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文的標註方式應當規範化
《歷史研究》編輯部 張亦工
論文寫作和發表的技術規範是學術規範的一個重要內容。近幾年,學術規範的重要性受到越來越多的學者注意,但是論文寫作和發表涉及到的技術規範,往往被認為是可以由編輯處理的瑣事,似乎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這種情況應當儘快改變。 所謂論文寫作和發表的技術規範,包括論文表述和印製出版方面的種種技術性規定,諸如文字、數字、標點符號、計量單位的使用規範,文獻引證的標註方式,印刷品和音像製品的製作標準,等等。這些技術規定是保證學術論文科學有效的重要條件。其中的文字、數字、標點符號、計量單位的使用規範,已經有各種專門的國家規範,大多數學術論文已經能夠遵照執行;涉及出版物製作標準的內容,主要是由專業的技術編輯處理;而文獻引證的標註方式,應當制定有適當的規範,由寫作者遵照執行。這是學術論文寫作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任何學術論文必然要引證其他的資料或文獻,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引證必須把資料和文獻的來源標示清楚,這是學術自身發展所要求的,也是職業道德的要求和知識產權法的規定,絕對不能掉以輕心。遺憾的是,有關文獻引證的標註方式,目前基本處於可以自行其是的混亂狀態。
中國古代的學術著述,主要採用正文敘述和夾注的樣式說明資料來源,由於相關資訊數量較少,這些說明往往比較簡略。至少在20世紀30年代,中國的學術著述已經開始採用腳註和章節附註的樣式標註引證文獻,標註的內容和方式基本是從西方學術界學來的,當然也有我們自己的發明,比如專有名詞和出版物名稱的表示方式等等。總體而言,我們的引證標註方式是比較清楚和簡明的(雖然有些標註不夠嚴謹準確,似乎也沒有形成太大的麻煩),主要的問題是不同的期刊和出版社各有各的章法,對於標註方式的要求不盡相同,常常使寫作者無所適從。這種情況顯然不利於學術交流,特別是不利於國際間的學術交流。
西方學術界對於引證文獻的標註方式是非常重視的:重要的學術機構通常制定有詳盡的規定,一些權威的規定逐漸成為大多數學者遵照執行的規範;大學則有專門的課程教授論文寫作的技術規範,如何寫作、如何標註引證的資訊、如何修改文稿,甚至如何列印文稿、如何投稿,都是步入學術界的必備知識,必須照章行事,也都有章可循。美國學術界通行的權威規範有幾種,如現代語言協會的《人文社會科學論文寫作體例》(MLA標註方式)、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社的《學術著作寫作、編輯、出版技術規範》等,前者1998年版有340餘頁,後者歷經多年修訂,至14版時有920餘頁。這些規定詳略不等,主要的內容,如引證文獻的標註方式,基本上大同小異。舉凡古代典籍、現代文獻、檔案資料、政府出版物、法院案例、期刊書籍、印刷品、音像製品、各種實物、電影戲劇等演出台詞、各種講演,以至網路資訊等等,都有如何引證的明確規定,對於作者、讀者和編者都非常方便。英國的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等機構也有自己的寫作技術規範。日本的重要學術機構和出版機構也有詳略不等的相關規定,大學則開設專門課程講授有關知識。
相形之下,我國學術論文的寫作技術規範不夠健全,亟需完善。據了解,我國的學術機構和出版機構一般都有自己的相應規定,但是通常非常簡略,所以迄今為止沒有出現權威的寫作、編輯和出版方面的技術規範,引證文獻的標註方式基本上是自行其是。大學也沒有正式課程教授論文寫作的技術規範,許多高年級的學生甚至不知道基本的標註方式。這種情況對於學術發展,特別是和國際學術界的交流,顯然有所妨礙。
改變這種情況,需要全國的學者和學術機構共同努力。我院作為權威的學術機構,所有單位,都應當率先開展這項工作,進而推動更多的學術機構和學者個人注意寫作的技術規範。
首先,我們應當重視學術論文寫作和發表的技術規範,不能認為是和學術內容沒有多少關係的細枝末節。對於學者個人而言,採用規範的寫作表述方式,特別是規範的引證標註方式,不但有利於學術交流,而且可以表明一種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這是使讀者建立學術信任的前提。粗糙簡陋的引證標註(還不算有意無意地不加標註),不但給讀者帶來種種不方便,而且一定會使讀者對作者的學術態度和學術素質產生懷疑。
其次,重要的學術機構,尤其是有影響的編輯和出版機構,應當制定一些比較科學和詳盡的論文寫作、編輯、出版的技術規定,逐漸形成一兩種比較權威的相應規範。這樣才能改變有關規定混亂、粗糙、簡陋的現狀,使寫作者可以而且願意有所遵循。
今年以來,我院《歷史研究》、《中國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歷史》、《史學理論研究》五刊的編輯部和《中共黨史研究》、《當代中國史研究》兩刊編輯部,為改進各刊的寫作和編輯方面的技術規定,決定合作起草「史學論文寫作和發表的技術規範」。這七個刊物是我國歷史學界最重要和最有影響力的刊物,各刊原本都有自己的技術規定,但是都還比較簡略,特別是引證文獻的標註方式明顯不能適應當前的學術要求。這種情況對於我們的作者和讀者很不方便,對於我們自己的編輯工作也很不方便。我們希望制定相對統一的技術規定,為作者、讀者、編者提供便利,進而為史學進步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在起草「史學論文寫作發表的技術規範」的過程中,我們認為引證文獻的標註方式是最重要的內容,制定科學的標註方式的基本原則是:準確、便捷、實用。新的引證文獻標註方式必須考慮到中國傳統標註方式的習慣(如著名典籍的表示方法、出版物的書名號等),同時注意參考英語學術界通行的權威標註方式的主要原則(如比較齊備的著錄項目、一次文獻和二次文獻的不同標示方法等),還要考慮到社會和學科發展帶來的新的因素(如網路資訊的表示方法等)。開展這項工作以來,困難是比較多的。通行的一些標註方式雖然有明顯的缺陷,但是習慣成自然,難以找到適當的替代方式;搜尋和翻譯應當參考的海外資料需要比較多的人力和經費等等。由於經費和人力缺乏,這項工作進展比較緩慢,目前看來不能在原先預期的今年年底以前完成。但是我們可以持之以恆,一定會比較好地完成這項工作。
推薦閱讀:
※宗教因素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李力 曾強-學術論文-佛教在線
※論文查重,有沒有什麼好的論文降重方法?
※【趣度】史上最奇葩論文,你知道多少?
※預印:提前出版研究發表有負面影響嗎?
※劇透:如何有效投稿和回複審稿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