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階級關係研究


作者:阿石尼古

(中國民族語文翻譯局彝語文室 四川成都 郵編:610041)

摘要: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階級之間的關係問題,一直以來都沒有被理清過,更多的是以訛傳訛。因而長期以來階層等級階級之間的關係問題已形成一種混淆、模糊、不真實的概念,誤導許多不了解彝族歷史文化又熱衷於學習研究彝族歷史文化的學者。本文擬通過對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階級之間關係的形成、劃分情況進行客觀分析和研究,揭示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階級之間客觀、正確的關係問題。

關鍵詞:涼山彝族 階層等級階級 關係問題

一、概 述

古老彝族,是個跨國居住的民族。人口近八百萬,國內主要居住在祖國西南部的雲南、四川、貴州、廣西等四省區。國外主要居住在比鄰我國西南邊陲的鄰國越南、寮國、緬甸等國。據史書記載,彝族先民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經居住在中國西南這片神秘的地區。彝族有自己民族共同的語言文字、共同的衣著服飾、共同的生活習俗、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共同的居住地域。曾建立過統一的王國,是一個曾經輝煌、強大的民族。歷史上,彝族先民不斷遷徙、分化,逐漸與周圍的漢族以及藏、白、納西、苗等少數民族交錯雜居,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居住格局,分化出眾多具有各自社會文化特徵的支系。

彝族自稱為「諾蘇」,有自己獨特的語言和古老的文字。彝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彝語支。彝族具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在社會活動和生活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自己民族的歷史,創造了許許多多用於教育、祭祀、生產等方面的文化知識。彝族先民很早很早以前就創製了彝文,彝文產生時屬象形文字,現在已經演變成音節文字了。《西南彝志》《宇宙源流》《教育史詩》和《媽媽的女兒》《阿詩瑪》等大量彝文歷史典籍文獻,早就無可辯駁地證明:彝族人民在長期從事社會生產鬥爭的實踐過程中,不僅創製了自己的文字,而且還不斷運用這種文字記錄了關於生產鬥爭的自然知識和階級鬥爭的社會知識。比如,彝族先民創造了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十月太陽曆文化,這種曆法文化,把一年分為十個月,每個月平均為三十六日整,剩下的五天作為彝歷新年的節日時間。由於每月日數相等,不分大小月,因此便於使用和記憶,被譽為「文明中國的彝族十月太陽曆」。又比如,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彝族先民創立了獨特神秘的彝族畢摩文化。畢摩是彝族社會中至尊的長者,是禳災驅邪、祭祀送靈的祭師。畢摩是彝族文化的集大成者,其文化的核心是一種科學文化體糸,糸統反映彝族的古老文化——哲學、天文、歷算、地理、歷史等知識。博大精深的畢摩文化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彝族畢摩文化當今已成為專家和學者對它具有濃厚興趣的文化之一,得到國內外許多知識人士的高度重視,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股國際性的畢摩文化研究熱。

四川省涼山地區是全國最大的彝族聚居區域,彝族人口約為264萬。涼山彝族指的是操彝語北部方言包括居住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境內;四川省雅安市漢源縣、石棉縣境內;四川省樂山市峨邊彝族自台縣、馬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工農區境內;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龍縣、瀘定縣境內;四川省宜賓市屏山縣、古藺縣、敘永縣境內;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境內的自稱為「諾蘇」的彝族。當然操彝語北部方言並且也自稱為「諾蘇」的還有居住在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永勝縣、寧蒗縣、玉龍縣境內;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維西縣境內;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縣境內;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境內;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永善縣境內;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縣、元謀縣境內的彝族。這部份彝族雖然操的也是彝語北部方言,但是,他們就不能稱之為涼山彝族了。彝族民間習慣上稱涼山彝族自治州境內為「大涼山」,稱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馬邊彝族自治縣為「小涼山」。雲南省麗江市寧蒗彝族自治縣也自稱為「小涼山」。在歷史上外人稱「大、小涼山」彝族地區為獨立羅羅區域,其神秘面紗直到19世紀末才被人們逐步揭開。這片彝區之所以到近代才被外界認識,不僅因為其四方有險要的門戶:南臨一瀉千里的雅龍江、金沙江;北接奔騰咆哮的大渡河;西靠大雪山山脈;東抵高山聳立、峽谷縱深的大涼山山脈;更重要的是這片彝區的主人心扉是緊緊關閉著的。這一點較之為天然屏障更為堅固和頑強。直至20世紀中葉以前,這片區域將不速之客毫不留情地拒之門外或使他淪為這片區域內地位最低的奴隸而使其最終魂留這片土地。那些科學家、探險家、旅行家、傳教士們為好奇心、野心和信仰、使命所驅使歷經千難萬險,大多成為失敗者,偶有成功者,也不過得益於當地頭人的友好幫助。這裡曾有漢傳佛教、道教、儒教、藏傳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的傳入,但是,這片區域內的彝族人的意識里永遠是針插不入、水潑不進,固執而無一例外地堅信著自己的傳統教——畢摩教。

