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史記》看項羽與秦楚之際政治體制——基於秦統一政體探索視角下的考察

【摘要】秦楚之際,秦王朝失去了對天下的統治權,由此國家政體陷入方向不明確、變動不居的探索狀態。項羽以武力實現「霸天下而臣諸侯」,選擇了「分土而王」的政權組織形式,成為方國聯盟的盟主。項羽缺乏對封國的經濟、軍事的控制權,聽任戰略性人才由己方流向劉邦集團。在王制到帝制的歷史轉型期,項羽被動地參與了國家政體探索,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政治決策與命運也受到深刻影響。

【關鍵詞】秦楚之際;項羽;政體

【來源】《史學月刊》2015年第12期,轉載自中國古代史研究網

秦楚之際的政治體制探索一直為學界所忽略。《史記》卷一六《秦楚之際月表》:「太史公讀秦楚之際,曰:初作難,發於陳涉;虐戾滅秦,自項氏;撥亂誅暴,平定海內,卒踐帝祚,成於漢家。」從秦末農民戰爭直至西漢王朝建立,「天下未定,參錯變易」。[①]秦王朝對全國的政權統治覆滅,以皇帝為首腦的中央集權制不再被奉行,分封與分權制度在較大範圍內施行。這個時代的國家政權組織處於「未定」、「變易」的探索狀態,全社會對政體選擇呈現出不確定、迷惘傾向是這個階段最大的時代特徵。項羽的政治活動和命運與這個時代特性之間深刻的關聯性,還未引起學界的關注。本文試圖梳理項羽在秦楚之際的政治活動,藉以認識早期王制向帝制轉變的發展路徑。敬請方家指正。

一秦楚之際的分封制潮流

秦王朝在農民戰爭中迅速滅亡,失去了對天下的統治權。在「秦失其政」[②]與「天下皆叛(秦)」[③]的局勢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④]的中央集權體制發生動搖。山東六國舊貴族復自立之後,秦「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⑤],放棄了皇帝的稱號,即相當於放棄了中央集權體制。陳勝剛入陳地時,當地豪傑父老曰:「願將軍立為楚王」。張耳、陳餘反對這個提議,以為「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二人建議:「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成矣」。[⑥]二人並非反對陳勝自立為一方諸侯,而是主張復立山東六國舊貴族為諸侯王共同反秦,滅秦並擴展自身實力,成就所謂「帝業」,即是「據咸陽以令諸侯」,成為各路諸侯的盟主。張耳、陳餘的最高理想是成為春秋戰國時代的方國聯盟的領袖,武臣號召地方勢力起義時規劃目標:「因天下之力而攻無道之君,報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業,此士之一時也!」他受到時人的一致地熱烈擁護,「豪桀皆然其言」。[⑦]「割地有土」的分封制度成為秦楚時期的時代潮流。人們普遍認為秦滅六國,並廢除分封制度不符合道義。「今秦失德棄義,侵伐諸侯社稷,滅六國之後,使無立錐之地」。因而他們「復立六國後世」,以實現「德義」、「南鄉稱霸」。在當時人們的意識中,「南鄉稱霸」是最高的政治目標,方國聯盟的霸主是最高政治領袖。陳餘寫信勸章邯聯合諸侯共同滅秦,並展望了未來政治格局:「何不還兵與諸侯為從,約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稱孤」。[⑧]齊人蒯通對韓信進言:「足下為漢則漢勝,與楚則楚勝……莫若兩利而俱存之,參分天下,鼎足而居……以立諸侯,諸侯已立,天下服聽而歸德於齊……則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於齊矣」。[⑨]他為韓信謀劃的目標也是佔據齊國稱霸諸侯。張良認為:「天下游士離其親戚,棄墳墓,去故舊,從陛下游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⑩]范增積極促成項羽實行分封,曰:「今君起江東,楚蜂午之將皆爭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將,為能復立楚之後也」。[11]可見,割地分封成為當時人們的普遍認識和主流選擇。「中國再次掌握在幾個王的手中而不是在唯一的君主的手中」[12]。翦伯贊提到項羽分封的政權形式:「天下大局,又回復了戰國時代的局面」,「舊貴族的政權復活了。」[13]人們普遍選擇分封制,建立以諸侯王為首的相對獨立的政治實體,並從諸侯國中推選出盟主。

