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丈母娘(組圖)

「失落」的丈母娘(組圖)

一周熱議

  文/羊城晚報記者 詹青

  實習生 梁宇君 圖/SMW/

  新聞背景

  本周,「失落的丈母娘」成為大家圍觀的焦點。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釋從8月13日起開始實施,其中規定「父母給兒子買房,兒媳沒份」,消息一出,即引起廣泛爭議。

  該司法解釋第八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則普通的司法解釋,引起網友一陣狂呼,微博上紛紛轉發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其中涉及丈母娘買房的內容,就高達近40萬條。

  丈母娘一直與房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房價上漲,是因為丈母娘需求」,這是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顧雲昌最廣為人知的「名言」,而「丈母娘需求」更被演繹成為支撐當前房價高居不下的「特剛需求」。

  微博支招面面睇

  對女孩們來說

  要求男方有房,

  不如自己買房

  「現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當成結婚前提,可現在萬一離婚,房子可能還是人家的,自己照樣啥也沒有,這太『虧』了吧?畢竟在傳統習慣下,結婚大多數情況是男人出房、出錢。」微博上,不少女性網友議論紛紛,「男人離婚的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訴我們,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買房才是最保險的!」

  對丈母娘來說

  加上女方名字,

  這個很傷腦筋

  「別以為嫁個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針對新的司法解釋,有人出了這樣的主意:「給各位女性一個建議,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把房產過戶或房產證上雙方共同署名。」

  「針對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全國丈母娘聯合會稱,之前該會發布的『男方必須有房』的規定細則現已出台,其中之一為『不管雙方誰家出錢,房產證必須保證有女方名字出現』。」微博里,有網友這樣調侃。

  對公婆們來說

  養兒子不虧了,

  不用防兒媳了

  在現實生活中流行這樣一種說法:生女孩是「招商銀行」,生男孩是「建設銀行」,因為按照傳統習慣,結婚時男方要做很多準備,比如買房、買車等。這種傳統讓許多生兒子的父母不堪重負,「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旦生個兒子,就意味著要節衣縮食,為兒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現在的小夫妻都比較「想得開」,稍有不和就鬧離婚,老兩口一輩子的積蓄搞不好就被兒媳給「分」走了。

  關於丈母娘的那些事兒

  顧雲昌:

  「丈母娘需求」推動房價上漲

  2009年,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在中國地產金融年會上語出驚人:「剛性需求,一直被認為是本輪房價上漲的重要原因,但最根本的還是『特剛需求』持續高燒不退助漲房價。」

  顧雲昌舉例稱,「特剛需求」也就是「丈母娘的需求」,小兩口快結婚了,卻一直不買房,於是丈母娘把女婿找來「探討」,這下小女婿坐不住了,只好清倉、典當,籌錢買房,這就是「特剛需求」。「這種『特剛需求』不是個別現象。」顧雲昌說,目前在京滬杭和深圳等地,不僅「特剛需求」在持續,改善性需求、投資性需求都在持續,長遠來看,中國房價還會緩慢上漲。

  雷人廣告:

  你可以不買房,除非你擺平丈母娘

  2010年,杭州地產界人士被下沙某樓盤的廣告牽動了神經:「你可以不買房,除非你能擺平丈母娘。」

  這則被網友戲稱為「杭州有史以來最雷人的房產廣告」出來後,吸引了不少網友跟帖,有人說「顧雲昌應該索要版權」,有人說「沒有最雷只有更雷」,也有網友戲言「中國幾千年解決不了的重男輕女問題,竟然讓房地產解決了」。言外之意,生小孩都說男兒好,結婚買房少不了;男人不買房,無法找到丈母娘。媒體紛紛轉載並推出「丈母娘」專題,讓開發商賺足了炒作的口水。

  《丈母娘來了》:

  房子有多漂亮,生活就有多漂亮

  「結婚可以不買房,除非搞定丈母娘」、「房子有多漂亮,生活就有多漂亮」。今年,30集家庭倫理劇《丈母娘來了》在北京開機,提前曝光的部分台詞引發爭議。作為《婆婆來了》的姊妹篇,《丈母娘來了》由原班主創操刀,導演梁山繼續將鏡頭對準了80後小夫妻的生存現狀,「丈母娘是不是房價推手」成為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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