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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姻的見證

中靈婚姻是神賜予人的,那麼,怎樣的婚姻生活才能體現神當初設立婚姻的本意呢?很多弟兄姊妹的另一半還沒有信主,夫妻間時常吵架,他們看見信主的夫妻一起來教會敬拜神,就非常羨慕,心想:要是我的另一半信主就好了。他們也一直向神禱告,好象神不理不睬。但是也有的夫妻,都信主了,仍然會吵架,為什麼呢?這幾天,聖靈一直催促我,要我把我與我的另一半的故事寫出來,與弟兄姊妹一起分享。也盼望還未信主的朋友,借著我的故事與我同得這福音的好處。1978年,我十八歲,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下了婚姻。我當時的唯一條件是:對方要有高中畢業。正好,她與我同歲、同校,小我一屆高中畢業,我是七七屆,她是七八屆;在學校時,我們並不認識。相親之後,我就點頭同意了。同年年底結婚,結婚前,我們只見過三次面,說過幾句話。1980年8月我移民去香港,直到1992年3月,我們才在美國紐約團聚。這12年中,我們基本上是分居,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到一年半,最長的一次分離是五年又兩個月。這一種夫妻生活,對美國人或中國的城市人來說,簡直不可思議。但是,在美國第一代非法偷渡的福州人中,我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我還算是很幸運的,因為很多人都是三十多歲才結婚;我們雖然結婚早,但真正的婚姻家庭生活是從九二年才開始,我也當作三十二歲才結婚吧!在過去的12年聚少離多的日子裡,我一直努力奮鬥,追求上進(當然是在世界知識方面,因我那時還沒有信主),而她基本上是不讀書、不看報,停滯不前。她九一年在香港信主,但我從沒有見過她讀經禱告。來美後,她身體一直不好,去檢查又沒有病,做工又全身不舒服。在服裝廠只做了十來天就不做了,其他的時間都是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她自己說是貧血,精神衰弱病。我從來沒有說過她,只有努力工作養家。可是她很容易發脾氣,還經常罵我。冷嘲熱諷,罵我無用,沒有賺大錢,沒有開餐館當老闆,別的男人又怎樣怎樣的本事,罵我是最沒有出息的男人。九三年我們生了第三個女兒。福州人比較重男輕女,很多人一定要生男孩的。因為沒有男孩,她就罵,說:如果我是你早就去自殺了,還有臉見人?如果我嫁給別人,早就生男孩了。真是豈有此理!我怎麼想也想不通。是男人都會生氣,我就與她理論,但越與她理論,她罵得越難聽,我百思不得其解。妻子罵丈夫,不外是:好吃懶做、不顧家、有不良嗜好(比如抽煙、喝酒、賭錢)、亂髮脾氣、半夜三更才回家或是在外過夜等。可是這幾樣我統統沒有,我工作努力,正常工作之外有時還要加班。可是工作回家還要挨罵,真是很難忍受。而且她還專揭我的傷疤,與別人說起我的傷疤、醜事她最高興,別人一表揚我她就不高興。親愛的弟兄姐妹,你見過這樣的妻子或丈夫嗎?她的親人中,有人這樣說:你為什麼不打她?就是說連她的親人也認為她是該打的人,可見任何人都受不了。按世界的標準,我至少有一百個理由與她離婚,就是按信主的婚姻講座的標準,我和她的夫妻關係也是屬於危險區了。世界知識是什麼?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改變而只有世界知識的話,我們就會變得更自高自大,更狡猾,更瞧不起人,更會計算人的惡;世界的知識越長進,我們與另一半的距離就越大。這就是我信主之前的君子風度,我也不跟她大吵,也不會打她;但是,她罵我一次,我就多了一份我可以離開她的資料;她越罵我,我離開她的理由就越充足了。真有一天我們離婚了,別人會議論說,是她太壞了,我並沒有錯,是她不配作我的妻子,是她沒有福氣。感謝主,感謝我們的天父,賜下指導我們生活的聖經。