生下別二隻逢佛非佛爾故。經中隨舉顯校量故。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贊曰﹞此校量顯勝也。下位有情惡世持說,勝佛二隻修因勝福。顯然燈前,雖行供養,心有所得,未蒙授記。是故不如持說經福,無所得因,速成佛故。即前復能速證法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贊曰﹞此闕福德多也。以福廣多,非情計壞,若今說者,新學菩薩、二乘、凡夫,即便迷悶,心發狂亂,返生狐疑,而不信受故,但略說不具言耳。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贊曰﹞此何人能說也。是經文字福因之能,及所得果不離心言,不可思議,難可解了,雖人能但唯佛能生,非余所測,但勸持宜希當勝果故。前論頌顯此義云:  成種種勢力  得大妙果報由是菩薩,應勤受持,勿耽定味而為智障。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贊曰﹞次第十五歡喜勸住處,顯第十一應非無住疑,令修真實無住無道,謂信行地雖未證得真無住道,而於比觀證無住道,亦得相應。數修此故,能離二取證真見道,斷伏二障,由證以觀以證道故,自見得勝起我,而生喜躍掉動之心,當不能處證無住道。次復得入真無住道故,自取心深成障礙故。論頌云:  於內心修行  存我為菩薩  此即障於心  違於不住道由住自取返疑無住。若說菩薩都無所住而生其心,若爾,則應一切無住,如何前雲應如是住亦是降伏,既勸住伏非不住故,由自取故,雖修而不契真住,由生疑故復不修無住之道,今言顯彼疑取之心,令其微契無住之道,是故善現再興前日日雖以重所為立別,是故此文非二固說。無著約余住障名離喜勸住處;天親就顯住疑應非無住疑,文下為二:初問,後答。

  此初也。菩薩約前住心降伏為道,我能自取之心,為復不起我能心耶?是故問言云何住等。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贊曰﹞下答上二:初明無所住,後明無所伏。

  此初也。菩薩所住為度,眾生妄心取相,謂有所度及其度己,實無眾生,如界生齊,覺乃無故。

【「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贊曰﹞此顯無所伏也。先征,後釋。

  所住若無,妄心寧有?若亦無妄,所伏亦無。既有所伏,妄心明有所相,而言無所度者,何以故耶?故即答雲亦無所伏,若諸菩薩謂有我等是所伏者,則非菩薩,見有我等則不能伏,不伏我等是凡夫故。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贊曰﹞此約無能取也。先征意云:既有發趣菩提心人明意應有所住所伏無所住伏之,所以者為何謂耶?故即答雲,勿謂實有能發趣者,能發趣心本無起故,依所住伏,說能發趣;所取本無,能取無故。二取既無,都無所得,云何菩薩智自取心而乃障於真無住義,然宣演中強以此文配樂頂德深,成不可頂德,未離能取心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贊曰﹞次下第十二離無教授障,即第十六求教授住處。次第十二菩薩修因疑,令修勝進求教授行。前雖令離自取之障,依無二取住無住道,而諸菩薩謂為究竟不欲離此處求勝進,豈求教授觀上法取由自不能求教授故,返疑釋迦妄有所行。既其實理都無所得,無發趣人亦無菩薩,云何釋迦於然燈所布發敬花而求教授,妄有所作,何所益耶?既爾彼時應有所得,既由疑執不求教授,由此便是無教授障。將欲斷彼執疑之心,故舉昔於然燈佛慧求教授行,我於彼略得住八地,至無功用能無相修雖都無得當相,然燈以求教授進成上位,況信八地未得真住,不求教授觀上法耶?既顯疑執而說此文,是故兩論各明一義。無著約除其執,名離不求教授障;天親就顯疑念,名顯菩薩修因疑。文分為三:問,答,即成。

  此問也。於彼佛時真實理中,頗有取證佛菩薩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此答也。准問應知。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下佛印成,於中有二:初總印,後別成。

  此初也。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贊曰﹞下別成中,展轉釋疑文下有六:(一)無法得受記。(二)真如不可說。(三)佛不得菩提。(四)遮正增減執。(五)真如慧信法。(六)安立第一義。初中又二:初返釋,後順成。

  此初也。菩提若實是可得者,我於彼時實行勝行,應於彼時便得正覺,然燈便不與我授記,以於彼時便應得故。釋迦牟尼此雲能寧,既自能寧能寧他故。

【「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贊曰﹞此所成也。良以實無勝行可行,亦無如言菩提可證,復於彼時心無所得,行順於理,既無退轉,是故然燈授我當記故。論頌云:  以授後時記  然燈行非上  菩提彼行等  非實有為相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贊曰﹞此真如不可說,文中征釋。何故菩提無有實法,若無菩提,佛亦非有,言於彼時無可得者,何以故耶?彼時所授如來記者,如來即是諸法真如,而此真如實不可說,以離戲論煩動心故,非有為漏實異性故,故於彼時無說無得。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此佛不得菩提也。文中二答舉執遮遣,若有人言然燈佛時,因行非上,不得菩提,後成佛時,果德殊勝,應有實法得正覺耶?故遮正云:非但彼時不得菩提,後成佛時亦如因行實無所得。故前頌云:「菩提彼行等」。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贊曰﹞此遮正增減執也。恐聞因果信無所得,便謗如來都無菩提,謂菩提者言皆虛妄,為遮此故,言無實虛。佛菩提者,即是真如,真如無有虛實,一實二相以實無有有為五陰言說相故,故言無實,故前頌云:「非實有為相」;不無證修,世間言道真實相故,故說無虛,故後頌云:「彼即非相相,以不虛妄說」。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贊曰﹞此真如遍諸法,由前菩提是真如故,真如即尊佛自體法,亦是諸佛所證之法,真如遍為一切法性,是法諸佛法,一切自體相,佛無所得,能得是法,菩薩亦應無得而得。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贊曰﹞此安第一義,前以真如遍諸法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恐彼妄執能所,下別色等諸法,以為佛法故,今遣之言即非等,所言一切是佛法者,以無所得契證真如,能見色等而不下別故,說一切皆是佛法,即非妄起,有所得心下別一切名為佛法,若離能所下別之心,即色觀真,即真觀色故,一切法是名佛法。我於彼時蒙佛教授,知一切法皆佛法故,故授我記,當得作佛。故諸菩薩亦求教授,悟諸佛法,速成佛果。釋迦過去亦逢諸佛而縛三文。舉然燈者,此經正以無相為宗,然燈佛時,萬方契證,功德八劫,行入三祇,是故此中句偏舉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贊曰﹞已顯地前信解八地。次下第二明凈心地,即第十七證道住處,天親論釋喻說顯疑,同入真見,前為信行三災菩薩,則說地前四種妙行:無生而不遍度,無行而不遍修,無果而不遍相,無障而不遍顯,四弘所行已備,於前二真見道將開,於後今為闕說故,此文生則為闕說法身理智,令此菩薩顯下別障發無漏心,親證體會。而諸菩薩不離所得下別心故,雖聞前說,以無所得證真法身,仍未顯疑,恐謂法身亦有所得,遂以喻顯,而顯所疑故,說譬如身長大等。無著約所喻之理智故,說凈心證道;天親就舉喻而顯前疑,故名喻說顯疑。文下為二:初得智令顯,後離慢令證。

