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玄空學——論父母子息
06-05
論父母子息 經云:父母陰陽仔細尋。即言子息不可兼父母,地不可兼天,天人雖可兼,然亦有父母子息之別。 子午卯酉乾坤艮巽之西起,壬一字、丑一字、甲一字、辰一字、丙一字、未一字、庚一字、戌一字,此八字皆向左行,皆是四個一,即天玉(天玉經,編注)江東一卦從來吉,八神四個一也。 子午卯酉乾坤艮巽皆向右行,此八位亦是四個一也。癸在子之東,亦向右行,故癸亥辛申丁巳乙寅八神皆向右行,亦是四個一也。 甲庚壬丙辰戌丑未為子午卯酉乾坤艮巽之逆,子不與父母同行,惟乙辛丁癸寅申巳亥為子午卯酉乾坤艮巽之順,子與父母同行,即天玉「江西一卦排神位,八神四個二」也。 夫逆子即地元一卦,順子即人元一卦,順逆不同,故有可兼不可兼之別。可兼者,子可兼癸;不可兼者,子不可兼壬。每卦皆然。然子午卯酉乾坤艮巽可兼乙辛丁癸寅申巳亥,而寅申巳亥乙辛丁癸卻不可去兼子午卯酉乾坤艮巽。父母可兼子息,子息不宜兼父母故也。若辰戌丑未地元龍,固不可混入人元為用,而辰戌丑未山向有乾坤艮巽之水來去又為可用,緣乾坤艮巽為辰戌丑未之父母,又為夫婦宗也。天元一卦包三卦之用,故可兼人地,而子午卯酉不可兼甲庚壬丙者,以父母不可去兼逆子,惟逆子可去父兼母耳。 志伊謹案:溫明遠雲,如一運以坎為旺,坤震為同元一氣,是為兄弟。坎之中爻為父母,邊爻壬癸為子息,坤震卦內之邊爻為兄弟之子息。 來山來水要與父母陰陽一氣,純而不雜,山龍來脈以主山入首處為父母,八方之星辰為子息。水龍來脈不一,以照穴有情、權力獨勝之水為父母,八方之枝浜小水為子息。如子午兼癸丁之向,坤震卦內亦要收申乙子息之爻神,不可雜未甲地元子息之氣。水之來路雖多,總要歸一元三吉之氣。三吉之中,又要分清「天、地、人」三卦之純一不雜。若一雜岀,元卦內之山水非惟挨排之玄空五行不能生,而且受克無疑矣。所謂父母子息者,非定位坎坤震之一元三吉,乃玄空流行排出之父母子息也,學者參觀此說自明。 則先謹按:立向之兼與不兼或兼左兼右,當視山川性情之趨勢,應直達者下卦,應補救者起星,而要以乘時得令、合生旺之局為依歸。沈公是篇論父母子息,趨重於父母兼順子,乃就原則立論,其曰父母不可兼逆子,防差錯也。又曰惟逆子可去兼父母,以天元宮位有水來去者為可用,蓋欲資中氣之輔助也。中氣邊爻力有等差,故有子母之分。《青囊傳》曰,乾坤二卦為母,六卦為子,此八卦之子母也。諸卦自為母,三爻為子,此一卦之子母也。然子母為一事,立向又為一事。凡立向貴乎清純,不獨地元龍為然,天人兩元亦無不然。然有時正向不能取得旺星而用替或轉成三吉五吉,則補救之向尚矣。學者但當知子母力量之有別,而於或正或兼,不必拘泥。夫原則要在形巒理氣交相配合而已。又按此章文字,沈公系采諸歐陽純風水一書,非公手筆也。《寶照經》云:「子字出脈子字尋,莫教差錯丑與壬。」此言坎宮「壬子癸」三山,壬為地,子為天,癸為人,子癸同屬陰,故子字出脈,轉癸字可用,轉壬字即陰陽差錯矣。丑則出卦,同在一卦差錯尚不可,況出卦乎。 【按】 看這段內容,必須先明白三元大卦。三元大卦分為天、人、地三元,每元卦納八山,四山為陽,四山為陰。 地元卦——辰戌丑未屬陰;甲庚壬丙屬陽。 天元卦——子午卯酉屬陰;乾坤艮巽屬陽。 人元卦——乙辛丁癸屬陰:寅申巳亥屬陽。 天元卦為父母卦,順子是順時針之人元卦,逆子是逆時針之地元卦。 舉例:坎方有壬、子、癸三卦山,子取中位,為天元卦,亦即是父母卦。而癸山為順時針數去的山,此山在坎卦之內,名順子。而壬山為逆時針數去的山,此山亦在坎卦之內,名逆子。
圖三 天為父母,人為順子,地為逆子 江東一卦從來吉,八神四個一: 八神即是八山,四個者,四陰四陽也。一是指地元卦。即是甲庚壬丙、辰戌丑未。此八山不宜兼線,順兼為犯「陰差陽錯」,逆兼為犯「出卦向」。江東指順行,如子為父母,其東便是癸。 江西一卦排龍位,八神四個二: 八神即是八山,四個者,四陰四陽也。二是指天元卦及人元卦。即是子午卯酉、乾坤艮巽;乙辛丁癸、寅申巳亥。因為天元卦及人元卦為同一陰陽,故天元卦可兼人元卦,人元卦亦可兼天元卦。 當明了父母子息,便知那些線位可兼線,那些線位不宜兼線。 總之,立向方面,一定要當運,下卦圖不當運便試用起星(起星另章再談),不然取得三吉五吉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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