趙翼回顧這段歷史,曰:「四海鼎沸,草澤競奮,於是漢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天之變局,至是始定。然楚、漢之際,六國各立後」。他對這一時代選擇的解釋是:「人情習見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他以為「數千年世侯世卿」的分封制,已經存在上千年,方國聯盟體制有著頑固的歷史慣性,所以強大的保守力量將秦楚之際的人們拉回到春秋戰國時代的政治體制。[14]實際上,秦楚之際,歷史提供給人們可資借鑒的國家政權統治模式大致有兩種:秦王朝的中央高度集權政體,以及先秦的方國聯盟政體。秦政權土崩瓦解的現實促使人們反思秦亡教訓的同時,也動搖了時人對秦所建中央高度集權制的信心,因此出現了先秦方國聯盟政體的「復活」。對於秦末戰爭到漢初政治體制的摸索過程,錢穆認為「當時山東豪傑,一呼百應,亦為恢復封建之迷夢所驅」。所謂「民間六國重立之迷夢」[15],實際上反映了整個時代對政體選擇的迷惘狀態。

在這樣的時代性迷惘中,項羽深陷其中。他「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16],顯示出對秦王朝建設的決絕態度。以他對秦宮室的決絕,大致可以推知他對秦帝國政權建制的態度。在時代潮流的強力推動下,項羽成為主持當時政體的選擇者,「滅秦之後,各分其地,……項羽為西楚霸王,主命分天下王諸侯,秦竟滅矣」。[18],選擇了分封與分權的政權組織形式。這個選擇影響了項羽的政治活動、政治決策。傳統觀點多從項羽的性格角度來解釋他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現,是有失偏頗的。

二「霸天下而臣諸侯」與不殺劉邦的決策

《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記述項羽派武涉勸說韓信自立為王,提及他對國家政權組織形式的設想:「天下共苦秦久矣,相與戮力擊秦。秦已破,計功割地,分土而王之。」他對全國政權組織的選擇是「分土而王之」。他很不理解劉邦「已破三秦,引兵出關,收諸侯之兵以東擊楚,其意非盡吞天下者不休」。[19]項羽入關之後,「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隨後,「欲自王,先王諸將相」,[20]分封天下諸侯,「自立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21]。項羽已經完成了全部目標,準備「出之國」,富貴還鄉。[22]從這些言行可見,韓信所謂「霸天下而臣諸侯」,準確道出了項羽全部的政治目標,滅秦而實施分封制是他對國家政體始終如一的選擇。宋代黃震注意到這一點,說:「世謂羽與漢爭天下,非也。羽曷嘗有爭天下之志哉?羽見秦滅諸侯而兼有之,故欲滅秦,復立諸侯如曩時,而身為盟主爾。故既分王,即都彭城;既和漢,即東歸;……羽曷嘗有爭天下之志哉?」他還提到:「項王非特暴虐,人心不歸,亦從來無統一天下之心」。[23]有學者指出,項羽採取了改組中國政治結構的措施。「項羽顯然遠不是把中央集權的帝國作為理想的政體形式來考慮,而是意在恢復大一統以前,甚或恢復公元前3和4世紀七雄並峙以前盛行的那種局面。項羽設法建立不少於18個小國,由它們組成一個聯合體」,他自己「是這個聯合體的盟主」。[24]項羽對政權組織形式的選擇較大程度影響他政治活動中的重大決策。