涼山彝族都是篤慕部族的後裔。據傳說,從彝族始祖希慕遮到第三十一代篤慕三子時,上帝為了懲罰下民,放洪水淹沒了下層。因洪水肆虐,人類都喪生了,只有篤慕三子中的老幺篤慕俄界遵從仙人的啟示而活了下來。他從祖居地古蜀地區順水漂流到彝名為「索諾阿舉波」的山上,即今雲南會澤的洛尼山,並從此留居在此。後來與三位天女結了婚生了六個兒子,即老大篤慕雅切、老二篤慕雅考、老三篤慕雅熱、老四篤慕雅卧、老五篤慕克克、老六篤慕切切。《西南彝志》等彝文古書把他們稱為「六祖」。也就是說,篤慕部族因遭遇洪水從古蜀地區遷徙到雲南東川(今會澤)的洛尼山一帶以後,篤慕俄界娶妻生了六個兒子,後來六個兒子分為六個支系,分別向不同的方向發展。具體的說,涼山彝族是「六祖」篤慕雅切、篤慕雅考、篤慕雅熱、篤慕雅卧、篤慕克克、篤慕切切中的老三篤慕雅熱和老四篤慕雅卧「二祖」的後裔。據記載,到了第十代「六祖」的子孫時,也就分別繁衍為武、乍、糯、恆、布、默等六個部落。也就是說,當「六祖」中的老三篤慕雅熱的第十代子孫繁衍為「糯部」後,即從茲茲普烏(今雲南昭通)輾轉渡過金沙江進入四川涼山境內成為涼山彝族稱之為「曲涅」的支系。當「六祖」中的老四篤慕雅卧的第十代子孫繁衍為「恆部」後,又分為兩支,一支遷徙並定居今雲南昭通,發展成「烏蒙部」;另一支的一部分,從今雲南昭通經貴州西北部畢節地區,遷往四川南部今古藺、敘永一帶,發展成「扯勒部」;另一部分從雲南昭通渡金沙江進入涼山沿美姑河北上到達涼山腹地,發展成為今天涼山彝族稱之為「古侯」的支系。至於具體何時從滇東北進入涼山地區,漢文歷史文獻缺乏直接記載。彝文歷史文獻《公史傳》里有關於古侯、曲涅兩支系遷徙到涼山地區的記載,據此推算,涼山彝族的祖先古侯、曲涅兩支系進入涼山距今約兩千年左右。遷徙是一個漫長而艱苦卓絕的歷程,在大西南的莽莽群山中,彝族先民一次又一次重新出發,尋找生命的安頓之所。他們可能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路線,也絕不止一次,而是陸續遷徙來涼山地區的。彝民族堅韌的生命力以及燦爛的古文明正是在無數次的起程與到達之途上孕育,它風姿綽約,頑強、博大、精深。多少次的遷徙,銘刻在我們的記憶深處的是先民從滋滋蒲烏到大小涼山的這一次,而寧木美姑正是先祖古侯、曲涅揮淚道別的地方。在遷徙來涼山地區後,曾經在涼山彝族地區建立過較短暫的統一政權,這個政權的最高領袖「茲」是阿都爾譜。後來,隨著涼山彝族人口的發展,支系的增多,支系之間的矛盾日趨激化,發生分裂,各「支」為政。直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涼

山彝族大部分地區仍處於家支割據分而治之的特殊社會形態。

在涼山彝族社會裡,階層、等級制度之森嚴,曾是這個社會裡最為突出的社會現象之一。不同階層、等級的地位不能升降,各階層、等級相互之間嚴格禁止通婚,以保證自己階層或等級的純正血統。關於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的形成和階級劃分問題,史學界歷來不曾有統一的看法,這直接影響對涼山彝族社會所處發展階段的客觀認識和正確定論。因此,本文就涼山彝族內部階層、等級形成和階級劃分等有關實質性問題作一些探討。

二、關於原始職業階層的形成與劃分問題

涼山彝族的全體成員,都是古侯、曲涅的後裔,這已是涼山彝族都認同的不爭的實事。他們也曾經歷過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在原始社會的中晚期即父系氏族時期,在涼山彝族父系氏族中,第一次以社會分工為基礎,出現了「茲」「莫」「畢」「革」「卓」等五個不同職業的階層。

「茲」,本義為「作主」,引申為「首領、頭領、酋長」等,一般譯作「君」比較準確。「茲」是涼山彝族父系氏族時期自然形成的首領,最初是沒有特權的自然領袖;

「莫」,本義為「見識」,引申為「調解糾紛」或「處理政務」等,一般譯作「臣」或「謀臣」比較合適,是自然形成的調解糾紛和執行習慣法的群體;

「畢」,本義為「念誦」或「朗讀」,引申為「祭祀」「祝辭」等,一般譯作「師」比較恰當,是指從事祭祀掌管神權的群體;

「革」,本義為「會」或「熟練」,引申為「工匠」「技師」等,是指掌握某種技術的手工藝者群體,他們主要從事手工工藝和管理工匠等;

「卓」,本義為「一般」或「普通」,是指從事於畜牧業生產的普通勞動者群體。

在這五個不同職業階層中,「茲」「莫」「畢」構成了涼山彝族原始父系氏族社會的政治階梯,其中「莫」和「畢」處於同等的社會地位,他們都是協助「茲」的分司眾事的執事者;那時,「茲」「莫」「畢」都還沒有脫離生產勞動,「革」也沒有從畜牧業中完全分離出來,他們與「卓」在生產過程中處於平等地位,都在一起過著原始的游牧生活。