當我信主後在讀經的時候,神的話進到了我的心中: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10:9)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我們口口聲聲對另一半說「我愛你」,但我們到底愛了多少?什麼是愛?我想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知道。上帝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耶利米書31:3)。我本是不配的人,死在過犯之中,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了救我脫離死亡與離開罪惡而捨身;我也曾像保羅這麼說過:我的舊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既然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為什麼不能以永遠的愛愛我的妻子呢?何況我們剛結婚時還是相配的人。2000年5月16日,是我三女兒七歲生日,是星期二,陳召清牧師來教會帶領查經,我在距離家中50哩外的地方工作,因每天塞車,路上來回要三個多小時。我五點半下班,到教會差不多七點多一點,心想查完經後,再回家慶祝女兒生日。九點左右,查經結束,我與弟弟和另一位弟兄一起回家吃晚飯。回到家,我太太看見我回來,還帶一個弟兄回來,就大發脾氣,把好端端的飯菜統統倒掉, 一邊倒一邊罵:信主這麼好,去教會吃,不要回家吃,今天女兒生日不回家陪女兒,還去查經,遲早變成神經病,明天還要那麼早上班,那你也不要吃飯,主會給你吃!我首先跟她說:對不起,也跟這位弟兄說對不起。後來我與弟弟和這位弟兄一起去店裡吃飯,吃飯後回來已是十一點,第二天早上六點鐘我還要上班,但她脾氣還沒有消,開電視機、錄音機,很大聲對我說:不讓你睡覺,你不是有主嗎?不睡覺明天照樣上班。我心中一直跟主說話,求主幫助。我一點都沒有發怒,一樣平安喜樂,我弟弟過意不去,從房間出來,想為此而說些什麼;二女兒都急哭了,也想說什麼。我說,都不要說,進去吧!你們唯一能作的,就是跪下祈禱。她卻越罵越厲害,她說:你去吃飯的時候,我把你聽道作的筆記撕掉了,還有啟導本聖經也撕掉了。我真想衝下去看,然後打她。但是我馬上想到主,主對我說:「這是魔鬼做的,不是她本人做的。」我不動聲色,心想:筆記,我還可以補記,啟導本聖經我還可以再買。她實在沒有辦法,就用拖鞋打我,我也沒有還手。到凌晨一點半,她累了。我祈禱說,主啊,請讓我好好睡覺,明天還能上班。第二天下班回家,我又叫她,好象昨天沒有事一般。她說我臉皮很厚,二女兒也問我,「爸爸,你為什麼都不生氣?」我用一個她最容易明白的道理比喻給她聽:如果有一天,你身上有一萬元現金,你非常高興,哼著歌準備去買你的東西。出門的時候,有一個人過來與你爭吵,只為了三十塊錢,你為了節省時間,也不管誰對誰錯,你就給了她三十塊錢,就走了;又來一個人,為了五十塊錢,你也照樣地給他...,當我們有了主耶穌這無價之寶,我們還會去斤斤計較嗎?況且,他拿走的,主耶穌又加倍補上,我們永遠都是豐富的。還有一次,有一位弟兄打電話給我,我們正在分享神的道,可是她竟然把電話線拔掉。我知道是她做的事,只好插上線頭後對弟兄說:電話壞了,我們以後再說吧!   親愛的弟兄姐妹,這就是與我一同受洗歸入基督的妻子!有的弟兄姐妹說:這就是我的十字架。但我不把她當作十字架,我認為是神借著我太太來磨練我,把我所謂屬世的驕傲本性、男人的「氣概」、男人的「自尊」、男人的「面子」統統磨平、磨光。所以,她越「壞」,我就越認為是神看得起我,看我的耐力夠不夠,直到卑微的我能成為神可用的器皿。靠著主的憐憫,無論何時,我都有平安喜樂。感謝主,聖經真是天下第一書,只有聖經、唯獨聖經真能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問題。你越讀聖經,就會越愛你的另一半;屬世的書,你越讀越嫌棄你的另一半。金錢,地位,權力越豐富,你也會越嫌棄你的另一半。