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的定義
一、心理諮詢的定義與特徵
心理諮詢在英文中被稱為counseling(諮詢),從字面上看,是洽商與顧問指導的意思;也可以被稱為psychological counseling(心理諮詢),意即在心理方面給予諮詢對象以幫助、勸告、教導的過程。
諮詢在國外是一個涵蓋非常廣的概念,涉及職業生涯規劃、教育輔導、心理健康諮詢、婚姻家庭諮詢等生活的各個方面。各種各樣的諮詢雖不盡相同,但都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徵,即它們都是一種職業性的幫助關係,是由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向求詢者提供幫助。
至於心理諮詢,不同的心理學家會從不同的角度對其進行定義。歸納來說,我們認為:心理諮詢是專業心理諮詢工作人員運用心理學的知識、理論和技術,在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上,通過諮詢者與求詢者的協商、交談和指導過程,藉助各種符號系統(語詞的、非語詞的)幫助當事人認識自我、發展自我,重建人格,從而達到自強自立、增進健康水平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過程。
根據心理諮詢的範圍和內容,可將心理諮詢劃分為發展性心理諮詢和調適性心理諮詢兩大類。
發展性心理諮詢:目的在於幫助來訪者了解心理發展的規律,重視自己在心理發展過程中可能或已經出現的各種發展性心理問題,並提供處理方法,使其更好地認識自我,同時警惕自己在成長發展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心理異常表現,防患於未然;鼓勵來訪者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已經具有的各種現實能力,充分挖掘潛在的能力,更好地適應環境,更健全地發展自我。
調適性心理諮詢:目的在於宣洩來訪者的消極情緒,以緩解心理壓力;改變來訪者在認知上的錯誤觀念,確立正確的思考方向和合理的思考方法;指導來訪者進行有效的自我調控,提供自我調控的方法;激發來訪者的自愈機能與潛能,鼓勵其解決自己的問題;幫助來訪者重新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形成良好的社會適應性行為。
不管哪一類心理諮詢,它們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認識這些基本的特徵,有助於人們對心理諮詢的了解。
(一)心理諮詢是一門探究心理的科學
心理諮詢之所以被稱為「科學」,是因為它是以專家會談的形式進行的,要求諮詢員應用心理學的有關知識和技術來分析當事人的心理問題,提供心理學的幫助。這其中包含了諮詢員對來訪者的共情與關注,包含著諮詢員對來訪者問題的分析與評估,也包含著諮詢員應用各種心理諮詢的理論和技術,如合理情緒、心理分析、行為矯正、當事人中心等方法來幫助來訪者。心理諮詢師必須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因此,心理諮詢具有科學性。
(二)心理諮詢是關愛心靈的藝術
心理諮詢是一個互動的過程,在與心靈對話的過程中,僅僅靠生硬的技術是不夠的。心理諮詢的基礎只能建立在對人的尊重、坦誠和共情的基礎之上。因此,心理諮詢可謂是心靈溝通的藝術,需要有想像及自由發揮的空間,需要有感情、創造。從這個角度可以說,心理諮詢是愛的表達與心靈交流的藝術。
(三)心理諮詢是一項助人的職業
助人自助,是心理諮詢的一大目標。心理諮詢幫助人分析內心的矛盾衝突,探討影響其情緒和行為的原因,協助他們改變自我。這種幫助他人改變的情形可能發生在下列一個或一個以上層面:行為,信念或與信念有關的情緒困擾,應對能力,決策的知識與技巧;情緒狀態。但是,心理諮詢這種助人行為並不同於一般的助人行為,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實施這
種助人行為。因為心理諮詢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職業,需要有相應的職業培訓,需要入門許可證。同時,作為一項職業,從事心理諮詢需要遵守它的職業道德、行規。
二、心理治療的定義
目前,對於心理治療的理解,在學術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統一的定義。從廣義上講,心理治療( psychotherapy)是由經過訓練的專業人員運用心理學專業知識和技巧,影響並改變患者的認識、情緒和行為等心理活動,從而改善患者的心理狀態和行為以及與此相關的痛苦與癥狀。
美國精神科醫師沃爾培格(L.R.Wolberger)認為,從臨床角度看,心理治療是一種「治療」工作,即由治療者運用心理的方法,來治療與病人心理有關的問題。而治療者必須是受過嚴格訓練的專家,通過與病人建立治療性的關係,減除其心理與精神上的癥狀,並求人格的成長與成熟。
心理治療又稱精神治療,美籍華裔學者曾文星、徐靜認為,治療的目的在於解決病人所面對的心理困難,減少焦慮、憂鬱、恐慌等精神癥狀,改善病人的非適應性行為,包括對人對事的看法、人際關係等,並促進人格成熟,能以較有效且恰當的方式來處理心理問題及適應生活。
國內學者錢銘怡綜合多種觀點後提出,心理治療是在良好的治療關係基礎上,由經過專業訓練的治療者運用心理治療的有關理論和技術,對來訪者進行幫助的過程,以消除或者緩解來訪者的問題或障礙,促進其人格向健康、協調的方向發展。
