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發展史

一、搖滾樂的產生1、背景回顧20世紀上半葉的美國歷史,從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歐美髮生經濟危機,出現了經濟大蕭條;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1941年日本襲擊珍珠港,美國投入反法西斯戰爭,直到1945年戰爭才結束。再看50年代以後,50年代,美國是一個相對穩定和繁榮的時期,也經常被視為美國人的繁榮時代。60年代是美國歷史上最動蕩的年代之一。由於出兵參加越南戰爭,遭到人民的反對,使全國處於社會、政治極不安寧的狀態。恰好在50年代,特別是1952年艾森豪威爾就任總統後,美國經濟開始穩定,整個社會也處於安居樂業的狀態。於是,中產階級逐漸增多,他們養兒育女,出現了一個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數量空前增長,一下子這個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當時,孩子們在課餘生活里,一般都與家人呆在一起。電視節目也比較健康,在音樂趣味上也沒有太大的鴻溝。青老年人欣賞的音樂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樂隊」演奏的音樂,還有就是延續了幾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詞經常表達單純的愛情,音樂也不帶威協性,盡量給人一種舒適、安寧的感覺。到了50年代中期,這批青少年由於生活條件優越,沒有像父輩那樣經歷過戰爭和苦難,同時又倍受家庭的寵愛,因此,他們開始不理解父母們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不願意走父母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們有了自己的追求和愛好,而且由於人多勢眾,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力量,他們不再跟隨父母欣賞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這時,他們正好在搖滾樂中找到了自己的聲音。搖滾樂簡單、有力、直白,特別是它那強烈的節奏,與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動的特性相吻合;搖滾樂無拘無束的表演形勢,與他們的逆反心理相適應;搖滾樂歌唱的題材,與他們所關心的問題密切相關。2、搖滾樂的出現20世紀50年代初期,美國的流行音樂市場出現了一個三足鼎立的現象。黑人欣賞的音樂基本上以節奏布魯斯為主,中產階級以上的白人聽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農村聽眾所喜歡的都是與農村生活有關的鄉村音樂。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約1954~1956年期間),唱片市場出現了兩個明顯的現象,即「市場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現。「市場交叉」是指原來在一個市場發行的唱片,同時在另一個市場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如有些歌曲在節奏布魯斯銷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時在波普(指當時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續)榜上也倍受歡迎。看到這種有利可圖的市場交叉情況,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據正流行的節奏布魯斯歌曲製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導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現。這個時候,原來隔開的三個市場突然間感覺中間的圍牆倒了,在這片廢墟中一種新的風格--搖滾樂正式誕生了。搖滾樂的正式產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這個名詞卻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現。1951年,克利夫蘭電台唱片節目主持人艾倫·弗里德(Alan Freed)從一首節奏布魯斯歌曲《我們要去搖,我們要去滾》(We"re Gonna Rock,We"re Gonna Roll)中創造出了「搖滾樂」(Rock n" Roll)這個名詞。1955年,電影《黑板叢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對搖滾樂的產生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它講述的是一群學生造反的故事。一位中學教師面對這群學生唱起了一首歌,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晝夜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極大的轟動。1955年7月,《晝夜搖滾》在波普排行榜上獲得第一名,標誌著搖滾時代的到來。它的演唱者比爾·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一個搖滾樂偶像。從此,搖滾樂開始風靡全國。3、搖滾樂的來源節奏布魯斯(Rhythm&Blues)美國的種族隔離一直很嚴重,在住宅區、學校、教堂和各種社會設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開的。在種族隔離的政策下,黑人保留著自己的宗教、語言、服飾、舞蹈和音樂。節奏布魯斯像其他黑人音樂一樣,擁有自己的群體。它被稱作「種族唱片」,與白人音樂市場是分開的。節奏布魯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布魯斯音樂繼續發展的結果。它在城市布魯斯的基礎上結合了搖擺樂和鋼琴音樂布吉-烏吉的特點,聲音變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續不斷、向前推進的節奏。它還保留了黑人音樂即興演奏的傳統,合奏時仍然採用可以不斷反覆的12小節布魯斯曲式與和聲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布魯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經營,戰後,由於黑人社會地位的改變,幾家大唱片公司對黑人音樂產生了興趣,此時,排行榜也開始用「節奏布魯斯」來代替原來「種族唱片」的稱呼。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喬丹(Louis Jordan,1908~1975)、喬·理京斯(Joe Liggins)等。節奏布魯斯的特點在很多搖滾樂中得到了直接的體現,特別是早期的搖滾樂,好多都是節奏布魯斯的「翻唱版」。70年代,節奏布魯斯與福音歌(Gospel)相結合之後,使它的發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樂都帶有一股濃烈的節奏布魯斯氣息,特別是索爾音樂(詳見索爾音樂部分)有時和節奏布魯斯幾乎難以區分(如馬文·蓋伊、傑克遜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後,節奏布魯斯融進了更多的流行音樂成分,使其變得更加商業化。比如當今的節奏布魯斯,好多都已經失去了原有布魯斯的特徵,而強調反拍的律動成了它的主體,有時偶爾在演唱中還能找到幾個由滑音而帶出的布魯斯音符。像近幾年出現的所謂的節奏布魯斯歌手白蘭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萊恩·麥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樂,其實已經不是真正的節奏布魯斯了,如果硬要從理論上分析的話,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種被商業化了的,被流行音樂市場漂白過的節奏布魯斯。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節奏布魯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兩首格萊美獲獎作品:埃里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的《改變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給我一個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進流行音樂成分又保持布魯斯特徵的現代節奏布魯斯佳作。節奏布魯斯作為搖滾樂的重要來源之一,已成了歷史的見證,它在影響了搖滾樂之後,自身的不斷發展,又使其變成了當今流行樂壇最受寵愛的樂種之一。叮砰巷歌曲(Tin Pan Alley)20世紀50年代初,全國大多數人所聽的流行音樂「波普」(POP)就是叮砰巷傳統風格的延續。它帶有好萊塢電影音樂、百老匯音樂劇和三四十年代盛行的搖擺樂的影響。叮砰巷是個地名,位於紐約第28街(第五大道與百老匯街之間)。從19世紀末起,那裡集中了很多音樂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銷員整天彈琴,吸引顧客。由於鋼琴使用過度,音色疲塌,像敲擊洋鐵盤子似的,於是有人戲稱這個地方為「叮砰巷」(或譯為「廷潘衚衕」)。叮砰巷不僅是流行音樂出版中心,也成為流行音樂史上一個時代的象徵、一種風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續了半個多世紀,從19世紀末直到20世紀50年代末。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專業作曲家所創作。不同時期、不同作者的風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點。從內容來看以愛情為主,充滿浪漫情調,或略帶懷舊、傷感,或比較歡快、風趣,不管國內外發生什麼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現生活中陽光的一面,好像美國人都在無憂無慮地享受人生;從表現形式來看,歌唱性的旋律、不複雜的節奏、自然音體系的和聲(有時也出現變化和弦和樂句之間的轉調),大都採用「節歌-疊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職業歌手按譜演唱,講究聲樂技巧,有樂隊或小合唱隊伴奏,經常採用弦樂群作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當時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勞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蘭克·辛納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為主。叮砰巷歌曲流傳的範圍主要是城裡的白人,很少擴展到黑人或下層人民中去。50年代搖滾樂的出現,使傳統的叮砰巷歌曲在整個流行音樂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戰。著名的叮砰巷作曲家有歐文·伯林(Irving Berlin,1888~1992),代表作品有《白色聖誕》(White Christmas);科爾·波特 (Cole Porter,1891~1964),代表作品有《白天與黑夜》(Night and Day);傑若米·科恩(Jerome Kern,1885~1945),代表作品有音樂劇《老人河》(Old Man River);理查德·羅傑斯(Richard Rogers,1902~1979),代表作品有音樂劇《音樂之聲》(The sound of music)、《藍月亮》(Blue Moon);喬治·格什溫(George Gershwin,1898~1937),代表作品有《夏天時光》(Summer Time)、《藍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二、早期搖滾樂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搖滾樂從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幼兒迅速的成長起來,在這期間,搖滾樂舞台顯現出了一片繁榮盛景。首先是兩位先行者為搖滾樂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接著又在眾位搖滾明星的擁護下使其呈現出了三種不同的風格傾向。1、比爾·哈利(Bill Haley,1925 ~1981)比爾·哈利,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搖滾樂偶像,經常被人稱作「搖滾樂之父」。他的音樂風格涉及鄉村音樂、節奏布魯斯和波普三個方面,也正好說明了50年代中期搖滾樂產生的三個源頭。1925年,比爾·哈利生於密西根州,父親是紡織工人,會彈班卓琴,母親是鋼琴教師。比爾·哈利從小學習吉他,演唱鄉村歌曲,也喜歡和熟悉節奏布魯斯,並於1950年成立「騎馬人」(Saddlemen)樂隊。比爾·哈利在演唱鄉村歌曲的同時,偶爾發現用鄉村音樂風格演唱節奏布魯斯歌曲也能被白人聽眾接受。1953年,他把樂隊改名為「彗星」(Comets),並有意識地把鄉村音樂與節奏布魯斯強勁有力的節奏結合在一起。1954年,比爾·哈利錄製了《晝夜搖滾》,起初只有一般的效果,但當它於1955年與電影《黑板叢林》結合在一起時,卻產生了巨大的轟動。70年代,比爾·哈利患上了狂想症,再加上酗酒的習慣,於1981年死於心臟病。作為搖滾樂先行者之一,比爾·哈利為搖滾樂的產生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2、埃爾維斯·普萊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50年代最有影響的歌手是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素有「搖滾樂之王」的稱號,他為搖滾樂的推廣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普萊斯利,1935年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圖佩洛。