我按著聖經的教導,無論她對我怎樣,我還是以永遠的愛愛她,專心仰望神的奇妙帶領,因為「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9)有一天,神的靈感動我說:你要去讀神學院。我馬上回答:怎麼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讀神學,不要說我太太不許可,經濟也不許可,因大女兒讀大三,二女兒次年九月也該讀大學了。我就暫時不去想這事了。過了幾天,我太太跟我說,「你信這麼好,這麼積極,為什麼神不讓你早日調回來工作,就不要來回三個多小時這麼辛苦,又可以多一點時間在教會事奉。所以說,我不是不讓你信主,但是不要信這麼迷。我想你還是在郵政局附近租一個房間,不要天天回家這麼辛苦。」感謝神,我突然想到,如果住在那裡,我就可以在工作後讀神學院的函授課程。讀神學不是一定是要當牧師、傳道,我覺得每一個基督徒,如有機會都需要讀。因為神的道太豐富了,我們要受一些神學上的裝備。但因租不到房子,這事又放下了,我是想讀,但計劃再等兩年之後。可是,接著兩個月內我突然連續發生兩次車禍,人沒有受傷,錢倒損失不少。感謝主,我知道主在管教我了。我就跟主說,如果你讓我住在郵政局附近,邊工作邊讀神學,首先要讓我租到一個房間啊。感謝主,當天就租到一個房間,在一個外國人家裡,價錢又合宜,廚房在隔壁,允許我煮東西,方便很多。所以,從九月十五日起,我就開始讀紐約信心聖經神學院的函授課程。我太太還不知道。現在我住在郵政局附近,一個星期回家一、兩次。我每天打電話給她。她的性格是:愛在心裡,罵在口裡。我女兒說,每次電話來,說是爸爸的電話,她都很高興,也許接過來說得不對勁就罵起來了。下面是她與我的對話:她問:「本事不本事?」我說:「不本事,一點都不本事,但能娶到你這麼漂亮的妻子,就是我的福氣,所以,我天天感謝上帝。」「星期二去不去查經班?」「不去。」「工作下班幹什麼?」「累了睡覺,有時看看新聞。」「有沒有傳福音?」「沒有。」這樣她就很高興。我們談到的都是張三李四,日常生活的事,從結婚到現在,我們從沒有談過理想,隨便聊天可以,但一談福音,她就罵人。感謝主,我們全能的父,卻借著我太太外表上的「不屬靈」和傳福音的「絆腳石」,讓我能在工作之外,全力以赴的讀神學,也能自由地傳福音,還能在我回家和上班的路上去看望我一些還未信主的朋友。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的主是獨行奇事的主,是復活的主。只要我們順服主的帶領,你會發現,我們人生的路越走越寬敞,越走越喜樂,越走越甜蜜,越走越經歷到神的同在。所以,不要以為我太太「不屬靈」,如果沒有她照顧家庭、孩子,有時還要帶一個別人的小孩,我能這樣毫無後顧之憂,除工作之外,全力做主的工嗎?以前對我太太,不是愛,是責任;現在,我才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尊重、關心、寬恕、稱讚,因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也有很多缺點。聖經說:要看別人比自己強;我太太做家務事井井有條,家中任何一件東西都要問她。現在我能時時稱讚她,擁抱她,親她,象美國的夫妻一樣。她會罵,因為我們福州人沒有這個習慣,但我知道,她心裡非常高興。她才四十歲,卻常說自己老了,心態大概比六十歲的美國人還要老,而我常常覺得自己很年輕,她就說,如果女兒象你那麼早結婚,你早就作了外公了,還不老嗎?我就說,不是說四十女人一朵花嗎?你還很年輕漂亮,真的,我怎麼以前都沒有發覺呢?我知道她心裡是很甜滋滋的。感謝主,感謝我們的天父,讓我們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愛,什麼才是真正的美滿的婚姻生活。雖然我們結婚快二十二年,但在我說來,我們真正的婚姻生活就象新婚一樣,才剛剛開始。我們肉體的生命會一天老過一天,但是我們屬靈的生命會是一天新過一天。親愛的弟兄姐妹,無論我們身邊的另一半怎麼樣,他或她都是天父賜給我們的白馬王子、白雪公主,既然天父以永遠的愛,愛我們在先,我們也應該以永遠的愛來愛自己的另一半。