項羽在鴻門宴選擇不殺劉邦,是他政治生涯中的一個重要決定。學者多從項羽性格因素來理解這一決定。他們認為項羽「優柔寡斷」,「在他看來,暗算前來賠禮道歉的人算不得英雄手段」,[25]「矜驕任情的舉動」、「缺乏政治目光」[26]。也有學者將這個決策與政治體制選擇聯繫在一起,比如邢怒海認為:「項羽的政治理念與追求是『霸業』,劉邦表示臣服後,項羽也就將他納入了自己的政治體制之中,與其他諸侯一樣看待,從而在鴻門宴上放過了劉邦」。[27]這個分析為項羽研究提供了新視角,本文將對此觀點作出補充。項羽對劉邦軍事集團的處置,可以參照鴻門宴之後的一段記載:「項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業已講解,又惡負約,恐諸侯叛之」。可見,項羽對待劉邦,是將其看做臣服於自己的各路諸侯之一。由於對劉邦的處置極可能對其他諸侯造成刺激和影響,項羽不得不顧忌到如果處置過於殘酷,「恐諸侯叛之」,反過頭來威脅自己諸侯盟主的地位,動搖自身「分天下」的控制權。[28]這是項羽在鴻門宴上最終放過劉邦的主要原因。此時的項羽「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天下英雄「莫敢仰視」。[29]他完全有理由相信劉邦及其武裝集團處於自己可掌控的範圍之內,不必進行你死我活的鬥爭。

從史籍中考察項羽對劉邦問題的處理始末,可以看出他最關注的重心問題。事件的起因是懷王與諸將有約在先,「先入定關中者王之」[30]。當項羽聽聞「沛公已破咸陽」[31],因關中特殊的地理條件優勢,具有成就王霸之業的基礎,「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32],而且,項羽聽到傳言:「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劉邦在關中稱王,有稱霸天下的可能性,這一點令項羽「大怒」,決定「旦日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33]項羽不能容忍沒有自己這個「諸侯上將軍」的授權下,作為臣屬的諸侯劉邦竟敢擅自稱王、覬覦自己諸侯首領的地位。但是當聽到劉邦解釋:先入關破秦之後,「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34],沒有稱王的意思,而是在恭候項羽處置。他的怒意就基本平息下來。所以,對鴻門宴中范增多次殺劉邦的提示,項羽都「默然不應」。即使最後劉邦不辭而別,「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基本默認了劉邦前來講和與「不敢倍德」的歸附之意,並不再提攻打劉邦集團。[35]

即便在范增的影響下,項羽「疑沛公之有天下」,意識到劉邦有威脅他稱霸天下的實力與可能性,他也只是對其採取了抑制、隔絕的措施。「巴、蜀道險,秦之遷人皆居蜀」,「故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36]顯然,項羽把劉邦控制在邊遠巴蜀地區,不妨礙他對天下的分割也就達到目的了。由於項羽「遠不是把中央集權的帝國作為理想的政體形式」,而是選擇了「分土而王」的政權組織形式。因此,只要劉邦表示了臣服的態度,項羽就願意放任劉邦成為一方諸侯,不再與之為敵。劉邦的存在只要不妨礙他「霸天下而臣諸侯」的政權組織大局,就是可以容忍的。這是項羽在鴻門宴中放過劉邦的根本原因。項羽對重大政策和策略的選擇並非出於性格原因,而是受到政體選擇的深刻影響。

三項羽對封國的經營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記述項羽「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的情形,大致分封了十八個封國。[37]項羽所進行的分封停留在低層次既得政治利益的分割,缺乏制度建設工作。項羽的分封主要有兩大明顯缺陷。其一,缺失「諸侯四方納貢職」[38]的建制,諸侯的民事、經濟管理方面完全獨立。其二,缺乏西周分封制中諸侯盟主控制軍事的建制。西周分封制「禮樂征伐自天子出」[39],「天子作師,公帥之,以征不德。元侯作師,卿帥之,以承天子」。調遣軍隊,發號施令的軍政大權掌握在天下盟主的手中。只有這樣的制度才能保障「上能征下,下無奸慝」。[40]項羽分封僅僅限於簡單的政治利益分割,沒有從建制層面規範權力運行模式。霸主項王與封國之間也無明確的制度保障的權力和義務關係,在經濟與軍事上對封國沒有絲毫的控制力。盟主與諸侯之間只有一個口頭上的相互承認關係。項羽建立的是鬆散的諸侯聯盟體制,這個政權組織特徵也為其後「王侯叛己」[41]埋下了嚴重隱患。

