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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麼?

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麼?

問: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麼?

答: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有以下四個方面:(1)、相信婚姻是因緣所生法,事相上有而自性體空;(2)、相信婚姻是前世與今生的所為而感得果,因此,無論幸福或不去幸福,皆是自作自受,而非命運安排。坦然接受苦與樂,對樂不執著,對苦不怨恨,對婚姻家庭能夠「隨緣而盡本份」;(3)、夫妻相處的基本原則是——尊重而不佔有、關懷而不自私、隨緣而不強求;(4)、行為端正,男女作風正派,切不可有婚外情與邪淫行為。若能做到以上四點,婚姻便會幸福安定。

問:婚姻不幸福,有辦法改變嗎?

答:有。只要你相信三世因果報應,種善因必得善果,持之以恆,終必見效。幸福的婚姻,來自我們前世及今生的行為方式;幸福的婚姻,不是天賜,也不是命運安排,完全是我們的所為感得的果報。婚姻不幸福,用不著怨天尤人,更不要自暴自棄,而要從現在開始,就要學習改變自己的婚姻和命運。(1)、相信種因感果,相信凡事皆是自作自受。佛經云:「縱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如果明白我們的現在的一切,不過是業感果報,我們心中的積怨,相信便會大大減少;(2)、對已不幸福的婚姻,不可雪上加霜,破罐破摔,而是要善加維護;「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體為大悲。」要學會找對方的好處,找自己的不是。要學會換位思考,要有慈悲心,要有「以德報怨」的胸襟,慢慢修復家庭關係。即使不達理想,也不可意氣用事,動輒便提離婚,這是最不好的。(3)、要多做好事,積善積德,並將此功德迴向,以釋結解怨。中國的《易經》上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一個人如能常做好事,則命運一定好;如常做壞事,則終將遭受惡報。一個家庭能夠常做好事,後代子孫一定好。明代袁了凡先生的故事,便是改造命運的最好例子:袁了凡是明代江南吳江人。隆慶四年(1570)舉於鄉,萬曆十四年(1586)中舉為進士,授寶坻知縣(縣長);後擢兵部職方司主事。了凡先生早年曾在雲南慈雲寺。遇到一位道貌岸然的孔先生,孔先生為他算命,斷定他一生的吉凶禍福。並予頁言他命中無子。袁了凡記下予頁言,「試數皆驗」,袁從此認為一切皆為命定。後來在南京遇到虛谷禪師後,受其教誨努力行善,在當縣長期間,努力為百姓謀福,命運也發生巨變,不僅所求逐願,且於中年後生得兩個兒子。為教育後代,他專門寫下《了凡四訓》一書,以自己親身經歷,教導如何做人處事、如何消除ZHAI難、如何修善積福,以作家訓傳子。《了凡四訓》一書對後世影響極大,許多人效仿袁了凡先生,積極行善,其效果明顯,不少事例收於諸善書之感應篇,流傳至令,可說影響非常之大。如果向袁了凡先生那樣,努力改過遷善,婚姻及命運自會改變。

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麼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答:這是一個被經常問到的問題,提問者往往是女性,看來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切痛苦或快樂,都是眾生的業力所感。婚姻的幸福還是不幸福,也是如此。種因感果,三世流轉。因果報應,是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即: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佛教的因果報應是通三世的。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這中的原因,主要來自前世的不善業的流轉。人類與一切眾生,是無限生命的延續;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這如流水一樣,激起層層波浪;生與死,只是某一階段、某一活動的現起與消散。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一大優點。還有,從無限延續去看,受苦與受樂,都是行善與作惡的結果。善行與惡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與受樂,並不永久如此,而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階段。任何悲慘的境遇,就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歷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沉的規律。我們這一世遭遇的種種不幸,是過去生中造的不善業;這一生當中能夠過得很安穩、很自在,一切稱心如意,也是過去生中累積的善因。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1)、是「因果不會消滅」。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種子永留神識中,不會壞滅,遇緣便起現行,招受果報,如果做了惡因,要想不受惡報,那是沒有辦法的;唯有修習佛法,斷盡三界煩惱,獲得清凈種子,方可免除惡報的痛苦。(2)、是「善惡不相抵銷」,已種惡因,分受其報,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須知多做善事,多增善緣,只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所謂「重報輕受」;同時由於善緣增多,惡緣漸減,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可見多種好因,可得好的果報。人生在世,多做善事,還是非常重要的。所謂「一生做好人」,這個的標準倒底是不是大眾的認定;如果僅是自己認定的,摻雜有抱怨情緒,那麼,還須自我反省檢查,改過遷善,則終將獲得幸福。

請問,那種類型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答:凡自我觀念重的人,婚姻痛苦較多。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往往心胸狹窄,嫉忌心強,嗔恨心重,這種人大多婚姻不幸福;相反,心胸開闊的人,慈悲樂觀的人,善良寬容的人,大多婚姻幸福。另有一類人,則是因自身條件好,才貌雙全而生執著,對婚姻要求完美,對愛情期望值甚高,不甘平淡,喜歡別人眾星捧月般對待自己,以為婚姻始終都應激情浪漫,轟轟烈烈,對平淡的家庭生活易生煩惱,日久便由齟齬而生婚變,不少「女強人」的婚姻便是這種類型;當今社會不少事業型的「女強人」,大都婚姻家庭不幸福,癥結就在於此。以佛法的觀點來看,眾生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從「我執」產生「我愛」。但我執越重,煩惱就越多。凡事從「我」的角度看問題,就會產生二元對立的分別心。譬如:這個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丈夫、妻兒,這是我的國家,這是我的財產,這是我的思想,這是我所討厭的,這是我所喜歡的,這是我的痛苦,這是我的快樂,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為主。自我觀念重的人,缺乏寬容心、感恩心、謙卑心、患得患失,故往往難以得到快樂與安祥。自我觀念重的人,遇到婚姻的衝突,往往容易走極端,不能理性地解決矛盾,動輒便採取離婚、暴力、出走等極端手段解決問題。我執重的人,應從加強自我道德修養,轉變心念上下手,要下大決心、化大力氣轉變自己的習性;如果隨逐習氣,則會深受其害,陷入煩惱和自我折磨的泥潭。如果家中出現矛盾,切不可走入極端,動不動就以離婚作為解決的手段。當知——「換人不如換心」;只有轉變觀念,方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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