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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近代法史上的王世傑

作者:劉猛,清華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來源:《作為法學家的王世傑——學術與思想》(載《法制史研究》第二十九期,2016.6)的結語部分

責編:辛來賜稿郵箱:fxxsqy@163.com

王世傑(1891年3月10日-1981年4月21日),字雪艇,湖北省武昌府崇陽縣人。憲法學家、教育家。曾任武漢大學首任校長。

千古江山,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王世傑論文中展示的學術思想,在今天看來早已成為明日黃花,很多成為了法學、政治學的常識。但是,若在境的予以考察,則如陳寅恪先生所說,「一時代之學術,必有其新材料與新問題。取用此材料,以研求問題,則為此時代學術之新潮流。治學之士,得預於此潮流者,謂之預流;其未得預者,謂之未入流。」(「陳垣敦煌劫餘錄序」)綜觀王世傑的研究論文,可以說皆為預流之作,他的所思所想都是那一時代的緊要課題,關乎國家制度和民生之本。出版的《比較憲法》,就是在這一系列專題研究基礎上的綜合。王雪公的學術生命僅有六年的時間,從現代中國學術百年歷史的角度視之,可謂一瞬,幸耶?不幸耶?真不好說。南下從政後,侯門一入深似海,看似好像他的學術生命在那一瞬間戛然而止,其實未必,餘音不斷,並滲透到他的政治實踐之中,如法制局的規則制定,刑法草案的意見書等等。而此項作業,青山青史。

胡適之先生在1919年的文章《新思潮的意義》中引用尼採的話,說他所處的時代是一個「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的時代,而新思潮是一種「研究問題,輸入學理,整理國故,再造文明」的運動。確實,清末民初的中國學術,都是立基於傳統之上的再造過程。但法學能從傳統之中吸收的養分頗少,這可能與以下原因有關:傳統中國的律法,較重刑律,民事行為往往靠民間習慣來規範,而習慣卻是因各地風俗不同而各異;傳統帝制下的律法沒有近代「權利」的概念和保障「自由」的理念,其中間貫穿的維護君臣綱紀的理念是與西方現代法學理念相悖的。於是,我們看到,清末法理派與禮教派之間的激烈爭端,在現代史的舞台上上演。在這樣的情形下,在改造中國法制的路上,那一代人走的很辛苦。

具體到王世傑,通過研讀他的文章我們可以看到,其學養豐厚,論述明晰,在國外留學必定是下過一番苦工夫的。然而,他卻沒有形成自己的理論與體系,只是在調和中西的夾縫中緩慢挪移。從1921年到1927年,全職執教著書區區六載的時間,哪裡能產生出什麼堪稱偉大的學術成果來!人文學及社會科學諸學科不同於自然科學,自然科學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天賦。有此天賦,少年便可有所得,無此天賦,折騰一輩子,還是平庸。人文及社會科學仰賴一種經年累月的積累,依靠的是讀書閱世積攢的素養。回望百年來中國學術史,學者在人文及社會科學上取得重大成就者,大概多數在四十到六十之間;太年輕,火候不到。而王世傑離開北大時才三十六歲,正值學術積累的黃金時期,其後雖然不曾遠離書本,保持著書生本色,然而公務繁多註定難以集中從事學術研究。離開北大之後除武大校長任內尚有兩篇論文之外,再無學術產出。

毋寧說,王世傑的工作在於「研究問題,輸入學理,整理國故」。翻看研讀他的論文我們可以看到,他的所思所想所撰所述,皆為當時世界憲政和法治前沿問題,並結合苦難中國的法治實踐權衡各種制度的利弊,心中存有「中國問題」的意識;而他的文章紹介西方最新的學理,以期改造傳統中國的制度,在新國家的基礎上造成配套的新社會;他對「中國奴婢制度」和歷代法制的關注,以及各朝代法制史料的諗熟,更說明其並非對於傳統完全忽視,而是在尋找適合中國的制度。其時中國法學,既然不能像傳統學科一樣,迅速有所突破,就只能是一步一個腳印的邁進了,這非朝夕之功,也非幾年可以辦到的。

其時中國處在軍治時期,「老百姓不能安身立命,軍爺爺們爭權奪位,互相殘殺不已。」民國開十餘載之際,王世傑眼睜睜看到法制的停滯不前,保障個體自由的法律嚴重缺少,侵犯個體自由的法令所在多有。其論世文字,雖如其人平和安靜,但字裡行間、平靜背後彷彿存在著無奈,充滿了焦急。或許我們可以說,當時的中國,當務之急不在於提升中國的法學水平,因為發矇階段的中國法學難有一步登天之境遇,而國家的動蕩和實在法的闕如更使其提升不得其道。當時的中國,緊要的是先進法制的儘快落地,使普通人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使法律學人有自己可以依靠的條文。如果說「再造文明」沒有進行到底,哪裡豈是常說的一個「做官去了」所能打發解釋的。要是沒有自己國家的條文式的法治存在,法學將遊離於外國學理和本國雜亂不統一的規範之間,終為無根之談。也就是說,法學上的「再造文明」是不能成功的。學術上的再造文明,王世傑無緣參預,但他到南京國民政府後參與立法,改觀法制,也是另一種「再造文明」吧。

那個時代的中國法學,於彷徨無助中開始發展,既不能像史學、哲學等人文學科藉以「舊瓶裝新酒」的方式於短期內脫穎而出,也不能像人類學、考古學等傳統中國無有的學科不顧一切奮進。它是一門關於社會的科學,無法遠離中國現實。要調和中西,哪裡是那麼容易的事!二十世紀上半葉的歷史,風雲不斷,始終沒有安穩的環境和良好的立法,法學的艱難,就不是學者一個群體的責任了。而法學,始終沒有出現像哲學中的胡適之一樣開山的人物,也沒有一個像史學中的陳寅恪足以堪稱代表的人物,王世傑在法學史上,會留名冊,卻也是輕描淡寫。而前一個世紀的法律學人,又有誰能濃重的青史留名呢?不妨說,近百年的法學史,發展到今天,靠的是一代代法律學人孜孜不倦的努力與集體積累的智慧。

考古學家李濟有一次和歷史學家、外交家蔣廷黻閑聊,我問他:「廷黻,照你看是寫歷史給你精神上的滿足多,還是創造歷史給你精神上的滿足多?」他對這個問題,沒有給我一個直接的答覆。他卻反問了我一個問題,他說:「濟之,現代的人是知道司馬遷的人多,還是知道張騫的人多?」

在國家建構尚未成功的年代,王世傑也屬於那一班人之列,在學術與政治之間苦苦糾纏,只不過其程度不同罷了。

法學學術前沿frontiers-of-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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