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神對於基督徒婚姻的旨意
古人云「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由此可見婚姻在人類心中佔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婚姻也極其重要。世上第一對人類夫妻——亞當和夏娃的婚禮,由創造並掌管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親自主持,由此可見,婚姻是神聖的。耶穌基督在世為人子時所行的第一個神跡——把水變酒,就是在迦拿的一個普通的民間婚宴上,可見,神十分看重他兒女們的婚姻。那麼,神所喜悅的婚姻應當是怎樣的呢?我們的神已經藉著聖經告訴我們了!下面,我想通過對幾節經文的思索和弟兄姊妹們一同探討這個問題。
一、合神心意的婚姻必須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
神在人類婚姻中的旨意,是「二人成為一體」,即一夫一妻制。多妻制或多夫制都是出於人意,且這些混亂留給人們的是無盡的痛苦。創世記里的雅各,即以色列,娶了一對親姐妹為妻,其結果是:姐妹之間彼此相爭、親生骨肉反目為仇,而作丈夫的雅各也一定是左右為難,這就是以人意替代神意的後果。
婚姻雙方且當是一男一女。神起初造人的時候,是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參:創世記1:27),通過舊約的律法,我們也可以發現:在神眼中,同性戀的罪惡比普通的淫亂更為可憎。
二、不可隨意離婚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6)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9)
從以上經文可見,隨意離婚也是犯姦淫。婚姻是一個約,這個約的期限是人在世上的一生之久,也就是說,只有當婚姻的一方或雙方離開這個世界,這個約才會自然終止。
除了婚約的自然終止之外,聖經也告訴我們,若遇以下兩種情況可以提前終止婚約,即離婚,而不算為犯姦淫(但這是神許可的旨意,而不是神喜悅的旨意,神的本意是不喜悅人離婚的):
1、 配偶犯了姦淫(參:馬太福音19:9)
2、 一方悔改信主後,那不信的另一方不肯悔改,並因信仰的緣故執意想要離婚(哥林多前書7:15)
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
婚姻不僅是肉體的結合,更是靈魂體的完全聯合。若僅是在肉體上聯合,這個婚姻就不牢固,因為激情過後就會歸回到現實中,變為平淡,彼此間不再有吸引力了。生命若不相同,怎能完全聯合呢?
配偶也必須相配,但聖經在這裡告訴我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
另外,和信仰不同的人結婚,很可能給我們屬神的人的靈性帶來虧損,特別是對於靈命比較幼小的基督徒。因為不信的人伏在撒但的權下,撒但很可能會利用他們來誘惑、攻擊我們,以達到使我們漸漸離開神的目的。
四、婚姻對象的選擇當尋求、順服神的旨意
如果我們認真地研讀創世記,我們就會發現: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代人的婚姻中,以撒的婚姻是最為幸福的。為什麼呢?我想,除了因為以撒遵循了一夫一妻的原則之外,更重要的是:以撒和利百加是神親自配合的!那位亞伯拉罕的忠心老僕人,他受託為主人的兒子以撒選妻的時候不是憑著自己人的意思,而是尋求、順服神的引領,按著神的揀選為以撒選妻,其結果是:以撒娶到了一個最適合他自己的妻子。聖經的記載讓我們看到了這個神親自配合的婚姻的美好結果:「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創世記24:67)
五、婚姻的預備過程也需要尋求神的帶領,當學會安靜等候神旨意的成全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世記2:22)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對於未婚的基督徒來說,不僅對配偶的選擇要尋求、順服神的旨意,整個婚姻的預備過程也都要交託在神的手中。當年,神並沒有讓亞當自己滿世界地去尋找夏娃,而是把預備好了的夏娃親自引領到亞當的面前,今日,我們也相信:神也必及時把他為我們預備的那位配偶親自帶領到我們的面前,並且是在我們雙方都預備好的最佳時刻。神作凡事都有他自己的定時,到了他的時候,他就必成全。而我們的神是全知全能的,他對於一切都有一個周密的計劃,相信他所定的時候才是最佳的時機。
作為神所愛的兒女們,我們既要有一顆願意順服神旨意的心,又要憑著真實的信心和充足的耐心安靜等候在神的面前,等候他旨意的成全。無論如何,我們都當清楚:神親自為我們預備的一切,才是對我們最為合適的,且好得超過我們自己的所求所想。他既為愛我們的緣故把他自己的獨生愛子為我們舍了,賜給了我們,他還豈會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嗎?
六、配偶就是幫手
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由此可見:配偶的作用就是幫助。對於已婚的基督徒來說,我想夫妻雙方,尤其是妻子,應該思考的是:「我在哪些地方可以按神的旨意去幫助我的另一半?」比如,在看到丈夫有缺欠的時候,你有沒有友善地提醒他,並按神的旨意為他禱告、守望,並為他彌補呢?
七、相愛和順服在基督里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2:15)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以弗所書5:22-29)
婚姻之所以神聖,我想,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今日人類地上的婚姻就是將來基督與新婦教會相愛聯合的預表。當初的夏娃是神使亞當沉睡之時,用亞當的一根肋骨造成的;而當年,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難的時候,在他把靈魂交付神之後,兵丁為了檢驗他是否真的已死,也曾用槍扎破基督的肋旁,並有血和水從他的肋旁流出,且基督藉著他的死生了教會。當年,智慧之子,以色列的
我們今日的夫妻關係是將來基督與教會相愛聯合的預表,因此,我們今日地上的婚姻生活也是為了操練敬虔,學習侍奉神,體驗何為神在基督里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妻子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然而這個順服也必須是在基督里的。若是丈夫的所為不合神的心意,這個時候,作妻子的就當選擇順服神而不是聽從人。在這方面,我們當牢記使徒行傳5:1-11所記載的撒非喇的教訓,並引以為戒。撒非喇隨從自己的丈夫私藏賣田產所得的價銀,欺哄聖靈,結果與丈夫先後被神擊打斃命。
而丈夫則當愛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同樣,這個愛也當是在基督里的。
男人是女人的頭,而基督是各人的頭(參:哥林多前書11:3)。一個基督徒的家庭,當以耶穌基督為元首,並按著主的旨意,夫妻切實相愛,彼此在主里互相服侍、相互幫補。作妻子的不要憑著人意轄管自己的丈夫,因為按著神的秩序,他是你的頭;作丈夫的也不要在妻子面前頤指氣使、心高氣傲,當愛惜呵護你的妻子,如同顧惜你自己的身子。
我們且當記得主耶穌基督自己當年在世為人子時曾親自為他的門徒們洗腳,並留下教訓給我們這些他蒙愛的兒女們:當學著他的榜樣「彼此洗腳」、謙卑服侍(參:約翰福音13:1-17)。主又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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