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權主義到女性主義
記得讀書時節,涉及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課程,最讓我想不明白的,不是羅素的數理邏輯,也不是索緒爾語言學,而是「女權主義文學批評」。
這倒不是說這一派由文學批評深化出的哲學學說比數理邏輯等更艱深更複雜。以往的學說再難以理解,總歸是依據舊有知識剖析舊有世界為立說根基的(即使其意圖在於創新),而「女權主義文學批評」麾下的思想者們,卻在著手建立一個全然未知的知識體系。在他(她)們看來,現在整個文明世界從一開始就是男人的世界,其情感立場、思維模式也統統是臭男人們照著男人的想法搗鼓出來的,即是誠心誠意要反抗男權的女人,也不能不重蹈男權思維的覆轍。比方說,過去是男人壓迫女人,現在改成女人壓迫男人,表面上是女人們翻身得解放,實則一切照舊,只有《十日談》里的那個呆丈夫才相信改作女上位式的作愛會使男人懷孕。按最新近最徹底的女權主義者的說法:女權主義(fé minisme)這個辭彙本身就成問題。法國大革命所頒行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即通常說的「人權宣言」)中的人權被寫作droit de l』 homme,也可理解為男人的權利,即「男權」,並不能充分涵蓋女 人的權利(droit de la femme),而女權主義的通常寫法,féminisme,也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它刻意突 出女性,反使得女性依然要以男性為參照,仍擺脫不掉男人的影子。因此,應該創立一個徹底割斷與 homme(人、男人)、femme(女人)或féminine(女人的、雌性的、陰性的)等傳統語彙的歷史淵源的新名詞以代替現行辭彙;因此,現在要爭女權,得從根本上建立一套不留絲毫舊蹤跡的思維模式和情感世界,不能以為簡單把《聖經》里的上帝改成女上帝,把所有男女稱謂都顛倒使用就萬事大吉,要新就新個徹底:語言習慣、生活起居習慣、勞動習慣有可能連使用了一萬年的數字系統都得推倒重來。
但此派人士迄今還沒有想出具體的可行的全新體系來。
筆者偶有閑暇,也曾閉上眼睛玄想了十幾套全新語言體系,結果發現:無論怎麼變幻花樣,在「女權主義文學批評」派人士那裡,依然不過是男權語言體系的換位而已。
筆者雖然一時想不明白這個女人們建立起來的全新未來世界究竟是個什麼模樣,但很承認他(她)們抨擊舊弊病是切中要害的。比如過去爭取男女同工同酬,就有女飛行員、女高壓電線路維修工、大寨鐵姑娘……文革時甚至還湧現出過一例爭女權的「新生事物」——一位沒結婚的大姑娘背誦著「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的最高指示,堅決要求到公社的牲畜配種站去干過去只有男人才幹的活兒。這些事例雖然證明了有些婦女具有與一般男子的不相上下的體力、技術,卻不能證明所有的女人都能夠並且樂意去爬高壓電線杆子或擺弄驢馬的生殖器,反到使婦女們除了干她們所擅長的家務外,還增加了一些更累更髒的社會勞動。
似乎爭女權爭的實質是觀念上的平等:女人無論是做家務做博士後繼續深造或去配種站擺弄驢馬的生殖器,男人都應該予以同樣的尊重。但是,這個命題一出來,又面臨困境:女人做什麼事,為什麼還得博得男人的認可?