自幼家境貧寒,父親是一名卡車司機,生活在白人社會底層,因與黑人雜居,社會地位與黑人同等。普萊斯利從小就接觸白人與黑人兩種文化,並在教堂福音歌的熏陶下長大。11歲開始學習吉他,因此,他既吸收白人音樂,又吸收黑人音樂。1948年普萊斯利全家遷往孟菲斯,他經常去城裡的黑人區聽B·B金等人的演唱。1953年,普萊斯利中學畢業後,找到了一份卡車司機的工作。那年夏天,他到「太陽」唱片公司錄音棚錄製了兩首歌曲,作為給他母親的生日禮物。這時,唱片公司老闆薩姆·菲利普斯(Sam Phillips)發現了普萊斯利的潛力,一個白人,卻有著黑人的聲音和感覺,於是便與他簽約。1954年7月,發行了第一張唱片《那很不錯》(That"s All Right),在當地獲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他的舞台表演(如扭動臀部等大幅度的動作),更是贏得了眾多青年人的喜愛。1955年秋,他轉簽RCA勝利唱片公司。1956年隨著《傷心旅店》(Heartbreak Hotel,例19)的發行,使其名聲大振。1958年在他事業步入輝煌之時,他卻離開了歌壇,放棄了演唱,應徵入伍,直到1960年複員。從1962年到1968年,普萊斯利除了拍電影外,很少與聽眾接觸,隱居在孟菲斯老家。1967年,普萊斯利與博利尤(Priscilla Beaulieu)結婚。婚後生有一女,但6年後他們因婚姻破裂而離婚,女兒判給了女方,他精神受到刺激,意氣消沉。他的體重超過200磅,有損舞台形象。因此,他開始節食、吃減肥藥,加上吸毒,健康大受影響。1977年8月16日因心臟病在家中去世,終年42歲。一代歌王離開了人間,全國為之震動。截止他死時為止,至少售出了5億張唱片。確實,普萊斯利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有人說他是搖滾樂的化身。他的模樣逗人喜歡,帶有一種不落俗套的反叛性;他信仰宗教、孝順父母、愛國(如志願入伍)、從不逃稅。最重要的是他比任何一位歌手都更出色地把兩種文化(黑人文化和白人文化)結合在一起。而且,普萊斯利還在兩種文化的基礎上唱出了更多的音樂風格。他的歌唱既有呼喊型的,也有溫和型的,內容涉及愛國的、宗教的、逃避現實的、社會評議的、鄉土氣息的、浪漫情調的不同方面,以此滿足了不同階層的需要。他成了不同音樂愛好者都喜歡的人物。普萊斯利死後,音樂產業很想再找一位像他那樣多面的歌手,但一直沒有成功。3、三種風格傾向主流搖滾(Main Stream Rock)在搖滾樂的三個來源中,我們已經提到過,節奏布魯斯是搖滾樂最重要的來源。節奏布魯斯的特點也在搖滾樂中得到了保留和發展,由此形成了50年代搖滾樂中的主流風格。節奏的作用在所有搖滾樂中都很明顯,但在主流搖滾中更被突出。搖滾樂一般為四拍子,在傳統的四拍子中二、四拍是弱拍,許多主流搖滾卻強調二、四拍力度,也有的主流搖滾對每小節的四拍同等強調。主流搖滾比節奏布魯斯在節奏上的變化更快些,反拍的力度更厚重,感覺更強烈。在樂隊中,鼓手與其他樂手一樣重要,不只是單純的敲擊拍子,鋼琴和吉他也經常參與節奏的組成。而且他們還與貝司一起形成明顯的低音線條。鄉村音樂和波普的低音通常是每拍或每隔一拍有個低音,主流搖滾像節奏布魯斯那樣吸收了布吉-烏吉的元素後,不只是提供簡單的和弦低音,而是一個短小的旋律音型,提供和弦的三四個音,有的還增加一二個和弦外音。主流搖滾繼承了節奏布魯斯強勁有力的演唱風格。對於白人來說,過去很少有這樣的類型,但在節奏布魯斯那裡卻有幾十年的發展歷史了。主流搖滾還經常採用12小節布魯斯曲式結構,或以此為基礎加以變化。如普萊斯利演唱的《獵犬》(Hound dog)、《監獄搖滾》(Jailhouse Rock),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演唱的《露西》(Lucille,例21)等。50年代最能體現這種呼喊型搖滾樂特點的歌手是小理查德。小理查德,1932年出生於美國左治亞州的梅肯,是全家12個小孩中的第三個。他從小家境貧寒,在家庭的影響下虔誠的信仰上帝,參加當地教堂的唱詩班。小理查德的演唱十分狂熱,連唱帶喊加上跳,總是滿頭大汗的樣子。1957年,他投身於宗教,斷絕了一切演出活動。1962年,他赴英國巡迴演出時受到披頭士的鼓舞,又決心重返搖滾樂壇。到了60年代末,他的風格顯得有點過時了,但他的影響仍可從其他搖滾歌手中顯示出來。70年代,他企圖重整旗鼓,但因捲入吸毒、酗酒和同性戀而未能如願。80年代初,他再一次放棄狂放的生活方式而轉向宗教。溫和搖滾(Soft Rock)主流搖滾受波普的影響很少,但其他搖滾樂結合了波普的成分,則形成了一種比較溫和的搖滾樂風格。有人對這種搖滾樂嗤之以鼻,稱它為「廉價搖滾」,但它卻有著自己的市場。事情往往是相對的,有了比較強勁的主流搖滾風格,一定會出現它的對立面--溫和搖滾。普萊斯利為發展溫和搖滾樹立了樣板,如50年代的《想你、要你、愛你》(I want you,I need you,I love you)、《別》(Don"t)、《溫柔地愛我》(Love me tender,例22)等歌曲。60年代,他有更多的作品朝著溫和搖滾的方向發展,有的簡直與波普沒有區別。山區搖滾(Rockabilly)山區搖滾通常是具有鄉村音樂背景的白人樂手,因受節奏布魯斯影響而形成的一種搖滾風格。它由搖滾樂與鄉村音樂的前身--山區音樂相結合而成,就像「rockabilly」這個詞本身所表示的那樣:由「Rock」和「Hillbilly」兩個片語合而成。山區搖滾於50年代產生在美國南方,是鄉村搖滾的前兆,它按照山區音樂的演唱方式,通常採用原聲吉他作為節奏性樂器。另外,在傳統鄉村音樂中從不使用的鼓也出現在山區搖滾中。從整體看,很難精確地劃分山區搖滾與主流搖滾的區別,它與主流搖滾一樣,具有強烈的、不斷向前推進的節奏,只是強烈程度有所減輕和沖淡,不用呼喊的演唱方式,音高也是清楚的。有人認為它的風格不純,不是真正的搖滾;也有人認為,這樣一來搖滾樂可以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其實,比爾·哈利的那首《晝夜搖滾》就是採用了節奏布魯斯的材料,用它所熟悉的鄉村音樂加以修飾而成,它不僅為主流搖滾樂,也為山區搖滾打下了基礎。最有影響的山區搖滾代表是「埃弗利兄弟」演唱組(Everly Brothers)。「埃弗利兄弟」由唐·埃弗利(Don Everly,1937年出生)和菲爾·埃弗利(Phil Everly,1939年出生)兩兄弟組成。它們以普萊斯利為榜樣,向著山區搖滾方向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功。音樂上,他們沒有直接受到節奏布魯斯的影響,基本上保持了傳統的山區音樂風格,演唱時注重和聲的運用。1988年, 「埃弗利兄弟」首批被正式列入《搖滾名人錄》。主流搖滾、溫和搖滾和山區搖滾,這些名詞只是用來說明搖滾樂風格的不同傾向。每個歌手都有自己的演唱特點,有的典型地體現了某種傾向,有的則不然。即便是同一歌手,不同時期、不同作品也有區別。因此,不宜給歌手硬貼標籤。4、 其他搖滾歌手在早期搖滾樂中,除了以上提到過的歌手以外,還有很多歌手為搖滾樂的發展都做出過貢獻。下面主要介紹幾位成績較為突出的代表歌手:查克·貝里(Chuck Berry)1926年,查克·貝里出生於美國的聖路易斯,童年時就在教堂的唱詩班裡唱歌,中學時學習吉他,後來又學習鋼琴和薩克斯管。貝里從小就在黑人音樂的熏陶下長大,特別是節奏布魯斯,是他的主要音樂根基。對於貝里來說,除了他的歌曲以外,它的歌詞創作和吉他演奏都對搖滾樂產生過重大影響。貝里的歌詞,與當時一般搖滾樂的陳詞濫調或無意義的音節相比,水平顯得要高些。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50年代美國新一代青少年的心理和要求。貝里的演唱採用呼喊式的風格,但發音比較清楚。他的吉他演奏更是迎來了大量的追隨者。可以這麼說,在吉他天才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出現的前十年,貝里為搖滾樂的吉他風格樹立了樣板。傑瑞·李·劉易斯(Jerry Lee Lewis)傑瑞·李·劉易斯,1935年出生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費里德,是一位白人搖滾樂手。他出生於南方小城鎮的窮苦人家,從小受節奏布魯斯和福音歌的影響,習慣用12小節的布魯斯結構和布吉-烏吉式的鋼琴演奏。劉易斯擅長表現快速的硬搖滾歌曲,表演姿態十分花哨,彈琴時總有各種不同的身體動作與之配合。劉易斯在婚姻問題上的越軌行為(多次不合法的婚姻)斷送了他的音樂前程。他在搖滾樂界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影響卻很大。他獨特地結合了鄉村音樂和節奏布魯斯,他的鋼琴風格、演唱風格,甚至生活方式都影響了同時代人和後來人。他一直想成為搖滾樂之王,但這夢想卻斷送在自己的手裡。巴迪·霍利(Buddy Holly)巴迪·霍利,死後成為傳奇人物。他的歌曲直到60年代,甚至70 年代還在流行。「胖子」多米諾(Fats Dimino)「胖子」多米諾,1928年生於美國的新奧爾良,音樂家庭出身,9歲開始學習鋼琴,14歲中學退學開始參加演出。多米諾和小理查德一樣,都是南方黑人,都是自彈(鋼琴)自唱,音樂背景都是節奏布魯斯。但是,他的風格顯得比較文雅,比較有控制,不太猛烈也不那麼耀眼。他的演唱也不像小理查德那麼粗聲粗氣,不帶威脅性。他的個人生活更是無可挑剔。50年代的搖滾樂並不全都是新作品,還有一種做法就是根據舊的波普歌曲按照搖滾樂的風格加以改編,增加搖滾樂的低音聲部和明顯的搖滾節拍。多米諾在這方面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績。5. 衝浪音樂(Surfing Music)搖滾樂的興起,遭到很多人的反對。這種反對來自教育界、宗教界、行政界以及學生家長等各個方面,他們從道德、管理、青少年教育、社會風氣等各個角度對搖滾樂提出批評。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時候,搖滾樂浪潮好像已經過去。前面提到的眾多明星中,小理查德轉向宗教;劉易斯因生活醜聞退出搖滾樂壇;查克·貝里因僱用妓女而蹲了監獄;巴迪·霍利去世;多米諾和普萊斯利的歌曲也都轉向波普方向。主流搖滾、山區搖滾和溫和搖滾這三種搖滾樂中,主流搖滾很少再出現新的東西,很難取得前幾年那樣的主導地位;山區搖滾向溫和搖滾靠攏。與此同時,出現了一些新的風格,其中以衝浪音樂的影響最大。作為搖滾樂的一種,它只是把對流行音樂的興趣和對衝浪運動的熱愛結合起來,歌唱海浪、海灘聚會、摩托車、女孩,衝浪的體驗等等。衝浪歌手最關心的社會問題就是當地的藥房里防晒油的銷售量,而對社會問題卻漠不關心。最早的衝浪音樂出現在1956年,代表作品是羅伊·奧比森(Roy Orbison)的《半蒙面具》(Domion),它有著波浪般起伏的節奏和吉他音響。但衝浪音樂流傳開來併產生全國影響,是由「沙灘男孩」(The Beach Boys )樂隊於1961年和1962年先後發行的《衝浪》(Surfin")和《衝浪旅行》(Surfing Safari)這兩首歌曲引起的。「沙灘男孩」由南加利福尼亞的5名中學生組成,他們是布萊恩·威爾遜(Brian Wilson )和他的兩個弟弟,加上他們的表兄麥克·洛夫(Mike Love )和一位朋友沃·賈丁( Al Jardine )。其中威爾遜是樂隊的核心人物。他們的代表作品還有:《美國衝浪》(Surfin" U.S.A)、《衝浪姑娘》(Surfer girl)、《有趣、有趣、有趣》(Fun,Fun,Fun)、《羅達救我》(Help Rhonda)和《加利福尼亞姑娘》(California girl)等。隨著時間的推移,威爾遜越來越對錄音技術的運用感興趣,而且開始不滿足於那種無憂無慮的衝浪音樂。1966年,他們花了六個多月時間,通過四個不同的錄音棚實驗,推出了他們最暢銷的一首歌曲《良好的精神感應》(Good Vibrations),於同年12月登上流行音樂榜首。當時,一首搖滾樂曲一旦確定了它的速度、節拍、調性和織體後,在持續約二分半鐘的時間內,基本上就不會有太大變化。《良好的精神感應》卻不同,它在速度、織體、節奏和音色方面都有很多變化,混合了多重音響,也許是直到那時為止最複雜的一首歌曲。與此同時,只有「披頭士」也在進行著類似的實驗。在這之後「沙灘男孩」繼續推出了一系列作品,但是再沒有取得以前那樣的成功,在聽眾的心目中,他們所發出的聲音,仍然是與單純的衝浪遊戲聯繫在一起的。從歷史角度上講,衝浪音樂只是一種短暫的過渡性音樂,但是,它那極具個性的音樂特徵卻吸引了當時不少的青年聽眾。如果為衝浪音樂的特點作一簡單歸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點:(1)音樂以自然音為主;(2)節奏輕快而富有動力;(3)聲樂部分有大量的密集和弦構成的合唱;(4)注重電吉他效果的運用;(5)曲式結構多為節歌-疊歌形式。三、「披頭士」與英國搖滾樂搖滾樂的興起把原來的流行音樂和流行音樂產業鬧得天翻地覆。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聲音被普萊斯利、小理查德和劉易斯等人的搖滾歌聲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統治的唱片工業遭到了幾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襲。一個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場變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場,這些青少年對黑人文化越來越感興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搖滾樂確實迎來了一場革命。但是,這場革命在1964年當它即將進入第二個十年的時候,卻失去了當初的鋒芒。主流搖滾讓位於溫和搖滾、波普、衝浪音樂等,一時間,圍繞60年代的搖滾樂將如何發展引來眾說紛紜。而這個時候的美國社會也正處於混亂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原來屬於美國人的搖滾樂卻讓英國人闖了進來。在「披頭士」( The Beatles)樂隊的影響下,美國正趨消散的搖滾樂開始重獲生機,由此掀起了搖滾樂歷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1、「披頭士」的發展歷程就像50年代的搖滾樂以普萊斯利為代表一樣,60年代推動和支配搖滾樂壇的主要代表是「披頭士」。不僅如此,「披頭士」也是至今為止世界上最成功的搖滾樂隊。1958年,英國利物浦青年約翰·列農(John Lennon,1940~1980,主唱兼節奏吉他)組織了一個樂隊,參加這個樂隊的有當地青年保羅·麥卡特尼(Paul McCartney,生於1942年,貝司兼主唱)、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1943~2001,主音吉他)和另外兩位青年。樂隊曾幾經易名,開始起名為「甲殼蟲」(Beetles),最後列農故意把Beetles拼作Beatles。1962年,另外兩名青年先後離隊,林格·斯塔爾(Ringo Starr,生於1940年,鼓手)加入其中,「披頭士」的四名隊員從此固定下來。