三、 關於「茲莫」等級產生和「茲莫」與「土司」關係問題

在社會發展進入原始社會末期,由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生產的產品有了剩餘,因而產生了私有制,這時,「茲」和「莫」利用自身所處的地位和自然形成的特權,用以公化私的手段,自然而然地變成了生產資料的佔有者,特別是當涼山彝族先民進入奴隸社會以後,「茲」「莫」「畢」合三為一,並作「茲莫」,其義也變為管理一方的凌駕於普通百姓之上的「掌權人」。從此,涼山彝族社會裡第一次出現了等級和等級制度,「茲莫」成為等級最高的統治者。而作為祭司的「畢」,也由「茲莫」來親自擔任,實行政教合一的導神制。後來「茲莫」將「畢」的職業轉讓於嫡出的支系或「諾合」等級。在「茲莫」統治初期,由於分工明確,管理有序,生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人們安居樂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隸屬關係比較松馳,所承擔的稅賦也不多不重,在人們的心目中,「茲莫」的制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反對「茲莫」制度的人要受到酷刑。後來部分「茲莫」作為彝族首領接受朝廷的封侯,這樣「茲莫」不僅用彝族歷史上形成的習慣法來管理自己的管轄地區,也執行朝廷的王法,管理比較完善,生活比較安寧,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和諧相處,也沒有明顯的社會矛盾,因此,社會得到了進一步發展。這裡需要說明一下,「茲莫」和「土司」的關係問題。很多學者誤認為「茲莫」就是「土司」,「土司」就是「茲莫」,其實不然。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時代在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分封各族首領世襲官職以統治當地百姓的一種制度,元代以前就已經採取了「以土官治土民」的辦法,統治本民族百姓。元代授予少數民族首領以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招討使、長官等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縣設立土官。土司除對中央政權負擔所規定的貢賦和徵發任務外,在轄區內仍保存傳統的統治機構和權力,「宣慰使」是土司制度中的高級官員。實際上,只有被朝廷封侯的單個「茲莫」才是「土司」,沒有被朝廷封侯的絕大多數「茲莫」群體不是「土司」。他們不過是被朝廷封為「土司」的單個「茲莫」的眾多親屬,只有在社會生活中受到特殊關照而已。可見,「茲莫」和「土司」是有本質區別的,不能混為一談。被朝廷封侯的單個「土司」實行世襲制,一般都是由長子承襲,掌管印章。據考證,在涼山彝族歷史上土司就有宣撫司2名,長官司10名,土千戶10名,土百戶47名,土目64名,土千總6名,土把總5名,土外委1名,土鄉總7名,頭目21名,總計176名。其中以邛部宣撫司、沙馬宣撫司、阿都長官司、雷波千萬貫長官司為最大,號稱「涼山彝區四大土司」。

邛部宣撫司,早期長官姓斯子,彝族稱斯子「茲莫」。斯子祖籍是唐代的勿鄧蠻。邛部宣撫司傳至清咸豐年間絕嗣,由暖帶密土千總嶺承恩承襲。同治二年(1863年),嶺承恩因攔截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有功,被授予「暖帶密土游擊」「恆勇巴圖魯」等名號,同時又承襲嶺嶺土司,號稱五印三司。此支系最後居住在今天甘洛縣的雞達姑。

沙馬宣撫司,彝族稱為「沙馬茲莫」,為唐代沙馬部的後裔。主要管轄區為今天的美姑、昭覺、金陽縣一帶。

阿都長官司,彝族稱為「阿都茲莫」,祖源為唐代的阿都部,主要管轄區為今天的普格、布拖縣一帶。

雷波千萬貫長官司,彝族稱為「阿卓茲莫」,主要管轄區為今天的雷波縣一帶。

「茲莫」與「茲莫」之間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誰管誰的問題。但是,「土司」則不同,還有隸屬關係。當然,所有「茲莫」都具有純正的血統,都有宗族家支體系並有完整、系統的家支宗族譜系文化。「茲莫」為了保持自身高等級血統的純正,實行嚴格的等級內婚的婚姻制度,即只有和自己同等級的宗族聯姻。除非在「茲莫」等級內無適當婚配對象,或在後來「茲莫」勢力衰落、「諾合」勢力強盛的情況下才少數例外地與「諾合」等級通婚。

