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預付費卡商家跑路

預付費卡商家跑路

( 2016-04-17 )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關注

提門檻設許可權  阻止  □ 本報記者 馬超 本報通訊員 錢明佳 葉帥榮 漫畫/高岳  美髮卡剛充值完沒幾天,理髮店卻換了老闆,裡面的金額無法再使用;健身卡,剛購買了沒多久,健身俱樂部關門大吉,老闆跑路,數千元的健身卡成了一張廢卡……  如今,幾乎每個市民的卡包里多少都有幾張預付費卡,從美容美髮、洗車、按摩,到買蛋糕、KTV、寵物護理……這些預付費卡在為人們提供便利、優惠的同時,也暗藏風險。  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辦卡「優惠」「打折」等作為幌子,當卡賣出到一定數量時,便開始「跑路」。面對商家跑路,消費者往往會選擇報警。但是,由於此類情況多屬經濟糾紛,警方也無可奈何,從而導致大多消費者追回損失幾無可能。  頻繁上演的店主「跑路」現象,折射出此類消費模式暗藏的風險,同時也凸顯此類消費監管存在盲區。《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店家經營不善歇業 會員討錢無門鬧事  無錫市陽光壹佰健身有限公司位於無錫新區新之城核心商務區,租賃面積2963.3平方米,主要經營健身、游泳、美容、健身配套項目,共有員工20餘人,擁有1000多會員,每位會員均為先充值後消費,一般會員充值均在1000元到3000不等,最多的會員加上私教課充值金額達到6.8萬元。據估算,登記的會員充值金額總計達100多萬。  2015年12月1日上午,因拖欠租金、物業費、水電費近百萬元,陽光壹佰健身房單方面將健身房關閉,並張貼告示稱因物業要漲租金,其無法經營,遂無法再為會員服務,同時稱會員卡的善後處理由物業公司解決。12月1日晚,陽光壹佰健身房的會員100餘人聚集到物業公司,詢問事情經過,物業公司負責人、法律顧問、無錫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坊前派出所民警也現場解答了關於陽光壹佰健身房關閉後所涉及的法律後果,並對會員進行登記。從1日至9日,每天都有50到60餘會員聚集到物業要求說法。12月14日上午有20餘代表到無錫市政府上訪,對健身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滿,認為健身公司涉嫌詐騙,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此事。  陽光壹佰健身有限公司突然關門,留下了一堆爛攤子。首先是會員問題,該公司有1000餘名會員,涉及充值金額超過100萬元。由於健身公司突然關門,會員的錢沒有用完,要求明確說法並退款,否則將繼續到物業公司堵門鬧事,到市政府上訪。除了會員以外,該公司的20多名員工的工資和一些私教的工資也未發放,當物業公司及派出所民警聯繫公司法人及實際負責人時,他們避而不見。  無獨有偶,2016年1月,無錫新區碩放派出所多次接群眾報警稱,「寶格麗理髮店辦的會員卡不能使用了」。  2015年1月1日,位於無錫新區振發路139號的寶格麗理髮店開業,實際經營人為張某。寶格麗理髮店實行會員卡消費與現金消費兩種經營模式。從2015年1月1日寶格麗理髮店開業至2015年11月17日寶格麗理髮店轉讓,有190餘名消費者在寶格麗理髮店辦理會員卡並充值不等金額,所有會員充值的總金額在20萬元左右。2015年11月17日,寶格麗理髮店實際經營人張某將寶格麗理髮店轉讓給汪某與周某。簽訂轉讓協議當天,汪某與周某提出先核對會員資料以及賬目,發現很多會員資料不全,賬目混亂,經營債務超過預期。遂向張某表示不願接手寶格麗理髮店。雙方產生矛盾糾紛,張某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其與汪某、周某的合同糾紛,理髮店旋即關門歇業。會員的會員卡自然也就無法使用。  無錫市公安局新區分局碩放派出所民警介紹,這家理髮店的許多會員堅稱理髮店關門歇業的情況屬於「詐騙」,要求派出所立案調查,追回損失。然而,民警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發現,這種情況屬於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作為公安機關能夠理解群眾心情但也很無奈,只能建議其到法院進行處理。經濟糾紛不涉詐騙 警方難以介入調查  商家突然關門跑路導致消費者維權無門的現象,不僅僅是在無錫,在江蘇省其他地方也有發生。  2015年12月28日,泰州市海陵區城中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稱其前期在府南路貓山王咖啡店辦理了一張500元的儲值卡,後該咖啡館轉讓給他人,卡內還有近300元餘額未消費,向民警求助。後經民警經多方查找聯繫到原咖啡館負責人,雙方協商,店家收回儲值卡,並支付300元給報警人。據了解,泰州市海陵區得鐘樓巷是咖啡館一條街,充值消費情況十分普遍,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問題也十分突出。  記者採訪了解到,江蘇省南京市、泰州市、宿遷市、南通市等多地的警方近幾年均接到過類似的消費維權糾紛報警,但大多都因是經濟糾紛而無法立案偵查。而這些糾紛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往往是不了了之。以陽光壹佰健身有限公司關門為例,事情發生至今已4個月,公司實際經營者譚某一直避而不見,無錫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坊前派出所民警多次打電話給譚某要求其與物業公司見面,商談如何解決會員的問題,但譚某就是不見,而民警卻無可奈何。