有學者論及項羽實行分封制:「滿以為他這樣一安排,封國局面就可以再建,天下就可以大定。他不知道,在當時的條件下,破壞統一的分封制是違反歷史發展的要求的。這就註定他要失敗。」[42]這在一個時期內也是學界的主流看法。此論觸及到項羽的命運與制度選擇之間的深刻關聯,但未及展開論證。項羽以「近古以來未嘗有」的氣魄「將五諸侯滅秦」[43],但他似乎並沒有意識去重建社會秩序和統治秩序。他對封國的經營也顯示出在社會建制方面的空白。

項羽對封國經濟沒有干預權,封國的反叛因此擁有了物質基礎。劉邦便是依據關中雄厚的經濟條件崛起並與他抗衡的。在楚漢對峙滎陽的關鍵時刻,「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悉詣滎陽,復大振」。蕭何徵集關中物資、人力源源不斷地補給漢軍,漢軍因此恢復士氣振作起來,並且促成楚漢軍事實力的消長,造成「漢兵盛食多,項王兵罷食絕」的後果。[44]關內侯鄂君回顧楚漢戰爭:「上與楚相距五歲,常失軍亡眾,逃身遁者數矣。然蕭何常從關中遣軍補其處,非上所詔令召,而數萬眾會上之乏絕者數矣。夫漢與楚相守滎陽數年,軍無見糧,蕭何轉漕關中,給食不乏。陛下雖數亡山東,蕭何常全關中以待陛下,此萬世之功也」。[45]他認為漢王朝的基業是由於蕭何「給餽饟,不絕糧道」[46]所奠定的,這一認識得到漢高帝與群臣的普遍認同。可見,漢王劉邦封國的經濟獨立,是與項羽抗衡並最終打敗項羽的主要因素。項羽雖是名義上的諸侯霸主,但諸侯國的內政、經濟完全獨立,每一個有條件的諸侯國都存在著與霸主爭雄甚至消滅霸主的可能性。

由於時代的局限,劉邦也沒有建立中央高度集權政治體制的自覺意識,但他對前代的政權構成形式均有所繼承。劉邦佔領了關西地區之後,設置了隴西郡、北地郡、上郡、渭南郡、河上郡、中地郡,在關外地區設置了河南郡。劉邦攻下河內,俘虜了項羽所封的殷王司馬卬,在那裡設置河內郡。之後,劉邦在韓信的幫助下平定魏地,設置河東、太原、上黨三郡。[47]劉邦經歷了秦末起義,以為不實行分封是秦亡的教訓。因此建立了王侯二等爵制,功臣封侯,王室子弟封王,他們的封地遍及全國。[48]可見,劉邦實施郡國並行的政權組織結構,沒有完全放棄戰國以來逐漸形成的中央集權化的郡縣制。

項羽缺乏對封國諸侯軍政的控制權,造成他在軍事上的孤立。他所做的戰略部署,調兵遣將得不到落實和貫徹。「(田榮)自立為齊王,而西殺擊濟北王田安,並王三齊。榮與彭越將軍印,令反梁地。」陳餘認為「項羽為天下宰,不平」,不願意接受項羽對趙國的安排,「悉發三縣兵,與齊并力擊常山,大破之。張耳走歸漢。陳餘迎故趙王歇於代,反之趙。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緊接著,「漢還定三秦。項羽聞漢王皆已並關中,且東,齊、趙叛之」,齊、趙和漢三個封國同時武裝反叛,項羽想先集中力量攻打齊國。「北擊齊。徵兵九江王布,布稱疾不往,使將將數千人行」,[49]「漢之敗楚彭城,布又稱病不佐楚」,「(黥布)垂拱而觀其孰勝」[50]。項羽對諸侯軍隊的安置與調遣完全不能令行禁止,不得不陷入了多線作戰的狼狽境地。項羽在這樣的態勢下仍企圖以霸主身份維護分封的格局與秩序顯然是緣木求魚,徒勞無功。有學者認為:「這種由分封制政體結構所帶來的軍事上的孤立,是造成項羽在戰爭中敗亡的一個明顯的因素」[51]。