  前中又二:初如來喻教,後善現答成。

  此初也。真如理智,唯內證真,非其言相,可稱彼體,然諸智者,因喻得明故。次大身以通玄旨,譬如人身贊滿端緯攝彼德貌,總名大身。所成理智名之為法,攝領成就故謂之身。而此法身名長大者,謂入證道所顯法身,以得二智而顯證故。

  所言證得二種智者:一種姓智,始從初地得此智,已生如來家,定殖佛種,先於此家長夜所生,既得生已,畢竟縛依,便能得彼至得成就。三功德相、妙身相,故名為長身。三功德者,即報、應、化三妙果也。

  二樂直有,始從初地能證五種平等理故,成平等智。五平等者:(一)斷惡平等,證智不見苦樂異故。(二)無我業等,證智不見有我異故。(三)顯相應平等,證智不見自他異故。(四)無希望心相應平等,證智利他無求報故。(五)一切菩薩證道平等,證此能發同體智故。得此智已,普攝眾生,是攝身故名為大身。既從證道得此智故,下顯法身當名長大,況至果德所顯法身,離一切境,遍一切境,大功德體,最名長大。故論約果法身頌云:  依彼法身佛  故說大身喻  身離一切障  及遍一切境  功德及大體  故即說大身  非身即是心  故即說非身上之二句說喻之意,下之二句釋次經文,中間四句正明此義。

【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贊曰﹞此蘊現答成也。如來說身為長大者,安立非自非他相故。若有自他異身相者,即為非大身。若離異相,有彼真如同體相者,是名大身。故前頌雲非身即是身,故即說非身,於彼身中安立非自非他相故。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贊曰﹞次下離慢令證顯第十三疑,由從初地離我得慢得二智故,乃至成佛能顯清凈妙大法身,欲令信行終滿菩薩速入證道而證會故,說長大身,令離自他我慢相心而為體證,而諸菩薩不能離慢而證道故,返疑無我,則無菩薩,若無菩薩則亦無佛,雖(疑是誰)度眾生嚴凈國土?若如是者,何要發心修行,行法而求法身,由慢故無智,而不證道,由疑故有慢,而不契真。今欲顯彼疑、慢之心故,說應如凈心菩薩離煩倒慢,成妙大身。無著約障慢執,名離慢令證;天親約遣疑情,名顯行佛不成疑。文下為四:告、征、釋結。

  此初也。由必不遍真如法界妄懷慢故,謂度生等聞說實無有菩薩故,返疑行耶?都無所成,疑慢若生,豈成行耶?如諸佛等得智離慢無我,能等成長大身,嚴土度生自然成就故,則菩薩亦如佛等,離慢證真,成身長大故,言菩薩亦如是。若欲我當度眾生者,由知我故,是自慢倒,如何能得攝種姓智,見眾生故,於他妄倒,如何能得平等姓智,既由慢等不得智故,無妙大身,何名菩薩,故論頌云:  不達真法界  起度眾生意  及凈佛國土  生心即是倒

【「何以故?】

  ﹝贊曰﹞此征非所以也。

【「須菩提!無有法名為菩薩。】

  ﹝贊曰﹞此釋義所由也。以於俗諦攬五蘊成,若於真諦,都無名相。若俗若真,何有一法名菩薩者,恃何起慢,言我度耶!

【「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贊曰﹞此結會諸法非但菩薩無差實法,我明一切諸法亦然。人法二乘二俱無故。人法既空不應生會,若不盡此起眾生會,則不得成妙身大身,是故不得名菩薩也。即由初地入見道時,離上別慢名為凈心,心凈得智名為證道,而經廣明信行佛地,略說初地見道凈心,不明十地證凈心者,經宗為明佛種,不顯佛果菩提,是其所紹發心,已知是能紹繼舉果,令求廣明佛地,地前雖修廣身令學,若入見道十地,自成克紹佛果,成種不顯故,略十地而不廣明,由此名為金剛般若,以初後中闊狹異故。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贊曰﹞上明第二凈心地竟。次下第三顯如來地,即十八中上求佛地,八中第六究竟住處。前明地前及後心地,今辨果德令欣求趣,即舉佛身六種具足,令十地位菩薩,上求據能求人名為上求佛地住處,約所求果名為究竟,及如來地六具足名如前配列,總顯佛果依正二執,佛果必有依正報故。初一依報,後五正報,為成依報先明凈土,正報之中三業必以知為導故,先明知見。三業之中身為所依故,先明其相好。二具相為表德,令人敬德,而會佛好為嚴身,令人愛慕,而親近利他中勝,先明好身相為好依故,後顯相語利他勝故,先明之心為益本故,為後辨且初第一國土凈具足,即在顯前行何不成疑中,令修佛果圓滿土行。

  文中分四:(一)執顯非。(二)征非所以。(三)正顯嚴土。(四)結真菩薩。

  此初也。菩薩若求佛果,依報應正修行無相定慧,除彼二執而作真嚴,若言我當是人,我執莊嚴佛土,是法、我執。二執既起,不證於真,即非心凈,何能嚴土?言我嚴者非菩薩也。故前頌云:「及凈佛國土,生心即是倒」。

【「何以故?】

  ﹝贊曰﹞此征非所以也。

【「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贊曰﹞此正顯嚴土也。此中若欲真嚴土者,即非有相能所莊嚴。若離能所無相嚴者,是名莊嚴,是真嚴故。便能具足四身凈土,是故此文,名土具足。前餘地前小念修道,今令地十等以具足,故文似重,與前別也。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贊曰﹞此結真菩薩,不言我能,是達生空;無所嚴相,是達法空。如來說為是真菩薩故,論頌云:  眾生及菩薩  知諸法無我  非聖自知信  及聖以有知真菩薩者,能知自身及眾生身,皆無有我,非聖菩薩,當以自智信無我法,次及聖位以有聖知不通達耶?即顯有執,不達二空,非真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

  ﹝贊曰﹞次下第二無上見智凈具足,顯第十四佛無能見,令稱實求具足知見,前令求佛依報凈土,土體通情與非情,即是菩薩所用所化七珍為實,是所受用,其中眾生是所化利,若無知見誰受化耶?是故云由見凈五修智凈六通及所依福,方能了達色非色等而為受用,亦知眾生心行差別而為濟利,亦能無盡令他愛樂常寧化導,而諸菩薩志樂求佛無上見智,聞前所說不見諸法名為諸佛,遂疑如來恐無見智。今說佛有見智具足,下彼疑心,今欣求趣。無著約有所求之果,若見智得具足;天親約顯疑,今求名說佛無能見疑。

