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輪迴說(禪林)
佛教的輪迴說 禪林 內容提要:本文通過佛教輪迴的概念、輪迴的源頭、輪迴依業說、輪迴說的特色以及輪迴轉世的意義,從多個角度來闡述,說明佛教輪迴說的目的是打破輪迴,而不僅僅是令眾生不墮於惡趣。眾生輪迴的根源即是我執和法執,從而有貪嗔痴,所以造業無度,故輾轉於六道之中,從而輪迴生死,無有出期。若眾生能學習佛教理論,而去如實修習,則終能登上涅槃彼岸。
關鍵詞:佛教輪迴 業 人我執 法我執 涅架
前言
在二十一世紀科技進步的時代,講到輪迴,有人也許會嗤之以鼻,認為談什麼因果輪迴的問題實在太落伍了。也有人認為輪迴是宗教信仰的範疇,是死亡之後的事情,和現實生活距離甚遠。即使去關心了也是徒勞的。坦白地說,若是面對著死亡的事實來談輪迴的問題,對於死後何去何從的問題,也許就更應該以一顆虔誠的心,來探討這個嚴肅而重大的生死輪迴問題了。
有時候我們也會聽到一些人,不屑地回答說不相信輪迴。不相信輪迴的現象,並不表示自己的層次高超,反而顯出了自己的思想膚淺。否定輪迴的存在,不是和別人為難,而是局限了自己的生命。沒有輪迴,就沒有過去,更沒有未來;沒有未來的人生,生命是何其的短暫無奈,前途是多麼的渺茫無寄。有了輪迴,人生還有迴轉的餘地;有了輪迴,未了的心愿終有償盡的一天;有了輪迴,生命才有下一個航班可乘。
世間一切的現象都離不了輪迴循環的道理,宇宙物理的運轉是輪迴,善惡六道的受生是輪迴,人生生死的變異也是輪迴。宇宙物理的自然變化,譬如春夏秋冬四季的更迭,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流轉,晝夜六時的交替,是一種時間的輪迴。東西南北方位的轉換,這裡、那裡、他方、此處的不同,是空間的輪迴。綜合看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現象,何嘗不是輪迴現象的體現?譬如風起雲動,凝聚成雨,雨水被太陽蒸發成雲,雲再轉變成雨,如此周而復始,都是輪迴的現象。
森羅萬象的物理變化是輪迴、人生的生死變異更是輪迴。根據科學研究,我們身體上的細胞,沒有一個是七年前的,換句話說,我們身體上的細胞每時每刻都在新陳代謝,七年就能使我們完全脫胎換骨一次,即是我們身體上的細胞沒有一個是七年前的了。佛法認為整個生物界,從細胞結構,甚至更低級的生命單位或高級動物的人類,各種感受、認識等活動,時時刻刻都在遷流、生滅變化著。有關這種肉體上的生老病死,心靈上的生住異滅、循環流轉、新陳代謝,宛如車輪迴轉的現象,就叫做輪迴。甚至忽為人子、忽為人父的人倫關係,喜怒哀樂的感情變化,都是輪迴的現象。
佛教真正要闡明的是善惡六道的輪迴。依佛法的教義,人生時刻都在輪迴之中,不過有急性、慢性的差別,慢性的變化叫做生滅,或者變異;而急性的變化就叫做輪迴。眾生由於迷的原故,而造作了業力,就形成了因果的相續,從而促使了生命無始無終的遷流,而現起了天、人、鬼、畜等六種多樣性的生命現象,佛教稱之為生生死死的六道輪迴。 《勸發菩提心文》中說: 「我與眾生從曠劫以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沉片刻。」而此六道輪迴的至深道理,有情眾生愚昧卻不能相信,難怪古人要慨嘆: 「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輪迴並不是一個信仰體系與理論,更不是用來逃避人生最後死亡的心理安慰。世間諸法的遷流變化,都證明輪迴是真實存在的,輪迴是一門解釋我們前世與來生的精確科學。我們要明了輪迴,相信人世有輪迴,當我們對輪迴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對過去與未來作一番回顧與前瞻。
一、輪迴的概念
輪迴是佛教的教義。又作流轉、輪轉等。梵語音譯為僧娑洛。謂眾生於六道中猶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流轉無窮。眾生由惑業之因貪、嗔、痴三毒而招感三界、六道的生死輪轉,恰如車輪的迴轉,永無止盡,故稱輪迴。經云: 「貪慾、嗔恚及愚痴,皆悉緣我根本而生。又此三毒,是諸苦因,猶如種子能生於芽,眾生以是輪迴三有」。又作生死、生死輪迴、生死相續、輪迴轉生、淪回、流轉、輪轉。本為古印度婆羅門教主要教義之一,其認為死亡只是走向下一個輪迴,他們不懼怕死亡,對未來充滿希望,對世界具有無比的信心。佛教沿襲之並加以發展,注入自己之教義。婆羅門教認為四大種姓及賤民於輪迴中生生世世永襲不變。佛教則主張業報之前,眾生平等,下等種姓今生若修善德,來世可生為上等種姓,甚至可生至天界;而上等種姓今生若有惡行,來世則將生於下等種姓,乃至下地獄,並由此說明人間不平等的原因。