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也不斷地向前發展。後來,由於這部份「茲莫」接受朝廷的封侯後,也就不斷接受朝廷的調遣,加之這時受到外部戰事的影響,涼山彝族內部的爭奪也不時發生。再後來,由於朝廷又擴大了封土官的範圍,那時,涼山彝區土官林立,僅美姑地區就有6戶土司土目,先前由四大「茲莫」管轄的地區被分割成若干行政勢力區域,因此,「茲莫」的權力也相應被削弱了。但是,「茲莫」對其他等級的壓迫和剝削卻反而更加加劇,打破了松馳的人身佔有制。這時,由於一些地區的「茲莫」開始對其他等級的百姓進行殘酷的壓迫和剝削,引起了其他等級百姓對「茲莫」統治者的嚴重不滿。當「茲莫」無休止地對其他等級的百姓進行剝削、壓迫的時候,其他等級的百姓也就自然而然地聯合起來,把千百年來的統治者「茲莫」趕出了涼山彝族地區的腹心地帶,使「茲莫」的勢力從此走向衰敗。這裡僅以美姑縣為例,用實例充分證明,「茲莫」統治勢力是如何被趕出涼山彝族腹心地帶的情形:1639年,海乃茲莫與恩扎諾合打冤家,打了一年多仗,結果,海乃茲莫被恩扎家趕出美姑,逃到金陽叫木娘吞孜的地方。在這裡說明一下,海來茲莫家與恩扎家打冤家的原因:當時海乃茲莫家作畢,請來恩扎家的畢摩甘比呷來他家念經驅邪,當晚茲莫吩咐家奴,把驅邪去污用的鵝卵石燒得通紅,據說驅邪去污用的鵝卵石燒得通紅丟在盛水的木碗里轉一圈送出去(此為去污儀式的一個步驟),既使畢摩念經念得不好其效果也仍然不錯。此話被甘畢摩聽到了,以為主人家看低他的能力,心裡很不高興。第二天一早起床後,甘畢摩叫茲莫家奴,多抱一些柴來燒火烤,並說到:早晨一籠火,茲莫再好也不如烤火好。此話引起茲莫的憤怒,結果將甘畢摩活活用火烤死了。1639年,大頭人結俄普車到茲莫家要求,活活烤死畢摩沒有道理,要茲莫家賠償人命金。茲莫家不但不賠命金,反而又將大頭人結俄普車打死了。1640年,諾合家支包括恩扎家、甘家、烏坡家、阿侯家、海乃家、蘇呷家、莫色家聯合出兵抗擊海乃茲莫爾底補補家,這樣把海乃茲莫家打垮了。從此,1. 海乃茲莫從美姑縣境內被趕到現今金陽縣境內木娘吞孜居住;2. 沙馬茲莫從美姑縣境內子威鄉被趕出去後,遷到現今昭覺縣境內古里拉達甘朵爾古鄉居住;3. 阿卓茲莫從現今美姑縣境內覺洛鄉茲恩帕古趕到現今雷波縣境內吉克拉克居住;4. 馬海茲莫從美姑縣尼木甲谷被趕到現在的阿都八巫居住;5. 破俄茲莫從美姑縣車木點補被趕到現今越西縣下普雄地區居住。這樣,到民主改革前夕,「茲莫」的勢力在涼山彝族地區已名存實亡,象徵性的只統治了8萬人口的彈丸區域。

四、關於「諾合」和「曲伙」等級形成與劃分問題

原始社會時期從事於畜牧業生產的公社成員「革」和「卓」階層,在涼山彝族社會進入以「茲莫」統治為標誌的奴隸社會以後,又合併分化為「諾」和「曲」兩個社會等級。從此,涼山彝族社會裡又自然產生了「諾合」和「曲伙」兩個不同的等級。與先前形成最高等級的「茲莫」一同成為涼山彝族歷史上三個對立的等級。為什麼把後來產生的這兩個等級一個叫著「諾」,一個叫著「曲」呢?它的由來有多種說法,有的學者認為:「諾」就是其父系和母系雙方都是純正的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糸血統的彝族群體。「曲」就是其父系雖然是純正的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系血統的彝族群體,但是,其母系卻不都是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系血統的彝族群體。有的學者認為:「諾」就是在彝族社會進入以「茲莫」統治為標誌的奴隸社會後,專門從事偵察職業的群體,因為「諾」在彝語里除「黑」的意義以外,還有「偷看」「窺探」的意思,引申為「探聽」「偵察」「放哨」等。「曲」就是在彝族社會進入以「茲莫」統治為標誌的奴隸社會後,專門從事安保職業的群體,因為「曲」在彝語里除「白」的意思以外,還有「看守」的意義,引申為「安保」、「防禦」等。有的學者乾脆忘文生義地把「諾」直接譯成「黑彝」,把「曲」直接譯成「白彝」。「黑彝」是什麼?「白彝」又是什麼?誰能搞懂?有的學者甚至以為「諾」骨頭是黑的、硬的,所以叫「黑彝」;「曲」骨頭是白的、軟的,所以叫「白彝」。真是無奇不有,人的骨頭還有「黑」「白」之分?這些都是毫無道理的,以訛傳訛的無稽之談。殊不知在涼山彝族社會裡,不管是「茲」或是「諾」或是「曲」,都是彝族原始氏族阿普篤慕的後裔「古侯」氏族部落或「曲涅」氏族部落的後代,都是同根同源、同祖同宗,彼此之間無法區分也不必區分血統純正與不純正的同一氏族。由此,筆者通過考查、分析、研究後認為:在涼山彝族社會裡,在原始社會時期出現的「茲」「莫」「畢」「革」「卓」等五個職業階層,是按照社會分工和從事的職業自然形成的,並不是按什麼血統劃分形成的。彝族有句諺語叫「烏果成茲米,尼果成爾節」,意為兄為主,弟為奴。所以,兄弟之間的血統還能不一樣?還能有什麼區別?還能劃分嗎?在社會發展進入奴隸社會以後形成的「茲莫」「諾合」「曲伙」等三個等級,就是在彝族原始社會裡的「茲」「莫」「畢」「革」「卓」等五個職業階層中自然分化合併形成的,所以並非按什麼血統劃分形成的,只不過在自然形成各自等級以後,「茲莫」在婚姻上由於實行的是嚴格的等級內婚制度,所以,在一定成度上保持了血統的純正性。至於「諾」和「曲」名稱的由來,筆者以為這樣的解釋和結論是比較客觀的、實在的、準確的:在彝族原始社會時期由職業分工形成的原始公社成員「革」和「卓」,在彝族社會進入以「茲莫」統治為標誌的奴隸社會後,又合併分化為繼「茲莫」之後的「諾」和「曲」兩個社會等級。在這兩個等級里,由於客觀因素決定了「諾」的地位自然形成了比「曲」高的事實,這樣「諾」也就成了該社會的主流,成了主體,用彝語表達就是「蘇諾」,簡稱「諾」,組成這個「蘇諾」等級的群體叫「諾合」。也由於客觀因素決定了「曲」的地位自然形成了比「諾」低的事實,這樣「曲」也就成不了該社會的主流,只能成為客體,用彝語表達就是「蘇曲」,簡稱「曲」,組成這個「蘇曲」等級的群體叫「曲伙」。「諾合」與「曲伙」在各自的等級形成以後,在婚姻上,「諾合」等級仿效「茲莫」等級,遵循嚴格的等級內婚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客觀上盡量保持了純正的血統。而「曲伙」等級內部後來又分化成幾個階層,並且從中融入了由於部分母系血統方面出了問題而降為「曲伙」的「茲莫」或「諾合」成員,以及加入了從周圍其他民族中虜掠而來的成員,況且也沒有實行嚴格的等級內婚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客觀上無法保證「曲伙」等級血統的純正性。

