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大義 轉載
穿衣吃飯,本為尋常小事,但有些時候卻能讓歷史拐個大彎。
且說2200多年前,項羽和劉邦為爭奪天下打得難解難分。其時韓信雖是劉邦麾下大將,但自領一軍,與漢王不即不離。他還借口安定地方,要劉邦給個官噹噹。官不大,齊王而已,卻讓劉邦很是惱火。項羽粗中有細,看出其中有名堂,遂遣人勸韓信另起爐灶,說:「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項王今日亡,則次取足下。足下與項王有故,何不反漢與楚連和,三分天下王之?」
以韓信之實力,與項羽、劉邦三分天下絕非難事,最不濟,混個十年八載的不成問題。可最終他還是行使否決權,說自己過去在項羽那裡只是沒人搭理的「催巴兒」,到了劉邦這兒卻受到重用,統領幾萬人馬,而且吃的穿的都不錯,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用,故吾得以至於此。夫人深親信我,我倍之不祥。雖死不易!」一句話,已與劉邦搭夥,不好另起爐灶。
勸說韓信自立門戶的,還有齊地謀士蒯通。他告誡韓信,留在劉邦身邊實在懸得很:「今足下戴震主之威,挾不賞之功,歸楚,楚人不信;歸漢,漢人震恐。足下欲持是安歸乎?夫勢在人臣之位而有震主之威,名高天下,竊為足下危之。」功高震主者,其下場往往就是嗚呼哀哉,省得讓你震得「主」寢食難安。這個道理,韓信不會不懂,但他思來想去還是選擇留在漢營。後來,他率大軍擊敗項羽,成就了大漢江山。再後來,讓蒯通說中了,成為被烹的「走狗」,完事。
韓信未聽蒯通之勸,是覺得「漢王遇我甚厚」。而這「甚厚」,卻不是當什麼常委、部長,只是「載我以其車,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在他看來,這待遇可比當常委、部長豐厚得多,「吾聞之,乘人之車者載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
因滿意吃穿方面的待遇而為劉邦效力的,還有一個英布。他本是項羽手下大將,還被封為九江王,後來反戈一擊,助劉攻項,被楚霸王端了老窩,只好投奔漢王。劉邦接見他時,竟然坐在床上洗腳丫子,弄得九江王悔恨交加,直想抹脖子。受此羞辱,實實在在是沒得混了。沒想到,待到英布回到住所時,發現「帳御飲食從官如漢王居」,大喜過望。吃穿上享受「老大」待遇,腳丫子的事兒也就不放在心上了。英布馬上派人回鄉收拾殘兵為「老大」賣命,最後還和韓信一道,逼著項羽抹了脖子。惜哉!老上級的情分,還抵不過兩頓飯。由此可證,穿衣吃飯,看似小事,其實不小,國家興衰、朝代更迭,都與其有些瓜葛。
今天看來,韓信、英布之流未免不開眼。為了幾頓飯、幾件衣裳,就捨棄爭奪江山的機會,想必是小時候家裡窮,凍壞了、餓怕了。這倒也是事實。韓信年輕時經常是有上頓沒下頓,為了混碗飯吃屢遭白眼,這是上了《史記》的;而英布曾因犯事受到黥罰,即在臉上刺字塗黑,因此他的另外一個名字是黥布。被黥後,英布又被發配到驪山給秦始皇修建陵墓,其間衣食不周也是肯定的。不過,韓信、英布後來都發達了,級別雖然比不上項羽、劉邦,但好吃好穿總是有的。他們所看中的,乃衣食之外的東西,這就是面子。
中國自打產生天子之後,芸芸眾生便有了高低貴賤之分。可是大家都是一個鼻子兩個眼睛,實在分不出誰高誰低,必須另外搞些名堂,以區分等級。由是,衣食在滿足人們的溫飽需求之外,又成了「分貴賤、別等威」的工具。天子要列九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尋常小民,即便饒有家資,也只能是無鼎階級;同樣是穿衣,天子制服可以繪綉十二種花樣,諸侯八種,卿六,大夫四,士二。數量之外,還有品種限制,不得亂用。平民穿衣,則不準有文飾,稱為白衣,所以後來庶民又稱白丁。此外,吃飯穿衣還有一項補充規定,上可以兼下,下不得兼上。皇上看你的衣服新鮮,穿穿玩兒是可以的,而且絕不付專利費;你看皇上的衣服不錯,也想穿穿玩兒,那准得掉腦袋。
知道了這些花樣,也就明白劉邦解衣推食的舉動,為什麼會讓韓信、英布如此看重。這樣做等於把他們放到與「老大」平起平坐的位置,下可兼上,這確實比當個常委、部長風光得多,值得為他賣命。
不過,解衣推食只是戰時措施,不可能長久。待到天下已定,劉老大登上皇位,便找儒生叔孫通修訂吃喝等級制,下令讓當年的戰友嚴格執行,而且還美滋滋地說:「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打江山與坐江山,從來都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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