輪迴的思想最早見於《梵書》,在《奧義書》中有比較系統的單述。 《奧義書》認為, 個人的靈魂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中轉生,轉生的形態取決於他生前的業力,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有的可以進入天道、人道,有的則墮落入惡道,淪為畜生等。佛教沿用了這個原則並作了進一步的發展。
原始佛教採用業感緣起的學說解釋輪迴之道。認為眾生今世不同的業力在來世可以獲得不同的果報,貪嗔痴等煩惱可造成惡業,由惡業招感苦報之果,果上又起惑造業,再感未來果報,往複流轉,輪迴不止。故經云:「眾生沒在生死海,輪迴五趣無出期。」因此輪迴貫通現在、過去和未來三世,包攝六道(天上、人間、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四生(胎生、卵生、化生、濕生)。
佛教認為眾生的生命是依緣而起的,並且處於經常不息的演變之中,那麼造業、受報、再進入生死輪迴的主體是什麼呢?有些部派佛教為了解釋這個問題,提出了變相靈魂的「中有」或「中陰」等理論。例如犢子部提出了「不可說的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意譯為「數取趣」,意思是說一次一次地在六道中輪迴受生,也就是輪迴的主體:經量部提出了「勝義補特伽羅」,認為補特伽羅是由永恆的體性「一味蘊」所構成, 它是由前生轉到後世的主體;大眾部提出「一心相續說」,認為有情的心和心所的相續活動中,有著一種永恆的內在本性,這種本性就是輪迴的主體。以上這種輪迴主體的學說在大乘佛教中又有了新的發展。大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在輪迴中被稱為執持識,執持識是無始以來各種生類輪迴轉生的生命的主宰,也就是輪迴果報的主體。
二、輪迴的源頭
我們流轉於輪迴中並不是沒有因緣的,也不是某個造物主的安排,也不是象某些人說的那麼簡單。對凡夫而言,生命的過去世和未來世,是非常模糊的,我們只知道現世的幾十年而已。生命的起源和歸宿是一般人不容易了解的事情。正因為這樣,雖然有很多教派或個人就此問題創立了常見、斷見等種種觀點,但是,其中沒有一人能真正說清生命的真相。只有佛陀才能夠清楚明白地揭示出生命的源頭和歸宿究竟是什麼。
佛說「輪迴」是由「無明」生起來的,但究竟是怎麼「無明」的,我們誰也說不清楚,除非證得了佛的境界。但可以從我們已經存在的思維來體會一下無明。凡人都承認有「我」,很多人認為說「無我」,僅僅是「思辨」時用於破除對方蒙昧「執著」的一種手段,說 「有我」和「無我」都對,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對的。 「我見」就是輪迴見。不管你的「我」多麼神通廣大,甚至達到了「梵天」的境界,都是輪迴見。只要我們存在一絲的我見,就必定落入因果輪迴。
還有一個概念就是「因果實有」,當然這個 「實有」並不是與「沒有」對立的那個「實有」,而是說認識不到其空性概念的實有。實際上,在其「潛意識」里,都是承認有因果的。因為我們任何一件事的關係都是依賴因果來推理的。我們常說「這事和那事無關」或者「這事和那事有關」,就是因果概念的最明了的表現。這就是無明導致的。
佛法是從緣起論指出了諸法的空性,這就是脫離輪迴的可能。 「無我」就是空性的一個表現。所以,你若不能理解「空性」的話,是不可能脫離輪迴的,無論大乘佛教還是小乘佛教。所以佛法強調「因果」是針對那些連輪迴都意識不到的人的。而強調「空性」、 「無我」是針對那些對輪迴承認並理解的人。當然,此時也並非不強調因果,恰恰相反,由於我們尚未脫離三界六道的輪迴,所以「因果」對我們的作用是時刻存在的。例如噩夢未醒,那麼夢裡的害怕可是實實在在的,只有等你醒了,才可以說「夢是假的」,但是沒醒之前,這就是瞎話,還不如老老實實想辦法先做好夢,尋找醒來的可能性。所以說凡夫妄說的空性,不是真正的空性,因為你連「因果」的道理還沒明白,空什麼呢?真的空性是無法言說的,我們在各種邏輯思辨上折騰,僅僅是為了「體會」一下,不是真傢伙。所以,必須通過實修來得到。