  文下為三:初明見凈具足。次明智凈具足。後顯福德具足。

  鑒照名見,既顯名智,可愛名福,離障圓明名凈具足,見凈五眼即下為五:一一又二:初問後答。

  此初也。問肉眼破膚四塵名之為肉,清凈五報依照名眼,若諸願共未得通者,除轉輪王,唯見近處欲相無明,障內之色,離業報障,方能成就。若諸菩薩自為導此身心故,見眾生者,生憐愍故,初修成之。然隨大小,見百由旬乃至三千大千世界。由有障故不見他方。若在佛身,色即是智,理即是事,一即一切,見因法界無障礙故,以是清凈無漏色報,利他善報之所見障肉邊,亦名肉眼。今欲顯佛具此見凈故,問善現如來有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贊曰﹞此答也。佛離諸障,能益自他,平同凡夫亦五義。五所生凈色無漏肉眼,若無此者非具足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

  ﹝贊曰﹞此問天眼也。先舉凈慮名之為天,因天而照故名天眼。然此天眼有報、修得。若順靜慮,引色界中所盡凈色名為修得;若生天中,業因所生法凈色報,名為報得。此二天眼聞能征見,欲約外色而其塵近,即有差別,若願所得見四天下羅漢辟支,小大漸次見小中大三千界色,菩薩為離前肉眼過,欲慧知彼六趣。諸本論修天眼,其最小者見百由旬,乃至最大見十方界,諸天二乘所不見色,及見三世染凈因果。若在佛身,是真天眼,以無二相見一切故,今欲顯佛具此見凈故,問善現如來有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贊曰﹞此答也。以佛過去具足離修,於現果德常在三昧,能利自他觀無盡境,有報修得真天眼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

  ﹝贊曰﹞此問慧眼也。簡釋染凈名之為慧,能照真理即名為眼。三乘聖者,隨證二空解真之智,以為慧眼。前之天眼未離虛妄,菩薩欲知諸法實性成就真故出生死道,及欲今生離虛妄者為救濟故。次修慧眼,若至佛身,一即一切,障以一智,見通理事,約照理邊,亦名慧眼,今將顯今此,故問有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贊曰﹞此答也。由佛離相即色觀雲遍證諸法真如理性故,佛世尊有慧眼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

  ﹝贊曰﹞此問法眼也。眾生報性名等稱法,後智照達名之為眼。大乘因果照二空,如由此復能發俗,後智能知眾生報性差別,及能照解名句等法,逆所觀法名為法眼。若唯慧眼於法無知,便同二乘,不能普利;菩薩為知眾生報欲及度生法,故修法眼。若至佛身,雖即照理,約達俗邊亦得名有,將顯今此,故為問起。

【「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贊曰﹞此答也。佛既體真通達諸法,何報欲而不了,何名句而不知,利他之最,是法眼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

  ﹝贊曰﹞此問佛眼也。覺道圓滿故稱為佛,普觀理事故名為眼。佛眼有二:一總二別,總謂攬前四眼,所成如四河流,總聚名海:別謂佛身,以一切種無功用智而為體性,前之四眼名別,因位未通離障,見境未周,自利利他,尚猶賤劣,等令圓勝,故修佛眼。今將顯佛令此見凈故,先問起如來有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贊曰﹞此答也。超前因位通顯無知理事雙融,故有佛眼。前諸住文不立勝義,此皆言有,不言非者,此與智凈既同住處,以後彰前,亦同解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贊曰﹞下明智凈。前之見凈,能照慧體;此之智凈,能照智用。體、用別故。無著下二用不離體;天親合一,即由見凈能發凈智,既釋眾生心行差別,令彼之心離諸散亂,證真境故名智凈住。文下為三:初舉智所能。次明佛能知。後征釋所以。

  初中復四:(一)因河辨沙。(二)因沙數界。(三)因果說生。(四)因生說心。此初也。如來依俗欲顯數多事理智心,故說如是,此如起信空無邊報。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贊曰﹞此因沙數界也。如起信論:空無邊故界無邊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

  ﹝贊曰﹞此因果說生也。亦如起信,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也。

【「若干種心,】

  ﹝贊曰﹞此因生說心,亦如起信,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

  若干種者,重知二種:一者染心,即是凡夫共欲之心,不能修初四念處故,於常樂我凈體上而妄執為常樂我常而生愛護。二者凈心,即二我者離欲之心,不能修真四念處故,於自佛性常樂我凈真實體上而倒執為非常樂等,以求出離故。天親論法真念處,更名常住不動根本,名異義皆法真說,故四念處有其二種。

【「如來悉知。】

  ﹝贊曰﹞上明所境,此顯能知。知有二:一於染凈而悉知之。二於染凈悉知是倒。故論頌云:  雖不見諸法  非無了境眼  以見彼顛倒  種種顛倒識  以離於實念  不住彼實智  是故說顛倒

【「何以故?】

  ﹝贊曰﹞下釋所以,於中有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非但境多而心難見,能悉知者,何以故也?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贊曰﹞此答也。如來說此染凈諸心,於俗諦門少為非住四念處心;於真諦門住非住心不可得故。但是俗諦假名染凈,顛倒之心若取心相獨□生礙,於一心念尚不能知,由見諸心不為非心,得真理故能通知也。此同起信應引說之。

【「所以者何?】

  ﹝贊曰﹞此征也。既說為心復說非心,何所以者?

【「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贊曰﹞此釋也。然心能變境,境復生心,心境相因而成緣相,若緣過境名過去心;若慮來境名未來心;若取現境名現在心。三世之境既離心無,已滅未生妄無住故,故三世心已滅未生,亦妄無住,皆不可得故,說諸心為非心□。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贊曰﹞智見凈中福德具足,顯第十五福德非善疑,令修佛身具足福德智,為能導引生福故,福為所依能資智故,若無福者,知見何依?既不能居前之凈土,亦不能感後相兩身,為成前後假真福,而諸菩薩不能了,心皆為非心,離顛倒故,返疑福德亦是離倒。作是疑云:若說染凈心皆倒者,依心修福亦是離倒,既非善何要修行?由執故,不離顛倒之因;由疑故,不修離倒之福。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修行離倒之福故,顯離相福德甚多。無著約離執而修福,名福德具足;天親遣疑而知善,名顯福德非善疑。文下為三,問答於成。

  此初也。以離顛倒無住之心,而以七寶奉施如來,當得佛身福德自在,以是因緣,福寧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贊曰﹞此答,以如是等無住施緣,當感佛身,其福甚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贊曰﹞此釋成也。若住三輪執實有福心,既顛倒福有限量,不說福多;以無相心所修福德,能與佛智而為根本,非是有住顛倒福故,我如來福德多故。論頌云:  佛智慧根本  非顛倒功德  以是福德相  故重說譬喻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贊曰﹞次下第三隨形好身具足,顯第十六相好順佛疑,令修佛身圓滿身業。前既學佛嚴凈佛土,修勝智見,鑒照理事。次便嚴佛所有相好,然佛相好從法身起,真德無限相好無邊,皆如真體周遍法界,由此名為相好具足。故說身有無量色等不成就者,應觀法身,法體若成相好亦就。然諸菩薩於出觀時有執心故,隨其行位所見相好執為定實,既示體真,返生疑念,既說佛以無為得名,云何諸佛成就相好,既成相好,應非無為,佛若無為相好非佛,寧求相好觀法身耶?不觀真故,雖修而不具足,由懷疑故,後不修相好,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觀法身,成相好體得真體已,相好自故,顯不以相好見佛。無著約體真而修學,名相好具足;天親就遣疑而上求名,顯相好非佛。天親以同是身業故,合說顯疑;無著以相好有殊,乃開二具足。此隨好中文分為四:問、答、征、釋。