可見,項羽分封是對春秋、戰國時代鬆散的諸侯方國聯盟政治體制的回歸。作為盟主的項羽與諸侯國之間是一種聯合、並列和平等的關係。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軍事上,盟主對諸侯國均沒有控制權。因此,項羽的霸主地位也是極其脆弱的,完全隨著戰爭形勢的發展而變化,而沒有任何制度上的保障。作為霸主的項羽與其他諸侯國之間,也回復到戰國時期群雄相互兼并狀態。此時,軍事謀略的失誤與戰爭失敗便導致了項羽命運的最後走向。太史公評價他:「欲以力征經營天下」,純粹依賴武力征伐來保有天下,是及其脆弱的。「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52]項羽過分重視自己的戰功與武力,而缺乏對歷史上政權管理形式的反思與繼承,這是導致他敗亡的重要原因。在整個時代難以甄別分封制與集權制之優劣的迷惘中,項羽被這股浪潮衝擊前行,他實施的分封只是表面的權益分割,缺乏深層制度建設,這一點加速了他的敗亡。

四「霸天下而臣諸侯」與人才戰略

項羽在用人方面歷來受到較多批評,多數學者認為他任人唯親,驕傲自大,嫉賢妒能。事實上,項羽所追隨的政治體制與他的人才政策有很大關聯。

韓信能夠「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53]是秦楚之際不可多得的軍事天才。韓信早年隸屬項羽軍事集團,「淮陰侯韓信者,淮陰人也。……及項梁渡淮,信杖劍從之,居戲下,無所知名。項梁敗,又屬項羽,羽以為郎中。數以策干項羽,羽不用。漢王之入蜀,信亡楚歸漢」。[54]可以看出項羽失去韓信的關鍵原因在於「羽不用」。韓信也提到離開項羽的原因是「不用」:「臣事項王,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言不聽,畫不用,故倍楚而歸漢」。[55]韓信還進一步總結了項羽在用人方面的一貫特徵:「項王喑噁叱吒,千人皆廢,然不能任屬賢將」。[56]從韓信在項羽軍中的經歷看,很難說項羽驕傲、目中無人,也談不上嫉賢妒能,而是無法為韓信施展軍事才能提供更多的機會和舞台。韓信人生際遇的重大轉折點起於蕭何舉薦:「至如(韓)信者,國士無雙。王必欲長王漢中,無所事信。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顧王策安所決耳……能用信,信即留。不能用,信終亡耳。」[57]蕭何指出,韓信這樣的人才的潛能發揮與去留完全取決於劉邦的事業方向。如果劉邦滿足於「長王漢中」,維持一方諸侯的政治格局就不需要、用不著韓信這樣的國士,但是假如「必欲爭天下」,意圖建立全國統一的事業,就非韓信這樣的奇才不可了。能否留住韓信的關鍵在於「能用」或者「不能用」。蕭何為劉邦所做的戰略人才規劃從反面證明,項羽集團流失韓信的根本問題在於「不能用」。項羽本身是威震天下諸侯的勇猛將領,征服了秦軍主力,成為各路諸侯的首領之後,他無意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建立一個統一、集中的政權組織。而僅僅在分封制的政治格局中,項羽的確無法為韓信提供更高的奮鬥目標、更廣闊的用武之地。

陳平也經歷了類似的「倍楚而歸漢」過程。「項羽略地至河上,陳平往歸之,從入破秦,賜平爵卿……居無何,漢王攻下殷。項王怒,將誅定殷者將吏。陳平懼誅,乃封其金與印,使使歸項王,而平身間行杖劍亡。……平遂至修武降漢」。[58]陳平擔心項羽會因殷地反叛而遷怒自己,不得不另謀出路。他的出走並非偶然事件所致,他對自己的選擇有過冷靜地分析:「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即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他認為「漢王之能用人,故歸大王」。[59]項羽用人局限在自己關係親密的人之中,而不能舉賢任能和提拔任用「奇士」。所謂「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60],項羽與時人普遍選擇分封制步調一致,沒有異於常人、建立統一政權的要求,因此並不依賴陳平這樣奇才大略的智謀之士。陳平感覺自己被當做普通官僚對待,不僅沒有更多的發展機會,還有被殺的危險。為了保護自己和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他選擇了離開。