你遲早會發現你的另一半越來越可愛。只要你能以永遠的愛去愛他(她),祝福他(她),我們的天父遲早一定會改變他(她)。我太太對我吵架時,經常這樣說:好,你上天堂,我下地獄,反正誰都沒有去過,去哪裡都無所謂。你越說屬靈的話,她越反對。有一天,神的靈感動我,我對我太太說;「我知道你嘴巴雖然這樣講,心中是愛主的。但是,罵人實在是不榮耀主。只要你支持我做主的工,你在家裡也是作主的工,因為我們的天父說過,二人成為一體,我們將來見主面時,我無論得多少分,你都有一半。」我感覺到她很高興。所以,我們要多鼓勵、肯定比我們軟弱的對方。在與我同樣背景的同代人中,並沒有幾個能考上郵政局,我在第一代就改變自己的命運,在美國的政府工作,可是,她還罵我沒有本事。她為什麼一直罵我沒有本事呢?感謝神,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現在我知道了,因為她沒有做工,一做工就生病,在福州人眼中認為她沒有本事,只是「命好」,所以她要把我罵成沒有本事,這樣才相配。如果我「太本事」,別人一直表揚我,她就會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所以,我要降卑自己,多表揚她,她就很高興。感謝上帝,神的智慧使我明白如何理解她、如何建造她。當我自己順服神、按聖經的教導來愛自己的另一半時,神就奇妙地作工。一天,我太太牙齒痛,她最怕牙齒痛。弟弟說,看你還要不要罵人。我說:神所愛的,他必管教。她說:這麼說神還是愛我。我回答說:當然,神如果不愛你,就不會讓我給你罵。她就說:以後我不罵人了,我也要為主作見證;當聖靈感動我的時候,我不用寫稿,我可以開口與人分享。感謝主,我早已期望著這一天的來到!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經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神啊,請你改變我的另一半。而我們的神要的卻是我們自己先改變。當我改變了,真正懂得去愛她的時候,她也明顯地改變了,我們也能一同跪下禱告了。前不久我對她說,「我們家裡要是能有一個家庭聚會就好了,先從一個月一次開始,如果你喜歡,以後每星期一次。」她同意了。感謝主。今年六月二十日,我們家開始了第一次查經聚會,以後每個月一次。聚會前幾天她都會打電話邀請朋友與弟兄姐妹來聚會。看到她這樣參與服事,我真再次從內心感謝讚美主。今年九月勞工節,我們教會舉辦「家有愛」家庭退修會,在麻省的一個營地,距離紐約要四個半小時的車程。九月一日早上八點出發,三日晚上九點左右回到教會。她來美快十年了,第一次與我和小女兒一起去,非常開心。唱詩,聽道,打乒乓球,拔河比賽,她說好象回到了中學時代。我在廚房事奉,因為我們自己負責飯食,共有150多人。九月二日下午,一位姐妹病了,需要先回紐約。大家都是乘巴士來的,只有少數人自己開車來, 而我是其中之一。幾位弟兄姐妹正在商量不知誰送她回家。我妻子也在場,她說,「不如我們送她回去吧!」她來告訴我的時候,我正在游泳。雖然我們有點兒捨不得離開,但通過她的愛心,我看到神實在是愛我們每個人。我四日早上五點半要出門去上班,如果三日晚回家,到晚上休息時至少也是十二點了,也很累了。神讓我早一日回家,是讓我能好好地休息。我們一家走了,也能留下了三個棉被與毛毯給別人(營地美中不足的是夜晚太冷,有弟兄姊妹帶的被褥不足)。神的愛再一次向我們顯明了。我們現在的婚姻生活,不知合不合天父對婚姻的啟示和心意,但我還會繼續努力,讓天父的心意得更滿足。親愛的朋友,主耶穌是無價之寶,是愛的源頭,只有信靠他,你才會真正的愛你的另一半, 愛是永不止息,而他或她終會被你的愛所感動、溶化。我不怎麼會禱告,當我讀經時,我每天都這樣向天父求:「主啊,我是愚昧無知的,求你讓我明白你的話語、你的真理,更讓我能夠行在你的話中。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感謝主!感謝「生命季刊」的弟兄姐妹們的代禱!