  初問意者,欲具隨好應觀法身,法身心隨從應化具足,隨好色身見不?答征可見,不煩再舉。釋之意云:如來所說應化隨好以為具足,佛道身者,但隨彼位散心所見,即非法身,恆沙性德所起隨好具足色身,若能離相觀佛法身,所成圓滿真隨好者,是則名為具足色身,雖相及好皆是色身,而以隨好配色身者,別德總名猶如色處,以非秉著但名為色,如彼四蘊非表示故,但總稱名此亦應爾。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贊曰﹞次顯第四相身具足,故非秉著,但名色身相,既秉著故,別標舉生起義意,顯彼疑情,問答征釋,一準隨好,但相好殊而文別耳。此相及好既依真起,雖不離真非即真體。性相別觀,不可為無;即性而觀,不可為有。以離法身既無相好,故此相好非不是佛,既對法身非無非有,是故不應定執求也。論依此義而說頌云:  法身畢竟體  非彼相好身  以相好成就  非是法身故  不離於法身  彼二非不佛  故重說成就  亦無二及有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

  ﹝贊曰﹞次下第五明語具足,顯第十八佛有所說疑,令修佛身圓滿語業。前明相好求佛身業,身不徒然,為生說法,既離執以求身之方具足,亦已詮而學說說法方圓,若執有說,而求具足有所說故,有所不說,何能圓滿佛之語業。由佛無說無所不說,故說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眾生所有諸言音,莫非如來說輪攝,能如是者,名語具足。皆由了說而無說故,而諸菩薩,於散位中不能契真無說而說,返疑如來有實說法,不契真故,雖學而不具足。由有疑故,不觀無說之理。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知無說而求具足故,言說法者,無法可說等。無著約令順無說而上求人語具足;天親就顯義而契理名顯佛有所說疑。中下五句遮征釋成,此初二也。如頗謂佛若真若俗,即如離如有所說解,便遮止云:莫作如來五所說念。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贊曰﹞此釋也。若言如來於真於俗,即如離如,而有所說,即言離言,能詮所詮,實體法者,有所說故,有所不說,是即如來語不具足不解義故,豈非謗佛。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贊曰﹞此成也。以所說法不過文義,離法界外即無自求,如前求佛,即相無相。說法亦能說而無說,無所說故無不說,能以一言盡說諸法,離所說外更無可說,語具足故,是名說法故。論頌云:  如佛法亦然  所說二差別  不離於法界  說法無自相次下第六明心具足。於中准論有六種心:(一)念處。(二)正覺心。(三)施設大利法。(四)攝取法身。(五)不住生死大心。(六)行住凈心。

  於中第一念處心,經顯第十八,何人能信疑,而斯經亦闕此經文,余本即有。故論列之,如魏本云:「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此中意者,菩薩如佛常念眾生,若善不善、若信不信,常應利益,而不舍離。而諸菩薩不能如佛起樂等念,恐諸眾生有惡不信,難可悲念。便生疑云:既此前言能說所說,皆是其無,有何等人信是深法?於無信者,如何悲念不已相而興悲?由疑故不以法,而後欲顯彼疑、執之心,令起無解大悲念處故,說眾生若真若俗非有非無,若信不信非凡非聖,於中不可定執是非,但樂等念如三念,更不舍眾生。無著約等念而令悲名念處心;天親約有信而令名顯何人能信疑。故論頌云:  所說說者深  非無能信者  非眾生眾生  非聖非不聖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贊曰﹞次下第二明正覺心,顯第十九有得證果疑。修菩提勝因果行前,明念處大悲為首,大悲之智必由果圓果滿,滿來順成正覺,欲成正覺,即令修行有為無為無上妙行,而諸菩薩不離我法,不能如佛具此二行,返疑佛行非無上行。作是疑云:何故如來離無所得及無所行,此上上證依展轉行有得行□證菩提,而今令我行二行耶?由執故,雖行而乖正覺,由疑故,復不欲修行。今欲顯彼疑、執之心,故說真理,雖無一法可修,若離俗諦,修行方便無由彼證。無著約除執而令學,名正覺心;天親就顯疑而令修,名顯有得證果疑。文下為二:初善現發問,後如來即答。

  此初也。三僧祇劫二諦雙修,所成正覺若因若果,豈非為彼無所得耶?

【「如是,如是。須菩提!】

  ﹝贊曰﹞下答有二:初明菩提果無所得,後明覺道因無所得。初中復二:初法身果,後報身果。初中復三:初即,次釋,後結。

  此初也。承前問辭,若因若果無所得耶?故今即言,如是如是,所菩提也。

【「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

  ﹝贊曰﹞此釋也。我觀菩提,若因若果,無微塵許所取法體,無少法故心無可得。

【「是名阿耨至三菩提。】

  ﹝贊曰﹞此結也。由證真如無所得理,無有少法,是可得故,障盡理圓而成法身,是名阿耨無上菩提,是故論言,阿耨多羅語,故復說頌云:  彼處無少法  知菩提無上  法界不增減  凈平等自相  有無上方便  及離於漏法  是故非凈法  即是清凈法前之二句釋此三文,彼法身處無少可得,故知即是菩提無上。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下報身果,於中有二:初明菩提平等,後釋平等所由。

  此初也。若凡若聖,無我真如平等之理,雖皆齊有,由佛能證此平等理,得成報身,名正等覺,故論說為三藐三佛陀語故,顯身菩提者,人平等相,相謂假者,即報佛也。以法界中功德起而非增;煩惱滅而非減,由非增減,即名平等,由佛同證此平等理故,得壽命功德身相,悉皆齊等,名無齊下。由證平等,成無齊下,是故說為人平等相,即是前頌法界不增減也。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贊曰﹞此釋平等所由也。余本及論,此下皆有得者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文闕者,譯者慢耳。所證真如具恆沙德,在經名如來藏,出經名法身位,別名殊體無差別。我人眾生是生死法,無彼我等是名法身。故論說為於生死法中平等相也。即是前顯凈平等自相,由法無我,清凈平等自體相故,顯其報身平等相也。

