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帝朱由崧:南京南明弘光政權的覆滅過程

  弘光帝朱由崧(1607年—1646年),南明首位皇帝,是明季政治舞台上一位曇花一現的人物。明神宗朱翊鈞之孫,明光宗朱常洛之侄,福忠王朱常洵庶長子。生母姚氏。1644年到1645年在位。

  1607年(萬曆三十五年)生於福王京邸,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其父朱常洵封德昌王,朱由崧受封為福王世子,洛陽被李自成的農民軍佔領以後,朱常洵因體胖不能翻過城牆,而世子朱由崧卻在大臣的護衛下越城而逃,1643年(崇禎十六年)五月,福王朱常洵被殺兩年後,崇禎帝下詔令朱由崧襲封福王爵位。

  明朝實行兩京制度,在朱由檢自縊、北京城易主之後,南京成為有實際內涵的另一個政治中心,成為原明朝官僚最集中的地方。明朝留都南京的一些文臣武將決計擁立朱家王室的藩王,重建明朝,然後揮師北上。但具體擁立何人則發生爭議。按照兄終弟及的順序,第一人選為福王朱由崧;而史可法主張擁立桂王朱常瀛,錢謙益等東林黨人則由於之前的"國本之爭"事件,心存芥蒂,以立賢為名擁潞王朱常淓。但最終福王朱由崧在盧九德的幫助下,獲得了南京政權主要武裝力量江北四鎮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和劉澤清,以及中都鳳陽總督馬士英的支持,成為最終的勝利者。馬士英等以擁戴有功,把持朝政,起用閹黨餘孽,貪贓枉法,與高弘圖等東林餘黨針鋒相對。順治元年(明崇禎十七年,1644)五月初三,朱由崧監國於南京,五月十五(1644年6月19日)日即皇帝位,改次年為弘光,是為明安宗。南明弘光政權時代自此開始。弘光帝的基本國策以"聯虜平寇"為主,謀求與清軍連合,一起消滅以李自成、張獻忠為代表的農民軍。

  弘光政權堅持與大順政權為敵的立場。當大順軍和清兵雙雙南下,對南京都形成威脅時,弘光政權把對付大順軍作為當務之急。史可法提出,"目前最急者,無逾辦寇"。馬士英則認為,坐視大順軍和清兵兩虎相鬥,是當今上策。但在廣大士民的眼裡,弘光政權是明皇朝的合法繼承者,清兵與大順軍的鬥爭基本結束以後,清政權與弘光政權的矛盾突出起來,弘光政權成為南方人民反抗清兵的一面主要旗幟。

  作為明朝宗藩制度的代表人物,朱由崧腐朽的本質很快就暴露無遺。他依靠馬士英、阮大鋮,把一切朝政託付給馬士英。他放縱馬士英和內官勾結,鬻官賣爵,公開定價:武英殿中書一千二百兩,文華殿中書一千五百兩,布政司吏員五百兩,按察使司四百六十兩,以下不等。在生活上,朱由崧追求奢華、享受。皇宮內懸掛著一副對聯,寫道:"萬事不如杯在手,百年但見月當頭。"當時,隸屬於弘光朝廷的軍隊尚有相當數量。但在鎮壓明末農民起義中發展起來的武臣成為不同於以往的新式軍閥。他們不尊重朝廷,不接受朝廷轄制,相互之間也矛盾重重。

  儘管馬士英和史可法反對大順政權的立場是一致的,具體的執政綱領卻有區別。以史可法為首的官僚集團包括許多東林黨人,他們主張實行比較開明的政治,減輕人民的負擔,免去崇禎年間的加餉雜派。為了加強弘光政權的實力,他們還仿效朱元璋佔據應天時的做法,興修水利和開墾屯田。對待清政權,他們的立場是"復故土以光祖業",號召四方義師勤王,共守南京。在具體措施上,史可法提出,設淮安、揚州、廬州、泗州四鎮固守,設鳳陽、徐州、滁州、六合四鎮圖攻,督師駐揚州調度。

  可惜的是,弘光政權很快就壓制了這種精神。以馬士英為代表的另一個官僚集團,對史可法等人持排斥的態度。他們把東林黨人論不可立福王的書信奏告朱由崧,又指使高傑、劉澤清等向南京施加壓力,指名要史可法督師。史可法無奈,在朱由崧即位的第二天,自請督師。朝政由馬士英把持,因投靠魏忠賢被列為逆黨的原太常少卿阮大鋮得到重用。他不但要為自己洗去惡名,而且要為整個逆黨翻案。明末黨爭在新的形勢下重新熾烈,東林黨人受到打擊,呂大器、高弘圖、姜曰廣等先後被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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