願一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婚姻的見證中靈婚姻是神賜予人的,那麼,怎樣的婚姻生活才能體現神當初設立婚姻的本意呢?很多弟兄姊妹的另一半還沒有信主,夫妻間時常吵架,他們看見信主的夫妻一起來教會敬拜神,就非常羨慕,心想:要是我的另一半信主就好了。他們也一直向神禱告,好象神不理不睬。但是也有的夫妻,都信主了,仍然會吵架,為什麼呢?這幾天,聖靈一直催促我,要我把我與我的另一半的故事寫出來,與弟兄姊妹一起分享。也盼望還未信主的朋友,借著我的故事與我同得這福音的好處。1978年,我十八歲,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下了婚姻。我當時的唯一條件是:對方要有高中畢業。正好,她與我同歲、同校,小我一屆高中畢業,我是七七屆,她是七八屆;在學校時,我們並不認識。相親之後,我就點頭同意了。同年年底結婚,結婚前,我們只見過三次面,說過幾句話。1980年8月我移民去香港,直到1992年3月,我們才在美國紐約團聚。這12年中,我們基本上是分居,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到一年半,最長的一次分離是五年又兩個月。這一種夫妻生活,對美國人或中國的城市人來說,簡直不可思議。但是,在美國第一代非法偷渡的福州人中,我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我還算是很幸運的,因為很多人都是三十多歲才結婚;我們雖然結婚早,但真正的婚姻家庭生活是從九二年才開始,我也當作三十二歲才結婚吧!在過去的12年聚少離多的日子裡,我一直努力奮鬥,追求上進(當然是在世界知識方面,因我那時還沒有信主),而她基本上是不讀書、不看報,停滯不前。她九一年在香港信主,但我從沒有見過她讀經禱告。來美後,她身體一直不好,去檢查又沒有病,做工又全身不舒服。在服裝廠只做了十來天就不做了,其他的時間都是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她自己說是貧血,精神衰弱病。我從來沒有說過她,只有努力工作養家。可是她很容易發脾氣,還經常罵我。冷嘲熱諷,罵我無用,沒有賺大錢,沒有開餐館當老闆,別的男人又怎樣怎樣的本事,罵我是最沒有出息的男人。九三年我們生了第三個女兒。福州人比較重男輕女,很多人一定要生男孩的。因為沒有男孩,她就罵,說:如果我是你早就去自殺了,還有臉見人?如果我嫁給別人,早就生男孩了。真是豈有此理!我怎麼想也想不通。是男人都會生氣,我就與她理論,但越與她理論,她罵得越難聽,我百思不得其解。妻子罵丈夫,不外是:好吃懶做、不顧家、有不良嗜好(比如抽煙、喝酒、賭錢)、亂髮脾氣、半夜三更才回家或是在外過夜等。可是這幾樣我統統沒有,我工作努力,正常工作之外有時還要加班。可是工作回家還要挨罵,真是很難忍受。而且她還專揭我的傷疤,與別人說起我的傷疤、醜事她最高興,別人一表揚我她就不高興。親愛的弟兄姐妹,你見過這樣的妻子或丈夫嗎?她的親人中,有人這樣說:你為什麼不打她?就是說連她的親人也認為她是該打的人,可見任何人都受不了。按世界的標準,我至少有一百個理由與她離婚,就是按信主的婚姻講座的標準,我和她的夫妻關係也是屬於危險區了。世界知識是什麼?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改變而只有世界知識的話,我們就會變得更自高自大,更狡猾,更瞧不起人,更會計算人的惡;世界的知識越長進,我們與另一半的距離就越大。這就是我信主之前的君子風度,我也不跟她大吵,也不會打她;但是,她罵我一次,我就多了一份我可以離開她的資料;她越罵我,我離開她的理由就越充足了。真有一天我們離婚了,別人會議論說,是她太壞了,我並沒有錯,是她不配作我的妻子,是她沒有福氣。感謝主,感謝我們的天父,賜下指導我們生活的聖經。當我信主後在讀經的時候,神的話進到了我的心中: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10:9)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我們口口聲聲對另一半說「我愛你」,但我們到底愛了多少?