范增是項羽集團的資深謀臣,項羽與他的分歧凸顯於鴻門宴中對劉邦的處置。項羽沒有聽從范增的策劃,按照自己的意願放走了劉邦。范增憤怒地說:「豎子不足與謀!」[61]實際上暴露出他與項羽在如何「謀」天下方向上的巨大分歧。范增所謂「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62],言下之意他以輔佐項羽統一天下作為事業的目標。然而,項羽滿足於分封割據,「從來無統一天下之心」,在鴻門宴中君臣自然無法意見一致了。楚漢爭鋒發展到對峙滎陽之時,劉邦戰敗,請求以滎陽為界分土講和。在范增的強烈堅持下,項羽繼續與漢軍作戰。後在陳平離間計作用之下,范增與項羽徹底反目,在辭職還鄉的路上病死。[63]范增徹底離開了項羽。二人決裂表面上是由於陳平的離間成功,而實質上,項羽贊成以滎陽為界分割天下,而范增則主張徹底消滅劉邦集團。當時形式對楚軍有利,「諸侯皆復與楚而背漢」,漢王劉邦也驚恐「請和」,[64]這正是項羽想要的結局:分割天下,臣服諸侯成為霸主。因此,項羽與范增之間已經失去共同的事業方向。項羽已經達成自己的政治理想,滿足於分封和稱霸諸侯的政局,范增的謀略與智慧顯得可有可無,甚至有些多餘。最後他放棄范增,批准其辭職還鄉也就很自然了。

王夫之以為「羽非盡不知人」,「以詐興者也;事懷王而弒之,屬宋義而戕之,漢高入關而抑之,田榮之眾來附而斬艾掠奪之。積忮害者,以己度人而疑人之忮己。輕殘殺者,大怨在側而怨不可狎。左顧右盻,亦唯是兄弟姻黨之足恃為援」。[65]項羽在用人方面的確表現出較多的輕率與多疑,然而他的人格素質並非主要因素。項羽憑藉武力迅速實現「霸天下而臣諸侯」的政權目標,各類人才與他的政治事業沒有結合點,由此項羽走上了與戰略人才相疏離的道路。論及項羽的人才政策,說他驕傲自大、目中無人就有些誇大了,他對人才漠視倒是比較符合實際。他既然憑「功伐」取得霸主地位,也準備「以力征經營天下」,認為憑藉自己的武力便可維持諸侯聯盟與自身盟主地位。所以,他看不到這些人才在自己政治事業中能夠發揮的作用。無論是「戰必勝,攻必取」的軍事天才韓信,還是擅長「奇謀」的陳平、范增、安期生、蒯通等,項羽都「不能用」其才。[66]項羽用了三年時間,「將五諸侯滅秦」,迅猛而成功滅秦,然後主持分封,為反秦諸將領劃分地盤、各自為政,簡單地分割了滅秦的政治成果,他無法再為這些人才的提供更加廣闊的用武之地。一些對秦楚之際政局有戰略性影響的人物,在項羽的漠視、放任中流向了劉邦集團,在客觀上造成戰略資源從項羽集團向劉邦集團的轉移,從而對楚漢實力此消彼長發生重大作用。劉邦軍事集團很大程度上在這些人才智慧的支持下,一步步由明顯弱勢到與項羽集團相抗衡,並最終消滅項羽集團。

五結語

秦楚之際,「秦失其政」,秦王朝確立的高度集權體制受到質疑與摒棄,分封製成為全國反秦諸侯普遍的選擇。項羽在時代潮流的推動下主持了政體選擇,「分土而王」,並且「霸天下而臣諸侯」,以分封製作為政權組織形式建立起方國聯盟,並成為方國聯盟的霸主。然而,項羽與各諸侯只是簡單分割了既得政治利益,與封國之間沒有建立經濟、軍事上的隸屬關係。作為盟主的項羽,完全失去對封國經濟、軍事的控制權,陷入危險的孤立境地。項羽滿足於以「功伐」實現的分封政權格局,漠視眾多人才作用,造成人才戰略資源的嚴重流失。項羽企圖以諸侯盟主身份維持分封的權力格局與政權組織形式,最終不可逆轉地走向了敗亡。我們無法要求項羽超越時代性的迷惘與局限,對政體做出符合歷史大勢的清醒選擇,然而,分析他在這個時代中的位置與經歷,則有助於我們深化對秦楚之際歷史轉型的認識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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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發表於《史學月刊》2015年第12期

