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房產不宜投資之四大理由
近年來,房價節節上漲,同時因為缺乏風險小,收益大的投資渠道,於是投資房產成為不少人的選擇,可是房子到底是什麼東西,是不是值得投資?
1、根據中國的法律,房屋財產權包括房屋建築的所有權和房屋所在土地的最多不超過70年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至於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免費歸業主繼續使用,還是交納與當時地價水平相當的地價款再使用70年,還是由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這在法律上是一個空白。也就是說,房子和其他商品一樣,不是永遠存在的,是有期限的東西。
有的人說:如果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不是掠奪民財嗎?當然不是這樣的,因國家把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權出讓給開發商,就明明白白寫明了期限,開發商要麼已告訴買房人使用期限,買房人已知道;如未告訴,就是開發商在欺騙買房人,這個黑鍋怎能由國家來背?
最近的《物權法》立法,有消息說,房屋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後,可由業主繳納新的土地使用費,繼續使用。不過70年後,當時的物價遠遠高於現在的物價,誰知道到時候要交多少錢。
更進一步講,房子壽命有多長?70年以後房子還存在不存在?只有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後,房子仍存在,才有必要考慮這個問題。
在約1998年,武漢一個老建築的業主收到遠在英國的一家建築設計所的信:這所建築是這家設計所設計的,設計使用壽命是80年,已到期,提醒業主注意居住安全。那麼中國現在普遍建造的商品房設計使用壽命是多少?中國的建築設計所能像這家設計所這麼負責?中國是個容易產生劣制商品的國家,甚至有豆腐渣工程。就是合格的設計,在施工過程中也可能有偷工減料的事情(比如前不久就有消息說浙江某地用竹子代替鋼材做建材),這樣房屋就達不到設計使用年限。
最近北京媒體報道說: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屋建築壽命較短,北京尤其明顯,平均下來還不到30年,僅為設計壽命(50年到70年)的一半。半官方的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副主任童悅仲說:「我國城市住宅壽命低於50年的情況相當普遍」,「使用年限短已成為我國住宅的突出問題」。
由此可見,中國房屋不象埃及金字塔一樣可以存在幾千年,它的壽命多半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之前就已經結束了,所以恐怕並不存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後房子怎麼辦的問題。
2、房子為什麼會漲價?歸根結蒂,是土地的價值在漲,因為同樣地段的土地不可再生。比如聯合國建立的時候,經費緊張,洛克菲勒慷慨地買了一塊地免費送給聯合國建房,但是他已經把這塊地附近所有的地都買了下來。因有了聯合國總部的建築,對周圍土地的需要就大大增加,但這些土地是有限的,於是升值了,洛克菲勒做了好事還賺了大錢就是這個道理。而中國大陸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權永遠屬於國家,那麼土地價值上漲了,是國有資產增值了,與買房人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就好比出租的房子漲價了,租房人並不得利,得利的是出租方一樣。
3、房屋建築本身其實是不斷貶值的,這和一般的商品是沒有區別的,只不過陳舊的速度慢得多,但畢竟在不斷變舊,三百年前的故宮肯定比現在的新。同時,房屋的建造技術也會越來越陳舊,這更進一步加速了房屋的貶值。中國房屋建築技術含量是非常低的:中國一立方米房子的耗能、耗電是日本的3倍;日本有很多房地產企業,搞的青鋼結構的房子,專利有5000項;日本還有一家叫做「三澤」是搞木結構的建材,這方面的產品專利是1000項,還有其他幾家他們的專利都在千項以上;中國著名房地商萬科從1999開始搞技術開發,但據說現有專利只有一項。隨著越來越多先進、環保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在中國的廣泛運用,原有的房屋會象沒有城鎮戶口的農民工一樣受到歧視歧視,造成貶值。就因為房子會貶值,所以所有企業都對房屋提折舊,根據中國的《企業會計準則》,折舊期一般是20年。難道住房就不會貶值?不該提折舊?
4、房子不是人生全部。人生在世,衣食住行是最起碼的,房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是現在房價漲得太離譜,這時買房,將不得不拋棄其他東西。拿上海來說,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6683,一家三口就是5萬,中環與內環間的房價約1.2萬/平米,60平米的房子就是72萬,衣食交通、水電、通迅費、教育費(事實上最近有一統計:上海徐匯區一個孩子出生到結婚的撫養成本是40萬元)假如佔50%,那麼一套房子相當於一家28年的積蓄。人一生工作也不過30年,這樣除了衣食這樣的基本需要外,幾乎所有的錢都化在房子上,人生還有什麼樂趣?
由此可見,住房看起來價格會漲,但是上漲的部分與買房人無關,從根本上講,房屋是不斷貶值的,房屋應用於居住,而不是一個理想的投資品種。且炒房從根本上講,並不產生社會財富,一套房子從50萬炒到200萬,可是房子還是那套房子。被大肆炒作的房子和股票一樣,彷彿一個金子做的炸彈,經手的人可以從炸彈上剝金子,但是炸彈爆炸的危險也越來越大,最終炸了最後接炸彈的人。想起一個寓言,呂洞賓想收一個弟子,條件倒不要求本科學歷、北京戶口、身高一米八以上,但要心術正,於是就教潛在的弟子點金術。幾乎所有人一聽呂大仙教這個技術,都樂不可支,只有一人問:「這些東西是否永遠是黃金?」呂洞賓說:「不,過一萬年後就恢復到原來樣子。」這人說:「那我不學了,總有一天,這些看似黃金的東西會害人的。」他雖未學會點金術,呂洞賓卻終於找到自己滿意的弟子。
同樣,炒房人把從根本上講應該用於居住的住房當成投機工具,在賣給其他炒房人或是居住者後得益,最終則害了最後買房的人。
所以,國家應對炒房做出限制(如新加坡對炒房收益徵收100%的所得稅,美國炒房人的收益超過10%就要徵稅)。普遍老百姓一定要對被大肆炒高的房子說不,不要輕易把自己大半生的收入送給炒房人實現他們的利潤,自己只得到僅僅作為居所的房子,甚至背上巨額債務。當然,對於一些經濟條件很好的人在房子大幅上漲後仍買進,則要表示敬意,因他們降低了房價下跌後的金融和社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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