什麼是愛?我想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知道。上帝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耶利米書31:3)。我本是不配的人,死在過犯之中,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了救我脫離死亡與離開罪惡而捨身;我也曾像保羅這麼說過:我的舊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既然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為什麼不能以永遠的愛愛我的妻子呢?何況我們剛結婚時還是相配的人。2000年5月16日,是我三女兒七歲生日,是星期二,陳召清牧師來教會帶領查經,我在距離家中50哩外的地方工作,因每天塞車,路上來回要三個多小時。我五點半下班,到教會差不多七點多一點,心想查完經後,再回家慶祝女兒生日。九點左右,查經結束,我與弟弟和另一位弟兄一起回家吃晚飯。回到家,我太太看見我回來,還帶一個弟兄回來,就大發脾氣,把好端端的飯菜統統倒掉, 一邊倒一邊罵:信主這麼好,去教會吃,不要回家吃,今天女兒生日不回家陪女兒,還去查經,遲早變成神經病,明天還要那麼早上班,那你也不要吃飯,主會給你吃!我首先跟她說:對不起,也跟這位弟兄說對不起。後來我與弟弟和這位弟兄一起去店裡吃飯,吃飯後回來已是十一點,第二天早上六點鐘我還要上班,但她脾氣還沒有消,開電視機、錄音機,很大聲對我說:不讓你睡覺,你不是有主嗎?不睡覺明天照樣上班。我心中一直跟主說話,求主幫助。我一點都沒有發怒,一樣平安喜樂,我弟弟過意不去,從房間出來,想為此而說些什麼;二女兒都急哭了,也想說什麼。我說,都不要說,進去吧!你們唯一能作的,就是跪下祈禱。她卻越罵越厲害,她說:你去吃飯的時候,我把你聽道作的筆記撕掉了,還有啟導本聖經也撕掉了。我真想衝下去看,然後打她。但是我馬上想到主,主對我說:「這是魔鬼做的,不是她本人做的。」我不動聲色,心想:筆記,我還可以補記,啟導本聖經我還可以再買。她實在沒有辦法,就用拖鞋打我,我也沒有還手。到凌晨一點半,她累了。我祈禱說,主啊,請讓我好好睡覺,明天還能上班。第二天下班回家,我又叫她,好象昨天沒有事一般。她說我臉皮很厚,二女兒也問我,「爸爸,你為什麼都不生氣?」我用一個她最容易明白的道理比喻給她聽:如果有一天,你身上有一萬元現金,你非常高興,哼著歌準備去買你的東西。出門的時候,有一個人過來與你爭吵,只為了三十塊錢,你為了節省時間,也不管誰對誰錯,你就給了她三十塊錢,就走了;又來一個人,為了五十塊錢,你也照樣地給他...,當我們有了主耶穌這無價之寶,我們還會去斤斤計較嗎?況且,他拿走的,主耶穌又加倍補上,我們永遠都是豐富的。還有一次,有一位弟兄打電話給我,我們正在分享神的道,可是她竟然把電話線拔掉。我知道是她做的事,只好插上線頭後對弟兄說:電話壞了,我們以後再說吧!   親愛的弟兄姐妹,這就是與我一同受洗歸入基督的妻子!有的弟兄姐妹說:這就是我的十字架。但我不把她當作十字架,我認為是神借著我太太來磨練我,把我所謂屬世的驕傲本性、男人的「氣概」、男人的「自尊」、男人的「面子」統統磨平、磨光。所以,她越「壞」,我就越認為是神看得起我,看我的耐力夠不夠,直到卑微的我能成為神可用的器皿。靠著主的憐憫,無論何時,我都有平安喜樂。感謝主,聖經真是天下第一書,只有聖經、唯獨聖經真能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問題。你越讀聖經,就會越愛你的另一半;屬世的書,你越讀越嫌棄你的另一半。金錢,地位,權力越豐富,你也會越嫌棄你的另一半。我按著聖經的教導,無論她對我怎樣,我還是以永遠的愛愛她,專心仰望神的奇妙帶領,因為「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9)有一天,神的靈感動我說:你要去讀神學院。