總而言之,心理治療是一種以助人為目的的、專業性的人際互動( interaction)過程,治療師通過言語和非言語的方式影響患者或其他求助者,引起心理、行為和軀體功能的積極變化,達到治療疾病、促進康復的目的。治療師的言語、表情、舉止行為及特意安排的情境,可以使病人或來自普通人群的「來訪者」在認知、情感、意志行為等方面發生變化,以幫助他們解決學習、工作、生活、健康等方面的問題,從而能更好地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保持心理和生理的健康。心理治療能夠對軀體內的新陳代謝過程產生影響,原因在於,心理功能與生理功能是人的生命過程中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歸納起來講,對心理治療的認識包括:
第一,治療者是經過訓練的專業人員,通常是臨床心理學工作者和醫務工作者;
第二,治療對象是人,主要是那些有各種心理障礙的心理或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患者;
第三,治療手段主要是建立在心理學理論基礎上的技術和方法,主要方式是言語的交流;
第四,治療的重點或中心是影響和改變患者的認知活動、情感和行為,解除患者的心理痛苦。
三、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的異同
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作為臨床心理學的兩大應用體系,既有聯繫又有區別。一者在指導理論、實施方法、工作對象特徵等方面存在著較為廣泛的交叉,難以划出明確界限。但是二者從理論到臨床實踐又都存在著客觀上的區別。
從以上介紹的定義中不難看出,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從理論上是存在相對區別的,二者在工作性質、參與人員及對象範圍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二者作出一定的區分。
(一)工作稱謂
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同屬助人的過程,幫助者和求助者有著不同的稱謂。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助人者被稱為諮詢者( counselor),求助者被稱為來訪者或來訪者( client)。在心理治療的過程中,助人者被稱為治療者(therapist),求助者被稱為病人或患者(patient)。有時,也會對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的不同稱謂不作區分。
(二)工作對象
一般而言,心理諮詢的對象主要是正常人,他們沒有異常表現或極端的不適應現象,可能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出現一些心理困惑與煩惱,通過心理諮詢,諮詢師幫助求詢者澄清認識、作出決策、獲得信息,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其中,解決發展性問題是心理諮詢的特色,它針對正常人群中個人成長所遇到的各類問題,包括:職業選擇,生活、學習和工作指導,人際關係,戀愛婚姻,教育問題等。而心理治療的對象主要是有較嚴重心理障礙的人,他們尋
求治療的問題包括:人格障礙、神經症、心理生理障礙、心身疾病以及輕症或康復期精神病。
(三)關注點及干預程度
由於兩者面對的對象以及解決的問題不同,因此,兩者對工作對象的關注點以及干預程度也有所不同。諮詢方法更多強調現在及意識層面的問題,諮詢過程主要遵循教育模式,在意識層面干預,強調發展性問題,注重利用現有條件,發揮求詢者的潛力;其焦點在於找出求詢者自身的內在因素,並使之得到改善或提出改進意見。而心理治療方法則偏重於過去和象徵性的情結,依賴潛意識過程,對人格有較深的涉人,所關心的重點是矯治嚴重的行為問題,因此涉及內在人格層面並試圖進行人格重塑;在部分理論體系中,還更多注重無意識層次,針對深層次心理水平進行挖掘和干預。
(四)工作方法
雖然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都關注人的心理,但是,由於面對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干預程度的不同,兩者採用的工作方法也有一定的區別,其中最明顯的區別之一就是使用藥物與否。心理諮詢的工作方法主要是心理疏導,諮詢師不給求詢者開藥,而心理治療工作則會根據患者的情況進行藥物治療,並輔以心理幫助。
(五)工作人員素質要求
由於指導使用藥物需要有處方權,而只有接受過醫學專業訓練的醫生才具有處方權,因此,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工作人員的素質要求也有所不同。心理諮詢的工作人員要求受過心理學訓練,不必有醫科專業背景;而心理治療的工作人員除了要求具有心理學知識以外,同時也要具有醫學專業訓練。
(六)花費時間
為達到治療效果,心理治療比諮詢費時,心理諮詢經常通過短時間的接觸即可,所用時間較短,一般一次或幾次即可完成。而心理治療通常療程較長,治療幾次到幾十次不等,甚至數年。
(七)所處機構
心理諮詢經常是在學校、社區服務等機構中實施,心理諮詢機構一般不設在醫療機構,工作形式較為靈活多樣,可接待單個或多個求助者,也可設計、組織學習班等工作形式。而心理治療則多設在診所、醫院等各種醫療、保健和康復機構中,是在臨床醫療情境下開展工作,多是針對某適應徵進行治療的過程,其形式大多採用成對會談。
儘管我們從多方面對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進行了區分,以利於對這兩個概念的深入理解,但不可否認的是,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依然有極大的相同或者相似之處。其中,以下幾點得到了廣泛的認可:
第一,兩者所採用的治療方法及其所依據的理論常常是一致的;