在事情發生之初,坊前派出所民警就前期走訪調查取得的材料與法制部門進行商議,認為該起事情只能定性為事件而不是案件,因為該健身房確實開展了健身等服務,主觀上並不是以實施詐騙為目的,所以並不涉嫌詐騙犯罪,不能以涉嫌刑事犯罪對公司老闆進行立案偵查。  「這家公司是因為後期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入不敷出拖欠物業費等費用而關門跑路,並沒有涉及到違法事實。」坊前派出所民警印權全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這家公司並沒有這些行為,所以只能算是經濟糾紛。  印權全表示,對於事件的這一定性,報警的群眾很不理解,認為該健身房捲款跑路就是犯罪,且健身房在關門的前一天還在動員會員充卡。「我們執法辦案必須要依法進行,對於經濟糾紛,公安部早就出台過《關於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等3項通知,三令五申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所以我們真的很無奈。」  發卡無需申請備案亟待立法完善監管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小花表示,商家推出各種預付費卡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以此獲取更多的利潤,消費者往往經不住折扣、返現等誘惑而上鉤,但辦卡以後很可能出現各種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商家「人間蒸發」。「目前,對於預付費的監管尚沒有明確規定,可以說是一個法律盲區。很多時候出了問題,消費者對著卡片上『本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字樣無可奈何。」  徐小花說,在實踐中預付式消費市場存在諸多監管難點。首先是預付式消費門檻低,風險大,經營者發行預付費卡沒有完善的審核與合理限制,甚至無須申請備案。  其次是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職責不清。現行法律法規未對預付卡性質作出明確界定,預付卡消費監管分屬銀行、商務、稅務、工商,既沒有統一的監管單位,也沒有建立多部門聯合的綜合監管機制,導致職責不清。  「還有經營者缺乏誠信,為追逐巨額利潤而犧牲信用,往往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採取違法手段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徐小花說,另外,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維權證據不足,也是問題。現實生活中,除了預付卡,消費者很少保留其他相關證據,一旦遇到預付式消費糾紛,除非涉及金額大,否則很少向行政部門投訴,缺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  蘇州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值班長李偉光則表示,預付式消費商家跑路現象頻發的根本原因,還是當前對預付卡消費缺乏有效的監管和約束,給一些不法商家伺機斂財、抬腿跑路提供了可能。  李偉光表示,要想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是為預付式消費立法,對發售預付卡企業進行限定,消費者應該有購卡後悔權、預付卡過期不該直接被作廢。如果經營者擅自調價、變更地址,消費者有權退卡。另一方面,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加強個人徵信系統的建設,提高違法成本。一些不法分子在這個地方跑路坑了一批消費者,然後換一個地方,又繼續坑騙。如果跑路這些污點,被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最起碼可以起到風險預警作用。  南京市政協委員楊政寧也曾建議,相關部門應該針對預付費卡市場的各種亂象,起草具有權威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提高市場准入門檻,採取保證措施,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強化單用途預付費卡的管理,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商貿企業嚴格規範發卡行為。  對於現階段預付費消費存在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吳景明則認為,從根本上解決預付費儲值卡的亂象,需要從三方面完善資金監管。一是要由工商部門對可以銷售儲值卡的企業設定準入門檻,只有註冊資金、營業額達到要求的企業,才有權銷售預付卡;二是銷售預付卡的企業,必須交納一定保證金給相關部門,作為出現問題時的解決經費;三是由政府部門指定商業銀行,只有商家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後,商家才能依據消費憑證到銀行支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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