後來,由於「諾合」的地位先天就比「曲伙」高,所以成了該社會的主體,並且以其為反對「茲莫」統治制度的重要力量取代了「茲莫」的統治地位,又成為新一代涼山彝族社會的主要的政治統治力量,因此,「曲伙」在形式上,在原來與「諾合」同屬於「茲莫」臣民的聯合體的基礎上,下降成隸屬於「諾合」的單一臣民。在涼山彝族社會裡,作為前後統治等級的「茲莫」和「諾合」的總人口雖然只佔涼山彝族總人口的10%左右。但是,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反而卻擁有致高無上的特權,佔有絕大多數奴隸和絕大部分土地等生產資料。客觀上由於「諾合」等級地位也是同「茲莫」一樣不能降低,因此,少數「諾合」在經濟上雖然並不富裕,甚至有的還比較貧困,但在政治上仍然保持其高貴的身份,與所有「曲伙」等級保持著嚴格的界限。「諾合」等級勢力在涼山許多地方曾經強盛過,尤其在後來「茲莫」勢力衰落的情況下,逐步取代了「茲莫」的統治地位。所有「諾合」等級都有自己宗族家支體系。都有完整、系統的宗族家支譜系文化。

「曲伙」等級,人口約佔涼山彝族總人口的90%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茲莫」或「諾合」等級中,因母系血統方面出現問題後降級而來的,即雖然他們的父系血統屬於高等級的「茲莫」或「諾合」血統,但是,其母系血統並非出自同一等級血統,因而被認為是血統不正了,因此,被無情地降為「曲伙」等級,他們是「曲伙」等級的主要組成部分。後來,在社會歷史發展的進程中,在龐大的「曲伙」等級里,又自然而然地派生出「曲諾」「安加」「呷西」等三個不同的階層。這是涼山彝族社會裡,第二次不是以社會分工產生的三個不同身份的階層。

「曲諾」階層。曲諾」是「曲伙」等級中地位最高,雖然與「茲莫」或「諾合」有一些區別,並且在形式上還是隸屬於「茲莫」或「諾合」等級,但實際上他們已經屬於統治力量的一部分。「曲諾」階層人數最多,約佔「曲伙」等級總人口的70%左右。「曲諾」階層在「茲莫」統治勢力強盛時期,與「諾合」一同成為「茲莫」統治下的「百姓」,是「茲莫」的主要生產者和主要剝削對象。「曲諾」階層在涼山彝族社會中,有絕對的人身自由,有絕對獨立的經濟生活和政治地位,佔有較多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並佔有多少不等的「安加」或「呷西」,過著普通剝削階級的生活。但是,客觀上「曲諾」階層畢竟不是「茲莫」或「諾合」等級,所以部分「曲諾」階層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要受到「茲莫」或「諾合」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涼山彝族地區頻繁的冤家械鬥中,「曲諾」階層必須帶上自己的武器和口糧應徵,服從「茲莫」或「諾合」的指揮和調遣,戰事平息,賠償對方人命時,必須承擔「茲莫」或「諾合」的攤派。過年時,「曲諾」階層仍然要給「茲莫」或「諾合」像征性的送豬頭和酒水,以表示對隸屬關係客觀存在的認可。極少數「曲諾」階層,因欠租欠債,貧困破產等原因,致使地位下降,降為「安加」階層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和客觀存在。不過,既使地位下降為「安加」,其身份仍然是「曲諾」階層,不能隨意改變。比如,居住甘洛的勒格XX家,其原來是「諾合」XX家隸屬的「曲諾」階層,由於因其父抽大煙而負債纍纍,無力還債,因此全家便逃跑投靠另一「諾合」家。後來其父母、兄弟被抓回來做了原主子的「安加」。雖然其父母、兄弟在勞動中的地位是「安加」階層,但實際上從來也沒有誰認為其身份不屬於「曲諾」階層了。當然,所有「曲諾」階層都是有自己的龐大的宗族家支體系。都有較為系統、全面、完整的宗族家支譜系文化。