【「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下顯菩提道,因無所得,於中有二:初旨明,後料簡。

  此初也。一切善法,六度萬行,若望法身,能為了因;若望報身即為生因。故論說為菩提道也。即明令修一切善法,方得菩提。非如二乘少修善法。即是前頌「有無上方便」。余菩提者善法不滿足,更有上方便故。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贊曰﹞此料簡也。所言善法者,即彼無漏福德智慧理事等行;即非善法者,非是有漏世諦善法;是名善法者,即是隨順第一義諦無漏善法故。前頌云:「及離於漏法,是故非凈法,即是清凈法」,如顯釋經彼非結也。雖法報身互通□義,皆名無上正等菩提,性相別觀,隨義增勝法身菩提,得名無上報身菩提,名正等覺。攝相歸性,總名法身,皆名無上不增減等,是釋法身無上所以。由斯兩論各依一釋。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

  ﹝贊曰﹞次下第三施設大利法心,顯第二十無記非因疑,及二十二佛能度生疑,令眼如佛大法利行,前已學佛證得正覺,次當學佛法施群生。以所得法施大福利,施福利時,不應見有我謂能說,彼謂能受,以法及人,皆非有故。而諸菩薩不能學佛無所得心,施法利故,返疑所施文字教法,是無記,故非菩提因,何要施設?由執故,雖施而不廣大,由疑故,復不欲信施。令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學佛,設大法利,故說受持得無量福,實無眾生如來度等。無著約除執而廣利生,名施設大利法;天親就顯義而行廣利,名顯二種疑。文分為二:初施設法利,即顯無記非因疑;後安立第一義教授,即顯佛能度生疑。顯初疑故,論頌云:  雖言無記法  而實是彼因  是故一法寶  勝無量珍寶上之二句假設問答,雖是無記,且為佛因,以離所說不成佛故。下之二句據實理答,言無記者是小乘義,豈大乘者執無記耶?以所說法,從前流故,眾生但聞成出世故,故一法寶勝無量寶,令知教善為菩提因,顯彼疑心行法利故,故以財施而為較量。此文後三:初舉劣。次明勝。後校量。

  此初也。地前持說功德應少,所舉較量財命極多;地上持說功德應廣,所校財施都少者,何以施多少皆劣持經?地前難化多以勤勉,地上易知少之自達,隨舉並得據理皆齊,地上縱多無所喻故。

【「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

  ﹝贊曰﹞此明勝也。文准前釋。

【「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贊曰﹞此正校量也。下持經福以為多,下全舉施福不及其一千萬億,下亦復如是,算數譬喻所不及。此中准論有四勝故,所不能及,(一)者數勝,即是此中算數不及,經福雖少性無限故,數亦無限,非彼施福有限數法所能及故。(二)者力勝,即余本言歌羅分也。如折一毛百分之心,一名為歌羅,義釋為力,以無漏福少分力勢,非即漏善力所及故。(三)無似勝,即余本言數不能及,以持經福全不比數施福類故,如貴賤人不相以數。(四)者因勝,即余本言鄔波尼殺曇,此譯為因,舉因攝果,施福招苦,因果俱劣;經因雖少,福成佛果,因果勝故。由四勝故,譬喻不及,故論頌云:  數力無似勝  無似因亦然  一切世間法  不可得為喻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

  ﹝贊曰﹞此下安立第一義教授,顯第三十一佛能度生疑,令其行真利樂行,謂設法利度眾生時,而起生凡,依第一義教授,地上諸菩薩類,應如如來度諸眾生,無實生相。而諸菩薩不能學佛,依第一義而度生故,返疑如來有實度生,非是依於第一義諦。若說真如,是法平等,諸何更有度眾生,既有度生,明非平等。由迷故雖度而不成真利,由疑故總不欲度生。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依真而度生故,故說無實眾生可度。無著約遣迷而真度,名第一義教授;天親就顯疑而體真,名顯佛能度生疑。文下有四:問、遮、征、釋。

  此初也。作念於真理有度生耶?

【「須菩提!莫作是念。】

  ﹝贊曰﹞此遮止也。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

【「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贊曰﹞下釋有三:初順成。次返顯。後簡異。

  此初也。真法界中一相不存,若依俗諦但有五蘊,即於蘊體假名眾生,名及五蘊不離法界故,法界中無生別度故,論頌云:  平等真法界  佛不度眾生  以名共彼陰  不離於法界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贊曰﹞此返顯也。佛一切智,稱理而知,無中謂有,即為妄執,既無妄執,是故不見有少眾生如來度者。故無著云:如來如爾而不知故;天親頌云:  取我度為過  以取彼法是  取度眾生故  不取彼應知於中三句釋此經文:初五陰中有生度者,是取相過。次顯以取五陰之法是眾生故。後令眾生而得解脫有度生相。即初句標,下二句釋。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

  ﹝贊曰﹞下簡異中,復有三:初佛知無。次凡疑有。後破凡愚。

  此初也。言有我者,是有我執;非有我者,是無我執。有所執我,可有我執,所我既無,何有所執,即本無我而妄生執,名為我執。既無我執,佛何故說?

【「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贊曰﹞此凡執有也。佛知我無,都無我執,而諸凡愚起心別見,妄說為有,橫生實執。如來欲顯無所取我,但妄執故,說為我執,於無所取而妄執故。故前頌雲「不取彼應知」。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

  ﹝贊曰﹞此破凡愚也。豈唯無彼所起之我,勿謂實有能起執人。真諦無生,何凡之有?俗諦約化,亦非是真故。凡夫者,即非凡夫。余本有言愚夫異生,即稟異見而更生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四攝取法身心,顯第二十三比知法體疑,及二十四相福成因疑,令離相修攝法身行。前來諸文雖明法身,未顯攝取故與前別,而諸菩薩法執未亡,不能離相攝法身故,返於法身而生疑念,法身雖非相成就見,應以見相而得比知,既爾,法身應以所修相好福因而能證得。由執故雖修而不能攝取;由疑故不修能攝之因。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離執相而觀法體,修離相行攝取法身故,說不以相觀佛等。無著約離執而自契證,名攝取法身;天親就顯疑而修正因,名顯比知相因疑。文分為二:初明觀相不可識真,即顯比知法體疑;後明相因非得真體,即顯相福成因疑。初中後二長行頌故。長行文四,問、答、覓、領。

  此初也。可以觀見三十二相比知如來法性身不?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贊曰﹞此答也。須菩提將導佛覓故,以菩薩執疑之心答言如是,以觀諸相以知如來真法身也。

【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

  ﹝贊曰﹞此覓也。由轉輪王亦今相故。故論頌云:  非是色身相  可顯知如來(一本作「可比諸如來」)  諸佛唯法身  轉輪王非佛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贊曰﹞此領也。如我先來解佛所說,應不可以觀見諸相比知如來覓真法身也。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贊曰﹞此顯成也。余本此後更一頌云:  應觀佛法性  即導師法身  法性非所識  故彼不能了廣而頌顯示如來所不應見,謂若求見真佛法身,而尋色聲行耶?定故但見世諦,非契於理,則不能見如來法身。如此法身所不應見故,色聲心不可見也。既爾法身如何可見?故次半頌答此義云:應觀佛體真如法性,性即是導師法身,報化德法,名曰導師,導引凡聖,於真理故,導師應以法性為德,是彼色聲心所不應見也。何故色聲心而不能見色聲,是者分別識,以此法性唯內證知,非是心別識所識故,彼色聲心不能見也。故論頌云:  唯見色聞聲  是人不知佛  以真如法身  非是識境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