例如,一個人剛剛生下來時就有「我執」,這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父母教的,而是先天就有的。一個人生下來就會哭,是因為生下來就有痛苦的感覺,雖然他沒有能力用語言來表達,但是他心裡不願意接受這個痛苦,所以只有哭。但這卻不是一個能不能用語言表達的問題,他不願意接受痛苦,願意接受快樂,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他有「我執」。希望能夠得到快樂,希望離開痛苦,所有這些的根源都是出於「我執」。所以「我執」就像樹木的種子一樣,是輪迴的種子、輪迴的根本。
假如要徹底地解決輪迴的問題,就需要找一個理性的,很有邏輯性的觀點,也就是佛教里所說的「無我」的觀點來推翻它,推翻了以後,因為沒有「我執」就沒有煩惱,沒有煩惱就不造業,這樣就已經從頭一個一個地斷除了輪迴的因緣,於是輪迴就不會繼續下去了。
有了「我執」,就有了貪、嗔、痴三毒。我們經常生起的貪心、嗔心、痴心、慢心、嫉妒心,都來源於「我執」。假如沒有這樣的「我執」,還有可能產生貪心嗎?還有沒有可能產生嗔恨心呢?那是不可能的。所有煩惱的根源就是「我執」。同樣,外境也不是獨立的,而是內心的產物。
關於外境和心、物質和精神的關係,有種種學說。一些人說外境是心的產物,另一些人卻說精神是物質的產物。實際上,這個問題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根本不在我們普通人的眼、耳、鼻、舌、身、意的範圍之內。雖然古往今來的學者,對於這個問題曾有過各種各樣的認識、下過許多定義。但實際上,其中絕大多數都是錯誤的。因為問題本身,已經超越了普通人感官、意識的範圍,他們也沒有能力去辨別清楚。
其關係到底是什麼樣的呢?並非精神是物質的產物,而是物質是精神的產物。這一點是有辦法證明的,不僅有理論可以證明,還有許多前輩修行者親身經歷的種種實實在在的事例可以證明。若外境是心的現象, 「心」是什麼呢?在世俗諦,從凡夫的角度看, 「心」是萬法的根源;從空性的角度去觀察,則「外境」不可得, 「心」亦不可得。既然「心」與「外境」都不可得,我們又為何流轉輪迴呢?因為,內心有了執著以後,這個執著首先可以建立外面的山河大地,然後可以讓所有的入迷惑顛倒、不能證悟。這是心染污後的一種能力,而非心的本性的能力。
我們都知道一切煩惱和外境的源頭是「心」。 「心」又有很多種,如心的本性光明,還有心突然產生的執著,其中,誰是輪迴的根源呢?心的本性光明不是輪迴的根源,只有心的執著才是輪迴的根源。心的執著為何是輪迴的根源呢?因為貪嗔痴是從「我執」產生的;雖然我們不清楚外境是如何從心產生的,但可以通過推理的方法,來抉擇外境就是心的一種現象。總之,一切好與不好的現象,都是心的執著。
所謂「心的執著」只有兩種,即「人我執」和「法我執」。所有的執著都包含於其中,除此之外沒有第三種執著。所以,輪迴的根源就是「人我執」和「法我執」。從無始以來,正是這兩種因緣將每一個人束縛在輪迴當中。在這個世界上,無論是默默無聞的普通人也好,還是功成名就的偉人也好,所有的人都受「人我執」和「法我執」的控制,都被它們所統治,我們就象它們的奴隸一樣。 「人我執」不是身外的東西,每一個人都認為有一個「我」的存在,執著「我」就是肉體或者肉體和精神的綜合體,這不是父母教的,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自學來的,而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執著,這種執著叫「人我執」。那「法我執」是什麼呢?除了自身的五蘊之外,把一切身外之物執著為實有,都叫「法我執」。
例如,認為「金錢」是實在的,心裡就產生了「法我執」;認為「我」是存在的,就產生了「人我執」。既然有個「我」的存在, 「金錢」也是存在的,於是心裡就冒出一個念頭,「我」要去掙「錢」。對此,我們要捫心自問,我是如何看待金錢、名利的?我又是如何看待我自己的呢?金錢和名利沒有一個人不喜歡,只是喜歡的層次不一樣而矣。 「人我執」是每一個凡夫人都有的,而且是非常的根深蒂固,這就是我們的答案。其實,掙錢的目的就是為了享受世間的一些感官刺激,即所謂的快樂和幸福。如果能夠體會和證悟金錢是身外之物,我自己以及感官的刺激全部是如夢如幻的,也正是這些牽引著我們輪迴三界。如果你能夠看透這些都是空性的,我們還有沒有可能去追求世間所謂的短暫幸福快樂呢?