1961年,利物普唱片公司的老闆布萊恩·愛潑斯坦(Brian Epstein)發現了他們的巨大潛力,成了他們的經理人。首先,他所做的事情是包裝「披頭士」的外形:長頭髮、無領四扣的上衣、煙囪似的長褲子和矮靴子。1962年,EMI下屬的「帕洛風」(Parlophone)唱片公司經理喬治·馬丁(George Martin)與「披頭士」簽約,並與同年9月發行《愛我吧》(love me do,例23)和《附言:我愛你》(P.S.I love you)兩首歌曲。1963年3月又推出一首《請讓我愉快》(Please,Please me),引起了極大的轟動並登上了榜首。同年由「帕洛風」發行的其他歌曲如《從我到你》(from me to you)、《他愛你》(she loves you)、《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接連獲得第一。「披頭士」因此而名聲大振。11月,「披頭士」被邀請在皇家綜藝劇場參加演出,英王太后和瑪格麗特公主都出席了現場。1964年,「披頭士熱」傳到了美國,美國流行音樂排行榜差不多成了披頭士的天下。大街小巷到處飄蕩著披頭士的聲音。同年,他們的第一部電影《辛勞之夜》(A hard day"s night)放映,同樣引起了轟動。影片的主題歌使「披頭士」榮獲當年格萊美最佳演唱小組獎。1965年6月,「披頭士」還獲得了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頒發的不列顛帝國勳章。到此為止,主要是「披頭士」的早期活動。從他們的歌曲中可以看到,早期的風格都比較簡單、明快、無憂無慮,而且還便於舞蹈,在藝術上缺乏創新。到了1965年末的時候,「披頭士」已經取得了很少歌星能夠取得的優越地位:不管他們演什麼,聽眾都能接受。聽眾認為:「披頭士總是對的。」因此,他們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大膽實驗,擺脫流行音樂的老一套,從而對搖滾樂的發展做出貢獻。正在這個時候,麥卡特尼和列農的不同個性開始顯露出來。保羅·麥卡特尼是保守的、易動感情的,渴望給人快樂,願意順從習慣的;約翰·列農是反叛的、進攻性的,酷愛諷刺,擅長文學,而且在音樂上沒有那麼高的天分。1965年,麥卡特尼完成了一首歌曲《昨天》(Yesterday,例24),並採納喬治·馬丁的建議,用弦樂四重奏形式來伴奏。很快這首歌就登上了排行榜榜首,而且據統計,至今它的翻唱版本已超過了2500多種,創歷史之最。但是,列農並不喜歡這首溫柔的抒情歌曲。接著,他們推出的三張專輯《橡膠靈魂》(Rubber Soul)、《昨天和今天》(Yesterday and Today)、和《左輪手槍》(Revolver),實驗成分逐漸加大,表現了「披頭士」已從早期在歌曲中大呼「耶、耶、耶」,開始過渡到藝術上追求專業技巧、力求更加精緻的階段。《橡膠靈魂》 首先從封面上看就與前不同。「披頭士」四個人的面孔都有點變形,這種多多少少的超現實手法暗示了後來被稱作「迷幻搖滾」的音樂。專輯中包括了《單字》(The word)、《米歇爾》(Michelle)、《在我的生活中》(In my life)等歌曲,其中另一首歌曲《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運用了印度的西塔爾琴(Sitar)而獨具特色。第二張專輯《昨天和今天》僅在美國發行。其中《哪裡都不去的人》(Nowhere man)的歌詞受民謠搖滾的影響,顯示了更多的社會評論的性質。在第三張專輯《左輪手槍》中,《埃莉諾·里格比》(Eleanor Rigby)使用了弦樂八重奏形式,這種歌曲從很多方面預示了後來發表的《佩伯軍士的孤心俱樂部樂隊》的風格。通過這三張專輯的製作「披頭士」積累了大量錄音棚實驗的經驗,於1967年推出了他們最經典的一張專輯《佩伯軍士的孤心俱樂部樂隊》(Sergea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這張專輯由「披頭士」與管弦樂隊合作,在製作人馬丁的監製下用了四個月的時間製作而成。它不僅是「披頭士」長時間藝術探索的鼎盛之作,同時在搖滾樂歷史上也佔有重要的地位。《佩伯軍士》是一套組歌,共12首歌曲。標題曲《佩伯軍士》不僅是組歌的開始曲,也作為統一全曲的主題反覆出現。這裡的佩伯軍士實際上就是代表「披頭士」樂隊自己,他們在一種迷幻音樂會的氣氛中進行一系列的演唱。比如《綴滿鑽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歌名幾個單詞的開頭字母LSD即明顯暗示了此曲與麻醉藥有關,歌詞中又出現了各種迷幻景象,但是列農辯白說,這是從他4歲大的兒子的繪畫中獲得的靈感。音樂上每段節歌都是從三拍子轉到四拍子的疊歌,在搖滾樂中是首次出現拍子的轉換,這使歌曲不再具有通常搖滾樂的舞蹈性質。錄音效果上運用了加大混響和正常人聲的對比等等。《擁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 without you)則顯得缺少規整,樂句長短不勻;從整體上看,迷幻成分較濃,給人帶來一種類似催眠的效果。《當我64歲的時候》(when I"m sixty-four)是麥卡特尼為他剛過64歲的父親而寫的,歌曲把人們帶回到30年代類似拉格泰姆的風格中。《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是最後一首曲子,歌詞明顯地涉及吸毒,內容比較消極,表現了對日常生活的厭倦,因此引起了聽眾的爭議。總的來說,《佩伯軍士》是流行音樂歷史上一項空前的創舉,此專輯榮獲1967年格萊美最佳唱片獎,但這也成了「披頭士」樂隊走向散夥的轉折點。《佩伯軍士》以後,「披頭士」的道路開始出現滑坡。首先,經理人愛潑斯坦於1967年因吸毒過量而去世,給「披頭士」帶來了不祥的預兆;而後,樂隊內部出現矛盾。特別是列農結識了日本先鋒派藝術家大野洋子(Yoko Ono)後給他的生活和藝術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列農常把時間花在與她的合作上,而對「披頭士」的事情也不再那麼熱心了。儘管如此,在「披頭士」解散以前,除了一些單曲如《嘿,裘德》(Hey Jude)、《革命》(Revolution)外,還是發行了三張專輯:《披頭士》(The Beatles)、《修道院路》(Abbey Road)和《順其自然》(Let It Be)。《披頭士》專輯是一套雙張唱片,封面是全白的,故又名《白色專輯》(The white album)。《白色專輯》共30首歌曲,風格極不相同,其實這張專輯並不是樂隊的集體創作,只是把個人的作品巧妙的湊到了一起而已。比如:《回到蘇聯》(Back in the U.S.S.R)是一首主流搖滾歌曲;《為什麼我們不在路上這麼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採用的是傳統的節奏布魯斯演唱風格和12小節布魯斯曲式結構;《蜂蜜餡餅》(Honey Pie)是一首古老的波普歌曲複製品;風格最特別的是列農創作並堅持放在其中的《革命之9》(Revolution 9),它的長度超過了8分鐘,由各種各樣的聲音拼接而成;接著同樣是列農創作的《晚安》(Good night),是由管弦樂伴奏的一首地道的波普歌曲;《無情的浣熊》(Rocky Raccoon)是一首幽默的敘事歌,由麥卡特尼創作並演唱,用原聲吉他和口琴伴奏。《白色專輯》在音樂上和商業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專輯排行榜上獲第一名,持續9周。《修道院路》的標題指的是百代公司(EMI)的錄音棚所在地,「披頭士」在那裡錄製了大量的作品,《太陽出來了》(Here comes the sun);列農的《一起來》(Come together)、《我需要你》(I want you);麥卡特尼的《哦,親愛的》(Oh,darling)、《因為》(Beause)等歌曲,都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使《修道院路》成為「披頭士」最暢銷的專輯,在排行榜上連續11周奪冠。《修道院路》以後,「披頭士」再也沒有聚集在一起錄製專輯。1969年,列農和大野洋子發行了一首單曲《給和平一個機會》(give peace a chance),1970年5月,斯塔爾發行了專輯《多情的旅程》(sentimentai journey),麥卡特尼和哈里森也都忙著準備自己的專輯。顯然「披頭士」的成員們已經分道揚鑣、各奔東西了。1970年4月,「披頭士」的又一部電影《順其自然》(Let it be)上映,同時也發行了同名專輯。這些歌曲實際上都是一年以前錄製的,「披頭士」成員們誰也沒興趣對它投入精力,最後由美國一位製片人幫著編輯、混合而成,但是專輯的主打歌曲《順其自然》中以「柱式和弦」為主要伴奏織體的方法被日後的搖滾樂隊普遍採用。「披頭士」從成立到解散共創作歌曲約200首,其中有強勁的主流搖滾(Mainstream Rock)、先鋒派搖滾(Avant-garde Rock)、迷幻搖滾(Psychedelic Rock)、交響搖滾(Symphonic Rock)以及輕鬆愉快的搖滾小曲等各種風格。主要題材是愛情,也有些歌詞(主要是後期)涉及社會事件、人際交往、懷念家鄉、和平友愛、藥物體驗以及一些超現實主義的或無意義的意識流歌詞等。他們繼承了搖滾樂頭十年的成果,以自己的創造和革新,豐富和發展了搖滾樂,把搖滾樂帶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從此,搖滾樂不再只是一種單純的娛樂音樂,它有了更多的讓人思考的東西,更多的隱藏在音樂背後的東西。60年代成長起來的英美兩國的年輕人,很少不與他們的歌聲發生聯繫。可以說他們的歌聲影響了一代人的藝術趣味、服裝髮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態度。「披頭士」的出現使更多的學者開始研究搖滾樂現象,以及搖滾樂的音樂和歌詞,以致後來大學裡也開設了搖滾樂課程(這在60年代初還是不可想像的)。1970年「披頭士」解散以後,樂隊成員作為個人繼續活躍在搖滾樂壇。四人中取得最大成功的是麥卡特尼,他和他的妻子組建「雙翼」(Wings)樂隊,其中發行的很多專輯都很受歡迎。列農的日子則更帶傳奇色彩。他與妻子大野洋子組建了「柔順的洋子」(Plastic Ono)樂隊,並於1971年離開英國移居美國紐約,而後捲入各種政治活動,並創作了如《權力歸於人民》(Power to the people)等歌曲,同年發行的專輯《遐想》(Imagine)可能更好地代表了他心目中的理想世界。1975年,列農為了和妻子、兒子安靜地生活在一起,放棄了一切公開的音樂活動,整整5年沒有露面。1980年,他再次復出,發行專輯《雙重幻想》(Double fantasy),使樂迷們欣喜若狂。不料,就在當年的12月,在曼哈頓自己公寓前,列農被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歌迷槍殺身亡,時年40歲。2.「披頭士」的創作手法1966年以前,搖滾樂被認為是一種簡單的、喧鬧的音樂,具有較快的、強烈地4/4拍子,一般化的旋律、缺乏新意的歌詞、三個和弦的和聲;一首曲子的長度約2分半鐘左右;結構簡單,包含了很多重複。但是,到了1967年下半年時,這種老的模式被打破了。到60年代末,任何搖滾樂隊,只要它有足夠的創造性,可以奏出任何聲音,基本上沒有限制。雖然,其他搖滾樂手也對此做出了貢獻,但是,主要的貢獻卻來「披頭士」。(1) 節拍、節奏與速度傳統的搖滾樂的節拍一般都是一貫到底的4/4拍,很少有例外。而在「披頭士」的歌曲里,不僅有2/4、3/4、6/4等節拍,還有各種節拍的混合使用,轉換十分自如。如:《你所需要的只是愛》(All you need is love)中的一個片斷,是3/4拍和4/4拍的混合。再如《黑鳥》(Black bird)中的節拍轉換更為自由,3/4拍、4/4拍和6/4拍交替出現(例26)。流行歌曲中很少使用的5/4拍但也能夠在「披頭士」的歌曲中找到,如《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各種節拍的混合使用,使得歌曲的節拍重音律動飄忽不定,所以給人帶來一種清新的感覺。在歌曲的節奏處理上,「披頭士」善於運用各種時值的「節奏連音」來改變節拍單位的固有時值,使節奏變得更為生動。如《永遠的草莓地》(Strawberrt fields forever)中的一個片斷。在這個片段中,除了常規的八分音符三連音外,還有四分音符的三連音,再加上正常時值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在短短的幾小節中出現如此多的節拍單位,這在傳統的搖滾樂中是十分罕見的。人為地改變正常節拍中的重音位置,造成一種節奏上的暫時「離調」,這是爵士樂中常用的手法。「披頭士」的歌曲中,這種手法也時有所見。如《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伴奏中的一個鋼琴片斷,它通過對重音的改變,將節拍律動由4/4拍暫時改換成了3/16拍。從速度上看,傳統的搖滾樂大都比較快,人們認為中速和慢速只適合於流行歌曲,「披頭士」對此也進行了突破。《一起來》(Come together)和《負重》(Carry that weight)都是「份量」較重的搖滾歌曲,但其速度只有每分鐘80拍,《我需要你》(I want you)向來被認為是「重金屬」的先驅之作,每分鐘卻只有45拍。(2) 曲式結構直到60年代初,大部分流行歌曲和搖滾樂僅採用有限的幾種曲式,如:a.12小節布魯斯曲式前奏 |12小節| 12小節| 間奏 | 12小節| 尾聲 ||b.AABA曲式前奏| A | A | B | A | 間奏 | B | A | 尾聲 ||又如,樂句長度為4小節,全曲長度約2分鐘左右等等。在披頭士的早期創作中,有許多歌曲的結構也都是遵循以上幾種模式。隨著創作個性的日趨成熟,他們開始擺脫了這種限制。首先,他們的歌曲篇幅加長了。如《生活中的一天》,五分多鐘;《我需要你》,有七分半;《革命之9》(Revolution 9)超過了八分鐘。當然,通過反覆來拉長歌曲的篇幅,這是最簡單又常用的方法。「披頭士」的《嘿,裘德》和《我需要你》就是這麼做的。但是,他們的許多歌曲是通過不同段落的對比組合來建立一個較為龐大的曲式結構的。如《生活中的一天》,曲式結構圖如下:---A--- -B- - A"-結 構:前奏 + a1 + a2 + a3 + 間奏 + b + a4 + 尾聲小節數: 4+4+2 4+5 4+5+3 5+5+10 4+5+3這是個十分獨特的結構。從主題材料上看,這首歌有兩個主要音樂材料:a與b,構成一個帶再現的三段體結構ABA"。然而,從整個篇幅和音樂發展的邏輯上看,這首歌似乎又是一個二段體:A+B、A"。再看A、B、A"每個部分的內部結構又各不相同,形成了一個變化豐富而又高度統一的曲式結構。這首歌的另一個特點是:它的樂段打破了以4小節及其倍數(8、12、16等)為單位的方整結構。如a3樂段由一個4小節樂句和一個5小節樂句再加上一個3小節的補充樂句而構成。B樂段更為奇特,是兩個5小節的樂句加上一個11小節的托腔而構成。這種非方整性的樂句、樂段結構與上面介紹的「節拍轉換」一樣,也是「披頭士」的常用音樂語彙。如著名的《昨天》的結構就非常獨特。它是一個七小節的樂段,由一個3小節樂句和兩個2小節樂句構成,形成一個3+2+2結構的樂段。這個樂段看似奇怪,但演唱起來卻十分自然流暢。