「安加」階層。「安加」是彝語「阿圖阿加」的簡稱,意為「主子門裡門外的人」,漢語稱之為「安家娃子」。「安加」階層人口約佔「曲伙」等級總人口的20%左右。「安加」階層的來源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單身「呷西」階層成員經主子婚配成家,與主子分居分食者組成;二是「曲諾」階層中因欠租欠債、貧困破產等原因致使階層地位下降者組成。所有的「安加」階層人身,都被「茲莫」或「諾合」等級所佔有,有的甚至被富有的「曲諾」階層所佔有,他們雖然有一定範圍的人身自由,不過,他們也只能居住在主子的轄區內,為主子承擔田間勞動和一定量的家務勞役,並且必須隨喊隨到,不能稍有怠慢。「安加」階層的生活靠自己維持,主子給一小塊地(耕食地),並且可以開點荒地或租賃少量的土地耕種以維持生計,「安加」階層利用為主子勞動之餘,自行耕種這些土地,這些都為「安加」階層成員自身生活積累私產提供了可能。「安加」階層除了個別而外,基本上都是有家的生產者。除了部分漢根「安加」階層成員以外,一般「安加」階層也都有家支,也有自己的宗族家支譜系文化。

「呷西」階層。「呷西」是彝語「呷西呷洛」的簡稱,意為「主子鍋莊旁邊的手足」,漢語稱之為「鍋莊娃子」。「呷西」階層人口約佔「曲伙」等級總人口的10%左右。「呷西」階層的來源也有兩種情況:一是來自少數破產的「安加」階層成員中,稱這部份「呷西」階層成員為彝根「呷西」;二是來自從外地掠奪而來的漢族和其他民族成員中,稱這部份「呷西」階層成員為漢根「呷西」。「呷西」階層是彝族社會中受苦最深的社會階層,是真正意義上的奴隸,他們人身不僅可以被「茲莫」或「諾合」等級或「曲諾」階層所佔有,其中的漢根「呷西」階層成員還可以被個別富有的被統治階層「安加」階層所佔有。「呷西」階層成員一般都是單身,自身一無所有,他們寄居在主子家中,終年無休止地在主子的直接監督下,為主子從事家務和田間勞動,毫無人身自由可言。他們可以被主子任意奴役、抵押、買賣,不馴服的甚至要被殺害。當然,由於「呷西」階層成員是主子的一份財產,在通常的情況下,主子寧肯把不馴服的「呷西」階層成員賣掉換錢,也不輕易殺害他們。「呷西」階層成員到一定的年齡,主子往往指定一名異性「呷西」階層成員與之配婚,配婚後與主子分居分食而地位可以上升成為「安加」階層成員,但也有仍然居住在主子家中,一直充當「呷西」階層成員的。「呷西」階層成員有了家屬和子女後,受到家屬和子女的拖累,不易逃跑,其子女又成了主子新增的奴隸。

五、關於涼山彝族社會階層、等級與階級之間關係問題

階層、等級和階級既有聯繫又有區別,表現為錯宗複雜的涼山彝族社會特有的一種社會形態。階層、等級和階級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無論是以階級劃分代替或掩蓋以階層、等級劃分的涼山彝族社會形態,或是以階層、等級劃分代替或掩蓋以階級劃分的涼山彝族社會形態,都是不符合涼山彝族社會這種客觀實際存在的特殊的社會形態。因而是無助於揭示涼山彝族社會這種特殊社會形態的本質。為了使人們徹底弄懂涼山彝族社會這種特殊的社會形態中的,階層、等級與階級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區別問題,下面就分別分析一下,階層、等級與階級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區別問題。

階層在涼山彝族社會中出現過兩次,第一次就是在原始社會中晚期由於社會的職業分工形成的「茲」「莫」「畢」「革」「卓」等五個職業階層,這五個職業階層是由於社會分工的需要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這五個職業階層成員之間的關係在原始社會初期是平等的。在後來社會發展進入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社會萌芽時期,由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勞動產品有了剩餘,便產生了私有制,致使這五個職業階層中的「茲」「莫」「畢」就融合成了統治等級「茲莫」。「革」和「卓」就融合成了被統治等級「諾合」和「曲伙」了。後來當社會發展正式進入奴隸社會以後,在「曲伙」等級裡面又以各自的社會政治地位和經濟貧富程度自然分化形成了三個社會階層,即「曲諾」、「安加」和「呷西」階層。這是在涼山彝族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第二次出現的社會階層,並且這種社會階層關係一直保持延續到民主改革前夕。

眾所周知,等級最初並非是按照一定的血緣親疏關係分化和形成的,它完全是在原始社會中的「茲」「莫」「畢」「革」「卓」等五個職業階層中自然演變分化和形成的。當然,高等級的成員自然而然成了主要統治者,低等級的成員多數也自然而然成了被統治者。高等級和低等級成員之間的政治地位原則上不能升降,特別是低等級成員是無法升為高等級成員的,反而有些高等級成員卻因為母系方面的血緣關係變化導致等級下降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唐朝時的雅古蘇部宗族就是一例:居住在雅古格則的沙馬「茲莫」雅古蘇部,擬娶居住在哈拉卡吉的哈拉「茲莫」之女為妻,在送親時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且新娘按彝族傳統習俗節食多日,不幸在途中餓死了。送親的人害怕出現這種意外事件被「茲莫」嚴厲懲罰,於是在作為新娘婢女的額其氏倆姐妹中挑選了比較漂亮的那個冒充新娘嫁給了雅古蘇部,並為雅古蘇部家生了個兒子,後來身為女僕的姨媽在帶少主人(實為侄子)時因不小心而遭到女主人(實為姐妹關係)的辱罵,因姐妹倆在先有約有福同享,有難同擔,而當一方遭受另一方辱罵時,在相互對罵中無意暴露了女主人實為婢女所冒充的真實身份,實屬母系血統出了問題,於是其子取名叫「麻額」(意為「不是」)。「茲莫」只好讓他繼承一直由「茲莫」擔任作畢的職業以保護外,其身份由高貴的「茲莫」等級降為「曲伙」等級,因此,雅古蘇部之子「麻額」的後代就成了「曲諾」沙馬曲比大家族了。這種由於母系血統出現問題後從高等級成員降為低等級成員的例子,在涼山彝族各等級成員中大量存在,是個普遍存在的現象,這種現象就是導致「曲伙」等級家族林立,人口眾多,形成錯宗複雜的社會歷史背景的原因之一。這種情況可以從涼山彝族父子連名的譜系源流中,得到強有力的證明。