  ﹝贊曰﹞下明相因非得真體。次第二十三相福成因疑。文中有三:問遮身正,此初二也。恐諸菩薩復作是執,若不以相以見如來,寧以相因得法身果,說相兩因得作佛故,為離此著故復答言也。更作念如來,豈不以相具足為因證得?便遮止云:莫作是念。若以相因得菩提者,轉輪聖王亦應證得,此中亦應作是例難,以前影后,經不重言。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此經示正義也。謂佛身者理智為體,但由發起真無相智,觀證法性,名得菩提。不以具足福相為因,而能證得無上正覺。方便因相各差別故。論依此義而說頌云:  非相好果報  依福德成就  而得真法身  方便異相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贊曰﹞次下第五不住生死涅槃心,斷第二十五失福及果疑,令其學佛無住妙行故,令學佛以無相智正觀正證攝取法身,非得法身便永寂滅;次令學佛起報化身,不顯福業不住涅槃,不著物福業不住生死,而諸菩薩不能學佛行無住道契大涅槃,返疑福業有舍有取,作是疑云:既說如來唯智,如來非福因得,則應證得法身之時,所修相好福德應失,福德失故無所感果,豈非證寂為斷滅,般若非斷滅,不住涅槃,則取福德應住生死。若證寂滅,便同二乘;住生死故,則同凡數,如何能得無住涅槃?由執故,不契無住之理;由疑故,不修無住之因。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成無住大涅槃果故,說發心不說斷滅,所作福德不應貪著。無著約除執而成無住,名不住生死涅槃心;天親就遣疑而修行因,名斷失福及果疑。文分為二:初不住涅槃,後不住流轉。

  初文後四:問、遮、微、釋。

  此初二也。發趣大乘初心菩薩,尚不欲住寂滅涅槃,況我如來得無住道。故令菩薩知佛果德,而以行求速成大果。然諸菩薩意行虛空法界等盡,我行方盡,故不可說,同於二乘,舍大悲心,而求斷滅,便遮止云:莫作是念。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贊曰﹞此釋也。發菩提者能住真如,真如在纏不為苦逼,雖處涅槃不同惑斷故,發心者得勝忍智,如所住法,而能通達不厭生死,不欣涅槃,說初發心,多劫生死,廣行妙行;若至佛果,示現生死,以利群生。利眾生時必憑勝福,福於佛果雖非親因,於能證智,而有助力故。得法身不失福業,由是亦說斷滅相狀。論假此義而作頌云:  不失功德因  及彼勝果報  得勝忍不失  以得無垢果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

  ﹝贊曰﹞下明不住流轉。文分為二:初明有福非苦所惱,後明受報而不住著。

  初中復二:初舉劣,後顯勝。

  此初也。恐諸菩薩生如是心,若不住涅槃,應生死苦逼。為離執著疑惑之心,說有福德而無苦惱故。舉凡人施寶福因感得輪王釋梵等報,尚非圓勝,尚無苦逼,況佛菩薩勝福德耶?如經說云:轉輪聖王以少福故,當得無病等。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贊曰﹞此顯勝也。如前凡人施寶功德,雖在生死當非苦逼,況若復有佛殊勝人,知一切法,無彼二乘(編者註:「乘」疑是「我」),得成三忍,於有為法而得自在,非業煩惱力所生起,所有福德勝過於前,而更有苦所逼惱耶?

  二無我者:(一)人無我,(二)法無我。言三忍者,由知二種無我理故,能於三性,如次起於苦性無生忍,自然無生忍,惑苦無生忍。

【「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贊曰﹞下明受報而不住著,於中有三:初標,次問,後釋。

  此初也。即是釋前福勝所由,由知無我得成於忍,於所作福而不受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贊曰﹞此中問也。以前佛說求福資糧。次前復雲福勝,於前即是菩薩應受福德,云何復雲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贊曰﹞此為釋也。受有二種:一者無貪領受。二者貪著取受。若是無貪無漏福德,即應領受,不住涅槃;若是貪著有漏福德,則應不受,不住生死。故令領受故,說菩薩求福資糧福勝於前,今說所作不應貪著故,說菩薩不受福德,非是總令棄捨於福。故論頌云:  身勝福德相  故重說譬喻(編者註:一本作「示勝福德相,是故說譬喻」)  是福德無報  如是受不取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贊曰﹞次下第六行住凈心。為化眾生集行住神通方便說法流轉,所作殊勝有為之事,此勝慧行,名之為行安處,如是名之為住,而無諸染故複名凈。前雖總明無住寂用,而未別明方便作用,今為明之。有下文起,於中有三:(一)威儀行住凈。(二)破名色身自在行住凈。(三)不染行住凈。緣隨感應似有來者,觀語不執成大神通,於說法等而無染著,今具足說,令其上求所學之求,如是次第。

  初威儀行住凈,即次第二十六化無受用疑,令修佛果凈,以諸威儀行,菩薩上求佛地,所有事業化眾生等未亡執故,乃謂如來實有知來而生習學,由不語□□迷真故,返疑法身有知來相,作是疑云:既如前說,是福德無報,無有漏報,云何得於十方世界出沒往來,現身說法,令生睹見而受用耶?有往來故即是漏果,又如何得無苦惱耶?由執故,雖求而不成就,由疑故,不修成就因。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其欣樂勝感應用故,說實無來去之相。無著約除執而上求,名威儀行住凈;天親就斷疑而識化,名斷化無受用疑。文下有三:初牒執顯非。次征非所。次後釋義所由。

  此初也。先修後非,此中應有四種威儀言來知即謂行也。余本有住,此中略無。此四威儀,但隨感應不化所作意任運而成,若化若真皆無來真(編者註:「真」疑是「去」),若言實有四威儀者,當知是人不解我意故。論此義而說頌云:  是福德應報  為化諸眾生  自然如是業  諸佛現世間(編者註:一本「世間」作「十方」)

【「何以故?】

  ﹝贊曰﹞此征非所以也。

【「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贊曰﹞此釋義所由也。謂智如如義如如智,真如來者湛然常住,其應化身與真法界非一非異,若隨感應非一門說,雖似去來攝相,福性非異門,說則無來去,況是如來大悲願力,但法心現,是凈威儀,豈得說有去來之相,故應契理稱實而求故。論頌云:  去來化身佛  如來常不動  於彼法界處  非一亦非異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

  ﹝贊曰﹞次下第二破名色身自在行住凈,斷第二十七真化一異疑,前明依真隨感而應,離往來相而現威儀,而未廣顯神通化用,巧便自在,諸勝慧行若無此者,亦不能起諸凈威儀。而諸菩薩未離執心,不能學佛起發慧行,返疑化身所有神通,與真法界為一為異。若是異者,真既無動,離真起慧,即應是妄,如外諸慧不應發起;若是一者,此即真如,不應離真,別有動用,如何令我強發起耶?由執故,雖修而不能發起;由疑故,不修發起之因。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其依真發無相慧故,說世界作微塵喻,舉界與塵,非一異義;顯化與真,亦非一異。無著約除執而能起,名破名色身自在行住凈;天親就斷疑而修一因,名斷真化一異疑。