(3) 和聲與調性在「披頭士」以前,除了「沙灘男孩」,絕大部分的搖滾樂在和聲方面也都比較簡單。通常只用自然大調的三個基本和弦 I、IV、V,而「披頭士」的和聲既不同於傳統的「12小節布魯斯曲式」中所用的 I-IV-I-V-I 的和聲序列,也不同於流行歌曲中的 I-VI-IV-V 的進行方式,而是別出心裁,進行大膽的探索、革新。在和弦的運用上,他們突破了流行歌曲以「自然音和弦」為主的傳統,廣泛運用各種類型的「變體和弦」。如《永遠的草莓地》中的第一段。較多地使用變體和弦,會使音樂的調性發生游移,這種調性游移的和聲手法在大型的古典音樂作品中用得比較多,但是在結構短小、曲調簡單的流行歌曲中卻是極為少見的。「披頭士」還善於將各種非「功能」性的調式化和聲語彙用於創作中,使作品的和聲呈現出豐富、清新、奇特的面貌。如《為凱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的第一句,除了IIm、V 兩個和弦屬於C大調,其餘三個和弦均來自同主音小調。(4) 音色與配器「披頭士」在節奏、曲式、和聲等音樂技術上的創新固然重要,但對普通聽眾來說,最為吸引他們的可能還是音色的運用。從演唱上看披頭士最主要的音色是人聲。主唱約翰·列農和保羅·麥卡特尼都有著較強的音色變化能力。在《昨天》(Yesterday)、《漫長而曲折的纜貳罰═he long and winding road)中,麥卡特尼的聲音溫柔而抒情;在《哦,親愛的》(Oh,darling)和《為什麼不在路上這麼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中,他的聲音又變成傳統的「節奏布魯斯」式的喊唱風格。再如列農在《綴滿鑽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中採用了一種懶洋洋的「迷幻式」唱法,但有時候他的聲音卻非常乾淨,有時也變得非常的粗獷。前面我們已經提到,「披頭士」的陣容為主音吉他、節奏吉他、貝斯和鼓。但是,他們在製作唱片時,經常加入其他的樂器以加強作品的織體結構。如:《昨天》(Yesterday)中運用了弦樂四重奏;《埃莉諾·里格比》(Eleanor Rigby)中運用了弦樂八重奏;《你得藏起你的愛》(you"ve go hide your love away)中運用了長笛;《因為》(Because)中運用了古鋼琴;《潘尼小巷》(Penny lane)中運用了短號;《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運用了銅管樂隊;《為凱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運用了管風琴和低音口琴;《蜂蜜餡餅》(Honey pie)中運用了雙簧管;《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 中運用了管弦樂隊。除了常規的西洋樂器外,「披頭士」還在歌曲中運用了許多印度的民族樂器。如:《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的西塔爾琴(Sitar);《擁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Withuot you)中的塔布拉鼓(Tabla)和迪爾魯巴琴(Dilruba)等。為了豐富作品的表現力,「披頭士」的歌曲中還時常融入各種自然音響。如:《回到蘇聯》(Back in the U.S.S.R.)中飛機的轟鳴聲;《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中的雞叫聲以及各種動物的鳴叫聲;《黑鳥》(Black bird)中的鳥鳴聲;《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的各種嘈雜聲等等。「披頭士」在音樂手法上的創新,對當時和後來的搖滾樂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此,「披頭士」在搖滾樂歷史上被譽為「最偉大的樂隊」,他們授之無愧。3、「滾石」和其他樂隊隨著「披頭士」在1964年第一次登上美國大陸取得成功以後,英國其他搖滾樂隊也紛紛來到搖滾樂的故國演出。搖滾樂已不再是美國的專有產品。在後來的發展中,我們可以看到,搖滾樂的有些重要傾向是由美英兩國共同建立,甚至是從英國首先開始的。如前所述,「披頭士」的音樂中既有溫和的一面,又有粗獷的一面。它反映了麥卡特尼和列農兩人不同的創作個性,但也多少啟示了日後訪美的英國搖滾樂,以至整個搖滾樂的兩大類型,即,一類比較溫和、精美,很少反叛性;另一類更加粗獷、猛烈,發展了主流搖滾中的強勁風格。可能由於披頭士早期的可愛形象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一般人都把「披頭士」當作是前一種搖滾樂類型的代表,而把英國另一個重要的搖滾樂隊「滾石」當作是後一種搖滾樂類型的代表。「滾石」(The Rolling Stones)樂隊「滾石」樂隊是由主唱邁克爾·賈格爾(Michael Jagger,生於1943年)和吉他手兼創作者凱思·理查德(Keith Richard,生於1943年)為核心於1961年成立的。他們倆人都對節奏布魯斯有著濃厚的興趣。後來,又吸收了布萊恩·瓊斯(Brian Jones,吉他手)、比爾·懷曼(Bill Wyman,貝司手)和查理·沃茨(Charlie Watts,鼓手)共5人,並以布魯斯歌手馬迪·沃特斯的一首歌曲《滾石》(Rolling Stone)作為樂隊的名稱。最初,「滾石」的創作只是模仿披頭士的風格,連穿著打扮也和披頭士一樣。後來,他們決意脫掉披頭士式的服裝,穿上街上最隨便的服裝,把頭髮留得比披頭士還長,亂蓬蓬的,樹立起「粗魯、叛逆、威脅」的形象。在音樂上,他們與「披頭士」反其道而行之,主要是在黑人傳統音樂的基礎上,強化布魯斯音樂的濃烈風格,突出搖滾樂的厚重節拍。1964年,「滾石」發行的一張唱片《滾石》表明了強勁的節奏布魯斯音樂在英國的真正出現。同年,他們兩次來到美國;1965年第三次訪美。1969年,「滾石」再一次來到美國,並在西海岸舉行了一場類似「伍德斯托克」(Woodstock)的音樂會。由於安排不當,現場出現混亂,造成4人死亡的惡性事件。70年代,仍然是「滾石」的全盛時期,他們到處巡迴演出,從他們的表現和樂迷們的行為來看,它已成為搖滾樂壇最叛逆、最反社會、最享樂主義的典型。「滾石」是世界上最持久的一個樂隊,成立迄今已有30多年,影響波及三代人,但它的音樂總的來說比較簡單。「滾石」與「披頭士」雖然都基於同一塊土壤,即50年代的搖滾樂,但卻向著兩個不同的方向發展。「披頭士」走上了革新的道路,「滾石」則繼續主流搖滾風格,突出和強化節奏布魯斯最原始、最基礎的部分。「滾石」為70年代的硬搖滾(Hard Rock),朋克搖滾(Punk Rock)以及80年代的重金屬(Heavy Metal)開闢了道路,在這方面,它的影響比其他任何樂隊都大得多。60年代來到美國訪問的英國搖滾樂隊中,風格比較接近「披頭士」的有「赫爾曼的隱士們」等樂隊;風格比較接近「滾石」的有:「誰」、「動物」和「新兵」等樂隊。「赫爾曼的隱士們」(Herman"s Hermits)樂隊「赫爾曼的隱士們」 樂隊成立於1963年,共五人,領隊是彼特·努恩(Peter Noone,生於1947年)。「赫爾曼」的搖滾樂比較溫和,很少創新,被稱作「泡泡糖搖滾」(Bubble gum Rock),主要表現十幾歲年輕人的愛情等日常生活。1965年,他們第一次訪美演出。到當年年底,他們的唱片在美國銷售量超過1400萬張。「誰」(The who)樂隊「誰」樂隊由4人於1963年組成,核心人物是彼特·湯申德(Peter Townshend,生於1945年,作詞作曲兼吉他手)。他們以反叛的形象、演奏硬搖滾贏得觀眾的喜愛。他們把布魯斯和搖滾樂的強勁力量與自發的極端主義和幾乎反對一切的傾向結合起來。他們酗酒、吸毒、說髒話,表演作風無法無天。演出時,總是要把聲音的分貝提高到震耳欲聾的地步。1965年,在一次音樂會中,作為他們瘋狂行為的高潮,湯申德搗碎了他手中的吉他,而鼓手凱思·穆恩(Keith Moon,1947年出生)接著也敲爛了他的架子鼓,引起了觀眾的狂熱反應。自此以後,每次音樂會上他們都這麼做,一直保持到1978年穆恩因服毒過量去世為止。1969年,「誰」推出一部90分鐘長的搖滾歌劇《湯米》(Tommy)引起了極大地轟動。「動物」(Animals)樂隊「動物」樂隊原是1960年成立的一個小型伴舞樂隊。1962年,埃里克·伯登(Eric Burdon,生於是1941年)加入後成為英國60年代迅速發展的搖滾樂中的一個重要樂隊。1966年,樂隊解散。伯登成立了「新動物」(New Animals),參加吉米·亨德里克斯樂隊的工作,然後又成立了自己的「戰爭」(War)樂隊。「新兵」(Yardbirds)樂隊「新兵」樂隊由五人組成,其中有埃里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生於1945年)、吉米·佩奇(Jimmy Page,生於1944年),傑夫·貝克(Jeff Beck,生於1944年)等十分重要的吉他手。起先,他們只是演奏傳統的節奏布魯斯,接著逐漸轉向搖滾樂。克萊普頓發展了即興的間插段(break,一種插在歌聲暫停時演奏的片段)形式,使它可以延續30分鐘之久。這種長時間的器樂獨奏成為60年代舊金山樂隊的典型手法之一。從「新兵」的一系列作品中,我們可以追尋出從最初的布魯斯到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搖滾樂、最後到重金屬這樣一條發展線索。1968年,「新兵」解散。吉米·佩奇重新組成「新新兵」(New Yardbirds),後改名為「萊德·澤普林」(Led Zeppelin)樂隊。四、民謠搖滾1、背景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是一個充滿了動亂和麻煩的時期。肯尼迪於1963年被暗殺以後,約翰遜繼任總統。局勢動蕩不定,社會問題層出不窮。首先,是民權運動。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一直干攏著美國社會,不斷地引起反抗和鬥爭。直到1964年美國國會才正式通過民權法案取消了種族隔離制度。其次,是美國發動的越南戰爭給美國帶來了巨大傷亡。青年學生反對美國捲入越南內戰,到處舉行群眾集會、遊行示威。但約翰遜總統不顧國內外輿論的反對,繼續擴大戰爭,使越戰在整個60年代逐步升級,造成年輕人對現實社會的強烈不滿。加上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如空氣和水的嚴重污染;石油、煤氣的短缺;森林被亂砍亂伐等,也使許多人對現代化工業社會的發展前景產生懷疑。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年輕人離開了大城市、離開家庭,來到郊區或鄉下,組成社團,過著一種簡樸的群體生活。他們反對權威、反對傳統(包括傳統文化)、反對既有秩序。他們在服裝和髮式方面也反其道而行之,越古怪越好,而且還普遍服用致幻藥物。因此他們得到一個外號叫「嬉皮士」(Hippies),指生活在既定社會之外的不順從的青年人。最後,性解放也是60年代的一個突出現象。對「性」的傳統觀念產生懷疑和輕視、不合法的同居被認為是一種可以替代結婚的生活方式。「自由」兩字的含義不僅意味著要結束種族歧視,也意味著對上一輩性觀念的反叛。在這種背景下,搖滾樂構成了60年代生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反映和影響了當時一代青年的情感和願望,說出了他們對人生、對社會、以及對整個世界的看法。60年代的搖滾樂與50年代相比,思想深度顯然更進了一層。這些,特別明顯地表現在以鮑勃·迪倫為代表的民謠搖滾(Folk Rock)之中。2、鮑勃·迪倫(Bob Dylan)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民謠演唱的都是比較嚴肅的社會性題材,如「金斯頓三重唱組」(The Kingston Trio)和「彼得·保羅和瑪麗」(Peter Paul and Mary)三重唱組等。他們避開商業性的搖滾樂而獨自發展,與搖滾樂沒有聯繫。但是,有一位來自民間的歌手,把這兩者結合到了一起,而且對搖滾樂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就是鮑勃·迪倫。鮑勃·迪倫於1941年出生於明尼蘇達州的德盧思一猶太人家裡,6歲時遷往附近的小鎮希賓。迪倫從小對搖滾樂就很有興趣,並自學吉他、口琴和鋼琴。他曾廣泛旅行,對社會的不平等、人與人之間的冷酷無情等問題都有親身感受。1959年入明尼蘇達大學念了三個學期,退學後,在咖啡館演唱。這時,他發現了民謠,認為民謠中有關時事的歌詞比搖滾樂要有意義得多。1961年,迪倫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1963年一首《隨風飄逝》(Blowin"in the wind,例34),使其成為青年人的偶像。迪倫的嗓音粗糙,帶有鼻音,自己彈吉他伴奏,有時還經常出現口琴獨奏(他在脖子上套一個架子,支撐口琴)。關於迪倫,不論是他的社會抗議、民謠搖滾、鄉村搖滾、超現實主義的歌詞,還是皈依基督教(1977年,迪倫聲稱自己是再生的基督教徒)等,爭論始終沒有停止過。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是一位出色的歌手和詞曲作家。特別是他的歌詞創作,含義深刻,富有文學性和哲理性,經常使用隱喻、象徵等手法,雖然有時也有點晦澀難懂,但總的說,他對搖滾樂作出了重要貢獻,把搖滾樂的歌詞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準。3、其他民謠搖滾由於鮑勃·迪倫樹立了榜樣,60年代一下子出現了很多民謠搖滾樂隊。其實,民謠搖滾是個很籠統的稱謂,雖然都是把民間的曲調、歌詞與電聲、低音線條和搖滾節拍相結合,但其中的差異是很大的。除了迪倫,還有很多樂隊和個人,如「伯茲」樂隊、「媽媽和爸爸」演唱組、西蒙和加芬克爾、瓊·貝茲、凱特·斯蒂文斯、朱迪·科林斯(Judy Collins)、索尼和雪兒(Sonny and Cher)、布法羅·斯普林菲爾德(Buffalo Springfield)等。現將其中影響較大者介紹如下:「伯茲」(The Byrds)樂隊「伯茲」樂隊由五人組成,核心人物是吉姆·麥吉恩(Jim McGuinn),1964年伯茲樂隊成立以前,麥吉恩曾與民謠有過密切接觸,包括參加鮑勃·迪倫的樂隊。1965年,伯茲發行了他們演唱的《手鼓先生》(Mr.Tambourine Man)等4首由迪倫創作的歌曲。這樣用電聲的、搖滾化的方式來伴奏民謠歌曲,在當時是一件新鮮事物。1965年6月,伯茲的翻唱版《手鼓先生》獲第一名,給迪倫帶來很大名聲,也使他們自己成為了明星。或許,他們本來可以達到與「沙灘男孩」、鮑勃·迪倫,甚至「披頭士」同樣的地位,可惜的是樂隊內部不和,人員經常變換,影響了演奏質量和聽眾心理。到60年代中期,他們還有幾首歌曲把搖滾樂典型的電子音響與鄉村音樂相結合,對後來70年代流行的鄉村搖滾(Country Rock)起到了示範和引路的作用。1968年,原來的伯茲成員只剩下麥吉恩一人。他與其他不同演奏者合作,繼續以伯茲名義發行唱片,但都沒超過1965-1968年期間所取得的成績。1973年,原來的5名成員重新聚集到一起,錄製了他們的最後一張專輯《伯茲》,不久,樂隊宣告解散。