作者簡介:呂方,歷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陝西理工學院兩漢三國研究所講師。研究方向:秦漢史。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秦統一及其歷史意義再研究」(項目編號14ZDB028);

陝西省教育廳專項科研計劃項目(14JK1121);陝西理工學院校級科研基金項目(SLGQD13-35)。


[①]司馬遷:《史記》2版,卷一六《秦楚之際月表》,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759頁。

[②]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38頁。

[③]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3頁。

[④]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236頁。

[⑤]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275頁。

[⑥]司馬遷:《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列傳》第2573頁。

[⑦]司馬遷:《史記》卷八九《張耳陳餘列傳》第2574頁。

[⑧]司馬遷:《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第2040頁,卷七《項羽本紀》,第308頁。

[⑨]司馬遷:《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23—2624頁。

[⑩]司馬遷:《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第2041頁。

[11]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0頁。

[12]﹝英﹞崔瑞德,魯惟一編,楊品泉等譯:《劍橋中國秦漢史》(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110頁。

[13]翦伯贊:《秦漢史》2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16頁。

[14]趙翼著;王樹民校正:《廿二史劄記校正》,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7—38頁。

[15]錢穆:《秦漢史》,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第37頁。

[16]《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17]《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275—276頁。

[18]《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12頁。

[19]《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22頁。

[20]《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21]《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7頁。

[22]《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0頁。

[23][宋]黃震:《黃氏日抄》卷四七《讀史二·漢書·項籍》。

[24][英]崔瑞德,魯惟一編,楊品泉等譯《劍橋中國秦漢史》,第111頁。

[25]王克奇:《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貴族——項羽論》,《文史哲》2012年第5期;王治濤:《項羽「善遇」劉邦原因析——兼與韓兆琦先生商榷》,《信陽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26]王光照:《亦論劉邦與項羽》,《安徽史學》1992年第2期。

[27]邢怒海:《試論劉邦、項羽的戰略政治理念之衝突——從鴻門宴上項羽不殺劉邦說起》,《許昌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

[28]《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6頁。

[29]《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7頁。

[30]《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56頁。

[31]《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0頁。

[32]《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33]《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1頁。

[34]《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2頁。

[35]《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2—314頁。

[36]《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6頁。

[37]《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6—317頁。

[38]《史記》卷九九《劉敬叔孫通列傳》,第2716頁。

[39]楊伯峻:《論語譯註》,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174頁。

[40]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卷五《魯語下》,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181—182頁。

[41]《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39頁。

[42]何茲全:《秦漢史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1955年,第31頁。

[43]《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38—339頁。

[44]《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4—330頁。

[45]《史記》卷五三《蕭相國世家》,第2016頁。

[46]《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81頁。

[47]《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69—372頁。

[48][漢]班固著;[唐]顏師古註:《漢書》,卷一四《諸侯王表》,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93—394頁。

[49]《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0—321頁。

[50]《史記》卷九一《黥布列傳》,第2599—2600頁。

[51]宋公文:《論楚漢戰爭時期項羽和劉邦的分封》,《秦漢史論叢》第一輯,西安,陝西人民出版,1981年,第93頁。

[52]《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39頁。

[53]《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81頁。

[54]《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09—2610頁。

[55]《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22頁。

[56]《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12頁。

[57]《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第2611頁。

[58]《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第2053頁。

[59]《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第2054頁。

[60]《漢書》卷六《武帝紀》,第197頁。

[61]《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62]《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63]《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5頁。

[64]《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5頁。

[65][清]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1頁。

[66]《史記》卷九四《田儋列傳》曰:「蒯通者,善為長短說,論戰國之權變,為八十一首。通善齊人安期生,安期生嘗干項羽,項羽不能用其策。已而項羽欲封此兩人,兩人終不肯受,亡去。」,第26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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