  文分為六:(一)無所見方便。(二)如所不分別。(三)所心不分別。(四)於何法不分別。(五)何方便不分別。(六)云何不分別。

  初中二:初如來以微塵喻告令拆觀蘊相,後善現以世界喻顯令知蘊相是空。

  初中又六:一問,二答,三征,四釋,五難,六通。

  此初也。然世界言通喻二義:(一)喻真如總體法身。(二)喻所執諸蘊總相。其微塵眾亦喻二義:(一)喻所起無數化身。(二)喻分拆蘊和合相。由執蘊相不分拆故,不能契真而起於化因,以世界喻其蘊相,令其觀破碎如塵眾,法執煩惱皆斷盡故,便能證真。依真起化,真之與化,非一非異,如碎世界而起多塵,總界與塵非一非異。顯斯二義故,問善現三千世界破為微塵,其微塵眾寧為多不?論云:  世界作微塵  此喻示彼義  微塵碎為末  示現煩惱盡

【「甚多,世尊!】

  ﹝贊曰﹞此答也。既有多塵,何有實界?甚多,寧有實身?觀外了內,無身相故,執惑都盡,證真法身,即依真身而能起化,化別真相,真化非一;化不離真,真化非異,如外境塵非一,無別體故非異。顯斯喻義故言甚多,故論頌云:  非聚集故集  非唯是一喻  聚集處非彼  非是差別喻非聚集者,顯所集塵體各別故,言故集者顯多,別塵集成總界,總別既異是非一喻;聚集處者,顯微聚處,即是總界,言非彼者,非離總界而有界塵,總別無差是非異喻。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征若實有,便執求塵;若無實,不應言多,言甚多者,何以故耶?

【「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

  ﹝贊曰﹞此釋也。明佛說塵非謂實有,若是實者,佛雖不說,世情自知,佛何論說。

【「所以者何?】

  ﹝贊曰﹞此難也。塵若無實,佛何故說,說之所以者為何謂耶?

【「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贊曰﹞此通也。佛說微塵以喻拆身相,不見色心和合相故,能離惑執,依真起化,如界起塵,非一非異,顯如是義。假說微塵,即非實有,內外塵眾,但是假報,下拆遮蘊色心心所假名微塵以喻化身,依真而起非一異義,而乃說是微塵眾耳。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

  ﹝贊曰﹞此下善現以世界喻,顯令知總蘊是空。於中分三:初標舉,次征起,後解釋。

  此初也。如來所說三千界者,總聚世界,積微所成,喻彼內身眾生世界,總攬五蘊多分所成。即非世界者,以彼所成無實體故,內亦無自體;是名世界者,但假名世界,假名故,由以外界喻觀內身無實相,故能離執惑,又如外界攬眾微成無有體相,但能起彼微塵眾,故名世界,所顯法身攬萬德成無有諸相,以能起名化身耳。

【「何以故?】

  ﹝贊曰﹞此征起也。外界、內身及與法身,皆無相者,何以故耶?

【「若世界實有,則是一合相。】

  ﹝贊曰﹞下釋所由也。於中有二:初正破,後顯空。

  此初也。若說外界內身實者,是一合相,相者執也。謂執內外都無體相,假聚集物為一,轉合既有執心,便生煩惱,如何能顯無相法身。

【「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贊曰﹞下顯空中,文復分二:初善現□,後如來成。

  此初也。如來常說外界內身一合相者,其體都空,以於勝義情有理無,而真諦中情亦非有,但順彼情名一合耳。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

  ﹝贊曰﹞下佛重成,於中又二:初體實無,後妄執有。

  此初也。謂佛了知外界內身無實自體,是可說者。

【「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贊曰﹞此妄執有也。凡夫不了體空無故,但隨音聲妄生法執,法執起故,我執亦生,增貪愛等諸煩惱也。故論頌云:  但隨於音聲  凡夫取顛倒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贊曰﹞下明如所不分別即無能見,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今破能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翻令作無分別心故,言如所不分別也。文中分四,問、答、征、釋。

  此初也。佛說我見有其二空:(一)為安置人無我理,謂顯無有所執我相,但有虛妄我見心故。(二)為安置法無我理,謂我見體亦非實法所見,既無能見無故,如是觀察,實無二見,能取心者,即是相應三摩缽底之方便也。非謂知無所取我法,為能見心為入方便故,論頌云:  非無二得道  遠離於我法佛欲破彼有我見疑故,問善現,有人為佛說實我見永我空不?

【「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贊曰﹞此答也。為破二執,假說我見,非謂實有,此我見體,若言佛說實我見者,則是彼人不解佛空。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既無實見佛何故說?說我見者何以故耶?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贊曰﹞此釋也。文中有三:謂牒、非、結。世尊說有我見等者,為欲除彼我法執障,令息虛妄而假說也,即非實有,此我見等以無所我豈有能見,無始熏習妄分別起,於真理中本無見故,是名細障。令見真如二無我理,得遠離故,而假說為我見等也。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見我則不見  無實虛妄見  此是微細障  見真如遠離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贊曰﹞此顯何人不分別也。此所簡者,凡夫外道及二乘者有學無學,隨應二見但是實有,未能悟入二空之理,唯菩薩者有勝智,能欲趣菩提,斷二障故,是可名為不分別者。

【「於一切法,】

  ﹝贊曰﹞此明於何法不分別。二乘之人不求, 遍者,非於一切而不分別;菩薩異彼,於一切法觀無我、法,而不分別。

【「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

  ﹝贊曰﹞此顯何方便不分別,即何定智必以此緣無分別故,然此方便總別有三:若依止寂諸境義邊名奢摩他,是為止品;若依鑒照諸境義邊名毗缽舍那,是為觀品;若此二品齊均之位名三摩提,是為等持。體雖無別,而義有異。依止生智,即是根本第一義智,名之為知。依觀生智,即是後得世俗智故,名之為見。若依等持所生之智,融照真俗,名為信解。由此知、見、信解三種總別寂照,無分別智,能離我、法分別之心,即無分別之方便也。論彰此義而作頌云:  二智及三昧  如是得遠離

【「不生法相,】

  ﹝贊曰﹞此顯云何不分別即何行相,於中有二:初標,後釋。

  此初也。法即是境,相即是心,依真定智,離能所相,即無分別之行相也。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贊曰﹞此釋也。有牒非結。言法相者,但是虛妄,能取所取分別之心,即非有此虛妄法相,如彼見我即不見故,但欲破彼虛妄分別,假說妄情名法相耳。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贊曰﹞次三明不染行住凈,於中復二:初說法不染,後流轉不染。