輪迴的源頭是「人我執」和「法我執」。有些人雖然不願意受痛苦,但也不願意脫離輪迴,只希望在流轉的過程中生生世世享受人天福報。那麼,這種人不需要斷除這兩種執著。可是,如果我們不願意再流轉輪迴,希望了脫生老病死的痛苦,真正從輪迴中解脫,那就一定要推翻這兩種執著,否則解脫是根本沒有希望的。
三、佛教輪迴依業說
有情眾生的生命不斷地在三界內輪迴,而且每一現實的生命,都是承接前世的生命繼續而來,絕對沒有哪個生命是突然出現的,所以佛教特別說明輪迴這一事實。不承認有前世的現實論者,經常提出這樣的質疑,你們為什麼確信有過去的生命呢?解答這問題是很簡單,佛教的教主釋迦牟尼,所以確信現實生命是由過去生命而來,並不是如一般的推論得知,而是憑著他的透視力澈見眾生從這生存界結束其生命,而在另一生存界又有他的新生命出現。同時清楚地看到各個生命,不論是卑下的,或是尊貴的,不論是醜陋的,或是端嚴的,不論是受傷的,或是喜樂的,不論是聰明的,或是愚蠢的,都是依照他們各自的行為而來,並不是由什麼上帝為之安排的,所以佛說依業而有生命的輪迴。
現實生命是由過去生命而來,不論從哪方面說,都是不可不信的,原因是每個生命的本身,創造各種不同的業力,在沒有感果或對治以前,必然有種潛在的功能保留下來。保留下來的潛在功能,有股力量推動我人,繼續感受新的生命,所以人類以及其他各類的有情眾生,絕對不是這個生命結束,就什麼都沒有了,必然還有新的生命繼續而來。可見有情在未解脫以前,從過去到現在,由現在到未來,其生命總是不斷地在相續的。原因就是在每個生命歷程中,有情的身心總是在活動著的,以此活動所造成的或善或惡的業力,即是開拓未來新生命的根本。
眾生在不斷的身心活動中,有無數的業力增長或消滅。這些業力,由於性質不同,成為一系一系的,一系一系中又是一類一類的。如五趣果報,即有人業、天業、地獄業、畜生業、餓鬼業。而每一趣業中,又有種種差別。是以有情出現在任何一趣中,其生命的苦樂怎樣,完全是由業力之所左右。以人類生命來說,我人今生所遭遇的是禍是福,皆由自己所造的業力而得的結果,至未來新生命所感受的是苦是樂,同樣是由自己現在身心活動所造的業力而來,於其中間絕對沒有一個什麼掌握無上權柄的上帝,在為我人的生命作這樣那樣的安排。
有情生命確是在相續不斷的,但相續而來的各個生命,出現的有天、人、餓鬼、畜生、地獄、阿修羅等六道,究竟在哪一道出現,那就要看各個生命所造的業力如何來加以決定。就人類說,我人生命結束後,究竟到哪一道中受生,不是什麼人或神可以為你決定的,而是隨你自己所造的業力,趣向於所要趣的某一道。如果你所造的是善業,那就趣向於人天道中受生,若你所造的是惡業,那就趣向於三惡道中受生。證知有情的生命果報體,完全是由各自所造的業力所感。所謂輪迴六道,不是按著一定的層次,今生生命出現在這兒,來生生命出現在那兒,而是顯示生命的上升或下降,轉來轉去的,不出三界這個範圍。有時連續地來人間,有時經常地處在地獄,沒有一定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勸導人向上向善,免得將來生到不理想不美滿的惡道中去。
眾生的生命出現在好壞不同的世間上,因而有時出現在人道,有時出現在地獄道,乃至出現在其他的天道等,不能決定出現在哪個道,原因在於自己不能作主,而是全憑自己所造業力之所決定的,業力決定你來人道,你就得到人道來成為人的角色,業力決定你去畜生道,你就得到畜生道成為各種不同畜生的角色。當你在人道的果報結束以後,決定你的業力繼續指揮你到天道,成為像帝王那樣的高貴角色等等。生命就是這樣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地轉換各個不同的世間,成為各種不同的角色。如是不同生命的角色,在各個不同世間的果報,是不一不異,不斷不常的,因而使諸眾生感到生命非常的奧秘,不能明見自己究竟是怎樣的一個角色,只好隨著生命的遷流而遷流,直至生命達到真正的解脫為止。
世人對生命在各種世間上不斷擔任各個不同的角色,有感到懷疑的,有予以否定的,認為我們所知道的,只有這個現實生命,不可能還有生命以新的姿態出現。所以對佛法的輪迴說,總是不肯予以相信,理由就是不信者沒有親眼見到,你們也不能拿出事實給我們看,要我們如何信受得了。當然,人與畜生是明白可見的,無人可以懷疑,至於人死為鬼,或者有人碰到過鬼,或者鬼屋中有鬼作怪,或有夢到死去的親人,所以對鬼也還可以信得過去,至於天堂與地獄,雖是苦樂兩個極端的地方,但畢竟沒有人看到過,是不是真的有地獄與天堂,那就很難令人生信。為此,不知阻礙了多少人進入佛門。關於天堂與地獄的問題,下面引用印順大師對六道輪迴的說明:
印順大師在《六道輪迴的說明》一文中說: 「經常有人問我,地獄到底有沒有?天堂究竟在那裡?天堂與地獄,一般人限於知識與能力,總多少抱著將信將疑的態度。其實,這可說是宗教界,甚至一般人的共同看法」。接著對於地獄的說明: 「如果你們問我: 『地獄有沒?』我敢肯定說: 『是有的。』 『在哪裡?』 『地獄在地層下,也就是地球的中心。』」原來,墮地獄的方式有二種:一是活生生地陷身地獄;一是死了以後才墮地獄。死後墮地獄的情形,我們的肉眼不能明白看到;可是現生落地獄的,大家都會知道的。我想舉兩個事實來證明:一、佛經說:佛有一個弟子,名叫提婆達多。他叛教害佛,結果,地面裂開,火從地中冒出,他就頭下腳上的,遭到現身墮地獄的苦報。二、基督教的《舊約》里說:摩西所領導的以色列人,其中有個因為「藐視耶和華」、 「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 「都活活地墮落陰間」。這與佛教所說的,豈不同一情形?」宗教界特別是佛教,肯定地獄是有,怎能因一般人不見而予否定?「』
其次,所謂的天堂是六道中最優勝的一道。佛分天道為三界二十八天,依所修的功德深淺,而生天的也就有高低。生天的,不管是身相、壽命、快樂、禪定,都是極為殊勝的。有帝王形態的,最高的是大梵天,成為獨一無二的主。比他更高超的,還有十九天。但無論怎樣的高妙,總是逃脫不了墮落又升進,升進又墮落的輪迴。佛教與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雖然都說有天堂,但一般宗教以為天堂已經究竟圓滿,但佛教說天堂,只是六道之一,到了福報窮盡五衰相現時,仍要墮落到受苦的環境中去。古德說: 「縱饒生入非非想,不免輪迴六趣來。」所以天堂不是最理想的地方,而佛法也不鼓勵人們求生天堂。
或說理論上雖然講得很不錯,但事實上不能給我人看到,要眾生相信是很難的,我們現在是拿不出事實給大家看,但如前說,且有超常透視力的佛陀,以及其他同樣得到這個透視力的,確實是有所見而這樣主張的,並不是毫無根據而作如此說。我們如能依照佛法所說而行,得到如佛等所得到的超常透視力,同樣會看到各個不同的生命,本於各自不同的業力,在各個不同的世間,擔任各種不同的角色。
生命在各個不同世間繼續出現,只是以理論說明,在不信者聽來,不但難以了解其中的意趣,而且同樣不肯接受輪迴說。經說: 「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解。」現在不妨舉「薪盡火相傳」的譬喻來顯示,使諸不信者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的說明。在《成佛之道偈頌講記》中說: 「此喻由莊子所說的『薪傳也,不知其盡也』的話而來。如堆積一捆柴薪在那兒燃燒,我們明顯看到的現象:當這枝柴薪在燃燒發光時,其他的柴薪似還沒有燒到,但當燃燒著的一枝柴薪快要燒完,而火也快要熄滅時,立刻就又燃燒另一枝柴薪,使火復大起來而發光。像這樣一薪接著一薪地燃燒,是我們所看到的事實。雖說『前薪不是後薪,後火也不是前火,而後火不能不說由於前薪的火而來』。在以柴薪作為燃料的時代,相信任何人都曾見過這一事實, 自然會認為此說是對的。」
《成佛之道》的長行中說: 「現在再以薪火相傳來比喻:火燒物時,發為熊熊的火光,這如生命的顯現活動。等到燒完了,發光的火焰沒有了;這等於一期生命的結束,死亡。火熄了,熱灰也似乎冷了,如遇到易燃的物件,加上微風的吹拂,又會『死灰復燃』起來,又重新發出熊熊的火光;這等於因緣和合時,過去的業力,又會引發一新的生命。死灰復燃的火光,不是前火,而與前火有著不可分離的關係;這如後生不是前生,而後生與前生的行業有關。從前火到後火,時間上可以有一間隔:這如後生與前生間,時間與空間,都不妨有距離的。不過,這到底是比喻而已。如約佛法來說,過去了的業力,在如幻的法性空中,本不可說有時空的間隔,只要因緣和合(如人生,要有父精母血的和合等),就能在另一時間,另一空間,忽然的引發一新生命身心活動的又一新開始。」本比喻的說明,足夠相信輪迴這一事實了吧。佛教徒固然相信輪迴,一般世人亦應相信輪迴是真實不虛的。若能堅信依業而有輪迴,對於人生,不但不會悲觀,亦不會過分樂觀,因在業光芒中,使人清楚地看到,人生畢竟是不永恆、不美滿、不自由、不究竟, 自然不會造諸惡業,避免未來感受極大的苦果。對業及依業而有的輪迴,如能真實地正確認識,不但不會再為自己創造陷阱,而且逐漸地悟達人生的真諦,戰勝愚昧與業惑,發現涅槃界的光輝,向涅槃的光輝邁進。