階級顯然是按貧富程度來劃分的。在涼山彝族社會中各個等級成員的貧富分化,會帶來他們的階級地位的變化。當然,他們固有的等級身份,卻不隨著階級地位的變化而變化。這樣就形成了涼山彝族社會裡特有的等級地位和階級地位不統一、不一致的社會現象。他們的經濟地位變了,變成了富有的統治者,或是衰敗成一貧如洗的窮人,他們在等級上卻仍然保持著原有的等級身份,並且絲毫不能改變。例如,越西縣瓦吉木鄉「諾合」等級的阿候××三兄弟,一度破落貧困成為,連衣食都得靠本家支的「諾合」親屬和所屬「曲伙」來救濟了,但其等級身份依然是「諾合」。其所屬「曲伙」仍然要向他盡義務,故被人們戲稱為「只有『諾合』皮的窮『諾合』」。又如雷波縣的馬黑爾基家族,經過勤奮努力,生活變得富裕了,實力也雄厚了,以其階級地位都能與阿卓「茲莫」家開親了,但其等級身份始終是「曲伙」。故然不能因為其階級地位上升而其等級地位也隨之上升,充其量也只能算成有統治地位的「曲伙」等級。

在這裡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涼山彝族社會裡,「曲伙」等級中的「曲諾」「安加」「呷西」三個階層,很多學者硬是把它劃分為與「茲莫」「諾合」和「曲伙」並列的另外三個等級,這種劃分是相當不妥的,甚至是錯誤的。因為,眾所周知,在涼山彝族社會裡等級的最初確立雖然和血緣沒有任何關係,完全是在原始父系氏族社會中的「茲」「莫」「畢」「革」「卓」等五個職業階層中自然分化形成的,但是,後來在等級關係的維持和延續上是依賴於血緣關係,是按照血緣的親疏來維持、延續、發展的。顯然,「曲伙」等級中的「曲諾」「安加」和「呷西」這三個社會階層,都不是以血緣的親疏關係來劃分形成的,而是在社會勞動中的地位,以及自身經濟實力、貧富程度來劃分形成的,他們中間很多人早先都是「曲伙」等級裡面的主要成員「曲諾」階層,只是後來因為貧窮衰敗而從「曲諾」階層淪為「安加」或「呷西」階層成員而已。他們中的一部分,一旦經濟地位發生變化時,仍然可以恢復他們原有的

「曲伙」等級裡面的「曲諾」階層的地位。在前面已經敘述過了,等級是不能升降的,除非母系血緣改變了,才會被人為降級。事實上「曲諾」「安加」和「呷西」階層的地位是可以升降的。另外,眾所周知,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等級身份是可以向別人公開或相互介紹的,而階層身份是不願意向別人公開或相互介紹的,甚至是忌諱相互提起,特別是低階層的身份一般不便於公開表明。比如,在任何場合誰都不可能向別人介紹自己是「呷西」階層身份。所以「曲諾」「安加」和「呷西」階層應該是一個階級范籌,而不應該是一個等級范籌。在民主改革劃分階級成分時,一般都把普通「曲諾」階層劃分為勞動者,多數「安加」階層被劃分為半奴隸,所有「呷西」階層都被劃分為奴隸。另外,從涼山彝族社會階級成分劃分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高等級的成員,其階級成分被劃分為奴隸、半奴隸的也不少見,這是因為他們雖然等級高,但生活己經變為貧窮沒落的原故;反而很多低等級的成員,其階級成分被劃分為奴隸主、勞動者的也有之,這是因為他們雖然等級低,但生活已經變得富裕富有的原故。所以,不能沒有區分地簡單地把等級、階層和階級的關係混為一談。錯誤的認為高等級成員都是奴隸主、是統治者,低等級成員都是奴隸、是被統治者。

綜上所述,在社會發展的歷史上,涼山彝族社會是一個階層眾多、等級森嚴、階級成分交錯複雜,經歷過原始母系氏族社會、原始父系氏族社會、奴隸社會等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社會。在民主改革前夕,涼山彝族社會處在什麼樣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在當時,由於對涼山彝族社會歷史發展進程欠缺深入了解和研究,片面地把它定性為處在奴隸社會發展階段的奴隸社會,並且以涼山彝族社會從奴隸社會直接進入社會主義社會「一步跨千年」為榮。實際上,對民主改革前夕,涼山彝族社會已經發展到了什麼樣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這個嚴肅的社會歷史問題,現在可以根據涼山彝族地區當時社會歷史發展進程的實際情況,事實求是地回過頭來,重新作一些分析、研究、認識、定性是很有必要的。因為任何社會歷史發展規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客觀存在的,是科學的東西,誰也不能主觀地、違背科學地斷定它處在什麼樣的社會形態和社會發展階段。