  初說法不染,即斷第二十八化說無福疑,令學清凈說法之行。前令觀察五蘊體空,發起神通利濟群品,若不說法利濟不成,必欲利生應無染說,謂於文義無取著染,亦於說時無名利染。菩薩不能學無染說,返疑佛化所說之法,非真說故無所利益,若謂去來說法等事,皆是化現非真法身,既非真實,何能益物?人知化說不生信心,設我持說豈成我益。由染故,雖說而不成勝利;由疑故,不佛說而披生。今欲斷彼疑、執之心,顯雖化說亦是真說,能為眾生廣大利益。謂佛法者,自真而流,能成眾生出世之種,不信聞者尚為佛因,若信者聞寧非大益!況無染說與佛齊功,但當精勤勿疑真化,顯斯妙趣啟發其心故,重舉施校量。經論:無著約持說而離著,名說法染;天親就斷疑而勸持,名斷化說無福。文分為二:初校量顯勝,後正明不染。

  前文復二:初舉財福後正校量。

  此初也。將顯持說經福廣多,是故先舉多財施也。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贊曰﹞此正校量也。以得二智及正三昧,能遠離障而起化身,化身所說,即是真說故,所說法功德無邊,能令聞者獲大勝福。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化身示現福  非無無盡福

【「云何為人演說,】

  ﹝贊曰﹞正明不染。於中有二:初問起,後釋顯。

  此初也。既是化佛所說之法非真實故,無人信敬,云何演說而成勝益?既令說法應取文義,不取文義說法不成,云何為人不染說法?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贊曰﹞此釋也。化身所說不說,於相如,所證如,無動念故。既不取相,不言是化,但依正證正念而說,則所說法,而名為正故,能普遍利眾生。汝諸菩薩,亦應如是不取佛身,化非化相;不取於法,說非說相;不取聽者,信非信相。但如所證無動真如,其心湛然,無所動念。取相動心,即是染故,論明此義,而說頌云:  諸佛說法時  不言是化身  以不如是說  是故彼說正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贊曰﹞次下顯其流轉不染,斷第二十九佛入涅槃疑,令修流轉不染之行,前令學佛無染說法。次令學佛常在世間,示現流轉,世法不染,而諸菩薩未盡執心執實有為生厭離故,便欣寂滅,不樂世間,不能如佛處世說法,由此返疑佛入涅槃。作是疑云:若說諸佛常在世間說法利者,云何說言佛入涅槃,若常處世應流轉故。由執故,雖處世而染著;由疑故,復不樂處世。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常處世而不染著,說觀有為如星幻等。無著約除疑而不著,名流轉不染;天親就遣疑而住世,名斷入涅槃疑。

  文中征釋,征之意者,若說諸佛常在世間說法利者,何所以故云般涅槃?若般涅槃則不處世,而言諸佛常住涅槃,復常處世,何以故耶?以彼疑執而作此征故,以斯偈遣彼疑執,佛涅槃者非同二乘。以非即有為,非離有為故。非有為故,不住世間;非離有為故,不住寂滅,始可名為佛涅槃真,何故能爾耶?得無住道故。如何能得無住道耶?以了有為如幻等故。佛說由此得無住道,雖處流轉而能不染故,諸菩薩應於有為如星翳等,如是觀察。論明此義故說頌云:  非有為非離  諸如來涅槃  九種有為相  妙智正觀故言有為者,謂余起法由帶四相之所表示,顯是遷流造作法故,然有總別開合之相。總合相者或總為三:謂初三喻顯自性相,即見相識有為自一切有為不離此故;其次三喻顯受用相,即器身受能所用器為所受身受,是能必以此三成受用故;其後三喻顯三世相,即過現未三世之事,必以此三來世法故。

  或總為四:(一)自性相,即前初三義,如前釋。(二)著所住味相,即前所受器世界相,於中境界是所住味顛倒境故。(三)隨順過去相,謂前能用身受二法身,是無常過去隨逐受為苦過,所隨順故,前同受用故合為一,今能所別故開為二。(四)隨順離相,謂前三世由觀三世遷流不定,成出離故。論依前義而說頌云:  觀相及受用  觀於三世事  於有為法中  得無垢自在言別釋相者,別以九喻喻九有為:(一)觀相如星,星在夜有,晝日則無,相分亦爾,無明夜有,智日無故。(二)觀見如翳,翳於凈空妄見毛等,二見亦爾,妄於真理見我、法故。(三)觀識如燈,燈以油注潤而得住,報識亦爾,由業所引愛潤住故。(四)觀器如幻,幻以倒見,妄生味著,器境亦爾,無實體妄著用故。(五)觀身如露,露少時住,不得久停,身亦如是,無常過去常隨逐故。(六)親受如泡,泡起滅是不安隱,受亦如是隨順三苦故。(七)觀過去如夢,夢唯是念,都無實體,過境亦爾,唯是心念,無實體故。(八)觀現在如電,電忽有無非久時住,現法亦爾,適生即滅,不暫停故。(九)觀未來如雲,於凈空無而忽有,未法於種本無相狀,忽生起故。功德施論觀察九為九種體相如星翳等,與此異同,而義無越。彼論所喻觀察頌云:  觀自在境物  遷動及體性  少盛壽作者  觀心兼有無彼論長行廣釋頌意,恐繁不敘,樂者述之,謂以妙智觀諸有為如星等故,於有為法得無垢深自在而住故。前半頌顯此義,雲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然經偈中有共三節即初一句舉所喻法,其次二句舉能喻相,其後一句總結勸觀,余本論皆有九喻,此本唯六,仍加影喻次第又前後者,不知什別有何意而譯此文,深成可怪,加減佛言極過失耳。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贊曰﹞上來已釋正宗分竟,此即第三流通分也。文中三節:初標佛化畢。次明眾同聞。後仰受遵奉。須菩提等義如前釋。優婆塞等,此雲近事,謂授五戒近事三寶,並前比丘尼者,以男女聲別四眾矣。天人修羅如常所明。智廣論云:如是我聞者令真法也。信□行為生智也。由佛所說有三凈勝故,便聞者歡喜奉行:(一)說共清凈,以於諸法得自在故,顯無取執妄相愚痴□所覆障,不為名譽利養我慢之所深故。(二)所說清凈,如以實知諸法體故,謂即說彼所證實理,根性皆得相應,初中善等不凈勝故。(三)得果清凈,以離諸障,成法器故,謂彼受者隨所宜聞境行果三,遠離疑謗,起行得果,證彼境故,以其聽者根器宜聞,佛正為說,無不信□□□在心敬順修學,由□故說歡喜奉行。若聞此德不生歡喜不樂奉行,當人如無情物,則無種性,故無著論流通頌云:  若聞如是義  於大來無覺  我名過於石  究竟無因故由法深廣信受□□故,便此德不能流布,既無著論後□頌云:  下人於此深大法  不能覺知反信向  世間眾生多如此  是以此法成荒廢

  金剛般若經旨贊終

  廣德二年六月五日釋普遵於沙州龍興寺寫□


推薦閱讀:

《致不明(般若)的一封信》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四)
如何做到金剛經裡面提到的 云何應住 云何降服其心?
般若心咒:五種般若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簡解

TAG:明道 | 金剛 | 般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