「媽媽和爸爸」(The Mamas and the Papas)演唱組如果說「伯茲」是將民謠風格與一種比較強硬的搖滾樂聲音相結合的話,「媽媽和爸爸」則是將民謠風格與一種類似「埃弗利兄弟」和「沙灘男孩」那樣比較溫和的搖滾樂相結合。演唱組由二男二女組成,演唱他們自己(主要是由菲利普斯John Philips)創作的四聲部歌曲,如《加利福尼亞夢想》(California Dreamin")、《星期一,星期一》(Monday Monday)、《獻給我所愛的人》(Dedicated to the I Love)等,在聽眾中享有很高聲譽。西蒙和加芬克爾(Simon & Garfunkel)保羅·西蒙(Paul Simon,生於1942年)和阿爾特·加芬克爾(Art Garfunkel,生於1942年)在中學時就以埃弗利兄弟為榜樣,錄過幾首男聲二重唱歌曲。後來,兩人都上了大學。西蒙在昆斯學院主修英國文學,又在紐約大學主修音樂,因被當時60年代初期城市民歌運動所吸引,開始歌曲創作。當西蒙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後,就與加芬克爾重新合作,於1964年推出第一張專輯《星期三凌晨3點》(Wednesday Morning 3A.M.),但銷路不佳。不久民謠搖滾興起,唱片公司選出專輯中的一首歌曲《寂靜之聲》(The Sound of Silence,例35),在保留原有的人聲錄音軌道的情況下,加上了電貝司、電吉他和鼓組成的節奏音軌後推出,結果大受歡迎,1966年初,在排行榜上名列第一。西蒙和加芬克爾再次獲得第一的是他們為電影《畢業生》(Graduate,1968)配樂中的一首歌曲《魯賓遜夫人》(Mrs Robinson)。1970年推出的《多難之橋》(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再次奪冠,唱片銷售量超過900萬張。西蒙和加芬克爾的成功是與西蒙的歌詞與音樂創作才能分不開的。他注重作品的旋律與和聲,避免一般搖滾樂的簡單和不斷重複的傾向,堅持歌詞和聲樂的重要性,決不使他們被電聲樂所淹沒。然而,正當他們的事業取得巨大成功的時候,西蒙和加芬克爾的合作關係破裂,兩人分道揚鑣,後來都各有所成。瓊·貝茲(Joan Baez)瓊·貝茲出生於1941年,12歲開始學習吉他,後入波士頓大學學習,但幾周後放棄學業而去咖啡館唱歌。1959年和1960年兩次出席新港民謠節均獲成功。他的第一張專輯《瓊·貝茲》(1960)包括了很多首美國傳統民謠。她經常把音樂會的收入捐獻給她所信奉的事業;拒絕接受過多的演出;一年最多錄一張專輯。演出時,她不化裝,直接走向話筒開始唱歌,沒有打諢,沒有商業性顯示。貝茲信仰和平,主張非暴力,這不可避免地使她捲入60年代激蕩的社會和政治運動之中。1963年起,她的演出曲目中包括抗議歌曲和迪倫的作品。為爭取民權,禁止核武器和反對越南戰爭,她在大街上、集會上和遊行隊伍中演唱。她是迪倫的好友,也是最早發現和支持迪倫的民謠歌手之一。凱特·斯蒂文斯(Cat Stevens)凱特·斯蒂文斯是英國民謠搖滾的代表人物,1947年7月21日生於倫敦,原名史蒂文·喬治烏(Steven Georgiou)。當他成為一名國際明星之後,於1979年皈依宗教並放棄了他的音樂事業。60年代中期,斯蒂文斯在哈默史密斯大學期間就開始自己創作歌曲並於1966年以一首《我喜歡我的狗》(I Love MyDog)走紅。1968年,斯蒂文斯感染了肺結核,這迫使他暫時停止了音樂生涯。1970年,他以專輯《Mona Bone Jakon》重返樂壇,並受到一致好評,其中還產生了一首熱門歌曲《德,阿班維爾太太》(Lady D"Arbanville)。以後,他繼續推出專輯《舵手的茶葉》(Tea of the Tillerman,1971)、《數字》(Numbers,1975),《Izitso》(1977)和《回到地球》(Back to Earth,1978)均獲得一定的成績。

五、迷幻搖滾1963年約翰遜繼任總統後,繼續擴大越南戰爭,使美國人民陷於嚴重的分裂之中。有些青年人開始另找出路,他們離開家庭和社會來到北加利福尼亞的舊金山。因為西海岸是「新美國」,代表了新思想、新道路和另一種生活方式。特別是舊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Haight-Ashbury)地區,是嬉皮士經常出入的地方,這些地區的主要活動是「吸毒」、自由的性生活、愛情-和平的哲學,以及音樂。據統計,當時約有500-1500個搖滾樂隊在那裡演出。與此同時,在那裡發出了一種新的聲音,他們通過耀眼的色彩、頻閃的燈光、電子裝備、幻燈、電影、圖畫、油漆、招貼而產生致幻體驗,以提高搖滾樂的興奮作用。荒唐的或色情的打扮、氣球和飄帶,進一步增加了這種視覺的刺激,這就是所謂的「舊金山聲音」。1、「舊金山聲音」「舊金山聲音」(San Francisco sound),有時也被稱作迷幻搖滾(Psychedelic Rock)或「酸性搖滾」(Acid Rock)。像民謠搖滾一樣,迷幻搖滾的概念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單純的從音樂上看,它和其他搖滾樂的區別不是那麼清楚。大體上來說,首先,它與吸毒有著緊密的聯繫。雖說過去的搖滾樂已經如此,但不像舊金山那些樂隊,吸毒已成為它們重要的表現主題。在迷幻搖滾超現實主義的歌詞中,原先的雙關語已經不用,而是明白無誤地直接表現如痴如醉的致幻意境。迷幻搖滾經常由演員本人在迷幻藥物影響下產生出來,或重現自己在吸毒狀態下扭曲的體驗。比如有些歌手在演唱中經常體現出一種懶洋洋的吸毒後的感受。就像有人所說,「LSD」有著很強的力量,它使服用者產生一種可信的圖景或幻景,歪曲他們的時間感覺、觸覺、味覺、聽覺和推理的能力,它改變了音樂家對聲音的感覺,也改變了他們想表達的內容,以及他們想表達的方式。這個時候,樂曲可能持續時間長一些,特別是器樂(如吉他)會有長時間的即興表演,就像通常所說:時間已經失去意義。它的速度比硬搖滾稍慢,缺乏力量,有時候還會結合一些東方音樂的成分。其次,迷幻搖滾現場演出的音量提高到了新的強度。雖說搖滾樂從一開始就不是一種安靜的音樂,但是現在,他們利用種種電聲設備,把音響擴大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最後,演奏這種音樂的整個場景也經常是「迷幻」的,如同舊金山的舞廳所顯示的那樣,五光十色的色彩和閃爍的燈光,盡量使人從視覺上產生藥物誘發出來的體驗。與此相一致,演員的服裝和髮式也是千奇百怪,越反常越好。60年代以後,迷幻搖滾並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台,甚至到80年代,有些英國樂隊還不時地在復興這種風格。2、舊金山樂隊60年代後半期,舊金山地區活躍著很多樂隊和歌手,其中以「傑斐遜飛機」樂隊、「感恩而死」樂隊和詹尼斯·喬普林為代表。「傑斐遜飛機」(The Jefferson Airplane)樂隊「傑斐遜飛機」樂隊是由男歌手馬特·巴林(Marty Balin)於1965年建立起來的搖滾樂隊,共6人。起先他們在俱樂部演奏一些民謠搖滾和披頭士的歌曲,後來與RCA唱片公司簽約,發行專輯《傑斐遜飛機起飛》(Jefferson Airplane Takes Off,1966)但銷路不佳。不久,他們採用了迷幻搖滾風格,與吸毒文化相聯繫,而且由於吸收了一位女歌手格瑞斯·斯利克(Grace Slick,1939年出生),情況才發生了變化。1967年,他們的第二張專輯《超現實主義枕頭》(Surrealistic Pillow)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因此,「傑斐遜飛機」被稱為嬉皮士時代「舊金山聲音」最主要的代表,成了美國最負盛名的搖滾團體之一。「傑斐遜飛機」隨後發行的迷幻搖滾專輯,如《萬物之冠》(Crown Of Creation,1968)、《志願者》(Volunteers,1969)、《吠叫》(Bark,1971)等,也都很受歡迎。雖然其中沒有一首單曲進入「最佳十首」,但對舊金山很多樂隊來說,這是很尋常的。他們不在乎排行榜,甚至有的還把「上榜」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70年代初,「傑斐遜飛機」的人員又有變動,其骨幹除斯利克外,還有保羅·坎特納(Paul Kantner )。他們改名為「傑斐遜(星際)飛船」(Jefferson Starship)。1975年巴林(「傑斐遜飛機」的創立人,後離隊)回到樂隊。過了三年,巴林和斯利克都退出「傑斐遜飛船」(斯利克於1982年重新加入),樂隊風格轉向硬搖滾。最初的老隊員中只剩下坎特納一人。最後,連坎特納也離開了,根據他的訴訟結果,樂隊被要求去掉名稱中「傑斐遜」,改名為「(星際)飛船」(Star Ship)。儘管如此,「飛船」於80年代後期仍不時地取得成功。「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樂隊「感恩而死」樂隊是「舊金山聲音」的典型代表。它的創立人和中心人物是傑里·加西亞(Jerry Garcia,1942~1995),生於舊金山,15歲在中學時學習吉他。60年代初,他被藍草音樂(Bluegrass Music)所吸引,有時也在咖啡館裡演出這種音樂。1963年,他組織了一個「罐筒」樂隊,到1965年已有五人參加,開始用電聲樂器演奏。1966年,他們在舊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區與其他人一起過著公社式的生活,給樂隊取名「感恩而死」;因受「披頭士熱」的影響,改而演奏搖滾樂。60年代中期,海特-阿什伯利地區經常舉行自由聚會,進行藥物試驗(acid test),用藥者可以進入從錯覺到幻覺各種知覺變化狀態。伴隨著吸毒場面,不可缺少的景象是奇異的穿著和聲音很大的搖滾樂。正是在這樣的氛圍中,「感恩而死」進行了自由的音樂實驗。與此同時,他們也經常進行同樣的帶有實驗性的音樂演出。他們的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強勁、有更多的即興、沒有固定的形式,時間也變得更長。他們利用電子手段產生的聲音,如反饋、失真、顫音效果等,都受到聽眾的歡迎。1966年,「感恩而死」與華納兄弟(Warner Brother)唱片公司簽約,發行了他們第一張專輯《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於1967年獲專輯排行榜第73名。他們習慣在與聽眾交流的情況下,自由自在地在現場演出,而不習慣在錄音棚里工作。他們重視現場演出,曾經開過連續演奏5個小時的音樂會、免費音樂會,甚至自己出資50萬,帶了器材(於1978年)到埃及金字塔下舉行義演。60年代末,「感恩而死」推出的專輯有《太陽頌歌》(Anthem the Sun,1968)、《Aoxomoxoa》(1969)以及根據現場演出錄音製成的《生死》(Live /Dead,1969)。70年代初,「感恩而死」的風格變得簡明,並帶有明顯的鄉村音樂成分,如《工人之死》(Workingman "s Dead 1970)和《美國的美》(American Beauty,1970)。在這些作品中,加西亞採用原聲吉他代替電聲吉他,表明樂隊離開了60年代末的迷幻搖滾風格。後來的專輯風格更加多樣化,如《為真主的布魯斯》(Blues for Allah1975)帶有爵士影響;《龜鱉棲身地》(Terrapin Station,1977)使用了圓號、弦樂和合唱。另外,「感恩而死」的成員們在70年代大都已停止使用LSD。儘管如此,在聽眾的心目中,他們仍然是迷幻文化的代表,他們表現出來的某種神話般的魅力,仍然吸引了新一代的樂迷們。詹尼斯·喬普林(Janis Joplin)詹尼斯·喬普林,1943出生於得克薩斯州的阿瑟港,小時候廣泛接觸布魯斯、福音歌和鄉村音樂。17歲時從家裡逃出來,開始在得克薩斯和加利福尼亞的酒吧樂隊里演出。1962年曾第一次來到舊金山 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區,成為一名「嬉皮士」,後來又回家和家人和好,還去拉馬爾工藝學院上了一年學,企圖過一種正常生活。1966年(23歲)移居舊金山,參加了一個叫做「大哥和控股公司」的樂隊(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詹尼斯在第一次置身於迷幻燈光和色彩中間,與樂隊一起表演後說「這是我一生中最驚心動魄的時刻,它是那麼痛快,那麼令人激動,那麼大聲,簡直瘋了,最後我完全無法控制自己」。1967年,「大哥和控股公司」在蒙特利國際流行音樂節上演出,受到全場的熱烈讚賞。詹尼斯·喬普林的嗓子本來就夠粗獷有力的,為了壓倒樂隊的聲音,她真正地是把歌詞喊叫出來的。音樂節演出以後,格羅斯曼 (Albert Grossman,鮑勃·迪倫的經理人)成了詹尼斯·喬普林的經理人,而且還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訂了錄音合同。1968年「大哥」的第一張哥倫比亞專輯《廉價的刺激性》(Cheap Thrills)發行,獲專輯第一名,持續8周。第二年年初,詹尼斯·喬普林離「大哥」自己組織了樂隊,並推出專輯《包羅一切的布魯斯》(Kozmic Blues)。在這張專輯裡,她那有力的、粗糙的聲音在她自己創作的《包羅一切的布魯斯》、《也許》(Maybe)、《試一試》(Try)等歌曲中有著很好的體現。她的下一個專輯《珍珠》(Pearl,1970)或許是她最好的專輯,其中的歌曲《我和博比·麥吉》(Me and Bobby McGee)獲排行榜之首,但是專輯還沒發行,她因吸毒(海洛因)過量死於好萊塢一家旅館裡。死後出版的還有她另一張根據現場演出的錄音專輯《音樂會中的喬普林》(Joplin in Concert)。詹尼斯·喬普林去世時才27歲,正式的演唱生涯也只有幾年,卻給人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她是白人,但她的歌唱風格卻體現了黑人才具備的精神和特徵。在「模仿」盛行的流行音樂界,很難有人能模仿出另一個喬普林來。3、舊金山以外地區舊金山海特-阿什伯利地區的生活方式,不斷吸引著年輕人的到來,但是新來的人當中,有很多人「對曾經是該地區力量源泉的烏托邦理想並沒有多少興趣,更有興趣的是能夠吸毒,免費吃飯,聽搖滾樂,尤其是性革命」。隨著時間的推移,犯罪、吸毒、緊張的種族關係等,都帶來了麻煩。1968年,市政府禁止再在那裡舉行音樂會演出,於是聚集的人逐漸離去。舊金山是迷幻搖滾的中心,但在美國其他地區的樂隊也受到它的影響,發展起迷幻搖滾風格,另外在英國也有一些樂隊發展起迷幻搖滾風格,如「小面孔」(Small Faces)、「交通」(Traffic)、「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等。其中最主要的樂隊和個人是吉姆·莫里森和「門」樂隊以及吉米·享德里克斯。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和「門」(the Doors)樂隊吉姆·莫里森,1943年出生於佛羅里達,20歲時進入洛杉磯加州大學電影學院研究生班學習,畢業後與同學曼·扎里克(Man Zarek)等一共4人組成樂隊「門」。曼·扎里克曾在芝加哥音樂學院上學,受過古典鋼琴訓練。據莫里森解釋,樂隊起名「門」是因為「在門裡和門與門之間,有些事是知道的,有些事是不知道的」。