四、佛教輪迴說的殊勝
關於輪迴這一個問題,雖為世界各國,各大宗教家,甚至各個不同類別的學者,所一致談論到。認為佛教的輪迴說與其他的一切輪迴說,有不同而且非常殊勝的地方。各種輪迴說中,不是說有一個實在的靈魂,就是說有實在的我,或說為上帝所安排。可是佛教雖也說有情生命的輪迴,但佛教所說的輪迴是由有情眾生的業力來決定的,是有情眾生自作自受的。根本不承認有個我或靈魂,在各個不同的世間上轉來轉去。因為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根本就沒有的,作為輪迴的主體,純粹是依因果法則從業而受果的。由於前生的業,引生現在的果報,由於現在的業,招感未來的果報。只要業力一日存在,生命也就一日相繼不斷。業力有善惡的分別,果報也就有苦樂的差異。如此展開了生死輪迴的思想。即不承認有個神我作輪迴的主體,亦不承認有身心以外的支配者。
要知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具有永恆性,根本不可在各個世間上轉動,根本不可依之作為輪迴的主體。佛法有輪迴說,而不承認有實在的輪迴主體,亦即否定永恆性的我與輪迴有什麼關聯,這是執有實在自我的學者所最難以理解的。對此,不得不略為說明。 《阿含經》說: 「無作者而有果報」,明顯地告訴我們,實有自體的作者是沒有的,但是業與果報,不但是有,而且絲毫不爽。經云: 「無我無受無作者,善惡之業亦不亡。」這是完全針對外道主張有個神我說的。因為佛陀用因緣生滅的無我學說,闡明業與輪迴的關係,當然不需要有個我或靈魂。
世間一般宗教及各種哲學,認為生死輪迴的建立,必要有個實在的神我或靈魂,為作業者和受報者才可以成立,否則根本談不上什麼輪迴。佛法是徹底主張無我的,不但不承認有作者,亦不承認有個實有輪迴的主體。輪迴主體雖說沒有,但業及果報不能說沒有,如業及果報亦沒有,那還談什麼輪迴?眾生之所以在生死中輪迴,是由於執著有個實有自我,依此虛妄的實有自我,生起種種不同的煩惱,造諸種種的有漏業,而在生死中生命相續,因果相續,無有窮盡地輪迴不息。如欲扭轉輪迴趣向解脫,非得擊破「我執」不可,所以佛法特別重視「無我」。是常是一的實有自我,固然不可說有,但假名的輪迴,仍得要承認的。
在輪迴中的業及果報,雖說是假名無實而幻有的,但業果的自性,仍是不可得的,如以為業及果報是實有的,同樣不能說明輪迴,因為實有自體的東西,絕對是不可轉動的,怎可在生與死上轉來轉去?不實有的東西,不可能成立輪迴,就是佛弟子中,或說諸行輪迴流動,或說有情輪迴流轉,亦為無自性空者所不承認,因為諸行或有情,如執有實在自性,不論說它是常,或者說它無常,皆不能成立生死輪迴的往來。要知佛法雖主張空的,雖說我不可得,但輪迴是可建立的,而且唯有空無我,方能真正建立輪迴。因為一切雖是無自性空,生命內在的實我不可得,但緣起的業力並沒有失去,到了因緣成熟時,就會感所應得果,所以可建立緣起如幻的生死輪迴,亦即生死流轉的生命之流,皆由業力的推動而滾滾不停地相續下去。
一般宗教認為天堂、地獄和人間,都是神所創造的,佛教否定造物主,而主張一切法由於因緣生則生,因緣滅則滅,生滅無常,是一切法的規律。所以從這方面說,佛教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又一般宗教也認為人們的個體生命輪迴的主體是靈魂,為造物主所賦予。佛教既否定造物主,也否定單獨有個常住不變的靈魂升沉出沒於諸趣。雖然,在經論中說到輪迴的主體似乎有個靈魂的東西存在,如《法句經》中說的: 「識神走五道,無一處不更,捨身復受身,如輪轉著地。」但這正是指被妄心所誑現起似我的幻相,正是「無量劫來生死本,痴人喚作本來人」的這個東西,也只是生滅無常的色、受、想、行、識等五種心法現象的一種,是大乘經論所指出的第八識,它的本身既不是我,也不是靈魂,只是八種心行中的一法,也是因緣生法之一,既不是獨存的靈魂,也不能稱之為永恆不變的我。 《雜阿含》云: 「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可是由於我執不忘,這個五蘊和合相生有生命的眾生,八識心行之一的識神,永遠成為輪迴的主體,流轉生死無有窮盡。