我馬上回答:怎麼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讀神學,不要說我太太不許可,經濟也不許可,因大女兒讀大三,二女兒次年九月也該讀大學了。我就暫時不去想這事了。過了幾天,我太太跟我說,「你信這麼好,這麼積極,為什麼神不讓你早日調回來工作,就不要來回三個多小時這麼辛苦,又可以多一點時間在教會事奉。所以說,我不是不讓你信主,但是不要信這麼迷。我想你還是在郵政局附近租一個房間,不要天天回家這麼辛苦。」感謝神,我突然想到,如果住在那裡,我就可以在工作後讀神學院的函授課程。讀神學不是一定是要當牧師、傳道,我覺得每一個基督徒,如有機會都需要讀。因為神的道太豐富了,我們要受一些神學上的裝備。但因租不到房子,這事又放下了,我是想讀,但計劃再等兩年之後。可是,接著兩個月內我突然連續發生兩次車禍,人沒有受傷,錢倒損失不少。感謝主,我知道主在管教我了。我就跟主說,如果你讓我住在郵政局附近,邊工作邊讀神學,首先要讓我租到一個房間啊。感謝主,當天就租到一個房間,在一個外國人家裡,價錢又合宜,廚房在隔壁,允許我煮東西,方便很多。所以,從九月十五日起,我就開始讀紐約信心聖經神學院的函授課程。我太太還不知道。現在我住在郵政局附近,一個星期回家一、兩次。我每天打電話給她。她的性格是:愛在心裡,罵在口裡。我女兒說,每次電話來,說是爸爸的電話,她都很高興,也許接過來說得不對勁就罵起來了。下面是她與我的對話:她問:「本事不本事?」我說:「不本事,一點都不本事,但能娶到你這麼漂亮的妻子,就是我的福氣,所以,我天天感謝上帝。」「星期二去不去查經班?」「不去。」「工作下班幹什麼?」「累了睡覺,有時看看新聞。」「有沒有傳福音?」「沒有。」這樣她就很高興。我們談到的都是張三李四,日常生活的事,從結婚到現在,我們從沒有談過理想,隨便聊天可以,但一談福音,她就罵人。感謝主,我們全能的父,卻借著我太太外表上的「不屬靈」和傳福音的「絆腳石」,讓我能在工作之外,全力以赴的讀神學,也能自由地傳福音,還能在我回家和上班的路上去看望我一些還未信主的朋友。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的主是獨行奇事的主,是復活的主。只要我們順服主的帶領,你會發現,我們人生的路越走越寬敞,越走越喜樂,越走越甜蜜,越走越經歷到神的同在。所以,不要以為我太太「不屬靈」,如果沒有她照顧家庭、孩子,有時還要帶一個別人的小孩,我能這樣毫無後顧之憂,除工作之外,全力做主的工嗎?以前對我太太,不是愛,是責任;現在,我才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尊重、關心、寬恕、稱讚,因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也有很多缺點。聖經說:要看別人比自己強;我太太做家務事井井有條,家中任何一件東西都要問她。現在我能時時稱讚她,擁抱她,親她,象美國的夫妻一樣。她會罵,因為我們福州人沒有這個習慣,但我知道,她心裡非常高興。她才四十歲,卻常說自己老了,心態大概比六十歲的美國人還要老,而我常常覺得自己很年輕,她就說,如果女兒象你那麼早結婚,你早就作了外公了,還不老嗎?我就說,不是說四十女人一朵花嗎?你還很年輕漂亮,真的,我怎麼以前都沒有發覺呢?我知道她心裡是很甜滋滋的。感謝主,感謝我們的天父,讓我們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愛,什麼才是真正的美滿的婚姻生活。雖然我們結婚快二十二年,但在我說來,我們真正的婚姻生活就象新婚一樣,才剛剛開始。我們肉體的生命會一天老過一天,但是我們屬靈的生命會是一天新過一天。親愛的弟兄姐妹,無論我們身邊的另一半怎麼樣,他或她都是天父賜給我們的白馬王子、白雪公主,既然天父以永遠的愛,愛我們在先,我們也應該以永遠的愛來愛自己的另一半。你遲早會發現你的另一半越來越可愛。只要你能以永遠的愛去愛他(她),祝福他(她),我們的天父遲早一定會改變他(她)。