1966年,他們與埃利克特拉(Elektra)唱片公司簽約,發行專輯《門》(The Doors),其中一首歌曲《點燃我的慾火》(Light My Fire,例36)獲排行榜之首,隨後幾年裡又發行了幾張專輯如《奇怪的日子》(Strange Days)、《等候太陽》(Waiting For Sun)、《平靜的遊行》(The Soft Parade)等也獲得了較大的成功。「門」樂隊的音樂繼承了以布魯斯為基礎的主流搖滾風格,曲調簡單,音域不寬,有很多重複,有時還帶點爵士味道。吉姆·莫里森的演唱夾著尖叫和哭喊,常常因感情劇烈而全身抽搐(《平靜的遊行》例外,它奇怪地轉向溫和搖滾,使用了弦樂和銅管)「門」的歌詞經常圍繞著死亡、暴力、性的威脅等,幾乎沒有任何樂觀向上的內容,體現了「迷幻搖滾中比較黑暗的一面」。吉姆·莫里森除了作為樂隊的主唱和歌曲作者在音樂方面進行活動外,還出版了兩本詩集,導演了一部電影,與人合寫電影劇本等。早在洛杉磯加州大學時,吉姆·莫里森就已開始吸毒,到60年代末的時候,吸毒和酗酒已成為他的嚴重問題。1969年3月在邁阿密舉行的音樂會舞台上,他因喝得太多,竟然拉開皮褲的開襠,作出下流動作。這件事成了一個醜聞,他因此被逮捕,「門」也成了洛杉磯搖滾樂隊中最不體面的一個團體。1971年,莫里森推出他的最後一張專輯《洛杉磯女人》(L·A·Woman)後,移居巴黎,同年7月,被人發現因沉溺於吸毒而造成心臟麻痹死在住所的浴盆里,時年27歲。吉姆·莫里森死後,「門」的其他成員,作為三人小組繼續錄製了幾張專輯,於1973年解散。「門」所使用的節儉的音樂語言,絕望的歌詞和挑戰性的姿態對70年代末的朋克搖滾(Punk Rock)運動有著深刻的影響。吉米·享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吉米·享德里克斯,1942 年出生於西雅圖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從小自學吉他,參加各種業餘樂隊,後來曾先後作為背景吉他手與B·B·金、小理查德等著名歌手一起演出。在這段時間裡,他的吉他演奏技術得到了很大提高。他習慣左手彈琴,演奏手法很不「正規」,包括用右手姆指按弦來產生某些和弦等。1966年,享德里克斯在朋友的鼓勵下來到英國演出,在那裡遇到了兩名英國音樂家,組成三人樂隊「吉米·享德里克斯體驗」(Jimi Hendrix Experience),獲得了巨大成功。他們於1967年在蒙特利流行音樂節和1969年在伍德斯托克搖滾音樂節上的精彩演出使他們贏得了更多的觀眾。從1967年開始,吉米·享德里克斯便利用多軌道錄音,有控制地反饋、振動以及通過顫動手臂、拔動彈簧開關等來獲得各種特殊效果。此後,他對即興演奏越來越感興趣,常與爵士音樂家邁爾斯·戴維斯一起合作。在此期間,他開始服用致幻藥物,並曾因攜帶海洛因而被捕。1969年,他在紐約格林威治村建立了自己的錄音棚「電女子國」,開始錄製自己的另一張專輯。沒想到的是1970年9月因過量服用安眠藥死於倫敦。今天,我們再聽吉米·享德里克斯的音樂,也許覺得並不新鮮,因為他的風格和方法已被廣泛採用,特別是在70、80年代的硬搖滾和重金屬中。但是沒有他,就沒有後來人。六、藝術搖滾藝術搖滾(Art Rock)於60年代末興起於英國。其特徵為:結構龐大,和聲語言較為複雜,常借用古典音樂中的主題作為素材,並注重音樂的邏輯性和音樂素材的簡煉、統一。藝術搖滾的創作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比較簡單的做法,在搖滾樂中引用古典音樂片段,或把一首古典音樂作品改編成搖滾風格;另一種做法是將搖滾樂隊和管弦樂隊(或其他古典音樂合奏形式)混合而成,或者用搖滾樂語言按古典音樂的發展手法、結構形式創作而成。最早進行藝術搖滾嘗試的樂隊是英國的「憂鬱布魯斯」樂隊。《搖滾音樂50年》說:「他們創造了交響搖滾(Symphonic rock),並為平克·弗洛依德鋪平了道路。」「憂鬱布魯斯」(The Moody Blues)樂隊成立於1964年。1967年,他們推出的專輯《未來的日子消失了》(Days of future passed)是樂隊朝著藝術搖滾方向發展的重要標誌。它與倫敦交響樂團合作,管弦樂隊提供像序曲一樣的開頭,然後過渡到搖滾歌曲並為歌曲伴奏。「憂鬱布魯斯」的代表作品還有《平衡問題》(A Question of Balance,1970)、《每個好孩子都該愛護》(Every Good Boy Deserves Favour,1971)、《第七次逗留》(Seventh Sojourn,1972)、《長途旅行者》(Long Distance Voyager,1981)等。「深紫色」(Deep Purple)是英國的另一個進行藝術搖滾試驗的樂隊,共5人。1969年,樂隊成員喬恩·洛德(Jon Lord)創作的《搖滾樂隊與管弦樂隊協奏曲》(Concerto for Group and Orchestra)與皇家愛樂樂團合作演出,其中的管弦樂風格比「憂鬱布魯斯」樂隊的風格更現代一些。1970年,「深紫色」受BBC廣播電台的委託,為搖滾樂和管弦樂隊而寫的《雙子座組曲》(Gemini Suite)在搖滾樂與古典音樂的結合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是」(Yes)樂隊成立於1968年,樂隊的主要人物是喬恩·安德森(Jon Anderson,1944年出生)。1969年他們錄製了第一張專輯《是》(Yes)以後,人員便開始波動。1971年推出的專輯《是的專輯》(The Yes Album)標誌著樂隊後期風格的開始。1972年在經理人的引導下,樂隊開始嘗試一種敘事性的和交響式的風格,先後於1972年和1974年推出了專輯《靠近邊緣》(Close the Edge)和《從地形海洋來的傳說》(Tales from Topographic Oceans)。1975年至1976年間,樂隊成員開始了一些個人活動。1977年從專輯《為一個目標奔忙》(Going for the one)中可以看出,樂隊經過一系列的探索之後,又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傳統的搖滾樂上。1980年年底,樂隊出版了一張現場專輯《是的演出》(Yes shows)後,於1981年4月宣布解散。同時期,進行藝術搖滾試驗的樂隊和個人還有「電光樂團」(Electric Light Orchestra)樂隊、「創世紀」(Genesis)樂隊、「埃默森、雷克和帕爾默」(Emerson,Lake and Palmer)、弗蘭克·扎帕(Frank Zappa)等。當藝術搖滾進入70年代以後,形式變得更加豐富。它主要利用搖滾樂的語言,創作更大型、更複雜的、希望能和古典音樂相媲美的作品。這個時期主要以「平克·弗洛依德」樂隊為代表。「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樂隊於1966年由羅傑· 沃特斯(Roger waters)和羅傑·巴雷特(Roger syd Barrett)建立起來,共4人。最初,他們的迷幻搖滾風格引起了人們的極大注意。特別是他們利用當時能得到的最複雜的裝備,如燈光設計、幻燈、旋轉色彩圖案、煙霧等,造成特殊的舞台視覺效果,形成了獨特的風格。1966年,樂隊推出的專輯《曙光門前的吹笛人》(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是他們這一時期的代表作。1968年,樂隊中極具獨創性的領導人巴雷特因精神崩潰而離開了樂隊,另一名吉他手戴衛·吉爾摩(David Gilmour)接替了他的位置。他們於70年代初發行了幾張專輯,都只取得一般性的成績,轉折點的到來是1973年發行的《月之暗面》(Dark side of the moon),這張專輯花了9個月的時間製作完成,不僅獲專輯第一名,而且榜上有名持續了創紀錄的675周(13年)之久。專輯中電子手段的大量使用使「平克·弗洛依德」的超級明星地位進一步得到了鞏固。隨著樂隊名聲的增大,羅傑·沃特斯變得越來越狂妄自大,行為也越來越古怪。這種偏執狂由於樂隊又一張專輯《牆》(The wall)的巨大成功而進一步加深。專輯《牆》是以沃特斯的一身為線索,講述了一個完整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戰對他幼時的心靈帶來的傷害、上學時古板的教育制度對他的打擊、長大後面對現實社會的無奈、最後導致他的精神崩潰。1982年由艾倫·帕克(Alan parker)導演搬上銀幕。在這張專輯中,歌曲《牆上的另一塊磚》(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例37)先後出現了三次,作為專輯的主題,它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孩子們比作是牆上的磚,全是一模一樣的形狀,反映了當時英國教育制度的古板性。而將專輯的主人公比作是牆上的另一塊磚,體現了他與這個社會的格格不入。「平克·弗洛依德」於1983年推出的專輯《最後的樂章》(The Final Cut)具有特別憂鬱和絕望的反抗主題,全部由沃特斯作曲。不久,沃特斯離開樂隊,「平克·弗洛依德」在戴衛·吉爾摩的領導下繼續活躍在搖滾樂壇。七、溫和搖滾和鄉村搖滾1、溫和搖滾(Soft Rock)當搖滾樂進入20世紀70年代後,出現了一種前景不明、失去方向的狀態。70年代的美國社會已經基本得到穩定,但是此時的搖滾樂卻失去了中心。風格上也沒有太大的變化,基本上還是延續過去的風格,只是進一步強調既有類型的某一種傾向,使它更加多樣化而已。因此70年代的搖滾樂出現了兩極分化的局面,即:柔的更柔,硬的更硬。其中溫和搖滾便是前者的代表。溫和搖滾的主要特徵是:「重旋律、輕節奏」。一般的溫和搖滾,都具有較強的旋律性和可唱性。有時溫和搖滾和普通的流行歌曲(POP)很難區別,這時,主要取決於它是否具有搖滾樂的節奏形態或搖滾樂式的低音線條。70年代溫和搖滾的著名歌手有卡朋特兄妹、巴瑞·馬尼洛、尼爾·戴蒙德、牛頓-約翰(Olivia Newton-John)等。其中以卡朋特兄妹最為突出。「卡朋特」(The Carpenters)組合由兄妹二人組成,哥哥理查德·卡朋特(Richard carpenter)出生於1946年,妹妹卡倫·卡朋特(Karen Carpenter)比哥哥小4歲,康州紐黑文人。1963年,兩人隨家遷往加利福尼亞,與一位朋友組成三人小組,錄製了兩張唱片,因負責給他們錄音的唱片公司認為在硬搖滾盛行的當地,溫和搖滾不會有銷路而未能發行。他們又組成了6人樂隊,錄製小樣尋找機會,但到處遭到拒絕。這樣,樂隊只得解散。卡朋特兄妹決定單獨演出,由卡倫演唱、理查德演奏鍵盤樂器並負責作曲編配。他們利用多軌錄音技術進行創作,吸收了「披頭士」、「沙灘男孩」的抒情成分,堅持溫和風格。通過卡倫的歌聲,終於使A&M唱片公司同意與他們簽約,發行唱片。1970年,他們的《靠近你》(Close to you)獲得了排行榜冠軍,另一首歌曲《我們剛剛才開始》(We"ve Only just begun,例38)獲第二名。這兩首歌曲可以說都處於溫和搖滾和波普(POP)的分界線上。如在《我們剛剛才開始》中,中間段落里有較強的節拍,銅管的重音在第二拍,加上持續不斷的鼓點,完全算得上是溫和搖滾,但其他部分聽起來則更像波普。同年,卡朋特兄妹獲得格萊美最佳新唱片表演獎。直到1975年,他們的作品都很受歡迎,如《昔日重來》(Yesterday Once More)、無賴(Desperado)等都是傳唱一時的經典之作。1983年,卡倫因長期患神經性厭食症導致心搏停止而死,時年32歲。巴瑞·馬尼洛(Barry Manilow),1946年6月17日出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馬尼洛在紐約音樂學院和朱利亞音樂學院學習時,就在歌倫比亞錄音公司的製作室里當臨時工。1972年便開始為一些歌手的專輯配器並參與制作。1974年開始了他的獨唱生涯。1975年,他的單曲《曼迪》(Mandy)登上了排行榜榜首。馬尼洛除了演唱以外,還為電視台廣告創作歌曲。尼爾·戴蒙德(Neil Diamond),1941年1月24日出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他在紐約大學醫學院學習過一段時間,而後綴學從事音樂工作。最初,戴蒙德以作曲家的身份出現並為他贏得了聲譽。1965年底開始唱歌。1966年,他創作了一系列的熱門歌曲,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和「深紫色」樂隊都演唱過的《肯德基婦女》(Kentucky woman)等作品使他名聲大增。1978年,他和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的二重唱單曲《你別給我帶來鮮花》(You Don"t Bring Me Flowers)在美國排行榜名列第一。1980年,戴蒙德在電影《爵士歌手》(The Jazz singer)中的精彩表演使他的明星地位進一步得到了鞏固。2、鄉村搖滾(Country Rock)如前所述,鄉村音樂是搖滾樂的三大來源之一,山區搖滾是50年代早期搖滾樂風格的三種傾向之一。可是到了60年代,山區搖滾幾近消失,大多數搖滾樂中很少能聽到有鄉村音樂的影響。但是,到了60年代末,在一些民謠搖滾中又重新出現了鄉村音樂的聲音。正是受到這種啟發,這時在加利福尼亞發展起了一種「把鄉村音樂的聲音和題材與搖滾樂的節奏和樂器法相結合的流行音樂風格」,它被稱作鄉村搖滾。70年代初,鄉村搖滾作為一場音樂運動受到了很多人的高度重視。以「老鷹」(The Eagles)樂隊和琳達·龍斯塔特(Linda Ronstadt)為首的鄉村搖滾藝術家取得了巨大成績,他們成功地將鄉村音樂和他們帶有個人特徵的輕搖滾和流行風格相結合。其實,鄉村搖滾的意義並不完全在於這種音樂本身是否在商業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而是在於這種音樂對於其他音樂或藝人的影響。鄉村搖滾的主要樂隊和個人有「樂隊」(The Band)樂隊、琳達·龍斯塔特、威龍·詹寧斯(Waylon Jennings,出生於1937年)、「克羅斯比,斯蒂爾斯,納什和」(Crosby,Stills,Nash & Young)組合和老鷹樂隊等。下面,重點介紹一下「老鷹」樂隊和琳達·龍斯塔特。「老鷹」(The Eagles)樂隊原是龍斯塔特的伴奏樂隊,共5人,由歌曲作家、主唱兼鼓手唐·亨利(Don Henley,生於1947年)和歌手兼鍵盤手格倫·弗雷(Glenn Frey,生於1948年)於1971年建立。1972年,他們推出第一張專輯《老鷹》,使用了清凈的和聲,類似於「沙灘男孩」那樣的歌詞,被認為是一支很有吸引力的鄉村搖滾樂隊。第二張專輯《無賴》(Desperado,1973),離開了原先對享樂主義的讚頌,但風格仍是鄉村搖滾,配器更加豐富。第三張專輯《在邊界上》(on the Border,1974)中的《我的最愛》(Best of My Love)使他們第一次獲得了排行榜冠軍。第四張專輯《那些夜晚中的一個晚上》(one of those nights,1975),音樂變得更加複雜多樣,如《震驚過去之後》(After the thrill is gone)、《好萊塢圓舞曲》(Hollywood Waltz)和《說謊的眼睛》(Lyin" Eyes)是70年代鄉村搖滾的典型例子。可是《魔法師的旅程》(Journey of the sorcerer)很像藝術搖滾,其中的曼陀林音色使人想起藍草音樂(Bluegrass)。