促使諸蘊和合的是什麼?驅使識神輪轉的又是什麼?佛教稱之為業力。業力說在印度雖起於公曆紀元前一千年左右,但它的善惡業的標準以是否崇拜梵神來決定。而佛教則以是否符合於法的規律為標準,來判斷善惡或凈不凈業的性質。五戒、十善、禪定固是善業,但若我執未忘、從個人自私的觀點出發,則都是不凈業;如能忘我而行善業,更能體現大悲利益眾生,才名凈業。不凈業,是促使諸蘊和合的要素,是驅使識神輪轉的動力。不凈業的善行,是招感人間、天堂之果,不凈業的惡行,是招感三惡道之果。 《雜阿含》四十五經偈云: 「車從諸業起,心識轉於車,隨因而轉至,因壞則車亡。」忘我則生死之因壞,輪迴之果亡,凈業的大悲行,則雖處生死已破輪迴,正是莊嚴眾生,莊嚴凈土之菩提行。
業就是身、口、意善惡或凈不凈的行為,以意業為主體,身口二業是聽意業的指揮,而實際表現於具體行動的,則是身口二業。所以果之苦樂,由業之善惡,業之善惡,又由於動發具體行動的意業與慾望是否正確為決定。認識錯誤,慾望不正確名為惑;認識與慾望正確稱為智慧。由惑故造不凈業,由不凈業故招輪迴五道之果;反之,智慧現前故行凈業,由凈業故嚴佛土果。生死輪迴與凈佛國度,業是動力因,業是最具活力最富於創造性。好像畫家作畫,奮其自由藝術的手腕,在畫布上塗著種種濃淡的色彩,創作出醜惡或美麗的作品,所以《華嚴經》有「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蘊」之喻。」因之佛教雖談三世因果而全神集中於現世指揮身口行為的意業,展望於未來的美好樂果。因為現世經驗界的苦樂之果,它不落於善惡,唯是無記,它不只是個人獨受,也是社會共感;唯現在的行為,才是播下未來苦樂的種子之因,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我們應如何慎重地選擇善惡的標準?這樣,未來苦樂之果操之於現在之業,面對現實的世界,得依主觀意識的改造、心力的改造,來改造社會、改造世界。過去一般佛教徒愛談過去之因和現受苦樂之果,來強調善惡;這是不唯落於印度宿命論外道的窠臼,也是把佛陀談三世因果精神本末倒置了,是一種庸俗的因果論,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佛教在世間法方面雖不否定輪迴,在出世法方面是破輪迴的。輪迴三界,在十二因緣中稱為「有」:逆觀還滅的十二因緣觀稱「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佛陀自稱「破有法王」;若輪迴果是常住性、真實性,則如虛空之不可破滅,眾生永無成佛之可能。 《正法念經》中之fJ/b能誑眾生」這一句話, 」」是說明輪迴根本是虛妄性,由妄心執我執有靈魂,於是有我貪、我愛、我欲等惑而造不凈的善惡行為,牽引種種五蘊而有生死輪迴,一到了遣除我執,通達真勝義諦,回觀輪迴生死,如夢中事一般,方知輪迴是賺誑眾生的境界,於無生死中見有生死,枉受苦惱;菩薩之大悲凈行,正緣是而發。今之多數佛教徒,不敢赤裸裸地荷擔佛陀家業,不肯立地踏破輪迴,不為饒益眾生廣修莊嚴凈土之行;只是強調過去之因,今世之果,忘卻佛陀逆觀還滅的後半段,只是順向流轉生死門中去,直是宿作因論的外道徒眾而已。
佛教之談輪迴, 目的是在打破輪迴,不僅是「不墮於惡趣」而已。因為眾生之所以有輪迴生死,是由於對宇宙萬有內外一切法上沒有認識緣生一切法的自性,即於本來無我的生滅變異的精神界上而起永恆靈魂的我執,於原無實體的生滅變異的物質界上而起常住凝固的法執;於是以自我為中心,計較利害得失,昧於一切法緣生緣滅變遷不停的規律而造作諸業,因之而有輪迴,是謂生死眾生顛倒相,是謂一切行不相應。倘能學習佛教理論與實踐,則能認識一切法自性,於精神界上還它一個無我,於物質界上不起固執,另有個不變本體常存,於內外一切法上掌握到「諸法無常,諸行無我」的法的規律,於是思想意識上不是謂雖處生死即是涅架,是謂「一切行相應」。故涅架不是別物,即是隨順一切法的生滅變異的規律,唯此變異的規律才是「不變常住」,這是一切法的共同性,亦稱法性,有佛出世是這樣,無佛出世也是這樣,釋迦佛陀證悟此法性,安住此法性中,是名「隨法行」,是名「常安樂」。以安住於法性故,生死與涅槃統一,凡夫與佛陀統一,更無輪迴可出,假名為踏破輪迴,超出三界。現引《大方便報恩經》句,作為本段的結語: 「佛以法為師,法是佛之母,佛依法而住。」「「
五、佛教輪迴轉世的意義