第二,兩者的工作對象常常是相似的;
第三;在強調幫助來訪者成長和改變方面,兩者是相似的;
第四,兩者都注重建立幫助者和求助者之間的良好人際關係。
此外,在實踐過程中,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也會存在重疊部分。比如,抑鬱症在接受藥物治療後,其心理的調整過程可以由心理諮詢師來做。同樣,如果抑鬱症患者來做心理諮詢,心理諮詢師除了給求詢者做心理疏導外,還會建議他去綜合醫院看精神科醫生。因此,可以說,兩者是有所區別又緊密聯繫的。
還有一個詞語經常被提及,即「心理輔導」,尤其在中國的香港和台灣地區,輔導被視為與諮詢、心理治療關係密切又有所區別的一項工作。三者的基本目標相同,都是以助人關係為基礎,期望藉此協助當事人的人格繼續成長與發展,成為一個自我指導的獨立自主的人。所謂的輔導(guidance),是指輔導員對當事人的協助,使其了解自己,促進其成長,以適應其環境,並有計劃地安排自己將來所要前往的方向,達到自我實現最高層次的心理需求。可見,比起心理治療,輔導與諮詢更為相似一些,同樣面對的是正常人群體,解決發展性問題。此外,輔導還具有預防性的特點。而在方法上,輔導更強調資料的提供與獲得,強調認知與環境因素。
四、心理諮詢與思想政治工作的差異
值得特別說明的一個問題是:心理諮詢與政治思想工作可以等同嗎?
由於我國心理諮詢工作的專業化程度不高,加之目前心理諮詢從業人員,特別是學校心理諮詢工作者當中有不少人過去曾經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德育工作,於是社會上很多人對心理諮詢與思想政治工作的關係存在著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心理諮詢就是做思想政治工作。
心理諮詢是一項社會服務工作,是諮詢者運用心理學的知識、理論和方法,通過交談和協商以幫助和指導來訪者的認知、情感的態度發生變化,從而提高他們的心理自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恢復或增進心理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門研究人們思想政治和行為活動規律的科學,著重解決人們的立場、觀點和思想方法問題。比較心理諮詢與思想政治工作的差異,有利於正確認識兩者各自的缺點,有利於相互借鑒,取長補短。
(一)工作目標和範圍
心理諮詢的主要目標是解決來訪者的心理問題。幫助來訪者消除和緩和心理癥狀,調節情緒,平衡心態,矯正行為,促其人格向健康、協調的方向發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是解決人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道德觀問題,調動廣大群眾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積極性,以保證各項政治經濟任務的完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基本上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共同性、基礎性的教育,例如馬克思主義理論、黨的基本路線、愛國主義;第二部分是形勢政策教育等。心理諮詢的外延十分寬廣,幾乎涉及人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例如專業與職業的選擇、人際關係的調整、工作學習、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現的心理問題,青年、中老年、更年期心理衛生,認知障礙、情緒障礙、社會行為和人際關係障礙以及心理危機(如自殺、暴力等)的心理調治等。
(二)工作方法、手段
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多種多樣,如法律常識、思想道德修養、愛國主義的課堂化教學,組織大會報告、現身說法、座談活動,進行隊列訓練,舉行升旗儀式,開展個別教育,批評懲罰和表揚獎勵等。而心理諮詢以一對一個別諮詢面談為主,同時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測量、團體諮詢等。
(三)遵循的理論原則
心理諮詢的理論體系屬於心理科學的範疇。心理諮詢工作的開展要在一系列心理治療理論及人格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理論的指導下進行,並且要遵循心理諮詢工作的原則和方法。思想政治工作屬於社會意識形態的領域和範疇,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
(四)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
思想政治工作者所要求的專業知識不多,而心理諮詢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經過心理諮詢專業的培訓和考核,掌握心理諮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勝任心理諮詢工作,否則在工作中就會出現偏差和誤導。
(五)工作效果的評估標準
對心理諮詢工作的評估是依據心理諮詢的目的和任務來衡量。如,失衡的心態是否恢復了平衡,心理困擾是否緩解,心理疾病是否得到確認和治療,心理危機是否干預成功等。思想政治工作是從思想道德素質的高度來衡量,主要是看人們是否解決了自己人生觀、世界觀和道德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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