另外,有些歌曲,如《幻像》(Visions)、《那些夜晚中的一個晚上》等,很少顯示鄉村音樂的影響,更接近於一種不那麼強勁的主流搖滾風格。第五張專輯《加利福尼亞旅館》(Hotel California,)或許是他們最好的專輯,銷量達到5百萬張。同名主打歌曲《加利福尼亞旅館》(例39)成了整個70年代的傳唱金曲,其中也有強勁的硬搖滾歌曲,如《快車道里的生活》(Life in the fast lane)。實際上,從這張專輯開始,「老鷹」已經逐漸離開了鄉村搖滾風格。1981年「老鷹」解散,成員們各奔東西。其中以唐·亨利的成績最為突出。琳達·龍斯塔特(Linda Ronstadt)於1946年出生於亞利桑那州的一個音樂家庭中,具有墨西哥血統,從小受到良好的音樂熏陶。18歲時,參加洛杉磯的一個民謠演唱組,以後又曾和著名的「老鷹」樂隊合作,擔任主唱。1974年離開「老鷹」樂隊,開始了獨唱生涯。她的嗓音圓潤豐滿,演唱風格豐富多樣。70年代是琳達藝術生涯的高峰期,她成為當時鄉村搖滾的代表人物之一。1975年,榮獲格萊美最佳女歌手獎。1976年,琳達進行歐洲巡迴演出,使其成為國際明星。該年,她的一首《心潮滾滾》(Heart Like A Wheel)被評為十佳唱片之冠,使她再次獲得格萊美獎。此後,琳達還參加了許多輕歌劇、歌舞劇的演出,她大膽開拓,曾用通俗唱法演唱歌劇。1990年,因與男歌手阿隆·奈維爾(Aaron Neville)合作的二重唱《無需知道太多》(Don"t Know Much)又獲格萊美最佳二重唱獎。八、重金屬1、重金屬(Heavy Metal)60年代,以「滾石」樂隊為代表的硬搖滾以它的粗獷、猛烈為基礎,發展了主流搖滾中的強勁風格。到了70年代,作為硬搖滾的延續,出現了一種更為流行的硬搖滾風格,便是從中發展出來的一種更「硬」的硬搖滾,被稱作「重金屬」。有一位搖滾樂評論家對「重金屬」作了這樣的解釋:從音樂上看,如果硬搖滾的音響是很大的,那麼,重金屬的音響就更大;如果硬搖滾是簡單的,有很多重複,那麼,重金屬更簡單,有更多的重複;如果硬搖滾歌手的演唱是呼喊似的,那麼,重金屬的歌手是拼了命的呼喊;如果硬搖滾樂隊利用電子手段來實驗音響失真和反饋,那麼,重金屬樂隊則利用電子手段歪曲一切他們想歪曲的聲音;如果硬搖滾愛好長時間的器樂即興演奏,那麼,重金屬提供更長、更響、更複雜的器樂獨奏;如果硬搖滾是一種與傳統相對立的文化,那麼,重金屬則是一種專事反文化的文化。因此,重金屬和一般搖滾樂相比,它缺少音樂性(特別是旋律很簡單),而帶有更多的「戲劇性」(如演出時利用各種奇特的服裝、燈光及舞台效果等)。另外,從傳播方式上看,重金屬樂隊主要以巡迴演出或通過錄像帶來擴大他們的影響而不是通過錄音和廣播(但並不是全都如此)。由於重金屬自身缺少文學價值,評論界對它的評價一直不高,但它卻在商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70年代最重要的兩支重金屬樂隊是來自英國的「萊德·澤普林」和「黑色安息日」。「萊德·澤普林」(Led Zeppelin)樂隊「萊德·澤普林」樂隊是由「新兵」原成員吉米·佩奇(Jimmy Page)與另外三人於1968年建立起來的,主唱是羅伯特·普蘭特(Robert Plant,生於1948年)。1969年推出的《萊德·澤普林Ⅱ》是他們第一張奪魁專輯,使他們贏得了很大的榮譽。接著推出的《萊德·澤普林Ⅲ》和《萊德·澤普林Ⅳ》也很流行,其中包括了樂隊最著名的歌曲《天堂階梯》(Stairway to Heaven)。「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樂隊「黑色安息日」樂隊是來自英國伯明翰的一個四人樂隊,成立於1969年。主唱約翰·奧斯本(John Osbourne),音區很高,經常發出尖叫似的聲音。歌詞涉及鬼魂、幻想、精神錯亂等神秘領域。樂隊具有重金屬的典型特點,如:不斷重複的、失真的吉他連復段;持續的、強勁的節拍等。確實,如果對比一下普萊斯利或「沙灘男孩」等早斯搖滾樂,「黑色安息日」的搖滾樂已經與他們差別很大。在奧斯本演唱的歌曲《搖滾造反》(Rock"n" Roll Rebel)中,他用青少年的口吻這樣毫不留情地告訴父母們:「做你們想做的,別想讓我來順從你們」。70年代英國早期的重金屬一直延續到80年代以後,他們在音樂上沒有什麼不同,不同的只是歌詞。「槍炮與玫瑰」(Guns N" Roses)樂隊「槍炮與玫瑰」樂隊,1985年成立於洛杉磯。開始他們的成績平平,但1988年推出的專輯《毀滅的慾望》(Appetite For Destruction)一舉登上排行榜榜首,引起極大的轟動。「槍炮與玫瑰」的音樂風格比較多樣,他們的歌曲有的帶有尖叫似的演唱和快速猛烈的節奏和「挑戰性」的歌詞(這類歌曲較多);有的則類似民謠搖滾那樣不太激烈的、偏向溫和的風格,如《別哭》(Don"t Cry)等歌曲。「槍炮與玫瑰」在商業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卻常常遭到批評,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某些「挑戰性」歌詞,還有主唱羅斯(Axl Rose)的不良行為:種族主義、性別歧視和庸俗的作風等。加上樂隊的惡習,如推遲演出時間、取消演唱會、斗歐等,也使人們想起當年「滾石」樂隊的形象。儘管如此,它在搖滾樂迷中仍享有盛譽,被認為是80年代末重要的重金屬樂隊之一。80年代的重金屬樂隊,除了前面提到的「槍炮與玫瑰」外,還有「范· 海倫」、「邦·喬維」、「鐵娘子」、「戴夫·萊帕德」、「AC/DC」和「金屬」等樂隊。雖然他們都是重金屬樂隊,但風格卻並不完全相同。「范·海倫」(Van Halen)樂隊「范·海倫」樂隊,1973年成立於加利福尼亞。樂隊的核心人物是埃迪·范海倫(Eddie Van Halen,生於1957年,主音吉他),他和他的哥哥亞歷克斯·范海倫(Alex Van Halen,生於1957年,鼓手)從小受古典音樂訓練,後轉向搖滾樂。范·海倫發出的是一種更多加工的、平和的聲音。1978年,他們發行了第一張專輯,但真正的成功來自於1984年的專輯《1984》。它獲專輯第二名,其中單曲《跳躍》(Jump)名列排行榜榜首。主唱戴衛·李·羅思(David Lee Roth)以他色情的壞男孩形象為樂隊贏得了商業上的巨大成功,但樂隊中真正起到主導作用的是埃迪的吉他演奏。「邦·喬維」(Bon Jovi)樂隊「邦·喬維」樂隊,1983年由喬恩·邦·喬維(Jon Bon Jovi,1962年生於新澤西)建立,他自任主唱。與墨丘利(Mercury)唱片公司簽約後,為推銷第一張專輯《邦·喬維》他們到處巡迴演出。1987年,推出專輯《濕滑》(Slippery When Wet),同時製成錄像帶,經MTV不停地播放,使「邦·喬維」名聲大振。他們吸引了廣大青少年,包括眾多女性。他們的重金屬風格有時也被稱作「溫和金屬」(Soft Metal)或「流行金屬」(Pop Metal)。「鐵鋃子」(Iron Maiden)樂隊「鐵鋃子」樂隊是由史蒂夫·哈里斯(Steve Harris)等來自東倫敦工人聚集區的幾名年輕人於1976年組成。他們以不複雜的連復段(riff,一個小片段的不斷反覆,經常在獨奏中出現)、極度失真而有力的和弦,以及尖叫的人聲,贏得了樂迷們的喜愛。樂隊人員雖幾經變動,但仍能保持較好的表演技巧。1982年推出的專輯《野獸的數字》(The Number of theBeast)獲英國排行榜第一名,不久,打入美國市場。接著的幾張專輯,如《死後的經歷》(Live After Death,1985)等,在大西洋兩岸都很暢銷。他們也像其他樂隊一樣,到處巡迴演出,甚至應邀到(很少有其他英美樂隊到過的)波蘭、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訪問演出。「戴夫·萊帕德」(Def Leppard)樂隊「戴夫·萊帕德」樂隊是由英國謝菲爾德工廠區的五名年輕工人於1979年成立的一個樂隊。當時,他們的平均年齡只有15歲。第二年,他們效仿「萊德·澤普林」的風格,推出第一張專輯。1981年他們的製作人開始對樂隊粗糙的聲音進行加工。主唱喬·埃里奧特(Joe Elliott)把他們加工以後的聲音稱作「美好的、朝氣蓬勃的、含有旋律的搖滾樂」。果然,專輯《放火狂》(Pyromania,1983)取得了成功。1987年推出的專輯《歇斯底里》(Hysteria )再次受到聽眾的歡迎。「AC/DC」樂隊「AC/DC」樂隊於1973年成立於澳大利亞的悉尼,當時,組建人安格斯·揚(Angus Young,吉他手)只有14歲。1976年,他們與大西洋唱片公司簽約,推出《高電壓》(High Voltage),名聲遠播國外。他們繼續推出專輯,如《通向地獄的公路》(High way to Hell,1979)賣出一千萬張,並成為80年代重要的重金屬樂隊之一。「AC/DC」在英國和法國取得特別的成功。不過,他們那不合準則的風格,結合了吉他手安格斯·揚的技巧和他們第一位歌手邦·斯科特(Bon Scott)嘶啞的嗓子及簡單、粗野的模樣,也在美國轟動一時。1980年,斯科特因酒後嘔吐休克而死,樂隊主唱由布萊恩·約翰遜(Brian Johnson)接替。「金屬」(Metallica)樂隊「金屬」樂隊由詹姆斯·赫特菲爾德(James Hetfield,生於1963年,主唱兼節奏吉他)和拉斯·烏爾里克(Lars Ulrich,生於1963年,鼓手)於1981年建立起來。1983年他們推出了第一張專輯《斬盡殺絕》(Kill" Em All),歌詞涉及戰爭、死亡和暴力等,但從整體看,它的音響充滿活力。1986年的專輯《傀儡的主人》(Master of Puppets)被認為是「金屬」樂隊的代表作。1991年出版了一張同名專輯,這張專輯在音樂編排上簡潔明了,其中摻入了更多的商業成分,專輯不僅獲得排行榜冠軍,而且僅在美國就賣出了700萬張。隨後,樂隊開始了為期兩年多的巡迴演出。1996年,他們又出版了專輯《裝載》(Load),受90年代另類搖滾的影響,「金屬」改變了自己的形象,他們剪去了長發。《裝載》獲得評論界的一致好評,獲得排行榜冠軍,並在兩個月內賣掉了300萬張。2、華麗搖滾(glitter rock或glam rock)與重金屬有關的還有硬搖滾的另一個分支「華麗搖滾」。它的特點主要不是在音樂上,而是在演員的化裝、服飾和舞台上的戲劇行為。這方面的領頭人是戴維·鮑伊(David Bowie)。他經常被人比「變色龍」,因為他的舞台形象總是在不斷地變化。作為搖滾歌星,他更像是一個藉助搖滾樂與觀眾交流的戲劇演員,在音樂上並無太大的貢獻。戴維·鮑伊(David Bowie),1947年出生於倫敦,曾涉足啞劇、先鋒派電影和商業廣告等工作。1970年推出專輯《出賣世界的人》(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在唱片封面上,他故意把自己設計成一個具有男女兩性特點的人物。1972年,在首次訪美演出時,他穿著女性服裝,有時還扮成變性人。他那稀奇古怪的形象和忸怩作態的表演吸引了不少樂迷。1975年,他轉向迪斯科風格,推出專輯《年輕的美國人》(Yong Americans)。為配合這張專輯的發行,在進行的演出活動中,戴維·鮑伊又有了一個新的形象:在白襯衫外面穿上一身黑衣服,把淡黃色的頭髮往後梳得整整齊齊。1980年,他主演了百老匯音樂劇《象人》(The Elephant Man)使其獲得了更大的成功。戴維·鮑伊的活動(包括他不斷變化的外形)一直延續至今。在戴維·鮑伊之前,搖滾樂一直以它的粗魯、健壯的男子形象和真實的表現取勝。戴維·鮑伊卻以他的化裝:枯黃色的頭髮、女子氣的模樣和顯然不真實的「人物」,塑造了另一種形象。由於後來朋克運動的興起,戴維·鮑伊作為它的一名先行者,被主流搖滾格外推崇。「吻」(Kiss)樂隊,於1972年由貝司手吉恩·西蒙斯(Gene Simmons)建立起來。「吻」的音樂風格是純粹的重金屬,而且是直到那時為止美國最「重」的重金屬。同時,它又強調戲劇表演和化裝,是美國「華麗搖滾」的代表。直到1984年,「吻」共推出16張專輯,但只有4張進入前十名,其中只有一首歌曲進入「最佳十首」(《貝思》Beth,1976)。正如《搖滾樂名人錄》中所說:「吻」利用一些鬼把戲,如在演出中摹擬吐血、吞火、爆炸和煙火、乾冰噴霧,以及火箭射出吉他等,使他們受到無數青春期前期的少年樂迷們的喜愛。在現場演出中,西蒙斯經常不時的口吐真火、嘔假血,要不就伸出一個像腳一樣長的假舌頭,弄得評論家們也無法確定這些對他們的音樂是否有益,但年輕人卻把「吻」捧為70年代最受歡迎的樂隊之一。九、朋克運動1、朋克(Punk)朋克運動的興起和影響主要在英國,它與西方,特別是英國社會日益蓑落有著直接的聯繫。1973年,英國爆發經濟危機:原油價格猛漲,汽車工業幾近破產,紡織、煤碳、鋼鐵工業都陷入困境,國際貿易停滯不前,物價上漲,大量工人失業。年輕一代對此毫無辦法,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而這個時候的樂壇卻由明星主宰了潮流。這種情況下,青少年對現實社會產生了極大的懷疑。朋克音樂正反映了這些青少年對現實的強烈不滿情緒,甚是絕望的心情。他們憤怒地批評社會的各個方面,而且是用大喊大叫、古怪的形象和瘋狂的舞台行為表現出來的。從音樂上,朋克搖滾作為搖滾樂的一個分支,並沒有為搖滾樂帶來任何新的東西,它只是把主流搖滾中從硬搖滾到重金屬那種比較強勁的風格推向了極端。朋克反對主流搖滾中從「披頭士」以後那些進行音樂實驗和藝術創新的傾向,如技術性的器樂獨奏,搖滾樂和其他音樂相結合的嚴肅探索等。它比硬搖滾更加強調簡單、重複,強調最「基礎」的搖滾。歌詞也比硬搖滾更加直接了當、明確無誤,像華麗搖滾一樣,朋克的意義不在音樂,而在音樂之外。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引起人們的關注,使人震驚。在朋克中,音樂似乎是最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想噁心什麼人。英國最重要的朋克樂隊是成立於1975年的「性手槍」(Sex Pistols),他們創立了一種憤怒的、反對一切的年青人形象,以及一種瀆神和強暴的氣氛。他們的音樂恢復了50年代最「硬」的、簡單而大聲的搖滾語言,只是更缺乏技巧和味道。主唱約翰尼·羅坦(Johnny Rotten)在加入樂隊前從未唱過歌。「性手槍」於1976年與EMI簽約,發行單曲《英國無政府》(Anarchy in the Uk)。第二年初,在倫敦今日電視節目中接受採訪時,羅坦用粗魯、下流的語言,對有關社會傳統準則等問肆言抨擊,引來了從國會到報紙的譴責。EMI付出一萬英磅立即解除了他們的合同。不久,「維真」唱片公司與他們簽約,並於1977年,在英國慶祝伊麗莎白二世繼承王位25周年的同時,發表了他們模仿英國國歌的同名諷剌曲《上帝保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歌中唱道:「上帝保佑女王,這個法西斯政體。在英國的夢想里,沒有前途。沒有前途,沒有前途,沒有前途。」儘管這首歌曲到處被禁演,但卻受到「幻想破滅」的青少年無條件的支持,在英國排行榜上獲第二名。同年年底「性手槍」推出他們惟一的專輯《別擔心閹割,這裡有性手槍》(Never Mind The Bullocks,Here"s The Sex Pistols)。1978年,羅坦退出「性手槍」,成立了一個新的樂隊。維希亞斯(Sid Vicious)成了「性手槍」的主要成員,他的極端主義和對整個世界的憎恨遠遠超過羅坦。同年10月,他因謀殺女友而被捕。第二年年初,在候審期間,他被發現死於吸毒過量。1979年,「性手槍」樂隊解散。