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珍貴圖片集
以下是李小龍於1971年寫下的一篇隨筆,談論的卻不是武道的話題,而是他對個人生活、工作的一些想法。希望能通過此文能使我們了解這位傳奇偶像的另一側面—— 我又回到闊別十多年的香港了,還想在這裡逗留一段時間,但緊張繁忙的生活方式使我感到很不習慣。
香港人對我的熱情使我受寵若驚,但因為太惹人注目,卻又使我間接的失去自由:出現在公共場合里,就被人包圍著,指手劃腳的談論著,使我覺得好象是動物園裡的怪物或是大猩猩。我這樣說,並不是在討厭圍觀我的影迷,我只是把我想到的直覺地反映出來。我不擅於掩飾,我的個性一向是忠誠地表達自己,正如截拳道一樣。也許某些說話聽進別人的耳朵里得罪人,但我並沒有這個意思,假如對我有所誤會,希望大家原諒我。
有關我的家庭生活,抱歉得很,這一陣子非常忙,我甚至連一些世叔伯和友好亦未能一一拜訪,也請原諒。
我並不十分喜歡家人的照片太多的刊在報章雜誌上,這並不為了什麼,只希望年幼的孩子能生活得輕鬆自由。因為妻兒都在電視上露過面,走在街上,也有觀眾認出來,像對我一樣,在指手畫腳和投以奇異的眼光談論著,這對於一個只有幾歲大的孩子來說,會使他感到不舒服。當然,我也有這種感覺,但我明白這是一位明星所必然產生的矛盾和不可避免的。對於香港片場的生活,我也是不習慣的。比如,拍《精武門》,坐了二十多小時的飛機,已經感到疲倦了,還沒有獲得充分的休息就要拍片,而且一拍就是七天,天天都在打。一方面是會感到疲勞,而另一方面心情也不大好。我認為每個星期應該拍五天戲,有兩天假期休息。美國拍片就是這樣,而且每天最多八個小時。 我聽說,這裡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組戲,日夜不停。我認為這是一個不合理的制度,也不知他們是怎樣拍的。在美國,不會有兩部片同時拍攝,總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否則的話,精神不能集中,無法好好地去表現角色中的人物,一定會影響到影片的質量。如果長此下去,遲早會有問題。每天拍三、四組戲,那是純粹為了賺錢,並無興趣可言。
而事實上,如果專心的去拍一部片,直接的是表現在技能的優良上,但間接的可以賺到錢。因為拍出來的影片質量好和賣座高,片商們可以出很高的片酬請你拍戲,那不是一樣達到了賺錢的目的嗎? 最近有人出到20萬港幣請我拍戲,但我沒有答應,一方面是可能返美國拍電視片,另方面也考慮到其他問題。如果20萬請我拍一部戲,結果賣座也只有20萬,那麼以後還有誰請我拍戲?
有記者問我,小孩子的功夫打得似模似樣,將來會不會繼承我的武道?我認為,以固定的課程傳授武道,會局限了個人的發展。現在我結束在美國的三間武館了,至於孩子的將來,還是讓他自由的發展好了。雖然我也曾教過孩子武道,可是卻給我帶來了麻煩。孩子在美國念書時,常常跟同學打架,打痛了同學,被同學投訴,我也就不敢再教他武道了。
在我這一生中,最大的收穫,我認為並不是在武道上、電影上或是電視上,而是娶得了一位外國籍的好妻子。她人很賢惠,處處都在遷就我,甚至當我工作後回到家裡,她給我脫鞋子。這是非常難得的。也許有人會懷疑兩個不同國籍的人在一起生活著是否和洽,但我太太已經中國化了,她可以說一般應酬的廣東話,同時也學會了燒中國菜。
至於我的家庭生活,十分簡單,除了工作外,假期也很少到別的地方去,多是躲在家裡看書。我喜歡看武道和哲學的書籍,對於電影,看得並不多。. 我離開香港太久了,許多觀眾都對我不認識,記者也會提到有關我從影的經過,就籍著這個機會,簡略的說一說。其實,我一出世就拍片了。那是在三藩市拍的《金門女》,因為我父親李海泉也是演戲的。6歲時,又在香港上銀幕,第一部是《人之初》,到《人海孤鴻》為止,先後一共拍了十多部片。 18歲,到美國念書。當時怎麼也想不到會拍西部片,而且有許多顧忌:首先,中國人怎麼能跟好萊塢的大明星比?況且自己的英語又不大好;其次,如果要我梳著一條長長的辮子去拍戲,即使給我多少錢我也不願意,我寧願躲在車房和地窖里教拳。直至1964年,在加省的長堤各國武道表演中,我表演了詠春拳,被20世紀霍士公司看中,邀我拍電視。本來是拍《陳查禮之子》的,後來卻改拍《青蜂俠》。我認為這部片集並不成功,因為太過淺陋了。不過,我演的角色卻很受到了歡迎。也有記者問我,粵語片到今天田地,有什麼感想?我除了百般感慨外,不知該說什麼,因為離開香港太久了,不了解香港電影界情況,無從說起。李小龍1971年
圖片來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eba31b0100b1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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