人類自1789年步入現代社會,其標誌之一是「平等」作為一種社會的基本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然而,男女之間的平等,則後於社會階級的平等,遲遲得不到全社會的認可。因而,所謂女權運動無論發展到了何等程度,其實還是圍繞著「平等」二字做文章的。我們今天常常提「自由、平等、博愛」是大革命的產物,實際上當初只提「自由、平等」,而「博愛」是日後對這兩大口號的補充和豐富,同樣,「男女平等」也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在日後逐漸為全社會所認知的。
在文藝方面,維克多·雨果較早涉及此類問題的大作家之一。作於1873年的《九三年》中,有理想人物郭文與固守男權意識的西穆爾登的一段對話。
郭文又說:「還有女人呢?你怎麼安排她們?」
西穆爾登回答:「沒有變動。仍然是男人的女僕。」
「好。可是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就是男人要做女人的男僕」。
也許雨果覺得這樣已經很男女平等了。但是,在當今世界,女權主義者說不定會說:「讓男人做女人的奴僕,這本身就是對女人的不尊重!」也許還會說:「假如本人願意,本人有當男人的女僕的自由和權力。」
似乎在女權界久享盛譽的伍爾芙眼裡,雨果、易卜生等貌似激進的主張,還是過於機械、過於形式化,還不及奧斯汀一部更古典的《傲慢與偏見》更能準確表達女性的要求。或許說,從雨果、易卜生到伍爾芙,婦女運動實際的進步,只在於對「平等」一詞的理解的深入——已從注重外在形式轉而注重個人的內心體驗了。
《傲慢與偏見》的女主角伊麗莎白只想嫁個好男人,從不想經濟獨立,但她以自身良好的教養和不卑不亢的氣質,令丈夫乃至全社會視其具有與丈夫同等的社會身價,這似乎比易卜生筆下離家出走的娜拉更合乎女權理想。
比照著西方婦女運動的發展歷程,筆者以為,我們目前涉及婦女問題的文藝好像處在這樣一個境地:貧困地區的婦女問題還不夠作為一個單獨社會 的問題引發文藝家們足夠的重視;而都市女白領們,雖口口聲聲標榜著自己在經濟地位及社會身份等方面已經與世界潮流同步,卻只學得西方婦女處處標榜新潮的皮毛,而並未真正想過要在文化心理上有什麼實質上的突破。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今國內婦女運動的最新成果,卻似乎只限於都市女白領們把féminisme(英文feminism)從舊譯「女權主義」改譯成現今的「女性主義」。這個新譯法,好像比以前寬泛、深刻,也似乎深沉了許多。舊譯女權主義,似乎僅限於爭取婦女應該有的權力,而改作女性主義,則涉及到了除權力之外的自然屬性,諸如婦女們的愛美、心慈手軟、需要男人的關愛、不適宜作重體力勞動等天性,都應該得到應有的認可、尊重,乃至賞識;而在婦女自身方面,也必須把自己在人格意義和社會心理上有一個全新的變化,毫不保留地不把自己視為次於男性的「第二性」。筆者深感遺憾的是,從現在的表現女性問題的文藝作品上,很難看到這樣的變化。至少在社會身份認證方面,筆者實在看不出時髦的女白領與貧苦且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婦女有什麼本質的心理差異。
在當今社會,女性所面臨的問題是很多的:在貧困地區,有婦女超負荷勞作、受教育的機會遠遠不及男性、棄女嬰行為無法遏制,甚至不得不出賣肉體等 等;在經濟起飛地區,受就業形勢壓力影響,女性得不到與男性平等的競爭機會,許多城市女性也因此只 能默認上司性騷擾,即使有與丈夫同樣繁重的工作,在家庭中仍然要承擔更為繁重的家務。
而不受地區差 別、教育程度、已有社會地位的限制,在傳統觀念上,女性仍然是從屬於男性的第二性,甚至多數女性自己 也這樣認為,即使她身為教授、公司總裁,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也多半要保持沉默。
大概在一些文藝家眼中,既然涉及女性問題,則歷來女性是在性愛方面最受壓抑,因此,近年來的女性文學就主要表現「覺醒」了的女性(主要是城市女 性)如何變被動為主動地選擇性伴侶。近年來以「肢體寫作」 名噪一時的女作家衛惠、棉棉,其作品如《上海寶貝》、《糖》等,偶爾也會觸及一點社會問題, 但給人的總體印象似乎是:只要爭得了主動選擇性伴侶的自由,只要得到性慾的充分滿足,其他問題就都可棄置不顧。而到了最新的下半身寫作明星木子美那裡,我們除性愛之外,就幾乎看不到別的了。相比之下,似乎女作家鐵凝的《大浴女》是涉及各類問題更全面,也更深刻,幾乎可稱為是一部包含了歷史沉思的作品。
然而,即使衛惠、木子美們在其最下力氣的性愛方面,也沒有擺脫舊意識,即使已經主動性地獲得性快感,也依舊如同男性在這方面的強權話語。即使閱歷更深的帶有思辨色彩的鐵凝,在性愛問題上也未見有觀念性的突破。
這集中表現在語言的選擇上。具體說,時至今日,涉及男女性愛,大家還都認同一個歷來不登大雅之堂的字眼——操,即過去一些文學作品中隱晦地排作×的那個作動詞使用的字。
試舉例如下。
1.英年早逝的男作家李肇正先生在其寄寓了對底層婦女的同情的小說《姐妹》中,一個農村地痞對淪為娼妓的妻子這樣說:
「小妹呀,你就是我的小母狗,我啥時候想操你就操你!