六、探討民主改革前夕涼山彝族社會性質

涼山彝族社會,在民主改革前夕,處在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形態,已經發展到了什麼樣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這是一個嚴肅的學術問題。

第一,筆者之前在本文里對涼山彝族社會階層、等級、階級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區別問題作了初步的研究和分析,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些結論:直到民主革改前夕,在涼山彝族社會裡,各個等級的人口所佔的比例是:「茲莫」和「諾合」等級的人口僅占涼山彝族總人口的10%以下,這個僅占涼山彝族總人口10%以下的「茲莫」和「諾合」等級,從等級上來說,他們都是屬於高等級成員,但是,從階級成份劃分上來說,他們並非全部都是統治階級的成員。其中,只有一部分才是屬於統治階級成員,另一部分雖然不能說成是被統治階級成員,但也不能說成是統治階級成員。他們只不過是貧窮沒落的高等級成員而已,充其量也只能算作理論上屬於統治階級成員。「曲伙」等級的人口約佔涼山彝族總人口的90%左右。其中,「曲諾」階層人口約佔涼山彝族「曲伙」等級總人口的70%左右。「曲諾」階層的成員,從等級上說雖然不如「茲莫」和「諾合」等級,但是從階級成份劃分上來講,大多數都是屬於統治階級的成員,他們也同樣過著剝削階級的普通生活。少數部分雖然不屬於統治階級成員,但也脫離了被統治狀態,過著自由民的生活,他們的階級成份應該是名符其實的勞動者。「安加」階層人口約佔涼山彝族「曲伙」等級總人口的20%左右,他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主子的支配和控制,為主子承擔一定的田間勞動和家務勞役,但是,他們仍然可以租賃少量的土地和開點荒地來耕種,以便維持自身的生活。他們的階級成份顯然不應該是奴隸了。「呷西」階層人口約佔涼山彝族「曲伙」等級總人口的10%以下,「呷西」階層無疑在涼山彝族社會裡是受壓迫最深,幾乎沒有人身自由的一個群體。他們分別被富裕的「茲莫」或「諾合」等級和富裕的「曲諾」階層所佔有,他們自身一無所有,住在主子家,終年無休止地為主子勞動。他們的階級成份毫無疑問,應該是奴隸。也就是說,直到民主改革前夕,在涼山彝族社會裡,真正意義上的奴隸,就是只有這部份人口只佔涼山彝族「曲伙」等級總人口10%以下的「呷西」階層。所以,社會學家不能因為這個社會裡有佔總人口10%以下的人為奴隸,就片面地認定這個社會為奴隸社會。

第二,從整個涼山彝族地區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實際和客觀情況來看,其發展也是很不平衡的,主要形成這樣三種發展狀態:1. 在涼山彝族地區的腹心地帶,比如:昭覺、美姑等地,其社會發展雖然仍處在沒落的奴隸社會宗族家支割據的社會形態里,在富裕的奴隸主家庭里,仍然還控制著一定數量的奴隸,多則十幾個,少則幾個。所佔有的奴隸數量主要視其富裕程度和勢力強弱而定。但是,很大一部份群體,包括那些不很富裕的少部份「曲諾」階層的成員和大部份「安加」階層的成員,都不同程度地已經向有土地的富人家租賃土地耕種,過著自耕自足的自由民生活。這裡已經有了封建社會的萌芽。2. 在涼山彝族地區的邊緣地帶,比如,甘洛、雷波等地,雖然還殘留有一點「茲莫」或「諾合」等級沒落勢力,但是,這些地方的百姓也已經只是像征性地受到「茲莫」或「諾合」等級的支配,在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上已經與「茲莫」或「諾合」等級幾乎平起平坐,相互剝削壓迫的情況也幾乎消失得不存在了。3. 在靠近漢族地區或與漢族雜居的地區,比如,西昌、冕寧等地,由於受到漢區封建社會的影響,除個別邊緣山區還保存有一點奴隸社會的殘餘勢力外,大部份地區已經進入封建社會萌芽階段,即己經產生了地主階級,多數百姓已經向地主租賃土地耕種,過著完全自耕自足的自由民生活。可以說這裡已經進入了封建社會。

從以上所述的人口和地域兩個方面的情況來看,在民主改革前夕,涼山彝族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殘留有沒落奴隸社會痕迹、封建社會萌芽階段的特殊的社會發展階段。所以,社會學家不應該違背事實、違反科學地將民主改革以前的涼山彝族社會簡單地、孤立地劃分和定性為奴隸社會。這樣的結論是值得商榷的。

來源:彝族微信公眾平台 編輯:阿叫拉諾


歡迎您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進入民族類最具有影響力的彝族微社區交流平台與廣大彝族同胞互動交流!!!


推薦閱讀:

無論你在什麼階層,都需要這本移民指南
中產階層如何過冬
中國財富夢:專家為草根經商階層點明致富關鍵(4)
AI來了之後,沒有階層,只有固化
寒門,你已經夠好了,不要太累了

TAG:階層 | 彝族 | 關係 | 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