我太太對我吵架時,經常這樣說:好,你上天堂,我下地獄,反正誰都沒有去過,去哪裡都無所謂。你越說屬靈的話,她越反對。有一天,神的靈感動我,我對我太太說;「我知道你嘴巴雖然這樣講,心中是愛主的。但是,罵人實在是不榮耀主。只要你支持我做主的工,你在家裡也是作主的工,因為我們的天父說過,二人成為一體,我們將來見主面時,我無論得多少分,你都有一半。」我感覺到她很高興。所以,我們要多鼓勵、肯定比我們軟弱的對方。在與我同樣背景的同代人中,並沒有幾個能考上郵政局,我在第一代就改變自己的命運,在美國的政府工作,可是,她還罵我沒有本事。她為什麼一直罵我沒有本事呢?感謝神,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現在我知道了,因為她沒有做工,一做工就生病,在福州人眼中認為她沒有本事,只是「命好」,所以她要把我罵成沒有本事,這樣才相配。如果我「太本事」,別人一直表揚我,她就會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所以,我要降卑自己,多表揚她,她就很高興。感謝上帝,神的智慧使我明白如何理解她、如何建造她。當我自己順服神、按聖經的教導來愛自己的另一半時,神就奇妙地作工。一天,我太太牙齒痛,她最怕牙齒痛。弟弟說,看你還要不要罵人。我說:神所愛的,他必管教。她說:這麼說神還是愛我。我回答說:當然,神如果不愛你,就不會讓我給你罵。她就說:以後我不罵人了,我也要為主作見證;當聖靈感動我的時候,我不用寫稿,我可以開口與人分享。感謝主,我早已期望著這一天的來到!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經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神啊,請你改變我的另一半。而我們的神要的卻是我們自己先改變。當我改變了,真正懂得去愛她的時候,她也明顯地改變了,我們也能一同跪下禱告了。前不久我對她說,「我們家裡要是能有一個家庭聚會就好了,先從一個月一次開始,如果你喜歡,以後每星期一次。」她同意了。感謝主。今年六月二十日,我們家開始了第一次查經聚會,以後每個月一次。聚會前幾天她都會打電話邀請朋友與弟兄姐妹來聚會。看到她這樣參與服事,我真再次從內心感謝讚美主。今年九月勞工節,我們教會舉辦「家有愛」家庭退修會,在麻省的一個營地,距離紐約要四個半小時的車程。九月一日早上八點出發,三日晚上九點左右回到教會。她來美快十年了,第一次與我和小女兒一起去,非常開心。唱詩,聽道,打乒乓球,拔河比賽,她說好象回到了中學時代。我在廚房事奉,因為我們自己負責飯食,共有150多人。九月二日下午,一位姐妹病了,需要先回紐約。大家都是乘巴士來的,只有少數人自己開車來, 而我是其中之一。幾位弟兄姐妹正在商量不知誰送她回家。我妻子也在場,她說,「不如我們送她回去吧!」她來告訴我的時候,我正在游泳。雖然我們有點兒捨不得離開,但通過她的愛心,我看到神實在是愛我們每個人。我四日早上五點半要出門去上班,如果三日晚回家,到晚上休息時至少也是十二點了,也很累了。神讓我早一日回家,是讓我能好好地休息。我們一家走了,也能留下了三個棉被與毛毯給別人(營地美中不足的是夜晚太冷,有弟兄姊妹帶的被褥不足)。神的愛再一次向我們顯明了。我們現在的婚姻生活,不知合不合天父對婚姻的啟示和心意,但我還會繼續努力,讓天父的心意得更滿足。親愛的朋友,主耶穌是無價之寶,是愛的源頭,只有信靠他,你才會真正的愛你的另一半, 愛是永不止息,而他或她終會被你的愛所感動、溶化。我不怎麼會禱告,當我讀經時,我每天都這樣向天父求:「主啊,我是愚昧無知的,求你讓我明白你的話語、你的真理,更讓我能夠行在你的話中。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感謝主!感謝「生命季刊」的弟兄姐妹們的代禱!願一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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