一般來說,佛法以六道輪迴解釋生命的流轉變化。有人認為人死如燈滅,其實一個人死後,並非肉體死亡就形銷神滅,他會隨著過去造作的業力,繼續以六道輪迴之一來展現新的生命。每一道的生命死後,都會繼續再以六道輪迴之一來展現新生命。民間信仰往往以為人死之後變為鬼,以祭鬼之禮來祭祖,確切地說這樣對祖先是不如實的待遇,因為死後為鬼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性,其若真的墮在鬼道,有終一日鬼道報盡,還是會寄居別道的。佛法的目的在於終止六道輪迴,證得聖果,從此超出生死,不再於生死流轉中遷流不息。
以原始佛教而言,解脫生死、終止六道輪迴的人稱之為阿羅漢,也就是體證涅架的人。那麼有人會問,阿羅漢死後到哪裡呢?這個問題無異是問涅架的生命境界是如何呢?佛陀的態度是不在言語和理論上去探討。有一位對佛法有興趣的外道修行人名叫婆磋種,曾經三番五次地找佛陀本人問這一類問題(包括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世界有邊無邊、命身同異等等),甚至還旁敲側擊,也跑去問目楗連、迦旃延,看看師徒的回答是否一致。佛陀不是默然不答,就是告訴他,凡有這些見解,都是邪見,離真實越遠。「」可以肯定的是,解脫者死後也不是虛無、消失,無論佛陀在世與否,諸佛弟子一聽到有人認為阿羅漢死後什麼都沒有了,必視之為邪見,為他開說法義,誘導他放棄這種論調。
如果阿羅漢死後並非空無一物,涅架境界也不是死水一般靜滯,這一點是肯定的。可以理解的是,佛陀不願多說的理由是到了這裡不能再言說了,一說就出問題,一說就引來更多誤解。到了大乘佛教發達以後,解脫者從阿羅漢提升至具有法報化三身、神變不可思議的佛,正面描述了許多涅架境界的妙用與積極活動,例如化身千百億到各個不同佛國、不同時空去救度眾生,或像觀世音菩薩一樣倒駕慈航,以己證佛果之身示現為菩薩來輔佐阿彌陀佛。大約在這個同時,凈土思想也建立起來了,阿彌陀佛名義中的無量光、無量壽,有些學者就認為這是涅槃的果德的象徵。
佛法認為輪迴是業力的作用,依著因果律的運作,產生三世因果的生命歷程。聖嚴法師在《正信的佛教》中說: 「佛教的因果律是貫通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而又連結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現世承受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現世的行為造作,既然即是後世的業因,也可加入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
結 語
佛教依業而有的輪迴說,有它的事實與理論的根據,不是任何人所能否定得了的,因為吾人的生命生存,並不只在這短短一期生命,依於業力的支持,無始無終的相續,如長江大河那樣的延續不息!所以有情的生命,死後固不是沒有,生前亦不是沒有,前一生命剛剛結束,後一生命立即開始,所以像流水一樣的成為生命之流!
佛教業感輪迴說,要在說明生死流轉因果內在的聯繫。在無限的生命流里,不論是處境的不同,或者是受用的不同,全是本於種種業的性質不同,是以有情的生命相續,實際就是業報的相續,所以業與生命輪迴,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因而業感輪迴說的真正價值,在於自種業因, 自收業果,涉於三世而成輪迴,為最合理的因果規律。只要業力一日仍舊存在,生命現象就會一日不斷。造業是感果的因,受報是造業的結果,所以吾人未來的苦痛或快樂,必須自己負起責任!
總之,佛法的輪迴說,是以人為的作業的升沉為根本,取決於各人本身的行為,因而啟示人們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並且要人知道輪迴是不理想的,一個有志學佛的人,應該立志扭轉輪迴,掙脫業力之網,截斷生命之流,依於佛法正見,廣修戒定慧行,完成生命解脫!像這樣的理解輪迴,並不是消極忍受,而是積極地爭取身心自由!最後我要向諸位說明的,就是佛法的輪迴說,一方面說明這是不容忽視的事實,另一方面說明當是業報定律不可免,但如能夠依於佛陀的指示,經過一個相當時期的修持,必然就能獲得生死的解脫,並不是完全無法挽救。願諸位在讀完本文後,就能從當下開始發心,立志要從崎嶇黑暗的輪迴路上,一步一個腳印,實實在在地打破煩惱,從而轉過來走上光輝的解脫大道。
摘自《寒山寺》佛教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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