英國其他重要的朋克樂隊還有「衝撞」(the Clash)。從歌詞和行為來看,他們不像「性手槍」那樣讓人難以接受,但音樂同樣簡單、重複、猛烈,有很多尖叫和失真。1977年,他們發表了第一張專輯《衝撞》,其中幾首歌曲對一切都提出了抗議:煩人的工作、警察、美國、搖滾樂、暴力和種族主義。雖然,朋克的興起和影響主要在70年代中期的英國,但從音樂和歌詞來看,類似的特點早已在美國60年代末的一些樂隊中出現了。還需要提到的是「地下絲絨」(the velvet underground)樂隊,它是由受過古典鋼琴訓練的路·里德(Lou Reed)於1965年組織起來的,他們與米高梅唱片公司簽約,於1967年發行專輯《地下絲絨和尼科》(尼科Nico,1966年加入樂隊任主唱,1967年離隊),包括了幾首毫不隱諱地涉及吸毒和施虐狂的歌曲。1968年,推出第二張專輯《白光/白熱》(White Light /White Heat),其中,專輯標題同名曲就是一首關於吸毒的歌曲;《禮物》(the gift)在充滿噪音的、不斷重複的音樂伴奏下,用語言說出超現實主義的、與性有關的歌詞;《雷大姐》(Sister Ray)長17分鐘,半說半唱,內容明確地與性相聯繫,伴奏音樂不斷重複,且被嚴重歪曲。這張專輯在排行榜上列為第199名。作為反傳統的先鋒派樂隊,「地下絲絨」作品的內容主要強調吸毒和性。他們於1972年解散。後來,朋克搖滾從英國傳入美國。作為一個運動,它在美國的規模較小。而且,它不像在英國那樣是一種政治上無政府主義的音樂,而是青少年反對他們的父母和反對他們感到格格不入的中產階級的一種新的語言。美國主要的朋克樂隊「紐約娃娃」(New York Dolls),「雷蒙斯」(Ramones)等,代表歌手有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等。2、新浪潮(New Wave)朋克搖滾流行的時間雖然很短(約1977-1980),有人卻把它與普萊斯利、「披頭士」並列,認為是搖滾樂歷史上強調反叛精神的第三次「革命」。不管怎麼說,朋克搖滾的表現的確太極端了。可能為了逃避別人的指責,使自己不那麼被人討厭,緊接著朋克,出現了搖滾樂的一個新名「新浪潮」。新浪潮的概念是模糊的。它可以看作是從朋克派生出來的一種搖滾樂,但其目的是為了區別於那些朋克樂隊,而且力求在材料和演奏方面更具專業性。於是到了70年代末,英國很多朋克樂隊,包括「衝撞」都變成了新浪潮樂隊。英國的新浪潮代表人物是埃爾維斯·科斯特洛(Elvis Costello,生於1955年),他將多種風格與搖滾樂相結合,剔除了朋克中極端的成份,使音樂聽起來不顯得那麼喧鬧。同時他也為朋克時期英國的搖滾樂走向專業化道路(使其具有音樂性)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新浪潮的概念在美國用得更為廣泛,只要不是明顯的朋克或帶有先鋒派特點的都稱作新浪潮。其中,最重要的樂隊是「傳聲頭像」(Talking Heads),他們帶領其他樂隊從朋克走向新浪潮。「傳聲頭像」由領隊戴維·伯恩(David Byrne,生於1952年)建立於1975年。他們避免奇裝異服和舞台上的古怪行為,從現代的嚴肅音樂中吸取材料,產生一種更加複雜的風格,歌詞經常強調個人與社會的矛盾衝突。專輯《永不熄滅》(Remain in Light,1980)採用一種來自「簡約派」創作原則的搖滾樂風格。在器樂伴奏中,使用了非洲的複合節奏,持續不斷的音型貫穿始終,聽起來就像是巨大的機器穩定而連續地生產出音樂來一樣。在他們的作品中,有時還可感覺到雷蓋音樂(Reggae,見下文)和其他黑人音樂的影子。3、垃圾樂(Grunge,又譯「格倫吉」 )垃圾樂,20世紀90年代初興起於美國的西雅圖,也稱「西雅圖之聲」(Seattle Sound)。自80年代起,搖滾樂日趨商業化,在MTV和各種高技術手段的包裝下,其面目顯得新奇華麗,而內容卻變得空洞蒼白。針對這種狀況,一些搖滾音樂家開始探索新的表現形式,力圖復興搖滾樂的本原精神。Grunge 一詞來源於Grungy,原意為骯髒、低俗和令人討厭的意思,「垃圾樂」正是由此而來。採用這一稱呼,也許正是為了顯示這些音樂家們對包裝華麗的商業性搖滾樂的對抗態度。「垃圾樂」吸取了重金屬和朋克中較為粗重的搖滾樂形式,追求節奏與和聲的張力,但也時常運用固定音型、旋律化的低音線條和複雜的結構等較為精細的音樂手法。在內容上,多表現青年人在社會的壓抑下所產生的悲觀、焦慮和憤怒之情。著名的垃圾樂樂隊有「珍珠果醬」(Pearl Jam)、「音響花園」(Sound Garden)和「涅槃」(Nirvana)等。其中以「涅槃」取得的成績最為突出。「涅槃」(Nirvana)樂隊「涅槃」樂隊的靈魂人物是科特·科本(Kurt Cobain),出生於美國華盛頓距西雅圖100英里的阿伯丁小鎮上。開始他對「披頭士」和重金屬感興趣,但最終是朋克音樂征服了他。樂隊曾幾經易名,最終在1987年確定使用「涅槃」這個名字。1989年,他們花了600多美元錄製了專輯《漂白》(Bleach),出乎意料地成了大學電台的熱門歌曲,共銷出了3500張。1991年9月他們的《別介意》(Nevermind)出版,這張專輯在美國行情火爆,首批銷量5萬張,一時出現了供不應求的景象。其中單曲《聞起來像青春的氣息》(Smells Like teen Spirit,例40)的MTV瘋狂地播放令樂隊一時名氣大增。1992年初,這首歌曲打入美國排行榜前十名。1992年,科特·科本與「洞穴」(Hole)樂隊主唱科特尼·洛夫(Courtney Love)結婚,於1992年8月18日生下一子。1993年,專輯《亂倫》(Incesticide)由於沒有整體性概念,因此使「涅槃」極端和矛盾的一面得到了充分體現。1993年,樂隊的最後一張專輯《在母體內》(In Utero)面世。這張專輯一經推出,即打上英美兩地排行榜首位。為此「涅槃」於當年秋天舉辦了全國巡演,並在年終之際舉行了歷史上最有名的一場「不插電」演唱會。之後,他們又赴歐洲巡演。但在羅馬期間,科特·科本又萌生了自殺的念頭(在此之前發現過類似情況)。1994年4月5日,科特·科本在西雅圖的住所開槍自殺。科本死後,其他隊員繼續活躍於搖滾樂壇,但是再也不可能有第二個「涅槃」誕生。十、另類搖滾和「新浪潮」一樣,「另類」(Alternative)一詞基本上也是一個無實際意義的術語。真正判斷另類音樂的真假就是看它是否再次推進或改寫了搖滾樂的歷史,把各種看似毫無關係的部分連接成一個整體。隨著各個時期主流風格的改變,另類也將隨之改變。通常,另類音樂經過一段時間的「地下」發展後,會被大公司收買而融入「主流」,此後,便又會有新的另類出現。以另類為標榜的音樂大都有反對商業化包裝、強調作品的思想性、追求音樂的原創性和個性化等特點。在這裡,我們所要介紹的另類搖滾(Alternative Rock)主要是指從1983至1984年,新浪潮音樂開始逐漸衰退後出現的各種後朋克搖滾,這種潮流一直持續到1995年,直到另類搖滾成為搖滾樂的主流。另類搖滾是「地下音樂」和反主流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認識上的差異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另類搖滾在英美兩國表現出了不同的方式。1、美國另類搖滾在80年代的大部分時間裡,美國的另類搖滾只是局限在一些小型的俱樂部、獨立的唱片公司、歌迷雜誌和大學電台這一空間,一些歌曲偶爾能闖入MTV和排行榜前40名,一些專輯偶爾能得到《滾石》這樣的主流出版物的讚揚。儘管如此,另類搖滾在商業上幾乎沒有取得過突破性的進展。與之相反,他們贏得了大量地下樂隊的歡迎。由於樂隊不斷地巡迴演出以及低成本專輯的製作,另類音樂開始有了自己的聽眾,漸漸地佔據了一定的市場份額。最終是「REM」樂隊為美國另類搖滾開創了新局面,「REM」在商業上和藝術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REM」樂隊,成立於1980年,他們的隊員是主唱邁克爾· 斯蒂普斯(Michael Stips)、吉他手彼得·巴克(Peter Buck)、貝司手邁克·米爾斯(Mike Mills)和鼓手比爾·貝里(Bill Berry),4人都是佐治大學的退學生。他們把清脆、迷人的吉他片段和模糊、神秘的歌詞同後朋克的風格結合在一起,並且把傳統聲響與現代聲響相融合。到90年代中期,無論是評論界還是音樂界都一致認為「REM」是另類搖滾的創始者之一。80年代末90年代初,許多新的另類音樂分支紛紛發展。除去喧鬧、鬆散而凌亂的朋克搖滾外,吵鬧的工業搖滾成了美國另類舞台上的主要風格。來自克利夫蘭的「九寸釘」(Nine Inch Nails,成立於1988年)樂隊在噪音基礎上融入了更多的流行元素,使工業搖滾贏得了更多的聽眾。同時其他許多工業搖滾樂隊結合了歐洲電子音樂使其得到更好的發展。在90年代初的另類樂壇上,當「碎南瓜」等樂隊獲得商業上的突破之後,地下樂隊不失時機地進入了主流搖滾的行列,但也有一些新朋克樂隊寧願留在地下繼續做自己的音樂。同時,許多90年代重要的搖滾藝人都落戶於地下的Lo-Fi唱片公司(Lo-Fi相對於高保真Hi-Fi,大都是用家庭錄音設備錄製出的、劣質音響效果的唱片)。「碎南瓜」樂隊(Smashing Pumpkins),成立於1988年,他們的成員有比利·科根(Billy Corgan,主唱,詞曲作者),詹姆斯·伊哈(James Iha,吉他手)、達西·雷茨基(D"Arcy Wretzky,貝司手)、吉米·恰布林(Jimmy Chamblin,鼓手)。他們創造了一種前衛、迷幻、重金屬的混合體,是90年代美國另類搖滾的重要樂隊之一。2、英國另類搖滾英國的另類搖滾同美國相比,存在兩個主要區別:首先,英國的另類搖滾比起美國總是顯得更為流行化。從整體看,英國的另類搖滾對於單曲的重視程度從不亞於對專輯的重視,因此,英國樂隊對於流行性的關注顯然要多於美國同行。其次,英國的另類搖滾樂隊對於舞曲音樂和俱樂部文化都能夠自由地接受,一些樂隊經常採用舞曲的節奏和形式。這些事實促成了一個結果:即英國的另類搖滾樂隊在1985至1995年的十年時間裡,很難在美國取得佳績,原因就在於兩地對於「另類」含義的認識差異。此外,也存在音樂主題的差異。英國樂隊寫的都是英國人關心的事情,許多樂隊的歌詞都是建立在英國文化的背景之上的。不過從1995年開始,兩地的另類音樂開始吸取對方的成功經驗,逐漸消除了英美兩地另類音樂的界限。正如「REM」樂隊在美國一樣,在英國「史密斯」(The smiths)樂隊在使搖滾樂從新浪潮轉變為另類搖滾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雖然「史密斯」存在的時間並不長(成立於1982年,第一張專輯於1984年出版,最後一張專輯於1987年出版),但是卻給搖滾樂壇帶來了巨大的衝擊。80年代後半期,英國的另類舞台以「治療」(The Cure,成立於1976年)樂隊、「新秩序」(New Order,成立於1980年)樂隊,「耶穌與瑪利亞鎖鏈」(The Jesus & Mary Chain)樂隊為代表。80年代末、90年代初,英國最具代表的樂隊是「石玫瑰」(The stone Roses,成立於1985年),他們的成功促使了許多類似的樂隊迅速出現。進入90年代,「山羊皮」(Suede,成立於1989年)樂隊的出現,使英國的另類搖滾得到更好的發展,並使另類搖滾在1994年成為樂壇的主流。此後,又出現了「模糊」(Blur,成立於1989年)、「綠洲」(Oasis,成立於1991年)等樂隊,使英國另類搖滾充滿了生機和活力。3、其他另類搖滾90年代以後,女性搖滾歌手開始引起人們的關注。其中像辛妮·歐康娜、比約克、「酸草莓」樂隊等一些非英美國家的歌手及樂隊也在歐美樂壇取得了極大的成功。下面著重介紹幾位比較典型的另類歌手及樂隊。 辛妮·歐康娜(Sinead O"Connor)辛妮·歐康娜,1966年12月12日出生於愛爾蘭的都柏林。自1987年出道以來,她一直以一種傲慢無禮的叛逆形象展現於公眾面前。在音樂上,她大膽地嘗試搖滾樂的各種風格,跨越了民謠、朋克、舞曲以及藝術搖滾的界限,創造了一種多母音樂的混合體。1987年,歐康娜推出第一張專輯《獅子和眼鏡蛇》(The Lion and the Cobra)。1990年,她的第二張專輯《不圖奢望》(I do not want what I haven"t got)取得了很好的成績,銷量為600萬張。在這張專輯裡,憤世嫉俗的態度也被民族矛盾的話題所取代。1993年,歐康娜因精神崩潰而企圖自殺,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後逐漸恢復正常,並重新開始寫歌和錄音。1994年推出的《宇宙母親》(Universal mother)便是這一段心鏡的寫照。在這之後,歐康娜開始淡出演藝圈。1996年當了母親以後使其叛逆行為有所收斂。比約克(Bjork)被人稱之為「另類女神」的比約克來自冰島,是當今最為狂野、激進的前衛明星。在她的音樂中經常採用懶洋洋的演唱方法和超越常規的配器方式,有時還通過效果器將人聲變得模糊、抽象,給人一種遙遠而神秘的感覺。在MTV中,她的造型以怪異而著稱,不合時宜的化妝和醜態的形象使觀眾過目不忘。比約克,上小學時曾學習過鋼琴和長笛演奏。開始,她是冰島著名樂隊「糖塊」(The sugar Cubes)的主唱。1992年單飛之後,她擺脫了「糖塊」的流行風格轉向電子舞曲,並在一些電子音樂家的幫助下完成了首張個人專輯《處女作》(Debut),這張專輯不僅確立了比約克今後的發展方向,而且還在世界範圍內引起了轟動。1993年,比約克獲得了英國唱片工業大獎的「最佳國際女藝人獎」和「最佳新人獎」。1995年,專輯《郵遞》(Post)又一次取得成功。1996年她又發行了《郵遞》的混音效果唱片《電報》(Telegram);1997年9月,比約克推出新專輯《同基因》(Homogenic)。P·J哈維(P·J·Harvey)P·J·哈維最初是一個由波利·瓊·哈維(Polly Jean Harvey)領導的三人樂隊,組建於1991年,幾年後便解散,此後「P·J·Harvey」的名義為波利·瓊·哈維所擁有。波利·瓊·哈維在英格蘭的一個農場長大,他的父親是個石匠,母親是個藝術家。從小他就學習吉他和薩克斯管演奏,到十幾歲時便參加許多樂隊的演出。1991年,樂隊成立後推出兩首單曲,取得很好的成績。1992年,首張專輯《干》(Dry)大獲好評。第二張專輯《幹掉我》(Rid of Me)的成功擴大了哈維的個人影響,樂隊也因此而解散。1995年2月推出的專輯《帶給你我的愛》(To being you my love)為哈維奠定了另類搖滾的明星地位。「酸草莓」樂隊(The Cranberries)「酸草莓」(又譯「卡百利」)樂隊成立於1990年,這支來自愛爾蘭的樂隊在音樂風格上受「史密斯」樂隊晚期的風格影響頗深,並融合了一些夢幻似的流行曲風和少許愛爾蘭民謠的色彩。他們在90年代初嶄露頭角,女主唱多洛雷斯·奧賴爾登(Dolores O"riordan)極具穿透力的嗓音一開始就使樂隊在英國受到人們的關注。1993年,單曲《逗留》(Linger)為樂隊贏得了更多的聽眾。接著在1993年和1994年連續推出了《每個人都干,為什麼我們不行》(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so why Can"t we)和《無需爭論》(No need to argue)兩張專輯,並且使「酸草莓」一舉成為世界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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