」
2.某都市少男少女愛看的網路小說,開篇就是一個漂亮的女白領躺在床上對她的情人說:
「操我吧!」
3新近在網路世界風靡一時的女作家木子美則在其自傳體小說《遺情書》中宣稱要:
「女人們多給男人操的機會……取消妓女。」
又如此渲染道:
「他抱著我時,我有些甜美了,雖然進入房間時,不過為了操,為了洩慾,赤裸裸的欲。」
4.素以嚴肅文學享譽文壇的實力派女作家鐵凝在其力作《大浴女》中描寫風流女工與同是工人的吃醋丈夫:
她的坦白使他不再打她擰她,他忽然產生出一種強烈的要操她的慾念。
在同一本書中,男女理想人物平日里文質彬彬,一旦到了床上,卻也不見得比干粗活兒的工人更優雅:
他伸手撩開她臉上的亂髮悶聲悶氣地叨叨著我的小心尖尖兒我的小親×我要操爛你操死你。
也許有人會說,當年《金瓶梅》、《肉蒲團》中的性描寫要更直白些,《紅樓夢》中也使用過這個字。 當問題是:即使上述古典作品,也把這個操字當作下流的、粗俗的、不好的字眼,使用得慎之又慎。
事實上,這個「操」字,以及另一個「日」(俚語中的這個字,可寫作上入下日)字,之所以不能等同於「敦倫」、「雲雨」、「做愛」,以及中性的「行房」、「性交」、「干那事兒」,就在於其賦予了 男性對女性的主動和強制姿態,是男性強權在性愛方面的象徵。我們的文藝家筆下的女人認可男人說 「操」,甚至自己也跟著說,只能說明她們也覺得被男人以強者姿態實施性交(俚語叫做「挨」)是很正常的,或許還可以列入正常愛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內容呢!
僅以「操」字的使用頻率及出口、落筆之「面不改色心不跳」而言,當代涉及女性的作品恐怕會使半個世紀之前寫《莎菲女士的日記》的丁玲女士瞠目結舌,八成也會讓幾百年前的蘭陵笑笑生們面紅耳赤的。
(在蘭陵笑笑生們那裡,有時也還會針對「采陰 補陽」說,來個「采陽補陰」什麼的,展示女性與男性的對等。說衛惠、棉棉、木子美們比之明代市井小 說的某些方面還有所倒退,恐怕也不無道理)
筆者以為,當代熱衷於婦女問題的文藝家及各界仁人志士們,與其斤斤計較與「女權主義」或「女性主義」的字面釋義,倒不如實實在在地改變一下我們的語言習慣。否則,大家一邊高叫著建構全新秩序或別的什麼艱深晦澀的專業術語,一邊照舊覺得性交就是「操」與「挨操」,這豈不滑稽?!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如筆者這般糾纏於這麼一個俚語字眼不放,未免以偏概全,未免因小失大。但我以為,正是至今存在這個小小的字眼作為重要的社會文化積澱成分在社會生活中具有的象徵意義,男女之間的話語權就始終掌握在男人一邊(在女權主義盛行的西方,也同樣亟待解決這個「男人說粗話,女人認可粗話」問題),視其為解決性別歧視的關鍵詞之一,並無不當。
過去我們說,經濟上對男人的依賴,造成了婦女社會地位的卑下和男人的主導地位。在這種狀況下,男人對女人使用什麼樣的強權話語,都是順理成章的。時至今日,如李肇正筆下的無獨立經濟地位的底層婦女,也只能順從男人的強權,這還好理解。且不提娼妓,即使是一夫一妻的家庭,也恰如恩格斯所說:「這種權衡利害的婚姻,在兩種場合都往往變為最粗鄙的賣淫——有時是雙方的,而以妻子為最通常。妻子與普通娼妓不同之處,只在於她不是象僱傭女工記件出賣勞動那樣出租自己的肉體,而是一次永遠出賣為奴隸。」按照這一思路,一旦婦女經濟上不依賴男人了,也就該不是娼妓了。但是,事實上,如衛惠、棉棉、木子美等完全有能力經濟獨立的都市新女性,仍舊延續著舊有的文化習俗,這就不能不說是當代文學界乃至全社會的悲哀了。
也許,過於注重性愛問題,以至將其與更繁雜的社會問題割裂開來,最終妨礙了性愛問題向深層次的拓展。
孫紹先先生慨嘆我們的女性主義作家們拿不出艾麗斯·沃克《紫顏色》那樣的重量級作品,這很值得她(他)們反思。
筆者以為:現在遠遠沒有到「女權主義」或「女性主義」可以獨立成為運動的時候,還須與男人們共同解決共同的問題,諸如貧困問題、歷史歧見問題等等。也許,這些問題徹底解決了,那時根本無須提「女權主義」或「女性主義」而一切皆迎刃而解。
附帶說一句:筆者口中有時候也會脫口蹦出那個俚俗字眼來。我保證以後再不那麼說了。
①李肇正.姐妹.南京:《鐘山》雜誌,2003,3.
②轉引自:胡曉梅.《性·謊言·木子美》.海口: 《天涯》雜誌,2005,3.
③鐵凝.大浴女.瀋陽:春風文藝出版社,2000
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Ⅳ).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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